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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管理制度十篇

塔吊管理制度十篇

塔吊管理制度 篇1

為防止塔吊重大事故發生,有資料管理、拆裝管理、塔機基礎、塔吊間的安全距離、安全裝置、穩定性、電氣安全、附牆裝置、安全操作、安全檢查10大注意事項,確保塔吊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塔吊管理制度十篇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説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後,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後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台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並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並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台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佔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範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並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並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説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並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於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於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於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於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於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採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並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塔吊間的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佈置的時候要繪製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於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儘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羣塔作業原則:低塔讓高塔;動塔讓靜塔;後塔讓先塔;輕車讓重車。)塔機後臂與相鄰建築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於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於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範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施工時,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佈置好以後報給我們,對於不同施工企業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塔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如下規定:

安全距離m

電壓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迴轉限位器、吊鈎保險裝置、捲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脱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衝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

6.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衝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

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採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

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係數,造成塔吊倒塌。

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脱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裏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櫃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櫃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牆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牆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定性。附牆裝置要按照塔機説明書的要求架設,附牆間距和附牆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牆支撐應另外設計並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築物之間連接牢固,附着後附着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於2/1000,附着點以上垂直度不大於3/1000。與建築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樑上。用預埋件或過牆螺栓與建築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着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瞭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等工作,不得酒後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弔”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起重機械“十不弔”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範圍;

2.信號不明;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牽、斜吊;

7.散物捆紮不牢;

8.零、散、小物件無容器;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

10.六級以上大風。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後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鬆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

塔吊管理制度 篇2

1、基座圍欄上懸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使用性能、載荷特性表及其它安全警示標牌。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證複印件懸掛明顯部位,以便檢查對照。

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執行單獨供電系統工程,極差符合要求,嚴格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規定。

4、機械設備按jgj46-20xx技術規範做好保護接零、避雷、接地和重複接地的工作(設備金屬結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結)。

5、塔機基座底部和周圍做好防水、排水措施,嚴禁長期淹泡。

6、基礎座邊緣部位用磚、混凝土和其它堅實材料做好高500mm擋板牆。

7、擋板牆上用磚砌方式搭設高度不少於2、7米(含0、5米)高的堅固封閉圍欄,留有800mm安全門一道,隨時關閉和銷固。

8、除塔吊司機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進入和翻跨圍欄內阻礙正常工作和從事其它非法活動。

塔吊管理制度 篇3

為確保塔吊拆裝工作的順利進行,杜絕事故的發生,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結合項目建設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一般規定:

1、塔吊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拆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人員承擔,一般人員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接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裝時,應嚴格遵守拆裝程序對所有參加拆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

4、塔吊的安裝、拆缷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塔吊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並通過勞動部門驗收後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裝

(一)施工單位

1、對拆裝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查,嚴禁招用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拆裝塔吊。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對拆裝單位編制的專項拆裝施工方案進行審查,並報監理單位總監審批。

3、企業的安全負責人、現場安全員應對拆裝現場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並做好記錄。

4、 施工單位、安裝單位、產權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應對安裝的塔吊檢查驗收,並簽字確認。驗收人對驗收質量承擔責任。

5、塔吊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施工單位須持相關資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二)拆裝單位

1、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拆裝施工方案,報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作業。

2、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對拆裝作業人員下達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現場設置明顯警戒區,並對拆裝進行全過程監管。

3、現場拆裝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技術負責人蔘加已裝塔吊的聯合驗收。

(三)監理單位

對拆裝單位的資格進行審查,總監審查拆裝專項施工方案,參與已裝塔吊的`驗收,並簽字確認。現場監理工程師對拆裝過程進行監管,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範措施。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施工單位不及時整改的,立即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單位

1、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持證的塔吊司機、信號工和起重工,加強教育培訓。塔吊操作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技術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2、塔吊司機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運轉記錄,每天向安全員彙報運轉情況,不得超時和帶病操作塔吊。

3、信號工要配備對講機、指揮旗、哨子等指揮工具,認真觀察吊物的運行路徑及旋轉範圍,並進行有效指揮。

4、起重工必須確保吊物不超重,綁紮科學、牢固。

5、現場安全員要對吊裝過程進行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6、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負全責。

(二)監理單位

監理工程師對吊裝工程進行巡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範措施,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施工單位不及時整改的,立即報告籌建處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塔吊維護

(一)施工單位安全員必須每天對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進行檢查,填寫檢查記錄,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二)塔吊的關鍵部件和部位發生故障需進行修理、更換的,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塔吊產權單位進行檢修,嚴禁塔吊帶病運轉。

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鹽化工籌建處

塔吊管理制度 篇4

1、大型機械設備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人員承擔,一般人員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接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並通過公司或勞動部門驗收後方准予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 篇5

1、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包括項目經理、技術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專職安全員等。明確其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和應做的工作。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對所有進場的職工針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培訓教育,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工人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並取得有關部門頒佈發的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築工程施工工作。

5、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6、 司機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7、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鈎、滑輪、卡環、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鈎保險等)靈敏、可靠。

8、操作系統、電氣系統接觸良好,無鬆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 配電箱在送電前,聯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後,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9、 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生產。

塔吊管理制度 篇6

一、塔機安全使用注意要點

1、塔吊的拆除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除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並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塔吊拆除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拆除作業技術方案,並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枱。操縱室內應只准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3)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4)升降前應預先放鬆電纜,其長度宜大於頂升總高度,並應緊固好電纜捲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5)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並應按規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處於平衡狀態,並將迴轉機構制動住,當迴轉台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最後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萬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採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鬆動螺栓(銷子)。

(6)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後,應插上安全銷,方萬可繼續下一動作。

(7)升降完畢後,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並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4、應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後,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5、起重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器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符合規定。

(4)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鬆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6、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採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後:萬可上機。

7、作業前,應進行空載轉運,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萬可作業。

8、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塔吊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9、應恨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後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10、在吊鈎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並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鈎不得小於lm,行走輪不得小於2m)。嚴禁採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1、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採取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並切斷電源。如吊鈎上掛有重物,應稍鬆緊反覆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3、作業完畢後,塔吊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鈎宜升到起重臂頂端2~3m處。

14、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後,斷開電源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5、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塔機附着裝置安安裝注意事項

1.附着裝置錨固前的準備和檢查

(1)檢查附着框架,附着杆及附着支座等結果應無變形、開焊、裂紋,附着杆長度符合要求,螺栓、銷軸、墊鐵等緊固件齊全。

(2)檢驗建築物上附着部位混凝土強度(預埋錨固件的框架樑所澆灌的

混凝土達到規定強度後方可使用),檢查附着點結構尺寸是否符合安裝要求,附着點混凝土結構設計圖紙應保存備查。

2.操作要點

(1)應用經緯儀調整塔身軸線,使塔機處於以塔身軸線為中心的平衡狀態,且使臂架等效於與附着方向垂直的位置。

(2)調節螺桿外側桁架四角鋼或槽鋼等型鋼可靠焊接。

(3)將預埋鋼板及螺栓表面混凝土殘留物清除乾淨,與附着杆件可靠焊接。

(4)附着杆件錨固完畢後進行標準節的頂升,將標準節頂升至預頂高度,緊固螺栓,將標準節固定。

3.附着錨固完成後的重點檢查

(1)附着框架在標準節的安裝位置是否符合原廠技術規定。

(2)檢驗附着框架和標準節是否相對固定穩固,框架和標準節之間應無鬆動,各固定點螺栓緊固可靠,銷軸無鬆曠,墊鐵、契塊等緊固件齊全可靠,符合技術規定。

(3)附着杆的佈置方式、水平面角度和垂直面角度應符合原廠技術要求。

(4)附着杆各節之間,附着杆和附着支座以附着框架之間連接緊固可靠,符合技術規定。

(5)建築物附着點的牆體結構應和附着支座連接牢固,螺栓、銷軸等連接件緊固可靠。

(6)錨固完畢頂升到預頂高度後,應檢查錨固點到起重鉸點的自由高度應符合原廠技術要求。標準節的組合方式符合技術規定。

(7)檢測最高錨固點以下的塔身軸線,其垂直度偏差值在自由高度時,為4‰,安裝附牆後為2‰。

4.技術要求及注意事項

(1)因附牆杆只能受拉、受壓,而不能受彎,故其長度應能調整,一般調整範圍為200mm為宜。

(2)附着框安裝上塔身中部有水平腹杆處,上下偏移不超過200-300mm,最上一個附着架內安裝內撐杆。

(3)安裝和拆卸附着杆,必須使塔式起重機處於以塔身軸線為中心的平衡狀態,安裝完成後,應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

(4)安裝每一道附着杆,都不得任意加高塔身,必須保證在附着前,使起重機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説明書中的規定。拆卸塔身時,應配合降低塔身進度拆除錨固裝置,要做到隨落隨拆,在拆卸附着杆時,必須先降落塔身,使塔式起重機在拆除這道附着杆後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説明書的規定。

(5)附着撐杆與附着框架、連接支座之間的連接,以及附着框架與塔身頂杆的連接必須可靠。附着狀態的塔機,每3道中間應有一道與塔身放鬆,以減小塔身額外負荷。運行後應經常檢查有否發生鬆動,並及時調整。

5.安全措施:

(1)安裝作業必須按規定規程進行,風速不大於60km/h。

(2)安裝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

(3)要確實安裝好和調試好各種限位保護、安全裝置。

(4)附着錨固工作完成之前,禁止一切操作。

三、施工現場塔機安全檢查要點

1、基礎的檢查:

塔吊基礎是關係塔吊安全的重要環節。在檢查中首先要關注塔吊基礎地耐力是否符合製造廠家設計要求。目前,大多數塔吊基礎對地耐力的要求一般為200~300kpa,對應查看地質勘測報告,看是否符合要求。對於實際地耐力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檢查塔吊基礎是否已進行打樁、基礎加大等相應處理。

對於以下幾種形式的塔吊基礎處理形式,檢查中應特別關注如下檢查點:

1.1基礎下沉形式

基礎下沉形式是指塔吊基礎底面低於±0.00標高,置於地下室基坑底部標高位置的形式。對於這種塔吊基礎處理形式,應關注塔吊基礎部分的排水,避免積水。廈門市去年曾發生一起由於塔吊基礎節積水,影響司機、檢查人員檢查而未能及時發現基礎節底座焊縫裂縫,再加上焊縫處鋼材疲勞損傷嚴重而發生的倒塔事故。

1.2基礎置於邊坡上,這種基礎肯定要進行打樁處理,除上述要求外,還應充分考慮邊坡產生的側壓力,檢測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開挖邊坡時,應採取抗側壓力措施,如採取土釘防護或進行錨杆處理等措施,在我門檢測回訪中,就發生過多起因施工單位未考慮邊坡側壓力,土方開挖時,引起塔吊基礎發生嚴重偏移的事例,給施工單位帶來不小的經濟損失;

1.3對預埋件問題,筆者認為應提倡使用預埋底座或固定支腿,對使用預埋高強度螺栓的,材料應由原廠提供,廠家應提供檢測報告,並由施工單位報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方可預埋,並做好相關的'隱蔽驗收記錄。廈門市今年年初發生的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就是由於租賃單位預埋的高強度螺栓不符要求,螺母和螺栓公制和英制混淆,塔吊安裝到吊第一節配重時發生塔吊傾倒的重大事故;

1.4塔吊基礎處不得再覆蓋土層,一則增大了地基的承載力,二則不利於觀察底座的焊縫情況,去年廈門有一台基礎蓋土的塔吊,好在司機比較老練,感覺塔吊有異響時,馬上把標準節螺栓全部檢查一遍,未發現問題,後把土清除,結果發現底座鋼結構的焊縫有開裂現象,經及時處理,未造成重大後果。

2、金屬結構聯接:

2.1塔身螺栓聯接

對於金屬結構的聯接,國家質檢總局《起重機械監督檢查規程》中明確要求:“螺栓聯接不得鬆動,不應有缺件、損壞等缺陷,高強度螺栓應有足夠的預緊力矩”,檢查方法規定為“用力矩扳手檢查高強度螺栓聯接狀況”。塔身高強度螺栓聯接中預緊力矩非常重要。由於塔身迴轉時產生扭矩,如果塔身高強度螺栓副預緊力矩達不到設計要求,螺栓會因此受到剪力,造成螺栓同時受剪、受拉而且受力不均勻,使螺栓受力狀況更加複雜而危險。檢查中塔身標準節螺栓預緊力矩檢查可先採用直觀法初檢,即檢查人員位於塔身標準節中間觀察塔身受拉主弦杆處的標準節聯接情況,如能看到標準節聯接處有微小縫隙則表明螺栓預緊力不夠;同時,讓塔吊左右旋轉,如能聽到金屬的吱吱呀呀聲,也表明螺栓聯接不緊;之後再用力矩扳手或其他方法仔細排察,以提高檢查效率。筆者曾遇到過一起由於螺栓鬆動造成塔吊底座加強節上部螺栓處方鋼拉裂的事例,由於發現並及時處理到位,所幸未發生重大事故。

2.2起重臂銷軸聯接:

檢查起重臂銷軸聯接狀況時,應關注軸端擋片、銷軸開口銷的固定狀況。應特別關注如圖2所示起重臂銷軸聯接形式,這種銷軸為等直徑銷軸,銷軸向內側位移竄動由銷軸擋片止擋,當塔吊使用多年以後,銷軸擋片容易磨損或脱落,使銷軸有可能移脱落,造成折臂事故發生。廈門市去年曾發生過一起因這種起重臂銷軸向內脱落而造成的折臂事故,檢查中應特別注意銷軸擋片的狀況。

3、塔吊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多塔作業

3.1在城市施工中塔吊與架空輸電線路發生交涉的施工現場很多,由於塔吊吊物、鋼絲繩進入架空輸電線危險區域與輸電線路發生碰撞造成輸電線短路、鋼絲繩斷裂吊物下墜的事故在其它地區已發生了多起。國家標準、檢查規程都有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均需達到一定安全距離的要求。檢查中如發現塔吊吊物、鋼絲繩有可能進入輸電線路危險區域現象的。應提出防護要求,要求施工方搭設防護屏障,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及制度。塔吊正常作業時,由防護屏障保證塔吊的吊物、鋼絲繩不能進入輸電線路危險區域。當遇到風力大於20m/s非工作狀況時,應停止工作,將吊鈎置於起重臂根端,避免隨風迴轉時吊鈎、鋼絲繩進入輸電線路危險區域。

3.2對於多塔作業,檢測時應提醒施工單位編制多塔作業方案,並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批通過方可作業,決不允許低塔的大臂與高塔的標準節間的安全距離不足的情況發生;有這種情況發生,檢測單位應馬上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4、起升機構減速器中有電磁離合器的情況

當塔吊起升機構減速器中有電磁離合器的,應特別關注電磁離合器與電刷之間的的接觸狀況,同時還應檢查電磁離合器欠電流繼電器的工作狀況,保證電磁離合器工作可靠。以前發生過由於電磁離合器電刷磨損過度、欠電流繼電器失效,離合器失電造成吊物下墜而發生的事故,應引起檢查時關注。

5、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測:

5.1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吊至關重要的安全裝置,起重力矩是至關重要的參數,超力矩起重是最危險的事情,弄不好會導致機毀人亡,檢測合格後,能否採用象供電局對電錶採用的鉛封形式,並配以照相取證,值得同仁商討;絕不允許任何人塔吊檢測合格後再調力矩限位。

5.2起重量限制器同樣也是很重要的安全裝置,其作用一是保護電機,不至於讓電機過多超載,再一方面是發出信號及時切換電機的極數,不至於發生高速檔吊重載,防止起升機構出現反轉溜車事故。

6、上塔吊大臂檢測時檢測人員自身安全問題:

當檢測人員在塔吊大臂上檢查時,此時塔吊處於操作狀態,其零位保護已打開,而同時檢測人員與塔吊司機的聯繫大都採用口語聯繫,距離往往比較遠,塔吊司機有時聽不清楚,下意識的彎身動作,很容易身體碰到操作杆,造成小車誤動作,我檢測時就發生過這樣的事例,所幸本人反應快,才未造成重大事故。

7、塔吊附牆的定期檢測

(1)附牆裝置安裝高度不超過説明書要求範圍。

(2)有垂直度測試記錄。

在重新驗收前,應當請檢測檢查單位複測一次,在目前,塔吊附牆框、附牆杆件及預埋件的安裝都比較不規範,部分租賃單位甚至採用標準節螺栓作為附牆件的銷軸使用,而塔吊與建築物的距離,很多都大大超過説明書要求的距離,對此類情況,務必要求安裝單位在安裝方案中應有附牆杆件及預埋件詳細驗算資料,檢測時應重點檢查附牆杆件的剛度及附牆角度,在塔吊額定載荷及最不利工況時,附牆杆件目測應無扭曲變形現象,角度不得超過±8°

塔吊管理制度 篇7

元洪錦江ii期工程項目位於福州市台江區步行街,工程總建築面積11.8萬m2,由5座17層至30層不等高度的高層建築和一系列造景組團及附屬設施組成。其中:1#、3#樓為28層,層面標高92.0m;2#樓為17層,層面標高59.5m;4#、5#樓為30層,層面標高104.0m。建築羣東西向長166m,南北向長81.74m。根據工程施工垂直運輸工作的需要,在1#、2#、3#樓北立面分別安裝一台qt80a(北京)、qtz63(南方)、qtz63(省建機)塔吊;在4#、5#樓南立面分別安裝一台qtz125(張家港)、qtz125(江麓)塔吊。並且每座樓均安裝一台scd200/200施工電梯。由於工程周邊繁華喧鬧、車水馬龍,設備的安全運行面臨一個嚴峻的考驗;再者5台塔吊臂幅兩兩相互交叉重疊,如何保證5台塔吊“錯落有致,互不干涉”更是一個安全技術難題。在施工現場的安全運行中,我們主要採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確保在塔吊安全、高效運行的同時,滿足了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塔吊位置的合理佈置和高度平衡協調

羣體塔吊集中佈置,交叉作業為近年來工作少見。元洪錦江ii期工程特點是規模大、工期短、作業量大(商品砼採用塔吊垂直運輸),工程位處鬧市。為此,我們首先制訂了塔吊平面佈置方案和高度平衡協調方案。

1、塔吊的平面佈置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使塔吊吊運範圍儘可能覆蓋整個施工面,不產生或少產生盲區,相鄰塔吊間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本工程塔吊平面佈置圖見附圖。

2、要避開塔吊迴轉幅度範圍內臨近建築物與構築物(如高壓電線等)

3、要保證塔吊説明書中規定範圍內建築物有可靠錨固位置(陽台、中部結構改變與位置應避開)。

4、保證工程竣工後,仍有充足空間,便於拆卸並將部件運出施工現場。

5、多台塔吊同時作業,在水平面上可能相互交叉作業,為防止塔吊吊臂發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裝高度上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定互相錯開。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多台塔吊作業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與高位塔身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2m,高位塔鈎與低位塔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m。

6、多台塔吊同時作業,應周密考慮錨固前後塔吊的高度差和錨固的時間差,保證主體結構施工全過程保持各塔吊間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況或與方案有衝突,應適時調整。本工程各塔吊錨固分佈情況如附表。

二、科學管理,正確使用

塔吊在現代工程建設的施工活動中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併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安全使用並充分發揮其效能,是建築施工企業塔吊管理的基本任務,也是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標。在現場管理中最重要的是預防事故發生,降低設備故障率,提高塔吊利用率。一般來説,事故之所以發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因此,為消除隱患、杜絕事故發生,我們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與項目部的溝通

因施工現場所有材料的垂直運輸依靠塔吊,所以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將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根據項目施工的進度計劃,及時與項目部施工人員溝通,合理安排各台塔吊的頂升和維修時間,隨時掌握結構施工進度,及時設置預埋件,避免因錯埋、漏埋引起材料運輸中斷或者停工;協調塔吊在交叉覆蓋區範圍內作業時相互避讓,協調操作工與信號員和班組之間的關係。

2、加強對現場特種工作人員的管理

現場塔吊的安裝維修工(包括機械工和電工)、操作工等必須由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信號指揮員採用對講機與司機聯繫指揮,每台塔吊專設頻道,嚴禁串台互相干擾。司機應定人定機,嚴禁私自調整崗位。因本工程的特殊性,管理人員設定人定點指揮與協調,每天現場均安排2名機械維修工和1名電工值守,現場人員,各就各位,隨時可取得聯繫,塔吊故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修復,保證工程施工的連續性。

3、加強塔吊的維護保養

(1)塔吊進場應嚴格質量把關,安裝後應按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維護與保養。日常的維護與保養是不可缺少的.,只用不養必將加速設備的磨損與消耗,不正確的維護保養也將會埋下隱患,威脅安全,阻礙其效能的發揮。我們同時進行保養,正確維護與保養的方法、材料工具、時間、執行人員的職責作出明確規定,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確保維護與保養不間斷的穿插進行。

(3)檢查與修理工作。貫穿於設備管理與使用的全過程。每台塔吊要求司機做好班前、班後檢查,周檢,月檢;維修人員除日常修理外,每月安排一次巡檢,分公司組織月檢、季度檢查等,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設備帶病運轉,不留任何隱患。

4、加強現場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機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

(2)吊物時嚴禁起重臂從周邊街道上空經過。

(3)運行中,如遇到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事故時,應立即將吊臂轉至無人安全部位,同時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開關,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現場人員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過人工盤動迴轉電動機使吊臂轉至無人的安全部位,然後鬆開機構制動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緒後立即作出處理措施。

(4)如遇颱風等惡劣天氣,塔吊嚴禁使用,必要時應進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業,服從統一指揮,防止忙中出亂。

(6)嚴格按照方案預定的標高進行預埋、錨固、頂升。

(7)臨街作業,塔吊上從事頂升、維修等作業必須做好防護,嚴禁高空墜物傷人。

(8)做好防雷接地,塔頂和兩臂安裝紅色障礙燈,保證夜間作業有足夠的照明。

(9)每台塔吊定時進行沉降觀測和垂直度測量。

(10)及時整理內業資料,各類記錄歸類存檔。

(11)編制切實可靠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隨着施工現場塔吊的普遍運用,大大解放了勞動力,加速現代建設速度、創造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同時塔機事故也隨之頻頻發生,給用户埋下了很大的隱患。

事故的發生除了塔機本身設計缺陷原因外,大多是由於誤操作和隱患故障引起的。作為管理人員,除熟悉設備狀況外,更應對現場運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加以總結或進一步更新。

(1)在本工程中,我們每月對設備故障進行分類,技術人員各抒己見提出了預防和解決方法,認真比較,加以總結。

(2)對疑難問題進行科學分析,採用最佳解決辦法。本工程4#、5#兩台qtz125塔吊在使用過程中曾出現吊物失控下墜情況,各種原因排除外最終鎖定為電磁離合器電源缺陷:離合器電源電壓按要求為24v,而實際經線路壓降後只有15.8v,後經線路增設變壓器後正常使用,排除事故隱患。

(3)面對現場特殊情況,應積極探索、沉着應對。本工程施工過程因2#施工進度較慢、當施工到14層時出現1#、3#建築物擋住2#qtz63塔吊迴轉行程,使施工無法進行。經我們周密考慮後,利用主捲揚卸後臂配重1塊,利用1#qt80a塔吊高空拆掉前臂1節(5m),使2#施工在短時間內得以繼續。

(4)在工程施工中,雖然有可行的方案和嚴格的管理,多塔交叉作業仍存在一定的隱患,偶爾會出現低塔臂架碰到高塔主捲揚鋼絲繩等情況,為此我們擬在今後增設電子防止互撞系統或電子作業區域限制器(單機限制禁區)。

四、結束語在工程整個施工過程中,我們建立了一套嚴密的行之有效的、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具體措施,並嚴格付諸實施。通過相關人員的共同努力,使人、設備、環境有機組合,保證了塔吊的安全運行與效能的提高。從而使該工程得以勝利圓滿完成。與此同時,我們經過認真總結,以更加成熟的經驗已再次在融僑錦江d區項目工程付諸實施。

塔吊管理制度 篇8

工程施工塔吊運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運行原則

1)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後再運行。

2)後塔讓先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運行時,後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

3)動塔讓靜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機塔臂無迴轉、小車無行走、吊鈎無運動,而另一塔機塔臂有迴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機應避讓靜塔機。

4)輕車讓重車。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5)客塔讓主塔。以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機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6)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2)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準吊'的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拉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準吊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的物體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8)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明時不準吊。

9)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3)運行控制

1)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統一確定頻率後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整該頻率。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2)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應採用當面交接制。

3)現場用指揮語言採用普通話。指揮語言應規範,防止發生指揮錯誤。

4)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待塔機司機應答後,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

5)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鈎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併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和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鑑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後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觀測點設在塔身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每星期至少三次,並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時瞭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險情進行預測措施。

2)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定已確認的相關方案進行,並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隊長負責統一指導,並要求技術安全員在場監護。

3)塔吊安裝後,在空載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

4)塔吊設專用臨時配電箱,電纜捲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5)塔吊使用前,應做好羣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後,嚴禁自由下降。

7)當各塔使用時,應做好羣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鈎,在非工作狀態時鎖釦打開,大臂轉到順風方向,吊鈎提升到離杆頂端2~3m處。

9)必須加強對塔吊機械的保養工作,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塔吊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之中。

10)氣候惡劣時(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雪、大霧),應停止吊裝作業。

11)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和塔機安全,各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在工作時間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12)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

13)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

14)起重工要嚴格十不弔操作規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紮,綁紮必須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生'天女散花'現象。

15)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系統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合法的操作證後,方可上崗獨立操作,並定期進行復檢。

16)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運模板、大灰鬥、砼等必須用卡環。設備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

17)旋轉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於2m。

18)塔機作業前應進行空載或試吊,確認無故障後方可進行作業。作業時要有足夠的安全高度,作業面與吊鈎之間不小於10m的安全距離。

19)塔機停止操作後,應選擇迴轉時無障礙物及大臂順風停機。吊鈎上嚴禁吊掛重物。絕對禁止採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順風轉動。應將吊鈎及小跑車收回。鈎繩盤索在扁擔上,防止起重臂隨風轉動時與臨近塔吊或其他物體碰撞。

20)信號工要正確佩帶安全帽、袖標。哨音響亮準確,旗語規範到位。嚴禁兼任掛鈎工作。

21)安裝、運輸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執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信號指揮旗、哨、通訊工具)的正確使用規定。

22)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及時更換,並應注意: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係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鈎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脱鈎的保險裝置。卡環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鬥、砼鬥和預製牆板等大構件時,必須使用卡環。

23)塔吊的地基安裝和使用須符合原廠使用規定,並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應定期進行監測。

24)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總站《關於對20xx工程建設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測的有關事項通知》(20xx安監總站第5號)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機械使用前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 篇9

1、安裝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職責明確,即要堅守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塔機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工作。

2、塔機安裝完後,未經“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後,將安全操作規程標牌、塔機性能標牌和安裝驗收標牌,掛於醒目處,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它人員。

4、塔式起重機司機上崗,要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經項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5、塔式起重機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 、會排除故障。

6、檢查現場環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7、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並按正常各級保養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

8、不準用吊鈎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紮兩道以上,並且要有兩上吊點。在吊運過程中,使吊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許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運過程中,重物由於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紮中抽出掉下,發生事故。吊運碎散物品,要用網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綁。

10、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為依據。

11、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可在6級風以下,風速小於11-13m/s,風的壓力約105pa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於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嚴禁酒後操作。

12、塔吊指揮必須配備對講機。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後,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

13、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定的起重量進行工作,不許超載使用。

14、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並嚴禁用於拔拉等類似的作業。

15、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並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

16、工作時嚴禁閒人走近臂架活動範圍之內。

17、液壓系統安全閥數值,電氣系統保護裝置的調整數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

18、有兩台塔吊在同一現場工作時,要根據工程特點,注意相互之間的'位置,並採用不同標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與建築物碰撞。施工現場設置一個塔吊指揮,負責協調指揮各台塔吊吊運材料。

19、塔機作業完畢後,迴轉機構鬆閘,升起吊鈎,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處。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時收集當地的氣象信息。如遇颱風天氣,停止塔吊作業,將塔吊臂轉至與颱風吹來的方向一致,並將吊鈎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連接,防止颱風吹動塔吊臂自由轉動。

21、塔機工作1000小時後,對機械、電器進行小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後,對機械、電器進行中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後,對機械、電器進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時維修之外還應對各機構的制動器、變速箱、減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對鋼絲繩要檢查斷絲及鬆股現象,各螺栓的鬆緊程度及各機構的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現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3、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紮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遇到電動機過熱現象要停車,排除故障後再繼續運行。

2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2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關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26、每年測量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於4歐姆。

20__年九月二十日

塔吊管理制度 篇10

為保證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的順利完成,保證施工過程中設備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機管理制度如下:

1、 塔吊司機必須遵守項目部的規章制度,保證設備及人員24小時正常作業,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機如請假必須得到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和領導同意後方可離開。

2、 司機必須安裝塔吊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不安全因素髮生。塔吊司機應對操作的塔吊設備做到心中有數,要定期檢查,按照“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作業方法對塔吊進行保養,對設備出現的不良現象應及時向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反映情況,以便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3、 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機,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調換塔吊司機時,必須服從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的安排。

4、 未經項目部同意,塔吊司機不得擅自更換;若必須更換塔吊司機,須徵得項目部同意,同時更換的塔吊司機必須經專職管理人員驗證方可上崗。

5、 塔吊司機在工作中,必須聽從專職信號工的指揮,同時拒絕除專職信號工外其他人員的指揮要求,但對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指令,均應立即執行。塔吊在吊裝過程中,禁止超載、超負荷吊運以保證塔吊安全運行。

6、 塔吊司機嚴禁上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喝酒。工作中必須集中精力,嚴禁工作中手機聊天、聽音樂,以免影響工作。

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問題,要及時向項目部提出,項目部視情況予以解決。

8、 十不弔:

(1)斜吊不弔

(2)超載不弔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紮不牢不弔

(4)吊物邊緣無防護措施不弔

(5)吊物上站人不弔

(6)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弔

(8)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弔

(10)六級以上強風、雷雨等惡劣天氣不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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