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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制度十篇

基金管理制度十篇

基金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完善基金會的制度建設,規範用章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印章使用的嚴肅性,維護基金會的公益形象,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章程》以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基金管理制度十篇

第二條 基金會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統一報批(報備)經批准後刻制。印章刻就後,由基金會發文啟用,並報送主管部門備案。必要時,由基金會對外發布相關公告。

第三條 所有印章由專人妥善保管,實行印章使用登記籤批制度。基金會會章由辦公室保管及用印;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分別由會計和出納保管並按規定使用。平日隨用隨鎖,假日加封。不得將印章帶離辦公室。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須經主管領導書面批准。

第四條 公文用印,憑簽發人的簽字用印。用印人憑領導簽發的文件或用印批條,由印章保管人按規定用印。

第五條 基金會會章的使用,由理事長或由理事長根據工作需要授權祕書長批籤,若理事長和祕書長因公外出時,由指定負責人批籤。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用於領導明確批示後的財務活動。

第六條 凡以基金會名義對上、對外行文、發函,或者簽署具有法律責任的合同、協議,必須加蓋基金會印章。嚴禁在空白信箋或空白介紹信上用印章。

第七條 需要製作印模批量用印時,除履行規定的.手續外,印章管理人員應負責印模製作監督及用後及時收回、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八條 未經相應批准程序使用印章或偽制印章,要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提請有關機關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基金管理制度 篇2

1.1 目的

為提高基金會職工工作績效,提升綜合素質,增強職工本職工作的能力,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使基金會不斷創新發展,特制定《基金會職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 適用範圍

基金會各級職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於本制度,職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範疇。另辦公室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及管理部門。

2.1 培訓需求的確定

辦公室根據基金會年度工作計劃,經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後,擬定基金會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主管領導審核確認。

2.2 擬定年度培訓方案或計劃

每年1月30日前,辦公室根據基金會整體工作規劃,並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基金會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項目、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3 年度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辦公室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基金會年度工作計劃會議審議通過後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對計劃內容進行相關調整。

2.4培訓方案的實施

對於基金會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基金會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則須報基金會辦公室審核備案;對於因工作需要,派員外出參加相關專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基金會開展相關專業培訓,須報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後執行。

2.5 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基金會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儘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併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對於有基金會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儘可能與基金會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於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3.1 關於培訓方式

3.1.1 基金會內訓

由基金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的內部培訓,由基金會領導主持或授課,培訓對象也均為基金會內部各層級職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基金會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 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基金會內訓

對於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諮詢機構到基金會開展實施培訓項目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基金會辦公室負責聯繫和組織。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務部門可向基金會辦公室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辦公室根據基金會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繫情況,實施培訓計劃。

3.1.3 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於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則派出人員到辦公室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要求填寫,註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報基金會領導審批,審批通過,方可參加相關培訓。

3.1.4 業務主管單位相關培訓

業務主管單位培訓部門組織的培訓納入基金會培訓計劃。

3.2 關於培訓的分類

3.2.1 新職工入職培訓

基金會新入職的職工須接受入職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基金會簡介、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等相關內容,以幫助新入職職工增進對基金會及工作環境的瞭解,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新職工培訓一般採用內訓方式,辦公室根據當期新職工的數量,不定期開展,也可以與業務主管單位入職培訓結合進行。

3.2.2 職工在職培訓

基金會職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不低於30學時的培訓和學習。領導幹部接受基金會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少於60學時。 職工在職培訓應包括專業技能、外事交際技能、職業心態等方面的內容。採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 關於職工外訓

對於因工作需要,基金會派出職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業培訓,屬於職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20__元/人,脱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基金會領導批准方可執行。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後,須向基金會辦公室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旅費等)。

4.1 關於培訓檔案

4.1.1 培訓檔案的建立

基金會開展的新職工入職培訓、各類職工在職培訓、職工外訓、委託培訓等活動結束後,辦公室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4.1.2 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範基金會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複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基金會對於辦公室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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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基金會網站的管理與維護,充分發揮網站的作用,促進基金會內外部信息交流與溝通,及時掌握反饋信息,拓展交流渠道,提高網站管理水平,擴大基金會對外知名度,提升外部形象,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信息的蒐集與發佈

(一)網站管理員負責網站內容信息的蒐集和整理,各部門主管或專人根據部門職能及時向網站管理員提供最新相關信息。重大事務、外事活動、訪問考察活動活動、訪華團考察活動、會領導重要出訪活動等信息由辦公室提供。

(二)網站管理員及時對各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統一分類、整理、彙總成發佈稿件按下列程序審批後發佈:網站需報送、上傳的信息要逐級審核。重要信息需報經會長審核把關,方可上傳。信息資源必須遵循“誰發佈,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原則。所有經過部門負責同志審核的信息,要及時存檔備查。

二、網站管理員管理制度

未經批准,基金會網站管理員不得隨意發佈信息或更改網站頁面版式及內容;不得在基金會網站上發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國家利益、基金會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論;不得利用基金會網站傳播反動、淫穢、不道德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基金會網站發佈虛假信息或違反基金會規定、影響基金會形象、泄露基金會機密的信息。 網站管理員一經發現有上述內容的信息,必須立即予以刪除,並追究當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三、信息保密制度

網站發佈的任何信息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有關國家政策、法規規定。

口令管理制度。網站應當設置後台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且不應與管理者個人信息、單位信息、設備(系統)信息等相關聯。每三個月須更換一次網站登錄口令,嚴禁將各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同時,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禁涉密信息上網。

四、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測評制度。網站系統應當由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測評通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系統安全性進行測評。

(二)服務器和網站定期檢測制度。網站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三)客户端或錄入電腦安全防範制度。網站負責人、技術開發人員和信息採編人員所用電腦必須加強病毒、黑客安全防範措施,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軟件實施保護,確保電腦內的資料和帳號、密碼的安全、可靠。

(四)應急響應制度。網站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安全事件報告及處理制度。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會信息處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電信通等部門進行處理。

(六)人員管理制度。網站應當制定詳細的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要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重點加強負責系統操作和維護工作的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考核上崗制度。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網站更新與維護

網站管理員應按照規定及時對基金會網站進行管理、維護與更新,保證信息及時性、通達性、有效性。有關設備要定期巡檢,保證網站每天24小時正常開通運轉,以方便公眾訪問。

定期備份。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操作系統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特別重要的部門還應當對重要文件和數據進行異地備份。

基金管理制度 篇4

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是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康運行的必要條件

因此我衞生站積極做到以下幾點

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户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做到專款專用。

二、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管理費用。

三、基金支出,要嚴格按照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户的支付範圍,量入為出,以收定支。堅持做到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帳户支付或個人自付;統籌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要切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使用的審計和監督,建立事前、事後、事中的監督機制。同時還要加強社會監督。

五、建立健全基金預決定製度、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六、增強服務意識,對定點醫療機構申報的醫療費要做到,準確無誤、審核及時、結算及時、撥付及時。

實施嚴格的管理方式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醫保管理小組,由組長負責,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3.監督檢查醫保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

4.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規定的人和事,並有相關記錄。

(二)醫務管理

1.中西藥品處方書寫要求有姓名、性別、年齡、日期、工作單位及家庭地址、劑型、劑量、用量、用法、醫師簽名。

2.控制藥品需嚴格掌握適應症。

3.急診處方不開與急診無關的`藥品、控制使用的搶救藥品要註明病情、履行審批手續。

4.患者用藥必須符合醫保有關規定,使用自理藥品必須填寫自費項目認同書,檢查必須符合病情。

5開藥嚴格按規定執行,禁止掛牌就醫。

6.特殊檢查和治療,應指徵明確,審批手續完備,實行自負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費用。

(三)藥房管理

1.按藥品採購供應制度採購藥品。

2.劃價正確。

3.醫保用藥佔醫院藥品目錄比例,不得串換藥,而無醫師簽名處方的藥品。

(四)財務管理

1.認真查對參保人員的《醫保證》、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並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項目及時以及時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並有相關處理記錄。

6.病人要求查詢收費情況,各醫保窗口和財務部門做到耐心接待,認真解釋,不推諉。

(五)信息管理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作人員及時通知耐信解釋,由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信息科及時向市醫保中心彙報。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及時檢查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帳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醫保中心查詢。

基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規範和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行為,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社會保險基金是指養老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第三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以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並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確保基金的安全。

第四條各類社會保險基金要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户(以下簡稱“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基金,財政部門不得用基金平衡財政預算。

第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等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政策法規。

第六條規範財務管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

(一)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月、季、年度相互對賬制度,及時核對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財政專户的基金,保證財政專户基金與收入户、支出户基金帳、帳款、帳實相符,並及時傳遞數據和憑證。

(二)實行全額結算、全額繳撥的`辦法,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及時足額入庫和及時劃轉撥付。

(三)各類社會保障基金要分類建帳、封閉運行、分帳核算、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佔和調劑。認真做好社會保險個人賬户的管理和數據記錄工作。

第七條加強結餘基金的管理。經辦機構年初應向財政部門報送基金結餘分配計劃,結餘基金除預留必要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轉存國有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債,活期存款應按國家規定的同期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基金結餘較多的單位,經辦機構要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結餘基金安排建議。

第八條強化內部監控工作,實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信息化。

(一)社會保障基金經辦機構要建立內部監控機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內部監督。基金狀況依法應當公佈、公開的,要按規定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要建立參保人員和參保繳費情況信息庫、個人賬户數據庫、基金管理數據庫,依靠信息化手段,開展基金管理社會公示,方便查詢和有效監管。

(三)要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妥善管理各種相關業務和會計檔案,為實施監管提供基礎性條件。要積極配合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制度 篇6

一、責任單位

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財務辦

二、責任人

責任人:吳天成;承辦人:鄒志平

三、承辦事項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國發[1998]44號)、《黑龍江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總體規劃》(黑政發[1999]57號)及《雞東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雞勞字〔20xx〕1號)。

四、承辦事項所需的要件

1、收繳:財務部門收繳醫療保險費前,必須先由基金徵繳部門核定繳費基數,參保單位持支票和繳費收據到財務部門繳費。

通過銀行代扣方式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由縣財政局收付中心實行集中代扣,在規定劃款工作日結束後,由醫保中心財務部門接收扣款數據,進行到帳處理,後由基金管理科室完成這部分參保單位的繳費錄入任務。

2、支付: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結算時,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提供賬號、户名、開户行信息,

按規定報送醫藥費申報單,醫保中心審核部門打印結算單,經主管領導審查合格後由財務部門為定點機構撥付藥費。

統籌藥費結算時,必須由參保單位提供賬號、户名、開户行信息,由醫保中心財務室將審核合格的藥費撥付到參保單位賬户,由參保單位為參保患者發放醫藥費。

五、辦理程序

(1)基金收入環節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收入户,對繳費單位,財務部門根據基金徵繳標準繳費,並將所收醫療保險費存入收入户,醫保中心財務部門在與銀行對帳核准後,定期將收入户存款轉入財政專户。

(2)基金支付環節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三險基金支出户。

財務部門對各審核完畢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彙總並填寫用款申請書,向財政部門請款,待財政部門將款項從財政專户撥入縣醫保中心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户後,再由財務人員向定點醫院、定點藥店及參保單位支付款項。

(3)基金核算

①根據上述兩個環節傳遞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並對記帳憑證進行復核,複核無誤後裝訂記帳憑證。

②根據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及科目彙總表登記各項保險基金明細分類,並定期進行對帳,保證帳帳相符。

③每月與開户銀行對帳,確保帳帳及帳款相符。④按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基金的`收支結存情況,並提供基金籌集、使用、管理等情況的分析報告。

⑤年度終了前,根據本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預算,編制次年的基金預算;年度終了後,編制年度基金決算報表及財務報告,並逐級上報。

⑥建立和完善保險基金預警制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基金收支情況進行分析、預測。

六、監督檢查

科室內部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自檢自查;局機關黨委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半年不少於一次;通過公開公示的形式接受社會監督。

七、責任追究

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情節較輕的,由局機關黨委責令改正,進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並調離現有工作崗位,一年內不得從事與該崗位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上述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基金管理制度 篇7

摘要:“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是社會保險事業的基本方針,隨着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以及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的與時俱進,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仍存在不足。本文通過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提出提高基金預算體系的管理能力、完善保障制度、促進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完善基金監督體系等突出問題,並在文中探討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及方法,給社會保障事業的統籌謀劃提供些許方向,推動社會保險事業的法治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風險控制;優化措施

社會保險基金是指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下,為使財務資金更好的支撐社會保險,所建立的一種用於支付社會大眾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固有資金。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隨着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重視程度的上升,相應的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應運而生,保證各項基金足額發放、確保社會羣體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已成為社會保險事業的主旋律。新會計制度下,合理編制基金預算,強化收支預算執行也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重要任務,為確保基金保值增值,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基金核算分析,穩妥開展基金投資運營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中佔領一席之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背景下,社會保險事業尤為注重全面降低基金運行風險,通過制定內部監督制度、優化基金管理內容、提升基金建設水平,進而推動社會保險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一、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現狀

(一)基金預算體系管理力度不夠

雖然各地政府及各級人社部門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基金預算體系的管理力度遠遠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預算編制方法較為落後,仍在使用以上年決算為基數,結合本年度增長率,從而確定預算指標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影響預算編制的系統性和科學性;(2)社會保險繳費週期過長,拖欠繳費現象嚴重,難以保證基金預算的平衡性;(3)基金預算收入來源模糊,基金結餘資金的投資收益未在基金預算中反映,收入列示不完整,可能存在腐敗現象,不利於對基金預算收入的管理,進而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產生不良影響[1]。

(二)保障制度尚未完善

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社會保障制度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具有“內在穩定器”的作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還處於成長時期,現有制度仍需完善。其一,生育保險制度的保障範圍狹窄。在就業過程中,許多職業女性因生育的問題,就業成為職業女性的難題。同時,不同地區的生育保險待遇不同,沒有統一的生育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呈現不均衡性。其二,工傷保險注重物質保障,對因工傷而不能繼續工作員工的康復保障不夠。此外,工傷認定標準不清、內容不全,隨着勞動力市場的興起,高危行業的工傷頻發,由於工傷認定標準不清,導致工傷保險的運營管理不規範,職工得不到充分保障。我國目前對工傷的認定內容有十項,然而在實際情況中,工傷的表現形式遠遠超出這十項內容,因此,工傷認定的內容需要完善。

(三)基金存在貶值風險

隨着社會保險基金覆蓋面積擴大,民眾參與社會保障的人數逐年增加,規範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刻不容緩。社會保險基金具有長期性,屬其他應收款會計科目,部分地方政府和人社部門未意識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簡單的進行基金收付管理,降低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益回報率[2]。同時,社會保險基金數量龐大,經常被用於應急事件,存在亂用、挪用現象,使財務風險程度上升,難以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由於基金數量巨大,銀行為提高自身競爭力,通過各種優惠政策吸引民眾存儲保險基金,這類基金存儲週期較短,同時受到通貨膨脹和利率浮動的影響,社會保障基金存在貶值風險。

(四)基金財務制度監管有待加強

從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現狀來看,監督體系的作用被弱化,監督過程相繼出現問題。第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監管不到位,內部監管人員崗位職責不明晰,不能保證預算編制和決算的完整性,預算執行階段監督力度不夠,不能及時發現預算方案在落實過程中的具體問題,阻礙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體系的完善。第二,基金支付管理缺乏有效監管。隨着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普遍落實,基金支付面臨着被惡意欺詐的風險。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部分退休人員多次跨省繳納養老基金,過多領取養老基金;有些未到退休年齡的人員提前申領養老基金;甚至有些人員死亡後,其親屬不報停,繼續申領退休基金等。以上問題發生的主要因素是在基金支付管理過程中缺乏嚴格的監督管控,導致基金支付的欺詐現象頻發。第三,對會計核算體系監管力度不強,不能及時監督財務人員處理基金欠繳費問題,使財務風險程度加深,制約着財務管理制度的日趨完善。

二、優化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提高基金預算體系的管理能力

基金預算體系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基金預算體系不僅可以滿足當下社會整體要求,還能為未來預算體系的創新奠定堅實基礎。首先,轉變傳統基金預算編制方法,綜合應用預測法、增長法等,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將保險繳費人數、繳費率、繳費基數等數據按照科學方法進行計算,從而得出本年度預算指標,增加預算指標的系統性和科學性。其次,地方政府和人社部門應加強徵繳力度,應用強制力和約束力加快社會保險繳費進程,縮短繳費週期。同時,人社部門需提高對社保徵繳情況的關注程度,承擔收支平衡責任。最後,將基金預算的收入全部納入基金預算體系,不僅要將新增的預算收入及時納入,還要重點關注社保結餘資金投資收益的納入,不僅可以保障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的完整性,還能有效避免不當行為,完善社會保障基金預算體系。

(二)完善保障制度

人社部門需根據社會保障制度現狀,對制度的不足之處加以完善。針對生育保險制度問題,人社部門需適當擴大生育保險的保障範圍,給予職業女性更多就業權利,同時,需加強對育兒假期的待遇關注,適當延長男性帶薪假日,減少家庭壓力;建立統一的生育保險待遇及制度,降低各地區間差異,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針對工傷保險制度問題,人社部門需先建立工傷防範措施體系,提高職工對工傷風險的認識,減少工傷發生的概率;對於因工傷而不能繼續工作的職工,人社部門需將物質保障與康復保障並重,適當承擔員工的部分康復訓練費用;針對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進行評價和認定,明確工傷認定標準,規範工傷保險金的運營管理,對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進行評定,也能增加工傷的認定內容,保障職工的基本權益。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進一步促進就業市場的穩定,提升民生的幸福指數,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條件。

(三)促進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其核心在於基金的收支管理,要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就需要不斷優化基金管理水平。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門需充分認識到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性,結合社會保險基金當前情況,加強對財務人員綜合素養的培養力度,精準制定收繳實施細則,強化社會保險基金信息化建設,改善基金收支管理能力,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回報率,進一步促進社會基金保值增值。此外,在社會保險基金中引入商業化機制,適當利用商業保險為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提供更多保障,拓寬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將基金投資於資本市場,持續擴大社會保險基金範圍,在確保投資渠道安全的同時,降低基金財務風險,增加社會保險基金價值。同時,將基金投資於資本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國家宏觀調控對其影響,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效用,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降低基金財務風險[3]。

(四)建立健全基金監督體系

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監管體系,不僅為基金政策貫徹落實提供有力的保證,而且為日後社會保險基金創新打下堅實基礎,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門需從各個方面完善基金財務制度監督體系。一方面,需加強對社保基金預算的監管,結合基金政策實施情況,落實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權責一致原則,明晰內部監管人員職責範圍,積極參與基金預算的編制和決算,協助決策中心制定合理的預算方案。另外,強化對預算方案執行的監督,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實時動態監控,切實改進預算方案的不足之處,推動監督體系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嚴格監督控制基金支付管理體系,維護個人基金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請發放各項基金人員的參保信息依次核實,確保其醫療狀況、退休年齡、失業證明、工傷認定、生育情況等信息真實有效,各省聯動,避免騙領、冒領、多領保險基金現象發生。同時,強化對會計核算體系的監管,建立內部審計小組,定期檢查基金財務制度落實情況,及時督促財務人員處理欠繳費現象,保證基金收支平衡,降低財務風險,進一步促進基金財務制度監管體系的完善[4]。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與社會保障事業的穩步前進息息相關。社會保險體系應堅持實事求是,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不斷探索實現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目標藍圖。在積極完善社保基金財務管理制度過程中,社會保險事業仍然存在基金預算體系管理力度不夠、保障制度尚未完善、基金貶值風險、基金財務制度監管有待加強等重點問題。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門需嚴肅對待上述問題,結合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實際情況,切實解決以上問題,為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添磚加瓦,也為社會保險事業的穩步前進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徐文娟.淺論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J].商訊,20xx,201(11):55-56.

[2]王冬梅.淺論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J].納税,20xx,251(35):239-240.

[3]董延濤.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辦法探究[J].知識經濟,20xx(15):42,44.

[4]徐銘徽.論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J].現代經濟信息,20xx(06):238.

基金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按照《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對機構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具體包括:管理各項收入,降低成本費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項資金;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監督、檢查;維護機構財產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效益;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基金會經濟決策,規範財務信息披露,促進公益事業發展。

第二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管理體制建設、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資產管理、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財務決算和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等。

第三條 基金會財務管理的各項具體制度與本制度共同組成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務管理的規範體系。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機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基金會的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所有基金會財務管理活動均在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會的領導下,按興永一中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由理事會授權理事長審批並實施。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定期審議機構財務報告,並決定財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財務日常管理工作由祕書處和理事長負責。

第七條 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和出納由理事會任免,兼任基金會祕書處幹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基金會的財務活動依法接受社會公眾和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 基金會理事會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及理事長之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基金會預算管理的內容:基金會預算是根據基金會業務開展和基金會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個部分。

第十一條 基金會預算的編制原則:堅持量入為出,收入支出協調,注重實效,積極穩妥的原則。

1.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

2.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工作重點,注重實效,勤儉節約,規範有序的原則。

第十二條 基金會預算編制的程序:基金會祕書處負責基金會年度預算的編制工作,根據本基金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編制基金會年度預算的草案,報基金會理事會和理事長審批,預算一經審定通過,便嚴格執行,預算的調整變動必須經過理事會和理事長批准,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 基金會預算的執行。基金會祕書處須嚴格執行財務預算,除因工作計劃、工作內容有較大調整,或者人員發生較大變化,需要通過預算調整程序核准新的預算外,一般不予以調整。在年內季末和年末,祕書處應總結、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報理事長或理事會。預算執行情況納入祕書處的業績考核。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基金會收入是指原始基金的投資收益、各種社會捐贈、其他收入等。

1.投資收益是指基金會因對外投資取得的投資淨損益;

2.捐贈收入是指基金會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基金會的各項收入歸口由祕書處統一管理和核算,並按規定出具捐贈收據,所取得的各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

第十六條 基金會的票據管理。祕書處按照規定指定專人領購、登記、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據。建立完善的購、銷、存的票據管理制度。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各項資助獎勵支出的安排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嚴格遵守各項財政、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基金會預先制定的獎勵計劃和資助標準。資助獎勵支出包括資助困難學生、資助特困教師、獎勵品學兼優學生、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等。

第六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 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是反映基金會管理、執行和服務過程的各項耗費,並結合預測、計劃、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財力,降低成本(費用),改善基金會管理,為更好服務興永一中教育事業打好基礎。

第十九條 成本(費用)一般包括基金會辦公經費、工作人員經費。機構根據《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制定相應的成本費用核算辦法,建立和健全基金會成本(費用)核算制度。

第二十條 有關成本(費用)核算的原始記錄、憑證、賬、費用匯總和分配表等資料,內容必須完整、真實,記載和編制必須及時,必須如實反映基金會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七章 財務分析

第二十一條 財務分析是基金會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主要有基金會事業發展、預算執行、資產管理、收入來源分佈、資金使用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在管理中的經驗、問題、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方法等。祕書處須按照理事會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基金會財務管理工作的需要,在財務報表的基礎上寫出財務分析報告。

第八章 財務監督與財務公開

第二十二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基金會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基金會的財務監督由祕書處和監事負責實施,基金會的.所有收入及支出都必須接受財務監督,財務監督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和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度,以及監事或註冊會計師每季度或每半年財務審計制度。每年的收入、支出情況經理事會同意後,以適當形式向興永一中教師及一定範圍的校友通報、公開,接受監督。

第九章 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 年度財務決算是年度會計期間基金會的收入及成本、資產質量、財務效益等基本情況的綜合反映,是全面瞭解和掌握運營狀況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四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進行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和資產質量核實的基礎上,以年度內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事項的會計賬簿為基本依據,認真組織機構財務決算編制和報表工作,做到賬表一致、賬賬一致、賬證一致、賬實一致。

第二十五條 基金會年度財務報告對外披露須經理事會批准。

第十章 財務會計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條 財務會計信息是捐贈人、祕書處和理事會等機構利益相關方瞭解機構資源狀況、負債水平、資金使用情況及現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來源。財務信息披露是建立社會公信力的重要環節,其主要形式是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説明書構成。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機構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同時包括會計報表附註,説明機構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項目的具體説明和未在會計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説明等。

第二十八條 建立定期財務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實、及時、公允的財務會計信息;按照基金會章程的規定每年在機構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佈審計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機構經濟業務事項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第三十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檔案由祕書處負責整理歸檔。

第三十一條 基金會會計檔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況,須經祕書處負責人、財務主管領導批准後,可以提供查閲或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銷燬會計檔案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對到期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及其它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執行,由理事長監督實施。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基金會祕書處負責解釋。

基金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投資管理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公司根據財務工作量需要設置綜合部,適當配備專兼職的財會人員,經全體股東同意,在保證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也可以實行財務外包或者委託代管。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必須規範紮實,原始記錄完整、真實、及時、合法、手續齊備,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和財務活動必須通過會計核算。

(三)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嚴格執行規定的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費並接受各主管機關的檢查監督。

(四)確保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優化資源配置,保障投資者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五)公司接受監事的監督,股東的檢查,內、外部的審計。

第三條財務管理任務

(一)依法、合理地籌措資金,保證公司投資業務的開展和正常經營的需要。吸收投資人的資本金和債權人借入資金,必須認真考慮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的合理性,考慮資金的風險和資金成本等因素,從中選擇最有利的籌資方案。

(二)合理地投放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好資金的控制、調度、核算和分析工作。

(三)做好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的核算工作。

(四)正確處理公司與投資者、被投資者的所有權關係;公司與債權人、債務人、往來客户之間的債務關係、合同責任關係;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分配關係。

(五)進行公司的建立、合併、分立、合資、聯營以及清算過程中的財務活動。

基金管理制度 篇10

根據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會管理辦法》、滬財行(1994)第81號、滬民社(1994)第16號文件《關於上海市社會團體財務制度和上海市社會團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

1、本會實行自收自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2、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所募集的基金實行市基金會基金部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進行管理,各辦事處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會基金部上報會計決算情況報表,年末上報下年度預算。

3、基金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幾種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簿(包括捐贈實物帳),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應設置上述相應各類帳冊。

4、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彙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種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進行。

5、基金會祕書處每半年將捐贈款(物)情況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帳目由會計事務所負責審核並不定期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的監督。

6、基金部設置會計科目26個,其中:資金來源類科目12個,資金運用類科目7個,資金結存類科目7個,統一使用不得隨意變動。

7、根據設置科目歸集,每季編制資金活動情況表,支出明細表,年終編制歷年收支總表,上報有關單位。

8、財務各類原始憑證按日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人員編制和工資福利

1、本會在編人員的配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統一制定標準,建立獨立工資基金手冊。

2、本會在編人員的獎金、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按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關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的工資,由聘用單位決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業餘時間加班,按《勞動法》規定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三、收入管理

1、凡收到捐助、義舉所得現金或者支票,必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給捐助、義舉單位或個人,按基金管理辦法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現金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2、倉庫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有品種,有數量及金額。

3、倉庫保管員收到捐贈實物後的入帳程序及手續:

(1)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根據實物收據驗收後填寫入庫單並憑入庫單入帳;另一份入庫單交基金部財務。

4、捐贈實物出庫,必須填製出庫單,由收具單位蓋章後銷帳;另一份出庫單繳基金部財務。

5、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經祕書長批准後方可調整帳面。

四、支出管理

1、本會的日常開支第一年無利息收入,由各資助單位提供資金開設開辦費科目列支,第二年開始按利息收入設會務經費支出科目列支。

2、根據本會有關規定,凡使用母金應由會長或委託人籤具意見後方可使用。日常會務經費開支在500元以上由祕書長審批;500元以下由常務副祕書長或委託人審批。日常辦公經費在預算之內可由辦公室掌握作用。各辦事處項目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開支在預算核定額度內由各辦事處主任審批。3、日常零星開支具體報銷規定:

(1)凡購置各種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會行政部門申請,由行政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採購,並建立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實物帳,各部門領用時必須簽字。

(2)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須經祕書長簽字,方可報銷;報銷規定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辦理。如有特殊情況由祕書長簽字給予一定補貼。

(3)市內出差午餐補貼按規定標準列支。

(4)本會召開各種會議及組織有關活動需預先編制預算,經祕書長審批,原則上按預算執行。

(5)各辦事處的日常工作經費開支由各辦事處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

五、基金母本利息的分配

本會日常開支費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開支。當年日常開支費用的節餘部分可結轉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擴充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三項基金。

六、票據管理

1、支票管理

(1)基金部出納向各開户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並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帳本上,以便備查。

(2)現金支票只限於基金部出納領用備用金及發放工資、獎金、勞務酬金、助困資金等使用,其他部門一律不得領用現金支票。

(3)各部門需領用轉帳支票,必需事前填寫支票領用單,寫明用途及單位,經批准後向基金部出納領用,一般限於3天內將支票存根聯向基金部出納註銷。 (4)如發現支票退票需作廢,必須將第一聯加蓋印鑑的作廢支票歸還給出納,然後進行調換。

2、收據管理

(1)基金部出納購置統一收據,必須作好連號登記。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銷燬。

(2)各辦事處及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第一次憑證明向基金部出納辦理手續,以後憑存根調換。

七、財產管理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1、固定資產:單價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和各辦事處建立財產帳冊,基金部建立總帳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分管領導批准後作出相應處理。

八、本制度經基金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執行,修改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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