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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廠管理制度十篇

煤廠管理制度十篇

煤廠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證員工人身及企業財產安全,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煤廠管理制度十篇

一、消防監督檢查

厂部每月組織一次對全廠的消防檢查;

每日當班班長對本車間進行消防巡查。內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對查出的不符合、隱患,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及時整改。

二、管理要求:

各車間對配置消防設施進行掛牌編號,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車間負責本車間消防設施的統一監督管理。各崗位的消防設施由崗位人員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管理,確保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整潔、衞生、完好。崗位人員必須瞭解本崗位所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構造和注意事項,熟練掌握其適用對象和操作方法。

配備的消防設施應由有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確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嚴格執行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各車間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活動,將員工消防培訓教育納入到本車間安全教育培訓中。結合119宣傳日、重點節日及季節特點,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技能。

培訓內容包括:

2.1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2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消防措施;

2.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2.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2.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煤廠管理制度 篇2

一、通風機的管理

1、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2、正常工作的通風機必須採用三專(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專用變壓器)供電。

3、正常工作和備用通風機均失電停止運轉後,當電源恢復時,正常工作的通風機和備用通風機均不得自行啟動,必須人工開啟。

4、通風機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將人員全部撤離,並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只有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米以內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開啟通風機。

二、通風機主備切換、風電閉鎖管理

1、通風機“三專兩閉鎖”由礦自動化部監督監察。

2、風、電閉鎖必須每週試驗一次,試驗由礦自動化部派專人完成。

3、試驗完成後,參加試驗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好試驗記錄。

三、通風機瓦斯電閉鎖管理

1、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瓦斯閉鎖功能:當瓦斯超限達了斷電值時,必須切斷該監控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並閉鎖;當瓦斯濃度降到規定的覆電值後,自動解鎖。

2、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並通知監測人員對瓦斯閉鎖進行調整。

3、使用監測裝置斷電的工作地點,嚴禁自動覆電,只有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可人工覆電作業。

4、每週五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5、測試甲烷超限斷電功能由礦自動化部完成,並由礦調度統一指揮

6、測試時,測試人員如發現有問題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排出故障,保證斷電功能的正常運行

四、任何單位或個人嚴禁擅自甩開風電閉鎖和瓦斯閉鎖不用。

煤廠管理制度 篇3

一、一般規定

1、各級分管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管理負責人。

2、凡是設備在運行中出現缺陷,運行人員有責任採取必要的運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運行、檢修班應將發現的設備缺陷及時記錄,以利於查閲和作出處理。

4、設備缺陷消除後,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待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並存檔,以備考察。

二、缺陷分級管理權限

1、運行任務

⑴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缺陷,並做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⑵及時消除屬於運行維護工作範圍的設備缺陷,應及時採取必要運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並向有關人員彙報。

⑶凡本班有權調度停用或不停電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⑷參加設備缺陷消除後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⑴負責從運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瞭解所管轄設備的缺陷並做出記錄。

⑵瞭解運行情況,查閲記錄簿,及時發現和主動消除設備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⑶在運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上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分管領導的任務

⑴領導督促各班進認真搞好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⑵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⑷擬定消除重大設備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煤廠管理制度 篇4

1、能夠引起生產過程中重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實施連續的檢查和監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2、厂部及車間每週進行一次危險源的專項檢查。

3、崗位工填寫危險源日檢查記錄,班長對崗位工檢查信息進行簽字確認。

4、對當班發生的較大隱患及輕微以上事故,分析對應危險源的管控情況,分析導致隱患、事故發生的'危險源是否辨識到,是否失控。並將分析信息記錄在危險源檢查表中。

5、各車間每月對本車間危險源的管控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新增危險源,並制定管控措施及標準,當月下發到所屬崗位。

6、對辨識的重大危險源厂部領導每月至少檢查一次,車間主任每週至少檢查一次,車間班組長每班檢查,檢查結果錄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危險源檢查卡中。

煤廠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為規範全廠停送電的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程序,杜絕誤停、誤送、錯停、錯送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使全廠供配電管理提高一個深層次水平,結合五虎山洗煤廠供電系統實際,制定本程序。

2適用範圍

全廠所屬各生產單位

3職責

3.1 成立五虎山洗煤廠停送電領導管理小組。

3.2停送電領導管理小組負責全廠各類停送電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3.3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計劃、審核和監督停送電工作,編制高壓停送電計劃以及方案和措施,辦理或配合辦理高壓停送電作業票。

3.4各生產車間機電管理人員負責配合五虎山洗煤廠生產技術部做好高低壓停送電的作業相關程序的管理,負責組織車間設備計劃檢修和非計劃搶修及突發事故處理的低壓系統的停送電管理工作,認真組織機電維修人員按照停送電規程規範操作。

4停送電管理制度及執行程序

(一) 停送電工作要嚴格按照《選煤廠安全規程》進行。

(二) 進行電氣設備安裝、檢修,以及用電設備的安裝、檢修等相關工作時,必須執行停送電管理制度。

(三)停送電工作等級劃分

根據我廠各個生產車間配電系統分佈比較分散,各車間管轄範圍內電氣系統由各車間獨立控制。為此,我廠進行了如下停送電工作劃分。

1. 設備安裝、維修以及電氣進行檢修需要將廠級6kv高壓主線路進行停電作業時,因停電影響涉及到多個車間生產,必須由廠調度室與35kv變電所進行聯繫,並由廠電氣主管技術人員開具變電所第一種電氣工作票。

2. 各車間對自己所屬低壓系統進行檢修時,需要對車間內高壓櫃進行停電,而不需要將廠6kv高壓主線路停電且不涉及其它車間工作運行時,由車間電氣主管技術人員開具停送電工作票,並開具倒閘操作票。

3. 車間對低壓電氣系統進行設備安裝、檢修以及對用電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工作時,由車間技術人員開具停送電作業票。

(四)高壓電氣操作、低壓櫃內電氣操作、電氣設備檢修、較為複雜的倒閘操作和非電氣工作人員(如油漆工、起重工、臨時工等)在電氣場所工作時,必須執行專人監護制。

(五) 停送電工作票具體填寫內容要按照《兩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填寫。所有涉及到電氣系統檢修的停電工作必須開具相應的電氣工作票。電氣工作票由開具此次停送電票據的同一人員填寫。

(六) 高壓停送電工作以及在低壓配電室帶電體附近進行電氣檢修時,必須穿戴好經檢驗合格的絕緣靴、絕緣手套,操作人應站在絕緣枱或絕緣墊上。

(七) 高壓電氣倒閘操作時,必須按照電氣倒閘操作順序要求進行操作。每操作完畢一項後必須進行檢查確認,正確後方可進行下一步驟。

(八) 倒閘操作完畢必須檢查應使存在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若無法觀察到停電設備的斷開點,應查看能夠反映設備運行狀態的電氣和機械等指示。

(九) 在停電工作時,要確保所有相關的部位均斷開,防止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聯絡櫃和互感器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十) 停電檢修時必須履行驗電,驗電時必須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匹配的的接觸式驗電器在斷開出線端一側驗電,高壓驗電應戴絕緣手套。

(十一) 高壓線路及低壓線路母排停電檢修時,驗電確認無電後,應掛接三相短路式接地線。接地線應接觸良好,連接應可靠。

(十二) 停送電必須遵循“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停電後必須在操作手柄位置或櫃體明顯位置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可設臨時防護欄等安全措施。

(十三) 禁止越級停電,嚴禁擴大停電範圍,嚴禁電話預約停送電。

(十四) 使用高壓絕緣鉗夾進行户外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戴好安全帽和防護鏡,雷雨天氣禁止户外操作。

(十五) 兩個及兩個以上車間共用同一條線路時,停電工作必須應由廠調度室提前向各車間協調聯繫,徵得各方同意回覆後方可履行停電手續。

(十六)設備檢修停電時,在配電室空開進行停電、掛牌,並做停電記錄。檢修人員必須關斷現場電控箱控制迴路的閉鎖開關。

(十七) 檢修工作完成後,由相應檢修人員在停送電記錄本上填寫送電申請。送電人員送電後必須簽字註明送電時間。車間所有送電工作完成後及時向車間集控進行彙報。

(十八) 送電前應查看現場是否已將短接線拆除,是否一切情況正常。操作完畢後核實是否接觸完好,是否供電正常, 送電後取掉 “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

(十九)非電氣操作人員不準進行停送電作業操作。

(二十)對於突發停電工作可不按照上述程序進行。當發生下列特殊狀況時,應立即由配電人員進行緊急停電處理。

1. 用電設備發生火災情況。

2. 人員發生觸電等事故時。

3. 其他非正常生產緊急情況需要進行停電時。停電後必須做好停電記錄,並按要求進行送電。

第四條 管理監督與考核

對於在檢查中發現停送電工作中存在違章操作,將對車間下達整改單,在車間安全考核中給予處罰。

如因違章停送電作業而造成生產延誤、設備損壞、人身傷害等事故時,根據機電事故追查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5相關文件

*《五虎山洗煤廠停送電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停送電記錄》

7附件

煤廠管理制度 篇6

一、安全目標

1、全年杜絕嚴重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班組全員杜絕嚴重違章,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人人正規操作,減少輕傷事故發生。

二、管理措施

總的要求是:牢固樹立“安全大於天,責任重於山”的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裝備、培訓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持之以恆地抓好安全“雙基”建設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確保全年安全奮鬥目標的實現。

具體措施:

第一、強化加強現場管理。進一步明確責任,突出重點。

第二、抓安全生產的管理幹部,要發揚勇於吃苦、敢於負責、大膽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風,帶頭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主要精力放在現場安全管理上,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要嚴格執行跟、值班制度,值班幹部要24小時堅守崗位,組織開好班前、班後會,跟班幹部要八小時盯在現場,切實起到領導各監督的作用。從源頭上消滅事故發生的根源。

第三、根據責、權、利相統一和重獎重罰的原則,加大安全獎懲考核力度,充分發揮利益激勵和約束機制的作用,並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現。

第四,不斷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安全建設關健在班組。要進一步搞好班組安全建設,充分發揮班組長關鍵人物在現場抓安全的作用。

煤廠管理制度 篇7

一、制定目的

為了全面提升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選煤廠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建立安全長效機制,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考核辦法

(一)安全管理

1。選煤廠每月發生輕傷事故一人次,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中扣10分;發生輕傷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計計算。

2。選煤廠每月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中扣25分;發生重傷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計計算。

3。選煤廠每月發生重傷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項目不得分。

4。選煤廠發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包括上級部門的.罰款、醫療費用、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等由選煤廠承包單位自行承擔。

(二)實施辦法

1。按月進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監部門組織相關部室主管人員、選煤廠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

2。每次檢查完現場,所有參加檢查人員集中在一起,提出檢查出的問題,嚴格按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打分評級。

3。安監隊將全月質量標準化考核情況報礦領導審批,礦導審閲後,通報相關部門。

4。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執行。

煤廠管理制度 篇8

機電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電管理,減少機電事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所有機電人員,必須遵守機電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間勞保用品穿戴齊全,堅守工作崗位,不準遲到和早退,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串崗、不準外出、不準用手機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新工人進入機電工段,要進行技術培訓,經理論和實踐考試合格後可錄用。

四、所有機電設備必須固定專人維護,嚴禁違章操作。

五、對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員、定設備、定任務;包使用、包管理、包維護、包排除故障。

六、對使用的設備切實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風、不漏水、不漏煤、不漏電。

七、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八、廠房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接地裝置。

九、要熟悉設備部件性能和結構,保證當班生產,有強化處理設備故障的超前意識,確保有效的生產時間。

十、要愛護所有使用工具如搖表、萬能表、鉗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養成節約的好習慣,做好“修舊利廢”工作,降低生產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領導和師傅,服從領導的管理和指揮,加強責任心,鑽研業務。

十三、在處理事故時,頭腦一定清晰,處理事故要果斷,嚴禁違章作業。

十四、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注意安全,不得違章作業,杜絕人身、設備事故的發生。

十五、認真鑽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

機電班工長崗位責任制

在主管廠長的領導下,負責班組行政管理工作,機電設備的維修養護等方面的工作,其崗位的具體責任是:

一、帶班人員嚴格執行廠內各項制度,具體做好全廠機電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對全廠所有的機電進行維修,實行分工到人的管理,確保全廠機電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二、督促全組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加強自身的安全防護,堅決預防和杜絕一切機電事故的發生。

三、抓好班組的政治理論學習,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

四、抓好各包乾區域的設備維修工作、清潔衞生工作,做好各隨機檢修台帳記錄。

五、參加礦的逢五逢十機電設備安全大檢查和自查自糾,對於檢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排除。

六、負責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現場指導工作。

七、發生事故時,積極參與搶修、協助調查處理,並保護好現場,監護當事人。

八、積極帶領全組人員努力完成領導佈置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設備維修制度

一、設備維修分為日常維修、大中修兩級管理,日常維修由機電主管全全負責,合理安排檢修日程。

二、日常維修方法:維修工人接到維修通知或通過查看值班記錄本後,應及時對設備進行維修,並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三、設備的大中修計劃由本單位負責安排,每年12月份前編制明年的大中修計劃,經主管廠長批准後實行。

四、計劃編制完畢後,將計劃下發到檢修工段,由檢修工段編制檢修內容和安全措施。

五、維修工人進行大中修,應填寫設備大中修檢修內容和技術參數。

六、檢修好的設備,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配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配件的集中統一管理,做好配件的儲備、供應工作,抓好用、管、供、備四個環節,以保證設備正常維修和計劃檢修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一、基礎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配件加工訂貨制度、配件質量檢測驗收制度、圖紙修改審批制度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定額管理。生產車間根據設備運行部位磨損、腐蝕規律,合理編制配件的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機電動力部根據實際需要和同行先進消耗水平,編制礦洗煤廠配件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並每年修改補充一次。

三、計劃管理機加工訂貨。生產車間檢修計劃和儲備定額定出年、季、月配件需要計劃(非定額配件同時需提供圖紙和留有一定的加工週期)。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彙總,經平衡庫存後,分別通過訂貨、外協、修舊等不同渠道申請解決。配件的加工訂貨要嚴格按合同管理規定執行,要保證生產需要,同時防止積壓。對已積壓過剩的配件 ,應及時採取措施調劑處理。配件必須專用,儲備定額資金,不得超過電修廠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2%-4%。

四、配件圖紙管理。圖紙是進行設備維修、備件加工的技術依據,是最基本的基礎資料。應加強配件圖紙的管理,機電動力部設立專職人員負責配件圖紙的審核、整理、修改和歸檔工作,做到物有所圖、物圖相符,要掌握一套完整的製造圖紙。配件底圖修改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設備管理員要掌握設備零部件結構、尺寸、材質的變更情況並及時報機電主管審批後修改底圖。設備停用或零件以做很大變動時,要及時修改底圖和藍圖。

五、修舊利廢。保證技術性能和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開展修舊利廢工作。切實抓好修復品的管理使用,並嚴格控制修理質量。

六、備件管理。配件由倉庫統一管理,車間不設庫房,配件按一類標準管理,配件收發做到收、卡、物、三對口。每月初統計上月的配件儲備情況。自制或外購配件均辦理檢驗入庫手續,入庫備件符合質量要求,並有合格證。主要配件要加強管理。所有配件入庫後採取防鏽、反腐措施,對存放年久、無合格證的配件、鑑定後方可發出。

七、搞好清庫,查庫。對已淘汰的配件、質量低劣及生鏽、腐蝕嚴重的配件應認真處理。需要處理或報廢的配件需經技術鑑定,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處理。

八、結合推廣設備綜合管理開展備件管理的標準化工作,儘量採用範圍廣的標準,減少配件儲備品種,提高配件資金利用率。

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廠機電設備的管理,杜絕各種設備損壞和流失,保證各種設備正常運轉,特制訂設備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廠所有設備,要分工管理,搞好設備保養。

二、要負責全廠設備的定期檢修,日常維護,以及超前防範。

三、嚴格按設備標準認真負責檢修好每一台機械設備,保證安全生產。

四、要每天對設備的地級螺絲進行緊固,清理外觀衞生,每年進行反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設備運轉好、衞生清潔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問、勤看、勤檢查〉。三懂四會〈懂設備、結構、性能、原理〉。四會〈會維護、會保養、會操作、會排除故障〉。

六、堅守工作崗位,遵章守紀,嚴禁三違,愛護工具,節約材料。

七、對設備每半年進行大修一次,每三個月進行小修一次,對轉動部位要進行不定時間注油。

八、必須保證各種設備達到完好標準。

配電室操作規程

一、保證配電室各種儀表顯示正常。

二、室內電氣設備需檢修時,必須先申請厂部領導,經領導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

三、進入配電室工作人員,必修經過專業培訓,具備上崗資格資質。

四、在操作電氣設備時,必須有操作票,指定操作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必需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然後放電接地,封住地線。操作完畢後必須嚴格檢查,沒有問題後方可送電,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五、安排專職人員,每天要對盤內進行嚴格檢查,定期清掃盤內灰塵,緊固盤內各部件螺絲和彈簧墊,打磨各接觸頭,調整接觸部位。

六、每天要做到清掃室內衞生,保證室內衞生清潔。

七、對電源線和所有負荷温度嚴格檢查,並填寫各種記錄。

八、以上規定,望機電工要嚴格遵守並認真執行,杜絕違章作業。

配電室崗位責任制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配電室安全供電。

二、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決杜絕“三違”。

三、負責配電室內低壓供電線路,定期檢修,日常維護。檢查並負責正常操作及倒停電操作,以及事故處理工作。

四、熟悉各種隔離刀閘、空氣開關、變頻器、過熱保護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供電線路。

五、在檢修配電室內開關時,必須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六、無人在配電室值班時,必須加鎖,嚴防他人進入,防止發生事故。

七、配電盤上必須懸掛“有電危險”等警示牌。

八、嚴禁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九、配電室各操作手柄和工作必須接觸的部分,應保持良好的絕緣性能,嚴禁用潮濕的手接觸電器或按鈕。

十、文明生產、清掃衞生,保持崗位清潔,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配電室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配電室安全供電,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二、嚴禁在配電室內抽煙、打鬧等工作無關的事。

三、不準在配電室動用電焊和氣割,如需要使用,必須有安全措施和施工措施。

四、外來參觀人員,必須有廠內主管廠長帶隊和簽字方可入內,並填寫參觀內容。

五、分管配電室的電修工,要對盤內開關和各種負荷線進行檢查,清掃盤內灰塵,緊固各種螺絲,測量負荷線温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六、每天要對配電室衞生清掃,保證配電室衞生乾淨整潔。

七、小班維修電工每天要對配電室各種儀表、隔離刀閘、空氣開關及負荷線進行詳細檢查,並填寫巡迴檢查記錄本。

八、以上制度必須認真執行。

配電室巡迴檢查制度

一、每天要對室內各種儀表顯示是否正常,進行詳細檢查。

二、盤內每個部位螺栓、開關及各種控制線路,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停電進行檢修處理。

三、每天清掃盤內灰塵和煤塵。

四、檢查每個負荷線温度,如有異常,請示領導進行處理。

五、要不定時間進行對負荷線和盤內接地系統進行搖測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對開關出現突然跳閘現象,必須查問事故原因,決不允許盲目送電,以防造成傷亡事故。

七、現場處理完事故或檢修完,必須把現場清理乾淨。

八、強化精神文明建設,樹立企業形象,加強崗位責任。認真填寫記錄,保證記錄整潔、清晰、真實。

配電室巡迴檢查制度

一、每天要對室內各種儀表顯示是否正常,進行詳細檢查。

二、盤內每個部位螺栓、開關及各種控制線路,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停電進行檢修處理。

三、每天清掃盤內灰塵和煤塵。

四、檢查每個負荷線温度,如有異常,請示領導進行處理。

五、要不定時間進行對負荷線和盤內接地系統進行搖測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對開關出現突然跳閘現象,必須查問事故原因,決不允許盲目送電,以防造成傷亡事故。

七、現場處理完事故或檢修完,必須把現場清理乾淨。

八、強化精神文明建設,樹立企業形象,加強崗位責任。認真填寫記錄,保證記錄整潔、清晰、真實。

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一、要熟悉全廠供電設備系統圖,掌握供電性能及原理。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迴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站在絕緣枱上,正規操作,停電時將工作部分進行斷電。封好地線。操作低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

三、非專職電工及非值班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嚴禁用潮濕手指接觸電器設備按鈕。

四、操作人員身體任何部分與電氣設備裸露帶電部分的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必須設置安全隔欄和護架等。

五、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其外殼有可靠的接地。

六、在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專人看管或加鎖並懸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

七、確認所有作業完畢後,摘除接地線和警示牌,有專人及檢查無誤後和專職操作人員再次確認後通知看管人員送電。

八、希望電修工要認真執行以上制定的操作規程。

修理工巡迴檢查制度

為保證洗煤廠整體設備正常運行,減少機電事故率,特制訂一下巡迴檢查制度:

一、要求分機包台人員,每天要對自己主管的設備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對設備的螺栓、螺母要完好、齊全緊固,無鬆動、變形或折斷現象。

三、各種儀表,如電流表、電壓表、真空表和壓力錶、流量計、密度計、液位計、料位計等計質,要做到齊全、靈敏、可靠、準確。型號規格符合要求並定期校驗。

四、對減速器的檢查,箱體、上下箱體結合嚴密,軸頭端密封良好、不漏油。

五、軸和軸承、齒輪和軸配合牢固、不鬆曠、油脂清潔、油量適當。

六、運轉中油池温升不得超過35度,軸承温升不得超過45度,渦輪渦杆、減速器温升不得超過60度。

七、運轉平穩、正常不得有衝擊、異常震動及不均勻音響。

八、聯軸器檢查,檢查各聯軸器在運行中不得有異常聲音,螺栓、墊圈開銷齊全。

九、對齒輪傳動不得有異常聲音,要保持良好的潤滑,齒厚磨損不得超過原齒厚的20%、無斷裂現象。

十、軸承潤滑良好,要求油脂適合,運轉中應無異常。(1)滾動軸承最高温度不得超過75度;(2)烏金軸承温度最高不得超過60度;(3)銅瓦軸承最高不得超過75度。

十一、對傳動裝置的檢查,型號相符,根數配齊,長度基本一致,不準打滑。

十二、傳動鏈傳動,鬆緊適宜、潤滑良好、不摔油,鏈條與鏈輪齒合良好,運行平穩,無卡住和撞擊現象。

十三、要求所有設備必須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不漏煤、不漏風。

十四、所有設備必須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隨時可以投入生產使用,並按工作設備的完好標準認真執行。

煤廠管理制度 篇9

為了進一步加強洗煤廠重大危險源管理,有效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險源定義

本制度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場所或設施)。

2、監督與控制

(1)、所屬車間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設置安全監控報警系統,並定期對監控報警系統進行檢查。

(2)、由厂部組織制定本廠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每年不少於一次。

(3)、制定演練計劃,計劃中必須包括演練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演練步驟;

(4)、組織演練前,應對演練人員進行培訓;

(5)、配備必需的救護裝置及防護裝置。

(6)、重大危險源所屬車間應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7)、重大危險源所屬車間必須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3、檢查

(1)、厂部每半年應對重大危險源及演練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應責令所在車間立即整改。

(2)、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並採取切實有效的監控措施。

(3)、所屬車間每月對重大危險源管控情況進行檢查,每隔半年對應急演練情況進行檢查,並建立台帳;

(4)、崗位工每隔三小時對所在區域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巡檢;

(5)、班組對所在區域範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日查;

(6)、安監員對分廠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日查;

(7)、值班領導在值班期必須檢查本廠的重大危險源。

煤廠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建設本質安全型選煤廠,根據《安全生產法》、《選煤廠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程和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講求實際、尊重科學、嚴格管理、注重實效的原則,切實加強安全管理,不斷提高選煤廠安全生產水平和防範事故的能力,實現安全、高效、文明生產。

第二章安全責任制和管理機構

第四條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廠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總工程師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副廠長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六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裝備。

第七條安全管理機構的基本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和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和法規;

(二)制定選煤廠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貫徹實施;

(三)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參與各類規程、措施的審核、監督落實工作;

(四)參與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的設計審查、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工作;

(五)組織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七)組織和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組織制定、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預案的演練與落實。

(九)收集整理各類安全檔案,做好上報、存檔等工作。

第八條選煤廠各生產車間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車間領導和廠安全管理機構做好本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條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強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確保安全費用的及時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質按量完成。

第十條保證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額度不低於有關規定的額定要求(不低於銷售收入1%或10元/噸精煤提取)。

第十一條安全費用主要用於安全裝備、安全設施、安全培訓、安全隱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安全費用的使用原則:

(一)專款專用的原則

安全費用必須用於選煤廠安全生產的相關支出,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

(二)重點保證的原則

安全費用分輕、重、緩、急,重點保證用在安全裝備、安全設施的完善和重大隱患治理以及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達到消除事故隱患和杜絕重大事故的目的;

(三)突出效果的原則

安全費用最終要落實到使用效果上,通過過程監督檢查、質量把關和驗收等措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的目的。

第十三條安全費用要實行全過程監督,所有工程必須有計劃、有審批、有設計和審查、有監督、有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和實際效果。

第四章安全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逐級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制定廠和所屬各車間、科室安全管理目標,並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和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第十五條制定和落實安全績效工資考核制度。工資總額的20%作為安全績效結構工資,並制定相應的安全績效綜合考核辦法,與職工行為規範、工作質量等掛鈎,進行考核兑現。

第十六條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制度,加大各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環節人員意識、責任意識,並明確考核方案。

第十七條上級單位下發的安全獎勵資金必須專款專用,由廠安監部門按規定考核後落實兑現。

第五章安全會議和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會議制度,主要包括車間安全例會、廠安全辦公會、安全例會、隱患排查會以及專題安全會議,可以分別召開,也可以合併召開。

第十九條車間安全例會每旬至少召開一次,廠安全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條安全會議由領導班子成員、工程技術人員、車間和業務部門負責人蔘加,全面分析總結安全狀況,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一條執行安全述職制度。生產車間行政正職每月在廠安全例會進行一次安全述職,述職人對安全述職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負責,安監部門對安全述職書進行備案。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制度。逐步提高職工整體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

第二十三條安全培訓要堅持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組培訓、教考分離、全員參與、質量保證、重點突出、整體提升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安全培訓的形式是:業餘培訓為主,脱產培訓為輔,業餘培訓與脱產培訓相結合。

第二十五條安全培訓要達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產實際的安全培訓計劃,並按照計劃落實培訓任務;

(二)按要求選派符合要求人員參加上級單位和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三)完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要按照規定,按時培訓、考核、換(發)證,做到全部持證上崗;

(四)堅持“每日一題、每週一課、每月一考”的業餘培訓形式;

(五)按時、保證質量完成上級組織的技術比武、技能鑑定等其他各項培訓工作;

(六)培訓經費落實到位;

(七)制定和落實安全培訓工作考核管理辦法。

第六章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六條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強化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七條總工程師是安全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廠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制定近期和長遠安全技術規劃,詳細規劃安全裝備和設施的更新與完善、安全技術提升、安全隱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

第二十九條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要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並經過設計、審查、過程監管、竣工驗收等程序管理,確保安全設施工程質量。

第三十條常規規程每年要結合實際至少審核修訂一次,逐級審核,並經總工程師批准簽發後貫徹執行;技術、工藝、設備等變化後,要隨時修改有關規程,確保規程有效,能夠起到規範運行、指導操作、防範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條臨時工程、重點工程、安全重點管理區域、危險環節檢修或施工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措施和應急預案必須按照編、審、批的程序經過審核批准後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安全監管人員及相關單位領導要全程監督。

第三十二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體系認證,並按規劃實施。

第三十三條開展安全技術項目評先創優活動,規範項目的申報、評比程序,創新獎勵和推廣機制。

第七章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三十四條建立並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對全廠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安全檢查包括定期檢查、安全小分隊突擊檢查。

第三十五條每月由廠分管安全領導、安監部門組織,有關科室、車間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對全廠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車間和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班隊長等有關人員參加對車間和要害場所每週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有整改和複查。

第三十六條安全小分隊不定期、不定時進行突擊檢查。

第三十七條廠長每月下現場不少於15天,其中夜班不少於10天。其它廠領導每月下現場不少於20天,其中夜班不少於15天。

副總及生產、機電、安監部門幹部每月下現場不少於20天,其中夜班不少於15天。其他業務科室幹部每月下現場不少於10天。

各車間幹部每月下現場不少於20天。其中夜班不少於15天。

下車間、下基層的要抓“三違”、抓安全培訓學習和抽考、抓隱患排查,並做好記錄。

第三十八條各種檢查查出的隱患實行隱患分級管理,層層分解責任,按照隱患排查———篩選———“三定”落實———整改———驗收———再排查的模式,嚴密隱患治理程序,確保隱患治理過程安全,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全過程的閉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組織專門的安全會議,按照分析定級、上報、研究制定處理方案、“三定”落實、複查驗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條隱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最大限度降低發生事故時的損失,尤其是減少對人的傷害。

第四十一條各單位是隱患排查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條各分管副職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班組和人員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預防措施和預案,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安監部門負責組織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進行分析、分級、彙總、上報和複查驗收。

第八章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四十四條選煤廠建立健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對所發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原因分析、責任劃分和追究處理。

第四十五條發生事故要及時按下列要求報告:

(一)發生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同時及時向本單位值班領導、廠調度和安監部門報告;

(二)車間值班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瞭解事故情況,組織事故救援的同時,向廠調度員和廠值班領導彙報現場情況。調度人員和安監人員接到報告後,應儘快掌握事故情況,做好記錄,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報告程序,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並按照集團公司事故報告的時限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事故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初步原因、已採取的措施和需要採取措施;

(四)接到事故報告後,相關領導必須按要求趕赴調度室或現場,參與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必須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救和處理。

第四十六條按照集團公司事故等級劃分規定和事故調查有關要求,由廠安監部門組織、協調或協助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二)確定事故的性質責任;

(三)提出事故處理的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四)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四十七條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進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對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根據事故情節輕重和事故責任大小,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四十九條汲取事故教訓,制定並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第五十條選煤廠成立由廠長統一領導下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立廠、車間和班隊(組)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分別負責相應級別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理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應對措施。

選煤廠成立由廠長任總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對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險的或損失財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應急。指揮部在安監部門設立辦公室,由安監部門負責人擔任主任,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事故發生後的救援組織。

生產車間成立由行政正職為組長的應急救援隊,負責對可能發生一人重傷以下或損失財物可能達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應救援。

班隊(組)長擔任事故現場處理指揮員,負責對可能發生發生一人輕傷以下或損失財物可能達500元以下的事故應急。

事故發生後,下級應急救援隊伍要無條件服從上級救援機構調遣。

第五十一條由總工程師或分管安全副廠長牽頭,安監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每年至少對全廠的危險源進行一次辨識、分級風險評價和掛牌,生產車間由行政正職組織,對本單位危險源(害)並由安監部門負責存檔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十二條五級以上危險源必須制定控制風險的計劃和措施,並嚴格按照編、審、批的程序編制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十三條針對危險源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必須進行全面的貫徹學習,並考核存檔。

第五十四條廠每年至少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一次,車間每半年組織演練一次,演練結束後要進行全面總結和講評,對發現的不足和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規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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