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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機管理制度(通用4篇)

塔機管理制度(通用4篇)

塔機管理制度 篇1

塔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並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並要有技術和安全員在場監護,安全作業措施方案如下:

塔機管理制度(通用4篇)

一、塔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機附近,電源開關應符合規定要求。電纜捲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二、塔機的基礎和附着的'建築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式起重機的設計要求。

三、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接情況,並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後放鬆電纜,其長度略大於頂升高度,並緊固好電纜捲筒。

四、頂升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枱,操作室內只准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五、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於平衡狀態,並將迴轉部分制動住。嚴禁迴轉臂杆及其它作業。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頂升。

六、頂升到規定高度後必須先將塔身附着在建築物上後方可繼續頂升。塔身高出固定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原廠規定。

七、附着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情況並用撐杆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應符合規定要求。

八、如同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安裝、拆卸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將塔身固定。

九、頂升完畢後,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的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縱杆應在中間位置,並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十、塔機安裝後,在無載荷情況下用經緯儀檢查其垂直度,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

十一、塔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迴轉、吊鈎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重量限制器及斷繩保護器等安全裝置,並保證靈敏可靠。

四川新華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三月二十四

塔機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我單位在工地現場起重機械裝、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合在本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的安裝和拆卸。

二、裝拆人員工作職責

2.1裝拆任務由安裝負責人指派,在人員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兼職,但必須負責起相應的工作職責。

2.2安裝負責人:負責制定裝、拆工藝方案,落實裝拆小組人員,指定裝拆小組組長,交付安裝文件。

2.3裝拆小組長:全面負責裝拆的技術和安全工作,負責非常情況緊急現場處置,與使用方的現場聯繫。分派小組成員具體工作並進行監督指導,歸集現場需要填寫的種類技術文件並按規定傳遞。

2.4指揮(司索):負責裝拆現場的裝拆指揮工作。

2.5鉗工:負責裝拆現場的鉗加工工作。

2.6電工:負責裝拆現場中的電工工作。

2.7檢驗員:負責裝拆過程中的零部件檢查和安裝後的性能檢測,並作好檢測工作。

2.8安全員:負責裝拆現場的安全工作。

三、裝拆現場的安全措施

3.1裝拆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戒線,掛號安全警告牌,工地派專人把守,嚴禁無關人員進出,並作好分片警戒工作。

3.2遇有架空輸電導線的場所,應避免起重機機構進入輸電導線的危險近程。如條件顯示不能保證安全距離,要與有關部門協商,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方可裝、拆。

3.3裝拆作業前,組織學習安裝、拆卸安全技術方案,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方案交底,每天對分項工作內容、技術要求、安全措施以及注意事項等進行單獨交底,相交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職責清楚,既工堅守崗位,又要相互配合,遵守操作規程及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的工作。

3.4作業前,指揮人員與司機和其他作業人員必須相互約定所採用的'指揮信號,不準中途改動。指揮人員必須集中精力,從事專項指揮工作,不得做其他兼職工作,只允許一人對司機發出信號(危險信號除外),絕對不允許二人同時指揮或間斷指揮。

3.5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固性,制動、吊具、鋼絲繩是否完好,不符合使用規定的嚴禁工作。還應對塔吊各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變形、脱焊、裂紋、損壞,應修復後安裝。

3.6在吊裝或拆卸套架,迴轉支承總成、平衡臂等大件時,裝拆小組長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確保作業工程中的安全平穩性,防止中午旋轉、擺動和碰撞。

3.7作業時,人員必須遵守作業規範,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穿好工作服、工作鞋,逢嚴冬季節,做好防冬防滑工作。

3.8塔機作業中,應有專人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緊固螺栓,專人操作爬升架,非有關人員不得登上爬升架操作平台,更不能擅自啟動泵閥開關或其它電氣設備,作業後必須緊固螺栓,切斷系統電源。

3.9凡有下列情況時,不得進行塔身升降作業:

(1)作業高處的風力超過4級;

(2)在雨、雪、大霧等容易打滑的環境裏;

(3)在煙霧薰嗆的環境裏。

3.10作業中的零星小配件及工具必須有防墜措施,每天作業收攏工具,並作好安全檢查工作。

3.11安裝完畢後,未經用户驗收安裝質量,不得交付使用。

3.12安裝驗收合格後,應告知用户將安全操作規程標牌掛於醒目位置,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他人員。

3.13交付使用前,必須向使用單位作“技術性能、保養和維修”及“安全技術規範”等交底,並取得使用單位簽字認可。

塔機管理制度 篇3

為了保障塔機的正常安全運行,和施工人員及操作人員的

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塔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且具有較高操作水平的作業人員方能上崗作業。

2、嚴格執行塔機的十不弔原則,對違章的作業人員處50—200元的罰款,情節惡劣的作業人員予以辭退。

3、塔機的操作人員必須對塔機的鋼絲繩等關鍵部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維護和保養,比如打黃油、觀察鋼絲繩的磨損程度、限位器的`靈敏度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同時對標準節螺栓每週緊固一次,如有違反者項目部予以重罰。

4、操作人員必須作好塔機的運行記錄,做好交接班制度,如果機械有故障必須先修復,不能帶病運行。

5、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作業的有關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及業務水平,確保及財產的安全。

塔機管理制度 篇4

從近年來建築工程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發生事故的情況看,主要是由以下的原因造成的。一是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有關國家建築安全的法規落實不到位,對於到達使用年限的塔機、施工升降機未及時報廢或進行安全評估,對於進行設備大修後的設備也未進行試驗檢測。設備安裝、拆除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不符合現場實際,安裝、拆除前未進行認真的安全技術交底,裝拆過程中也未嚴格按方案執行。設備的維修、檢測、保養等無人管理的情況。二是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拆裝人員、吊裝指揮人員等,必須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但是在實際現場施工過程中,存在着人員無證上崗、或是邊上崗邊學習、或是工人隨意亂開的現象。加之指揮不規範或未到現場指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為了趕工期而超載操作、疲勞操作等等。三是起重機械設備本身的因素。有的設備存在着設計問題或材料質量問題,有的因長時間超載工作,造成其結構件出現裂紋、焊縫開裂的情況。加之在使用過程中,缺乏日常的維護保養,設備安全裝置不全,如缺少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吊鈎保險等,有的為了運送建築材料的需要,不顧安全規定,故意將限位裝置拆除,易導致設備事故。

針對上述情況,如果放鬆管理,一旦發生事故,極可能導致機毀人亡,造成無法預料的嚴重後果,不僅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上的損失,而且會造成不可忽視的社會負面影響,更重要的是會造成家庭的破碎和社會的不穩定。我覺得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強安裝前的管理工作。

如今,施工現場使用的塔機和外用電梯,一般都不是施工企業自身的,安裝拆卸工人和操作司機也由租賃單位提供,項目部很難熟悉設備、安裝拆卸工人和操作司機的素質、技能等,為最大限度地預防機械設備事故。一要嚴把產品的質量關。建築起重機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標準,要在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告知中,檢查是否是國家、省市推廣的新產品,還是限制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產品。要檢查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材料,包括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安裝使用説明書、修理和技術改造資料、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轉記錄、故障記錄等。要檢查設備的各種限位、保險是否齊全。要檢查設備的鋼結構有無變形、損傷的情況。要檢查設備上的電器、電纜、鋼絲繩是否完好。對在檢查過程中查出的缺少的資料和零部件,以及損壞或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時補齊和修復,切實把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入口和日常的監管把嚴、把實、把好。二要簽定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的租賃、安拆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塔機和外用電梯進場前,項目部應和設備出租單位簽定租賃、安拆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若出租單位不具備安拆資質,還需找家安拆單位,由項目部、出租單位和安拆單位簽定三方合同及三方安全管理協議。合同和協議應明確:項目部所需設備的型號和性能;項目部要提供設備進退場、安拆、附牆加節等環節必需的安全施工環境;出租單位必須提供合法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安拆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拆裝資質證書,且安拆單位的資質要與設備相匹配;安拆人員、操作人員、信號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各方在設備進場、安裝、使用、拆除、退場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責任。三要明確設備的管理人員。在項目安全管理體系構架內,必須明確塔機和外用電梯的主管領導和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使設備的安全管理責任具體到人。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的責任心和素質直接影響着主管領導對該設備的管理指令,直接關係到設備的安全。要求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要對能直接解決的問題儘快解決,對不能解決的重要問題要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使需要解決的問題都能得到及時而有效的解決,避免問題進一步發展釀成事故。

二、加強安拆過程中的管理工作

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除工作,也是一種危險性較大的工作,加強這項工作的管理,就能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預防事故的發生。一要抓好安裝、加節、附牆、拆除等重要過程的安全管理。塔機和外用電梯的安裝、加節、附牆、拆除存在較大的風險,對安全技術管理要求極高。設備安裝前,按要求編制設備安拆方案,經審核、審批後才能安裝。對於多台塔機同時作業的施工現場,應編制羣塔作業安全防護措施。設定警戒區域,並派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和監理人員全過程旁站監督,同時要求安拆單位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二要檢查安拆單位的持證情況。要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檢查有關管理人員的安全持證,即設備安拆的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的安拆和使用涉及的特種作業較多,包括塔機安拆工、電工、司機、信號指揮、司索等。要檢查每個人的持證情況,即每個人都應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要檢查持證人和證件是否一致,證件是否在有效期。三要及時開展各種安全技術交底。在塔機和施工升降機從進入施工現場到退場的全過程中,每個環節開始前都應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進場前要對參與運輸和卸車的卡車司機、汽車吊司機及裝卸工人交底,現場內的`卸車也有可能造成設備的損壞或人員的傷亡。安裝前,要根據現場情況對安裝單位及安裝人員交底,使用前要對司機、信號指揮交底,每次加節或附牆前要對安裝人員交底,拆除前還要對參與拆除的人員交底,做到事前有交底。四要做好設備使用前的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設備安裝基礎、架體垂直度、電氣設施、架體結構、傳動部位、安全裝置試驗及各種標識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限載牌、驗收合格牌、定機定人牌等)的懸掛。

三、加強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工作

設備安裝好以後,更重要的就是日常的維修保養和監督檢查工作,它是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關鍵環節。一要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對處於使用階段的塔機和外用電梯,項目部至少每月組織一次設備安全專項檢查。檢查各種保險、限位是否有效,連接螺栓有沒鬆動,銷軸的固定有無變化,傳動部位有無異響,附牆的連接,鋼絲繩的磨損以及電氣安全防護情況。檢查要有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相關方(出租單位、安裝單位、施工單位)及時整改。節假日後、惡劣天氣後,也應對設備有針對性的檢查,試機運轉正常後方可使用。二要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做好塔機和外用電梯的維護保養工作,是確保設備正常工作、避免事故的基礎性工作。現在的工程往往工期很緊,參與施工的工人也很多,造成設備每天運轉十五六個小時,甚至二十幾個小時,有時還連續運轉多天,設備正常的維護保養沒辦法開展,迫不得已還要帶病運轉,增加了安全風險。項目部要充分協調,安排好現場各工種、各班組的施工、交叉作業和工序銜接,給設備留出一定的維護保養時間。三要加強對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要在三級安全教育的基礎上,對與設備有關的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塔機和外用電梯的司機以及信號指揮對設備的安全使用負有重要的責任,項目部要定期對他們開展安全教育,至少每月一次,結合當前施工階段的實際,要求他們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杜絕違章作業。對於使用設備的工人也要定期教育,要求他們遵章作業,安全使用,特別要教育他們不能強求司機或信號指揮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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