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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管理制度十一篇

經理管理制度十一篇

經理管理制度 篇1

1、在建築公司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施工項目的組織管理和團隊建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項目實施的質量、進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標的最終實現負總責。

經理管理制度十一篇

2、建立健全工作聯繫相關制度,與地方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等建立良好的協調機制;代表總包參加業主、監理、設計召開的工地協調會議;代表總承包簽署發往業主、監理、設計的文件;簽署向業主、監理報送的綜合統計月報;主持工地總分包例會,解決工地重大協調問題。

3、主持項目總體管理規劃、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的審定;參與圖紙會審;參與專項施工方案以及各項保證控制措施的審定;主持項目勞動力、材料(週轉工具)、構配件、機具設備、資金等年、季、月、旬需用量計劃的審定,並負責組織、督導實施。

經理管理制度 篇2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

2、項目經理是公司在工程項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

3、在工程項目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產製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防範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4、全面負責本工程的一切事務,認真熟悉施工圖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精選強有力的施工隊伍,編制工程進度計劃及人力、物力計劃和機具、用具、設備計劃,做到文明施工。

5、制定適合本工程項目的管理細則、方案及措施,組織職工按期開會學習,合理安排、科學引導、順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項施工任務。

6、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維護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利益。

7、根據本工程施工現場情況合理規劃佈局現場平面圖,安排、實施、創建文明工地。要求佈局合理、經濟。

8、編制工程總進度計劃表和月進度計劃表及各施工班組的月進度計劃表。

9、和工地相關管理人員一起商訂製定簽訂本工地的單項工程承包合同、材料進購合同、勞動合同及零工的處理商定。

10、安排、搞好分項總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單項和分部分項)單獨及時核算,並將核算結果及時通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員,以便及時改進施工計劃及方案,爭創更高效益。

11、及時向各班組下達施工任務書及材料限額領料單。認真記錄好項目經理台賬。

12、深入實際瞭解員工的生活工作學習情況,採納員工中的合理化建議,妥善解決好員工的後顧之憂,保質保量順利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務。

經理管理制度 篇3

1、負責公司各職能部門之間及外部的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溝通;協調和處理公司內外綜合性行政事務工作、企業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及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2、做好由經理召集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並協助分公司領導落實會議作出的有關決定;

3、負責起草、整理經有關會議集體研究通過或領導交辦的各類總結、計劃、決定、報告等文件和材料。負責內外部文件的收發、傳閲、登記、歸檔、保管工作;

4、負責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負責員工、特殊工種、管理人員和驗證人員的培訓、複審換證工作;

5、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評價、考核工作及勞動用工管理;

6、完成分公司領導指定的其他工作。

經理管理制度 篇4

1、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組織制定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

2、負責組織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開工前各種手續的報件、工程設計變更及洽商。

3、負責協調項目的施工進度、工程安全和質量、技術方案並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項目驗收資料準備、工程資料和 項目資料的收集和存檔,配合完成資產價格的核定工作。

經理管理制度 篇5

一、值班經理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為行政班工作制。

2、值班時,應着酒店制服,並注意儀容、儀表,嚴守酒店規章制度。

3、值班前和值班期間,儘量不飲用含酒精類飲料,也不要因工作外的事接待親朋好友。

4、不無故離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離店外出,需經上級批准,並把通訊方式和回店時間告知相關人員或部門。

5、當值權限參照財務部制定的《酒店內部管理權限表》之大堂副理權限執行。

6、檢查記錄本使用大堂副理工作手冊,至財務部總倉領取。

二、值班經理工作職責

1、主要工作職責:負責酒店範圍內的質檢工作,及協助前廳部經理處理各種事項。

2、到崗後應先與前台取得聯繫,應保證通訊暢通。

3、值班時,必須按要求巡視酒店各區域,不少於規定次數(6次),並將巡視檢查的情況記錄在工作手冊上。督導各部門按酒店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對不規範的服務或服務質量問題,應及時要求有關部門當班主管予以糾正、改進,並將這些問題或現象記錄在工作手冊上。

4、協助處理重大投訴事件,對涉及權限金額,罰款可根據情況作出處理。處理投訴時謹慎行事,抱着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解決,並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記錄在工作手冊上。

5、值班期間,有必要拜訪一些常客,以瞭解客人對酒店的服務質量、服務設施、服務項目的要求和意見,並把瞭解的情況記錄在工作手冊上。

6、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工作是上傳下達、傳遞信息的重要環節,對當值班發生的任何問題,接待任務和突發事件均應及時處理報告。

7、巡視檢查。對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設施設備情況加強巡視檢查,與保安人員聯合調查行為詭異的客人,切實做好營業場所的安全保衞工作,注意防火,確保酒店財產安全。

8、檢查當班人員儀容儀表、禮貌禮節、出勤情況、勞動紀律、有聲服務等,對不規範行為予以指出並要求改正。

9、檢查辦公室、工作間、衞生間等區域是否有常流水、常明燈現象。檢查員工宿舍衞生及節約能源情況。保持整個酒店温馨祥和的營業氣氛,查看樓頂發光字、燈光、空調、背景音樂等是否按時開關,做好影響營業氣氛的各個環節的工作。

10、值班記錄:值班要記錄好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與問題和巡視時間。記錄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文字通順、字跡清楚。領導層囑辦的各種事務工作也應在值班記錄中説明。在第二天的交總經理江報值班情況,責成相關部門整改。

11、下班時,詳細寫好相關記錄,將值班記錄本交總經理閲看。對重點事項和及時解決的問題要特別囑咐清楚明瞭。

經理管理制度 篇6

1、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管理體系標準。

2、能代表公司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

3、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各文件、資料、數據等信息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及時進行工程結算、清算。

4、統籌項目質量計劃編織及落實,開展質量安全教育,保證各項制度的正常進行,協調和處理好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5、負責組織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檢查,進行分項、分部工程檢查和評定。

6、深入現場解決問題,及時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和其它難題。

7、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項目承擔工程的交驗工作。負責安全標準化工地的建設,搞好安全生產,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負主要責任。

8、負責項目宣傳教育工作,搞好後勤人保障工作,定期組織檢查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搞好評比獎罰工作。

9、主持、安排好生產任務保證施工進度按計劃進行。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經理管理制度 篇7

1、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是企業法人代表的代理人,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本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指令,確保項目目標的實現,保證業主和工程師滿意。

2、制定項目總體施工控制計劃和階段性計劃。

3、組織精幹高效的項目管理班子。

3.1根據項目目標及工作劃分,確定項目組織機構形式、層次劃分、職責劃分、管理跨度及授權範圍,建立與本企業負責人和職能部門的聯繫方式及溝通渠道、辦法。

3.2從專業結構、年齡結構、知識結構、智能結構上綜合考慮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構成。

3.3建立以項目經理與業主、與監理工程師、與本企業主管部門、與當地政府各部門、與分包人之間的溝通渠道。

4、在滿足業主的項目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就項目實施的順序、步驟與時間安排、項目實施方案、人事任免及獎懲、重大技術渠道、設備與材料採購方案、資源調配、合同及設計變更、索賠等重大問題作出及時正確的決策。

5、履行合同義務,監督合同執行,處理合同變更。

經理管理制度 篇8

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瞭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衞生和文明施工。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

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並執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並貫徹實施。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後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

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並負責整改。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並迅速上報,保護現場,並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經理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手冊》及《質量管理體系程序文件》,確保質量體系在項目部持續有效的運行。增強項目人員質量意識,教育全體人員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和執行“管理施工首先管好質量,操作人員必須保證質量”的原則,為強化和規範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項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項目質量計劃,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管理終身負責制,認真貫徹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控制,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必須依據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的規定及業主和監理的要求,按照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藝要求組織施工,並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根據設計和施工要求,不斷改進施工工藝,確保合同段項目經理部創優目標的實現。

第二章

第四條工程質量總方針:以人為本,健康安全,保護環境,持續發展,誠信守法,質量至上。

第三章

工程質量總目標

第五條項目質量目標:

(一)保持GB/T 19001—20xx質量體系在本項目有效運行並持續改進;

(二)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優良率95%;顧客滿意度90%以上;

(三)杜絕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四)按規定處置廢棄物;

(五)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標準;

(六)節能降耗,減少資源浪費;

(七)杜絕爆炸事故,嚴控傷亡事故發生;

(八)創優質工程:爭獲省優、國優。

第四章

項目管理機構和項目管理體系

第六條項目部成立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

(一)項目部成立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二)負責研究制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完善各種質量控制規章制度,督促落實規章制度的執行。提供創優質工程的各種資源,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三)領導小組成員按各自崗位質量職責認真履行職責。

(四)實行項目部、作業隊兩級內部保證及外部監理工程師督促檢查相結合的體系。

第五章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七條質量崗位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和終身負責制。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把本項目工程質量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崗位和員工,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二)項目經理是項目施工的領導者和直接組織者,對本項目工程質量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三)總工程師受項目經理領導,對項目技術工作負責,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四)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對工程質量負相應的法律技術責任。

(五)項目部各級人員按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手冊》所規定的各部門、人員職責,把質量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和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做到崗位職責明確,管理監督到位,規章制度落實,確保工程質量。

第八條開工報告制

在建設項目工程開工之前,應對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具備開工條件,才能開工。開工報告均由項目經理部工程處負責管理,開工報告未經審批的工程不準開工。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進行合同交底,項目領導組織各部門和有關施工管理人員認真熟悉合同條款,明確合同條款、合同工期、質量要求、工程量及其它特殊要求。

(二)做好施工調查,組織有關人員根據設計文件和項目合同條款全面瞭解工程分佈、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水文氣象、當地建築材料、交通、水源、電力、施工干擾,地畝拆遷,臨時工程、當地勞動力及地方風俗習慣等情況,編制施工調查,為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提供依據。

(三)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質量計劃,由工程處和質檢處負責編制,報公司審定批准後,下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質量計劃實行動態管理,施工過程中若涉及變更、進度超前和滯後,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質量計劃要相應調整和修正。

(四)設計圖紙及文件經審核無誤後方能使用。

(五)開工複線“雙檢”無誤,施工樁位標識正確。

(六)材料、機具、設備、勞力、用地能滿足開工要求。

(七)工地佈置、施工用電、用水、臨時房屋、運輸便道能滿足開工需要。

(八)施工現場安全、衞生、環保措施符合有關規程要求。

第九條設計文件審核制設計文件收到後,項目部技術人員認真審查核對其所採用的設計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圖、通用圖是否正確、結構尺寸是否正確、工程數量有無出入以及與現場地形地貌是否相符等。對審核發現的問題,現場工程技術人員應以書面形式上報工程處,提出初步修改意見,工程處收到圖紙審核書面報告後要對問題進一步審核、確認,確屬設計文件存在問題,經總工同意後書面報告監理或設計單位進行解決。建立專門的設計文件審核記錄台帳,註明審核人員、日期及審核結果等。各級技術人員、主管工程師對審核後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負責。

第十條設計變更申報制

設計變更申報由工程處負責,對設計不合理或者由於其它原因進行設計變更的,提出變更設計報告及相應工程量增減數量,變更內容要逐級審批籤認,同時建立設計變更記錄或台帳。變更設計要有依據,並妥善保管有關依據資料,變更內容記錄清楚。對變更設計原圖紙要進行標識,整張圖紙全部變更的應在圖上加蓋“作廢”印章,部分變更的應在該圖上加蓋“有變更”字樣,並在説明欄同註明變更內容或註明變更單號,防止錯用圖紙造成技術事故。在未得到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第十一條測量雙檢覆核制

現場測量由工區長負責。開工前由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交接樁。交接必須有書面記錄,雙方交接簽字後施工單位應進行及時複測,對複測後確認的問題及時向交接單位反映以便及時解決。凡施工測量放線放樣,均需進行“雙檢”及複核測量。方法為:

(1)兩個測量組分別測量,核對結果;

(2)一個測量組先後用不同方法測量,核對結果。測量樁質量管理制度交接必須在“雙檢”的基礎上辦理書面交接手續且雙方簽字,重要樁須用圖示意説明,複雜地形須用儀器觀測交樁,一般地形允許點交,記錄中應寫明存在的誤差及調整補救辦法。記錄作為移交文件,要妥善保存。測量記錄必須標準化,所有測量記錄必須有正式記錄薄,不準亂塗亂寫,不準在其中列式演算。每次測量均有主測人員及複核人員籤認,註明誤差標準,能否准予使用等狀態標識。

第十二條技術交底制

技術交底由工程處負責,由項目工程師負責編制,編制前應認真學習設計技術交底,熟悉各項設計標準、規範要求。依據施工需要負責向下級或施工班組及有關業務部門進行技術交底。項目工程師編寫施工技術交底書及關鍵工序作業指導書。交底書一般按單位工程編寫,也可按分部工程編寫,重點項目編寫單項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工程特點、工程情況、地質條件、結構詳圖、施工工藝、建築材料標準、施工方法、操作要求、質量標準、安全措施等。交底書應發放項目工區長、技術員、作業班組長。交底書工程處必須存底且發放時必須登記。項目工區長及班組負責人在開工前組織班組長和工人學習技術交底書,使每個工人都明確各自崗位質量標準和要求,必要時讓技術人員現場講解。技術交底書格式應標準化,字跡、圖表應清楚規範、有複核簽字、交接雙方簽字,施工技術部門應建立發放台帳。

第十三條工程試驗及試驗儀器檢測制

項目部質檢工程師負責督導工地試驗工作;試驗工程師負責對工程項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強度進行控制,確保各項工程材料的理化性能達到規定質量管理制度要求。指導項目試驗人員進行正確的取樣和試件製作。對各項工程的內在品質進行施工前的數據採集,做好各種擊實試驗,混合料的配合比試驗,結構的強度試驗等。在開工前對焊接及其它需要預先試驗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項工程進行工藝試驗,依據試驗結果全面指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試驗工程師隨機對用於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構件進行符合性能的抽樣試驗檢查,內容包括各種材料的物理性能,回填及其它填築施工的密實度,砼、砂漿及瀝青砼的強度等的測定和試驗。各種檢驗、試驗記錄必須按監理細則的有關項目及時填寫、籤認並妥善保管,保存期至工程保修期滿為止。對試驗設備、儀器按規定進行檢驗和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檢測試驗人員對出具檢測試驗報告負責。第十四條隱蔽工程檢查制隱蔽工程檢查由質檢處負責,先由各工區長和技術員自檢合格後,及時填寫“監理細則”中對應的有關自檢資料,並備齊有關附件(如分項工程檢驗記錄及有關材料、合格證證件等),提前通知質檢工程師檢查簽證。如隱蔽工程檢查後,經長期停工,復工前應重新按規定進行檢查,重新簽證。由質檢工程師複檢合格後,報請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否則不得擅自隱蔽。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責任制及例會制

(1)一個工序完成後,由工區長和技術員負責,按照上道工序未經檢驗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的原則,對已完工序質量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並根據監理計劃要求及時完成相關自檢資料。

(2)質檢工程師、工區長、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有:作業人員是否按規範、設計圖紙、工法、驗收標準及技術交底進行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是否落實,過程質量是否得到控制;工程質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3)月檢查:項目經理部每月由項目經理或總工帶隊,各部門負責人蔘加進行定期工程質量大檢查。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和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情節嚴重者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期限,完成整改後及時進行檢查,並及時上報下發檢查情況通報。

第十六條工程質量例會:每月23日(工地例會之前)由質檢處主持例會,工區長、質檢員、作業班組長參加。會議內容:對本項目完成的施工項目綜合管理進度、質量進行綜合打分評比。依據評比標準確定:優、良、差三個等級,對優良班組進行獎勵,對差的班組找出原因,實施糾正和整改,並依據實際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凡連續三次整改不利,得不到改進的班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依據情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總結當月各工區現場施工情況和施工中存在質量原因,針對存在的質量原因做出相應整改措施,項目部質檢處針對質量事故嚴重者,將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同時要求所有參與人員加強對公路工程招標文件、相關技術規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專業知識的學習。

第十七條質量驗收評定製

公路工程按JTGF80/1—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標準進行質量評定。工程質量評定結果是考核施工單位完成質量指標的依據,質量驗收評定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組織評定和填報評定表,簽證人應對評定結果負責。認真學習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強制性標準監督內容檢查、驗收評質量管理制度

定工程質量。按照“質量計劃”規定的程序檢查施工工序,每道工序完後,質檢工程師進行實測實量,合格後轉入下道工序,分項或分部工程施工中,項目質檢工程師負責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後質檢工程師會同項目總工程師再進行一次系統的檢查,彙總各道工序的檢查記錄及測量和抽樣試驗結果提出報告,填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或《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單位工程完工,項目質檢工程師組織項目總工程師、質檢人員進行系統的檢查驗收,必要時應做竣工測量或抽樣試驗,檢驗合格後填寫《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處理制

凡在工程建設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達不到本工程所採用的質量標準,一般需作返工、加固處理的均造成質量事故。發生質量事故後,項目部必須逐級進行上報。2萬元以下的一般質量事故報公司調查處理,2~10萬元的一般事故報到集團公司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或當事人未經教育不放過;無整改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辦理,提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對有關責任人依據情節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發生事故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時間、擅自處理、未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無正當理由拒絕詢問或拒絕提供與事故情況有關的資料、以及提供偽證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當地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材料進場檢驗制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應有出廠合格證明,運到工地時應先進質量管理制度行包裝外觀檢查,核對規格和品質。並抽樣試驗檢驗合格後,做好各種標識,方能用於施工。對過程檢驗和試驗不合格材料不得用於工程,不合格工序不得轉序。

第二十條工程質量獎罰制

(一)對工程質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應給予榮譽及物質獎勵;對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對企業質量聲譽造成較大損害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二)質量獎罰措施

在現場施工中制定以下的懲罰制度。

(1)各工區質檢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第二次罰款40000元;第三次罰款600元,並向項目經理彙報,同時做出工作崗位調整。

(2)工地帶班人員、技術、試驗人員,對施工隊伍違章作業,不按規定施工的現象不加以制止,視而不見、包庇縱容的,輕者,提出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工程返工的,罰款500元,並承擔全部返工費用。

(3)各協作隊伍不虛心聽取工地施工員、技術人員、試驗人員的批評、勸告,惡意頂撞、攻擊管理人員,違規施工的,給協作隊伍一次性罰款1000~5000元,情節嚴重的視為合同違約1次,累計達到2次其合同終止清逐出施工場地。

(4)各施工隊工地所用材料進場前必須通知試驗部門進行檢驗,如發現未經檢驗使用者罰款1000元,並重新進行檢驗。

(5)工地堆放材料應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場地發現不合格材料,質量管理制度每發現一次對施工隊伍罰款500元,並限12小時內清理出場,屢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罰款20xx元。

(6)工地現場計量器具應齊全並能正常使用,缺少磅秤者,發現一次,對施工隊罰款500元,對工地值班人員罰款200元。有秤不過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工地值班人員及在場試驗人員各罰款200元。

(7)砼表面出現露骨、氣泡、水印、麻面、蜂窩的,視嚴重程度罰款100~1000元。

(8)在砼表面用水泥漿塗抹,形成外觀缺陷的,每處(每平方米計)罰款200元。

(9)砼完工後的養護期內,不進行正常養護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10)分項工程驗收不合格者,每項罰款100-1000元,並責令進行無條件限時返工。

(11)對於違反施工常規,情節嚴重的項目部技術及施工管理人員有權現場作出停工決定。

(12)其它未註明的處罰項目,按下發的項目管理辦法等內容執行。

經理管理制度 篇10

1. 值班經理工作制度

1.1 總經理負責值班經理的管理和控制。

1.2 值班經理當值期間行使對酒店的監督檢查管理權,並在值班本上做好值班記錄。

1.3 行政人事部負責值班經理記錄本的收集並將其所反映的當時未及時解決的情況傳遞給相關部門落實。

1.4 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值班經理所發現的不合格項以及提出的需要預防的措施。

1.5 行政人事部負責跟蹤落實.

2. 值班時間安排

2.1 週一至週六的值班時間為19:00至次日10:00.

2.2 週日及節假日的值班時間為10:00至次日10:00

2.3 行政人事部負責“值班經理值班表”發放.值班經理根據值班表值班,不允許私自調班,如需調班提前半天送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批准。

3. 值班內容

3.1 值班人員有各部門經理(助理)組成。

3.2 值班經理不定時地對酒店前,後台各崗位的禮儀禮貌、服務程序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項及時指出,並責令在崗人員進行糾正。

3.3 發生重大問題或突發事件,應立即趕赴現場,判明情況,聯繫相關部門,迅速採取有效措施處理,並及時向總經理彙報。

3.4 認真,妥善地處理當值期間賓客投訴,員工服務中所遇到的問題。

3.5 當值經理遇酒店重要(VIP)客人抵達或用餐時,須親臨大堂或餐廳監督接待工作。

3.6 值班經理應在“值班經理記錄本”上做好值班記錄,並同時做好3---4位徵求賓客意見的徵詢的填寫,於次日晨會後交與總經理。

3.7 抽查當天空房和維修房情況。

3.8 節假日期間,當值經理應將值班記錄交與下一值班經理,並對工作情況進行口頭交接。

3.9 值班經理在凌晨2點過夜審,並詢問調查同一級別酒店入住情況。

3.10 值班經理次日早晨10:00到總經理辦公室口頭回報值班情況。

3.11 值班經理開始值班時到消防監控室簽到。

4.值班經理權限

4.1 值班經理對當值期間的突發事件或臨時任務有權代表總經理髮出指令,接受指令的部門或人員必須配合並積極完成。

4.2 對當值期間的賓客投訴,有權負責協調處理。

4.3 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可以行使督查的權利,有權對酒店各部門,各崗位進行全方位的質量檢查,督導,並提出糾正措施.

4.4 值班經理需要調換值班時間,需提前報行政人事部,並通知總枱服務員、保安,行政人事部負責協調落實.

5. 值班經理用房規定

5.1 值班經理原則上使用客房為值班用房,當客房入住率達到100%時,由房務部安排在辦公室或會議室等場所加牀。

5.2 值班經理的用房時間為值班時間,當天晚上24點以後才可拿房入住,次日上午10點以前退房。

5.3 值班經理用房無故不得換房,應儘可能保持房間的`整潔,節約使用房間內的易耗品。

6、值班經理處罰制度

經理管理制度 篇11

a.貫徹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方針、組織實施公司的有關安全工作標準、規定,領導全體職工開展安全活動對組織和領導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b.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聽取彙報,研究措施,並作出決定,決定事項應有文字記載,並檢查執行情況,同時對書面安全交底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c.負責批准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向公司提出本單位年度安全目標及安全措施計劃。

d.參加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的.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和及時性負責。

e.每月親自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召開一次安全動態分析會,支持質安科開展工作和行使喚安全否決權。

f.對安全生產取得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應及時予以表彰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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