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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二篇:刺禁論(二)

《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二篇:刺禁論(二)

‖LS09—C0136→C0138‖→‖SW52—Q0132‖LS09-C0136凡刺之禁:新內勿刺,新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飢勿刺,已刺勿飢;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二篇:刺禁論(二)

所有針刺之禁忌:行房之後勿要刺,刺完之後勿行房;喝醉之後勿要刺,針刺之後勿醉酒;發怒之後勿要刺,刺完之後勿發怒;勞累之後勿要刺,針刺之後勿勞累;吃飽之後勿要刺,針刺之後勿飽食;飢餓之時勿要刺,針刺之後勿飢餓;口渴之時勿要刺,針刺之後勿乾渴。

C0137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卧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

大驚大恐之人,必先定其情緒,方可針刺;乘車而來之人,要躺下休息,約一頓飯時間,方可針刺;步行而來之人,要坐下休息,約行十里路時間,方可針刺。

C0138【凡此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營衞、經氣不次,因而刺之,則陽病入於陰,陰病出於陽,則邪氣復生。粗工勿察,是謂伐身。形【體】、淫泆,乃消腦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謂失氣也。

所有十二刺禁忌,其脈動紊亂脈氣發散、營衞二氣異常、六經之氣循行無序,因在此時針刺,就會外病深入五臟,內病波及六腑,就會邪氣再生。庸醫未能明察,這叫殘害身體。身形粗笨、大量溢精,就會消蝕腦髓。津液不能消化,流失五味之精。這就叫失氣。

SW52——《刺禁論篇第五十二》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SW52—Q0119‖→‖SW52—Q0132‖遷移説明:

1、 所論與前後文意不屬,顯見竄簡。當遷移;

2、 《素問懸解》置於卷七《刺禁論》篇末,並雲:“皆刺禁也。”從之。

D0101禁數:

1、 張志聰注:“數,幾也,言所當禁刺之處有幾也。”

2、 禁,禁忌,即針刺之禁忌;數,數量。禁數,禁刺部位之數量。

Q0101肝生於左,肺藏於右:

1、《內經校釋》注:“指人面南而立,左東右西的位置。肝主春,其氣生,位居東方,故云肝生於左。肺主秋,其氣降,居西方,故云肺藏於右。此指臟器之氣化功能,非指臟器本體所在部位。”

2、《太素》卷十九《知針石》注:“肝者為木,在春,故氣生左。肺者為金在秋,故氣藏右也。”

Q0101心部於表,腎治於裏:

1、《太素》卷十九《知針石》注:“心者為火在夏,居於太陽,最上,故為表;腎者為水在冬,居於大陰,最下,故為裏也。心為五臟部主,故得稱部。腎間動氣,內理五臟,故曰理也。”

2、《內經校釋》注:“意謂心為陽中之陽,故布陽氣於表。腎為陰中之陰,故主陰氣於裏。張志聰注:‘心為陽髒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氣分部於表。腎為陰髒主水,水性寒凝,故腎氣主治於裏。’部,分佈也。”

3、部,部署也;表者,皮膚也,經絡之所居也;心主脈,血氣部署於皮部,故云心部於表。腎主水,水居於內,為裏,腎氣主治於內裏,故云腎治於裏。

Q0101鬲肓:

1、 《太素.知針石》注:“心下膈上謂肓。”

2、 黃元御注:“心下膈上曰肓。”

3、 鬲,通膈,即橫膈膜;肓,心臟與橫膈膜間脂膜。

Q0101中有父母:

1、 黃元御注:“中有父母,肺為父,心為母也。”

2、 《太素.知針石》注:“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於氣,心主於血,共營衞於身,故為父母也。”

3、 中者,內也,胸腔也;心為君主之官,為腰上之陽髒,故為父;肺為相傅之官,為腰上之陰髒,故為母。心氣與肺氣,均為維繫生命所必需,故云父母。

Q0101小心:

1、《內經注評》注:“歷代注家頗有爭論,……其一為門,吳崑和張景嶽等亦從之。其二為心包絡(馬蒔);其三為膈俞穴(張隱庵)。我們認為應指膻中,詳見後討論。”

2、《內經校釋》注:“歷代醫家之分岐,主要在於對‘七節’與‘小心’的理解不同……《甲乙》、《太素》均作‘志心’……詳此二處,一為腎臟所屬,一在橫膈,心肺所居,究系何處,難以定論,待考。”

3、《太素.知針石》作“志心”,並注:“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在下七節之傍 ,腎神曰志,五臟之靈皆名為神,神之所以任地,得名為心,故志心者,腎之神也。”

4、黃元御注:“腎居脊骨七節之旁,七節之旁,內有小心,腎間動氣,心火之根也(自尾骶骨以上,七節兩旁為腎俞穴,其中則命門外俞,是腎之位也。)”從之。

Q0102→Q0106刺中心……其動為吞:

1、《素問懸解》卷七《四時刺逆從論》雲:“刺五臟中心至其動為吞一段,與《刺禁論》同。”黃元御所識,頗具慧眼。

2、《四時刺逆從論》黃帝之語,實引於《刺禁論》岐伯之論,即‖SW52—Q0102→Q0106‖=‖SW64—D0301‖。

Q0107膽:《素問懸解》卷七《刺禁論》作“胃”,並注:“脾陷則為吞,胃逆則為嘔,升降反也。”

Q0108跗上:fu1,足背上。

Q0109溜脈:

1、 姚春鵬注:“與目相流通的血脈。張介賓:‘溜,流也。’凡血脈之通於目者,皆為溜脈。”

2、 《素問懸解》卷七《刺禁論》注:“目者,宗脈之所聚也(《靈樞.口問》語),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靈樞.大惑論》語),溜,注也。面中溜脈者,臟腑精氣所溜注也,刺之瀉其精氣,故不幸為盲。”

Q0110腦户:《內經校釋》注:“穴名。位於枕骨上,強間穴後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

Q0113郄:

1、《校內經釋》注:“即膕中,指足太陽之委中穴。”

2、郄,xi4,膕窩。

Q0114氣街:

1、《內經注評》注:“穴名,在鼠蹊窩中央,仰卧,從恥骨縫際上邊外開二寸,歸來下一寸曲骨旁取之。又名氣衝,足陽明胃經穴。”

2、氣有頭街、胸街、腹街、脛街。依前後文例,此當言街,而非言穴。

Q0114鼠僕:王冰注:“今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並聚於中,故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也。”

Q0116根:王冰注:“中有膿根,內蝕肌膚,化為膿水而久不愈。”

Q0121客主人:

1、《內經注評》注:“上關穴,屬足少陽經。”

2、黃元御注:“客主人,足少陽經穴。”

3、GB-12346-90雲:“上關,耳前,顴弓上緣,下關穴正上方。”

Q0121內漏:

1、《類經》二十二卷第六十四注:“膿生耳底,是為內漏。”

2、《素問懸解》卷七《刺禁論》注:“刺其內陷中脈,經氣損傷,故膿水流溢,閉塞不聞。”

Q0122髕:bin4,膝蓋骨。

Q0122液:據《決氣》LS30—Q0401“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泄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可知:此液,獨指髓液。

Q0124舌難以言:《素問懸解》卷七《刺禁論》注:“足少陰上繫於舌,絡於橫骨,終於會厭(《靈樞.憂恚無言》語),《脈解》:‘內奪而厥,則為喑痱,此腎虛也。’正是此義。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亦緣此故(足少陰脈循喉嚨,系舌本)。”

Q0128掖下:即腋下。

Q0130刺腨腸:腨,shuan4。

1、 腨腸,姚春鵬注:“穴名,屬足太陽膀胱經,又名承筋。”

2、 《全本黃帝內經》譯:“針刺人的小腿肚時。”

3、 《素問懸解.刺禁論》注:“腨腸內陷,足太陰之經也(陽明在骽外之前行,太陰在骽內之前行,內陷在脛骨腨腸之交)。”

Q0131匡:《素問懸解》卷七《刺禁論》注:“匡,目匡也,刺匡上陷骨中脈。宗脈穿漏,故流淚不止,精氣脱瀉,故失明不見。”

Q0131為漏、為盲:

1、《類經》二十二卷第六十四注:“刺匡上而深陷骨間,中其目系之脈,則流淚不止為漏,視無所見而為盲也。”

2、黃元御注:“刺匡上陷谷中脈,宗脈穿漏,故流淚不止;精氣脱瀉,故失明不見。”

公眾號:其人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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