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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篇:刺要論(四)

《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篇:刺要論(四)

C0119【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泆】,須針而去。

《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篇:刺要論(四)

凡屬可刺之病,三刺就有谷氣,虛邪僻氣雜合,陰陽之氣易居,脈氣逆順相反,脈動沉浮異位,脈動四時不符,或邪氣稽留,或大量流溢,須用針刺方去。

C0120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谷氣至,谷氣至而止。

所以一刺就有皮邪瀉出,二刺就有肉邪瀉出,三刺就有谷氣到來,谷氣到來即可止針。

C0121所謂谷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谷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

所謂谷氣至,是指已補即有正氣充實,已瀉即有邪氣虛少,所以用於知曉谷氣到來。唯有陰邪陽邪瀉出,是陰經與陽經未能調和,卻感覺疾病痊癒。

C0122故曰: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矣。

所以説:補就有正氣充實,瀉就有邪氣虛少,痛雖不因針刺減輕,病情必將衰去了。

C0123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

陰氣多而陽氣少,先補陽氣,後瀉陰氣,再調陰陽。陰氣少而陽氣多,先補陰氣,後瀉陽氣,再調陰陽。

C0124三脈動於足大趾之間,必審其實虛。虛而瀉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

三經脈動於足大趾附近,必須審察三經實虛。虛卻瀉它,這叫重虛。重虛,病情加重。

C0125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疾瀉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動也,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凡刺三經疾病,用手指切按,脈動卻實且快者,儘快瀉它;脈動虛而緩者,就要補它。違反這些,病情加重。三經脈動時,足陽明胃經在上,足厥陰肝經在內,足少陰腎經在下。

C0126【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痏,無使邪氣得入。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補須一方實,深刺它,緩慢按揉針孔,用於盡泄邪氣。一方虛,淺刺它,用於調養經脈,迅速按閉針孔,勿使邪氣得入。邪氣來時,緊急而迅速;谷氣來時,徐緩而平和。脈氣實者,深刺它,以瀉其邪氣;脈氣虛者,淺刺它,使精氣不致瀉出,以調養經脈,唯有邪氣得泄。刺各種痛症,其脈都實。

‖LS07—C0117→C0119‖→‖LS09—C0126‖→‖SW50‖LS07—C0117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血管所藏,深不可見的,刺它要微微入針且久留針,以導引空穴脈氣。血管浮淺的,不要勿急於刺,按絕血管氣血,方可針刺,勿使精氣外泄,只瀉其中邪氣啊。

C0118所謂三刺則谷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谷氣出。

所謂三刺則谷氣出,是指先淺刺穿透皮膚,以瀉出外表陽氣;再刺則陰邪出,是指逐漸深入,穿透皮膚到達肌肉,並未進入分肉之間;已經刺入分肉之間,就有谷氣泄出。

C0119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谷氣。此之謂也。

所以《刺法》説,開始針刺要淺,以驅除體表邪氣,而引來血氣;然後針刺要深,以導出深層邪氣;最後刺到極點,深至泄出谷氣。就是這意思。

C0127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

就是説:腰部以上者,手太陰肺經、手陽明大腸經都能主治;腰部以下者,足太陰脾經、足陽明胃經都能主治。病在上部者,從下部治療;病在下部者,從上部治療;病在頭部者,從足部治療;病在腰部者,從膕窩治療。病生在頭部者,頭部沉重;病生於手部者,手臂沉重;病生於足部者,足部沉重。

‖LS09—C01251‖→‖LS07—C0119‖→‖SW50‖LS09—C01251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虛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鈹針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胸膺有病刺胸膺腧穴,背部有病刺背部俞穴,肩膊虛者,刺手部腧穴。舌下生肉,刺舌柱之筋,是用鈹針。手能屈而不能伸者,其病在筋;能伸而不能屈者,其病在骨。病在骨治骨屬,病在筋治筋屬。

C01271【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治病,宜先刺疾病源頭。

C0129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身患痛症,是經脈之病;身痛而用手按它,不得其位者,是深位之病,宜深刺。病在上部者,是陽分之病;病在下部者,是陰分之病;身體發癢,是體表之疾,宜淺刺;病先發於陰分者,先治陰分,再治陽分;病先發於陽分者,先治陽分,再治陰分。

C0130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二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

刺熱厥,留針反成寒病;刺寒厥,留針反成熱病。刺熱厥,當刺肌肉二次皮膚一次;刺寒厥,當刺皮膚二次肌肉一次。所謂二陰,指刺肌肉二次;所謂一陽,指刺皮膚一次。

C0131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久病患者,邪氣進入已深。刺此患者,宜深刺而久留針,隔天再刺它。必先調其病位左右,去除血絡。針刺理論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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