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平台管理制度十篇

平台管理制度十篇

平台管理制度 篇1

(一)原則上嚴禁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積極推廣使用型鋼材料製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懸挑式卸料平台。

平台管理制度十篇

(二)懸挑式卸料平台應用16號以上工字鋼或槽鋼作為主樑和次樑,上鋪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板,並用螺栓將木板與懸挑樑固定。懸挑式卸料平台必須擱支在建築物上,不得與腳手架連接,不得出現前後移動和左右搖晃現象。

(三)懸挑式卸料平台的懸挑樑延伸至建築物內的部分不得少於1米,採用不小於φ16以上鋼筋或螺栓固定在建築物結構上的部位不得少於2處;兩側的懸挑樑應分別採用2道φ14以上的鋼絲繩進行吊拉卸荷,鋼絲繩上部拉結點連接件必須固定於建築物結構上,嚴禁設置在砌體牆或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建築物鋭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卸料平台外口應略高於內口,安裝應平穩。

(四)卸料平台必須按照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杆和擋腳板,上杆高度為1.2m,下杆高度為0.6m,擋腳板高度不低於18cm,欄杆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密目安全網。

(五)卸料平台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吊環應用q235鋼筋製作。(吊環應預埋在主體結構上,其預埋深度及錨固長度符合規定值,吊環淨高不超過混凝土面5--6cm,吊環方向垂直於樓面)

(六)卸料平台鋼絲繩與水平懸挑樑的夾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鋼絲繩用繩卡固定時,固定繩卡不少於3顆,最後一顆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於140mm。最後一顆繩卡與第二顆繩卡之間應設置一繩彎。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繩卡初次固定後,應待鋼絲繩受力後再度緊固,並宜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平1/3。

(七)平台上懸掛分公司統一限重標誌牌:標註限載噸位及驗收、維護、安裝責任人,嚴禁超載或長期堆放材料,隨堆隨吊;堆放材料高度不得超過平台護欄高度;工人限數1-2人,嚴禁將平台作為休息平台;平台上的施工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

(八)卸料平台出入口上口必須採用符合要求的硬防護

(九)卸料平台搭設完畢,必須經施工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並簽署意見,辦理驗收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平台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技術管理

(一)建築施工現場使用懸挑式卸料平台。嚴禁不搭設卸料平台而直接將物料放在腳手架上吊裝,嚴禁將鋼管作為懸挑式卸料平台的支撐系統,嚴禁搭設簡易懸挑式卸料平台與腳手架相連接。

(二)懸挑式卸料平台在搭設(安裝)之前,應由建築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方案應對卸料平台的結構穩定性進行計算,對懸挑卸料平台懸挑樑與建築物的結構連接、卸料平台鋼絲繩與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製施工節點大樣詳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與審查,經審核合格並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准後方準實施。土建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節點大樣圖的要求做好預埋和預留工作

二、搭設(安裝)安全管理

(一)卸料平台在搭設(安裝)之前,搭設方案的編制者必須參加對搭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好交接底簽字手續。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的專業架子工。

(二)卸料平台搭設(安裝)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搭設。搭設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監護,監理公司派人員到現場旁站監督,發現違章操作和事故隱患及時給予制止和糾正。

(三)卸料平台搭設(安裝)完畢,必須經施工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簽署意見,辦理驗收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在檢查驗收中如發現不符合設計或規範規定的,應立即落實整改。對檢查驗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記錄,並由驗收人員簽名留檔保存。

(四)卸料平台懸挑結構的安裝、斜拉鋼絲繩的固定及預埋件的施工驗收應單獨進行,懸挑結構預埋件的驗收應作為隱蔽工程進行驗收,驗收表和驗收單要作為安全資料經監理單位確認歸檔。

(五)卸料平台驗收合格後,應在架體醒目處懸掛驗收合格牌和限載標誌牌。

三、使用管理

(一)卸料平台投入使用後,現場相關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要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情況進行登記、存檔。

(二)卸料平台使用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破壞連牆件、立杆、防護欄杆、鋼絲繩等杆件和設施。

(三)嚴禁超載,吊運物料時,禁止長料夾短料,對穿入鋼管一端的頂託必須拔出,單獨裝入吊籃內吊運。

(四)工人在平台上作業中,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發生碰撞、閃失和落物。嚴禁在平台上戲鬧和坐在欄杆上等不安全處休息。

(五)每班工人上平台作業時,應先行檢查有無影響安全作業的問題存在,在排除和解決後方許開始作業。在作業中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和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解決以後才能恢復正常作業。

(六)平台上作業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到平台上的材料,不得超載堆放物料,不得讓物料在平台上放置停留超過2小時。

四、監督管理

各標段負責人、安全員、相關班組長要對施工現場的卸料平台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卸料平台未按方案搭設(安裝)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並拆除。項目部將卸料平台的搭設(安裝)專項整治作為施工現場安全監管的重點,對不按規定搭設和使用卸料平台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責令停止施工並給予處罰。

平台管理制度 篇3

一、發展工作規範

1、要求所有總部人員和門店店長(含加盟店投資者和店長,以下均同)必須有個人微信,建議都以門店名稱或冠予“x大藥房”名稱來進行,如x大藥房藥店或“x大藥房zz”,其中藥店店長必須另行申請各自門店名稱的個人微信,可由企劃部人員代為申請,交其使用;

2、要求所有總部人員和門店店長必須每天加周邊800米微信用户為好友一次,企劃部將進行抽查,發現未加者每次處罰50元;

3、要求所有總部人員和門店店長必須將該微信與其手機綁定(沒有費用的,要給相關人員説明,並承諾,如今後因此產生費用,由公司報銷),並在一個月內將其手機通訊錄好友中有微信的人均要加為好友,自20xx年三月份起,每月底最後一天檢查不足總數50%的,要進行總經理約談。

4、總部採購人員須將所有來公司拜訪過、有業務關係的廠家業務員加為微信好友,並現場監督其通過,抽查發現有5人以上未加的,處罰50元。

3、要求總部人員和門店店長必須每天上午10點前全部轉發“健康資訊”所有內容到朋友圈,企劃部將進行抽查,發現未加者每次處罰50元;

4、企劃部要不定期到門店溝通微信營銷的好處,取得門店員工的支持,並鼓勵員工按照店長的規範去運作,説明該項工作對其業績的意義。

5、製作“微信關注宣傳畫和獎勵政策、獎勵流程”,明示於每個門店的收銀台附近可以掃描的地方。宣傳畫必須有二維碼圖片,獎勵建議以獎勵積分為主。

6、前一個月,必須走訪門店4次,幫助檢查轉發情況。

二、微信平台內容規範

1、醫保、醫改最新國家政策,要求有利於藥店的。

2、慢性病用藥和養生。

3、常見病預防和治療小知識

4、常用藥小常識。

5、時令疾病預防小知識。

6、特色單品介紹。

7、促銷信息。

除第一個、第5個根據實際情況編輯外,其餘必須每天有一條。

三、其他

1、總部企劃部必須每天登陸至少一次微信公共平台,恢復關注者消息;

2、在所有消息回覆中,包括自動回覆,均須有“感謝關注” 、“感謝您對我們的認可”等內容。

3、每天編輯好一條圖文信息後,必須立即預覽到操作人員的微信上,並進行轉發。

4、每天必須按照微信平台內容規範的要求,編輯一個多圖文信息,併發放給關注者。

平台管理制度 篇4

一、負責為企業運輸車輛管理運行數據查詢服務。

二、負責監控平台設備運行狀態管理、維護和報修工作,登記設備運行記錄。

三、負責監控車輛運行軌跡和運行狀態,對可疑車輛和地區按照運輸部門要求實施重點監控觀察。

四、對車載終端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障全部設備完好;

五、車輛管理員負責gps設備的維修檢測工作,登記維修檢測記錄。

六、車輛管理人員要定時維護更新系統狀態,保持信息傳遞速度和顯示刷新速度。定期對計算機硬件進行維護處理。

七、一旦監控中心發現裝有gps車載終端的車輛無法進行有效監控,監控人員及時填寫gps設備檢修單同時駕駛員或負責人安排車輛前去進行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對車載設備進行檢測修理,不得無故拖延。

八、維修車間對gps車載終端建立檢修登記制度,並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進修的車輛進行檢測,確保設備完好。

九、負責跟進所有的物流運單,包括供貨商出發的及各分公司之間調撥的運單,並第一時間發送商品貨運通告,通知收貨方。

十、負責在物流系統中完成直運到貨信息的'登錄工作。

十一、負責跟進貨運過程中的每一個交接環節,必須確保貨暢其流。

十二、負責確保商品按時供貨、準點到位。

十三、負責確認發運商品是否安全、快捷、準點到達收貨方目的地。

十四、負責處理貨運中出現的各種不良情況,記錄在案,並及時上報運輸主管處理。

平台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監控系統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運行,提高監控系統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單位及在公司進行作業的相關方工作人員。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監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所屬區域內視頻監視器、安全報警系統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信息管理部負責公司內治安保衞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

第六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內消防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章細則

第七條凡安裝配備有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的單位,單位主管領導應教育廣大員工對監控系統設備設施及線路進行監管和維護,不得對監控系統實施破壞。

第八條確保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的正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視頻監控範圍內設置障礙物阻擋監控視線,影響正常監控。

第九條公司相關單位安裝配備有監控系統設施設備的',單位及個人不得私自移動視頻監視器安裝位置和監視器線路。

第十條監控系統值班

(一)監控系統值班員由公司保安擔任。

(二)監控系統值班員必須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隨時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敏鋭掌握監控信息,發現情況及時進行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三)監控系統值班員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因特殊情況需離開時,經直接領導批准,在接班人員接班後方可離開,做到監控系統二十四小時有人監控管理。

(四)監控系統值班員工作時間一般不得因私事會客,因特殊情況需會客時,必須經直接領導批准,會客時要嚴守祕密,不得將客人帶入監控室內。

(五)在監控中發現的可疑人員及情況,要及時向上級彙報,並進行跟蹤監控,情況緊急時,可根據情況靈活果斷進行處置。

(六)監控系統值班員要嚴格控制監控室內人員進出,無關人員不得在監控室(值班室)內聊天和處理其他事務。

(七)監控系統值班員對當班監控情況要作好詳細的記錄,記錄的內容要具體、詳實,以便存查。

(八)監控系統值班員工作交接時,交班人員必須將當班值班情況向接班人員交接清楚,有待辦事宜必須有書面交接記錄,雙方並在登記表上簽字。

(九)特殊情況下,相關單位需進行監控視頻查詢,應填寫申請查詢報告,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後方可查詢。

第十一條監控系統的使用

(一)監控系統值班員要愛護和管理好監控系統的設施、設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工作日夜間監控系統值班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設防,次日早上按規定時間撤防;休息日、節假日無特殊情況應二十四小時設防。

(三)監控系統值班員禁止玩弄監控設備,不得利用監控系統進行上網,拷貝文件資料、遊戲和播放光碟等活動。

(四)公司領導以及上級部門因工作到監控室視察時,監控系統值班員應主動向領導彙報監控系統運作情況以及有關監控情況,事後向公司辦公室領導彙報。

(五)雷雨季節,監控系統值班員應及時請示值班幹部是否關機或開機,禁止擅自操作監控系統,確保系統正常運作。

第十二條監控信息和資料管理

(一)監控系統值班員應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播看,錄像資料中當時不能清晰辨別的要作好標記,及時向上級報告並單獨儲存備案。

(二)監控系統中的盜竊、火災等事故、案件錄像資料必須拷貝長期保存,並作好備案記錄。

(三)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資料,應制作成光盤長期保存。

(四)監控系統值班員必須按照保密規定,嚴守祕密,不得與無關人員談論監控系統內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條監控設備的維修保養

(一)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作好記錄並及時報告。

(二)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排除的,可以自己解決,不能排除的不得擅自處理,由公司辦公室聯繫信息管理部進行維修。

(三)保持設備的清潔衞生,監控系統值班員應每日將監控設備進行一次表面清掃,做到無塵圾;定期對系統進行自主保養,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四章考核與獎勵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個人未經公司允許,私自改變監控系統安裝位置和線路的,對單位和個人按照公司《內部治安管理辦法》、《消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責任人責任。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個人不按本制度執行,使監控系統無法正常對監視區域實施監控錄像的,對單位和個人按照公司《內部治安管理辦法》、《消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責任人責任。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個人不按本制度執行,導致監控系統遭受損壞的,對單位和個人按照公司《內部治安管理辦法》、《消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責任人責任。

第十七條對積極舉報、制止破壞監控系統的個人,按照公司《內部治安管理辦法》、《消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獎勵。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平台管理制度 篇6

根據國家、省gps相關法律、法規及《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 管理規範(試行)》要求,實現道路運輸業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轉變,為進一步規範我司客運車輛gps車載終端及監控平台的安裝、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gps及監控平台安裝

1、我司客運車輛車載gps終端技術指標應符合jt/t794和jt/t808要求,具備定位、通信、車輛can總線數據、駕駛人身份等信息採集功能,行駛記錄、監聽、警示、人機交互、信息服務等功能;應安裝符合交通行業標準jt/t796和jt/t809技術指標的監控平台,並確保能與四川省gps監控中心互聯互通,數據實時共享。

2、在單車安裝gps車台設備調試、驗收、簽字合格後,建立監控台賬、檔案。並向該車收取gps車載終端系統設備費用。

3、凡我司未安裝gps車載終端系統的車輛不得辦理營運手續,車輛發班前要檢查gps車載終端設備是否正常運行,車載終端設備不正常運行的不允許發班。

4、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公司新增、更新的縣際班車車輛必須安裝符合要求的gps車載終端系統。

5、為了確保車載gps安全管理中的信號接收,消除因gps電子產品使用時間過長和軟件不能及時更新而引起的信號衰減和不能正確反映信息的問題,確保安全管理數據準確,凡我司已安裝gps車載終端系統車輛在更新時必須重新安裝新的車載 gps 設備。

二、gps車載終端系統使用與維護

1、駕駛人員應通過培訓教育學會正確使用gps車載終端系統,接受公司監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車駕駛人員全權負責對車載終端日常維護工作,發現車載終端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及時向公司有關管理人員報告,及時進行維護,且不得拒絕維護人員對設備的檢查和維護。

2、確保gps車載系統處於良好運行狀態,嚴禁人為關閉車載終端或屏蔽衞星定位信號(如拔線、灌水、遮擋接收天線等),私自改接電源、變更車載終端的使用性質和結構。

3、在行駛過程中如沒有其他特殊情況,不要向監控平台發送與車輛行駛無關的消息。

4、嚴禁向監控平台發送虛假報警信息,擾亂gps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壞報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換、加裝gps車載設備或將其另作他用。

5、車輛在運行途中遭遇惡劣天氣、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車輛拋錨、交通管制或搶劫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向監控平台發送信息進行報告。

6、自覺接受管理平台的監控,對車載終端或監控管理平台發送的警示、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通訊信息時,必須立即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車輛按照有關規定正常運行。

7、sim卡是gps車載系統的信息傳輸載體,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8、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車輛進入加油站時,嚴禁接聽或撥打車載電話及操作gps車載終端設備。

9、操作gps車輛定位系統應注意行車安全。

10、當監控平台向車輛發送有關調度消息時,有液晶屏幕的,在車輛行駛中為了安全暫時不要閲讀,可找寬闊處在能夠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停車閲讀。

11、駕駛員在到達終點或停止營運時應逐條閲讀完gps車載系統中的未讀消息,以便即時獲悉公司向車輛發送的調度信息,即保險、一二級維護到期提示等。

12、gps車載系統是一種高精密設備, 應保持gps終端設備清潔、乾燥,附近不得堆放雜物或使用帶有金屬成分的物品,對設備造成屏蔽或無線干擾;應注意保養,不得用清洗劑或水清洗設備,避免因進水而導致電路短路燒壞車載設備。

13、營運車輛出車前應仔細檢查gps車載設備,保證在行駛過程中gps車載系統工作正常。

14、公司管理部門應與安裝廠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技術人員協助安裝、維護、更換設備,確保gps終端設備更換、維護、維修到位。

15、gps車載終端設備的拆裝必須經本單位生產、安全部門同意後,由安裝廠家進行拆裝,各單位派人進行監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

三、gps監控平台使用與管理

(一)、gps 監控人員崗位職責

1、堅守監控崗位,不擅自離崗,遵紀守法,不徇私舞弊。

2、認真學習 gps 監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並掌握車載終端監控管理系統的各項功能和具體操作,愛護監控設備,保證監控平台正常運行。

3、及時在監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車輛和駕駛人等基礎資料情況的錄入工作,做好本單位運行線路分段限速的摸底調查工作,保證車輛基礎數據的完善性和準確性。

4、每日確保 gps 監控平台的適時在線監控,若遇客觀原因不能登陸平台,要及時報告集團公司監控信息中心,以便及時協調處理。

5、每日對本單位的所有車輛進行監控,按規定點擊查看車輛的運行動態。對於報警車輛和不在線車輛要及時發送預警信息,作好登記和處理,並將信息情況和處理結果填寫《道路運輸企業平台監控日誌》(附表一),留存備查。

6、每日須利用 gps 監控平台功能監控車輛的適時運行動態。

【1】及時發現車輛超速、跨線路運行、不按規定時間運行及運行異常等情況並及時提醒和糾正,發現車輛緊急報警情況要立即查明原因及車輛位置等信息,並及時處理;

【2】當發現道路塌方、泥石流、冰凌嚴重情況以及接到險情報告後,要通過 gps 或電話迅速聯繫已發車出站的客車駕駛員,提醒應注意的安全操作事項,並迅速向公司相關領導彙報。及時與路段所轄公路養護部門聯繫,如實通報道路險情現場情況,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並通知客車駕駛員、售票員必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路面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確認隱患排除後恢復通行。

【3】要充分利用 gps 加強對收班車輛的監督管理,凡應收班而沒收班或收班後繼續在運行的車輛要及時搞清狀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防止車輛私拉亂跑,嚴防收班車輛管理失控;

【4】按照相關規定,確保 gps 監控平台管理人員對被監控客車的運行情況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嚴禁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對 gps 的車輛行駛速度進行擅自修訂,對應正常運行而沒有定位數據返回、無法定位的車輛,及時通知技術人員查明原因,並在事後及時進行嚴肅處理,超速行駛、以及竄線、要及時發送短信警告,採取措施進行制止、糾正,並在事後及時進行嚴肅處理,每日應打印車輛違規數據進行及時處理並填寫《gps 監控系統違法(規)車輛日報表》(附表二),為及時處罰提供處理依據。

7、負責本公司gps監控管理系統的日常監控情況,及時做好各類監控信息數據的處置、登記、歸檔等各項工作,內容記錄填寫要,詳實、準確,歸檔要規範、及時。

8、每天對監控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對駕乘人員的違法、違紀、違章、違規行為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時進行教育處理。

9、協助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監控平台相關技術數據和依據。

(二)、gps 監控平台及責任人崗位職責:

1、對本單位車輛的運行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管,建立監控台賬;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和處罰,不徇私舞弊。

2、組織解決硬件、軟件方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gps監控管理系統正常工作。及時更新監控軟件(省gps中心集團公司中心監督、指導監控工作情況。

3、對包車、加班、冰雪、跨方等路段運行車輛、政府徵用、執行特殊運輸任務等情況運行車輛,應對其進行重點監控管理,並在上述車輛發車前向 gps中心監控報告車輛運行軌跡變更等信息。

4、對本單位的車輛按相關規定進行安裝、使用 gps 信息平台系統,並及時維護確,保車載 gps 系統運行正常。5、對於平台不在線車輛、運行情況異常、收班情況異常等車輛以及跨規定線路運行的車輛,要及時追查原因進行及時處理。發現車台損壞應及時向 gps 運營商報修,監督維修過程。每次報修均應填寫《gps 監控系統報修(驗證)及處理結果表》(附表三)以及《道路運輸企業車載終端故障維修記錄表》(附表四),並按月向所在公司安全部門報送《道路運輸企業車載終端故障維修記錄表》(附表四)。

6、對平台上發現的報警車輛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違法違規駕駛員及時進行處罰和教育,向超速駕駛員下發《gps 監控系統違法(規)超速行為處罰通知書》(附表六),在處罰後填寫《 gps監控系統違法(規)人員告誡、教育(學習)、處理表》(附表七)和《道路運輸企業違章車輛處罰登記表》(附表八),並將處理結果按期報所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7、在對平台數據的準確性或車載設備的完好性有疑義時,填寫《gps 監控系統報修(驗證)及處理結果表》(附表三)向 gps運營商進行驗證,確保 gps 系統和設備的完好。

8、保證車台正常運行,做好駕駛員對設備使用的宣傳、教育工作,避免人為破壞車台的行為發生。

9、發現車輛班次時間、包車、加班、高速公路行駛、夜班車、長線落地休息等安排不合理,導致車輛可能違規運行時要及時報告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及時處理,確保不發生車輛夜間22點至次日早上六點前在三級及三級以下路面行駛以及出現疲勞駕駛、違規行駛等事故隱患。

10、定期考核所有安裝gps車載終端的營運車輛的在線情況、超速情況、疲勞駕駛情況、越線經營情況等進行考核管理。

11、每月統計、分析 gps 管理情況,將本單位 gps 車台的安裝、使用、維護、管理和處罰情況進行統計,並將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合理化建議一併彙總,在次月5 日前報所屬公司安全部門。

12、公司在日常監控中發現設備運行不正常,應及時通知設備運營商進行維護。

13、每月收集整理 gps 監控平台的運行情況,將本單位車輛定位、超速、監控率等情況進行統計,並將在監控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合理化建議一起寫入分析報告,在次月5 日前報公司信息中心。

14、定期檢查監控數據記錄,確認違規記錄,分析管理缺陷,及時堵塞管理漏洞。

15、每月對公司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形成書面材料報告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並在公司安全例會上做專題彙報。

16、公司管理部門對本單位所有gps終端設備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逐車逐台的全面排查並建立檢查台帳,對有故障的設備應及時聯繫更換安裝,確保動態監控措施的有效實施。

17、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監控管理工作,並按時上報相關材料。

(三)夜間及重點車輛監控規定

1、將本單位車輛進行分類管理監控。在全面監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長途班車、加班(包車)車輛、及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

2、應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生產組織部門與安全部門的溝通,對當天運行的長途班車、加班(包車)等運行車輛做好登記,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實時跟蹤監控。

3、加強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對夜間運行的車輛,特別時當天22時至次日5時階段運行的車輛應重點加強安全監控。對屬於正常運行班次的車輛,應加強車輛行駛速度和疲勞駕駛的監控;對非正常運行班次的車輛,應查明是否安排並辦理了加班、包車運行手續,否則由責任人負責將車輛追回並作出處理。

4、監控人員承擔惡劣天氣的預警預報職責。遇有雨、雪、霧、冰凍、大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時,立即在當日5:00通知到本單位主要領導,並做好《惡劣天氣值班記錄》。同時,應密切注意以天氣變化情況,隨時按領導指令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5、對可以預見的惡劣天氣,監控人員應提前一天通知到各單位和所有駕駛員及運營車輛,並做好記錄。

(三)gps監控平台值班制度

a、值班制度

1、gps監控人員必須按時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報告,由其他gps監控人員值班。

2、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3、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履行職責,認真監控,發現企業監控平台不在線或運輸企業存在超速報警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提醒告誡,並做好有監控關記錄。

4、值班期間,如發現嚴重超速違規的,經提醒後仍不及時改正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填寫《抄告單》,填寫好有關監控記錄。

b、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按時交接 ,並主動詢問前班監控情況和有無其他交接事項。

2、交接班時要逐項點清有關器材數量,並檢查設施設備(電腦監控、報警設施和其它設備)等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並在值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記錄,由交接班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3、本班的工作應儘可能在交接班前處理完畢,需要續辦或移交的事項,應向接班人員詳細説明,並做好記錄。

4、交接班雙方要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如因設備器材,交接不清或續辦事宜交代不明,事後發現或出現問題,交接班人員應負相應責任。

(四)gps 監控管理應急處理

1、當車輛駕駛人員手動報警時,gps 監控管理人員應予以回覆,瞭解其詳細情況,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及時幫助解決相應的應急問題,並做好詳細記錄。

2、當出現車輛被盜搶報警或發生重特大事故報警時,gps監控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相關主管領導,提供該車輛報警位置,進行實時跟蹤監控,同時向事發當地 110、120 和當地交警部門報警,告知車輛所處位置,做好詳細記錄。

四、信息服務費用的説明

1、單位須在每月26之前繳納信息服務費用,報送《營運車輛gps車台及信息服務費月統計表》(附表九),經校對無誤後,於次月10前統一向公司財務部劃繳當月所產生的信息服務費。

2、如車輛在當月15日前安裝入網(含15日),則服務費自當月起計繳;如車輛在當月15日後安裝入網,則服務費按當月的半月計繳。

3、服務和通訊費根據設備安裝單位提供的安裝車台明細清單時間和入網時間核對後計收。

五、gps的處罰規定

(一)、對違規駕駛員的處罰

a、駕駛員違規使用gps系統、設備的處罰。

1、在使用gps車載終端設備時,如發現系統出錯應及時報告單位安全科進行處理,如因不及時報告而造成gps不能正常監控記錄數據的,將給予50-100元經濟處罰。

2、不按正確方法使用而損壞gps車載終端設備的,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擅自斷線、拆裝或者採取屏蔽、安裝開關等手段故意造成gps無法正常全程實時監控的,第一次發現的將給予500-20xx元經濟處罰,並可同時給予下車學習1-3天;第二次發現故意造成gps無法正常全程實時監控的,列入劣跡名單,解除勞動合同,終身取消在公司從事客運車輛駕駛資格。

4、對gps監控時發生的“飄移”、數據瞬間變化、超速數據有疑異等難以確定的情況,由車屬單位及時發傳真向四川省gps監控中心技術人員認定後再作處理。

b、駕駛員超速行駛的處罰。

1、道路限速標準。

我司客運車輛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在行駛線路上沒有標明限速標誌和標線,同時又沒有其它規定的道路,集團公司gps監控中心將普通公路最高限速設置為60公里/小時,高速公路路段按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線的規定設定最高限速。

2、處罰標準。

a、駕駛員在非高速路駕駛車輛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限速規定行為的,

除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外,按下列標準處罰:

(1)當天超速不足10%時,gps監控平台人員應及時發送超速預警提示,及時進行糾正,並在事後通知車屬單位,由車屬單位給予警告教育處理。

(2)當天超速10%及以上,由車屬單位給予100-200元經濟處罰,並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學習教育。

(3)超速20%以上50%以下,由車屬單位給予200-1000元處罰,要求駕駛員寫出書面檢查,並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學習教育。

(4)超速50%以上或一年12個月內三次超速違法記錄的駕駛員,按照國家二部一局《關於印發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規定,取消在公司從事客運車輛駕駛資格。

b、駕駛員在高速路駕駛車輛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限速規定行為的,除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外,按下列標準處罰:

(1)當天超速不足5%,給予50-100元經濟處罰。並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學習教育。

(2)當天超速5%以上10%以下給予100-150元經濟處罰。並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學習教育。

(3)超速10%以上20%以下,給予150-200元處罰,並要求駕駛員寫出書面檢查。並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學習教育。

(4)超速20%以上不足50%,給予200-300元處罰,並要求駕駛員寫出書查檢查。超速20%以上不足50%並被政府相關部門查獲並抄告單位的,給予300-500元的處罰,並給予違章超速駕駛員下車學習培訓3天,經理論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5)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擅自違規在高速公路上運行的,給予500元—1000元的.處罰。

(6)超速50%以上或一年12個月內三次超速違法記錄的駕駛員,按照國家兩部一局《關於印發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規定,取消在公司從事客運車輛駕駛資格。

c.駕駛員超載及超員行駛的處罰。

駕駛員駕駛車輛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裝載限制,發生超載或超員行為的,除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外,按下列標準處罰。

1、超載或超員10%以下的,給予100-500元經濟處罰,可並處下車學習1天。

2、超載或超員10%以上20%以下的,給予500-1000元經濟處罰,並處下車學習3天。

3、超員達20%以上的取消在公司繼續從事客運車輛的駕駛資格。

4、一年內多次超員,並經教育和處罰後仍不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在公司繼續從事客運車輛的駕駛資格。

d.駕駛員超時疲勞、不按規定時間駕駛車輛的處罰。

駕駛員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超時疲勞駕駛車輛的,除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外,按下列標準處罰。

(1)駕駛車輛不休息或不換班或休息時間少於規定休息時間的,由車屬公司給予口頭警告。

(2)駕駛車輛不休息或不換班,特殊情況下繼續駕駛車輛超時兩小時以上的,給予100-500元經濟處罰,同時可並處下車學習1天。

(3)駕駛車輛不休息或不換班,經濟處罰和學習教育後仍不改正,多次出現不休息或不換班行為的,取消在公司繼續從事營運車輛的駕駛資格。

(4)駕駛員不按照規定時間運行,夜間22點至次日早上六點前在三級及三級以下路段行駛的,收班後違規繼續運行的,給予200-500元經濟處罰,同時可並處下車學習兩天;夜間2點至次日早上5點仍在繼續運行的,給予500-1000元經濟處罰,同時可並處下車學習三天。

附則

一、車輛行駛速度的界定

1、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三級含三級以下)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彎道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

2、在同方向劃有2條機動車道且沒有限速標誌、標線或封閉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70公里。

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4、 在有限速標誌的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速度。

二、超速違規的定義:

1、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00公里。

2、在三級(含三級)以下山區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超過每小時60公里。

3、在其他道路上行駛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

三、疲勞駕駛的界定

客運車輛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或者沒有替換駕駛員的;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視為疲勞駕駛。

四、私自加班、包車的界定

完成指定運行作業計劃後,未辦理加班、包車運行手續運行的;未執行當日作業計劃私自攬客運行的;未執行當日規定作業計劃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

平台管理制度 篇7

一、加強計算機的安全管理,保障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計算機管理的有關政策,特制定本規定。

二、計算機安全管理由學校領導分管或成立計算機安全管理小組,負責全校計算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與協調等工作,由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園網各工作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層層負責制”。

三、防盜工作。放置計算機的房間,要加強門窗管理,房間鑰匙不得隨意轉借他人使用,做到人走鎖門。有條件的學校對有計算機教室儘量安裝報警探頭。

四、機房用電安全工作。計算機房間內總電源進入時必須安裝總開關和漏電保護裝置(應急切斷電源)。內部的線路按規定鋪設,不得私拉亂裝,擅自改變網絡結構。開機前後檢查總電壓、電流是否正常,所有計算機是否正常。學生上機過程中,管理教師不得離崗,計算機使用完畢,及時關閉有關電源。教師在電子備課室使用計算機等電子設備,使用完畢,及時關閉有關電源。

五、經常檢查桌下電源引線、插座是否正常。計算機房要配置滅火器材,定期檢查,按期更換。

六、計算機病毒的預防。加強計算機病毒及其危害的教育。計算機中應安裝防毒軟件,使用新的計算機系統或軟件時,要先殺毒後使用。儘量不使用外來軟盤。不允許隨意將本系統與外界系統連通。禁止將各種遊戲軟件裝入計算機系統。備份系統和硬盤參數建立系統的應急計劃。

七、嚴禁黃色和電子出版物的傳播。要嚴格執行上機和使用計算機的規定,不準將與教學、科研內容無關的軟盤和光盤在辦公室計算機上運行,對本單位的計算機存儲介質要進行定期的清理,任何人發現有製作、傳播、觀看黃色電子出版物行為的,有權向安全管理辦公室或保衞部門舉報。

八、因特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凡接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都要由校長同意並備案。凡計算機網絡用户收到的電子郵件,經翻譯確認為有、黃色內容的',要立即刪除,不得傳播和私自存儲。不瀏覽有、黃色內容的網站。嚴禁攻擊網上其它計算機。

九、安全管理規定的責任與處理。各校要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堵塞隱患漏洞,做到防患於未然。對違反安全管理的,根據情節輕重按校紀進行處理,對問題嚴重的要採取強制性措施。對違反安全規定並己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道暫行規定實施辦法》、《刑法》、《國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條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十、計算機所有軟、硬件要嚴格登記入冊,妥善保管,定期保養,避免非正常短少,損壞。

平台管理制度 篇8

1、要有專人保管圖紙、技術資料,每月進行一次檔案清理工作,圖紙資料分類明確,查找方便。

2、系統(設備)佈置圖、系統佈置電子圖等每季必須進行一次繪製,每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改補充,確保圖紙的真實性、準確性。

3、日常各種記錄在每月月底進行及時分類歸檔封存,以備查閲,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一年。每遇調整系統佈置時,應及時修改補充設備台帳。

4、本單位其他人員使用圖紙、技術資料都必須出具借條,並嚴格做好記錄。

5、對無保留價值的圖紙、技術資料整理列出清單,需報礦長及總工程師審查,進行銷燬並清帳。

平台管理制度 篇9

1、必須保證網絡暢通,24小時正常可靠運行。

2、監控員應隨時監測監控數據變化情況。

3、監控員不準使用微機從事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4、監控設施不得私自拆卸和連接各種設備。

5、實時監測網絡病毒,必須安裝有效的殺毒軟件及時升級。

6、監控員發現信息傳輸過程中斷或無數據時

①如因操作不當,刪除程序、關機等,必須在半小時內恢復。

②如固監控系統設備問題,必須在兩小時內恢復。

③如果是網絡線路或系統問題,必須立即通知網絡公司並要求其在4小時內恢復,將處理記錄備案,同時按規定上報。

7、監控員及監控系統維護人員要具備專業知識並取得專業證書。

8、監控主機必須裝備份,運轉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能馬上投入運行。

9、安全監控系統必須與縣、市、省煤礦瓦斯信息網聯網運行。並具有市局的驗收合格文件。

10、有專用機房,機房設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有聲光報警裝置。

11、中心站計算機電源由在線式不間斷電源或交流穩壓器加後備式不間斷電源供給,對實現聯網的主機裝備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

12、監控系統必須有防雷保護措施,機房具有防雷接地設施,並且設施齊全可靠。

13、當電網停電後,備用電源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2小時,應更換電源。

平台管理制度 篇10

1、各班班主任是小平台管理第一責任人,班級電管員是班級小平台使用日常管理者。

2、學生不得動用所有的多媒體設備,包括電腦、展示儀、音箱、電源開關等。

3、教師應嚴格按照多媒體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改動儀器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儀器設備,不準擅自將儀器設備拿出室外使用。

4、教師需要在計算機內安裝軟件時,需向網管中心申請並將安裝盤交技術人員進行安裝,不得私自帶磁盤或光盤進行安裝。

5、使用結束後,應檢查所有的電教設備,情況無誤後關閉投影機電源,二分鐘後切斷控制櫃電源並鎖好所有的控制櫃門,每天放學前電管員要及時給操作枱上鎖。

6、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意外情況,請切斷電源並立即與網管中心聯繫。朱雲林老師聯繫電話:zz。

7、保持多媒體操作枱的清潔,嚴禁把雜物堆放至操作枱裏面。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學校管理條例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降級處理,並相應地要求酌情經濟賠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xuexiao/0ykny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