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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九篇:氣府論(六)

《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九篇:氣府論(六)

SW05——《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黃帝內經素論》第五十九篇:氣府論(六)

‖SW05—D0201→Q0201‖→‖SW59‖遷移説明:

1、所遷之問,與《陰陽應象大論》文意不屬,岐伯答文唯有四時、五行之論,並無其它論述能與如此豐富之黃帝九問匹配,此問顯見漏簡,宜遷出;

2、《太素.陰陽大論》缺此句,單列為《太素》遺文。肖延平按:“《新校正》雲:詳‘帝曰’至‘信其然乎’,全元起本及《太素》在‘上古聖人之教也’上。”從其遷出,不從其遷入,因與遷入位《上古天真論》主題及SW01—Q0103“上古聖人之教也”句文意不屬。

3、《內經校釋》雲:“關於本節黃帝問語中提出的問題,本篇下文岐伯之答語僅談到四時、五行等個別方面,似有脱文。張介賓對此作了如下解釋:‘氣穴溪谷,分部逆從等義,如《經脈篇》及《氣穴》、《皮部》、《骨空》等論,各有詳載,而此篇所答則唯四時五行髒象、氣味之化,其它則散見各篇也’。”

4、《素問懸解》置於卷四《氣穴論》篇首,黃元御雲:“‘其信然乎?’以上,舊誤在《陰陽應象論》。”從其遷出,不從其遷入,因《氣穴論》篇首之帝問伯答,盡論氣穴,後有呼應,已然完善,並無容此問答之位。

5、《類經》置於三卷五《四時陰陽,外內之應》,張景嶽曰:“‘論理’,講求也。‘列別’,分辨也。‘端’,言經絡之發端。‘絡’,言支脈之橫絡。兩經交至謂之會,它經相貫謂之通。十二經之表裏,謂之合六合。氣穴溪谷,分部逆順等義,如《經脈篇》及《氣穴》、《氣府》、《皮部》、《骨空》等論,各有詳載,而此篇所答,則惟四時五行髒象氣味之化,其它則散見各篇也。”張景嶽之言,表達了對黃帝九問之明確關注。

6、對於本問,《甲乙》盡刪經文;《太素》作為遺文;《類經》、人衞影印均置原位;《素問懸解》文移《氣穴》,諸家處置大異,足見解經存惑。

7、黃帝九大主題的豐富之問,若置於《黃帝內經》其餘八十篇正論,均無恰當主題和空間承載,因缺少足夠且相應要論與之匹配。唯《氣府論》相關論述,首當其衝,可以勝任。因遷入本論,並非一定要論述九大問題,而闡述氣府上穴之定位,對於解決九大問題之重要性,同時也解決了《氣府論》問答形式之不足,可謂義理相貫。

D0201黃帝所提之九大問題:1、論理人形;2、列別臟腑;3、端絡經脈;4、會通六合;5、氣穴所發;6、溪谷屬骨;7、分部逆從;8、四時陰陽;9、外內表裏。所涉眾多,容量巨大,餘篇不適,唯有《氣府論》。

D0201端絡:

1、《內經校釋》注:“從包羅萬象的事物中理出頭緒,端,頭緒,《莊子》大宗師:‘反覆終始,不知端倪。’成玄英疏:‘端,緒也。’絡,在此作包羅解,司馬貞《補史記序》:‘網絡古今’。”

2、據《説文》:“端,直也。”按“立容直也”、《廣雅.釋詁》:“端,正也。”端,取縱向意;據《廣雅》:“絡,纏也。”取橫向聯絡意。端絡經脈,即縱橫之經脈絡脈。

D0201會通六合:

1、《類經》三卷五注:“兩經交至謂之合,它經相貫謂之通,十二經之表裏,謂之六合。”

2、人衞影印《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注:“六合謂十二經脈之合也,《靈樞經》曰: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之脈各三,則為六合也,手厥陰則心包絡也。”

D0201谷溪屬骨:

1、《內經校釋》注:“屬骨,與骨相連的組織。或稱骨屬。”

2、據《氣穴論》SW58—Q0501雲:“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可知:谷溪屬骨,即大小肌羣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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