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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第三十篇:五味論(七)

《黃帝內經素論》第三十篇:五味論(七)

SW22──《髒氣法時論篇第二十二》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黃帝內經素論》第三十篇:五味論(七)

‖SW22—Q0217→Q0224‖≈→‖LS56—B0308‖→‖LS63‖遷移説明:

1、 遷出部分所論五味,與原篇《髒氣法時論》主題無關,顯見漏簡,當遷出;

2、 《太素》置於卷第二《調食》,且接於《靈樞.五味》LS56-B0308之後,《靈樞.五味論》LS63-D0101之前,楊上善對三部關係之判斷,甚是,從之;

3、 遷入所論,與《五味論》主題相符,而重簡多出,更為遷入信號。另外,對照岐伯《金匱真言論》所言五穀(麥、黍、稷、稻、豆)、五畜(雞、羊、牛、馬、彘)與本文所言五穀(稻、麻、豆、麥、黍)、五畜(牛、犬、豬、羊、雞),顯見本文所論五穀五畜與《五味》伯高所論五穀五畜相同,更證本節經文,並非岐伯所論,必為伯高之言,確證此遷充分必要。

‖SW22─Q0224‖→‖SW22—Q0222‖→‖LS63‖遷移説明:

1、顯見亂簡,作篇內遷,以使論述集中,文意通暢。

2、內遷之後,原文上句Q0223恰為階段性結語。

Q0217粳:jing1,不黏的稻米。

Q0219薤:xie4,野蒜,蕌(jiao4)子頭。

Q0220豕:shi3,豬。

Q0220藿:huo4,豆葉或藿香草。

Q0221黍:黏黃米。

Q0222苦堅、鹹耎:

1、《內經校釋》譯:“苦味能堅陰,鹹味能軟堅。”

2、姚春鵬譯:“苦能堅燥,鹹能軟堅。”

3、據《説文》:“堅,剛也”、《廣雅》:“堅,堅土也”可知:堅即堅固;據《玉篇》:“耎,柔也”、《廣韻》:“耎,弱也。”可知:耎,同軟,即柔弱、軟化。

Q0223毒藥:

1、《內經校釋》注:“泛指有毒的藥物。”

2、據《異法方宜論》SW12-Q0102“西方者,金玉之域……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可知:毒藥,通指中國或世界西方之有毒礦物藥或草藥,其毒性大小各異。

SW70——《五常政大論篇第七十》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SW70—D1401→D1901‖→‖SW74—D7401‖→‖LS63‖遷移説明:

1、所論均為四時氣與五味之從補、逆治、調理關係,與《五常政大論》主題不符,文意不屬,漏簡,宜遷出;

2、《素問懸解》將SW70—D1401→Q1506仍置於卷十一《五常政大論》SW70—D1201“帝曰:歲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何氣使然?”句前,將SW70—D1507→D1901仍置於卷十一《五常政大論》篇尾,錄以奉考;

3、《類經》將SW70—D1401→Q1512置於運氣類二十五卷十四《天氣地氣,制有所從》後部,與SW70—D1001→Q1106合而成篇;將SW70—D1801→D1901置於論治類十二卷十二《久病而瘠,必養必和》,獨立成篇;將SW70—D1701→D1703置於論治類十二卷十一。

4、遷入部分,主論四時氣之作用,六毒產生原因,毒藥運用常制,與《五味論》主題相符,與方制之論前後呼應,構築了《五味論》之完整體系,故此遷充分必要。

D1401氣:

1、黃元御注:“萬物枯榮,皆由於氣。”

2、據本句文意,氣,此指春、夏、秋、冬四時之氣:春之氣始而有生化;夏之氣散而有成形;秋之氣布而有繁茂;冬之氣終而有形變。

Q1401非天不生、地不長也:

1、《內經校釋》譯:“萬物非天氣而不能生,非地氣而不能長。”

2、《素問直解》注:“此非天氣之不生,實地氣有以制之而不長也。”

3、並非天氣不生,土地不長。此“地”,與前文“地氣”獨指在泉六氣不同。

Q1501在泉:

1、《類經》注:“天者,天之氣也,司天是也;地者,地氣,在泉是也。”

2、民間素有“太陽落水”、“太陽下山”之謂,均為在泉之意。六氣運行到水平線、地平線之下,即為在泉。六氣為氣,司天、在泉為位。

Q1501毒:

1、 王冰注:“夫毒者,皆五行標盛暴烈之氣所為也。”

2、 此毒,言寒氣、熱氣、燥氣、濕氣、風氣、火氣六邪在泉之毒。

Q1501其味辛:

1、《素問直解》注:“毒,猶獨也。陰陽不和,偏勝則毒也。火勝其金,不但寒毒不生,其味辛者,亦不生也。”

2、《素問集註》注:“少陽在泉,其味辛,是味從地制,所謂地制形也。”

3、據後文Q1507“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之結語可知:其味辛,當指從補辛味。少陽在泉,熱氣勝金,因地氣相制而致金氣不足,故當順勢而補辛味,即為從補。後文同理。

Q1502其氣濕:

1、《新校正》雲:“詳在泉六,唯陽明與太陰在泉之氣,雲‘其氣濕’、‘其氣熱’,蓋以濕燥未見寒濕之氣,故再雲其氣也。”

2、《素問懸解》卷十一《五常政大論》並無三字,已刪。

3、《素問直解》注:“又曰其氣濕者,申明其味之酸,一如其氣之濕,猶之濕毒不生也。”

4、陽明在泉,其金氣在泉,而制木氣,故宜從補酸味;陽明在泉,又燥氣在泉,而制濕氣,故復雲從補濕氣。

Q1503黅:姚春鵬注:“jin1,黃色。”

Q1503秬:姚春鵬注:“ju4,黑黍。”此即黑色之代詞。

Q1504其氣專,其味正:

1、 《素問懸解》卷十一《五常政大論》置於“化淳則鹹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句前,並注:“六氣惟太陰濕土在泉,則為得位(以土歸土故也),其氣最專,其吐最正(土主五味,其味為甘,甘得五味之中。土主化,化生五味,自得為甘,化淳則水不侮土,鹹得其守,氣專則金有所生,與辛化俱治。)”

2、 王冰注:“厥陰、少陰在泉之歲,皆氣化專一,其味純正。然餘歲悉上下有勝克之氣,故皆有間氣間味矣。”

Q1506其氣熱:與前文“其氣濕”之注同理。

Q1506化淳則鹹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1、 姚春鵬譯:“太陰在泉,而其氣化淳厚,土能制水,所以鹹味得以內守,土居土味,而能生金,其氣專精,所以辛味也得以生化,能與濕土同治。”

2、 吳崑注:“五行之用,土主化,水味鹹,水制於土者也。故土化淳和則鹹者守位,無有越過。氣專者,運與在泉同是太陰濕土,已醜已未二歲是也。土盛則生金,故與辛化而俱治。”

3、 太陰濕土在泉,既從土化,又多濕氣。全句即土化淳厚就使鹹味得守,濕氣摶積就用辛味燥化,而兩者都能治理。

Q1510氣反者:

1、《類經》二十五卷第十四注:“本在此而標在彼也。”

2、張志聰注:“氣反者,謂上下外內之病氣相反也。”

3、氣,從後文看,實言上中下三部病氣。氣反者,即上、中、下三部病氣相反也。

Q1511清:從前後文意看,當作“凊”。凊者,涼也,燥金之氣涼也。

Q1512消:消除。《説文》:“消,盡也。”

Q1512削:削弱。

Q1601行水:

1、《內經校釋》譯:“長流水湯。”

2、《素問直解》、《素問集註》均注:“行水漬之,以取其汗。”

3、行水,相勝之五行水。

Q1702十去其六:

1、 黃元御注:“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而止。”

2、 十去其六,即十分病去其六分,後文同理。

Q1703夭:《素問直解》、《素問集註》均作“夭”,從之。

D1801氣從不康:

1、據《爾雅》:“五達謂之康,六達謂之莊”、《謐法》:“淵源流通曰康,温柔好樂曰康,令民安樂曰康。”取安康意;

3、氣從,即下文“血氣以從”,血氣已經正常;不康,不安康。氣從不康,即血氣正常卻不安康。

D1801瘠:《百度百科》:“瘦弱。”

Q1802彰:明顯。此指“病去而瘠”之形,因形體充實而明顯,故譯“強壯”。

Q1803大要:

1、 王冰注:“上古經法也。”

2、 黃元御注:“《大要》,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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