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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第二十六篇:八正神明論(六)

《黃帝內經素論》第二十六篇:八正神明論(六)

LS73——《官能第七十三》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黃帝內經素論》第二十六篇:八正神明論(六)

‖LS73—D0101→D0213‖→‖SW26—D0101‖遷移説明:

1、原篇《官能》非獨立論文,將帝問伯答與帝教雷公湊合成篇,甚不合理,宜遷出;

2、《內經校釋.官針》按曰:“《素問.八正神明論》對本節經文的意義曾作過解釋,茲照錄如下:‘法入古者……若神髣髴。’可供參考。”

3、《甲乙》將LS73-D0201→D0206、D0212→D0213置於卷五《針道》第四,其依針道分類,甚是;

4、《類經》置於針刺類十九卷十《九針推論》,獨立成篇,其依針刺分類,甚是;

5、《太素》置於卷第十九《知官能》,仍與後部雷公問於黃帝合而成篇;在D0213句後,楊上善注:“用針之道,下以療病,上以養神。其養神者,長生久視,此大聖之大意……《內經》之大總,黃帝受之於岐伯,故誦之以閲所聞也。”所言,甚是;

6、《靈樞懸解》置於卷一《官針》,並曰:“以上三段,舊誤在《官能》。上視天光,下司八正,《素問.八正神明論》:合以天光,必合日月星辰,四時八風之氣也(合天光者,月生無瀉,月滿無補也。司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也。)得天之露,遇歲之虛,義見《歲露論》。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至守其門户,解見《八正神明論》。補必用方,《八正神明論》作‘瀉必用方,補必用員’,文異而義通。”其處置甚是,從之;

7、本段,與《八正神明論》主題相符,義理相貫。極其明確的信號是:《八正神明論》全部論述,恰為《官能》所遷後部解論。《黃帝內經》唯有《素問》,而《九卷》、《針經》、《靈樞》皆為《素問》之漏簡遺篇,此又一鐵證!值得慶幸的是:本段之遷入和定位,為其它相關遷移,發出了明確的導航信號。幸福之情,盪漾心間!

D0101以為一紀:

1、《內經注評》注:“紀者,綱領之義。即總結以取其要的意思。”

2、《內經校釋》注:“通過歸納整理,使之完整系統,條理分明,古人以理絲縷而使之不亂,叫做紀。”

3、以,通已,已經;為,形成;一,統一,系統;據《史記.本紀注》索隱曰:“紀,記也。本其事而記之。”取記載、紀要意。以為一紀,即已經形成系統紀要。

Q0101稽:稽首、揖首。

D0202解結:

1、《內經注評》注:“是一種針刺法,即調其經氣,令其通達的意思。《靈樞經.刺節真邪》:‘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而加於大經,令人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

2、解結,化解血氣瘀結。

D0202上下氣門:

1、《內經注評》注:“指周身經脈之氣穴。”

2、馬蒔注:“上下氣門,即氣穴也。”

3、張景嶽注:“一曰手經為上,足經為下,氣脈必由支出是為氣門。”

D0202四海:四海,即水穀之海、髓海、血海、氣海。詳見《海論》LS33—Q0201。

D0202寒、熱、淋、露:

1、《靈樞懸解》卷一《官針》注:“淋,小便淋澀。露,崩漏帶下之類。”

2、致病之寒氣、熱氣、濕氣、雨氣。

D0203把而行之:

1、《內經校釋》譯:“應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用繆刺法治療。”

2、《靈樞集註》作“犯而行之”,並注:“左右不調者,人迎氣口之不調,故當犯而行之。”

3、把,把脈;行,行鍼。即把脈而後行鍼。

D0203奇:《説文》:“奇,一曰不偶。”即偏差、不合。

D0203本末:

1、 張景嶽:“本末,標本也。”

2、 本,病之起因;末,病之現狀。

D0203畢:《説文》:“畢,田網也。”畢者,完整也。

D0204五臟六腑,亦有所藏:《太素》卷十九知官能注:“五臟藏五神,六腑藏五穀。”

D0204五臟六腑,各處色部:原作“各處色部,五臟六腑。”語序有誤,互換使義順。

D0204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

1、 馬蒔注:“先得其經脈之道,然後可以用針,稀者,針之少也;疏者,針之闊也;深者,深入其針也;留者,久留其針也。”

2、 先得邪氣途徑,邪氣稀少就疏散它,邪氣稍深用留針法,正氣就能徐徐導入。

D0205從下上者,引而去之:《靈樞集註》注:“從下上者,熱厥也,熱厥之為熱也,起於足而上,故當引行上而去之。”

D0205上氣不足、推而揚之:

1、《太素》卷十九知官能注:“上氣不足,謂膻中氣少,可推補令盛。揚,盛也。”

2、推而揚之,確意不明,不譯待考。

D0205下氣不足,積而從之:

1、《太素》卷十九知官能注:“下氣不足,謂腎間動氣少者,可補氣聚。”

2、《內經校釋》注:“積,聚也;從,順也……積而從之,留針隨氣,以實下也。”

3、 積而從之,確意不明,不譯待考。

D0206寒入於中,推而行之:

1、 張景嶽注:“寒留於絡,而入於經,當用針推散而行之。”

2、 中,體內;推,推揉;行,血液流動。寒氣進入體內,推揉而使血行。

D0206兩蹺之下:

1、 樓英注:“兩蹺之下,照海申脈二穴。”

2、 《靈樞懸解》卷一《官針》注:“兩蹺之下,即足太陽之申脈,足少陰之照海也。”

3、 《靈樞集註》注:“《調經論》曰:‘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蓋陽蹺陰蹺,並起於足踝,上循胸裏’,故痛在蹺脈之上者,不知痛處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當取兩蹺於踝下也。”

D0206男陰、女陽:

1、《靈樞懸解》卷一《官針》注:“蹺脈者,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脈度》語),則男宜炙陽,女宜炙陰。若男陰女陽,則為良工之所禁也。”

2、據後文關聯句“良工之所禁”可知,宜解為:男子誤灸陰蹺,女子誤灸陽蹺。詳見《脈度》LS17—Q0401“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陰,其不當數者為絡也。”

D0207服:事務、工作

D0207上視天光:

1、《靈樞懸解》卷一《官針》注:“上視天光,下司八正,《素問.八正神明論》:合以天光,必合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也(合天光者,月生無瀉,月滿無補也。司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也。)”

2、上視天光,即上要觀察日月星光。

D0207下司八正:

1、據《廣雅》:“司,主也”、《説文》:“司,臣司事於外者。”司,即主持、掌握。

2、《八正神明論》SW26—Q0302“八正者,所以候八風虛邪以時至者也。”即為本解。

D0207奇:奇特、反常。

D0207觀:《內經校釋》注:“這裏做昭示解。《漢書》宣帝記:‘觀以珍寶。’顏注:‘觀,示也。’”

D0208 窈冥:

1、《內經注評》注:“窈冥,幽深的意思。《素問.八正神明論》:‘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衞不形於外,而工獨知指,以日之寒温,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熱二不形於針,故曰觀於冥冥。’”

2、據《説文》:“窈,深遠也”、《説文》:“冥,幽也”、《廣雅》:“冥,暗也”可知:窈冥者,幽暗深遠也,或曰幽深之處。

D0208髣髴:

1、《內經注評》引張景嶽注:“明察秋毫,在於若有若無之際,故謂冥冥,若神髣髴。”

2、髣,fang3;髴,fu2;髣髴,即恍惚。詳《八正神明論》SW26—Q0407“髣髴”解論。

D0211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户:《八正神明論》SW26—Q0412“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户焉,莫知其情,而見邪形也。”即為本解。全句即:能知三部九候之所在,而守脈氣出入之門户。

D0212瀉必用員:

1、《內經校釋》校注:“員,《素問.八正神明論》、《甲乙》卷五第四並作‘方’。馬蒔:‘員當作方’。”

2、《內經校釋》注:“員,指圓活流利的針法。《太素》卷十九知官能注:‘員謂之規,法天而動,瀉氣者也。’”

3、楊上善注:“員,謂之規,法天而動,瀉氣者也;方,謂之矩,法地而靜,補氣者也。樞,謂針動也。瀉必用方,補必用員,彼出《素問》,此是《九卷》方員之法,神明之中,調氣變不同故爾。”

4、《類經》十九卷十《九針推論》葉秉敬按:“補瀉方圓義,與後章《八正神明論》之文似乎相反,然詳求其意,各有發明,不可謂其誤而忽也。”葉氏所言,甚是;

5、《內經校釋》按曰:“本節補瀉方圓,與《素問八正神明論》的文字相反。此言‘瀉必用員’、‘補必用方’是指針術的手法。《素問》所説的‘瀉必用方’、‘補必用員’,是指運用方法的時機,各有所指,不可混為一談。”

6、《八正神明論》SW26—Q0501論言“瀉必用方”,兩者看似矛盾,所指各不相同:《官能》之“瀉必用員”,言用針手法;《八正神明論》之“瀉必用方”,言用針時機。當從“瀉必用員。”即瀉針必會運用“員”法。

D0213補必用方:

1、《內經校釋》校注:“方,《素問》八正神明論、《甲乙》卷五第四並作‘員’。馬蒔曰:‘方當作員’。”

2、《內經校釋》注:“方,指方正、端靜而言。《太素》卷第十九《知針石》注:‘方謂之矩,法地而靜,補氣者也。’”

3、楊上善注:“員,謂之規,法天而動,瀉氣者也;方,謂之矩,法地而靜,補氣者也。樞,謂針動也。瀉必用方,補必用員,彼出《素問》,此是《九卷》方員之法,神明之中,調氣變不同故爾。”

4、《類經》十九卷十《九針推論》葉秉敬按:“補瀉方圓義,與後章《八正神明論》之文似乎相反,然詳求其意,各有發明,不可謂其誤而忽也。”葉氏所言,甚是;

5、《內經校釋》按曰:“本節補瀉方圓,與《素問八正神明論》的文字相反。此言‘瀉必用員’、‘補必用方’是指針術的手法。《素問》所説的‘瀉必用方’、‘補必用員’,是指運用方法的時機,各有所指,不可混為一談。”

6、此言用針必會運用“方”法,《八正神明論》SW26—Q0502即為本解。原作“補必用方。”甚當,從之。

D0213外用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

1、 姚春鵬譯:“外引皮膚,使正當其穴。左手持針,右手推針進入皮膚。”

2、 《靈樞集註》注:“補必用方者,外引其皮,令當其穴門,左手引其樞轉,右手推其膚,微旋轉其針而徐推之。”

3、 確意不明,不譯待考。

D0213無忘養神:

1、《靈樞.官能》作“無忘其神”,《甲乙》卷五第四《針道》、《太素》卷第十九《知官能》均作“無忘養神。”

2、《八正神明論》SW26—Q0504“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衞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乃本句解論,故當從《太素》、《甲乙》,作“無忘養神”。

LS38——《逆順肥瘦第三十八》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LS38—D1001→D1301‖→‖LS73—D0206‖→‖SW26‖遷移説明:

1、 所論非獨立論文,與前後文意不屬,顯見漏簡,當遷出;

2、 《類經》置於針刺類二十卷二十《肥瘦嬰壯逆順之刺》,實為《靈樞.逆順肥瘦》;

3、 《甲乙》置於卷二第二《奇經八脈》前部,獨論奇經八脈;

4、 《太素》置於卷第十經脈之三《衝脈》,獨立成篇;

5、 所論正是《官能》LS73—D0201“行之逆順,出入之合”解論,依序當置於本位。

D1001脈行之逆順:《靈樞懸解》卷四《逆順肥瘦》注:“手之三陰,從髒走手,順也;手之三陽,從手走頭,逆也;足之三陽,自頭走足,順也;足之三陰,自足走腹,逆也。義詳《經脈》。”

Q1101衝脈者,五臟六腑之海也:《海論》LS33—Q0402“衝脈者,為十二經之海。”

Q1102精:《靈樞懸解》卷四《逆順肥瘦》作“經”,錄以奉考。

Q1103 下至內踝之後屬而別:《內經校釋》譯:“直到足內踝之後的跟骨上緣而分出兩支。”

Q1104滲三陰:

1、 姚春鵬譯:“滲入三陰經。”

2、 《內經校釋》譯:“同時將精氣灌注於三陰經。”

3、 張景嶽注:“自少陰以滲及脾二經,是為三陰。”

Q1105跗:fu1,《醫宗金鑑》:“跗者,足背也。”

Q0113骭:《內經校釋》注:“馬注本、張注本及《太素》卷十二衝脈並作‘胻’,本書《動輸》篇作‘脛’,義並同。”

D1301窘:據《説文》:“窘,迫也。”取窘迫、深奧意。

公眾號:其人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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