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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上訴狀範例

經濟糾紛上訴狀範例

經濟糾紛上訴狀對於第二審法院全面瞭解案情,審理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辦案質量,具有重要的作用,為此,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經濟糾紛上訴狀範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經濟糾紛上訴狀範例
經濟糾紛上訴狀範例1

訴人:李X,男,xxx年6月28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址:xx市xx鎮xxx村xx號;

上訴人:薛XX,男,xxx年11月27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址:xx市xx鎮xxx村xx號;

被上訴人:丁XX,男,出生於xxx年6月24日,漢族,農民,住址:xx市xx鎮xx村。

被上訴人:瀋陽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繼紅(系該公司經理),住所地:xx市xx村。

上訴人訴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XX市人民法

院的(xxx)xx民(三)初字第283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請求依法改判。

上訴請求

1. 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遼寧省XX市人民法院的(xxx)xx民(三)初字第283號民事判決。

2. 請求二審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改判。

3. 請求二審法院判決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一、 一審法院查明事實錯誤。

1、 一審法院在查明事實中稱“被上訴人丁XX於xxx0年10月15日開始供應的熟棒,截止xxx0年11月18日供熟棒12萬餘棒,價值人民幣30餘萬元。”與事實不符。丁XX在庭審中卻實提供了部分養菇户簽字的收條,因為上訴人不知道此事,於是庭審後原告要求籤字的養菇户到法院把事情説清,可是一審主審法官態度蠻橫,不接待養菇户,於是養菇户只好向法院提交了説明,即大部分養菇户出具的收條是xxx0年7月3日簽訂菌棒購銷合同因菌棒的質量原因(當時丁XX和康XX口頭約定成活率必保95%以上)丁繼紅的合夥人康XX根據每户的成活率情況答應給種菇户補的菌棒。而不是一審法院認定的12萬棒都是被上訴人丁繼紅履行合同供應的菌棒數量。

2、 一審法院在查明事實中稱:“做生棒協議簽訂後,原告的用户從xxx0年12月2日至12月7日拉走14萬棒的原料(含部分欠料、有欠條),價值35萬元。”與事實不符。根據丁XX供應的原料及其提供的配方來算上訴人只能夠生產63013棒菌棒,而不是14萬棒。一審法官應當明白“木桶效應”即按照丁XX供應的花生殼、玉米芯只可以做63013棒,即使其他原料充足,也是無法生產,也做不成14萬棒菌棒。而且至今丁繼紅也沒有將所欠的花生殼、玉米芯補齊。因此,認定拉走價值14萬棒的原料及價值35萬元是與事實不符的。

3、被上訴人只供了部分平菇菌棒,合同約定的姬菇50萬棒至今一棒也沒有供應。造成廣大養菇户品種單一,無法適應市場的需求,導致部分平菇銷售困難,價格偏低。

二、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

1、 上訴人不存在違約行為。上訴人之所以沒有在xxx0年10月5日前交齊180萬購貨款,是因為被上訴人丁XX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在xxx0年9月23日開始供貨,並且在xxx0年10月5日前丁繼紅一棒菌棒也沒有供給上訴人的養菇户,更甚者至今丁繼紅也沒有供齊70萬元的菌棒。因此,上訴人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的規定,沒有繼續支付購買菌棒款,即上訴人不繼續支付菌棒款是依據合同法規定的“先履行抗辯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

2、 被上訴人已供貨近70萬元是錯誤的。上面上訴人已經對丁XX實際交貨數量已經説明清楚,在這裏不再論述。

3、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所訴被告違約,請求賠償證據不足。”是錯誤的。一審法院在本院認為中已經認定“丁XX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供應第一批貨,已構成違約。”可是又在同一段的論述中又稱“原告訴丁繼紅違約賠償證據不足。”真是不可理解,上訴人認為作為一名法律“知識淵博”的老“優秀”法官不可能違法故意偏袒被上訴人,應當是年歲已高的原因造成邏輯思維出現了混亂,所以做出如此荒唐的錯誤論述,上訴人表示理解,請二審法官糾正過法官的思維混亂造成的錯誤。

4、 一審法院認為“雙方第一次供貨數量未明確約定,到xxx0年10月15日供貨數量也未約定。”但是依據合同法第62條第五款規定“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因此,雖然沒有詳細説明第一次供貨數量及每日供貨數量,但是被上訴人丁XX應當按照總共貨量和供貨時間均衡的供貨。而不能以第一批貨物供貨數量約定不清,就可以不供貨,而逃避違約責任。

5、 一審法院認為“xxx0年10月9日丁XX與康XX及二原告為公證人簽訂的合作協議看,是在未供貨及貨款未全部付清的情況下籤訂的,此協議可視為供貨時間准許延期,給付貨款時間准許順延。”是錯誤的。上訴人在丁XX與康XX合作協議上簽字,明明是公證人身份,只是對該份協議見證。而且該份協議的內容只是丁XX與康XX合作事宜,根本沒有涉及丁繼紅與二上訴人之間的合同內容。不知道一審郭法官哪來的突發奇想,將毫不相干的兩份協議聯繫的“天衣無縫”,真是天才呀!這樣的法官還在基層法院工作,真是屈才呀!請求二審法官認真閲讀並調查研究xxx0年10月9日丁XX與康XX簽訂的合作協議內容,該協議是否真的能證明供貨時間准許延期,給付貨款時間准許順延。

三、 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認為上訴人沒有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被上訴人違約,繼而駁回了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可是,一審法院在論述中已經認定了丁XX沒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行為構成違約,因此本案適用法律與認定事實是相互矛盾的。上訴人認為本案應當適用《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等法律依法進行判決。

四、 一審法院審理程序違法。

1、一審判決中稱“本院認為雙方應進行結算,被告欠原告的料應給付或退款,如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如被告給付貨物不足70萬元,原告可另行訴訟。”是推卸審理責任的做法是錯誤的。這種做法真是讓人啼笑皆非,上訴人如能與對方進行結算,協商解除合同,上訴人還花一萬八千多元的訴訟費找你法院解決啥?丁XX給付貨物不足70萬元在該判決書中已經認定,而且在訴訟請求中也要求被上訴人退還購買菌棒款,為啥還要求上訴人另訴,是不是XX法院缺錢?你XX法官在退休之前準備多為“XX法院搞點創收”呀!一審法院到底是在為上訴人解決問題,還是人為的製造矛盾、製造不和諧的社會因素呀?

2、一審法院在庭審過程中,對因有事晚來的當事人薛XX大聲呵斥,不讓其發表質證意見和辯論意見,並強行將薛XX攆到旁聽席。可見,一審法官剝奪上訴人質證權、辯論權的行為已經嚴重的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即一審法院審理程序已經構成嚴重違法。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時,沒有依法查清事實,導致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而且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因此,懇請貴院在依法查清本案事實的情況下,嚴厲懲罰坑農害農的違法和違約行為,給xxx村的農民一個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判決。

此致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xxx年 月 日

經濟糾紛上訴狀範例2

上訴人:××傢俱廠(被告)。

法定代表人:王××,廠長。

委託代理人:楊××,男,42歲,××傢俱廠業務員,住××市××區×街×裏×號。

被上訴人:××鐵路局直屬集體企業辦公室(原告)。

法定代表人:呂××,主任

案由:

上訴人因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民字13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請上級法院重新審理改判。

上訴事實及理由如下。

一、原判決第一款:“將57套沙發牀及40張板式寫字枱退回被告。”上訴人不同意退貨,並要求被上訴人賠償損失。因為上述傢俱已經被上訴人驗收達半年之久,只是由於被上訴人保管不善而造成了破損。經查,在57套沙發牀中,已有20餘套牀幫變形,40張板式寫字枱中,已使用過l0台,其中6台的抽屜已經損壞嚴重。對於上述用過而且破損的這部分沙發牀和寫字枱不應退還,如果被上訴人一定要退還,應付給上訴人傢俱折舊費和破損費。

二、原判決第二款:“付給被告20個牀頭櫃和3套沙發牀的價款2050元。”上訴人不同意被上訴人付給上列款項。因為被上訴人如果提出產品質量不合格,理應全部退貨,不應只留部分傢俱。

三、原判決第四款:“賠償經濟損失15000元。”上訴人認為,法院將被上訴人延期開業9l天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都由上訴人承擔是不公平的。因為,被上訴人延期開業有多種原因:當時該旅社基本建設施工尚未竣工,鍋爐房沒有修完,樓梯扶手沒有安裝完,室內燈具及油漆活等也沒有完工,銀行開業賬號也沒有批下來。上訴人的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的11月3日是往後推遲了3日,但距被上訴人開業時間還有一個半月,並沒有因此而影響開業。因此,被上訴人延期開業有其內部原因,上訴人不負直接責任,更不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四、原判決還説:“以稻草代替樹棕、樺木代替硬雜木……延期3天交貨。”按合同規定,上訴人延期3天交貨是事實。但延期的原因是當時市內供電不足,而且對這一情況上訴人已向被上訴人單位作了説明,並得到了負責人王××的允許。至於“以稻草代替樹棕”,是因為樹棕原料未到貨不得已而為之,而且也把用稻草代替這一情況告訴了被上訴人,經雙方商定,每一張沙發牀少收4元錢。這種商定意見,也是經王××和陳主任同意的。上訴人還對用樺木代替硬雜木一事,曾經積極提出過換貨或減價的幾種措施,並由廠長出面進行聯繫,但因被上訴單位內部矛盾重重,既不予研究作出答覆,對質量不合格的傢俱又不及時退貨,而是有意採取拖延態度。所以,上述情況也是事出有因的。總之,被上訴人對已經驗收的傢俱,事隔三個多月之後才提出質量問題,既不及時退貨,又不妥善保管,以致造成陳舊、損壞,並且將延期開業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上訴人承擔,這是很不公平的。故上訴人對此不服,特提出上訴,請求上級人民法院予以重新審理,依法改判。

此致

××省××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傢俱廠

法定代表:王××

委託代理人:楊××

××××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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