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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管理制度十篇

責任管理制度十篇

責任管理制度 篇1

1、船舶開航前必須按《最低配員證書》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持證船員,船員必須嚴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準備開航工作,不許無故耽誤船舶開航。

責任管理制度十篇

2、開航前,船長應組織船員召開航前會議。研究部署裝載和航行計劃,落實安全措施,並把會議內容記錄在《航行日誌》中。

3、各船員按自己的崗位職責,開航前對自己負責的航行設備、操縱設備、信號設備、消防設備、救生設備、機械設備、堵漏器材實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船長、船東或公司,並採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後再開航。船長應把發現的隱患和整改措施記錄於《航行日誌》以備日後查閲。

4、自卸砂船嚴格按《貨物裝載手冊》裝載,裝砂後立即把砂推平、推勻,確保船舶裝貨之後處於正浮狀況,嚴禁超載運輸。

5、自卸砂船裝砂時,同時開啟抽水泵,抽出艙內積水,防止積水形成自由液麪影響船舶穩性。

6、船舶航行期間,駕駛台應保持安靜;不能從事對航行無關的其他活動,防止分散當班人員的精神。

7、航行中,當班人員應嚴格遵守航行規章,在感潮河段堅持靠右航行的原則,加強了望、慎重駕駛、使用安全航速。夜間航行正確使用夜航燈號,會船時確保與來船統一會船信號後再駛過。

8、船員應當熟練掌握雷達、gps等導航設備的使用,並善於使用船上的導航設備協助瞭望,及早發現接近船舶、做出正確判斷,及早採取相應措施。

9、船舶在橋區水域航行時,應按助航標誌標示的通航橋孔通過,並與橋墩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禁止在橋區水域內追越、掉頭、試航或並排航行。

10、當班人員應當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和蒐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風等危險天氣,立即報告公司,及早做好防範措施,選擇安全水域錨泊。

11、船舶進出港口,應主動向海事機構辦理船舶進出港簽證手續,並呈交相關資料。

責任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衞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摸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衞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衞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衞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温升高、室內外温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20xx年起執行。

責任管理制度 篇3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的發貨和裝卸環節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方面,發貨和裝卸環節的違規操作和安全管理不嚴導致或誘發了多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巨大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為強化銷售危險化學品發貨和裝卸環節的安全監督,確保危險化學品各環節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經營過程中交接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管理制度。規範從業人員的崗位操作行為。嚴格落實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在發貨和裝卸環節建立健全查驗、核准、登記等五項制度:

(一)開據提貨單位的資質查驗制度。發貨企業在開據提貨單據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幾項資質和要求:

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

(1)機動車輛行駛證;

(2)與核准經營範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

(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

(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重量與行駛證標註的載重量一致;

(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於行駛證核定載重量。

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

(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2)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塗“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誌。

(二)裝載前的車輛安全狀況查驗制度。裝載危險化學品前,除運輸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外,發貨單位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消防、搶修、防護等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達不到國家規定條件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三)裝載過程中的操作中毒。裝載過程中,必須有提貨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發貨單位操作人員在場,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控制進廠車輛數量,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重量,且承壓罐車充裝量不得超過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最大充裝量。

(四)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裝載完畢後,發貨時必須對載重量(或液位)、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准,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駛離裝載單位。

(五)等級制度。要以《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准等級表》為基礎,結合實際對發貨和裝卸環節的查驗、核准工作進行認真登記,建立工作台帳,並明確責任,確保危險化學品發貨、轉載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裝卸現場管理。配備必須的裝卸設施和設備,強化裝卸現場的安全管理。

(一)加強現場人員管理。工作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確保裝卸現場安全。

(二)電氣設施和採用的裝卸料方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止中毒以及防水、防靜電、防重壓、防摔拖等方面採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要針對發貨和裝卸環節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強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並將其納入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一部分,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演練,提高企業事故施救能力。

三、強化從業人員培訓。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發貨和裝卸環節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使他們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能夠自覺貫徹執行;熟悉危險化學品發貨和裝卸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以及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熟練掌握預防和處置事故發生的措施和方法,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正確處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時,必須明確品名、數量,進貨和出售單位都要正確核實、核對,並用合同或傳真形式予以明確。

(二)經常與庫房進行危險化學品品名和數量的核對,杜絕差錯。

(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整個過程較為複雜,營銷時,必須提高責任性,並應加強對包裝、盛器的檢查、核對,有隱患必須及時排除。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標識必須保持完好。

(五)嚴防誤購、誤售危險化學品,以免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甚至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

責任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一)、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保教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幼兒園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內每位教職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二、消防組織

(一)、園長為全園的防火總負責人;幼兒園設立防火領導小組,對幼兒園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並做出決策。

(二)、園長為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園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負責本園具體的消防工作。

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1、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防火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保證綠色通道標誌明顯,保證各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2、對幼兒園教職工、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使所有教職工均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各班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兒園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園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5、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後工作。

三、火災預防措施

(一)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二)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並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三)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四)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五)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六)幼兒園應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

(七)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八)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彙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火災現場緊急預案

(一)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並派人接應消防車。

(二) 發生火災時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 使用滅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師按指定樓道迅速組織幼兒疏散到樓下安全地帶。

(四) 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五、獎勵與處罰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 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蹟突出。

3、 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事蹟突出。

4、 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 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的,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並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的扣發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由幼兒園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的、單位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責任管理制度 篇5

為確保學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二、其它安全制度:

1、每天下午放學時,值周教師要管好校門口,護送乘車學生上車。

3、下午放學,由各班主任負責讓學生準時乘車。

4、嚴禁補差過晚,誰補差誰負責護送學生。

5、嚴格按學生騎自行車規定要求執行學生騎車,並得到家長的同意、簽字。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脱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衞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並做好記錄。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4、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上班時間學生外出必須有老師條子門衞才可放行。

七、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校長室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鋭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鋭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滅鼠、自然實驗等可能觸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十、節假日值班保衞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作出值班保衞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脱崗、私自調崗。

十一、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台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責任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健全本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廠內原料採購、食品生產、銷售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三、內容

(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本廠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本廠的食品安全工作負首要責任。

(二)廠長

1、廠長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廠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本廠的食品安全工作負直接監管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有關要求。

3、負責全廠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年組織一次質量管理體系評審,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分析會,處理和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質量安全問題。

4、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目標,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5、嚴格行政管理,切實抓好落實安排生產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指標。

(三)採購銷售部

1、負責本廠原材料採購和產品的日常銷售工作。組織識別顧客需求和期望,簽訂合同或定單。負責與顧客溝通,妥善處理顧客意見。

2、負責對供貨商的評價,制定採購計劃,建立合格供貨商名錄,確保採購合格原材料。

3、負責制定銷售計劃,採取措施完成本廠銷售目標。

(四)質檢部

1、主管本廠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2、負責組織編制食品安全管理文件。

3、負責組織計量器具、各類檢測設備的週期檢驗,負責對產品實現過程監控和測量。

4、負責監督本廠執行國家、行業和企業標準的情況。

5、負責編制進貨檢驗、過程檢驗、產品檢驗的規範文件並監督各項活動的'實施。

6、在職權範圍內組織處理不合格產品的檢查、驗證、糾正和預防。

7、對最終產品的質量安全負監督把關責任。

(五)生產部

1、負責指導生產人員作業,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2、負責研究制定產品配方標準。

3、負責研究制定產品工藝流程和審定工藝操作規程。

(六)生產車間

1、根據採購銷售部的合同或訂單下達生產任務,安排組織生產。

2、指導工人按設備使用説明正確操作設備。

3、負責監督車間生產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工作。

4、負責設備的管理,編制設備檢修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生產環境的管理確保環境衞生、整潔。

6、負責做好生產紀錄和質量記錄。

(七)辦公室

1、全面負責工廠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對工廠行政性文件進行管理,保管及處理工廠質量記錄。

3、負責工廠對外公共關係、宣傳等工作,為企業樹立良好形象。

4、全面負責工廠的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工廠要求配置人力資源,滿足生產和發展的要求。

5、負責組織員工的培訓工作。

6、負責工廠環境的衞生管理。

(八)質檢人員職責

1、在廠長領導下,具體負責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食品的質量安全。

2、定期組織生產、維修及檢驗人員進行業務學習。

3、對生產各環節進行質量檢查和控制,對薄弱環節加強控制力度。

4、遵守本廠各項規章制度。

(九)生產人員職責。

1、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本廠生產工藝與操作規程,並能進行熟練操作,對所在工序的產品質量負責。

2、堅守崗位,一絲不苟地執行操作規程,填寫好設備運行記錄。

3、加強對運行中的設備檢查,能處理一般性的故障。

4、有權向領導反映制約食品質量安全配置的處理意見,並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案。

5、遵守本廠各項規章制度。

(十)設備維修人員職責。

1、每天對設備運行情況做系統檢查,並分別做好檢查記錄。

2、定期組織進行設備的維修保養,做好易損部件的聯繫及儲備前期工作,當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人員排除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努力鑽研業務,掌握設備工作原理及性能,熟練維修技能。

4、遵守本廠的各項管理制度。

(十一)檢驗員職責。

1、嚴格按食品執行標準逐批做好產品檢驗工作。

2、加強業務知識學習,積極參加上級部門和專業部門舉辦的培訓班。

3、做好產品化驗工作,及時按規定出具檢驗報告,並做好檢驗記錄,對檢驗不合格產品,及時採取隔離措施,按要求進行處理。

4、做好出廠產品的留樣工作和留樣檢驗工作,並做好原始記錄台帳。

5、做好檢驗室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和檢驗室的清潔消毒工作。

6、遵守本廠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倉庫人員職責。

1、及時安排物品出入庫,做到出入庫準確無誤,認真履行手續。

2、嚴格遵守原輔料、成品入庫標準,不合格產品禁止入庫。

3、建立出入庫台帳。每天向上級部門報告庫存情況,以便制定當天的生產計劃。月底根據帳實情況編制當月進、出庫表。

4、遵守本廠各項規章制度。

責任管理制度 篇7

本制度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銷售等環節,公司所有采購、運輸、銷售等人員在工作時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1)各經營手續環節交接時,工作人員要慎言購銷合同文本,和對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

2)向移交人員索取相應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

3)運輸時有關人員要與運輸單位簽訂運輸協議,辦理好運輸過程中的`交接手續,説明要承擔的運輸責任,並讓承運人在提貨單上簽字。

4)在貨物銷售時,銷售人員應查驗購買人或購買單位的危化品準購證,記錄下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並告知該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安全應急措施,並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

5)保存好經營手續各環節的相關資料和工作記錄。

責任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責任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副校長是第二責任人,負責本學校安全保衞工作,要切實負起“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責任,要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意識,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2、學校要將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出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和節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強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經常研究學校的安全問題,採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3、認真貫徹安全工作以防為主的方針。加大安全工作經費投入,消除安全事故的各種隱患,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完善學校安全設施建設。防範於未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4、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學生自救自衞、防災害、防事故的能力,不斷提高安全基本素質。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法制意識,使廣大師生懂法、守法、護法,共同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

責任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制定《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度》,請認真落實執行。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學校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前的安全防範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設備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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