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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制度十篇

分包管理制度十篇

分包管理制度 篇1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單位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分包管理制度十篇

2、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場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單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

6、分包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管理台帳,並督促分包單位加強安全資料管理。

分包管理制度 篇2

1全面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與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編制相關的安全方案,並負責各分包商的進場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3負責組織各分包商與總承包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及時登記各分包商進場的各類施工機具,合理提供三級配電箱。

5根據總平面佈置圖劃分文明施工責任區,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6負責按月統計各分包商在現場用電情況,按環保貫標要求提出節能措施。

7每週一次檢查各分包商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情況,召開安全管理會議。

8嚴肅查處現場安全消防事故,整改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髒亂差的現象。

9及時傳達各級安全會議精神,定期公佈或通告各分包商現場的安全情況。

10嚴肅查處各分包商在現場私接(架)電線和擅自動用非本單位機具行為。

11定期組織各分包商對現場機械、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組織整改,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運行。

分包管理制度 篇3

舊改精裝修工程分包計劃和分包管理措施

一、分包計劃

我司在本次工程中作為總包單位,積極響應甲方的提出的要求,對於地毯、窗簾、消防、活動傢俱等專業供應商和安裝承包商進行管理和協調工作,此外對於我司的裝飾、機電等各專業勞務分包單位也要做好管理和協調工作。

二、分包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單位眾多,大部分時間都處於交叉作業狀態,協調和配合的內容較多,根據現場情況我司作為總承包單位,項目部中將安排專職人員協調各專業施工單位,處理好交叉作業部位的配合施工,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1、我司將制定工程總施工進度計劃下發給各專業施工單位,要求各專業單位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編制專業施工進度計劃報到我司,以便我司能夠統籌安排,統一協調,確保工程的工期。

2、為進場施工的各專業單位提供便利的運輸條件,相應的辦公區域和材料庫房,確保他們在進場後可進行正常施工。

3、對進場各專業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消防等教育,並簽訂安全協議,避免施工中發生事故。

4、我司為各施工單位提供便利的用電、用水條件,使他們能順利的將水電接駁至施工面。

5、我司為各專業施工單位提供良好的防護和安全實施,確保他們施工人員的安全。

6、對於潔具、活動傢俱等供應商,我司提供專門的電梯為他們進行運輸,派出專人幫他們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7、我司為各專業施工單位提供工作面,保證他們進場後就可進行施工。為他們的施工提供條件,包括幫助他們開燈孔、牆頂面開洞、開檢修口等,對於專業施工完的工作面,對縫隙、空洞、污染進行修理、填補,對於遺灑在現場的廢料和垃圾進行清理。

8、施工過程中做好對各專業單位的管理工作、各專業單位間的協調工作,定期組織施工協調會,統一安排工作及進度,常進行溝通和協商,避免施工中出現返工和延誤現象,確保整個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9、對於各專業施工單位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進行保護工作。

10、嚴格按照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包方工程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發現隱患或缺陷及時進行處理,保證工程質量達到標準要求。

分包管理制度 篇4

總分包工程和分包隊伍管理制度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隊伍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分包隊伍應具備分包單位相應的企業資質和安全資質,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隊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隊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達標活動。

6.分包隊伍發生工傷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隊伍的管理台帳,並督促分包隊伍搞好台帳管理。

8.建設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隊伍,其安全生產管理由建設方負責或

委託總包單位實行管理,但必須在有關合同、協議中明確。

分包管理制度 篇5

1.總則

為了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能滿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含外地項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勞務和工程分包項目。

3.職責

(1)公司負責勞務、工程分包的招、投標及組織項目部、工程部、質安部調查、評審、推薦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經營部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的編制和解釋工作。

(3)審計科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報價書的編制和勞務、工程分包結算的審計工作。

(4)工程部、質安部負責勞務工程技術、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考評、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及開標工作。

(5)財務部負責勞務、工程結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參與開標工作。

(6)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分包招標計劃及對簽約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現場施工進行綜合管理,並參與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評、推薦工作。

4.工作程序

(1)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在各工程項目合同簽訂(或項目部組建)後三日內,公司派員(或與項目人員)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當地已快完工的建築工程項目的各相應勞務班組、人員傳遞工程所需的勞務班組信息,以廣泛收集當地勞務班組的相關信息資料。

(2)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評價。在收到勞務班組報名後三日內,建材公司組織項目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對其進行考察、評價、篩選,查其目前實際施工項目與其簽訂的分包合同及現場施工質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時退場、信譽情況等等,填寫《勞務、工程分包方資格調查表》、《勞務、工程分包方主要業績調查表》,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原則上每一分項工程選擇3~5家合格分承包方,報總經理審批後,公佈《合格分承包方名冊》。

(3)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編制。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由公司彙總編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經營部提供,報價書由審計科提供,其他與工程相關的特殊內容由項目公司(項目部)提供。

(4)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標。在項目公司(項目部)組建後二日內,須填報《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經工程部審核後,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冊》進行工程分包招、投標的組織實施:

①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標書內容進行投標。

②公司收標後二日內,即組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進行開標,並將開標記錄及推薦中標候選單位的結果,報總經理審批後,由項目分公司(項目部)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經總經理籤批後執行。

(5)如需從《合格分承包放名冊》以外的勞務公司(班組)選擇投標方,項目公司(項目部)應將事先收集到的勞務公司(班組)資料隨《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一併傳至公司,相關部門將應急評價,確認其是否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標項目,由項目部提出不招標申請報告,並由其選擇隊伍,同時俯有關報價資料傳至公司審核,經總經理批籤後執行。

(7)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評。

①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實施綜合管理,並定期考評。

②各工程分包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對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評價,評價記錄報公司存檔,作為該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評審的依據之一。參加管理評審的部門接到通知後,應提供在會上彙報的有關評審資料,並於5日內寫出書面,交質安辦。

③公司等相關部門協助項目部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管理,並處理相關問題。

分包管理制度 篇6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項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選定由項目經理部負責。

2、公司計劃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歸口管理部門。各項目經理部在分包合同簽訂前,必須將分包合同送交計劃部審核,經公司研究同意後,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合同簽訂後必須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計劃部存檔。

3、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分包工程。

二、分包商的選定

1、分包商必須具備三級及以上資質,各種證件齊全。在確定合格分包商時,分包商必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資格證等證書原件,項目經理部保留複印件一套;特殊工種必須提供特殊工種原件及複印件,項目經理部保留複印件一套。分包商應按公司體系文件要求的程序進行選定。

2、分包商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手續,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

3、分包商的選擇原則上採用招投標的辦法,鼓勵與資質等級高、信譽良好、業績優良的分包商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

三、分包工程的確定

1、項目經理部內部各工程處(工地)無能力施工的項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項目由工程處(工地)提出申請,交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項目經理部內部平衡後,確認必須分包的,報項目經理批准後可進行分包。

2、特殊工程由項目經理部直接確定進行分包。

3、分包程序

⑴分包項目確認後,由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質量、安全、經管等部門共同參加,確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標的分包工程應事先通知公司計劃部,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工程招標日常工作,編寫、發放招標文件,編制標底。一般項目由項目部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開標、評標工作;重大項目公司計劃部、工程部參加開標、評標工作。

⑶經過評標後,確定分包商優選順序,報項目經理批准。

⑷經營管理部與中標分包商簽訂合同。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會籤手續,合同簽訂後要及時發放並登記台帳。

4、同等條件下公司控股企業優先。

5、各工程處(工地)不允許自行確定分包商,更不允許私自分包。

四、承包方式

1、建築工程。對比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採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範圍可適當擴大(如:木材、鋼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塗料等),具體承包方式有以下兩種:

⑴投標總價加變更籤證

對一些圖紙設計深度、工期能滿足要求,在短期內可比較準確計算出工程造價的工程,宜採用投標總價加變更籤證的辦法,由經營管理部編制標書、確定標底,由評標小組評標。

⑵對一些專業分包工程,可採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磚、抹灰、塗料等),也即單價包乾。對一些圖紙設計深度不夠,工期較緊,沒有足夠時間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工程,可採用費率招標。

2、安裝工程。可採用單價承包、總價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則上應由甲方提供,有條件、分包工程量比較大的應採用招標方式選擇隊伍。

3、分包工程原則上由項目經理部統一管理。

五、材料供應

1、甲供材料應嚴格履行工料審批制度,由預算員審批材料量,物資供應部應嚴格按經營管理部審批的材料計劃供應材料。材料價格原則上不計入分包工程價款。

2、對分包工程的節餘材料嚴禁出廠,對一些變更減少的材料,要及時衝減甲供材料數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論分包方是否領用甲供材料,工程結算時均按審批的材料計劃數量及金額由財務在結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領用的材料數量超過審批的材料量,結算時應按市場價格計取相應的採保費後扣減乙方工程款。

六、進度結算及決算

1、分包工程的進度結算及決算,由經營管理部及工程、質量、安全、供應部門共同負責,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實際形象、工程量的核定,質量部門負責工程質量鑑定、供應部門負責材料實際供應量的'核定,經營管理部負責工程價款結算。經營管理部應經常深入現場瞭解工程情況,認真核對工程量,發現問題有權予以糾正。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項目經理部直接報外包完成。

3、結算程序

⑴分包商按照項目經理部規定的結算日期辦理結算。

⑵分包商工程結算書編制完畢,首先報項目經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質量保證部、安全保衞部、物資供應部等部門審批,然後報經營管理部審核,經營管理部審核後,報項目經理審批,最後送達財務部門。

⑶工程決算。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及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分包方將竣工資料移交給項目經理部後,編制工程決算書,送達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審批後報項目經理審核,然後報送公司審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辦理竣工決算。

4、撥款和質量保證金

⑴分包商不辦理工程進度結算或決算手續,財務一律不予付款;

⑵工程在沒有辦理竣工手續前,工程款最多撥付工程總造價的85%;

⑶質量保證金原則上按工程造價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後,無顧客質量投訴,一次結清質量保證金(公司與建設單位承包合同有單獨規定的,按合同規定)。

七、分包工程簽證管理

1、 分包商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當實際施工與施工圖紙不符時,應提出變更申請,經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項目部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2、對於沒有圖紙的現場簽證經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項目部主管領導審批後,必須報項目部經營管理部備案、經經營管理部與工程管理部門共同核定工程量後方可進行施工,否則,經營管理部門有權拒絕審批工程預算和進行工程結算。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項目經理部分包工程的歸口管理部門, 進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安排分包商施工,解決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為分包商提供生產設施用地及臨時水電源的一次接點。

3、對分包商結算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進度進行審核和確認。

4、負責對分包商工期、形象進度進行管理,對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決及建議清退出廠的權力。

5、組織對分包工程的驗收及竣工資料的接收存檔工作。

6、定期組織對合格分包商進行考評。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衞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資格,對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批。

2、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對違反安全規定的分包方有處分權。

3、對分包商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鈎的管理辦法。在工程結算時,預留結算價款的2%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的返還考核執行公司安監《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內容,工程結束無任何傷亡事故,安全保證金應全額返還分包商。

4、協助處理分包商發生的安全事故。

十、分包工程的質量管理

1、質量保證部是分包工程的質量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質量保證措施進行論證、審批,指導、檢查、監督分包商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

2、對分包商竣工項目進行質量驗收,組織竣工資料的編制、指導等。

3、對不能滿足質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決權。

十一、分包工作中的紀律約束

1、對分包商的紀律約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業主、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有關規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準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不準送禮行賄。

⑶在施工中發現分包商有違法、違紀行為者,公司將對其清退出現場,並永不再與其合作。

2、對公司人員的紀律約束

⑴各級外包工程管理人員要秉公辦事,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⑵各級人員要廉潔自律,嚴禁對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賄受賄,如有違犯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⑶對在工程管理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單位、個人,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

十二、其他

1、本管理制度為公司範圍內通用辦法,各項目經理部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各自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下發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計劃部。

分包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規定分包項目範圍、分包資質審查內容及現場管理。

2.適用範圍

分公司項目分包及現場分包工程管理。

3.職責

3.1分公司市場經營科負責對投標的分承包方進行資質預審查;負責建立分承包方評審程序;負責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檔案並定期發佈;負責組織項目管理科、安全保衞科等相關部門及工地對新引進的分承包方進行考察。

3.2分公司安保科負責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配合對分承包方進行考察;負責對中標的分承包進行資質審查並保留相應記錄;在組織分公司季度或專項檢查時組織對分承包方施工項目的安全檢查。

3.3分公司安保科負責對分承包方進場前的資質審查、合同及結算會籤;負責分承包方人員進廠作業前的一級安全教育並保留相關資料;負責對分包方作業範圍內的各項安全檢查,並督促不符合項的整改。

3.4專業工地具體負責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分承包方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負責對分承包方作業範圍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分承包方對不符合項的及時整改。

3.5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門做好一級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門簽字確認後方可簽發入廠通行證。

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分承包方的選擇

4.1.1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資源等原因,確需引進分承包方時,由專業工地提出書面申請,報分公司市場經營科及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批准。

4.1.2項目同意分包後,分公司市場經營科在合格分承包範圍內對擬引進的投標單位進行資質預審查,如需引進新隊伍,則在資質預審查的基礎上由分公司市場經營科組織項目管理科、安全保衞科等相關部門及工地負責人進行考察,合格後確定為擬引進的投標方。

4.1.3公司市場經營部組織或委託分公司市場經營部組織安全保衞科、項目管理科等部門進行分包項目的開標評審,經綜合評價後選擇合適的分承包方。

4.1.4中標的分承包方,在簽訂合同前必須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業績、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委託書、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或“安全施工許可證”、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的配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衞科進行分包資質審查,合格後簽訂安全施工協議並將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必須重新進行分承包方的選擇。

4.1.5資質審查合格後在開工前簽訂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確合同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責、權、利。同時根據工程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價款的5%或每50萬元預留1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因圖紙等原因開工前無法及時簽訂合同時,必須草簽一份協議,明確協議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責、權、利,嚴禁無合同或協議就開工。

4.1.6下列項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單獨承建:火電工程的熱控,汽機本體,鍋爐本體,高、中壓管道,主廠房及其基礎,水塔,煙囱,升壓站等。

4.2分承包方的進場

4.2.1對分承包方人員的教育培訓

l分公司安全保衞科審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須提供進場人員名單一份;

l分公司安全保衞科組織對分承包方入場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培訓。

l所屬專業工地組織對分承包方入場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培訓。

l分承包方組織對入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4.2.2分承包方人員的入場

l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合格後,分公司安全保衞科建立入場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同時出具相關證明,由分公司政工部簽發入場證,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l分承包方須提供入場人員的身份證明供分公司安全保衞科,未成年工及年齡超過60歲的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l分承包的工程項目需登高作業的,分承包單位須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登高體檢。體檢結果報分公司安全保衞科存檔。體檢不符要求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4.2.3分承包人員的現場管理

l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30人以上的分承包方須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設有二級機構的分承包方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分承包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公司的相關規定、制度,服從本公司的管理、監督和指導。負責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與本工程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參加本公司專業工地組織召開的調度會。

l分承包方人員每週必須進行一次安全站班會,小結上週安全工作,佈置下一週安全工作重點。每週組織一次本單位施工區域的安全自檢和自改工作,配合分公司及專業工地做好存在問題的整改。

設有二級機構的分承包方按分公司或專業工地模式建立相關安全施工管理台帳;無二級機構的分承包方按班組建制模式建立相關安全施工管理台帳。

l分承包方現場人員發生變動時須及時通報分公司相關部門和專業工地,以便及時組織相關教育培訓工作。

l分公司及專業工地安全監察人員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分承包方人員現場工作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違反相關安全規定的及時給予糾正並予以一定的處罰。

l分包工程嚴禁轉包或再次分包,違者由分公司解除合同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金(具體由分公司商定)。

l分承包方人員發生事故時,由專業工地及分承包方負責按《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程序》處理。

l對分承包方發生事故後的處罰:

發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扣100%安全施工保證金,並清退出場,三年內不得重新錄用。

發生重傷事故扣50%安全施工保證金,並限期一週進行停工整頓:組織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補充完善本單位安全施工制度、完善現場安全設施、完善職工個人防護等。

發生輕傷事故扣20%-30%安全施工保證金,並限期三天組織現場職工安全再教育、檢查及整改等。

發生機械、火災、交通事故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按《sdjy.350.327-20xx安全生產獎懲規定》、《sdjy.350.337-20xx道路交通事故處罰辦法》執行。

4.2.4對分承包方的複查和評審

l分公司市場經營科每年組織對現場的各分承包方進行一次複查:審查其資質、安全生產資格的有效性。審查分承包方對安全文明施工的履約能力和履約效果。

l對工程已竣工的分承包方按質保體系要求及時進行評審,確定合格分承包方,供今後工程招標選擇。

5.相關記錄

5.1分承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表

分包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內勞務分包的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條項目部是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具體承擔者。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評價與考核(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勞務分包方的資質、業務範圍、人員數量及技能狀況、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參與本企業工程施工的業績和信用等),參加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負責對勞務分包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條項目部應當規範勞務用工行為,建立常態考核管理機制,形成分包方業績記錄,保持對勞務分包過程的有效控制;對惡意不履行分包協議的分包方,堅決及時清退,並報告公司禁止該分包方在本公司範圍內參與勞務分包。努力尋求與高素質專業勞務方的合作,不斷提高勞務分包施工隊伍的整體水平。

第四條項目部應對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召集人)進行相應指導,引導他們成立建築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工商註冊,申報勞務資質,必要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

第五條公司對本單位內的勞務隊伍或富餘人員,通過統一管理,逐步實行內部勞務分包公司管理模式,條件成熟時申報勞務企業法人資質。

第六條項目部對勞務分包方進行評價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工程部等部門共同確認,並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列入合格勞力分包方名冊。

第七條勞務分包方的選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並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確認,簽訂規範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應與總包合同相關內容保持一致,同時要保證滿足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按“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項目部應對分包方和相關勞務人員進行務工常識、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操作規範等內容的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對應持證上崗的勞務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操作證書。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定期對項目工程勞務分包情況進行檢查,對項目部的勞務分包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條為保障勞務工人的合法權益,項目部可向勞務分包方按其所承包項目應付工程款的10%-15%提留工資支付保證金,作為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當分包工程竣工或年終結算時,如勞務分包方未拖欠勞務工人工資,項目部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分包單位。

第十一條因勞務分包方拖欠勞務工人工資及由此引發工人集訪,處理不當而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項目部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分包管理制度 篇9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合格分包方及臨時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確保電力建設安全、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現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在選擇招用分包方時,項目安全部門負責對其安全施工資質審查,經審查合格後,由公司安全部門發給統一的施工《安全許可證》(見附件一),嚴禁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對招用的合格分包方,在安全上嚴格要求,如同對待職工一樣去實施安全管理。

3.項目通過施工資質審查、招標、擇優選擇分包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資質的隊伍,安全監察部門有否決的權力。在本項目中出過重大傷亡事故的合格分包方不得留用。

4.資質審查應在工程開工前進行,不得邊開工,邊審查。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可簡化手續,不得延期不辦。

5.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資質審查內容:

5.1具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與承包項目相符合的營業執照,並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5.2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5.3施工中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證)。應審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項目審查小組負責此項工作。

5.4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方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合格分包方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5.5保證安全施工的施工機械、機具、工器具、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

5.6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6.分包方只有獲得《安全許可證》後,方可在本公司工程範圍內從事施工作業。

7. 《安全許可證》經公司安全處簽章有效。《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以該工程或項目的《合同書》中所確定的開工和完成日期為限。工程或項目因客觀等原因造成超期的,各項目或用工單位提供證明材料,由施工現場負責人攜原證至安全部門重新辦理認證手續。凡參加承包本公司施工任務的單位,每年核審一次。

8. 《安全許可證》須妥善保管,做到在現場便於有關上級部門和安全人員檢查。工程或施工結束後,《安全許可證》及時交回發證部門註銷。

9.各項目對合格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合格分包工方在安全施工主面必須接受項目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項目安全部門彙報工作。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違章作業必須堅決制止,並按規定接受項目的處罰。各項目必須將合格分包方、臨時工、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並有專人負責對其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10.分包方招用後,工程開工前,必須根據承包項目制訂施工安全和技術措施送本項目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審核。

11.項目在與合格分包方簽訂經濟合同時,應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因合格證分包方和其個人違章責任而造成的工傷事故,均由合格分包負責及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查處,並按“事故統計範圍”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事故、偽造事故責任,一旦查清,嚴肅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項目的安全管理職責

12.1項目的.安全部門,必須明確專職安全人員,分管合格分包方的安全監察工作。

12.2項目的工程技術部門、安全部門必須對合格分包方制訂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認真審核,不妥之處及時指正。

12.3項目應嚴格審查合格分包方負責人、技術人員、工人的技術素質,其中合格分包方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的安全施工經驗。安全部門應配合勞資部門對應召臨時工進行審查,老、弱、病、殘、童工、文盲嚴禁招用。

12.4項目安全部門對合格分包方成員、臨時工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試成績、體檢情況等內容的花名冊。由於工作需要,中途需增加施工人員時,其新增人員同樣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教育及體檢合格,方可參加施工。已註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2.5項目文明生產管理部門,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應明確材料及施工垃圾堆放點,督促合格分包方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遵守文明生產的有關規定,若有違反,應按其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12.6項目的保衞部門必須對合格分包方進行治安、防火教育和辦理出入證。

12.7各級安全員應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合格分包方施工安全措施的實施。發現合格分包工方安全措施執行不力或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時,應立即糾正或停止其作業,並進行考核處罰。

12.8安全部門有權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合格分包方及其個人,按項目《安全獎懲制度》作出處罰直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現場並不得重新錄用。

12.9合格分包方發生人身傷亡或其它事故,項目應協助進行搶救和保護現場。安全部門應督促合格分包方向其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同時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12.10安全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合格分包方負責人會議,檢查安全生產施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限期執行。

12.11項目對招用的臨時工必須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嚴禁錄用。身體不適合本工種的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要求的人員應堅決辭退。

13.合格分包方安全施工職責

13.1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公司、項目制度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2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佩戴出入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廠紀廠規,並接受檢查,違章違紀者與本公司職工同樣處罰。

13.3應積極參加項目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並每週召開一次安全活動會。

13.4合格分包方使用的臨時工,必須進行上崗工作前的安全教育,進行安規學習考試,體檢不得遺漏,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未經安全教育、考試、體檢的人員均不得上崗。

13.5開工前,合格分包方必須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

分包管理制度 篇10

乙供材料設備及乙方分包工程限價管理規範

適用範圍:合同總價和單價沒有包死情況下的乙供材料設備以及總包範圍內的

分項工程(樣板房裝修工程除外)。

規範目的:降低成本;明確程序和責任;加強限價工作計劃性;加強限價資料管理。

規範內容:

第一條:限價的含義: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結算價格,並由施工單位認可執行的一種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條: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必須明確指明限價材料設備或單項工程的範圍。對以下材料設備,應按信息價或廠家價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

結算並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即予明確:

1、土建類:商品砼、輕質牆板、砌塊、內牆塗料、防水塗膜、防水砂漿添加劑、保温材料、門碰、木方、車邊鏡、水泥磚、鋼化玻璃;

2、安裝類:電線、電纜、橋架、母線、母線槽、給排水管及管件、電線管及管件、各類閥門、風機、水泵、開關及插座、地漏、鑄鐵雨水排水蓖、鑄鐵井蓋、水錶、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鋼水箱、門鈴、剛性套管、各類風口、通風管材、空調系統保温材料、線槽。

限價依據

第三條:限價的依據來自四個方面:

1.招投標:其結果是限價的主要依據,具體參照招投標有關規範執行。

2.公司價格信息庫。

3.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

4.詢價。

第四條:選擇採用四種限價方式的規定:

1.在條件允許且沒有重複勞動的情況下應儘量採取招投標方式;

2.對於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的材料設備及單項工程,如公司價格信息庫中有最近的限價數據,則可直接參照使用,交施工單位認可執行;

3.在無法按照前述兩種方式確定限價的情況下,可考慮採用本地區最近時期的信息價下浮一定比例後執行;

4.總價低於1萬元的零星材料或屬於獨家生產經營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緊,則可採取詢價方式(僅適用於主體總包單位)。

限價計劃及組織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確定後10天內組織編制《

項目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計劃》(見附件1),並報成本管理部備案。其中屬材料選樣定板的時間安排計劃由萬創負責完成,具體參照《材料設備選樣定板規範》執行。

第六條:項目經理部是限價的.責任部門,應按計劃及時組織進行,以保證後續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七條:在招投標方式下,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推薦2~3個單位參加投標。為保證價格合理,項目經理部應同時向至少2家其他供貨商或工程單位發標,且發標書應有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簽字認可。

第八條:詢價方式下,經辦人員需及時填制《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附件2),做好記錄,並報項目經理審核。

第九條:價格一經確定,經辦人員應及時填制《價格審定表》(見附件3),經項目經理簽字後,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收確認。

檔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條:雙方確認後的《價格審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審算人員、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價格審定表》是工程價款結算的重要依據,由預算專業人員進行統一編號,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認可的限價結果,應及時歸入公司價格信息庫。其中屬於《價格審定表》中反映的內容由成本管理部負責錄入,::自收到《價格審定表》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他相關信息,如限價方式、招投標資料編號、歷史項目名稱或信息價的期號等需要備註説明的信息,則由項目經理部負責錄入,自送出《價格審定表》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三條:應儘量避免乙供材料設備的採購、乙方分包工程採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單位拒絕接受限價或者為保證質量和工期而不得不採取三方合同方式,則公司僅是受施工單位委託付款給供貨商,其他責任仍由施工單位承擔,相應發票仍由施工單位開具。

附圖2:限價工作流程圖

附表6:材料設備選型定板及限價材料計劃

附表7:限價材料詢價情況比較表

附表8:價格審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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