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畢業論文 >畢業論文模板 >

國內縣級政府應急管理研究現狀

國內縣級政府應急管理研究現狀

sars疫情、5・12汶川地震、新疆7・5騷亂、崑山8・2粉塵爆炸事故、上海外灘新年踩踏事件等等。重大突發事件的持續高發,標誌着我國已經進入了“高風險時代”,這為我國政府應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縣級政府處在應急管理的第一線,往往是突發事件的最先感知者、響應者和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者,其應急能力的高低強弱直接關係到政府能否在第一時間控制局面,挽救損失。因此,對縣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研究對提高政府應急管理效率,降低各類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國內縣級政府應急管理研究現狀

20世紀80年代,我國就有部分學者開始對西方風險社會理論進行介紹和研究。但與國外相比,我國的應急管理研究起步較晚,直到2017年“非典”爆發之後才逐步引起理論界與政府的重視,開始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對其進行研究,並於2017年成立了第一個專門研究應急管理的學術組織。然而,目前我國理論界對應急管理研究大多集中於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層面,對於單獨研究縣級政府應急管理的還比較少。筆者通過文獻檢索,專著中只有鄧振春(2017)撰寫的《縣級政府應急管理》專門瞄準縣級政府應急管理,其他著作在這方面,或以章節形式出現,或散落於個別論述中。下面,筆者將對國內縣級政府應急管理的研究成果作一簡要梳理。

1.整體研究方面

鄧振春在其專著中分別從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公共安全事件四種突發事件類型,對近年來國內外63個應急管理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刻剖析,對縣級政府應急管理實踐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鑑。

縣級政府應急管理能力研究。張屹立(2017)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縣級政府能力研究》一文中認為:縣級政府的能力與其職責相關聯,具體包括規劃發展能力、制度創新能力、資源配置能力、市場規制能力、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管理能力,而其中涉及到危機管理(應急管理)的能力將越來越重要。郭榮軍(2017)在《提升縣級政府公共危機管理能力的思考》中則將縣級政府應急管理能力詳細劃分為五種能力:預警能力、應變能力、整合資源能力、信息溝通能力、跨部門協作能力。

基層政府應急管理現狀研究。劉蘭芳(2017)認為:縣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管理觀念較為落後,快速反應機制有待健全,應急保障能力有待加強,應急管理平台建設滯後,應急管理專家隊伍薄弱。呂素娟(2017)在《論縣級政府的應急管理》中將縣級政府當前的困境歸納為:應急管理意識淡薄、危機責任意識不強,沒有建立應急管理的權威機構,信息預警機制不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信息不暢導致政府信任危機。

基層政府應急管理的對策研究。宋君(2017)在《縣級政府公共危機管理能力建設的體系和框架》對提升公共危機管理能力進行了總結:法治建設和政策保障是前提,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是核心,社會協同和公眾參與是“助推器”,保障公民權利是公共危機管理的內在價值。羅彬(2017)在《我國縣級政府公共危機管理問題研究》中提出了具體的舉措:強化危機意識,彰顯理論指導,建立危機預警機制,設立專門危機管理指揮機構,完善政府危機管理的信息系統,規範危機管理的制度建設,暢通危機管理渠道。李崗(2017)在《提升基層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對策建議》中提出建議:加強統一領導和總體協調機構建設,建立以應對能力為主要依據的分級響應機制,建立健全縣級政府應急保障體系。陸大榮、肖謙(2017)的《基於swot的基層應急體制建設分析》通過運用swot分析法,系統分析了基層應急管理的優勢、劣勢、機會和風險,提出基層政府至少要在以下幾方面發揮應急管理主導作用:建立適應基層實際的應急管理模式,建立常態管理下的應急資源保障體系,加快建設應急管理響應制度,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

2.專題研究方面

縣級政府應急管理目標體系研究。江曉莉(2017)在《大都市近郊縣域應急管理目標體系構建――以鄲縣為例》中將應急管理目標體系劃分為靜態目標羣和動態目標羣,前者包括法律法規、組織機構、公眾支持體系、應急保障系統,後者則是從應急管理的防範、預備、應對和恢復四階段進行構建。

縣級政府應急管理預防研究。卓立築(2017)在《危機管理――新形勢下公共危機預防預處理對策》中分別從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法律準備和機制準備五方面專門論述了基層政府危機預防管理機制的構建:完善公共危機預防教育體系,健全危機預防管理組織體系,健全公共危機預防法律體系,建立良性互動危機預防關係。

縣級政府應急平台建設研究。諸仲玖(2017)的《縣級城市應急指揮平台建設研究》以浙江省餘姚市(縣級市)和深圳市、上海市、陝西省的應急指揮平台建設現狀的調查為基礎,提出了縣級城市應急管理平台的設計原則和建設方案,是工程領域和應急管理領域的學科交叉成果。

基層政府應對羣體性事件研究。劉子森(2017)《縣級政府應對羣體性事件的問題及對策研究》分析了基層政府應對羣體性事件能力不足的原因,其中“市管縣”的體制弊端和幹部考核機制的侷限性對於基層政府應急管理具有普遍意義。

鄉鎮政府應急管理研究。呂中軍的《試論北京市鄉鎮基層政府應急管理的思考》,對北京市鄉鎮基層政府應急管理的成就進行了總結;同時對困境進行分析,主要有:基層政府囿於條塊體制框架、領導協調職能受限,固守傳統管理思維、預案啟動難成常態,管理手段尚未規範、處置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主導應對有餘、預警體制薄弱不暢;最後提出改進思路:加強應急理論指導、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建立綜合應急管理體制、完善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業務管理水平、強化信息報送和值守應急工作。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biye/muban/oxwyg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