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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現狀及方案研究

中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現狀及方案研究

一、前言

中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現狀及方案研究

進入21世紀以來,隨着我國資本市場中大慶聯誼、銀廣廈、紅光實業等重大財務舞弊事件的曝光,來自中小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民事訴求不斷增加。但是,如何認定上市公司和註冊會計師的過錯,能否確定上市公司和註冊會計師的過錯與投資者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假如存在因果關係,又如何確定損失賠償額等一系列具有會計屬性的法律問題,一度令律師和法官束手無策,也使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由此,法務會計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然而,與國際領域法務會計發展相比,法務會計在我國尚屬於新生事物,無論是理論研究、實務開展,還是教育培訓方面都較為落後。回顧會計發展史不難發現:創新會計理論促進了會計實務的創新,創新會計實務又會激發理論的進一步創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勢,而理論和實務的創新都需要有創新型人才。可見,人才是理論創新和實務進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二、我國高等院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現狀及其成因分析

(一)學術界對法務會計的學科屬性爭議較大

法務會計作為為法律服務的會計,融會計學、審計學、法學、證據學、偵查學、鑑定學等多學科理論和方法於一身,屬於邊緣性學科,其學科屬性在法律界和會計界存在很大爭議。在我國,法學界較早介入法務會計研究,並已舉辦了兩屆法務會計專題研究會。他們認為,司法會計包含法務會計,司法會計是法學的一個分支,司法會計活動是一種訴訟活動;會計界吸收國外觀點認為,法務會計包含司法會計,司法會計是會計的一個分支(李若山、蓋地等),司法會計活動實質是會計在司法活動中的應用。激烈的門户之爭成為制約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瓶頸。

(二)法務會計專業未被官方認可,教育模式散亂,開設院校少

根據我國現行教育管理體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層次學歷教育的專業設置由國家教育部認可,並列入專業目錄,法務會計屬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國民教育專業目錄,尚處於高校自由開展時期。近來,筆者通過文獻搜索、上網蒐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結論:目前我國已有一批致力於法務會計教學的政法院校、綜合性大學和財經類院校在本科或碩士研究生教育中開展了法務會計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屬空白,開設方式基本可以分為以下七種類型:

1.在法學專業本科教育中開設法務會計課程。如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均將司法會計課程設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課。

2.在會計學專業或財務管理專業本科教育中設立“法務(司法)會計專業或方向”。如雲南財經大學、雲南財貿學院在會計學專業中增設司法會計專業方向,雲南財大將其改為法務會計方向;渤海大學開始在財務管理專業下設法務會計方向;9月,河北職業技術學院試辦了首屆會計學法務會計專業。

3.在法學專業本科教育中開設“司法(法務)會計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渤海大學等。

4.在法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專業碩士學歷教育。如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從起招收法務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

5.在法學專業或會計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方向的碩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管理學院、首都經貿大學會計學院、吉林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復旦大學、渤海大學等。

6.在會計專業碩士中開設法務會計專業教育。復旦大學在招收的首批mpacc(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學員中,在全國高校首次開設了“舞弊審計與法務會計”專業,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也在mpacc中相繼開設了法務會計專業。

7.開展法務會計職業培訓。如中國政法大學已開展面向註冊會計師、註冊税務師、註冊評估師、會計師、審計師、內部審計人員、各類商務調查事務所從業人員、在校的會計與財務管理專業方向的大學生與研究生的法務會計培訓。

(三)課程設置五花八門,尚未形成科學、系統、完善的法務會計學科知識體系

由於學科屬性未定、專業非正規化,導致法務會計教學理念、教學思路和課程設置的不統一。筆者通過上網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務會計方向教學計劃信息,表1列示了較具有代表性的雲南財經大學、渤海大學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務會計課程設置情況。

仔細閲讀表中資料可以發現,雖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務會計所屬專業有別,課程名稱各異,但開設的法務會計課程仍呈現如下共同點:1.涉及學科領域廣,幾乎涉及到了會計學、審計學、法學三大領域,並主要以會計學課程和法學課程為主,可以體現出法務會計人才知識結構應具有的特點。2.課程門數繁多,學生很難通過本科段或短期培訓予以領會和掌握,應用水平值得懷疑。3.法務會計課程幾乎是會計學和法學課程的疊加,是一個集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課程的大集合,沒有實現交叉學科知識間的整合,更沒有實現交叉學科間知識的融合,到頭來,可能會導致既沒有培養出合格的會計師,也沒有培養出合格的律師,更不可能培養出合格的法務會計師的結果。這也正是法務會計學科屬性未定、專業設置不規範等因素的突出表現。

(四)合格的專業教師匱乏

合格的教師是培養人才的關鍵。目前,在開設法務會計課程或專業教育的院校中,承擔法務會計教學任務的教師或是會計專業教師,或是法學專業教師,既精通會計學、審計學理論,又精通證據學和法學理論與實務的跨學科複合型教師基本沒有。

三、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應當明確的事項

(一)明確界定法務會計的本質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本質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決定事物性質、面貌和發展的根本屬性,事物的本質是隱蔽的,是通過現象來表達的,不能用簡單的直觀去認識,必須透過現象掌握本質。我國學者對法務會計的界定呈多元化態勢,有運用型學科、會計行為、會計職業、交叉學科等多種觀點,總體上呈“層林”狀態。筆者認為:法務會計應是接受委託的法務會計師,為幫助委託人解決在經濟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以會計資料為憑據,以會計理論、審計理論和證據學理論為基礎,以會計方法、審計方法和司法鑑定方法為手段,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對涉事會計資料進行調查、取證、論證,並發表專家性意見或提供訴訟支持的一種法律性會計專業技術服務活動,旨在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執法公正、公平提供專業證據,發表專家證詞和證言,或進行法庭辯論。

(二)理性認識法務會計的學科屬性

法務會計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將會計語言記錄的會計事實翻譯成法律語言表述的案件事實,既能夠提供訴訟支持服務,也能夠提供會計調查服務,或是專家諮詢服務,其服務具有法律服務性、法律事項性、調查取證性、價值量化性、報告排他性等特點,是一個會計技術和法律技術並重的服務項目,這正是人們將法務會計列入交叉學科的根本原因。鑑於此,將法務會計界定為雙重屬性的學科,分別在會計學科和法學學科下設法務會計專業,將有助於專業人才的培養。

(三)理清法務會計與註冊會計師和律師的關係

法務會計應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法律事件而產生,本質屬於具有法律性質的會計專業技術服務活動,法務會計信息表現為表達專家意見和鑑定結論的書面報告,無疑使得其工作性質與註冊會計師審計和律師的調查、取證與法庭辯護聯繫在一起,但是,法務會計並不是註冊會計師和律師的簡單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為從大量的會計信息中查找會計法律事實,不具備律師資格的註冊會計師是不能勝任的,而證實舞弊、虛假陳述等過錯行為是否存在,確認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並計量損失額,又是不具備註冊會計師資格的律師難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為:法務會計師是具有律師資格的註冊會計師,或具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律師。

(四)科學定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

目標是行為的導向,目標明確、可操作性強是成功的關鍵。法務會計作為一門新型的複合型邊緣學科,需要綜合素質的人才。美國會計學家貝洛各尼曾這樣描述法務會計人,他説一名稱職的法務會計人的構成應是1/3的商人、1/3的調查人員和1/3的會計人員。這種描述實際上就是我們現在所説的跨學科的複合型人才。因而,借鑑國外經驗,綜合我國國民教育體系,筆者認為,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應具有層次性和遞進性。大學本科和碩士研究生教育應重點培養應用型複合人才,為實戰領域輸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應重點培養研究型複合人才,為教學、科研領域輸送人才。

四、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方案設計

(一)儘快批辦法務會計專業,大力推廣法務會計學歷教育

在明確了法務會計學科屬性的基礎上,為推動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教育部應當儘快批准設立法務會計專業。具體方案設計如下:

1.本科學歷教育階段,分別在會計學和法學兩大學科下設置獨立的法務會計專業,涉及全日制本科和雙學位、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三種形式。

2.碩士研究生學歷教育階段,分別在會計學和法學兩大學科下增設法務會計專業,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學歷教育兩種形式,招收對象必須是會計學專業、審計學專業和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高校會計、審計和法律專業教師,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會計師和律師。

3.開創法務會計本碩連讀制。具體方案為:吸收大學本科二年級成績優秀,並對法務會計感興趣的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專業學生,實行六年制的法務會計專業本碩連讀制度。

4.積極鼓勵在法務會計碩士教育有成功經驗的院校,開展法務會計專業博士教育,填補我國法務會計專業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構建科學的法務會計學科知識體系

在設計法務會計課程體系時,應當避免會計課程和法學課程的簡單疊加,堅持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專業基礎理論課程為先導,會、法知識融合課程為主流,按照學歷教育層次層層遞進的原則進行,可以將專業課分為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幹課兩大課程組羣,具體設計方案見表2。

(三)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展法務會計雙向職業培訓

職業培養是專業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徑。目前我國職業法務會計師還是鳳毛麟角,接受法務會計委託的人羣主要是註冊會計師和律師,他們往往因為知識和技能的單一性而深感力不從心,迫切需要充電,他們的實戰經驗和感受會對高等學歷教育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因而,應當鼓勵已有一定法務會計教學經驗的院校積極開展面向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在校大學生和碩士研究會的法務會計職業雙向培訓。即採取高校專業教師和參與培訓的具有豐富實戰經驗的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同時授課的培訓方式,一方面通過高校專業教師授課,豐富註冊會計師和律師的理論知識;另一方面,通過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對親身經歷的典型案例的介紹和解剖,使專業教師及在校學生感受實戰現場和獲取臨戰經驗,這是法務會計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養高水平法務會計教師和法務會計師的有效途徑。目前,中國政法大學開展的法務會計職業培訓已形成一定規模,其經驗很值得推廣。

五、結語

法務會計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需要來自官方和民間的共同呵護和努力;作為一個交叉學科,需要會計學、審計學、法學等各個相關學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為一個服務行業,需要理論界和實務界的相互學習和共同促進。本文僅對我國法務會計高等教育及人才培養進行了粗淺的研究,方案的實施面臨一定困難,需要教育界、學術界和實務界認可、努力和支持,筆者將不遺餘力對此課題予以高度關注,更希望有更多的會計界和法學界人士致力於法務會計教育和實務的研究,並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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