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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解讀:應該明確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產權

十八屆三中全會解讀:應該明確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產權

十八屆三中全會解讀:應該明確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產權

十八屆三中全會解讀:應該明確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產權

內容概要: 三中全會公報就社會關注的熱點領域改革作出了總體要求和部署,對此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投資與市場研究室主任曹建海認為,關於土地制度方面還有很大的操作空間,應該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產權。

曹建海表示,公報在談到全面深化改革時提出“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應該相對於過去來説是個進步,以前雖然也強調民生,但是卻是以gdp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現在提出公平正義和福祉等説法,未來gdp增長率估計會降下去,但是生態環境等民生方面會得到重視。

對於公報提出的“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以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等説法,曹建海認為,以後城鄉之間土地交易應該能形成並列,並統一權屬關係,也就是説未來農村土地也可能成為城市的一部分。但是曹建海也認為,實際上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公報是比較模糊的,也算是缺陷,改革的政策設計還不夠徹底,當然也要看未來會不會逐步完善。他表示,應該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產權,現在的政策規定還有很大的操作空間。

此外,曹建海還認為,國企改革在公報中沒有得到應有體現,而在完全的市場競爭中,公報過於強調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相關內容,未來或可能使得非公經濟受到抑制,不能充分發展。現在經濟體系中,生產力發展是由多種因素構成的,所有制只是生產要素的一部分,未來改革應該強調建立完全平等是競爭環境。

曹建海認為,下一步最有可能具體推進的是財税制度方面的改革,對中央和地方的財權事權未來可能邁得步子會更大一些。曹建海表示,最終,財税制度改革可能會給地方政府的負債式擴張模式形成節制,從這個角度來説未來對房地產市場也會是一個抑制,所以也是對地方城市建設盲目擴張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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