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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黃帝內經素論》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一、經文遷移六大原則

《黃帝內經素論》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1、篇名正文必符原則;

2、帝臣問答必應原則;

3、解論正論必隨原則;

4、議論邏輯必合原則;

5、帝臣諸論必別原則;

6、寧重勿刪必留原則。

二、疑難生僻字句校注

1、疑:歷代注家版本甚多,單字時有出入,需多版本對照、有據校正,以定其字;

2、難:漢字一字多音、一字多義,語境不同,語義殊異,需定其義、正其音;

3、生:經文煙波浩渺,當運用迫近戰國時期之有效解字工具,以準其音、定其義;

4、僻:經文傳承漫長,歷經大篆、小篆、漢隸、楷書、繁體、簡體之變遷,研經必逢怪僻字,更兼手書不確定性存在,以及歷代帝名避諱盛行,導致其與當代印刷體存在差異,宜對怪僻字多版本對照,以正其形、準其音、定其義;

5、:《黃帝內經素論》中,所有疑、難、生、僻字句,統一以【 】標示,並於篇後選注或自注,以利研經。

6、:直譯時,偶需補入延伸之意,均加以示區別,免與經文直譯混淆。

三:斷句定位符號系統

為便利檢索、對照、記錄、遷移、歸位,茲對《黃帝內經》全書之篇名、句、節做了系統編序,並據此建立全書斷句、定位、導航系統,示例如下:

1、《素問》第八十一篇,以SW81表示;《靈樞經》第二十七篇,以LS27表示。

2、《黃帝內經》原著,有黃帝和六臣之論,有陳述者不明之論。加上《甲乙經》增補、《太素》增補、《素問吳注》增補,共十一類論述者分別以其名稱首拼字母定義如下:黃帝(D)、岐伯(Q)、鬼臾區(W)、伯高(B)、少師(S)、少俞(Y)、雷公(L)、陳述句言者不明(C)、《甲乙經》(JY)、《黃帝內經太素》(TS)、《素問吳注》吳崑(WK)。

3、示例:如LS74—Q1302,表示《靈樞經》第七十四篇《論疾診尺》,岐伯在該篇第13次論述時的第2個自然分句;偶有五位數,均因對個別複雜句段進行精細斷句時所自然生成。

四:漢字注音簡明標識

為便於電腦快捷錄入,茲將漢語拼音第一、二、三、四聲,分別用1、2、3、4標註於後,如癃:Long2。

五:遷移導航符號系統

1、遷移符號:如‖LS19—Q0111→Q0112‖→‖LS03—C4801‖,表示《靈樞經.四時氣第十九》相應部分已經遷出,並已遷至《靈樞經.小針解第三》第48分句後,遷出、遷入表示同法。遷出説明簡述於遷出篇後,遷入説明詳載於遷入篇後。

2、重簡符號:如‖SW65—Q0104→Q0105‖≈‖LS25—C0101→C0401‖,表示《素問經.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岐伯所論Q0104→Q0105部分,與《靈樞經.病本第二十五》全篇所論重簡;

3、本經解論:《黃帝內經》有大量本經自解如‖LS03—C0101‖♂‖LS01—Q0102‖,表示前者《小針解》“所謂易陳者,易言也”,為後者《九針十二原》“易陳”解論。

4、引重標識:波浪線,表示被引用、被解釋、被重簡;雙實線,表示引用、解論、重簡,並於篇後予以説明。

公眾號:其人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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