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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章制度範文十篇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十篇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1

1、規章制度建設與管理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十篇

組織編制生產管理、生產計劃、品質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和指導制度的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備案存檔。

2、主生產計劃管理

根據銷售科的業務訂單情況,審核、平衡銷售部承接的訂單並納入生產計劃,及時向各生產線下達生產任務單。

按照主生產計劃監督、指導各產品生產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公司生產調度會議;及時安排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適時、適當地召開各類生產協調會議,協調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確保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各部門的生產情況,進行勞力、原材料、設備的調度。

3、統計管理

對各生產線的各項數據進行全面的統計,組織編制、彙總統計報表,上報領導;安排部門各種資料的歸檔管理。

4、機電管理

組織對公司生產設備的例行管理併合理調撥、分配;組織建立生產設備檔案,安排辦理生產設備的折舊、報損、報廢事宜;安排辦理公司新增加設備的詢價、採購、運輸與安裝等工作;組織生產設備日常的養護、維修。組織對電力供應、維護,保障電力供應暢通。組織各類鍋爐、壓力容器、各類儀器儀表、供電供水設備、計量儀器等的定期檢查、檢驗、維護;組織對空調、門鎖等基礎事務的維修工作。

5、外發加工管理

組織外發加工廠商的選定,外發加工進度及質量、數量、運輸、安全事項的跟進工作,確保外發加工的順利進行。

6、部門管理

負責指導、管理、監督部門下屬人員的業務工作,使其不斷改善工作質量和態度;做好下屬人員的績效考核和獎懲工作,以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2

1、醫院醫學影像科在院長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實施科主任對各部門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全面完成醫療、保健、教學和科研工作。醫學影像科設有介入組、普放組、CT組、MRI組,各組由付主任或組長負責,協助科主任工作。健全科室各級管理制度,制定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加強醫德教育,確立以患者為中心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思想,提高診療質量。

2、醫技人員須經過專業崗前培訓、輻射安全培訓和崗前體檢,考核、體檢合格後,方可承擔各專業診療或技術操作工作。住院醫師實行不同影像學方法的輪轉學習,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學各種方法、以便發揮綜合診斷的優勢。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按人體解剖系統進行重點分工,培養一專多能的專家。

3、科室內應保持整潔、安靜,嚴禁在科內吸煙。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佩戴胸牌;介入手術時,應按無菌要求進行操作。

4、各專業組應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和優質服務工作。要全面管理好各崗位人員的工作,推行全面質量管理(QA),建立健全質量控制(QC)小組,嚴格執行影像診療規程。

5、堅持每天集體讀片與定期評片,解決疑難病例的診斷並評定照片質量優劣,診斷報告應由主治醫師或以上人員審核後簽發。

6、定期對手術或臨牀證實的病例進行隨訪,評定診斷符合率。同時,應對漏診、誤診及疑難病例進行集體討論,不斷總結提高。

7、不斷完善PACS系統安全使用規定,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對各項資料詳細登記,嚴格資料管理。

8、專人負責設備、儀器、物資和藥品的領取、保管及台帳登記、消耗記錄工作。

9、醫技人員進行個人劑量檢測,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健康檢查,合理安排休假。

10、各組工作人員應按排班表到位工作,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履行各級醫務人員職責。上班時間因工作需要離開科室,須向登記室報告去向及聯繫電話;職工病、事假按院部規定辦理。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3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複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差錯、遺漏。

2、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施工配合組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並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可提出《工程開工報告書》,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簽字後,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4、材料、構件檢驗及複驗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審閲進場材料和構件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填寫《材料/構件報審表》。對於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使用施工單位設備進行復查或與業主共同見證取樣,送當地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變更設計制度

如因設計圖錯漏,或發現實地情況與設計不符時,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經施工、設計、監理三方會審同意後進行變更設計,設計完成後由設計單位填寫《變更設計通知單》。項目監理機構審核無誤簽發《設計變更指令》。

6、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隱蔽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進行自檢,並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將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三日提出計劃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排出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籤認。

7、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及時記入施工日誌簿和監理日誌簿,指明質量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複驗。

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隱患的問題,應由監理工程師正式填寫《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通知施工單位,同時抄報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後通知監理工程師複驗籤認。

如所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1)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結果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證,並將意見記入施工日誌簿內,待改正並重驗合格後才能簽證,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設計的、或者與原設計圖變更較大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工地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證。

(3)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後,經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證,以防意外。

8、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力與責任。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程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及時改正,並作好記錄。檢驗不合格時可發出《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較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後,發出《工程部分暫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後,填寫《復工申請》報項目監理機構進行復驗,合格後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合格工程完工後,經自檢合格,可填寫《工程質量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後,發給《分項、分部工程檢驗認可書》或《竣工證書》。

(4)施工單位應逐月填寫《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計表》,監理辦填寫《工程質量月報表》。

(5)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督促施工單位執行。

9、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於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範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項目監理機構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項目監理機構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並應抄報建設單位和項目監理機構各一份。

對於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項目監理機構;

對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項目監理機構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項目監理機構,由項目監理機構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准後,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

待事故處理後,經項目監理機構複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10、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項目監理機構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並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11、監理報告制度

項目監理機構應逐月編寫《監理月報》,並於年末提出監理辦的年度報告和總結,報業主。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説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

12、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准的設計文件(包括變更設計),設計、施工有關規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及協議文件等。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清晰,不能驗收交接。

(3)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將編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製的竣工圖,提供項目監理機構一份,審查確認完成後報業主,其餘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內容如下:

1)全部設計文件一份(包括變更設計)

2)全部竣工文件

3)各項工程施工記錄一份

4)工程小結

5)主要機械及設備的技術證書一份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有關保密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國家祕密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幹部職工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遵守保密法,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按照既確保國家祕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則,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範圍

(一)審計工作中涉及的被審計單位需要保密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處有關領導幹部的尚未核實的違反法紀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三)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對外公佈的審計事項、審計情況、統計資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機關尚未公佈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人事任免、幹部考查等情況。

(六)計算機內存儲的涉密文件、資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會議記錄、工作記錄本等。

三、工作祕密和商業祕密

審計工作中,對不屬於國家祕密,但又不宜公開的事項,為工作祕密,工作祕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散。審計工作,被審計單位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商業祕密,要嚴格依照有關法規規定予以保護。

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審計現場保密工作規定,妥善保管審計筆錄、文件、資料、軟盤等,把保密工作貫穿於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四、保密規定

(一)不該説的國家祕密不説、不該知道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不記錄。

(二)不準在私人通信和普通電話中涉及國家祕密事項,不準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國家祕密。

(三)不準攜帶保密文件、資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四)不準私自啟封、複製、使用、存放、銷燬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組織隱瞞失、泄密事故。

五、因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失密、泄密事件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5

一、信息刊物簡介

縣政府信息中心信息刊物主要為《政務信息》、《專報信息》、《政府工作簡報》,服務對象為縣級領導和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領導。主要反映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情況、新問題;縣領導的重要活動和講話要點;上級領導在本縣及基層單位的重要活動和講話要點,縣政府貫徹上級領導機關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情況;上級領導機關或領導同志交辦事項落實情況;基層單位貫徹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情況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重要的社會動態、突發事件、社情民意和其它具有傾向性、苗頭性、趨向性的信息。

二、信息刊物編髮程序

《政務信息》、《專報信息》、《政府工作簡報》由編輯人員負責,科長審核,主管主任簽發。主要程序包括:收集、編寫、核籤、校印、發送、存檔6個步驟。具體編髮程序如下:

1、收集:編輯人員在每天上班後即開始收集信息稿件,對領導關注熱點和全縣中心工作等時效性較強的信息應該提前向有關單位約稿,為當天編刊做好準備。

2、編寫:簡明扼要,選好角度,突出重點,文通理順。

3、核籤:經科長審核後送主管主任籤批。核籤的主要工作是把好政策關、條目關,並最後確定編排刊用信息的順序。

4、校印:編輯人員至少要校對兩遍清樣然後到文印室印製。

5、發送:編輯人員要在發送前再進行一次認真檢查,發現錯誤及時補救。嚴格依據發送範圍及份數分發刊物。

6、存檔:此項工作由專人負責,根據檔案管理要求,查閲後及時歸類存好。

三、信息刊物版面格式

1、採用固定版式,一般採用a4型規格單面印刷,刊頭套紅。

2、分類標題採用三號黑體底紋,小標題採用三號黑體,正文采用三號仿宋體。每條信息結尾標明信息來源。

3、在版頭註明編髮單位、期號、日期。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6

(一)調劑人員必須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病員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安全有效。

(二)調配人員根據處方調配發藥。非本字處方不予調配。

(三)收方時審查處方內容,醫師籤各無誤後方可調配。如發現不妥之處或因缺藥不能全部配發時,應與醫師聯繫修改後再行調配。急症處方先調配。

(四)配方時應細心準確,按照調配技術規程進行調配,中藥配方應按處方應付的統一標準調配,稱量要準確,嚴禁估量抓藥,毒性藥材要逐劑稱量,凡需先煎,後下,烊化,沖服,包煎的藥材應單包,並在包上註明煎服方法。

(五)要嚴格執行配方複核制度、計價、配方發藥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

(六)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上,並應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藥,如特殊情況確需退藥時,只限原包裝片、丸劑、其藥品各稱及含量、規格清楚者,需經處方醫師開退藥處方,説明理由並附報銷單據,方可辦理退藥。

(八)藥品應按劑型、藥理作用等分類排序,定位放置。

(九)藥品應定期檢查,對有效期的藥品應建立登記管理制度,確保藥品質量。

(十)對毒劇藥、貴重藥及自費藥品應按有關規定管理,實行專人專帳,專櫃加鎖保管,並做到逐日消耗統計,月終盤點,帳物相符。

(十一)凡屬自費藥品,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計價、交費,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費報銷。

(十三)調劑室的藥品應每日盤點,建立健全統計報銷制度。

(十四)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帽整潔,注意個人衞生並保持好室內衞生,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擅自脱崗,不遲到早退。

(十五)非本室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調劑室。

(十六)凡是庫內有藥,病人需要應及時領取保證病人用藥。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檔案的管理工作,確保現有檔案齊全、完整、準確、安全,更好地為各項工作服務,充分發揮檔案在公司各項工作中的作用,根據《檔案法》有關檔案工作條例及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鑑定與保管、借閲、保密、統計、銷燬等工作管理。客户及供方檔案管理不適用本制度。

3、管理職責

3.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

3.1.1制定公司檔案工作制度;

3.1.2對公司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1.3做好公司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1.4做好永久性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3.1.5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3.2各部門、子公司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檔案管理工作。

3.2.1人力資源負責公司勞資人力資源資料檔案的收集歸檔、保管。

3.2.2財務審計部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賬簿及各類憑證的收集歸檔、保管。

3.3項目公司負責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項目公司因故解散,解散前負責將公司檔案移交公司辦公室。

4、收集歸檔範圍

4.1收集歸檔範圍包括下列紙質和有電子版資料文件。

4.2法規性文件。包括上級頒發,需公司執行的,或由公司發行的各種標準、規章制度等。

4.3公司的重大決議。包括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相關行政會議等形成的文件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4.4計劃性文件。包括公司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科研報告、項目質量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等。

4.5 總結性文件。包括公司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下屬部門、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單項性工作總結、調查報告等。

4.6批示性文件。包括公司各類計劃指標、技術指標、營銷指標等。以及公司各類命令、工作指示等。

4.7憑證性文書材料。包括公司各部門上報的、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如財產狀況、房屋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的原始記錄和文本。

4.8證件性文書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許可證、開發資質證、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公司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4.9彙報性文書資料。包括公司上報各級主管部門、子公司的文件資料和相關統計表,以及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合發言、彙報或發佈的各類文書資料。

4.10勞資人力資源資料。包括公司各部門的人力資源任命、人力資源調整、人力資源管理、人才引進和培訓、員工工資審核記錄等相關資料。

4.11財務資料。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審計報告。

4.12聲像製品資料。包括公司及各部門在其經營活動或政治、文件娛樂活動中,以及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部門、子公司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錄像資料、影片資料等。

4.13題贈性資料。包括上級領導和外協友好部門或個人提供的題詞、書畫、工藝製品等。

4.14技術性資料。包括開發項目各類工程圖紙、竣工資料等。

5、檔案移交

5.1文書檔案。工作辦結後,移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5.2開發項目檔案,項目結束後移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5.2.1開發項目前期資料,由經營發展部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2開發項目技術資料,由承辦單位(工程管理部或項目部)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3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由項目部整理成冊,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4後期銷售資料,由市場研發部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5其他需要歸檔的,由承辦單位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6、程序

6.1檔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6.2包括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銷燬、統計、檢索、編碼、利用,這九道工序是檔案工作的整體。

6.3檔案的收集。

6.3.1各部門負責把分散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有關規定,有計劃地分別集中到綜合管理部,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歸檔。即把公司活動中產生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材料,由各部門和個人定期協同綜合管理部進行整理、立卷、歸檔。歸檔的文件原則上一律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複印件歸檔,必要時存複印件須加蓋公章註明原件存放處。

6.3.2立卷歸檔的範圍:凡屬本制度第4條所函蓋的文件資料,均應立卷歸檔。

6.3.3立卷歸檔的時間。

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綜合管理部立卷歸檔;

對於某些專門文件,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項目部門的文件,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6.3.4歸檔立卷的要求。

歸檔立卷檔案要同時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

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檔案資料,遞交綜合管理部立卷歸檔。同時遞交該部分電子文檔,電子文檔的內容和編排順序應與紙質文件保持一致。

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

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立在一起。

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無任何金屬物,填寫備考表,註明保管期限。

填寫案卷一律用黑色鋼筆或中性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立卷應以本部門形成的文件為主,根據文件形成的特點,保持文件間的歷史聯繫,適當照顧文件的保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公司生產活動狀況和麪貌。

立卷應以部門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繫的文件組合在一起。

立卷應把上級文件與本公司文件(除請示、批覆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開立卷。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現代化學校,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辦學宗旨與教育目標

第二條、學校堅持以“辦人民滿意教育、建家長滿意學校、做學生滿意教師”為根本辦學宗旨。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主,全面育人,發展特色的辦學思想,使受教育者堅持學習科學文化與加強思想修養的統

第三條、貫徹生命教育理念,積極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體現小班化教育的優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學校辦學品位。通過“四季文化”建設,實現“青青校園、綠色課堂、陽光教師、綠鷹少年”的目標,成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鮮明辦學特色的小班化教育優質學校。

第四條、學校是一所國小制學校,學制六年。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校長由區教育局任命

第七條、學校校長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八條、校長的職責:

一、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完成上級下達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各項任務。

二、堅持依法辦學,遵守學校章程,維護學校利益。

三、制訂學校工作計劃,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和及時總結工作,並負責向上級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職權範圍內經營管理學校,對學校教育服務質量提升全面負責。

五、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團結和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

第九條:校長的權利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行政管理和教學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決定權。

二、人事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對中層幹部有提名報審權,對學校內部基層幹部有任免權。

三、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幹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幹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四、財經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籌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第十條、學校設辦公室、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工會、團隊等職能部門。辦公室負責人事、檔案和課時津貼等工作;教導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學科研工作;政教處具體負責體藝、衞生、團隊工作;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總務後勤工作;工會負責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開展教職工各項活動。

第十一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事,推進實施素質教育,落實減負措施。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和職工代表大會的集體智慧和力量,並接受職代會的監督。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師德教育。加強青年教師的培養。有計劃培養青年骨幹教師和學科、學術帶頭人,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完善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加強安全教育,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潔奉公,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二條、依據國家教育部《課程標準》,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德育大綱》及有關法規文件,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一、學校各門課程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範,樹立起新時代學生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建立德育領導小組,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級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辦好家長學校,組織學生定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第十四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週一早晨全體師生集隊,舉行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十五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

第十六條、堅持以教學工作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積極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七條、依據國家教育部《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

第十八條、教材、學習資料的徵訂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十九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強以課堂教學為中心的教學過程管理,提倡集體備課,開展聽課、評課活動。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條、不斷探索改革考試製度,嚴格考試紀律。

第二十一條、依照學校《衞生、體育工作條例》,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衞生工作,上好“兩操”和活動課。每學年舉行校田徑運動會一次,並選拔、組建校運動隊。建好衞生室,配備好專職健康保健人員,開設健康教育課,定期進行學生健康檢查和防病治病工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二條、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有償補課,不歧視後進生。

第二十三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

第二十四條、教導處認真組織管理和積極使用理化生實驗室、電教室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第五章、總務後勤管理

第二十五條、總務處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辦好師生食堂,改善師生伙食,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核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二十七條、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及時檢查學校的各種設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嚴守財經紀律,並接受主管部門審查和監督。學校財務納入核算中心統一管理結算。財會人員崗位變動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移接交手續。

第六章、教師和學生管理

教師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條、學校提倡教師修身、敬業、愛生。做到“五要”:要弘揚高尚的職業道德和敬業奉獻精神;要增強教育現代化觀念和技能;要培養紮實、深厚、廣博的專業知識;要具有強烈的開拓進取精神和創新意識;要練就較高的教育教學和科研能力。

第三十一條、教師工作的崗位、任務由學校安排。教師必須服從校長領導,遵循教育規律,勤懇工作,教書育人。

第三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着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三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範,自覺做到: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

第三十四條、學校對教師工作進行學年考核。考核結果納入教師業務檔案,並作為提拔、晉升職稱、評優的重要依據。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宴請,不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三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製度,鼓勵教師參加高層次在職進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繼續教育。

學生管理

第三十七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生幹部由班級學生民主選舉,學校政教處及團委、少先隊負責學生會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學校每學期評選校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並進行表彰,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九條、學生有下列權利:

一、增強自我教育意識,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育獎懲不公正,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四十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以《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為準則,規範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勤奮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做四有新人。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浪費糧食,不破壞公物,不講粗話髒話,節約用電、用水,善於、敢於同一切不文明行為作鬥爭。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章、學校安全衞生

第四十一條、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羣防羣治”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第四十三條、通過層層落實責任制,建立和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責任網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節課的任課教師是該節課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四十四條、學校將安全教育納入工作計劃,每學期組織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與自我防範能力。政教處具體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計劃,組織相應活動,對學生每天上學、放學,在校期間教育教學活動的各個環節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第四十五條、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安全教育課等各種有利時機,對學生進行水、電、火、煤氣、雷雨天、交通、飲食、體育活動、勞動實踐、外出活動等方面的安全常識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第四十六條、每學期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加強與家長的聯繫與溝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條、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衞生。

2、經常對直飲水檢查、消毒。

第四十八條、值班保衞制度

1、值班領導對值班工作要認真負責。

2、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脱崗、私自調崗。

第四十九條、門衞管理制度

1、做好外來人員、車輛入校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一律不準入校。無特殊情況,不準外來人員在上課期間進校找老師或學生。

2、上課期間,不準學生出校門。如學生有特殊情況要出校門的,必須憑班主任出具的“出校證明單”。

3、做好學校安排的安全保衞等其它工作。

第五十條、總務處要加強“防火、防盜、防電、防毒”等安全保衞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五十一條、學校從實際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淨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確保校內無雜草,牆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校內禁止流動吸煙,逐步創建無煙學校。

第五十二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摩托車應按指定地點擺放,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攤設點,學校門前嚴禁設攤。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江乾區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9

根據省委保密委員會和區保密委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發、傳遞、送閲、打印、辦理、保管、歸檔過程中,必須建立明確的責任制,防止文件丟失和發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規定的範圍閲讀和傳達,未經批准,不許隨意擴大範圍。

3、涉密文件和密碼電報,必須由專人統一管理,限定知悉範圍,嚴禁把文件放在辦公室或交給他人代轉。

4、在起草文件中,凡內容涉及國家祕密的,應按涉密公文的有關規定,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祕密。

5、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轉發、翻印和複印祕密文件。

6、借閲祕密文件,須經有關領導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閲祕密文件。

7、個人外出開會帶回的會議祕密文件,閲辦完後應及時交送相關人員保管。

二、檔案保密

1、辦公室的文書檔案,統一由辦公室相關人員管理。

2、查閲檔案,基層單位必須持單位的介紹信,註明查閲內容,並履行審批和登記手續。

3、查閲檔案時,只許查閲登記範圍,不許翻閲其他部分或摘抄無關的內容。摘抄的有關內容經審核無誤後,方可蓋章。

4、查閲祕密文件、資料時,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5、查閲或抄錄檔案,必須在檔案室(或查檔室)進行,不許將案卷帶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辦公室管理的幹部人事檔案和有關專案材料,由專人保管,其外調查閲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保密

1、召開的各種會議,凡涉及黨和國家祕密以及有關事項不能公開的,都應保密。

2、會議作出的決定和討論中涉及保密事項的,除由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傳達辦理外,其他人員不得在正式公佈會議內容之前向外透露。

3、會議的議題及列入會議討論的材料和記錄本,必須完整地立卷歸檔,不得丟失。

4、查閲會議記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5、會議印發的機密性文件、資料等,應在會上宣佈管理辦法或在會議結束時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祕密”、“機密”、“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規定的涉密計算機上打印,並由相關人員協助校對、裝訂。

2、打印的祕密文件,應按規定的份數印製。打印完的廢頁,應妥善保管,定時燒燬。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蠟版,下班時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4、打印、校對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準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準將文件私自帶出傳閲或送給他人;不準將未正式公佈的文件內容向外傳播、擴散。

五、機要通信保密

1、機要通信工作必須堅持“保密、安全”原則,在保密、安全、準確的基礎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機要信件,必須做到件件有登記,收件人有簽字手續,責任分明,有據可查。

3、機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須交文書機要室投送,禁止通過普通郵政投送。

4、投送機要信件,必須由機要通信人員親自投送,不準委託其他人員捎帶,不準攜帶信件到公共場所參觀、遊覽、購物。

5、不準使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報、傳真機、計算機等手段談論和傳輸祕密事項。

6、利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傳輸和處理祕密文件、信息時,必須採取技術上的保密措施。

7、司機聽到領導同志談論的機密事項,不準向他人傳播。

六、機關工作人員保密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嚴守紀律,模範執行保密制度。

2、祕密文件在收發運轉過程中,要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不準丟失。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祕密事項。

4、個人不得長時間保存祕密文件。閲辦完的祕密文件應及時向機要部門清退歸檔。

5、不準將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6、不準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參觀、遊覽、探親訪友或者參加外事活動。

7、不準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雜誌及電台、電話台投寄涉及國家祕密內容的論文、稿件、圖文聲像製品。

8、不準為個人摘抄祕密文件;不準將祕密文件私自帶出或借出;不準向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知悉者泄露和傳播自己知道的祕密事項。

9、不準隱瞞泄密事件。發現丟失祕密文件,應採取措施追查尋找,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10、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進行清理登記移交,手續交接清楚後方可離開。

七、領導幹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黨和國家祕密。

2、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閲辦祕密文件、資料。

3、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通訊設備傳輸黨和國家祕密。

4、不得使用未經技術檢查的進口保密通訊設備(包括配套設備)。

5、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祕密,經常教育和嚴格要求部屬認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

6、不在公共場所談論黨和國家祕密事項。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8、不在社交活動中攜帶祕密文件、資料;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9、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祕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按照國家保密局、海關總署《關於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10、不在接受記者採訪以及同境外人員會談、交往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11、及時將閲辦完畢的祕密文件、資料清退、歸檔;離開辦公室時,應將閲辦的祕密文件放入文件櫃內。

八、計算機上網保密管理規定

1、己確定為國家祕密,機密,絕密的文、電、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微機。如果祕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輸出時,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必須單機處理,處理完畢後要及時刪除,並對該機進行技術處理,否則不得與系統網絡進行連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貝到磁盤、磁帶、光盤等媒體中帶回家或隨身攜帶。存儲過涉密文件的媒體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由專業人員進行保密技術處理。

3、嚴禁在接入國際互聯網的微機中處理公文,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上網微機不辦公,辦公微機不上網的規定。

4、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定期對自己輸入微機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查看數據的最後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的要及時告知系統管理員,並做好紀錄,如果是重要文、電、資料的,必須告知有關人員。

5、聯網微機使用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關於國際互聯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增強安全意識,自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6、各處室、直屬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網站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不得散佈謠言,不得泄漏國家機密。

九、法律責任

1、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祕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作規章制度範文 篇10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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