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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規章制度十篇

藥房規章制度十篇

藥房規章制度 篇1

1、藥劑人員應按時開窗,規範着裝,掛牌上崗,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實行首問職責制,做好窗口服務工作

藥房規章制度十篇

2、從事調劑工作的務必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3、調劑處方時務必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牀診斷。

4、調配處方時,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5、內含法定"特殊藥品"的處方調配,應按其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6、藥師簽名或專用簽章式樣應當在本機構留樣備查。處方調配者及核對檢查者均需在處方上簽字;

7、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核對無誤後交給患者,並進行用法用量交待。

8、專人負責藥品領取、保管、統計、報表等工作;應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定期盤存,及時補充藥品,重點藥品每日統計。

9、藥品應分類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對外包裝、藥名相似的'藥品存放有特殊標籤標識。每日登記温濕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配發藥品應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進行。

10、門診藥房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隨意外借和兑換藥品,一經發現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1、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能擅自脱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場所內禁止吸煙、會客等,嚴禁醫藥代表和非藥房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12、建立配方差錯登記本及處方差錯登記本。如出現差錯事故應及時處理。

13、嚴禁工作人員為銷售人員或廠家統計藥品用量,一經發現調離崗位並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4、認真搞好安全保衞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藥品櫃等。

藥房規章制度 篇2

一、中藥房工作制度

1、有處方權的醫生應將簽名模樣分別留中藥房,藥劑人員憑醫生處方調配,急診處方優先調配。

2、藥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負責門診、住院處方的調配。調劑人員應由中(西)藥士或經過系統培訓的具有一定藥物知識的人員擔任。

3、調配前要認真審查處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齡、性別、藥名、用量、劑量、服法、配製禁忌,以及是否計價交款(記帳)無誤後,方能調配,如有疑問,必須找處方醫生問明,並及時更正,簽名後再予配方,凡處方內缺味藥品,應經處方醫生更改後才可調配,調配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代用。凡超過劑量,違反配製禁忌的處方,調劑室有權拒配。

4、調劑人員必須按處方應付的統一標準去調配。配方時要按方稱量。一方多劑藥,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藥,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製成品以及只、條、個、為單位者外,一律用戥稱取,每劑藥品誤差不得超過5%。週歲以下小兒用藥和毒、劇藥品必須逐味、逐劑稱量。

5、調配過程中,凡礦石、貝殼、果實種子類藥品,均需打(杵)碎配發;“先煎”、“後下”、“烊化”、“沖服”、“包煎”等藥品,均應按醫囑另包,並在小包上註明煎服方法。

6、凡醫生註明急重病的處方,一律給予優先配發。

7、藥房應根據工作量配備複核員。複核人員應認真複核,查對配方有無漏配、錯配,確無錯漏簽名包裝。發藥時應認真執行“三查”、“七對”的核對制度(查處方內容、藥品質量、配伍禁忌。對姓名、性別、年齡、用量、用法、劑數、瓶籤)。藥房領導要經常深入藥房,抽查複核劑質量。

8、毒性中藥,按有關麻、毒、劇藥管理條例管理。貴重藥品要有專人負責,專櫃保管,專冊登記,逐方銷存,並定期檢查銷存情況。

9、藥品應分類存放,藥鬥和藥瓶應貼品名標籤,藥品更位,標籤隨即更改。新增藥品及短缺品種,應及時通知有關科室。

10、補充藥品時,原有藥品應置放在新補充藥品上面,以避免藥品積壓、保證藥品質量。

11、藥房的衡量器具,應經常保持清潔,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檢查靈敏度。

12、當班人員不得與病人發生爭吵,如有爭議,應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反映。工作時應安靜,室內禁止吸煙、閒談,一切閒雜人員均不得進入調劑室,嚴禁陪班,以保證安全。

13、室內用品排列有序,整齊劃一。保持室內整潔,每週六進行衞生清理。經常檢查水電,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堅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4、遵守勞動紀律、講究儀表、着裝整潔大方。態度和藹,使用文明用語。

二、中藥庫管理制度

1、根據本院醫療需要,編制藥品購置計劃,經科主任審查,報院長批准後執行。

2、採購時應嚴格執行採購計劃。對質量有疑、蟲蛀、黴爛、變質、失效、假藥等,嚴禁採購、入庫。

3、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由採購人或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寫入庫單,會同保管人員,共同對藥品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無誤,方可入庫存。驗收人員須在單據上簽字蓋章,以示負責。採購人員憑驗收簽字後的發票,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4、應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檢查,注意藥庫室內温度、濕度、通風及光線等,防止蟲蛀、鼠咬、發黴、泛油、變色、風化等。藥材倉庫應定期薰倉。藥品應按其性質分類定位存放,標籤醒目。庫房應保持整潔。每季進行一次清庫查點,合理報損,做到帳物相符。

5、毒性藥品應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貴重藥品應專人專櫃加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發手續,及時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6、領藥時應提前編造領藥單,保管員根據庫存量填寫出庫單,並由領藥人點數簽字,一式三聯作出庫、記帳、領藥憑證。藥庫不得配發處方。搶救病人急需配發時,應及時補辦手續,不得憑處方記帳。

7、凡需加工炮製的藥材,由加工炮製人員領出,按要求加工炮製後,重新入庫。入庫前保管員對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損耗應在規定限度內。

8、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藥品實行數量統計、金額管理。認真執行藥價政策。

三、中藥處方的調配特點(流程)

一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處方日期、醫師簽名/蓋章等,項目不全則不予調配。

2、審閲處方藥名、劑量、劑數、先煎、後下等書寫是否規範,如有疑問立即與處方醫師聯繫,更改之處需醫師再次簽名。

3、如有相反、相畏藥物時不予調配,確屬病情需要時經醫師再次簽名後方可調配。

4、當處方劑量超量時,特別是有毒劇藥如制川烏、制草烏、制附子、麻黃、馬錢子、細辛等超過用量,應與處方醫師聯繫糾正或重簽字後方可調配。

5、瞭解各種用藥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腎功能不全、老年、體弱者等忌服的中藥,必要時提示醫生及患者。

二看劃價

1、由於中藥的別名較多,劃價工作宜由中藥專業人員完成。

2、經審方合格後才能劃價。

3、計價方法是將每味藥的劑量乘以單價得出每味藥的價格,再將全方相加即得總價,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藥可加收煎藥費。

三是調配

1、調配前再次審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藥劑量等,確認處方沒有差錯。

2、根據藥物不同體積重量選用適當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稱取貴重或毒性藥,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證劑量準確。稱量前檢查定盤星準。

3、一方多劑時用遞減分戥法稱量,每味藥應逐劑回戥,特別是毒性藥禁止憑主觀估量,更不可隨便抓配。

4、堅硬或大塊的礦石、果實、種子、動物骨及膠類藥,調配時應搗碎成小塊或粗末入藥。

5、不得將變質、發黴、蟲蛀等藥品調配入藥。

6、為便於核對,按照處方藥味順序調配,順序間隔擺放。

7、先煎、後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藥品必須單包並註明。

四是檢查複核

1、複核藥品與處方所開藥味和劑數是否符合,有無多配、漏配、錯配、摻混他藥或異物等現象;

2、有無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劑量等;

3、有無變質、發黴、蟲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搗碎等;

4、是否將先煎、後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要求藥品單包;

5、抽查劑量準確程度,要求每劑重量差異不超過±5%,貴重藥和毒性藥不超過±1%。

五是發藥

1、核對處方姓名和取藥號牌後,詢問患者開藥劑數以便再次核實。

2、詳細説明用法用量及用藥療程,藥品外包裝袋上印製常規煎藥方法,對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後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別説明和提示。

3、耐心解釋患者有關用藥的各種疑問。

四、中藥飲片購進管理制度

1、所購中藥飲片必須是合法生產企業生產的合法藥品;

2、所購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包裝上應有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有藥品批准文號和生產批號;

3、購進進口中藥飲片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及《進口藥材檢驗報告書》複印件;

4、該炮製而未炮製的中藥飲片不得購入。

五、中藥飲片驗收管理制度

1、驗收員應按照法定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的中藥飲片進行逐批驗收;

2、驗收時應同時對中藥飲片的包裝、標籤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3、驗收應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抽樣檢查;

4、驗收應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規格、生產廠商、生產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記載藥品的批准文號和生產批號;

5、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二年;

6、對特殊管理的中藥飲片,應實行雙人驗收制度。

六、中藥飲片的調配、銷售管理制度

1、嚴把飲片銷售質量關,銷售的中藥飲片應符合炮製規範,並做到計量準確,配方使用的中藥飲片,必須是經過加工炮製的中藥品種;

2、中藥飲片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審核人員審核後方可調配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3、中藥處方調劑員、審核員應嚴格按處方內容配藥、銷售,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

4、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5、嚴格按配方、發藥操作規程操作,堅持一審方、二核價、三開票、四配方、五核對、六發藥的程序;

6、按方配製,稱準分勻,總貼誤差不大於±2%,分貼誤差不大於±5%。處方配完後,應先自行核對,無誤後簽字交處方複核員複核,嚴格審查無誤簽字後方可發給顧客;

7、應對先煎、後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單包註明,並向顧客交待清楚,並主動耐心介紹服用方法;

8、配方營業員不得自帶配方,對鑑別不清、有疑問的處方不配,並向顧客講清楚情況;

9、配方用毒性中藥飲片按特殊管理藥品制度執行。

10、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按規定價格計價,嚴禁串規、串級,開具合法的銷售發票,發票項目填寫全面,字跡清晰。

七、中藥飲片儲存與陳列管理制度

1、應按照中藥飲片儲存條件的要求專庫、分類儲存,按温濕度要求儲存於相應庫中,易串味藥品應單獨存放;

2、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採取乾燥、降氧、燻蒸等方法養護,根據實際需要採取防塵、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等措施;

3、中藥飲片應定期採取養護措施,按季度對飲片全部巡檢一遍。夏防季節,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將全部飲片檢查一遍;

4、中藥飲片裝鬥前應進行裝鬥複核,不得錯鬥、串鬥,並做好記錄;

5、中藥飲片裝鬥前應進行淨選、過篩,定期清理格鬥,飲片前應寫正名、正字,防止混藥;

6、飲片上櫃應執行先產先出、先進先出,易變先出的裝鬥原則;

7、每天應校對所有衡,工作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櫃內外清潔,無雜物;

8、中藥飲片代客加工的場所、工具、人員應符合有關衞生條件;

9、不合格中藥飲片的處理按有關制度執行處理,嚴禁不合格藥品上櫃銷售;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並採取有效措施。

八、中藥調劑室基本操作規程

1、審查處方是否書寫完全,劑型、藥名、規格(註腳)、用法、用量是否正確,醫囑是否明瞭,有無配伍禁忌;醫師是否簽名,一項不符應退給醫師糾正。

2、計價中應嚴格執行物價政策,不得估價或自派價,按規格等級計價,不得超級計價;缺藥應用“√”打記。

3、收方調配前,應查對收費票據是否齊全,金額是否相符。

4、調配前應先審方後調配,在調配時要按序準確稱量,不得估取;臨時炮製藥品,要保質保量,有註腳(醫囑)的藥品按醫師要求調配,不得違背醫囑。配完自查一遍,簽上全名。

5、複核人員要對藥名與配藥是否相符;對規格、劑量、與配發數量是否相符;對藥袋上的用法用量(包括煎煮法)、病人姓名、性別等是否與醫囑一致。複核後籤全名。

6、發藥時要喊出病人姓名,防止交叉發錯藥品,當面向病人交待服法、用法、煎煮法、藥食禁忌及服藥後的注意事項。

九、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1、煎藥室在藥劑科領導下,負責住院或門診病人的中藥煎藥工作。

2、煎藥室有一名中藥師(士)負責煎藥業務指導及管理工作。

3、煎藥人員領取中藥劑時,應核對病人姓名、科別、地址、牀號、日期、劑數,無誤後在領藥冊上簽收。

4、煎藥要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和醫囑,按規定浸泡後根據藥劑性能選擇火候、時間,進行煎煮,藥汁量要符合要求。藥渣保存24小時備查。

5、凡註明有先煎、後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藥的煎煮,要按醫囑執行,確保煎藥質量。

6、煎藥卡從領藥時起,必須緊隨藥袋、浸泡器、煎煮容器和盛藥容器轉移,每個工序都有操作人員簽名。

7、盛藥容器必須經過清洗和高温消毒,嚴防污染。

8、內服藥與外用藥應用不同顏色煎藥卡,用不同形狀容器嚴格區分。

9、湯藥送抵病房或藥房,應請護士或收藥人核對後在送藥登記本上簽收。

10、制定急煎制度,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藥劑,應即領、即煎、即送,不得延誤時間。

11、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盜措施,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

12、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煎藥室。

藥房規章制度 篇3

藥房工作制度

1、藥劑人員應按時開窗,規範着裝,掛牌上崗,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實行首問職責制,做好窗口服務工作。

2、從事調劑工作的務必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3、調劑處方時務必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牀診斷。

4、調配處方時,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5、內含法定"特殊藥品"的處方調配,應按其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6、藥師簽名或專用簽章式樣應當在本機構留樣備查。處方調配者及核對檢查者均需在處方上簽字;

7、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核對無誤後交給患者,並進行用法用量交待。

8、專人負責藥品領取、保管、統計、報表等工作;應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定期盤存,及時補充藥品,重點藥品每日統計。

9、藥品應分類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對外包裝、藥名相似的藥品存放有特殊標籤標識。每日登記温濕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配發藥品應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進行。

10、門診藥房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隨意外借和兑換藥品,一經發現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1、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能擅自脱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場所內禁止吸煙、會客等,嚴禁醫藥代表和非藥房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12、建立配方差錯登記本及處方差錯登記本。如出現差錯事故應及時處理。

13、嚴禁工作人員為銷售人員或廠家統計藥品用量,一經發現調離崗位並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4、認真搞好安全保衞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麻醉藥品櫃等。

藥房規章制度 篇4

一、藥劑師收方後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繫更正後再行調配。

三、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温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黴爛變質。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註明。對需臨時炮製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五、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和二類精神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須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櫃櫥內外清潔,無雜。

七、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八、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九、調劑台及儲藥瓶等應保持清潔,並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放回原處。

十、注意安全保衞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藥房規章制度 篇5

藥房工作制度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狀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繫更正後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塗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內含毒藥、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並簽名後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籤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餘按先後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後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櫃加鎖保管,並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並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牀各科室的聯繫,徵求對藥品供應要求,瞭解用藥狀況,用心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准後銷燬。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後放回原處。

藥房規章制度 篇6

零售藥店管理制度

1、司藥人員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

2、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繫更正後再行調配。

3、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温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黴爛變質。

4、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註明。藥店管理制度。對需臨時炮製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5、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6、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7、調劑台及儲藥瓶等應持續清潔,並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放回原處。

8、注意安全保衞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藥房規章制度 篇7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證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生產日期、有效期、銷售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薄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帳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陣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何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保健食品儲存與養護制度

一、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冷藏儲存温度為2—10℃,陰涼、涼暗儲存指避光,温度不高於20℃,常温儲存温度為0—30℃,相對温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二、保健食品應離好、隔牆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誌的要求規範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例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並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三、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衞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四、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温度監測和管理,如温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

五、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停售(下架)和處理。

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一、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的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業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於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二、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藥房規章制度 篇8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等法律規章等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我單位嚴格保證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樹立健康從業意識、加強用人管理,嚴禁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第三條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第四條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型肝炎,戊型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做好培訓記錄。

第六條加強對食品安全管理員的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具備國中以上學歷,經過培訓和考核,取得國家和行業規定的食品安全相關資質的,可以免於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保證本單位的食品安全。

第八條定期協助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之星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十條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監督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證明使用情況,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第十一條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第十二條銷售的食品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協助單位及時報告衞生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採取措施防治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頂底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論,作出自查報告,並進行存檔保存。

第十四條做好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第十五條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作出自查報告,並進行存檔保存。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有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第十六條負責人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七條負責人定期檢查從業人員監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落實不到位的立即整改。

第十八條經營場所及設施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做好外觀整潔,地面、牆壁、天花板、門窗、貨架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的情況。

第十九條定期進行出重滅害工作、防止害蟲滋生,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對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第二十條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時應及時別殺。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立即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經營場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布嚴密的防鼠板。

第二十一條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和“維護計劃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政權使用,精心維修,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保證設備、設施的長期安全穩定運轉。

第二十二條設備、設施使用操作人員是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的責任者,實行以操作人員為主的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操作人員必須以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常使用和維護好設備,必須嚴格執行設備設施使用、管理、維護崗位責任任制和各種設備操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在對用、備用、封存和閒置的設備,都要定期進行除塵、防潮、防腐蝕等維護保養工作。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二十四條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

第二十五條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並保持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質期不得少於二年。

第二十六條設置視頻進貨台賬,利用賬簿記錄。

第二十七條視頻安全管理員定期查閲進貨記錄和檢查視頻的保存與質量情況。

七、視頻貯存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建立食品倉儲、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確保其食品安全。

第二十九條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第三十條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存放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質同庫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台和層架,離牆15釐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15釐米以上,食品分庫和分類、分架貯存,按照先進後出的原則存放,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對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問題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做好相關記錄。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第三十二條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和廢棄物立即清理到封閉式垃圾桶內。

第三十三條每天都要對產生的廢棄物進行清理。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第三十四條指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三十五條在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對病人進行救治,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十六條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應當立即停止營業,向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第三十七條對召回的食品採取無害化處理、銷燬等措施,防止其將食品召回和處理情況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對召回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銷燬的應當提前報告時間、地點。

第三十八條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拒絕、阻撓、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在經營場所設立專門的保健食品銷售專櫃:設立提示牌“保健食品專櫃”。

內丘縣誌強藥房

20xx年5月3日

藥房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做好藥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員工服務質量,全體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樹立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員工上班時着裝要統一、整潔,精神要飽滿,服務要熱情、周到,掛牌上崗;

2、全體員工務必遵守藥店的一切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如上班遲到罰款10元;利用上班時光做私活、看病、打針等,作早退處理,罰款20元;無故早退作曠工處理;如有特殊狀況請假,應先書面提出申請,事假1天交櫃長批准後方可,2天以上交經理批准後方可,否則做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曠工二次則自動除名;

3、全體員工務必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務必過早、更衣完畢,早班人員8:00準時上班,中班人員14:00時上班,違者作遲到處理;午飯時光除特殊狀況嚴禁喝酒,輪流吃飯時應在指定地點進行,違者罰款10元;

4、員工每一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狀況必須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就應及時反映並及時解決;

5、上班時光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上網、玩遊戲、聽歌等,違者罰款10元,超過三次者予以開除;

6、遵守衞生制度,早班上班前應做好店堂及衞生間的清潔衞生。經理負責作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工作,如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店長罰款10元,櫃長務必督促當班員工做好每一天清潔衞生工作;

7、當班員工務必每一天檢查自我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狀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如果發現當班員工庫存有貨,不及時補充,對已銷售完的普藥不造計劃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庫存有但説沒有的狀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櫃必須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櫃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櫃枱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8、每一天由店長擬定進貨計劃,交經理核實後統一進貨;

9、貨架上的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務必透過藥店經理核實批准後,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對於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儘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藥店與工作人員各賠償一半;

11、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麼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5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12、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理解產品促銷,一經發現予以開除;

13、促銷禮品一律交收銀台統一存放,並如實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用,違者罰款10元;

14、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狀況後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賣的藥品,小票核實認可後務必及時解決),不得相推託,否則每人罰款20元;

15、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後給予50到100元獎勵。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如嚴重違反制度予以辭退處理。

藥房規章制度 篇10

1、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

2、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3、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繫更正後再調配。

4、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5、散劑及膠囊的重量差異限度及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6、內含毒藥、限劇藥及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藥。鑽的規定辦理。

7、配方時務必使用貼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籤模糊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鑑定合格後方可調配。

8、中藥方劑需行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9、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調劑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時處方配好應經另一人核對,成由發藥人核對,對劑型、色、嗅味等遇行檢查,在可能狀況下,做快速分析。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10、投藥瓶的容量要準確,瓶及瓶塞要乾淨,包裝要結實、清潔、美觀。

11、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籤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12、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13、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餘按先後次序配發。

14、調劑室內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務必細心核對。

15、調劑台及儲瓶等應持續清潔,並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放回原處。

16、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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