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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規章制度十篇

統計規章制度十篇

統計規章制度 篇1

一、旅遊安全管理概述

統計規章制度十篇

我國曆來十分重視旅遊安全工作。國家旅遊局、公安部曾於xx年6月14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安全保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採取有力措施,保障來華旅遊者的安全。xx年10月,國家旅遊局召開了全國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座談會,要求所有旅遊安全工作人員齊心協力、忠於職守,認真抓好旅遊安全工作,為重振我國的旅遊業做出貢獻。1990年2月20日,在總結多年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發佈了《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並於1994年1月23日頒佈了《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使我國的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初步納入了規範化和制度化的軌道,使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二、旅遊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是由國家旅遊局局長簽署、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令”的形式發佈的法規,它普遍適用於全國的旅遊安全管理工作。

該《辦法》分5章17條,對旅遊安全工作的方針、原則、安全管理、事故處理、獎罰等作了明確規定。

1.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

根據《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了切實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旅遊安全管理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所謂“安全第一”,就是説,在旅遊活動中,無論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還是旅遊經營單位或旅遊從業人員,都必須自始至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絲毫不得有懈怠的思想。旅遊活動中,安全第一的方針,是對以往實踐的總結與認識。對旅遊業來説,安全問題,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不僅影響到旅遊業的形象和信譽,也關係到旅遊業的生存和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的`發展,也就沒有對外開放、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2.旅遊安全管理機關

做好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指導,分級管理,以基層為主的原則。”為了在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中貫徹這一原則,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旅遊安全管理機構,使這一工作有專門的機構負責。

根據《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旅遊安全管理機構負有下列職責。

(1)指導、督促、檢查本地區旅遊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本辦法及國家制定的涉及旅遊安全的各項法規的情況;

(2)組織、實施旅遊安全教育和宣傳;

(3)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事業單位進行開業前的安全設施檢查驗收工作;

(4)督促、檢查旅遊企、事業單位落實有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保險制度;

(5)受理旅遊者有關安全問題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6)建立和健全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7)參與涉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處理。

3.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

旅遊安全事故是指在旅遊過程中,涉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

旅遊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4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至10萬(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或旅遊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至100萬(含1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根據《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應當按下列程序處理:

(1)陪同人員應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歸口管理部門;

(2)會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嚴格保護現場;

(3)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搶救、偵查;

(4)有關單位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

(5)對特別重大事故,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xx年3月29日國務院發佈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者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對於特別重大事故的處理,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進行。首先,要做好特大事故的現場保護和報告工作。即: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2)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以上各部門。

如果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者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按照《規定》的規定,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其次,特大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得知發生特大事故後,應當立即源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收集證據的工作。

對於特大事故現場的勘查工作,由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

第三,要做好特大事故的調查工作。根據《規定》,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特大事故的調查工作。此外,對於某些特大事故,國務院認為應當由國務院調查,則可以決定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

特大事故調查組具有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採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外國旅遊者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對於涉及外國旅遊者傷亡的事故,應當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立即通過外事管理部門通知有關國家駐華使、領館和組團單位;

(2)為前來了解、處理事故的外國使、領館人員和組團單位及傷亡者家屬提供方便;

(3)與有關部門協調,為國際急救組織前來參與對在國外投保的旅遊者(團)的傷亡處理提供方便;

(4)對在華死亡的外國旅遊者嚴格按照外交部《外國人在華死亡後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外國人在華死亡之後的處理程序》的主要內容為:

(1)死亡分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因年邁或其他疾病而自然死亡的,為正常死亡;因意外突發事故死亡的,為非正常死亡。

(2)通知外國使、領館及死者家屬。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或雙邊領事條約的規定以及國際慣例,外國人在華死亡後應儘速通知死者家屬及其所屬國家駐華使、領館。

(3)屍體解剖。

正常死亡者或死因明確的非正常死亡者,一般不需作屍體解剖。若死者家屬或其所屬駐華使、領館要求解剖,我方可同意,但必須有死者家屬或使、領館有關官員簽字的書面請求。

非正常死亡者,為查明死因,需要進行解剖時由公安、司法機關按其有關規定辦。

(4)出具證明。

正常死亡,由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出具“死亡鑑定書”。

(5)對屍體的處理。

對在華死亡的外國人屍體的處理,可在當地火化,亦可將屍體運回其國內。但究竟如何處理,龐尊重死者家屬或所屬使、領館的意願。

(6)骨灰和屍體運輸出境。

屍體、棺樞出境須具備以下證明:⑦由醫院或法醫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死亡鑑定書,在特殊情況下,亦可由有關涉外公證處出具死亡公證書代替上述證明書;②由醫院出具的防腐證明書;③由防疫部門檢疫後出具的棺樞出境許可證明書。

(7)死者遺物的清點和處理。

(8)寫出《死亡善後處理情況報告》。

5.對外國旅遊者的賠償問題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對於外國旅遊者的踏償,按照國家有關保險規定妥善處理。”

國家有關保險規定主要是指:《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定》、《飛機保險條款》、《航空公司承運貨物責任保險條款》、《飛機戰爭、劫持保險條款》、《銀行和旅客責任保險條款》等等。這些保險規定的內容,由於本書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贅述。

統計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求,進一步加強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不斷規範企業管理工作,加強建築業統計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保證統計資料的權威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為公司管理和發展服務。

第三條、公司必須依照《統計法》和公司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如實提供建築業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統計數據。

第四條、公司應在下列方面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一)公司應支持統計部門、統計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工作任務,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信息;

(二)切實保證統計工作所必需的人員、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

(三)為建築業統計人員的培訓、學習提供支持。

第五條、公司統計科負責建築業統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統計機構與統計人員

第六條、公司應設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

第七條、統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協調公司的建築業統計工作,完成公司建築業統計調查任務,蒐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

(二)對公司的建築業實施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

(三)管理公司的建築業統計調查表,建立健全建築業統計台帳制度。

第八條、建築業統計工作實行統計負責人負責制。公司應指定公司的建築業統計負責人,建築業統計負責人對建築業統計工作質量負總責。

第九條、建築業統計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一般不應隨意調離建築業統計崗位或脱離建築業統計工作。統計人員調整、調動或離職必須由能夠擔當規定職責的人員接管,並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條、建築業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統計制度;刻苦鑽研統計業務,掌握統計工作技能,熟悉各項統計指標的含義和核算方法,按照規範的程序報送統計資料。

第三章:原始記錄、統計台帳和統計報表

第十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與建築業活動相適應、滿足建築業統計核算的各類原始記錄,建立健全統計台帳,做好建築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始記載。

第十二、條認真執行建築業統計報表制度。

第十三、條原始記錄、內部報表和統計台帳的記載必須真實、完整、連續、準確,字跡要清晰端正,簽字手續必須齊全。原始記錄、內部報表、統計台帳要逐步向電子文檔過渡。

第四章:建築業統計資料的管理和上報

第十四條、公司必須按時上報建築業統計報表和統計數字、資料,所提供的統計資料,須經公司經理、統計負責人簽署蓋章後上報。

第十五條、建築業統計報表資料必須真實可靠,相同指標的口徑範圍及核算結果必須一致。

第十六條、建築業統計人員對公司統計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章:統計分析

第十七條、在上報統計報表的同時,必須隨同上報統計分析。統計分析要求依據準確,方法得當,分析透徹,並有預見性、前瞻性的結論和建議。

第十八條、統計分析要緊扣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結合企業經營進展和發展前景進行測算、對比、論證,符合企業現狀。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項目部。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公司統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統計規章制度 篇3

一、藥店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工作,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藥店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和考核管理。店長具體負責藥店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幾點:

二、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協議規定,履行好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做到:

1、規定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卡,嚴禁冒名配藥,發現偽造或冒用掛失卡的應立即扣留,並通知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2、藥店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儘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

3、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處方配售,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

5、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資金,不得超範圍刷卡,不得為持卡人員兑換現金。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6、規範店員電腦操作,維護好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7、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廣告宣傳;不以現金、禮券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三、處罰:

1、丟失原始憑證:出貨小票、退貨單等(店長罰款100元,當班營業員50元)

2、超範圍刷卡的,一旦發現立即重處(第一次:店長罰款500元,營業員300元,收營員20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予以開除)

3、刷卡區與非刷卡區商品未分開擺放,或標示不清不正確的(店長罰款100元、營業員50元)

4、發現違規為顧客刷卡提取現金的,立即開除,情節嚴重的移送相關部門。

統計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統計工作,根據《統計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統計工作是學院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領導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各部門應予以高度重視。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教育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

第三條

學院統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制度。

1、學院辦公室是學院統計工作的`管理部門。院級各類統計資料由學院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上報;上級單位下發至學院有關職能部門的條線上的報表,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填報,經分管院領導審核後上報。

2、學院各部門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統計員,各專、兼職統計員必須按時、如實地提供統計資料。

3、各部門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本部門統計工作,檢查、督促並協助完成本部門統計任務。

第四條

各有關人員必須加強自身學習,增強法律意識,依法完成統計任務。

1、各專、兼職統計員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各類統計資料及數據,並不得偽造、篡改;部門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統計資料及編造虛假數據,不得強令、授意專、兼職統計員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不得對拒絕、抵制篡改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專、兼職統計員進行打擊報復。

上述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凡學院辦公室收集的院級統計資料,各部門專、兼職統計員在填報時須簽字,經部門負責人審閲、籤核、蓋章後報學院辦公室。學院辦公室負責院級統計資料的綜合、上報工作。學院辦公室有關人員在統計彙總材料上簽字後交院長或分管副院長籤批後方可報出。

3、凡屬保密的各類統計資料,有關人員應按國家保密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門上報的統計資料應做好保管、歸檔工作。

第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統計規章制度 篇5

1、在醫教管理處領導下工作。

2、統計室有專人負責收集、登記、核實和積累醫院各項活動的原始資料數據,並由專人負責彙總、填報,做到原始資料來源落實,有據可查。

3、有價值的卡片、記錄等資料,要歸檔長期保存。

4、認真、反覆核對統計中的每個數字,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5、認真填寫各種統計報表,做到填寫完整、準確、及時、字跡清楚。

6、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對統計指標進行的分析,寫出各種統計分析報告。

7、根據規定按時上報各種統計報表。

8、提供本院領導管理需要和各項科研所需的各種統計資料。

9、督促各科室做好醫療登記、統計工作。

10、做好統計資料的保密工作。

1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統計規章制度 篇6

1、企業節能管理部門(辦公室或科室)全面負責企業的節電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節電的法律法規,加強節電管理,積極採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減少企業生產各個環節中電力消費的損失和浪費,更有效、合理地利用電力資源。

2、企業電力供應部門(變電所、站)與企業各分廠、車間的電氣運行主管負責人,負責企業電力設備、耗電設備及元器件的節電經濟運行的日常巡查、監督、檢查工作。

3、企業在進行新廠建設,擴建或工程改造時,工程技術主管部門,應嚴格把關,對工程可行性報告的節能篇和工程節能評估報告書應嚴格審查,確保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律法規要求,把不合理利用電力和浪費電力的問題控堵在消耗源頭。

4、企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管理工程設計時,嚴格掌握,設計必須採用節電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正確進行企業電力負荷計算,堵絕供配電設備大馬拉小車現象。工程施工,調試結束時,所有節電措施的設備要同時投入運行。

5、企業設備採購部門在採購關健性電氣設備或元器件時,除按設計要求之外,還需得到節能主管部門的共同論證,確保採購具有節能標識的電氣設備或元器件。

6、企業生產計劃部門應加強用電負荷管理,合理安排生產工藝、生產班次,做到計劃生產、平衡調度,合理調整企業用電設備的工作狀態,合理分配與平衡負荷。並嚴格控制非生產用電。

7、企業節能主管部門每年都要開展企業電平衡測試,摸清企業節電潛力和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降低電耗,減少損失,提高電能利用率。

8、企業推進電耗目標管理,節能主管部門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各種產品的電耗定額指標,並實施單耗考核,電耗定額指標考核落實到車間、工段、班組。

9、企業教育部門負責分別對電力設備運行人員和生產工藝操作人員進行節電經濟運行專業知識與節電操作規程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發證上崗。

10、變電所(站)運行人員必須經常關注力率補償裝置的工作情況,確保企業電力系統的功率因數在0.9以上,力爭接近0.95,電氣專業主管工程師應研究企業大型電動機的無功就地補償問題,對具有較大沖擊性負荷的情況下,研究無功動態補償的問題,以使企業電力系統功率因數補償處於最佳狀態。

11、變電所(站)的運行人員和車間電氣維修人員對全廠供電線路應經常進行巡迴檢查,及時發現不合理的供電線路,上報有關主管部門適時進行改造,以保證供電線路的電力損耗降至最低。

12、車間生產操作人員對所有動力設備應儘可能減少空載操作。

13、嚴格企業照明用電管理,節約照明用電,車間照明採用大功率節能燈淘汰白熾燈、汞燈,替代鈉燈,公共區域照明安裝自動控制開關,車間和辦公室照明儘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滿足的前題下,減少用燈數量,隨手關燈,杜絕白晝燈、長明燈。建立照明節電時間表,定時開關,夏天、冬天分別規定開停時間。

統計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做水利局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增強水利局工作人員節能意識,加強能源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電等各種資源,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結合本局實行情況,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本規定適用本局水、電等能源資源消耗的管理。

1、xx縣水利局(節能領導小組)領導負責節能減排工作指導,檢查和督導工作,為節能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

2、節能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節能減排,控制措施,組織內部檢查與考核工作。

3、xx縣水利局(節能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能源資源統計、分析、公示、及上報工作。

4、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按時準確上報能源消耗統計數據。

(一)節約用電

1.工作人員在辦公時間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減少照明設備的使用。離開辦公室時,要隨手關燈,切斷辦公室設備電源,堅決杜絕“長明燈”現象。

2.減少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的待機能耗。不使用時,要及時關機,或設置為自動進入低能耗的休眠狀態。

3.禁止使用移動式取暖設備、電爐等高功率電器。

4.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優先推廣和使用高效節能燈,並安裝聲控開關,杜絕“長明燈”。

5.合理設置空調温度。辦公室、會議室等辦公區域夏季的空調設置温度不得低於攝氏26度,冬季空調設置温度不得高於攝氏26度。使用空調時,必須關閉門窗,禁止開窗使用空調和下班不關空調。

(二)節約用水

1.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下班後要及時關好閥門,防止跑、冒、滴、漏,杜絕長流水現象。

2.嚴禁使用高壓自來水沖洗車輛。

(三)節約用車

1.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嚴禁用公車辦私事,在集中活動時儘量合乘公務用車。

2.加強車輛調派合理性、科學性。當多位領導同到一處或一地開會或工作,能合併用車的儘量合用車。

3.提倡集體公務活動集中乘車,非緊急公務外出儘量乘坐公交車,在辦公區附近的公務活動,提倡步行或騎自行車往返。

4.嚴格執行車輛燃油管理辦法,建立公務用車油耗台賬制度,定期統計單車行駛里程和耗油量狀況,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提倡低能耗行駛,單車油耗控制在核定標準內。

5.加強公車燃油管理,努力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車加油制度,降低燃油消耗。實行車輛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定點保險。

(四)節約辦公經費,控制會議

1.嚴格執行辦公用品登記制度,對辦公用品消耗進行跟蹤檢查,不斷完善節約措施。

2.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儘可能降低紙張的消耗,儘量在電腦中撰寫和修改文稿,減少重複打印次數,提倡雙面用紙,嚴格控制文件印刷數量,提高文稿校對、印製質量。重視對已使用過的紙張的再利用,做到廢紙回收。

3.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的油墨、墨粉用完後,重新灌裝使用。

4.辦公樓所有工作人員應自備水杯,儘量減少使用紙杯等一次性消耗用品,控制一次性簽字筆的使用

5.精簡會議。對必須召開的會議要主題鮮明、準備充分,儘量壓縮會議時間和規模,提高會議質量;對能合併召開的會議,儘量合併召開,不重形式,勤儉辦會。

6.減少發文。對必須印發的公文,在內容表達清楚的前提下儘量減少公文篇幅,並嚴格按照發文範圍印發文件,不多頭、重複發文。大力推行電子政務,使用網絡傳遞資料,少發或不發紙質公文。

統計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範公司數據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權限的員工

第二章備份制度和要求

2.1根據公司情景備份的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

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服務器數據等;

2.2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泄的數據進行加密,設置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除臨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夾,然後把相應的文件放到不一樣的文件夾中;

2.4網絡管理員將在服務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文件夾,並分配用户名和密碼(每人都有自我的用户名和密碼),員工在自我電腦上經過網絡,輸入自我用户名和密碼即可看到屬於自我的文件夾,打開此文件夾後把自我電腦內整理出的文件夾全部拷貝到此文件中,拷貝的週期是每週至少一次;

2.5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網絡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數據的日期,如發現一週以上未上傳數據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數據的將進行問責;網絡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盤、移動硬盤、光盤等;

2.7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數據的每日備份,備份數據的副本會保存到安全介質中;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信息部。如有未盡事宜,報請公司總經理後執行。

統計規章制度 篇9

1.統計資料是改進醫院工作,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的科學依據,各科室及有關人員應認真負責彙總和收集報表資料,按期分析、統計、上報。

2.各科室應做好各項工作的質量登記、統計,並按時上報。

3.統計人員對醫療質量的量化指標進行全面統計分析,月終、季終、年終分別做出統計分析報告,上報院領導或相關科室。

4.各種醫療登記、統計資料,應當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妥善保管,衞生統計報表應永久保存。

統計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節 總則

一、為加強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信息資源的運作成效,保證公司信息安全、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二、本信息管理制度中關於信息的定義:

1、行政信息:公司系統內部目的為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文件、傳真。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為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於日常行政管理。

2、市場信息:公司業務銷售的客户文件、來往傳真、電話、客户檔案;公司業務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投標書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文件、報告等。具體信息管理制度表現為客户溝通、文字記錄、資料收集分析、業務文件編寫等。歸屬於業務經營管理。

3、財務信息:財務信息是指以貨幣形式的數據資料為主,結合其他資料,用來表明企業資金運動的狀況及其特徵的經濟信息。

4、物流信息 :按信息產生和作用所涉及的不同功能領域分類,物流信息包括倉儲信息、運輸信息、加工信息、包裝信息、裝卸信息等。對於某個功能領域還可以進行進一步細化,例如,倉儲信息分成入庫信息、出庫信息、庫存信息、搬運信息等。

三、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以提高企業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務於企業總體的經營管理為宗旨。

四、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業效益”的方針,細緻到位,準確快速,在企業經營管理中降低信息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行政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行。

六、公司已NBS(ERP)系統為核心,各單獨開發系統為輔助,組成公司整個信息網絡。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機構的信息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 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六、按照行政信息的定義,行政信息主要產生、傳遞、應用於公司行政活動中。

七、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據公司下列規定進行:

1、文件收發規定;

2、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公司電子印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4、保密制度。

第三節 市場信息管理制度

八、依照市場信息的定義,市場信息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務經營管理中。

九、市場信息來源分類:業務(客户)信息、非業務市場信息。

1、業務(客户)信息:客户購買公司產品的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公司、客户之間業務溝通電話、傳真、文件、函件、電子郵件;客户公司公開的資料;市場人員收集的客户祕密資料;市場人員傳呈的報告、資料;針對客户的分析報告等。

2、非業務市場信息:網絡、報刊、雜誌和各種信息渠道收集的行業性文章、資料;競爭對手資料、文件、報告;公開的技術性資料;外圍媒體、機構傳送到公司的電子郵件、函件、資料;公司內部業務分析文件、報告;其他與市場業務經營和管理有關的資料。

十、營銷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以下業務信息工作:

1、負責集團網站的建設、維護、更新和對外信息發佈,並開展網絡商務系列工作。

2、負責業務(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傳呈銷售中心總監,建立、保管客户檔案並不斷維護;

3、協助各市場機構對業務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場機構將業務信息及時、準確呈報到集團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場機構業務信息形成客户分類檔案,並及時將重要的信息管理制度報告給上級;

4、監察、收集、整理競爭對手情報資料;收集、整理、分析行業性文章、資料;

5、負責直接業務情報、業務信息的整理。

6、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節 財務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財務管理信息化是一項系統化工程,財務會計部是實施財務信息化的主要部門,負責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十二、財務信息化管理中財務部需要完成的工作。

1、 財務部負責財務電算化信息系統的運行與管理;

2、 財務部進行電算化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協助各企業管理部操作人員建立賬務和報表系統,協助總賬增加或刪除會計科目及輔助核算選項;

十三、財務信息為公司核心機密信息,須嚴格按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節 物流信息管理制度

十四、按照物流信息的定義,行政信息主要產生、傳遞、應用於公司庫存管理活動中。

十五、物流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據公司下列規定進行:

1、 所有物資流動單據必須與實物一致;

2、 物資流動信息必須即時跟新,發生物資流動時馬上跟新物流信息;

3、 每次盤點結束需要變更庫存信息時,必須通過多方確認,明白物資差異原因之後才進行調整。

第六節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計算機安全管理和使用

1. 計算機設計和操作人員(特別是營業方面)要注意計算機的安全設計和有關數據的安全使用和保護工作,不可違章改動或增刪數據:

2. 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單位要切實注意網上數據的安全,信息處負責網上數據的安全和維護,各使用單位要做好數據的安全使用工作:對於網上的營業數據,營業與財務部門應定期進行各種賬目與銀行實際數據的校對,發現問題應及時與信息處或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人員聯繫

3. 各單位和有關部門計算機安全員應關注系統的工作是否正常,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檢查備份等工作,重要資料應提交總公司安全備份

4. 總公司各級機房工作人員和有關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黨和國家以及本企業的有關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公開計算機系統內的有關內容

5. 程序員與操作員在軟件的設計和使用上應嚴格分工,否則,出現問題應首先追究程序員的責任

6. 計算機網絡各種軟件和設備的設置,應注意建立完整的資料和定期安全改動其參數的制度,防止系統參數外泄和資源被破壞

7. 對利用計算機進行作案的犯罪行為,總公司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配合安全保衞部門應對其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十七、計算機網絡使用管理

1. 總公司信息處和計算機安全小組負責對全公司計算機網絡系統以及各單位、各部門上網的計算機和有關設備進行統一的管理、資料收集整理、保管以及安全監督

2. 任何單位、部門要上網的機器設備都應經過信息處領導的同意,並由信息處人員進行上網安裝和有關資料歸檔

3.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安全確認不得隨意改動系統,如需改動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信息處和計算機安全小組同意後方可按計劃進行修改

4. 客户對服務器端應用數據要求修改,應填寫“應用數據更改申請單”,經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同意後,由信息處人員根據該單內容進行修改

5. 對分給各部門上網的口令、密碼、應牢記並妥善保管,以免出錯影響正常工作

6. 網絡管理員受理用户申請修改的內容後,應作好修改記錄,記錄的內容應作備案

7. 嚴禁將來歷不明的程序和數據裝入系統,不得將各種遊戲軟件裝入機器,裝入系統的程序和數據都應事先進行病毒檢查,防止病毒侵入

8. 對外來的被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同意臨時運行的軟件,不得長期駐留硬盤,運行結束後作好備份應自行將其立即清除,釋放空間,信息處或安全工作小組定期對來歷不明的駐留程序進行消除

9. 信息處或安全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服務器和有關機器進行硬盤各種安全拷貝,定期進行病毒或其他安全檢查

10. 總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網站,網站日常維護和管理部門為總公司信息處。

11. 網站內容應根據各部門或單位的實際需要,提出要求,提供相關內容,經領導批准,按信息處要求進行處理。

12. 企業內部網與互聯網必須採取有效方法隔離,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通過企業網上互聯網。

13. 對企業內部需要上互聯網的單位或部門,應在信息處登記,徵得同意後方可在指定的.機器上上網,並注意防止使用過程中計算機病毒等的入侵。

14. 本司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在總公司信息處檔案室的電腦資料閲覽室上網,但應嚴格遵守上網資料查閲的各項制度。

15. 任何上網機器不得隨意增刪開機登錄口令,如確實有必要改變時,應徵得信息處的同意,並有資料備份。

16. 上網查閲有關資料應是為了工作需要的本公司內部職工,否則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上網;

17. 查閲資料的電腦一般按上班時間定時開放,若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開放時間,應經有關領導批准;

18. 上網資料查閲人員應遵守黨和國家各項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非本職工作所為,更不允許進行違法活動;

19. 資料查閲人員應愛護本室內的所有機器設備,資料查閲完畢應隨手關機,整理本人周圍的環境,帶好自己的物品離去。

20. 對個別不遵守以上規定的人員,本室工作人員有權勸其離去,對態度惡劣者可請公司安全保衞人員請其離去,並與該人員單位領導聯繫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極個別人員違法行為,公司安全保衞部門有權將其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21. 嚴禁隨意下載數據,特別應注意資料下載,應確保是否有病毒的存在,嚴禁帶毒軟件或介質在閲覽室傳播。

十八、計算機軟件、數據、文件管理

1. 計算機軟件指購置的系統軟件以及自行開發或購置的應用軟件(包括計算機程序,設計和使用資料以及有關數據等)

2. 總公司(暫除設計院和西辦)的所有軟件統一由總公司信息處保管原盤,複製拷貝盤供有關部門安裝,使用

3. 應用部門需要的計算機軟件應統一向信息處申請,信息處負責總公司各單位軟件的安裝,升級和維護

4. 各軟件正式使用前,程序員和操作員應對其有足夠的認識,重要軟件操作員應認真掌握並慎重使用

5. 應用軟件在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與信息處或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取得聯繫,不得隨意修改,程序在使用中有何修改要求,可填寫“應用程序修改要求申請單”,寫清楚問題和要求,交付信息處安排修改,修改時注意做好安全備份

6. 軟件修改手續:信息處人員對正式運行的軟件和“程序修改要求申請單”的內容進行確認,一般在試驗網上修改,調試及試運行,修改好經安全小組領導同意後方可上網安裝

7. 對集體或個人開發的應用軟件,信息處接受設計者的鑑定申請,負責組織總公司內部的技術評審工作(技術評審的原則:鼓勵技術開發、技術更新、技術進步、講究實用、講究技術資料完整,注重遵守各項保密制度)

8. 軟件的借用應辦理好登記手續,借用者應及時歸還,使用過程中應妥善保管,使用者使用不當搞壞的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賠償損失。

9. 各種介質(主要數據介質有磁盤、磁帶、數據光盤等)各單位、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隨意放置,各種廢棄數據和介質不允許未經銷燬處理隨便丟失。

10. 各單位計算機安全員有責任做好計算機介質管理並監督本單位做好介質管理工作。

11. 各單位不用或廢棄介質應統一集中銷燬,確認已無法使用介質可採用機械等方式銷燬,紙介質採用碎紙機銷燬,對介質理重要數據更新等操作,更新前一定要做好備份(一般為數據轉移)確保無誤後進行廢棄介質(數據)處理。

12. 重要磁介質應存放金屬屏蔽櫃內保存,防止介質內容破壞。

13. 對一般過期無用的廢棄數據系統管理員應及時進行數據整理,及時處理,騰出使用空間。

14. 計算機設備和重要數據介質應建立使用檔案,做好管理工作。

15. 系統管理員在必要時才能取出備份數據或介質,進行有關應急使用。

16. 異地數據管理統一由總公司信息處進行,各使用單位不得未經許可在網絡上隨意進行增刪改和複製、剪切等操作,對未授權隨意操作者,產生不良後果(導致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等)應追究操作者責任。

17. 對異地數據必須專人進行管理,專人負責使用管理,其它任何人不得未經許可隨意使用。

18. 重要數據應定期進行異地安全備份,以防止出現數據故障,影響工作。

19. 各單位計算機安全員應協助總公司對本單位計算機應用進行指導,宣傳有關安全制度和正常操作知識。

20. 總公司內部網未經信息處領導許可不得接入任何其它設備或與其它外部公共系統聯接。

十九、信息保密

1. 企業內部的全體員工應遵守國家各項的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規定,做好工作。

2. 企業內部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企業利益或個人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3. 計算機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從企業內部計算機網上通過非正常途徑將企業內部資料下載、取走,甚至非法提供他人使用。

4. 各部門計算機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隨意地將錄入資料隨意放置,應隨手將錄入後資料按規定放置好,計算機資料用完後需要在計算機上停留的則保留,一般臨時資料應及時清理。

5. 計算機系統安全員應定期檢查信息保密方面工作是否存在問題,及時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彙報處理。

總公司重要應用軟件各部門必須注意保密,任何個人未經計算機安全小組許可不得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我司有關的軟件、資料以及數據;

二十、信息安全培訓與計算機病毒及有害數據防治及報告

1. 總公司定期組織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人員進行計算機應用系統安全分析或技術交流活動。

2. 信息處與人事勞動保衞處配合,定期對有關計算機安全員進行技術業務培訓。

3. 不定期進行拉出去、請進來的方式與其它單位進行計算機安全交流活動,提高有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4. 計算機安全員必須參加年度技術業務知識培訓或繼續再教育學習。

5. 信息處應與勞人、職教部門配合,做好計劃和安排好培訓內容,定期對有關部門的程序員和操作員進行培訓。

6. 宣傳計算機病毒的危害性及可防治性,即既要重視它,看到病毒的危害嚴重,產生後果嚴重危脅着計算機應用系統。同時要正確按各項規定使用計算機,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則計算機病毒是可以避免的。

7. 網絡計算機病毒危害是重點注意的問題,特別是系統管理員和各級計算機安全員應從自身工作開始,做好防止病毒入侵系統的工作。

8. 操作人員應對系統病毒的現象有所瞭解,對發現某些異常特徵應及時與計算機安全員聯繫,排除病毒存在的可能性,確保正常工作。

9. 注意以防為主,但對出現病毒的機器或系統應及時與計算機安全工作小組取得聯繫,注意今後使用過程的跟蹤,防止類似現象的發生。

10. 計算機安全員人手配置一套消病毒軟件,對使用過程中不能確定是否存在病毒的有關介質,應用前應先行消毒,確保萬無一失後才可正常使用。

11. 防毒軟件也應確保安全,可靠方可投入使用,並注意定期升級。

第七節 信息考核制度

1、 ERP關鍵用户管理制度(考核部分)

2、 系統實施及日常管理獎罰制度

3、 根據各部門在當年信息化推進工作中的實施程度與工作難度。對各績效人員進行考核。最高不高於全部考核佔比的5%,最低不低於3%。考核內容按各部門工作推進進度、工作完成及時率、數據信息準確率三項核心指標展開。由企業管理部設定具體指標指數。

第八節 其它

信息管理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脱離具體行政活動、業務活動而獨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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