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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十篇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十篇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1

為了保護研究所的,鼓勵研究人員多出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十篇

一、研究所的知識產權是指研究所科研人員在執行研究所的科研計劃或利用研究所名義或主要利用研究所的物質條件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等。離休、退休、停薪留職、辭職或調離的職工在離開研究所兩年內完成的與在研究所期間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二、本規定所稱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工程設計、設計圖紙、地圖及説明,科研人員在職期間完成的論文、專著和科技成果等。在職人員為完成研究所的工作產生的上述知識產權,作者只享有署名權,其他權力由法人(中國氣象局沙漠氣象研究所)享有。未經研究所同意,作者不得許可他人使用。

三、一項科研工作完成後,科研人員應及時將科研工作原始材料和數據準確、完整地以書面形式交研究所科研計劃室備案。科研計劃室審查後,須申請專利的項目應及時辦理專利申請手續,然後再發表論文或進行成果鑑定。對研究所的技術祕密要予以保護,凡由研究所科研計劃產出的論文、專著等成果必須標註。科研成果須交計劃室的材料還包括:全部實驗報告、文字及數據手稿等原始技術材料,作總結、論文、專著等,納入研究所科技檔案歸檔統一管理,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閲制度。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鼓勵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髮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發揮高等學校的智力優勢,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依據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高等學校所屬教學科研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屬單位”)。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

(一)專利權、商標權;

(二)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三)著作權及其鄰接權;

(四)高等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

(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識產權。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四條 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增強高等學校知識產 權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四)積極促進和規範管理高等學校科學技術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開發、使用、轉讓和科技產業的發展。

第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負責對全國或本行政區域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進行領導和宏觀管理,全面規劃、推動、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 各高等學校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是:

(一)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規劃和保護規定;

(二)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完善本校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本校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三)組織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培訓,開展知識產權課程教學和研究工作;

(四)組織開展本校知識產權的鑑定、申請、登記、註冊、評估和管理工作;

(五)組織簽訂、審核本校知識產權的開發、使用和轉讓合同;

(六)協調解決本校內部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和糾紛;

(七)對在科技開發、技術轉移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人員予以獎勵;

(八)組織開展本校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其他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三章 知識產權歸屬

第七條 高等學校對以下標識依法享有專用權:

(一)以高等學校名義申請註冊的商標;

(二)校標;

(三)高等學校的其他服務性標記。

第八條 執行本校及其所屬單位任務,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其他技術成果,是高等學校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高等學校。專利權被依法授予後由高等學校持有。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由高等學校享有。

第九條 由高等學校主持、代表高等學校意志創作、並由高等學校承擔責任的作品為高等學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權由高等學校享有。 為完成高等學校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第十條規定情況外,著作權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學校在其業務範圍內對職務作品享有優先使用權。作品完成二年內,未經高等學校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高等學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第十條 主要利用高等學校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高等學校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高等學校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高等學校享有。

第十一條 在執行高等學校科研等工作任務過程中所形成的信息、資料、程序等技術祕密屬於高等學校所有。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派遣出國訪問、進修、留學及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人員,對其在校已進行的研究,而在國外可能完成的發明創造、獲得的知識產權,應當與派遣的高等學校簽訂協議,確定其發明創造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十三條 在高等學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在校期間參與導師承擔的本校研究課題或者承擔學校安排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及其他技術成果,除另有協議外,應當歸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進入博士後流動站的人員,在進站前應就知識產權問題與流動站簽定專門協議。

第十四條 高等學校的離休、退休、停薪留職、調離以及被辭退的人員,在離開高等學校一年內完成的與其原承擔的本職工作或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

第十五條 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以及職務作品的完成人依法享有在有關技術文件和作品上署名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第四章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建立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構。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可實行知識產權登記管理制度;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機構,歸口管理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暫未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機構的高等學校,應指定科研管理機構或其他機構擔負相關職責。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科研管理機構負責本校科研項目的立項、成果和檔案管理。 應用技術項目的課題組或課題研究人員,在申請立項之前應當進行專利文獻及其相關文獻的檢索。 課題組或課題研究人員在科研工作過程中,應當做好技術資料的記錄和保管工作。科研項囤完成後,課題負責人應當將全部實驗報告、實驗記錄、圖紙、聲像、手稿等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後交本校科研管理機構歸檔。

第十八條 在科研活動中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或者形成的職務技術成果,課題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校科研管理機構葉口識產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專利的建議,並提交相關資料。 高等學校的科研管理機構應當對課題負責人的建議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對需要申請專利的應當及時辦理專利申請,對不宜申請專利的技術祕密要採取措施予以保護。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應當規範和加強有關知識產權合同的簽訂、審核和管理工作。 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與國內外單位或者個人合作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使用,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相應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高等學校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對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簽訂的知識產權合同進行審核和管理。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所屬單位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使用前,應當經學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審查,並報學校批准。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凡申請非職務專利,登記非職務計算機軟件的,以及進行非職務專利、非職務技術成果以及非職務作品轉讓和許可的,應當向本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申報,接受審核。對於符合非職務條件的,學校應出具相應證明。

第二十二條 高等學校要加強科技保密管理。高等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在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過程中,對屬於本校保密的信息和技術,要按照國家和本校的有關規定嚴格保密。 高等學校對在國內外科技展覽會參展的項目應當加強審核和管理、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高等學校應當重視開展知識產權的資產評估工作,加強對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的組織和管理。 高等學校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許可使用、作價投資入股或者作為對校辦科技產業的投入,應當對知識產權進行資產評估。

第二十四條 高等學校可根據情況逐步實行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與有關教職員工和學生簽訂保護本校知識產權的保證書,明確保護本校知識產權的義務。

第五章 獎酬與扶持

第二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依法保護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高等學校法人作品及職務作品的研究、創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對在知識產權的產生、發展,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將其知識產權或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應當從轉讓或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20%的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及其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為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對經學校許可,由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進行產業化的,可以從轉化收入中提取不低於30%的比例給予獎酬。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獨立研究開發或者與其他單位合作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成功投產後,高等學校應當連續三至五年從實施該項科技成果所取得的收入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對完成該項科技成果及其產業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酬。 採用股份制形式的高等學校科技企業,或者主要以技術向其他股份制企業投資入股的高等學校,可以將在科技成果的研究開發、產業化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有關人員的報酬或者獎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折算為相應的股份份額或者出資比例。該持股人依據其所持股份份額或出資比例分享收益。

第二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高等學校應撥出專款或從技術實施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於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有關費用。對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高等學校應給予獎勵,並作為工作業績和職稱評聘的重要參考。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剽竊、竊取、篡改、非法佔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識產權的,高等學校有處理權的,應責令其改正,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對無處理權的,應提請並協助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在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創作以及成果的申報、評審、鑑定、產業化活動中,採取欺騙手段,獲得優惠待遇或者獎勵的,高等學校應當責令改正,退還非法所得,取消其獲得的優惠待遇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校的技術祕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許可使用高等學校的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高等學校法人作品或者職務作品的,或造成高等學校資產流失和損失的,由高等學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 侵犯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識產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強公司核心競爭力。鼓勵發明創造,提高員工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並保障公司的職務發明成果及時申報專利,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專利發明人獎勵的實用範圍、申報流程、獎勵標準和支付方式;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職工的職務發明創造。

3術語和定義

本辦法所指的職務發明:指員工執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務、利用公司名義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發明創造。具體包括:

3.1員工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3.2員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中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3.3主要利用公司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4員工離職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本公司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其個人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本公司。

3.5員工離開公司時,不得將本公司專利技術資料帶離,並且在一年內不得將應屬於本公司申請的發明創造申請個人專利。

3.6員工在業餘時間內,在沒有利用本公司物質技術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的前提下,並且與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無關的發明創造,則視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4職責和權限

4.1綜合辦為公司知識產權的管理部門。

4.2綜合辦負責與公司合作的代理機構接洽,包括:知識產權的查詢、申請、合同簽訂、費用繳費、跟進及維護、知識產權糾紛和訴訟等事宜。

5 工作流程

5.1員工提出專利申請,編寫專利的詳細內容,通過部門內部審核後,由所在部門將專利技術交底書提交綜合辦,由綜合辦聯絡代理機構進行專利查新、撰寫及申請。

5.2 專利數量要求:廢氣處理組、污水處理組、智能控制中心,每年必須每人提交一個專利,按人員比例,要求審核通過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個數不少於部門人數的50%,要求發明專利提交審核個數不少於部門人數的30%。該項任務作為部門的硬性工作指標,未完成的部門取消部門及個人的一切年終評先評優。

5.3獎勵標準

5.3.1外觀專利

外觀專利授權,發明人按照500元/項進行獎勵。

5.3.2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授權,發明人按照800元/項進行獎勵。

5.3.3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授權,發明人按照20__元/項進行獎勵。

5.3.4若發明人離職,則無需對發明人進行發明授權獎勵。

5.4獎勵發放

5.4.1如一項專利涉及多名發明人的,應依據各人對該發明創造的貢獻大小來確定獎金分配方案,對該項發明創造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申請專利過程中承擔技術交底書的主要撰寫任務的人員,應從優給予獎勵。分配原則由申請部門負責把關。

5.4.2專利申請獎金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辦部彙總統計申報結果,經與申請部門確認獎金分配額度後,經總經理審批後發放獎金。

5.5對技術上產生重大突破的職務發明專利,經公司領導討論認定後,上述獎勵額度可提高到2倍。

5.6上述專利申請獎勵是依據公司目前的專利現狀而制定的,必要時獎酬額度可以根據公司專利情況的總體變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6附則

6.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6.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4

一、當前我國企業面臨的知識產權發展形勢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在一個重要的機遇期。從國際形勢看,知識產權領域呈現新的發展態勢,對我國知識產權發展既是重大機遇,又是嚴峻挑戰。知識產權重要性不斷提升,國與國之間知識產權合作日益加強,由發達國家推動的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趨勢不斷髮展。知識產權保護成為發達國家在我國的重大利益關切點。我國企業在海外遭受知識產權侵權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識產權成為我國企業利用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的先決條件。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進入歷史最好的發展時期。隨着建設創新型國家宏偉目標的提出,我國進入了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的歷史時期,對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給新時期我國知識產權事業提供了十分廣闊的發展空間。知識產權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顯示度日益提升,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不僅是履行國際承諾的需要,更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綜觀我國知識產權國際國內形勢,我們既有快速發展之根基,又承擔着歷史性的艱鉅任務;既面臨着良好的機遇,也面臨着嚴峻挑戰。總的看來,機遇大於挑戰。我們要乘勢而上,大力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能力,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二、轉變觀念,切實重視和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自主創新的主體,更是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主體,必須切實重視和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業知識產權的發展可以大致分為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三個層面。在知識產權保護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並防禦可能遭遇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因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專利、商標的申請註冊以及防範和應對侵權訴訟。在這個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是比較消極被動的,知識產權的市場經濟特性沒有被髮揮出來,上升到知識產權運營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是為了創造更多的經濟利潤,因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更加註重專利抵押轉讓、商標許可使用等知識產權的市場化運營。在知識產權層面,企業的知識產權能力有了顯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識產權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成為企業經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擁有較多的自主知識產權,甚至形成專利技術標準,以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優勢,壟斷市場,獲得較高經濟利潤。

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知識產權的行政和司法保護。在當前我國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和法制意識尚待提高的情況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的需要,更是我國經濟社會自身發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們僅片面強調知識產權的保護,而弱化了知識產權的運營管理,則忽視了知識產權的市場特性和經濟意義,不利於培育和提高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運用能力,不利於推動知識產權在企業乃至地區、國家層面的實施。我們只有從運營管理的視角重視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意義,才能使企業認識到從事自主創新活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價值所在,才能激發企業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的積極性,切實提高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隨着經濟全球化的加速推進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隨着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發展的提出和實施,傳統的“重開發,輕管理”、“重保護,輕運營”的觀念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變“消極的防禦和保護”為“積極的管理和利用”已成為現代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課題。

三、以時代的視角構建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內涵

在現代企業中,知識產權工作涉及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以及保護等各個層面,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管理。美國學者費裏蒙特·E·卡斯特認為:“管理就是計劃、組織、控制等活動的過程。”因此,“管理”實際上就是管理者對管理對象加以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使其發展符合組織目標的活動和過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為規範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從法律、經濟和科技的角度,對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保護、運營而進行的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的活動。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

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要達到以下幾個主要目標:

1、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的過程中,通過宣傳、培訓、教育等方式來增強企業管理層和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從而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2、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大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技術開發的管理、專利的申請、商標品牌的宣傳和推廣。通過企業的自主研發以及品牌的推廣,可以促進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發展,從而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3、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防止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企業可以通過知識產權管理來規範企業及其員工的行為,防止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比如,商標在境外被搶注,企業的技術因為未申請專利而被他人無償使用,企業的商業祕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過知識產權管理,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但知識產權本身只有通過實際利用才能為企業帶來實際的收益。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運營,如用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行融資、投資,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轉讓等,都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

5、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只有通過及時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企業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時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不受侵犯,也避免重複研發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避免產生知識產權糾紛爭端。尤其是應對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攻勢。

(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

1、加強教育培訓,增強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意識。把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結合起來,開展有針對性、多層次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使企業領導、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確立知識產權意識,從而提高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高素質的複合型管理人員。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決策層的直接領導下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職能包括:負責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其實施;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申請註冊、管理和保護工作,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研究與制定;負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知識培訓、教育;負責建立企業內部專利文獻、科技信息等數據庫。同時,應任用高層次管理人員來進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結構多元化和人才知識複合化相結合,團隊內部有精通管理、技術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管理隊伍。

3、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使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指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職能劃分、職責規定、工作規程等所制定的系統化、規範化、科學化的制度規範。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專利管理制度、商標管理制度、著作權管理制度、技術祕密及商業祕密管理制度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制度;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獎懲制度等。

4、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投入,保證管理機構的有效運轉。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是企業的長期任務,需要企業從全體部門、所有員工自上而下、由裏到外的積極參與和支持,需要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擬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絕非是簡單成立一個部門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通常需要企業從人員、物質、資金等各方面進行長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達到成熟。此外,還可以積極爭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資金支持。

5、建立有效的企業知識產權考核機制和激勵機制。要結合知識產權的審核和評價機制,通過對知識產權方面的投入、知識產權的數量、質量及實施利用情況的審查和評定來核實員工的工作成果,明確員工的業績。同時,建立公平合理、有效運行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員工的績效具體化為員工願意接受的收益,對知識產權的發明人、設計人等自然人進行精神權利的獎勵和股權激勵,並對不能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業績合同目標的員工進行處罰,激勵員工為創造知識產權價值而努力。

6、善用外部資源,協同推進和提升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我國大部分企業都是中小企業,自身實力有限,因此,如何善用外部資源、外部力量來協同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提升企業自身知識產權管理水平,顯得十分必要。首先可以從政府有關部門獲得信息和幫助,比如各級知識產權行政部門。其次,可以找專業社團和行業協會,這些社團組織是公益性的。再次,可以找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比如專利代理機構,以及一些具有知識產權實務能力的律師所。最後,要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來改善我們的管理。比如建立企業內部專利文獻數據庫,應用信息管理軟件來幫助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事務等。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5

20xx年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出《印發廣東省知識產權綱要(20xx—20xx年)的通知》(粵府[20xx]88號),正式頒佈並實施《廣東省知識產權綱要(20xx—20xx年)》(以下簡稱《綱要》)。實施知識產權是廣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廣東的重要內容。

本課題於20xx年7月獲廣東省知識產權局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立項。經過調查和研究。在廣泛徵求河源市知識產權局、河源市科技局、河源市工商局、河源市版權局等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形成了該課題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學術建議稿——條文及説明》(以下簡稱《建議稿》)。專家組鑑定認為,建議稿以知識產權工作的創新及提升為主線,借鑑國內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將知識產權法律納入企業組織管理之中,以促進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和區域知識產權協調發展;政府主管部門可以結合參考文本.擬定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各類企業也可結合參考文本,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擬定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制度:建議稿對於指導和扶持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研究和運用.提高其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水平,有較強的指導作用。現就《建議稿》的幾個主要問題作出説明。

一、關於制定目的、調整範圍和適用範圍

知識產權被視為是企業的生命線.企業應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越來越多的企業已意識到建立運行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對於保護自身無形資產的重要意義。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將直接影響着科技產出和知識創新,從而影響企業乃至國家研發實力及核心競爭力。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防止無形資產的流失.激勵企業員工發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

對於企業來説.在經營過程中,其可能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以及法律賦予的其他知識產權。因此,《建議稿》根據現行知識產權法律規定.將上述知識產權納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調整範圍。

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課題組認為,它不僅適用於本企業(包括企業總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機構)的各級各類員工.還應適用於來本企業實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有關人員。因為上述人員均可能因為職務或工作原因接觸到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所以將其納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

二、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職責

為了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達到規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企業須成立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作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審查批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計劃;指導、檢查、監督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指導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等。

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非常設機構,有必要設立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處理日常知識產權事務。《建議稿》第五條對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性質、地位、組成人員以及機構職責作出了規定。

三、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構建

《建議稿》構建了企業知識產權評估、知識產權查新檢索、知識產權工作備案、知識產權成果歸屬認定、知識產權檔案管理、知識產權保密和承諾、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宣傳等制度。

(一)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是確保資產增殖保值的需要,是資產優化組合、規範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的必然要求。知識產權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必要對其進行評估。

(二)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

建立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是現代企業高度重視的知識產權的之一。通過知識產權查新檢索,不但可以獲取科技情報特別是核心技術情報,而且可以提供決策依據,降低創新風險,防止低水平重複,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是對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跟蹤、監督並予以保護的制度。通過備案,使企業的一切知識產權工作都納入企業的管理、監督和保護之中,做到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案可查。

(四)知識產權成果歸屬認定製度

規定知識產權成果歸屬的目的在於明確智力成果的權屬,劃清產權界限,減少糾紛。《建議稿》第九條主要依據現行《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將員工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分為個人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非職務的知識產權創作活動產生的智力成果,權屬歸個人;對於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企業給予創作者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署名權。

(五)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制度

企業對知識產權檔案進行集中管理,是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行政管理的工具之一。知識產權檔案記載了創作研究的過程和最終成果,也是繼續開展創作活動的條件。知識產權檔案能起到維護企業、個人合法權益等作用。

(六)知識產權保密和承諾制度

建立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可以減少因泄密而造成的損失。與企業的知識產權接觸的人員包括企業的內部人員和可能的企業外有關人員。因此.需要針對各種情形和各種人員採取相應的知識產權保密和承諾措施。

(七)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經濟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運用到合同。知識產品的產生、使用和處分過程比較複雜.尤其需要合同來進行規範。知識產權合同既可詳細地約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又能作為權利義務的證明。

(八)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原則性規定

企業之問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可以降低競爭風險。

(九)知識產權宣傳制度

為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培育知識產權文化觀念,企業應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

四、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關於專利管理

(1)專利申請管理。企業的各類發明創造,應遵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來確定專利申請權的歸屬。

(2)專利申請人的確定。委託研究項目和共同研究項目,專利申請人的`確定按合同約定執行。第一申請人是本企業的,專利申請工作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直接管理。

(3)專利申請審查程序。設置專利申請審查程序,可以確定其專利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避免日後糾紛,也有利於企業對員工的發明進行指導和管理。

(4)專利申請審查結果。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對企業員工的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後會產生不同結果。對符合專利申請條件的發明創造,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負責辦理專利申請手續;不適合申請專利的,應當向發明人説明理由。

(5)專利法律狀態調查。通過專利法律狀態調查,可以確定研究成果的可專利性:專利引進時的專利法律狀態調查,還可以確定引進的專利是否合法有效,增加談判籌碼。

(6)專利文獻檢索。專利文獻檢索是企業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的具體運用。通過專利文獻查新檢索,不僅可以獲取科技情報特別是核心技術情報,也提供了決策依據,降低創新風險,防止低水平重複。

(7)技術引進。技術引進是企業利用他人知識產權的重要途徑。通過技術引進,可以加強企業的競爭力,甚至推動經濟增長模式發生轉變。在技術引進中,為確保所引進技術的合法有效性。應在事前要求許可方提供專利項目清單,並進行相應的專利文獻檢索和法律狀態調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技術引進協議,要儘量避免限制自身發展、改進引進技術和有礙申請改進專利等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以便於企業在消化吸收引進技術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的專利技術。

(8)產品出口。出口產品時,應事先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以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9)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專利實施可使專利價值最大化,或者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技術改造而獲得新專利。許可貿易包括轉讓或受讓已申請專利的技術,許可或被許可專利技術及與專利(申請)相關的技術祕密(Know—how)。

(10)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合同。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合同是知識產權合同制度的具體體現,企業在進行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時,應與當事人簽訂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合同。

(11)專利轉讓合同。凡是準備申請專利的項目,應在取得專利申請號後再簽訂專利轉讓合同,不得在專利申請前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12)在職員工的保密義務。企業的知識產權無論是在研發階段還是在研發成功後,保密工作都異常重要,一旦泄密,就會使企業喪失競爭優勢。在職員工接觸到企業的知識產權,需要其承擔保密義務。

(13)非在職員工的保密義務。與企業的知識產權接觸的人不僅包括本企業的在職員工.也包括非在職員工,某些企業外的人員也需要承擔保密義務。

(14)知識產權保護義務。企業的任何機構和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侵權行為時.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處理侵權糾紛。

(二)關於商標管理

(1)商標管理工作的範圍。商標管理工作是涵蓋商標工作規劃、具體計劃、商標工作管理制度、商標註冊和商標專用權終止的全過程管理。其範圍包括商標事務諮詢、商標註冊、商標續展、商標糾紛調處、商標監督、商標專用權引進與轉讓等。

(2)新產品商標管理。開發新產品需使用新商標的,應於新產品投放市場前申請商標註冊,以獲得商標專用權。新產品出口也應調查產品出口所屬國家(地區)的商標法律狀況。

(3)商標續展。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前,如果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仍有市場前景,則應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續展手續。

(4)商標轉讓和受讓。轉讓企業註冊商標和受讓他人註冊商標,必須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報請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合同事宜。

(5)註冊商標保護。企業員工應注意保護本企業註冊商標專用權,發現存在仿冒、假冒和淡化等侵權行為時,應及時向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報告,以便調查處理。

(三)關於著作權管理

(1)《建議稿》第三十四條是關於著作權管理中所涉及的相關術語的解釋。

(2)《建議稿》第三十五條是關於企業及其員工取得職務或非職務軟件著作權的法律依據的規定。

(3)職務軟件著作權可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的規定進行自願登記。

(4)《建議稿》第三十七條是關於職務軟件著作權轉讓的規定。

(5)《建議稿》第三十八條是關於軟件著作權保護的規定

(四)反不正當競爭管理

競爭對手有損害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企業有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採取相應措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關於獎勵和法律責任

(一)署名權和獲得榮譽、獎勵的權利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並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

(二)發明人的權利

被授予專利權後,發明人或設計人有權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請求專利權持有企業發給獎金:專利技術實施後,發明人或設計人有權按照專利法及其它有關規定請求企業支付酬金或提成。

(三)知識產權泄密的法律責任

對於違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四)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企業相關工作人員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註冊、軟件著作權登記或未採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企業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6

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當中所存在的問題

隨着我國綜合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我國政府部門已經越發的重視企業的融資發展情況,在這種大環境下,企業的管理者正在積極努力的提升自身企業的融資能力。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而言,該種融資方式是諸多技術型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但是經調查研究顯示,現階段我國諸多企業在實際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過程當中,仍然有諸多風險管理問題存在於其中,這些風險管理問題的出現嚴重的制約了企業的融資發展進程。這些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風險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普遍偏低,無法準確有效地認知到風險管理對於企業融資水平提升的重要性,同時企業內部也無法建立起專項風險管理培訓部門,進而導致企業風險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提升。

其二,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不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准入門檻較低,無法充分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信息共享以及資源共享,進而導致諸多信息風險存在於融資工作當中。

其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政策不完善,諸多管理法當中的各項條例之間存在着較大矛盾,同時對於一些特殊的融資行為無法進行準確的定義,進而導致融資管理法的約束性較差。

二、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措施

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政策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法律規範是約束企業不法融資行為的關鍵,只有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企業才能夠合理合法的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降低融資風險出現的概率,進而維護經濟市場的穩定性。因此相關的政府部門必須要重視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為此首先相關的司法部門必須要準確有效地認知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法對於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性,並在這種意識的引導下積極努力的對現有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法進行修訂與完善,與此同時還要保證登記程序,登記機關,行業標準以及服務體系的統一性,以此來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支出。其次,相關的政府司法部門必須要重視審批管理的優化工作,結合各個地區的實際經濟狀況以及企業的融資需求,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貸前審批政策,貸中管理政策等。最後,相關的司法部門必須要對交易管理制度進行優化處理,健全相關的融資市場,並在此基礎上保證融資行為的規範性以及透明性,為投資方以及融資方的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保障,進而提升企業的融資成功率,降低融資風險問題出現的概率。

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

風險管理機制是保證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工作能夠有序進行下去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完善且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機制的支持下,企業才能夠有效地防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進而實現既定融資目標。因此,相關的企業風險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過程當中必須要重視風險管理機制的完善工作。為了能夠有效地健全風險管理機制相關的企業管理人員首先,必須要提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的准入門檻,對需要進行知識產權融資的企業進行綜合考察,避免不符合融資標準的企業混入其中,擾亂金融市場的穩定性,浪費社會資源。其次,相關的企業必須要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的優勢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平台,在建立風險管理信息平台的過程當中,政府部門與企業必須要建立起良好的溝通協作關係,共同努力搭建相關的信息平台,同時在信息平台當中要及時的更新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的政策信息,風險類型信息,風險預防信息,以此實現信息共享以及資源共享,進而保證相關的.風險管理機制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有效地防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進而保證企業能夠實現既定融資目標,推動企業的整體發展進程。

提升企業風險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從現實的角度來講,風險管理人員是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執行者,只有在高素質高水平的風險評估管理人員的支持下,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才能夠得到有效地防控,進而保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使企業實現既定融資目標。因此相關的企業領導者必須要重視企業內部風險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為此相關的企業領導者首先必須建立起專項培訓部門,並建立起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培訓制度,與此同時還要積極倡導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夠參與到培訓活動當中,以此來保證企業的培訓機制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其次,相關的企業領導者必須要結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需求明確培訓目標以及培訓內容,將培養出高素質高水平的風險管理人員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評估人員作為主要培訓目標,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內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類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措施及評估措施作為主要培訓內容,以此來保證培訓工作的全面性以及規範性。最後,必須要制定出完善的培訓計劃,對相關的風險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職前培訓以及在職培訓,在進行之前培訓的過程當中要重視受訓人員職業素養,道德素養,工作責任心的提升。在進行在職培訓的過程當中要重視受訓人員風險管理水平,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認知度的提升。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能夠得到有效地防控,進而使企業實現既定融資目標,推動企業的整體發展進程。綜上所述,相關的企業管理人員必須要將工作重心放到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的研究工作當中,結合具體的風險管理問題,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以此來保證企業能夠實現既定融資目標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7

構建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內容。它能使企業有效掌握信息資源,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企業的知識產權資源,實現知識產權收益的最大化。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職責,構築具有知識產權內涵的企業文化,是構建和完善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主要措施。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企業的創新能力決定一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有報告稱知識產權是21世紀經濟發展的“硬通貨”,將超越自然資源和資本等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生存與發展最重要的資產。據統計,目前全球跨國公司的總數已超過6萬個,產值約佔全球總產值的四分之一,貿易額佔國際貿易額的60%,技術貿易佔60%-70%。大批跨國公司掌握着多個產業的核心技術,處於國際貿易和全球產業分工體系中的上游,以專利和技術標準作為設置技術壁壘和壟斷市場的重要手段。面對如此嚴峻的國際市場競爭格局,我國企業要迎接來自世界各國的挑戰,從“製造大國”升格為“創造大國”,改變“有製造,無創造;有產權,無知識”的現狀,必須建立知識產權,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研究並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進行綜合管理的機制和相應制度的總稱,主要包括建立相應的.機構和制度對知識產權的申請、授權許可等一系列事務進行管理。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現狀

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我國企業在如何實施知識產權、構建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認識方面仍存在不足。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缺乏從高度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一些企業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僅限於開發項目管理、申請項目管理等方面,缺乏對企業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制定,導致企業處於一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狀態。其次,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企業一旦涉及到知識產權糾紛主要通過聘請律師來解決。最後,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方面的國際規則的瞭解,欠缺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造成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劣勢處境。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8

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自主創新、科研發展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壯大科研實力、儲備攻克高新技術難題等重要無形資產的有力方面。然而,目前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制度仍存在很多問題,這對企業師生髮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以及企業的科研發展構成不利因素。因此,如何規範和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及管理制度,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亦是目前企業應當關注的重要方面。

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現狀

近年來,與我國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正在逐步完善,然而從整體上看,我國知識產權制度仍不完善,民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還很不足,因為知識產權而產生的利益糾紛還比較多。眾多企業中都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也出台了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政策,在產學研合作中也表現出積極的態度,甚至有部分企業還設立了專項基金用於鼓勵師生的發明創造和文化創作,但總的來説,企業知識產權的質量和運用價值仍有待提高,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觀念有待轉變,在知識產權相應投入方面也有待於加大。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部分企業師生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方面很是淡薄,雖然會申報一些專利,但都是為了獎學金、畢業等,對真正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否有實用價值、如何實施運用漠不關心。有部分知識產權確實通過簽訂合同轉讓/許可給了企業,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着嚴重的無形資產流失風險,因為沒有完善的技術評價體系或者辦法,一些很好的發明創造低價“賣”給了受讓方,甚至有教師離職帶着自己的職務發明下海經商,無形中變公有資產為私有資產,這對企業來説是非常大的損失。

知識產權投入不足大部分企業在知識產權投入方面還很不足,並不是不想投入,實在是力不存心,尤其在西部一些地方院校,其一年科研經費總額還不及部署院校的零頭,尤其是與沿海城市的部署院校相比,自然環境也成為了影響企業知識產權和科研發展工作的障礙。財政撥款有計劃,因校因地而異的局面對一些西部地方院校的發展來説是十分不利的,企業領導層也會權衡在有限的財政預算裏到底該劃撥多少給科研創新發展,如果重科研,就會有所傾向地多劃撥一些,但是大部分的地方院校在這點上還是有所取捨的,尤其針對知識產權方面,因為一個企業的發展不單單是隻靠科研創新發展,教學的任務也很重要,缺乏了財力投入,自然而然在人力物力投入方面就不能有所保障。

知識產權轉化重視不夠知識產權的運用是其創新的核心,其中轉化運用更是其重要組成部分。有些教師願意將自己的成果申請了知識產權,然後再進行轉化運用,企業對轉化了的成果所簽訂的合同按照橫向項目來管理,然而並沒有出台針對專門從事成果轉化教師的職稱晉升政策,這對他們來説是打擊其積極性的一個重要原因,造成從學校層面到教師個人,對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方面的重視度不夠。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設想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教育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應當在入職或者入校的時候就進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系統培訓,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教育。企業也應該相應出台一些政策,使師生意識到知識產權工作是保障自己創新創作的有利武器,是避免不必要的利益糾紛和無形資產流失的最佳渠道。申請知識產權的本質是通過一種正規渠道將自己的發明創造保護起來,通過轉化為能夠實際運用的'技術,解決企業在生產中遇到的困難,進而促進經濟市場的繁榮發展。當然,這需要規範從申請到授權,和從過程管理到最終轉讓的整個流程。

加大知識產權創新管理投入企業應該意識到搞好知識產權工作是提升企業綜合實力的重要舉措之一,是推動科研創新發展的重要保障。從制定學校階段性發展思路時就應該把知識產權工作列到重要位置,搞好知識產權工作。要加強對相關專職人員的培養,以及對師生的業務培訓,加強相應鼓勵政策,可以設立專項獎勵基金,對一些實際運用好的發明創造給予鼓勵,加大知識產權創新管理投入。

轉變知識產權轉化傳統觀念從國家到地方政府,現在越來越重視科技成果的轉化,具體實施措施也多種多樣,因此必須完善企業相應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企業教師要改變傳統觀念,不能認為技術成果的轉化是學校的事,與自己毫不相干,學校也應該出台一些鼓勵政策,讓從事成果轉化的教師能夠有動力將自己的技術成果進行推廣,調動其積極性,例如教師非常關心的職稱晉升和獎勵等方面,應該意識到,知識產權的轉化並不是教師個人的行為,應該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引導。

總的來説,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與科研發展息息相關,如何處理好兩者的協同創新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來説尤為重要。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目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科研發展的制約,進而研究對策避免這種副作用的增長。在知識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企業作為知識的密集地,理所應當首當其衝,為知識產權與科研發展的協同創新有所作為,以適應新的環境變化和迎接新的知識經濟的挑戰。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9

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等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自20xx年6月與學合作共同組建“司研發中心”,該研發中心於20xx年被認定為“技術研究中心”,公司長期與企業建有科技合作關係,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

20xx年公司順利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20xx年5月通過了ISO14001及OHSAS18001職業健康認證,09年9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今20xx年6月榮獲壓力容器許可認證和江蘇省名牌產品認定。生產的電器生產廠家、科研院所及大型體育場館提供配套服務,件、為國內高壓互感器、開並批量出口到日本、德國等國外著名企業。

公司現有員工190人,大專以上科技人員58人,研發人員22名,其中6名是長期被我公司聘為研發顧問的教授。

多年以來,公司一直注重科技創新和自主知識產權積累,成立了知識產權辦公室,專、兼職工作人員共8人,負責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公司內部已基本形成了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為一體的知識工作體系,並建有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內容的規章制度。

一、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工作概況

1、設立了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公司確認總經理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命為知識產權主管,代表總經理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成立貫標工作領導小組。公司成立知識產權辦公室,作為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由知識產權工程師出任主任。公司同時成立知識產權信息小組和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小組,分別負責收集知識產權領域相關信息並及時與公司其他部門信息共享以及知識產權的風險預警工作,確保了公司總體知識產權環境的健康。

2、反覆宣傳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方針、目標、規劃

公司制定了“科技引領,持續創新,規範管理,效益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方針、5年目標,年度奮鬥目標以及知識產權規劃,並結合公司實際分解知識產權目標到各職能部門,使之與部門績效考核相掛鈎,通過反覆動員、宣傳、檢查、考核等多種方式,確保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3、發佈多項制度性文件,建立、完善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根據DB32/T1204-20xx《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公司先後制定發佈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手冊》、《知識產權規劃》、《專利管理辦法》、《知識產權獎懲制度》、《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等文件,並已向各部門發放。

4、加強了知識產權在生產活動中的吸收轉化

公司規定,科研人員要通過專利信息專利信息及時瞭解行業發展的最新動態,制定科研新產品開發目標;產品研發前必須進行專利檢索,從專利信息中及時瞭解和掌握國內外同類產品項目最新動態,不斷校正自己的開發思路,調整技術路線及方案,避免產品侵權和重複研發;新產品一旦研製成功,必須及時申請專利,與之相配套的相關技術也同時申請專利,以形成一個嚴密的'專利保護網,經知識產權辦公室審查後才能投放市場,並對科技研發人員有產出專利的考核指標建有一套激勵機制。公司的專利絕大部分進行了科技成果轉化,其中轉化的產品等產品獲得了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證。獲得國家級重點新產品證書,項目獲得市科技局獎勵。“均壓環”等系列產品於20xx年12月獲得“江蘇省名牌產品”認證。

5、加強科技合同的審核工作

科技合同的審查對於保護公司知識產權,防止知識產權流失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司規範和加強有關知識產權合同的簽訂、審核和管理工作。合同由專人負責把關,使用規範合同文本,對合同中成果歸屬、風險責任、保密、仲裁等重要條款推薦規範表達語句。合同在公司審批時,要求項目負責人在審批表上如實填寫簽約技術成果的法律狀況,並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6、組建知識產權聯盟

20xx年初,公司與兄弟企業公司進行了深度知識產權合作,共同組建知識產權聯盟。三家公司擬依託”的優勢,發揮集羣效應,在知識產權信息共享、權利共享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進一步拓寬了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的思路和空間,加速了公司發展的進程。

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以來,有效的推動了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促使公司知識產權的實施,也使得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走上有效、規範、靈活的道路。

公司的主導產品有四類,分別是:,縱觀近幾年的專利申請全部是圍繞這四個產品技術創新為主,工藝為輔,共申請專利81項,其中屏蔽罩申請相關專利20項,均壓環申請相關專利15項,容器組立申請相關專利28項,導電杆申請相關專利18項。技術創新申請專利53項,工藝申請專利28項。

隨着經濟全球一體化的發展,科技的不斷進步,同行業競爭日益激烈,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一個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之一,同時也是對外交流和招商引資的重要的軟環境之一。是專業製造的高新技術企業,對於知識和技術有強大的吸收、融合和開發能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發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江蘇省知識產權管理規範”相比,企業知識產權建設還存在着差距。

二、今後的工作要求

公司針對公司知識產權工作中的不足,主要制定以下方面的工作要求:

1、是大力支持和配合企業的知識產權部門,以進行包括充分的產品開發、專利申報調研以及授權產品市場侵權行為的取證、等工作。

2、是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及時申請專利。產品研發前必須進行專利檢索,從專利信息中及時瞭解和掌握國內外同類產品項目最新動態,不斷校正自己的開發思路,調整技術路線及方案,避免產品侵權和重複研發;新產品一旦研製成功,必須及時申請專利,與之相配套的相關技術也同時申請專利。從而享有市場的獨佔權

3、是積極實施專利技術,通過合作、洽談、購買等方式實施專利技術獲得他人的專利許可。同時多學習和了解專利訴訟的基本知識,以積極的態度應對或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篇10

內容提要:現階段,保險公司為爭取產品競爭的優勢地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斷研製、開發出新型的保險服務產品。因而,新設計的保險險種的條款和相關費率規章是屬於開發該險種的保險公司的智力勞動成果,凝聚了保險公司的物質投入和保險公司開發研究人員的智力投入,理應從市場的獨佔中得到回報。但是在現實中,新險種一旦面世,投入市場,不可避免面臨了被仿製的風險。一家公司的保險新產品很容易被他家公司所“盜用”,他家公司大量銷售相似保險條款的“新險種”,給開發該產品的保險公司帶來了嚴重損失,為研製新險種所投入的成本難以通過產品的獨家銷售得到彌補。如此現象損害了保險公司研製新險種的積極性,因此新險種的保護問題已經引起了各界的重視。本文也想就此問題進行討論,以供商榷。

一、適當利用知識產權法保護保險公司新險種

知識產權法是在17世紀以後出現的新的法律部門,隨着近現代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經濟、文化事業迅速發展,由智力成果而引出的一系列社會關係需要法律給以詳盡的規定,由此知識產權法才不斷地建立形成。知識產權是指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智力成果這種無形財產權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法對知識產權提供了法律保護,它有一系列專門法構成。一般而言,現在我們所認定的知識產權法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多部法律,由這些法律提供的知識產權的保護方法主要有專利保護、著作權及其鄰接權保護、商標保護、商業祕密保護和行政保護幾種方式。保險新險種的條款及費率規章是保險公司開發研製人員的智力勞動的成果,當然應受到知識產權法的保護。但由於保險新險種該項智力成果的特殊性質,它能受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極其有限的。我們只能在適當的保護方式下,利用知識產權法給新險種的開發公司提供較充分的保護。

二、新險種不是專利保護的保障對象

專利保護是國家專利主管部門,依據《專利法》授予發明創造人或合法申請人對某項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間內享有專利權的一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專利權是一種獨佔權或專有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一律不得利用該項專利技術。專利保護是對知識產權最為有效的一種保護方式。

我國現行的《專利法》規定了能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法》給予發明專利以20年的保護期,給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以10年的保護期。由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都只針對具有一定形狀和構造的有形產品,很明顯新險種不屬於他們所保護的對象。而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1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一般把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產品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於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在我國保護的均為工業領域的產品發明,保險新產品也不屬其保護對象。方法發明是人們為製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如製造方法、化學方法、生物方法等發明。在我國現有的《專利法》規定中,科學發現是不適用專利保護的,因而保險公司為設計新險種而對於風險發生規律的研究和歸納整理的統計表格等智力成果就不屬於專利保護範疇;另外,智力活動的規則及方法也是不給予專利保護的,因而自然規律、邏輯規則、統計方法、分類方法和商業方法在我國都得不到專利許可保護。而在保險新產品的設計開發過程中,依賴的無非是從諸多風險中歸納選擇出可保風險,並根據公司積累的損失經驗或進行的損失調查對損失概率作出準確的估計,從而以此確定承保風險和合理費率。這種新產品的技術方案體現的是計算方法、分類方法等智力活動的規則,發現的是自然規律。綜上所述,依據我國目前的專利法律,保險新險種及其設計方法是被排除在專利保護之外的'。

三、著作權難以對新險種提供知識產權保護

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我國《著作權法》給予單位作者以50年的著作權保護期。著作權法中所稱的作品具有特定的含義,它是指關於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創作成果。從表現形式上看,保險條款的確具備作品的兩個要素:獨創性與可複製性,然而,本文從著作權的特徵上進行分析,認為實際上很難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主要有三個特徵:

(一)著作權保護的對象並非是作品的思想內容,而只是表述該思想內容的具體形式。思想、事實、方法等都不是著作權保護的直接目的。因而保險條款即使獲得著作權的保護,能得到保護的也只是條款文字內容的形式,而非險種設計的方法以及險種的實質內涵,包括它的風險責任與承保方式。因而同行的競爭對手只需在文字的表達方式、條款格式或條款的某些具體內容上加以變動,也就避免了侵犯設計者著作權的問題,從而使著作權保護髮揮不了應有作用。

(二)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只須有獨創性,而非首創性。著作權不同於專利權給予先申請人、首創人以獨佔性權利,著作權只要求作品是獨立構思和創作的,而不問思想內容是否與已發表作品相同或類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因而新險種實質性的內容,如承保的風險範圍,保險責任,費率標準等的相同、類似並不侵犯開發新險種的保險公司的著作權。只要仿製新險種的保險公司的條款表現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開發公司的條款相同,即不是抄襲、剽竊他人作品,著作權就無法保護。

(三)從著作權的適用領域上分析,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學、藝術領域,現在的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保護的其他作品也只指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主要指服裝、傢俱設計圖紙、建築工程圖紙等)及其説明和計算機軟件。從現有的法規看,保險新險種的條款和費率規章也不十分吻合著作權保護的適用領域。

四、商標保護可以保障保險新險種的服務品牌

從對新險種的知識產權保護角度來分析,雖然專利權保護與著作權保護都無法提供給新險種以智力成果保護,但保險公司仍可儘量利用其他知識產權保護方案來保護自己的新險種,如可利用註冊商標來保護新險種的服務品牌。按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該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均適用於服務商標。服務商標指的是金融、運輸等服務業經營者將自己提供的服務項目與他人的服務項目相區別而使用的商標。因而保險公司就其所設計的新型保險品種可以註冊服務商標,並在保險單上標誌,以區別於其他公司的產品。服務商標一旦註冊,其他保險公司無法在其保險產品上使用。從而可以使保險公司充分利用本公司及該項新產品的商譽、口碑等無形資產,達到保障新險種知識產權的目的。在現代社會中,一個知名的服務商標往往藴涵着企業的形象、服務的質量,建立起顧客對其服務的信任程度,刺激其購買慾望。

五、商業祕密保護對新險種保護存在重要意義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把商業祕密定義為: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保險公司新險種設計中的風險統計數據分析資料及市場調查資料、設計方案、核保方法等技術信息正是需要獲得知識產權保護的商業祕密類內容。對於正在開發研製中的新險種而言,上述技術信息的保密對開發公司自然具有重要意義,是可以搶先推出新險種的關鍵。即使是已經面世的新險種,上述信息的保密也是其獨佔市場,保持技術優勢的關鍵,因而保險公司在開發和銷售新險種的過程中可充分利用商業祕密保護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例如,我國

六、行政保護是保證新險種市場獨佔性的核心方法

行政保護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其立法權限內通過指定法律規章,對產品的知識產權加以保護的制度。行政保護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行政部門對新產品提供特殊保護是保護新產品開發公司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是這種保護必須注意其負面影響,行政保護的保護期限過長,可能使企業對某種保險產品形成壟斷,雖有利於促進個別企業,尤其是大企業的發展,但對促進整個行業,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存在不利,可能對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也產生不利,也有可能抬高了保險新產品的價格,侵害消費者利益。故行政保護是保障新險種開發保險公司利益的一種核心方法,但行政機關在採取行政保護措施時也必須注意保險期限的合理性。在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現階段,由於我國已成功地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為履行開放我國金融保險市場的承諾,外資保險公司必將大量湧入我國保險市場,相比較弱小的國內保險公司,外資公司的開發保險新險種的技術優勢是明顯的。因此,考慮到保護民族保險企業的利益,是否設置新險種的保護期更應慎重考慮,以保證我國民族保險企業的發展壯大。

綜上所述,從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體系分析來看,保險公司的新產品——新險種能得到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是有限的,但對保險公司而言,開發新險種投入的勞力與財力使新險種也成為人類智力成果的一個組成部分,為促進保險產品創新,保證保險業有持續長久的發展動力,法律的制定者應從一定的角度考慮給予適當的保護,合理地利用法律手段實現保險市場管理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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