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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產權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產權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產權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第一條 為保護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包括子(分)公司、部門以及其他分支機構,下同)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發明創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知識產權的保護時效及界定等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

(二)商標權: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擁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三)著作權:主要利用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為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四)商業祕密(含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擁有的經營管理、科研、工程、設計、市場、服務信息等。

(五)其他單位委託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承擔的科研任務並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

(六)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引進的專利、商標、著作、計算機軟件等知識產權。

(七)《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商號、域名、網絡地址專用權等。

第三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級領導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公司及所屬單位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員工(含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本公司成立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各產業主要負責人等組成,總經理為領導小組組長。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是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

(二)審查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

(三)指導、檢查、監督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四)規劃處理與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

(五)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領導、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六條 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是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的下設機構,歸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負責處理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草擬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

(三)審查公司及所屬單位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統計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

(五)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

(六)監理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

(七)負責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業培訓;

(八)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

(九)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

第七條 根據知識產權類別的不同,可有不同的部門實行單項管理。

第三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條 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知識產權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無形資產,公司及所屬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並在公司及所屬單位財務會計上反映。

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必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重大的事項須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准,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交公司檔案室備案保存。

第九條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公司及所屬單位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主要包括涉及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度、開發合同、鑑定文件、轉讓合同、評估文件、成果處理方案、糾紛處理方案、獎懲措施、涉密範圍人員名單、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文本以及商業祕密保護範圍劃定和商業祕密保護措施等;

第十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建立成果歸屬判定製度。

(一)個人知識產權活動。公司及所屬單位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公司及所屬單位予以尊重。

公司及所屬單位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於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註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為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可向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説明,經審查後可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

(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公司或所屬單位,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公司或所屬單位,公司或所屬單位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

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於本公司或所屬單位:

1、為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2、為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分配指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3、主要利用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資金、設備、材料、資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4、來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

5、離開本公司及所屬單位2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內部共享制度

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在公司體系內實行有條件的共享。

(一) 所有權歸屬公司的知識產權,經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可允許各所屬單位使用;

(二) 所有權歸各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經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和所屬單位共同批准,可允許公司其他所屬單位使用。

(三) 所屬單位使用公司或其他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應當簽署許可使用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保密條款;

(四) 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可採取有償使用的方式,

也可採取無償使用的方式,由許可和被許可單位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

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實行公司和所屬單位兩級控制管理。

(一)項目檔案管理。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承擔的本公司級研究課題資料,由公司檔案室集中統一保存。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負責歸檔,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後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

公司分廠級[子(分)公司]及以下研究課題資料,由公司所屬單位自行保存,同時製備資料目錄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歸檔備查。

研究課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數據手稿、實驗報告、圖紙、聲像製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

研究課題資料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收集、整理、歸檔。

(二) 嚴格執行知識產權檔案查閲制度。查閲公司級研究課題資料須由查閲人書面申請,經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核登記備案、公司總經理批准。查閲公司分廠級及以下研究課題資料,

應由查閲人書面申請,經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

查閲行為一經發生,查閲知識產權申請與批准資料將作為研究課題資料的一部分歸檔保存。

除非公司總經理批准,知識產權檔案不得複印、不得帶出查閲室。

(三) 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除非明確以明檔方式保存的,一般應採取密檔方式進行保存。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一)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

(二)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

(三)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並根據許可的權限範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保密、保護和承諾制度。 公司及所屬單位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堅決制止、杜絕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公司及所屬單位在市場競爭中的作用。

(一)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所有的知識產權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

(二) 公司及所屬單位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於不宜採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為商業祕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託鑑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準備。

(三)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等被他人搶注。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註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有衝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採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啟動相應的程序解決。

(四) 公司及所屬單位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祕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為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按照指定路線和範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

(五) 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公司及所屬單位商業祕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祕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

(六) 公司及所屬單位確定的商業祕密,在其文件資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誌標示出公司及所屬單位商業祕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於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採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後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

(七) 在勞動合同中,必須載明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為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員工在進入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工作時,須簽訂《遵守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件、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祕密及客户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業務資料、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並有責任保護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複製、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

(八) 公司及所屬單位可根據需要聘請法律顧問,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應加強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增強員工知識產權開發與保護意識。

第四章 商標管理分則

第十六條 公司商標戰略要點為:統一、持續、精準、馳名。

公司確定商標行為與經營行為統一,商標信譽與企業信譽統一,商標優勢與企業優勢統一。公司商標實行統一設計審查、統一製作核准、統一管理,公司內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非公司統一發布的商標。

為培養、創立著名商標、馳名商標並確保其信譽,公司及所屬單位應集中並持續使用和宣傳註冊商標,不斷提高產品的服務質量;

公司及所屬單位精細準確的工作作風以及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的特質構成商標的主要內涵,公司及所屬單位應全力打造以商標為依託的產品與服務品牌;

公司及所屬單位應努力培育在國內外同行業中有影響的知名商標和馳名商標。

第十七條 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在商標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商標戰略規劃;

二、審定商標的圖形、文字或其組合;

三、審定商標的註冊、續展、變更、轉讓、使用許可、註銷等事宜;

四、決定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申報和宣傳;

五、決定對商標爭議和侵權案件的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商標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擬定公司商標管理制度;

二、組織擬定公司商標戰略規劃方案;

三、負責辦理公司及受託辦理各所屬單位商標的國內外註冊、變更、續展、轉讓、使用許可、註銷等事務;

四、負責組織商標標識的設計、評選與管理工作;

五、對商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六、統一協調和處理商標爭議,處理或協助處理公司及各所屬單位的商標侵權案件;

七、組織、協調公司及各所屬單位的商標宣傳和參加有組織的商標評估、馳名商標認定工作;

八、建立商標管理檔案;

九、聯繫商標管理機關以及行業組織及時瞭解相關信息;

十、承辦其他與商標管理有關的事宜。

第十九條 各子(分)公司設立兼職商標管理機構,配備兼職的商標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向公司提報使用商標的產品包裝及其他商標附着物設計外觀備案資料;

二、向公司提報使用新商標的申請;

三、負責組織對商標標識承印單位的資格審查;

四、隨時掌握商標狀態,對需要註冊、續展或註銷的,及時上報公司商標管理部門;

五、監督本單位正確使用商標標識,及時發現和上報使用商標標識異常情況;

六、收集公司及所屬單位商標被侵權情況及相關證據,對商標糾紛及侵權案件的處理提出建議並參與處理;

七、為參加商標評選提供相關資料;

八、承辦本公司其他與商標管理相關的事務。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商標權共享原則。凡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產品與服務,所屬單位應當申請使用公司註冊商標。子(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機構一般不應在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產品與服務上獨立註冊或使用其他商標,確需註冊或使用的應經公司批准。

第二十一條 申請使用公司註冊商標,應制定與商標使用相關的產品質量標準、工業操作規程等,並經公司從質量標準的角度對商標的使用許可進行認定核准。

第二十二條 各子(分)公司研製開發、生產的產品投向市場,應根據需要提出商標使用申請。國家規定應使用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在市場上銷售。

第二十三條 申請使用商標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 產品技術標準;

二、 申請使用商標的名稱與標識;

三、 商標標識載體的樣式;

四、 商標使用申請書。

第二十四條 有出口產品的子(分)公司,應注意研究出口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時提出在出口國申請商標註冊的建議,防止商標在國外被搶注。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及子(分)公司按照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商標時,應當取得客户的商標使用授權證明或在合同中註明,以避免產生商標糾紛或構成對客户的商標侵權;

第二十六條 各子(分)公司在使用註冊商標時,應當做到:

一、標明“註冊商標”字樣或註冊標記“ R ”或“注”。

在商品上不便標明的,應當在商品包裝或其他附着物上標明;

二、以核准註冊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

三、確保商品質量,提高品牌知名度;

四、密切注意市場動態,如發現商標侵權情況,應及時向商標管理部門報告,以維護註冊商標的合法權益。

五、子公司和其他不屬於同一法人實體的經濟組織被許可使用公司商標時,應當註明“商標是海南x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x公司已經獲得海南x有限公司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字樣。

第二十七條 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應當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在合同中明確使用該商標的義務和不按合同使用該商標的責任。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 子(分)公司無權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公司的註冊商標,若因業務需要確需許可第三方使用公司商標時,應當經過公司批准。

子公司自有商標一般不得許可第二方使用,若因業務需要確需許可第二方使用商標時,應當向公司備案。

第二十九條 商標作為工業產權,是公司的無形資產,商標經依法轉讓或許可使用,受讓方或使用方,應當交納轉讓費或許可使用費,該費用由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或商標管理部門確定,由公司財務部收繳。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均不得辦理商標的轉讓和使用許可。嚴禁把商標使用許可與技術服務等混合計價對外提供。

第三十條 以商標權投資,必須在有關投資文件中明確商標投資方式,商標作價數額,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品種、數量、時限及區域,商標收益分配,所投資企業終止後商標的歸屬等內容。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子(分)公司試產、試銷的產品或尚不穩定、尚未定型的產品,一般不得使用公司註冊商標,可謹慎使用未註冊商標,使用未註冊商標應履行審批手續。使用未註冊商標時,可以在商標標識上加註“TM” 字樣,為防止該未註冊商標被他人搶注,在使用未註冊商標的同時,應及時辦理商標註冊手續。使用未註冊商標,應在商品和包裝上標明公司名稱和地址。

第三十二條 使用未註冊商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不得冒用註冊商標,包括擅自使用註冊標記;

二、不得使用《商標法》禁止作為商標的文字、圖形;

三、不得粗製濫造、以次充好。

四、使用未註冊商標前應進行必要的查詢,以防止對他人商標專用權構成侵權。

第三十三條 各所屬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對商標標識承印單位的資格審查和印製過程的管理,商標標識的印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佈的《商標印製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商標印製單位的資格審查,必須選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並取得《印製商標單位證書》的單位印製商標標識。

第三十四條 所屬單位印製商標應當,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對下列資料進行審核:

一、 擬製作商標標識的載體(包裝物及其他商標標識附着物)式樣;

二、 商標標識印製申請書;

三、 擬印製數量;

四、 建議承印單位名稱、地址及資質證明材料。 商標付印時應與承印單位簽訂商標標識印製合同。

第三十五條 商標印製完成後,所屬單位應當把由承印單位單位負責人和商標管理人員簽字的商標印製清單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 所屬單位和經公司許可使用公司商標的其他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商標標識出入庫制度,由專人負責標識的管理。商標標識出入庫,應當清點數量,登記台帳,手續完備。商標標識管理制度應到公司商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商標標識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管理,責

任到人。對廢、壞標識要由各單位組織集中銷燬。

第三十八條 各子(分)公司應加強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密切注意市場動態,一旦發現他人侵犯我公司的商標專用權,應及時向公司商標管理部門舉報,以便請求工商行政管理管理機關或司法機關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單位均負有收集整理並及時向公司提供他人侵犯我公司商標專用權的相關證據的責任。

第五章 獎 懲

第四十條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在知識產權獲得過程中或保護過程中作出貢獻的人員,公司及所屬單位應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的商業祕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或因未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造成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給本公司及所屬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為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並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公司將逐步補充制定專利、商業祕密等管理辦法,作為本辦法的分則。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公司及所屬單位知識產權、促進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可持續發展為原則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產權管理制度 篇2

(一)、準備資料

1、一次性付款:

(1)、 業主身份證複印件 (如外籍人士,須出具護照,護照經公證的有效期內的英漢對照版) (如有曾用名或身份證號碼變動,須到當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核為同一人)

(2)、 買賣申請審批表(蓋章)

(3)、 開發商法人代表證明書, 法人授權委託書,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上各項均要加蓋公章

(4)、 購房發票原件(辦證聯)

(5)、房地產權屬證明書或房地產權證

(6)、 測繪圖(一份蓋章,一份白圖,有共有人時圖紙數加一)

(7)、 已登記的房地產預售契約(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或開發商和業主自籤的合同及合同首,二,三頁加蓋國土局公章的'複印頁並蓋上公章 注: 如業主已還清銀行貸款,辦理完畢塗銷手續,交回抵押備案證明原件,按一次性辦理

2、按揭付款:

(1)、業主身份證複印件 (如外籍人士,須出具護照,護照經公證的有效期內的英漢對照版) (如有曾用名或身份證號碼變動,須到當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核為同一人)

(2)、買賣申請審批表(蓋章)

(3)、開發商法人代表證明書, 法人授權委託書,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4)、銀行法人代表證明書,法人授權委託書,銀行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銀行營業執照複印件,銀行法人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上各項均要加蓋公章。

(5)、購房發票原件(辦證聯)。

(6)、房地產權屬證明書或房地產權證。

(7)、測繪圖(一份蓋章,一份白圖,有共有人時圖紙數加一)

(8)、已登記的房地產預售契約(或商品房預售合同),或開發商和業主自籤的合同及合同首,二、三頁加蓋國土局公章的複印頁並蓋上公章

(9)、按揭合同原件

(10)、抵押備案證明原件

(11)、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已蓋銀行公章)

(二)、整理業主辦證資料,錄入報盤資料,打印送案清單(蓋開發公司公章)

(三)、送預審(63-65號),取得收件回執

(四)、預審合格後取得案號條形碼(案號條形碼號要登記到樓盤單元明細表原件上)

(五)、按揭付款的填寫查冊表送查冊,一次性付款的則由房管局進行內部查詢(將每份查冊結果放入每份資料)

(六)、正式送案(63-65號), 填寫檔案袋封皮,取得已蓋章的受理回執

(七)、案件轉到增量房處進行案件審核

(八)、增量房經辦轉出交易登記證明書,結案情況表,到收費窗口打印計價表(交費,登記費)至指定窗口交易費:3元/平方米,登記費50元/户,多一共有人加10元。

(九)、申報契税,憑交易登記證明書,合同原件複印件(合同號、業主姓名、房號、建築面積、成交金額,一般為封面、1、2、3、最後一頁加蓋房管局鑑證章),契税申報表(02年以後的有),結案情況表繳交契税(53-58號財局窗口),購房全額發票,約1周時間算出契税金額。開交費單到交行交支票再打出完税證(約2天左右)。 契税:交易價*1.5% 印花税:賣方:交易金額*0.05%,買方: 交易金額*0.05%

(十)、根據計價表到登記所交費窗口繳納交易登記費。

(十一)、領證窗口憑交易費發票,登記費發票,完税證,回執,代理人身份證領取房產證。

(十二)、領取房產證後,在房產證上粘貼印花税票,將房產證按貸款銀行名稱、樓號、房號進行排序,並打印出證明細表或房產證簽收表,按明細表內容在辦證台帳上註明出證時間。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房產證,寄掛號信通知業主前來領證;如果是按揭付款的房產證,則複印房產證他項證給業主,如果是工行按揭的房產證,則複印業主房產證(及共有證)後,將原件給業主,複印件送回銀行。 發放房產證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一次性付款:發放房產證時必須審核客户購房發票,查看《銷售面積與確權面積誤差明細表》,核實客户已付清應付款項後,再予以發放。

(二)銀行按揭的:如存在客户未付清樓款或須補交面積差的,應將房產證複印件蓋章後交 附則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營銷品牌中心,各分公司嚴格按此制度執行。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如有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產權管理制度 篇3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逐級消防負責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場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職責外,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設施應明確統一管理的責任單位。

三、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

八、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建立完善防火檔案。

產權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引進、吸收新技術和發明創造,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和20xx年2月16號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對智力勞動成果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

(二)商標權:本企業擁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三)著作權: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本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本企業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為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四)商業祕密(含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本企業擁有的經營管理、產品技術、工程、設計、市場、租賃、服務信息等。

(五)其他單位委託本企業承擔的科研任務並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

(六)本企業引進的專利、專有技術、商標、著作、計算機軟件等知識產權。

(七)《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商號、域名、網絡地址專用權等。

第三條 企業各級領導、各部門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企業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企業的員工(含企業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企業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所有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本企業在總經辦設知識產權辦公室,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辦、技術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銷售部、行政部、財務部、質檢部、信息部等負責人組成,總經理兼任知識產權辦公室主任。知識產權辦公室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企業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處理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

(二)草擬、審查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 ;

(三)指導、檢查、監督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

(四)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

(五)審查企業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統計等工作;

(六)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

(七)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

(八)監理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

(九)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業培訓;

(十)規劃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

(十一)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

第六條 總經辦有一名人員兼職或專職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七條 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知識產權屬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並在企業財務會計上反映。

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准,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備案保存。

第八條 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

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作品創作等涉及知識產權活動前,相應部門必須進行查新以確定創新是否符合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能否產生真正知識產權。

(一)本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避免重複開發或者發生知識產權糾紛。

(二)重大科研課題在立項、結題時應當進行查新和檢索。

(三)申請專利、確定納入商業祕密保護的技術訣竅、信息等,必須進行查新和檢索。

(四)申請商標註冊、使用新商號前,必須進行相關檢索。

(五)開發新產品使用新型號、品牌前,必須進行相關的檢索。

(六)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和引進、吸收和轉化之前,必須查新和檢索,全面瞭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

(七)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託,定牌加工、代理銷售,或與其他企業開展技術合作前,要求合作單位提供有關技術、商標等知識產權狀況,並通過有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核實。

第九條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進行備案,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的`科研獨立開發、合作開發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評估;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批准文件;知識產權成果處理方案;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具體的知識產權獎勵措施;知識產權會議的決議;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組成成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成員名單;知識產權中涉密範圍人員名單;商業祕密保護範圍劃定;商業祕密保護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知識產權的財務處理等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 企 業建立成果歸屬判定製度。

(一)個人知識產權活動。企業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企業予以尊重。

(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企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

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於本企業:

1、為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2、為本企業分配指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業的資金、設備、材料、資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4、來本企業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企業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

5、離開本企業1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本企業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企業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於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註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為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説明,經審查後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

(三)委託開發和合作開發知識產權活動。本企業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開發完成的智力成果,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負責委託開發合同洽談的相關人員應確保該知識產權歸屬寫入合同條款;本企業和其他單位或個人合作開發完成的智力成果,應爭取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如確需將知識產權歸屬讓與合作單位或個人的,負責合作開發合同洽談的相關人員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説明,經法定代表人同意後方可在合同中明確將知識產權歸屬讓與合作單位或個人。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

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

(一)項目檔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課題(包括本企業自行研究、引進吸收、委託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標項目的研究課題),從立項起到結題止,知識產權辦公室應對項目全程跟蹤,掌握科研、開發等工作的每一階段進程。在每一階段進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後,研究人員須將全部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相關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交項目負責人歸檔。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後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

前款所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實驗報告、圖紙、聲像製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

(二)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對於商標、專利、著作權、商號、商業祕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實行分類動態日常跟蹤管理。

(三)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材料,集中統一管理、保管,並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閲制度。原件嚴格控制,需要相應複印件或物品的,經主管領導審批,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核登記備案後方可借出。

第 十二條 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

(一)企業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祕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為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

(二)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祕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祕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

(三)企業確定的商業祕密,在其文件資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誌標示出企業商業祕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於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採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後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

(四)在勞動合同中,加上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為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

(五)員工在進入本企業工作時,須簽訂《遵守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企業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件、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祕密及客户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並有責任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複製、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

(六)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佩戴有專門標誌的胸章,並按照指定路線和範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

(七)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準備。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一)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

(二)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

(三)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並根據許可的權限範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企業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制止、杜絕由不正當行為造成的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企業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中的作用。

(一) 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於不宜採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為商業祕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託鑑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

(二)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被他人搶注。

(三) 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註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企業知識產權有衝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採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啟動相應的程序解決。

(四) 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 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

(五)企業聘請知識產權法律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

本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每年的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員工制定培訓、宣傳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六條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專利權被授予後,專利權持有單位要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獎金。其中:

1、 發明專利技術獎20xx元;

2、 實用新型技術創新獎500元;

3、 外觀設計技術創新獎500元;

4、 工藝和生產流程改進,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貢獻突出獎

勵500-20xx元;

5、 開發公司制度和需要培訓的課程獲得通過獎勵500;

6、 提高產品質量突出貢獻獎500元;

7、 節約資源做出突出貢獻獎500元;

8、 新產品開發獎500-1000元;

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範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要按照專利法、技術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發給發明人、設計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企業的商業祕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企業知識產權,或造成本企業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企業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500-20xx元的經濟處罰和相應的警告、降職、降薪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給本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為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並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企業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或通報批評、處罰。

第二十三條 對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註冊、軟件登記或未採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該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以500-1000的經濟處罰和相應的行政處分,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時效及其它產權界定等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用足、用活相關的各種政策、提高本企業效益和促進本企業可持續發展為原則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本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產權管理制度 篇5

(一)確保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的關係,為安全生產提供充足的資金。

(二)參加公司重大安全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審定,提出資金落實方案,為公司戰略決策提供安全準確的信息。

(三)參與事故調查,對經濟事故或經濟損失進行調查處理。

(四)當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負責聯繫、協調保險公司做好損失索賠事宜。

(五)做好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災和被盜事件的發生。

(六)如因安全生產資金沒有保障而造成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根據集團公司、**公司的規定對資金不亂投不亂借,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八)對資產進行價值安全管理,不亂投擔保不亂做抵押,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九)加強財務檔案管理,確保財務資料安全完整。

產權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公司的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知識產權是指單位依法享有或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著作權以及與上述知識產權相關或相交叉的法律事務;其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事務。

專利權:主要指新產品、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專利權。

商標權:主要指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業祕密:分為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技術祕密如工藝、配方、數據、程序、設計、製作方法等;經營祕密如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經營策略、價格、招投標文件等。

著作權:包括以多種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的署名權。包括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等權利。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企業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第三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採取法律手段和自我保護手段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章知識產權的權力歸屬

第四條商標權、商業祕密歸屬於企業所有。

第五條專利權歸屬:執行企業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企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企業,申請被批准後,該企業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力屬於發明人或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設計認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研究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設計人訂立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指令開發著作權歸屬由項目任務書或合同規定;如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中未明確規定,軟件著作權屬接受任務的單位。

第六條著作權歸屬包括:

1、由單位主持,代表單位意志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單位視為作者,享有著作權。

2、為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為職務作品。

其中,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只為其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材料),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紙及説明、計算機軟件、工藝流程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力由企業享有。

3、其他的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企業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適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企業同意,著作權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企業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第七條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受託方所有。

第八條企業的名稱、以企業的名義申請註冊的商標及其它標記,企業享有所有權。

第三章知識產權管理

第九條利用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等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知識產權,通過自我保護的方式維護企業的商業祕密等智力成果。

第十條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在知識產權管理中涉及到法律事務的諮詢、指導工作,並協助本公司各職能部門做好知識產權的維權和保護工作,將審批完的專利、商標報集團政策法律室備案。

第十一條建立企業內部商業祕密保護制度。運用經濟手段、合同手段、內部保密等制度進行管理。

1、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公司政策法律室參照集團商業祕密管理辦法制定本公司的商業祕密管理辦法,並出台具體保護措施,與商業祕密項目一起報集團政策法律室審核、備案;每季度末將商業祕密保護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隱患報集團政策法律室。涉密部門參與本公司法律事務部門商業祕密管理辦法的制定,並具體落實。

3、通過合同手段明確涉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人事部門負責與有關涉密人員訂立保密協議或在勞動合同中規定保密條款,進而實現對公司商業祕密的保護。

4、對部分技術申請專利,保留核心技術祕密,使他人難以利用全套技術。

第十二條以公司名義設立機構、簽訂技術合同、簽訂重大經濟協議或從事各種經濟活動時,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或批准。

第十三條對外簽訂的技術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託代理人簽署,並經技術開發部門審查。擅自簽署的,公司不予承認,將追究簽署者的責任。

第十四條知識產權的轉讓,必須經技術開發部門、安全生產部、政策法律室等部門會審同意,報公司領導批准。

第四章獎懲

第十五條公司每年末對保護知識產權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各部門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實施,並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及個人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十七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工作之便侵犯公司的知識產權。對於違反本規定而使公司的權益受到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甚至除名,並責成當事人及時改正、挽回影響,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政策法律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產權管理制度 篇7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益成熟和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不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及簡單的核算方法已不能適應企業改革的發展。

加強知識產權的評估和核算工作

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必須對知識產權進行全面清查核實,根據知識產權的性質整理、分類、登記。知識產權的核算要遵循企業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考慮資金貨幣時間價值和資金的風險因素。全面記錄反映知識產權整個創造過程中不同階段的有關人、財、物的消耗,準確無誤地計算知識產權的項目成本、管理成本和轉讓成本,建立項目的資料檔案。為了簡便核算,現行制度按知識產權投入為基礎,在計價時,必須具備作價依據和標準以及所有權和使用權證書等的詳細資料。企業購入的知識產權要按實際支出價款計價,對接受捐贈的知識產權按照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知識產權價格評估後計價,自行開發的知識產權按實際淨支出計價。而商譽只有在企業合併或接受商譽投資時才可評估計價。企業知識產權的轉讓,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計入企業收入。如果轉讓所有權,轉讓成本應按轉讓知識產權的攤餘價值計算。如果轉讓使用權,則應將為履行出讓合同所規定義務時發生的費用作為轉讓知識產權使用權的轉讓成本。知識產權隨着時間的轉移資產的價值將發生變化,產品的升級換代,技術更新週期的加快,也將使知識產權的價值發生貶值。為了維護專有技術的壟斷性,而不斷加大知識與物質的投入,這又使知識產權增值。在經濟擔保、清產核資等業務中,還要考慮這方面的因素。

轉變觀念,提高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知識產權對企業的發展,對社會的進步起着重大的作用,一個專利可以救活一個瀕於絕境的企業,一個發明可以推出一個新的品牌或提高一個商標的知名度。同樣,一個個發明也提高了企業的知名度。所以,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既是維護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強管理力度,廣泛宣傳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使人人都能自覺維護知識產權並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為企業多創效益。

依法管理知識產權。管好用好企業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早在1990年3月,國家五部委聯合頒發了《企業專利工作辦法(試行)》,明確了企業專利工作的機構與任務,專利法、合同法、商標法、着作權法等法律法規也對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作了相應規定。企業要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制定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摸清家底,弄清來源渠道,理順業務關係,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部門、使用部門、管理部門之間的協作,明確責任,建立企業統一的管理體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監督核算體系,配備懂業務、知法懂法的專業骨幹人員,來維護執行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度。

強化政府知識產權管理的行政執法力度。知識產權保護是知識產權制度的核心。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就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侵權和非法佔有知識產權的'行為給予堅決制止和嚴厲制裁。只有做到充分保護知識創造者、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狠狠打擊侵權者,才能有效發揮產權制度的保障功能,使更多的創新技術問世,才能使知識和技術有序地擴散和使用,降低交易費用,讓更多的知識產權去佔領市場。

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規範中介組織行為。知識產權配套服務工作,包括知識產權事務管理、知識產權諮詢、知識產權事務代理、專利文獻查新檢索、知識產權法律事務服務、無形資產評估、專利信息傳播交流、專利技術市場和技術中介服務等。

一是激勵興辦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同時加快國有服務機構的體制改革,使之適應市場經濟和高科技發展的需要。

二是加強服務機構的管理。各地專利事務所的設立,必須要按《專利代理條例》規定執行。

三是建立專利技術交易市場,規範專利交易行為,打擊假冒專利技術交易等不法行為。

專利科技貿易、開發機構,要注重提高人員素質,嚴格遵守《專利法》,切實做到守法經營,規範服務。四是建立無形資產評估服務機構,規範知識產權評估行為。無形資產評估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評估業務,應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積極為產權人提供合法、公正、準確的評估服務。五是加強對專利信息的管理。專利管理機關負責對有關服務機構進行專利文獻服務的資格進行認定,對專利文獻利用工作進行管理。專利文獻服務機構要確保專利文獻檢索服務的全面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產權管理制度 篇8

一、構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思考和建議

總結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所顯現的基本問題以及通過發達國家成熟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經驗可以看出,我國應當積極借鑑國外成熟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的成功經驗,並針對我國企業自身的發展特點和產業需要,應儘快構建一套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整合企業內外部資源

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企業要想保持自身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應對有限的企業資源進行有效的資源配置,保證企業具有比較優勢的業務方面保持足夠的資源。因此,有效的整合企業的資源,將企業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管理問題交給具備相關專業技能和資質的機構,在規定的法律專業活動範圍內,針對企業的委託,提供專業的.法律技術服務,為企業制定有效的法律風險管理制度。

樹立正確的法律風險意識

企業作為法律風險的管理主體,企業自身以及代理機構都應樹立良好的法律風險意識,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必須加強自身的知識體系,逐漸提高代理機構總體的業務水平,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體系制定嚴格的審核制度,避免由於代理機構的原因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損失。同時,應當儘快完善法律代理機構的評估標準,由仲裁機構給予正確嚴謹的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結語

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問題是企業的知識產權以及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相互發展的融合體現,同時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管理逐漸成為世界範圍內國內外企業佔據競爭市場份額的重要舉措。目前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方面暫時落後,問題突出表現在缺乏正確的力量指引、法律風險管理意識淡薄、風險管控制度有待提高等重點問題,因此在市場運營過程中遭受了慘重的損失。

學習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構建的成功經驗,從我國企業自身發展特點出發,制定出適合我國企業特點的法律風險管控模式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產權管理制度 篇9

一、當前我國企業面臨的知識產權發展形勢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在一個重要的機遇期。從國際形勢看,知識產權領域呈現新的發展態勢,對我國知識產權發展既是重大機遇,又是嚴峻挑戰。知識產權重要性不斷提升,國與國之間知識產權合作日益加強,由發達國家推動的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趨勢不斷髮展。知識產權保護成為發達國家在我國的重大利益關切點。我國企業在海外遭受知識產權侵權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識產權成為我國企業利用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的先決條件。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進入歷史最好的發展時期。隨着建設創新型國家宏偉目標的提出,我國進入了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的歷史時期,對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給新時期我國知識產權事業提供了十分廣闊的發展空間。知識產權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顯示度日益提升,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不僅是履行國際承諾的需要,更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綜觀我國知識產權國際國內形勢,我們既有快速發展之根基,又承擔着歷史性的艱鉅任務;既面臨着良好的機遇,也面臨着嚴峻挑戰。總的看來,機遇大於挑戰。我們要乘勢而上,大力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能力,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二、轉變觀念,切實重視和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自主創新的主體,更是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主體,必須切實重視和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業知識產權的發展可以大致分為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三個層面。在知識產權保護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並防禦可能遭遇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因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專利、商標的申請註冊以及防範和應對侵權訴訟。在這個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是比較消極被動的,知識產權的市場經濟特性沒有被髮揮出來,上升到知識產權運營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是為了創造更多的經濟利潤,因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更加註重專利抵押轉讓、商標許可使用等知識產權的市場化運營。在知識產權層面,企業的知識產權能力有了顯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識產權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成為企業經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擁有較多的自主知識產權,甚至形成專利技術標準,以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優勢,壟斷市場,獲得較高經濟利潤。

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知識產權的行政和司法保護。在當前我國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和法制意識尚待提高的情況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的需要,更是我國經濟社會自身發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們僅片面強調知識產權的保護,而弱化了知識產權的運營管理,則忽視了知識產權的市場特性和經濟意義,不利於培育和提高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運用能力,不利於推動知識產權在企業乃至地區、國家層面的實施。我們只有從運營管理的視角重視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意義,才能使企業認識到從事自主創新活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價值所在,才能激發企業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的積極性,切實提高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隨着經濟全球化的加速推進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隨着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發展的提出和實施,傳統的“重開發,輕管理”、“重保護,輕運營”的觀念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變“消極的防禦和保護”為“積極的管理和利用”已成為現代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課題。

三、以時代的視角構建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內涵

在現代企業中,知識產權工作涉及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以及保護等各個層面,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管理。美國學者費裏蒙特·E·卡斯特認為:“管理就是計劃、組織、控制等活動的過程。”因此,“管理”實際上就是管理者對管理對象加以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使其發展符合組織目標的活動和過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為規範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從法律、經濟和科技的角度,對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保護、運營而進行的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的活動。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

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要達到以下幾個主要目標:

1、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的過程中,通過宣傳、培訓、教育等方式來增強企業管理層和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從而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2、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大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技術開發的管理、專利的申請、商標品牌的宣傳和推廣。通過企業的自主研發以及品牌的推廣,可以促進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發展,從而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3、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防止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企業可以通過知識產權管理來規範企業及其員工的行為,防止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比如,商標在境外被搶注,企業的技術因為未申請專利而被他人無償使用,企業的商業祕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過知識產權管理,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但知識產權本身只有通過實際利用才能為企業帶來實際的收益。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運營,如用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行融資、投資,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轉讓等,都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

5、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只有通過及時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企業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時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不受侵犯,也避免重複研發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避免產生知識產權糾紛爭端。尤其是應對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攻勢。

(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

1、加強教育培訓,增強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意識。把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結合起來,開展有針對性、多層次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使企業領導、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確立知識產權意識,從而提高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高素質的複合型管理人員。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決策層的直接領導下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職能包括:負責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其實施;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申請註冊、管理和保護工作,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研究與制定;負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知識培訓、教育;負責建立企業內部專利文獻、科技信息等數據庫。同時,應任用高層次管理人員來進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結構多元化和人才知識複合化相結合,團隊內部有精通管理、技術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管理隊伍。

3、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使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指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職能劃分、職責規定、工作規程等所制定的系統化、規範化、科學化的制度規範。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專利管理制度、商標管理制度、著作權管理制度、技術祕密及商業祕密管理制度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制度;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獎懲制度等。

4、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投入,保證管理機構的有效運轉。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是企業的長期任務,需要企業從全體部門、所有員工自上而下、由裏到外的積極參與和支持,需要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擬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絕非是簡單成立一個部門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通常需要企業從人員、物質、資金等各方面進行長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達到成熟。此外,還可以積極爭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資金支持。

5、建立有效的企業知識產權考核機制和激勵機制。要結合知識產權的審核和評價機制,通過對知識產權方面的投入、知識產權的數量、質量及實施利用情況的審查和評定來核實員工的工作成果,明確員工的業績。同時,建立公平合理、有效運行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員工的績效具體化為員工願意接受的收益,對知識產權的發明人、設計人等自然人進行精神權利的獎勵和股權激勵,並對不能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業績合同目標的員工進行處罰,激勵員工為創造知識產權價值而努力。

6、善用外部資源,協同推進和提升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我國大部分企業都是中小企業,自身實力有限,因此,如何善用外部資源、外部力量來協同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提升企業自身知識產權管理水平,顯得十分必要。首先可以從政府有關部門獲得信息和幫助,比如各級知識產權行政部門。其次,可以找專業社團和行業協會,這些社團組織是公益性的。再次,可以找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比如專利代理機構,以及一些具有知識產權實務能力的律師所。最後,要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來改善我們的管理。比如建立企業內部專利文獻數據庫,應用信息管理軟件來幫助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事務等。

產權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保護研究所的,鼓勵研究人員多出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研究所的知識產權是指研究所科研人員在執行研究所的科研計劃或利用研究所名義或主要利用研究所的物質條件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等。離休、退休、停薪留職、辭職或調離的職工在離開研究所兩年內完成的與在研究所期間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二、本規定所稱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工程設計、設計圖紙、地圖及説明,科研人員在職期間完成的論文、專著和科技成果等。在職人員為完成研究所的工作產生的上述知識產權,作者只享有署名權,其他權力由法人(中國氣象局沙漠氣象研究所)享有。未經研究所同意,作者不得許可他人使用。

三、一項科研工作完成後,科研人員應及時將科研工作原始材料和數據準確、完整地以書面形式交研究所科研計劃室備案。科研計劃室審查後,須申請專利的項目應及時辦理專利申請手續,然後再發表論文或進行成果鑑定。對研究所的技術祕密要予以保護,凡由研究所科研計劃產出的論文、專著等成果必須標註。科研成果須交計劃室的材料還包括:全部實驗報告、文字及數據手稿等原始技術材料,作總結、論文、專著等,納入研究所科技檔案歸檔統一管理,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閲制度。

產權管理制度 篇11

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當中所存在的問題

隨着我國綜合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我國政府部門已經越發的重視企業的融資發展情況,在這種大環境下,企業的管理者正在積極努力的提升自身企業的融資能力。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而言,該種融資方式是諸多技術型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但是經調查研究顯示,現階段我國諸多企業在實際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過程當中,仍然有諸多風險管理問題存在於其中,這些風險管理問題的出現嚴重的制約了企業的融資發展進程。這些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風險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普遍偏低,無法準確有效地認知到風險管理對於企業融資水平提升的重要性,同時企業內部也無法建立起專項風險管理培訓部門,進而導致企業風險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提升。

其二,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不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准入門檻較低,無法充分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信息共享以及資源共享,進而導致諸多信息風險存在於融資工作當中。

其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政策不完善,諸多管理法當中的各項條例之間存在着較大矛盾,同時對於一些特殊的融資行為無法進行準確的定義,進而導致融資管理法的約束性較差。

二、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措施

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政策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法律規範是約束企業不法融資行為的關鍵,只有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企業才能夠合理合法的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降低融資風險出現的概率,進而維護經濟市場的穩定性。因此相關的政府部門必須要重視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為此首先相關的司法部門必須要準確有效地認知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法對於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性,並在這種意識的引導下積極努力的對現有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法進行修訂與完善,與此同時還要保證登記程序,登記機關,行業標準以及服務體系的統一性,以此來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支出。其次,相關的政府司法部門必須要重視審批管理的優化工作,結合各個地區的實際經濟狀況以及企業的融資需求,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貸前審批政策,貸中管理政策等。最後,相關的司法部門必須要對交易管理制度進行優化處理,健全相關的融資市場,並在此基礎上保證融資行為的規範性以及透明性,為投資方以及融資方的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保障,進而提升企業的融資成功率,降低融資風險問題出現的概率。

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

風險管理機制是保證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工作能夠有序進行下去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完善且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機制的支持下,企業才能夠有效地防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進而實現既定融資目標。因此,相關的企業風險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過程當中必須要重視風險管理機制的完善工作。為了能夠有效地健全風險管理機制相關的企業管理人員首先,必須要提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的准入門檻,對需要進行知識產權融資的企業進行綜合考察,避免不符合融資標準的企業混入其中,擾亂金融市場的穩定性,浪費社會資源。其次,相關的企業必須要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的優勢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平台,在建立風險管理信息平台的過程當中,政府部門與企業必須要建立起良好的溝通協作關係,共同努力搭建相關的信息平台,同時在信息平台當中要及時的更新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的政策信息,風險類型信息,風險預防信息,以此實現信息共享以及資源共享,進而保證相關的.風險管理機制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有效地防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進而保證企業能夠實現既定融資目標,推動企業的整體發展進程。

提升企業風險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從現實的角度來講,風險管理人員是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執行者,只有在高素質高水平的風險評估管理人員的支持下,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才能夠得到有效地防控,進而保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使企業實現既定融資目標。因此相關的企業領導者必須要重視企業內部風險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為此相關的企業領導者首先必須建立起專項培訓部門,並建立起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培訓制度,與此同時還要積極倡導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夠參與到培訓活動當中,以此來保證企業的培訓機制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其次,相關的企業領導者必須要結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需求明確培訓目標以及培訓內容,將培養出高素質高水平的風險管理人員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評估人員作為主要培訓目標,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內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類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措施及評估措施作為主要培訓內容,以此來保證培訓工作的全面性以及規範性。最後,必須要制定出完善的培訓計劃,對相關的風險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職前培訓以及在職培訓,在進行之前培訓的過程當中要重視受訓人員職業素養,道德素養,工作責任心的提升。在進行在職培訓的過程當中要重視受訓人員風險管理水平,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認知度的提升。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能夠得到有效地防控,進而使企業實現既定融資目標,推動企業的整體發展進程。綜上所述,相關的企業管理人員必須要將工作重心放到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的研究工作當中,結合具體的風險管理問題,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以此來保證企業能夠實現既定融資目標

產權管理制度 篇12

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等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自20xx年6月與學合作共同組建“司研發中心”,該研發中心於20xx年被認定為“技術研究中心”,公司長期與企業建有科技合作關係,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

20xx年公司順利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20xx年5月通過了ISO14001及OHSAS18001職業健康認證,09年9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今20xx年6月榮獲壓力容器許可認證和江蘇省名牌產品認定。生產的電器生產廠家、科研院所及大型體育場館提供配套服務,件、為國內高壓互感器、開並批量出口到日本、德國等國外著名企業。

公司現有員工190人,大專以上科技人員58人,研發人員22名,其中6名是長期被我公司聘為研發顧問的教授。

多年以來,公司一直注重科技創新和自主知識產權積累,成立了知識產權辦公室,專、兼職工作人員共8人,負責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公司內部已基本形成了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為一體的知識工作體系,並建有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內容的規章制度。

一、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工作概況

1、設立了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公司確認總經理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命為知識產權主管,代表總經理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成立貫標工作領導小組。公司成立知識產權辦公室,作為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由知識產權工程師出任主任。公司同時成立知識產權信息小組和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小組,分別負責收集知識產權領域相關信息並及時與公司其他部門信息共享以及知識產權的風險預警工作,確保了公司總體知識產權環境的健康。

2、反覆宣傳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方針、目標、規劃

公司制定了“科技引領,持續創新,規範管理,效益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方針、5年目標,年度奮鬥目標以及知識產權規劃,並結合公司實際分解知識產權目標到各職能部門,使之與部門績效考核相掛鈎,通過反覆動員、宣傳、檢查、考核等多種方式,確保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3、發佈多項制度性文件,建立、完善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根據DB32/T1204-20xx《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公司先後制定發佈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手冊》、《知識產權規劃》、《專利管理辦法》、《知識產權獎懲制度》、《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等文件,並已向各部門發放。

4、加強了知識產權在生產活動中的吸收轉化

公司規定,科研人員要通過專利信息專利信息及時瞭解行業發展的最新動態,制定科研新產品開發目標;產品研發前必須進行專利檢索,從專利信息中及時瞭解和掌握國內外同類產品項目最新動態,不斷校正自己的開發思路,調整技術路線及方案,避免產品侵權和重複研發;新產品一旦研製成功,必須及時申請專利,與之相配套的相關技術也同時申請專利,以形成一個嚴密的'專利保護網,經知識產權辦公室審查後才能投放市場,並對科技研發人員有產出專利的考核指標建有一套激勵機制。公司的專利絕大部分進行了科技成果轉化,其中轉化的產品等產品獲得了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證。獲得國家級重點新產品證書,項目獲得市科技局獎勵。“均壓環”等系列產品於20xx年12月獲得“江蘇省名牌產品”認證。

5、加強科技合同的審核工作

科技合同的審查對於保護公司知識產權,防止知識產權流失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司規範和加強有關知識產權合同的簽訂、審核和管理工作。合同由專人負責把關,使用規範合同文本,對合同中成果歸屬、風險責任、保密、仲裁等重要條款推薦規範表達語句。合同在公司審批時,要求項目負責人在審批表上如實填寫簽約技術成果的法律狀況,並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6、組建知識產權聯盟

20xx年初,公司與兄弟企業公司進行了深度知識產權合作,共同組建知識產權聯盟。三家公司擬依託”的優勢,發揮集羣效應,在知識產權信息共享、權利共享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進一步拓寬了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的思路和空間,加速了公司發展的進程。

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以來,有效的推動了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促使公司知識產權的實施,也使得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走上有效、規範、靈活的道路。

公司的主導產品有四類,分別是:,縱觀近幾年的專利申請全部是圍繞這四個產品技術創新為主,工藝為輔,共申請專利81項,其中屏蔽罩申請相關專利20項,均壓環申請相關專利15項,容器組立申請相關專利28項,導電杆申請相關專利18項。技術創新申請專利53項,工藝申請專利28項。

隨着經濟全球一體化的發展,科技的不斷進步,同行業競爭日益激烈,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一個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之一,同時也是對外交流和招商引資的重要的軟環境之一。是專業製造的高新技術企業,對於知識和技術有強大的吸收、融合和開發能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發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江蘇省知識產權管理規範”相比,企業知識產權建設還存在着差距。

二、今後的工作要求

公司針對公司知識產權工作中的不足,主要制定以下方面的工作要求:

1、是大力支持和配合企業的知識產權部門,以進行包括充分的產品開發、專利申報調研以及授權產品市場侵權行為的取證、等工作。

2、是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及時申請專利。產品研發前必須進行專利檢索,從專利信息中及時瞭解和掌握國內外同類產品項目最新動態,不斷校正自己的開發思路,調整技術路線及方案,避免產品侵權和重複研發;新產品一旦研製成功,必須及時申請專利,與之相配套的相關技術也同時申請專利。從而享有市場的獨佔權

3、是積極實施專利技術,通過合作、洽談、購買等方式實施專利技術獲得他人的專利許可。同時多學習和了解專利訴訟的基本知識,以積極的態度應對或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產權管理制度 篇13

構建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內容。它能使企業有效掌握信息資源,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企業的知識產權資源,實現知識產權收益的最大化。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職責,構築具有知識產權內涵的企業文化,是構建和完善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主要措施。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企業的創新能力決定一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有報告稱知識產權是21世紀經濟發展的“硬通貨”,將超越自然資源和資本等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生存與發展最重要的資產。據統計,目前全球跨國公司的總數已超過6萬個,產值約佔全球總產值的四分之一,貿易額佔國際貿易額的60%,技術貿易佔60%-70%。大批跨國公司掌握着多個產業的核心技術,處於國際貿易和全球產業分工體系中的上游,以專利和技術標準作為設置技術壁壘和壟斷市場的重要手段。面對如此嚴峻的國際市場競爭格局,我國企業要迎接來自世界各國的挑戰,從“製造大國”升格為“創造大國”,改變“有製造,無創造;有產權,無知識”的現狀,必須建立知識產權,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研究並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進行綜合管理的機制和相應制度的總稱,主要包括建立相應的.機構和制度對知識產權的申請、授權許可等一系列事務進行管理。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現狀

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我國企業在如何實施知識產權、構建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認識方面仍存在不足。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缺乏從高度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一些企業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僅限於開發項目管理、申請項目管理等方面,缺乏對企業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制定,導致企業處於一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狀態。其次,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企業一旦涉及到知識產權糾紛主要通過聘請律師來解決。最後,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方面的國際規則的瞭解,欠缺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造成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劣勢處境。

產權管理制度 篇14

1 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強公司核心競爭力。鼓勵發明創造,提高員工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並保障公司的職務發明成果及時申報專利,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專利發明人獎勵的實用範圍、申報流程、獎勵標準和支付方式;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職工的職務發明創造。

3術語和定義

本辦法所指的職務發明:指員工執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務、利用公司名義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發明創造。具體包括:

3.1員工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3.2員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中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3.3主要利用公司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4員工離職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本公司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其個人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本公司。

3.5員工離開公司時,不得將本公司專利技術資料帶離,並且在一年內不得將應屬於本公司申請的發明創造申請個人專利。

3.6員工在業餘時間內,在沒有利用本公司物質技術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的前提下,並且與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無關的發明創造,則視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4職責和權限

4.1綜合辦為公司知識產權的管理部門。

4.2綜合辦負責與公司合作的代理機構接洽,包括:知識產權的查詢、申請、合同簽訂、費用繳費、跟進及維護、知識產權糾紛和訴訟等事宜。

5 工作流程

5.1員工提出專利申請,編寫專利的詳細內容,通過部門內部審核後,由所在部門將專利技術交底書提交綜合辦,由綜合辦聯絡代理機構進行專利查新、撰寫及申請。

5.2 專利數量要求:廢氣處理組、污水處理組、智能控制中心,每年必須每人提交一個專利,按人員比例,要求審核通過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個數不少於部門人數的50%,要求發明專利提交審核個數不少於部門人數的30%。該項任務作為部門的硬性工作指標,未完成的部門取消部門及個人的一切年終評先評優。

5.3獎勵標準

5.3.1外觀專利

外觀專利授權,發明人按照500元/項進行獎勵。

5.3.2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授權,發明人按照800元/項進行獎勵。

5.3.3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授權,發明人按照20__元/項進行獎勵。

5.3.4若發明人離職,則無需對發明人進行發明授權獎勵。

5.4獎勵發放

5.4.1如一項專利涉及多名發明人的,應依據各人對該發明創造的貢獻大小來確定獎金分配方案,對該項發明創造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申請專利過程中承擔技術交底書的主要撰寫任務的人員,應從優給予獎勵。分配原則由申請部門負責把關。

5.4.2專利申請獎金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辦部彙總統計申報結果,經與申請部門確認獎金分配額度後,經總經理審批後發放獎金。

5.5對技術上產生重大突破的職務發明專利,經公司領導討論認定後,上述獎勵額度可提高到2倍。

5.6上述專利申請獎勵是依據公司目前的專利現狀而制定的,必要時獎酬額度可以根據公司專利情況的總體變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6附則

6.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6.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產權管理制度 篇15

一、我國企業現行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實踐

當前,我國企業普遍存在重研發不重管理和應用的怪現象。很多企業進行科學研究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完成任務,相關管理部門沒有重視新舊知識產權的管理和應用,具體表現如下:

其一,我國企業現行知識產權管理至今沒有實現體系化。我國企業領導階層對知識產權的研發普遍比較重視,但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應用常常缺乏意識。指導思想的偏差往往造成領導層過多關注本校每年有多少論文發表,至於這些論文有沒有應用價值以及對有應用價值的知識產權如何去保護缺少宏觀上的把握。造成這種思想認識偏差的重要原因在於傳統理念影響了企業領導層,使許多管理者的理念仍然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缺乏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知識產權實現科技創新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現代科技理念。同時,企業領導層普遍對知識產權作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存在嚴重的認識不足,這種不足直接導致眾多管理者忽視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化對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二,我國許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普遍缺少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規章制度。目前,在國內許多企業都成立了科技處(室)或科研辦,通常情況下,由科技處(室)或科研辦負責本校的知識產權管理,學校領導層認為必要時才從社會上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事項。科技處(室)或科研辦的組成人員大都沒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他們可能屬於某一學科的科研尖兵,但也可能對高等學校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無所知。縱觀我國企業,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往往側重於科研成果的統計、科研津貼的核查、科研獎勵的發放等方面,對專業性極強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往往因缺乏專業知識而有意無意地選擇迴避。

最後,我國企業現行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缺乏良好的激勵機制和科學的評估體系。在我國企業現行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中,雖然廣大科研人員的科研成果較多,但由於相關管理部門往往將其科研成果認定為職務行為,除給予少量獎勵外,沒有其它相應的激勵方法,這就使相當多的科研人員普遍認為其科研成果是否應申報知識產權應由科研管理部門來決定,科研成果能否轉化為經濟效益應由領導來牽頭解決,自己的任務就是進行科研活動,無需過多過問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

二、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啟示

鑑於我國現行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尚且不盡如人意,我們有必要研究和借鑑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為構建有中國特色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提供參考。

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採取“專利管理與技術轉移相結合模式”。該模式主要包括企業內部機構管理專利模式、關聯機構管理專利模式和委託校外專門公司管理專利模式。採用企業內部機構管理專利模式的代表學校是斯坦福大學。該模式要求設立專門的校內管理機構,如技術許可辦公室之類。當校內科研人員的科研成果需要申請專利時,由校內的專門管理機構負責辦理申請事宜;該機構的負責人稱為技術經理,由他負責是否將相關成果申報專利以及收取和分配專利市場化後帶來的回報。美國企業規定校內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管理、法律和財務知識的背景,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申報成功後專利的營銷上。

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主要採取“分散管理模式”。該模式是一個由日常行政與決策、檢查與監督、執行與協調、以及爭議解決等部分組合而成的一個嚴謹的管理模式。在該模式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技術轉移,其管理的範圍隨着科技的進步不斷擴展。德國企業設有專門的行政機構負責管理本校的知識產權,相關政策亦由該機構負責制定並付諸實踐。該機構有權對科研經費的發放、課題的審定、技術轉移中所涉及的權利歸屬、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員的獎勵等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從美國和德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特點來看,美、德二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營銷都形成了成熟、穩健的運營機制,值得我國企業深化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改革時借鑑。

三、中西結合重構我國新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鑑於我國企業現行知識產權管理模式過於粗放,既不利於維護廣大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也不利於調動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還導致大量的科研成果沒有及時推向市場,造成科研資金的大量浪費,我們有必要結合美、德兩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成功經驗,重構我國新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具體如下:

其一,要樹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化管理意識,努力探索符合我國企業校情的管理模式。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運行效果不盡如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企業領導階層沒有足夠重視本校知識產權的保護。實際上,知識產權的保護客觀上需要領導層將其納入本校發展規劃,需要建立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實現規範化、法制化。從美國和德國知識產權保護髮展的歷程來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它不僅需要管理類的人才參與,還需要大量法律類、經濟類等其它專業的人才參與。考慮到我國企業的領導層大都沒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樹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化管理意識已經成為當務之急。此外,從美國和德國的經驗來看,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一定要形成體系,單一部門管理很難達到預期效果。目前,我國企業設置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主要採取了掛靠式的管理機構和獨立式的管理機構兩種模式。[2]以掛靠為主要特徵的管理模式分工過於簡單,職權分別屬於不同的職能部門負責,很難在處理具體事宜時形成合力。實踐中,如果出現責任事故,各部門慣用的方法就是推卸責任,最後導致無人承擔責任,損失不了了之的後果。

筆者認為,從美國和德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來看,德國的“分散管理模式”比較適合我國國情。我們可以參照德國的“分散管理模式”來重構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我國未來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應由知識產權的申報、評估、檢查與監督、市場推廣和糾紛解決等幾個部分組成。企業可以考慮設立科研處(室)來負責本校知識產權的一般性管理(主要是成果管理、科研經費的發放、課題的審定、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員的獎勵)。至於是否為本校的智力成果申報知識產權,則應成立由法律、經濟、財務、管理等各種專業人士組成的專家委員會來決定。

其二,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應包括完善的規章制度。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應堅持依法保護的原則,在該原則下,首先要完善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使校內知識產權的保護有法可依。負責制定政策的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知識產權綱要》,領會其實質精神。擬實施的規章制度既要符合綱要的精神,還要根據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能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使他們能多出具有較強應用價值和市場前景的智力成果。校內規章制度的制定要圍繞科研的立項、科技攻關、科研成果的產生、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申報、市場前景的評估、知識產權的市場營銷等過程進行全方位的規範。對每個環節的規定應儘可能細化,避免因相關規定過於原則而缺乏實際可操作性。

最後,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是完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徑。要使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規範化、科學化,其重要途徑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科研激勵機制。知識產權激勵措施就是用資助、獎勵和利益分配為手段,激發、鼓勵、誘導與知識產權管理有關的各方面主體,把重視知識產權與重視自己的利益聯繫在一起,發揮知識產權創新的積極性,研發和推動大量高質量的技術成果的產出及轉化,形成自主知識產權。[3]筆者認為,我們可以採取專利許可、校企合作、合辦科技中心、產學研結合等方法來籌集資金。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學校將獲取的專利許可社會使用並收取一定的使用費是最常見的籌資方法。在這種交易模式下,學校無需動用任何財政撥款即可獲得大量的額外資金。此外,校企合作是時下最流行的一種資源共享模式。在該模式下,學校將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進行評估定價,再入股有實力的高新企業,獲取相應的收益。

總之,建立良好的以獎勵、股份共有、資助和市場效益分配為主要內容的激勵機制,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這是完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徑。

產權管理制度 篇16

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自主創新、科研發展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壯大科研實力、儲備攻克高新技術難題等重要無形資產的有力方面。然而,目前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制度仍存在很多問題,這對企業師生髮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以及企業的科研發展構成不利因素。因此,如何規範和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及管理制度,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亦是目前企業應當關注的重要方面。

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現狀

近年來,與我國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正在逐步完善,然而從整體上看,我國知識產權制度仍不完善,民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還很不足,因為知識產權而產生的利益糾紛還比較多。眾多企業中都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也出台了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政策,在產學研合作中也表現出積極的態度,甚至有部分企業還設立了專項基金用於鼓勵師生的發明創造和文化創作,但總的來説,企業知識產權的質量和運用價值仍有待提高,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觀念有待轉變,在知識產權相應投入方面也有待於加大。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部分企業師生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方面很是淡薄,雖然會申報一些專利,但都是為了獎學金、畢業等,對真正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否有實用價值、如何實施運用漠不關心。有部分知識產權確實通過簽訂合同轉讓/許可給了企業,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着嚴重的無形資產流失風險,因為沒有完善的技術評價體系或者辦法,一些很好的發明創造低價“賣”給了受讓方,甚至有教師離職帶着自己的職務發明下海經商,無形中變公有資產為私有資產,這對企業來説是非常大的損失。

知識產權投入不足大部分企業在知識產權投入方面還很不足,並不是不想投入,實在是力不存心,尤其在西部一些地方院校,其一年科研經費總額還不及部署院校的零頭,尤其是與沿海城市的部署院校相比,自然環境也成為了影響企業知識產權和科研發展工作的障礙。財政撥款有計劃,因校因地而異的局面對一些西部地方院校的發展來説是十分不利的,企業領導層也會權衡在有限的財政預算裏到底該劃撥多少給科研創新發展,如果重科研,就會有所傾向地多劃撥一些,但是大部分的地方院校在這點上還是有所取捨的,尤其針對知識產權方面,因為一個企業的發展不單單是隻靠科研創新發展,教學的任務也很重要,缺乏了財力投入,自然而然在人力物力投入方面就不能有所保障。

知識產權轉化重視不夠知識產權的運用是其創新的核心,其中轉化運用更是其重要組成部分。有些教師願意將自己的成果申請了知識產權,然後再進行轉化運用,企業對轉化了的成果所簽訂的合同按照橫向項目來管理,然而並沒有出台針對專門從事成果轉化教師的職稱晉升政策,這對他們來説是打擊其積極性的一個重要原因,造成從學校層面到教師個人,對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方面的重視度不夠。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設想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教育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應當在入職或者入校的時候就進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系統培訓,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教育。企業也應該相應出台一些政策,使師生意識到知識產權工作是保障自己創新創作的有利武器,是避免不必要的利益糾紛和無形資產流失的最佳渠道。申請知識產權的本質是通過一種正規渠道將自己的發明創造保護起來,通過轉化為能夠實際運用的'技術,解決企業在生產中遇到的困難,進而促進經濟市場的繁榮發展。當然,這需要規範從申請到授權,和從過程管理到最終轉讓的整個流程。

加大知識產權創新管理投入企業應該意識到搞好知識產權工作是提升企業綜合實力的重要舉措之一,是推動科研創新發展的重要保障。從制定學校階段性發展思路時就應該把知識產權工作列到重要位置,搞好知識產權工作。要加強對相關專職人員的培養,以及對師生的業務培訓,加強相應鼓勵政策,可以設立專項獎勵基金,對一些實際運用好的發明創造給予鼓勵,加大知識產權創新管理投入。

轉變知識產權轉化傳統觀念從國家到地方政府,現在越來越重視科技成果的轉化,具體實施措施也多種多樣,因此必須完善企業相應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企業教師要改變傳統觀念,不能認為技術成果的轉化是學校的事,與自己毫不相干,學校也應該出台一些鼓勵政策,讓從事成果轉化的教師能夠有動力將自己的技術成果進行推廣,調動其積極性,例如教師非常關心的職稱晉升和獎勵等方面,應該意識到,知識產權的轉化並不是教師個人的行為,應該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引導。

總的來説,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與科研發展息息相關,如何處理好兩者的協同創新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來説尤為重要。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目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科研發展的制約,進而研究對策避免這種副作用的增長。在知識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企業作為知識的密集地,理所應當首當其衝,為知識產權與科研發展的協同創新有所作為,以適應新的環境變化和迎接新的知識經濟的挑戰。

產權管理制度 篇17

一、前言

當前,隨着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知識產權在科技、經濟和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空前突出,把握機遇應對挑戰,對企業知識產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識產權是在企業技術創新過程形成的,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技術,怎麼樣管理好、利用好知識產權,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與生存。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實踐

健全完善知識產權的管理組織體系

我們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專利管理組織體系,由單位主要領導掛帥的3+2級管理體系網絡(院領導〈專利管理委員會〉―科技開發部〈專利管理執行部門〉―基層室所〈專利申報、實施部門〉)+科技信息處+中油集團公司的知識產權專家支持,這樣就可以從組織上、技術支持上保證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切實有效的開展專利的各項工作;

近一步完善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體系

我們在嚴格執行《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專利管理辦法》,《油田公司專利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制定、完善了《石油工程研究院專利管理辦法》、《石油工程研究院技術祕密認定管理辦法》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明確了各級部門的責任和權利,從制度上確保了我們專利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減少了專利在申報、保護、管理、實施等環節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了我們的工作效率,使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制度化、規範化。從制度上保證知識產權工作的全過程覆蓋。

加大了宣傳力度,提高全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和利用水平,是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的'核心任務。我們在平時工作中十分重視知識產權的宣傳工作,只有宣傳工作做好了,才能激發揮企業和職工申請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成果的積極性,職工只有瞭解專利,才能運用專利,單位每年都根據不同的側重點,進行多種形式專利的宣傳工作,利用網絡、黑板報、內部網絡電視,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加強和健全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在科技管理部門設立專崗,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的基礎上,我們在基層室所增加知識產權聯繫人(科研網員),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工作隊伍,做好他們在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產權的培訓工作,讓他們及時上報本室所知識產權成果動態,確保知識產權成果的申報的及時性。我們每年都利用知識產權周活動這一契機,聘請知識產權方面的專家給我們的科研骨幹、技術專家講解知識產權申報技巧和流程,提高知識產權的申報質量。

要做好研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

(1)課題立項前做好知識產權的調研工作。沒有專利檢索和查新報告的項目不受理立項申請,要求各單位要結合自己科技規劃制定專利實施計劃,落實到項目,落實到人。課題立項前,要做好知識產權的規劃,明確知識產權產生的類型、數量、以及產生的階段。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儘量避免專利申請產生的隨機性、個案性和滯後性,使專利挖掘與項目進展保持同步,使專利產生的數量和質量都達到最大化。

(2)課題開展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及時跟進項目進度,協助項目人員分析、提煉知識產權產生要素。

(3)課題結束後,嚴格技術資料的保密,在形成知識產權以後,方可對外發布技術論文,開展技術交流等相關的技術推介活動,要切實做好科技創新成果在發表論文、成果鑑定、學術研討時的保密工作,防止流失,做好保密工作。取得的成果沒有申請專利或採取有效的技術祕密保護措施的,不得進行驗收、鑑定,不能參與評獎。

切實做好知識產權考核激勵工作,提高員工的積極性

做好知識產權的實施與轉化,增加專項經費的投入

此外,我們將在制定年度科技計劃時,列出專項資金支持專利技術應用,並對效益較好的專利給與獎勵。在評選優秀專利時,我們把實施效益作為一項重要指標進行考核。如果實施不了或實施無價值就應考慮專利權的放棄。

三、結束語

要作好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不能急功近利,在特別注重專利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制度的三落實的前提下,尤其重視建立好激勵專利技術和專利產品開發的政策,調動企業廣大科技人員從事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促進企業專利申請的積極性和專利申請數量的快速增長,從而增強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的生存能力。在原有的基礎上繼續堅持自主創新,讓更多的知識產權成果成為企業做大做強堅強後盾,使企業的創新之路更加穩健,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和更好的成績。

產權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鼓勵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髮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發揮高等學校的智力優勢,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依據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高等學校所屬教學科研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屬單位”)。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

(一)專利權、商標權;

(二)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三)著作權及其鄰接權;

(四)高等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

(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識產權。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四條 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增強高等學校知識產 權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四)積極促進和規範管理高等學校科學技術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開發、使用、轉讓和科技產業的發展。

第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負責對全國或本行政區域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進行領導和宏觀管理,全面規劃、推動、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 各高等學校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是:

(一)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規劃和保護規定;

(二)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完善本校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本校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三)組織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培訓,開展知識產權課程教學和研究工作;

(四)組織開展本校知識產權的鑑定、申請、登記、註冊、評估和管理工作;

(五)組織簽訂、審核本校知識產權的開發、使用和轉讓合同;

(六)協調解決本校內部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和糾紛;

(七)對在科技開發、技術轉移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人員予以獎勵;

(八)組織開展本校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其他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三章 知識產權歸屬

第七條 高等學校對以下標識依法享有專用權:

(一)以高等學校名義申請註冊的商標;

(二)校標;

(三)高等學校的其他服務性標記。

第八條 執行本校及其所屬單位任務,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其他技術成果,是高等學校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高等學校。專利權被依法授予後由高等學校持有。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由高等學校享有。

第九條 由高等學校主持、代表高等學校意志創作、並由高等學校承擔責任的作品為高等學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權由高等學校享有。 為完成高等學校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第十條規定情況外,著作權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學校在其業務範圍內對職務作品享有優先使用權。作品完成二年內,未經高等學校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高等學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第十條 主要利用高等學校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高等學校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高等學校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高等學校享有。

第十一條 在執行高等學校科研等工作任務過程中所形成的信息、資料、程序等技術祕密屬於高等學校所有。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派遣出國訪問、進修、留學及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人員,對其在校已進行的研究,而在國外可能完成的發明創造、獲得的知識產權,應當與派遣的高等學校簽訂協議,確定其發明創造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十三條 在高等學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在校期間參與導師承擔的本校研究課題或者承擔學校安排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及其他技術成果,除另有協議外,應當歸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進入博士後流動站的人員,在進站前應就知識產權問題與流動站簽定專門協議。

第十四條 高等學校的離休、退休、停薪留職、調離以及被辭退的人員,在離開高等學校一年內完成的與其原承擔的本職工作或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

第十五條 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以及職務作品的完成人依法享有在有關技術文件和作品上署名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第四章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建立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構。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可實行知識產權登記管理制度;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機構,歸口管理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暫未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機構的高等學校,應指定科研管理機構或其他機構擔負相關職責。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科研管理機構負責本校科研項目的立項、成果和檔案管理。 應用技術項目的課題組或課題研究人員,在申請立項之前應當進行專利文獻及其相關文獻的檢索。 課題組或課題研究人員在科研工作過程中,應當做好技術資料的記錄和保管工作。科研項囤完成後,課題負責人應當將全部實驗報告、實驗記錄、圖紙、聲像、手稿等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後交本校科研管理機構歸檔。

第十八條 在科研活動中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或者形成的職務技術成果,課題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校科研管理機構葉口識產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專利的建議,並提交相關資料。 高等學校的科研管理機構應當對課題負責人的建議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對需要申請專利的應當及時辦理專利申請,對不宜申請專利的技術祕密要採取措施予以保護。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應當規範和加強有關知識產權合同的簽訂、審核和管理工作。 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與國內外單位或者個人合作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使用,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相應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高等學校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對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簽訂的知識產權合同進行審核和管理。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所屬單位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使用前,應當經學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審查,並報學校批准。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凡申請非職務專利,登記非職務計算機軟件的,以及進行非職務專利、非職務技術成果以及非職務作品轉讓和許可的,應當向本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申報,接受審核。對於符合非職務條件的,學校應出具相應證明。

第二十二條 高等學校要加強科技保密管理。高等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在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過程中,對屬於本校保密的信息和技術,要按照國家和本校的有關規定嚴格保密。 高等學校對在國內外科技展覽會參展的項目應當加強審核和管理、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高等學校應當重視開展知識產權的資產評估工作,加強對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的組織和管理。 高等學校對外進行知識產權轉讓、許可使用、作價投資入股或者作為對校辦科技產業的投入,應當對知識產權進行資產評估。

第二十四條 高等學校可根據情況逐步實行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與有關教職員工和學生簽訂保護本校知識產權的保證書,明確保護本校知識產權的義務。

第五章 獎酬與扶持

第二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依法保護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高等學校法人作品及職務作品的研究、創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對在知識產權的產生、發展,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將其知識產權或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應當從轉讓或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20%的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及其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為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對經學校許可,由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進行產業化的,可以從轉化收入中提取不低於30%的比例給予獎酬。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獨立研究開發或者與其他單位合作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成功投產後,高等學校應當連續三至五年從實施該項科技成果所取得的收入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對完成該項科技成果及其產業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酬。 採用股份制形式的高等學校科技企業,或者主要以技術向其他股份制企業投資入股的高等學校,可以將在科技成果的研究開發、產業化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有關人員的報酬或者獎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折算為相應的股份份額或者出資比例。該持股人依據其所持股份份額或出資比例分享收益。

第二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高等學校應撥出專款或從技術實施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於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有關費用。對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高等學校應給予獎勵,並作為工作業績和職稱評聘的重要參考。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剽竊、竊取、篡改、非法佔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識產權的,高等學校有處理權的,應責令其改正,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對無處理權的,應提請並協助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在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創作以及成果的申報、評審、鑑定、產業化活動中,採取欺騙手段,獲得優惠待遇或者獎勵的,高等學校應當責令改正,退還非法所得,取消其獲得的優惠待遇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校的技術祕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許可使用高等學校的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高等學校法人作品或者職務作品的,或造成高等學校資產流失和損失的,由高等學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 侵犯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識產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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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權制度

去年,公司認真實施知識產權,加大了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力度,強化了專利法規宣傳、專利知識普及、專利培訓、專利申請與保護等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鞏固了專利管理制度,走規範化之路,把知識產權小組的職責、專利產權的管理、專利獎懲、專利工作的考核等內容列入專利管理制度。鼓勵員工的業務創新和職務發明,對發明人按一定數額進行獎勵,併為員工提供了技術交流平台,從而提高了員工自主創新的積極性。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一套專利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制度》《知識產權研發激勵制度》《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規定承諾書》等規章制度,為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及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和技術基礎。

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

1、公司設立知識產權管理小組歸口專利的申報、管理和運用工作。

2、公司設立有專利管理和保護的專項費用,用於專利管理、保護、培訓、補充專利申請、審查、維持等項開支。

3、在產品、技術開發立項之前,知識產權管理小組和相關業務部門一起進行專利文獻資料的檢索與分析,避免重複研究與侵權。

4、知識產權管理小組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數據庫,做好研究、開發各階段技術資料的歸檔、保存及使用管理。研究、開發過程中,做好技術資料記錄、保管工作,確保原始資料的.完整。

5、建立了職工發明創造申報制度,對在研究、設計、開發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及時向知識產權管理小組申報,提出擬保護的內容。知識產權管理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對擬保護的內容進行評定,確定應採取的保護措施,即確定是否申報、何時申報、申報何種知識產權。

三、專利權信息管理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應對專利糾紛。為了有效地保護專利產權,及時對侵權行為作出快速反應,公司聘請了一名律師做法律顧問,方便對侵權與不侵權的快速確認,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雖然3年多來未發生任何專利糾紛,但建立健全這種糾紛應對機制所起到的威懾作用還是十分明顯的。

四、培訓

公司知識產權培訓的責任部門是知識產權管理小組,負責組織公司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知識產權小組每年制定一次培訓計劃,報公司總經辦,列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培訓主要分內訓、外訓二方面進行。外訓主要是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項知識產權專業知識培訓和聘請有關專家到公司進行有關知識產權專項講座。內訓主要以技術業務培訓為主。去年公司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項知識產權專業知識培訓20多場次,公司內部培訓20多課時。企業管理層及研發人員的培訓率需達到100%,員工的培訓率達到95%以上。

五、獎懲

1、公司規定職員職務發明取得專利權後,應當依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資金和報酬。

2、公司取得發明專利申請號後,應當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1500元一次性獎金。去年有18項申請專利獲得公司獎勵。

3、公司每年設立“發明創造獎”。“發明創造獎”的獎勵對象為已獲得授權並且具有較高創造性和較大實用價值的專利。由知識產權小組組織評審,根據得分評出一、二、三等獎。去年有五項發明專利獲得公司獎勵。

六、考核

1、公司有年度知識產權工作考核、評價指標,並將其列入各部門及其領導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2、考核指標是指對知識產權特性和功能的運用狀況,包括專利擁有量、實施率、收益率,知識產權制定與實施,知識產權事務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經費落實,專利獎懲執行等指標。

專利工作所存在的問題與努力方向:

我公司開展專利工作時間不長、經驗不足,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問題也比較明顯,主要是在專利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上還非常欠缺,專利種類尚侷限於塗料工藝改進,實用新型專利尚未取得更好突破。今後,我們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繼續抓竹製家居工藝改進專利,繼續建立必要的專利儲備。

二、結合新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抓好實用新型專利的開發、申報與管理,建立起一整套融專利工作於產品開發之中的操作流程,即加強“前期調查”,在產品開發立項前,進行技術水平和專利侵權兩方面的專利文獻檢索,通過檢索確定產品技術上的開發價值和避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做好“中期規避”,規避競爭對手專利,打破技術壟斷,搶佔市場,通過“避實就虛”、“移花接木”、“逆向思維”和“追根究底”等創造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及時“申請專利”,對產品開發的創新成果及時申請專利進行保護,並有意識的對自己的核心技術或產品構築專利保護網,強化專利保護的力度。

三、培養或引進具有較高層次的竹製家居專業技術人才擔任專(兼)職專利管理員,以加強包括專利情報收集和分析研究在內的一系列專利管理工作。爭取在二年內使專利工作跨上一個新台階。

產權管理制度 篇20

一、存在的問題

1、流失嚴重有一些企業對於員工的管理力度不夠,也沒有進行相關的素質教育,就使得某些員工離開該企業後,再去另一個類似的企業工作,特別是去那些與該企業有競爭的企業。那麼這些員工就會把在該企業中學到的技術應用到新的工作中去,或者是把該企業關鍵技術泄露出去。也有一些競爭企業,為了能夠得到對方企業的關鍵技術來擊敗對手,從而實施了很多不正當的手段。企業對於知識產權不重視,所以在進行資產評估的時候,通常只對有形資產進行評估,而不考慮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價值,或者是對於知識產權的評估價值都是比較低的。綜合各方面的原因,都使得企業的知識產權嚴重流失。

2、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在我國,大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立時間都不是很長,但其發展速度又比較快。因此,在平時的管理活動中,很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層都比較重視對有形資產進行管理,從而忽略了知識產權對於企業的重要作用。缺乏知識產權意識是我國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都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得他們不重視對於知識產權的管理,因為不知道知識產權的作用,所以也不會尊重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

3、管理機構不健全就目前而言,很多高新技術企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作用,因此,就不會設立相關的機構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也不會安排專門人員對其負責,通常情況下都是通過“兼管”的形式來完成的,使其流失於形式;有少部分企業設有相關的部門和人員對其進行管理,但是又缺乏相關的制度,就使得每個人的責任不明確,因此,也無法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使其得不到發展。運用信息的能力低下全球每年公佈的專利數量可達上百萬,所以這也給我國各個企業提供了信息參考寶庫。但是,我國很多高新技術企業卻不對其引起重視,相關及時人員在進行研究的時候,並沒有對了解已經發布的專利文獻,就使得很大一部分研究成果與前人的專利成果重複,使得企業白白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很不利於企業發展。

4、自主知識產權缺乏據相關統計,我國有許多大中型企業,但是獲得的專利卻很少,按照平均數來算,每個企業只擁有幾十個專利。甚至有一些大型企業,他們從來都不會申請屬於自己的專利。對於那些已經申請的專利,大多數都是技術含量不高,也沒有比較強的'創新性,更別説具有現代高新技術的專利了。

5、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企業對於知識產權不重視,所以就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更不會對知識產權進行嚴格管理。因此,就導致知識產權歸屬不明確,對於無形資產評估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影響。因為沒有相關制度,所以也使得相關人員不會積極進行創新。這又使得企業知識產權無法進一步開發利用。

二、加強管理的對策

1、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首先應該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力宣傳,讓每一個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都能夠有所提高。要特別針對管理層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引導他們對知識產權有進一步認識。對於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應該要給予尊重;對於自己的或者與企業相關的知識產權,應該加強對其的管理力度,保證其不會流失。對於企業相關的專利和技術,可以用其來開拓相應的市場。

2、建立檢索和檢驗制度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各種相關技術研究使,一定要先對已經發表的專利進行檢索,並要求有相關的詳細報告,避免企業重複研究他人專利的情況發生,也不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已不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費損失。這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維護該企業的利益。

3、實施知識產權對於很多企業來説,特別是那些跨國大企業,目前用來競爭的主要方法就是知識產權。所以,相關的政府部門就要對知識產權引起重視,對其給予一定的政策導向並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使得企業能夠更加註重對知識產權的管理,提高他們的知識產權意識,這樣才能夠使企業進一步實施知識產權,並將其應用到日常企業的運營之中。當然也要注重學習國外的經驗,充分利用企業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將其作為一個競爭的籌碼,進一步打開市場,使得企業能夠獲得更多收益。

4、加強國際科技合作想要進一步保護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那麼就一定要對國際規則有所瞭解,這樣就不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當然也能夠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被他人所侵犯。對於我國傳統的產權,我國政府應該對其給予重視,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合作,力爭能夠把我國特有的傳統產權在國際公約中增加有利於,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所以,加強國際合作對於保護知識產權的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5、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想要使得企業的競爭力能夠得到提高,一定要先把企業的創新能力提升上來。所以企業重視對專利的研究,及時瞭解相關的各種專利信息,掌握與該企業相關的技術,並找到突破口進行創新研究;當然也有必要對相關技術進行改造,然後在進行改造過程中能夠進行創新,然後讓其成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那麼就可以使得企業的知識產權得到增加。

6、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制度

(1)建立相關的獎勵制度。這能夠使得員工有更多的產權意識,也是他們有更多的動力去研究相關技術。

(2)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對於企業來説,知識產權是隱形資產,如果讓其流失,那麼就很難再把其收回來了,所以一定要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

(3)建立相關的評估制度。企業的資產對於企業的發展來説極為重要,而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的隱形資產,則應該對其價值進行評估,這樣有利於對企業的發展進行調整。

(4)建立相關的侵權制度。在企業運營時,能夠減少侵權事件的紛爭;同時,當侵權紛爭發生時,也能夠及時找到解決對策,防止出現嚴重後果,也能夠減少企業損失。

7、分層交叉管理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時,應該先熟悉相關產權制度的好壞,然後再總結出有利於企業發展的一些方式。使得管理機制能夠多角度進行。所以,並不是對企業所有的技術都要申請專利,而是要進行分層交叉管理,使得相關的知識產權能夠發揮出最大作用,同時也促進企業發展。

產權管理制度 篇21

20xx年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出《印發廣東省知識產權綱要(20xx—20xx年)的通知》(粵府[20xx]88號),正式頒佈並實施《廣東省知識產權綱要(20xx—20xx年)》(以下簡稱《綱要》)。實施知識產權是廣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廣東的重要內容。

本課題於20xx年7月獲廣東省知識產權局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立項。經過調查和研究。在廣泛徵求河源市知識產權局、河源市科技局、河源市工商局、河源市版權局等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形成了該課題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學術建議稿——條文及説明》(以下簡稱《建議稿》)。專家組鑑定認為,建議稿以知識產權工作的創新及提升為主線,借鑑國內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將知識產權法律納入企業組織管理之中,以促進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和區域知識產權協調發展;政府主管部門可以結合參考文本.擬定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各類企業也可結合參考文本,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擬定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制度:建議稿對於指導和扶持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研究和運用.提高其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水平,有較強的指導作用。現就《建議稿》的幾個主要問題作出説明。

一、關於制定目的、調整範圍和適用範圍

知識產權被視為是企業的生命線.企業應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越來越多的企業已意識到建立運行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對於保護自身無形資產的重要意義。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將直接影響着科技產出和知識創新,從而影響企業乃至國家研發實力及核心競爭力。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防止無形資產的流失.激勵企業員工發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

對於企業來説.在經營過程中,其可能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以及法律賦予的其他知識產權。因此,《建議稿》根據現行知識產權法律規定.將上述知識產權納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調整範圍。

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課題組認為,它不僅適用於本企業(包括企業總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機構)的各級各類員工.還應適用於來本企業實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有關人員。因為上述人員均可能因為職務或工作原因接觸到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所以將其納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

二、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職責

為了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達到規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企業須成立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作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審查批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計劃;指導、檢查、監督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指導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等。

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非常設機構,有必要設立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處理日常知識產權事務。《建議稿》第五條對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性質、地位、組成人員以及機構職責作出了規定。

三、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構建

《建議稿》構建了企業知識產權評估、知識產權查新檢索、知識產權工作備案、知識產權成果歸屬認定、知識產權檔案管理、知識產權保密和承諾、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宣傳等制度。

(一)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是確保資產增殖保值的需要,是資產優化組合、規範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的必然要求。知識產權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必要對其進行評估。

(二)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

建立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是現代企業高度重視的知識產權的之一。通過知識產權查新檢索,不但可以獲取科技情報特別是核心技術情報,而且可以提供決策依據,降低創新風險,防止低水平重複,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是對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跟蹤、監督並予以保護的制度。通過備案,使企業的一切知識產權工作都納入企業的管理、監督和保護之中,做到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案可查。

(四)知識產權成果歸屬認定製度

規定知識產權成果歸屬的目的在於明確智力成果的權屬,劃清產權界限,減少糾紛。《建議稿》第九條主要依據現行《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將員工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分為個人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非職務的知識產權創作活動產生的智力成果,權屬歸個人;對於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企業給予創作者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署名權。

(五)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制度

企業對知識產權檔案進行集中管理,是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行政管理的工具之一。知識產權檔案記載了創作研究的過程和最終成果,也是繼續開展創作活動的條件。知識產權檔案能起到維護企業、個人合法權益等作用。

(六)知識產權保密和承諾制度

建立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可以減少因泄密而造成的損失。與企業的知識產權接觸的人員包括企業的內部人員和可能的企業外有關人員。因此.需要針對各種情形和各種人員採取相應的知識產權保密和承諾措施。

(七)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經濟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運用到合同。知識產品的產生、使用和處分過程比較複雜.尤其需要合同來進行規範。知識產權合同既可詳細地約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又能作為權利義務的證明。

(八)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原則性規定

企業之問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可以降低競爭風險。

(九)知識產權宣傳制度

為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培育知識產權文化觀念,企業應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

四、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關於專利管理

(1)專利申請管理。企業的各類發明創造,應遵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來確定專利申請權的歸屬。

(2)專利申請人的確定。委託研究項目和共同研究項目,專利申請人的`確定按合同約定執行。第一申請人是本企業的,專利申請工作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直接管理。

(3)專利申請審查程序。設置專利申請審查程序,可以確定其專利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避免日後糾紛,也有利於企業對員工的發明進行指導和管理。

(4)專利申請審查結果。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對企業員工的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後會產生不同結果。對符合專利申請條件的發明創造,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負責辦理專利申請手續;不適合申請專利的,應當向發明人説明理由。

(5)專利法律狀態調查。通過專利法律狀態調查,可以確定研究成果的可專利性:專利引進時的專利法律狀態調查,還可以確定引進的專利是否合法有效,增加談判籌碼。

(6)專利文獻檢索。專利文獻檢索是企業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的具體運用。通過專利文獻查新檢索,不僅可以獲取科技情報特別是核心技術情報,也提供了決策依據,降低創新風險,防止低水平重複。

(7)技術引進。技術引進是企業利用他人知識產權的重要途徑。通過技術引進,可以加強企業的競爭力,甚至推動經濟增長模式發生轉變。在技術引進中,為確保所引進技術的合法有效性。應在事前要求許可方提供專利項目清單,並進行相應的專利文獻檢索和法律狀態調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技術引進協議,要儘量避免限制自身發展、改進引進技術和有礙申請改進專利等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以便於企業在消化吸收引進技術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的專利技術。

(8)產品出口。出口產品時,應事先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以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9)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專利實施可使專利價值最大化,或者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技術改造而獲得新專利。許可貿易包括轉讓或受讓已申請專利的技術,許可或被許可專利技術及與專利(申請)相關的技術祕密(Know—how)。

(10)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合同。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合同是知識產權合同制度的具體體現,企業在進行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時,應與當事人簽訂專利實施與許可貿易合同。

(11)專利轉讓合同。凡是準備申請專利的項目,應在取得專利申請號後再簽訂專利轉讓合同,不得在專利申請前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12)在職員工的保密義務。企業的知識產權無論是在研發階段還是在研發成功後,保密工作都異常重要,一旦泄密,就會使企業喪失競爭優勢。在職員工接觸到企業的知識產權,需要其承擔保密義務。

(13)非在職員工的保密義務。與企業的知識產權接觸的人不僅包括本企業的在職員工.也包括非在職員工,某些企業外的人員也需要承擔保密義務。

(14)知識產權保護義務。企業的任何機構和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侵權行為時.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處理侵權糾紛。

(二)關於商標管理

(1)商標管理工作的範圍。商標管理工作是涵蓋商標工作規劃、具體計劃、商標工作管理制度、商標註冊和商標專用權終止的全過程管理。其範圍包括商標事務諮詢、商標註冊、商標續展、商標糾紛調處、商標監督、商標專用權引進與轉讓等。

(2)新產品商標管理。開發新產品需使用新商標的,應於新產品投放市場前申請商標註冊,以獲得商標專用權。新產品出口也應調查產品出口所屬國家(地區)的商標法律狀況。

(3)商標續展。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前,如果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仍有市場前景,則應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續展手續。

(4)商標轉讓和受讓。轉讓企業註冊商標和受讓他人註冊商標,必須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報請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合同事宜。

(5)註冊商標保護。企業員工應注意保護本企業註冊商標專用權,發現存在仿冒、假冒和淡化等侵權行為時,應及時向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報告,以便調查處理。

(三)關於著作權管理

(1)《建議稿》第三十四條是關於著作權管理中所涉及的相關術語的解釋。

(2)《建議稿》第三十五條是關於企業及其員工取得職務或非職務軟件著作權的法律依據的規定。

(3)職務軟件著作權可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的規定進行自願登記。

(4)《建議稿》第三十七條是關於職務軟件著作權轉讓的規定。

(5)《建議稿》第三十八條是關於軟件著作權保護的規定

(四)反不正當競爭管理

競爭對手有損害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企業有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採取相應措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關於獎勵和法律責任

(一)署名權和獲得榮譽、獎勵的權利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並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

(二)發明人的權利

被授予專利權後,發明人或設計人有權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請求專利權持有企業發給獎金:專利技術實施後,發明人或設計人有權按照專利法及其它有關規定請求企業支付酬金或提成。

(三)知識產權泄密的法律責任

對於違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四)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企業相關工作人員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註冊、軟件著作權登記或未採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企業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產權管理制度 篇22

內容提要:現階段,保險公司為爭取產品競爭的優勢地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斷研製、開發出新型的保險服務產品。因而,新設計的保險險種的條款和相關費率規章是屬於開發該險種的保險公司的智力勞動成果,凝聚了保險公司的物質投入和保險公司開發研究人員的智力投入,理應從市場的獨佔中得到回報。但是在現實中,新險種一旦面世,投入市場,不可避免面臨了被仿製的風險。一家公司的保險新產品很容易被他家公司所“盜用”,他家公司大量銷售相似保險條款的“新險種”,給開發該產品的保險公司帶來了嚴重損失,為研製新險種所投入的成本難以通過產品的獨家銷售得到彌補。如此現象損害了保險公司研製新險種的積極性,因此新險種的保護問題已經引起了各界的重視。本文也想就此問題進行討論,以供商榷。

一、適當利用知識產權法保護保險公司新險種

知識產權法是在17世紀以後出現的新的法律部門,隨着近現代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經濟、文化事業迅速發展,由智力成果而引出的一系列社會關係需要法律給以詳盡的規定,由此知識產權法才不斷地建立形成。知識產權是指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智力成果這種無形財產權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法對知識產權提供了法律保護,它有一系列專門法構成。一般而言,現在我們所認定的知識產權法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多部法律,由這些法律提供的知識產權的保護方法主要有專利保護、著作權及其鄰接權保護、商標保護、商業祕密保護和行政保護幾種方式。保險新險種的條款及費率規章是保險公司開發研製人員的智力勞動的成果,當然應受到知識產權法的保護。但由於保險新險種該項智力成果的特殊性質,它能受到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極其有限的。我們只能在適當的保護方式下,利用知識產權法給新險種的開發公司提供較充分的保護。

二、新險種不是專利保護的保障對象

專利保護是國家專利主管部門,依據《專利法》授予發明創造人或合法申請人對某項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間內享有專利權的一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專利權是一種獨佔權或專有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一律不得利用該項專利技術。專利保護是對知識產權最為有效的一種保護方式。

我國現行的《專利法》規定了能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法》給予發明專利以20年的保護期,給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以10年的保護期。由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都只針對具有一定形狀和構造的有形產品,很明顯新險種不屬於他們所保護的對象。而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1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一般把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產品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於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在我國保護的均為工業領域的產品發明,保險新產品也不屬其保護對象。方法發明是人們為製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如製造方法、化學方法、生物方法等發明。在我國現有的《專利法》規定中,科學發現是不適用專利保護的,因而保險公司為設計新險種而對於風險發生規律的研究和歸納整理的統計表格等智力成果就不屬於專利保護範疇;另外,智力活動的規則及方法也是不給予專利保護的,因而自然規律、邏輯規則、統計方法、分類方法和商業方法在我國都得不到專利許可保護。而在保險新產品的設計開發過程中,依賴的無非是從諸多風險中歸納選擇出可保風險,並根據公司積累的損失經驗或進行的損失調查對損失概率作出準確的估計,從而以此確定承保風險和合理費率。這種新產品的技術方案體現的是計算方法、分類方法等智力活動的規則,發現的是自然規律。綜上所述,依據我國目前的專利法律,保險新險種及其設計方法是被排除在專利保護之外的'。

三、著作權難以對新險種提供知識產權保護

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我國《著作權法》給予單位作者以50年的著作權保護期。著作權法中所稱的作品具有特定的含義,它是指關於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創作成果。從表現形式上看,保險條款的確具備作品的兩個要素:獨創性與可複製性,然而,本文從著作權的特徵上進行分析,認為實際上很難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主要有三個特徵:

(一)著作權保護的對象並非是作品的思想內容,而只是表述該思想內容的具體形式。思想、事實、方法等都不是著作權保護的直接目的。因而保險條款即使獲得著作權的保護,能得到保護的也只是條款文字內容的形式,而非險種設計的方法以及險種的實質內涵,包括它的風險責任與承保方式。因而同行的競爭對手只需在文字的表達方式、條款格式或條款的某些具體內容上加以變動,也就避免了侵犯設計者著作權的問題,從而使著作權保護髮揮不了應有作用。

(二)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只須有獨創性,而非首創性。著作權不同於專利權給予先申請人、首創人以獨佔性權利,著作權只要求作品是獨立構思和創作的,而不問思想內容是否與已發表作品相同或類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因而新險種實質性的內容,如承保的風險範圍,保險責任,費率標準等的相同、類似並不侵犯開發新險種的保險公司的著作權。只要仿製新險種的保險公司的條款表現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開發公司的條款相同,即不是抄襲、剽竊他人作品,著作權就無法保護。

(三)從著作權的適用領域上分析,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學、藝術領域,現在的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保護的其他作品也只指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主要指服裝、傢俱設計圖紙、建築工程圖紙等)及其説明和計算機軟件。從現有的法規看,保險新險種的條款和費率規章也不十分吻合著作權保護的適用領域。

四、商標保護可以保障保險新險種的服務品牌

從對新險種的知識產權保護角度來分析,雖然專利權保護與著作權保護都無法提供給新險種以智力成果保護,但保險公司仍可儘量利用其他知識產權保護方案來保護自己的新險種,如可利用註冊商標來保護新險種的服務品牌。按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該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均適用於服務商標。服務商標指的是金融、運輸等服務業經營者將自己提供的服務項目與他人的服務項目相區別而使用的商標。因而保險公司就其所設計的新型保險品種可以註冊服務商標,並在保險單上標誌,以區別於其他公司的產品。服務商標一旦註冊,其他保險公司無法在其保險產品上使用。從而可以使保險公司充分利用本公司及該項新產品的商譽、口碑等無形資產,達到保障新險種知識產權的目的。在現代社會中,一個知名的服務商標往往藴涵着企業的形象、服務的質量,建立起顧客對其服務的信任程度,刺激其購買慾望。

五、商業祕密保護對新險種保護存在重要意義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把商業祕密定義為: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保險公司新險種設計中的風險統計數據分析資料及市場調查資料、設計方案、核保方法等技術信息正是需要獲得知識產權保護的商業祕密類內容。對於正在開發研製中的新險種而言,上述技術信息的保密對開發公司自然具有重要意義,是可以搶先推出新險種的關鍵。即使是已經面世的新險種,上述信息的保密也是其獨佔市場,保持技術優勢的關鍵,因而保險公司在開發和銷售新險種的過程中可充分利用商業祕密保護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例如,我國

六、行政保護是保證新險種市場獨佔性的核心方法

行政保護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其立法權限內通過指定法律規章,對產品的知識產權加以保護的制度。行政保護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行政部門對新產品提供特殊保護是保護新產品開發公司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是這種保護必須注意其負面影響,行政保護的保護期限過長,可能使企業對某種保險產品形成壟斷,雖有利於促進個別企業,尤其是大企業的發展,但對促進整個行業,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存在不利,可能對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也產生不利,也有可能抬高了保險新產品的價格,侵害消費者利益。故行政保護是保障新險種開發保險公司利益的一種核心方法,但行政機關在採取行政保護措施時也必須注意保險期限的合理性。在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現階段,由於我國已成功地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為履行開放我國金融保險市場的承諾,外資保險公司必將大量湧入我國保險市場,相比較弱小的國內保險公司,外資公司的開發保險新險種的技術優勢是明顯的。因此,考慮到保護民族保險企業的利益,是否設置新險種的保護期更應慎重考慮,以保證我國民族保險企業的發展壯大。

綜上所述,從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體系分析來看,保險公司的新產品——新險種能得到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是有限的,但對保險公司而言,開發新險種投入的勞力與財力使新險種也成為人類智力成果的一個組成部分,為促進保險產品創新,保證保險業有持續長久的發展動力,法律的制定者應從一定的角度考慮給予適當的保護,合理地利用法律手段實現保險市場管理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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