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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十四篇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十四篇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主要的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為了確保國家財產的完整,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率,對所有生產設備必須嚴格管理和監督,做到科學管理、正確使用、合理潤滑、精心維護、定期保養、計劃檢修,防止非正常的磨損和損壞。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十四篇

一、操作工使用設備必須遵守“五項紀律”及做到“三好”“四會”。

五項紀律

1.憑操作證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

3.不準在設備運轉時離開設備,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查,自己處理不了的故障應及時報告主管科室。

4.不準擅自拆卸零部件當作它用。

5.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清潔、潤滑工作,做到不做好潤滑工作不開車,不做好清潔工作不下班。

“三好”

(一)管好:

1.操作者對所有使用設備負保管責任,不經領導和本人同意,不準別人動用自己使用的設備。

2.操作者對設備及附件或其它裝置保持清潔、完整無損。

3.設備開動後,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4.認真做好設備運轉枱帳記錄和日常點檢記錄。

5.認真做好交接班,並詳細準確填好交接記錄。

(二)用好: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精機粗用和超負荷使用設備,更不準拚設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科和厂部領導同意後使用。)

2.堅持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做到每天一小擦,每週一大擦,並經常清洗油氈、油線,保證設備無油垢、無鐵屑、無雜質髒物,各油孔清潔暢通。

(三)維護好:

1.熟悉設備的轉動系統和結構性能,掌握設備操作原理,經常保持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2.能排除設備的一般常見故障,以及進行局部的精度調整,在維修人員的幫助下,逐步掌握更多的修理技術。

3.按時認真進行設備的一級保養,配合維修工進行的二級保養。設備大修時,參加拆卸、總裝和試車工作。

四會

(一)會使用:

1.操作者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各操作手柄的使用方法,變速時應停車,防止發生設備事故和喪失設備的精度。

2.對新設備或未操作過的設備,在操作前應先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機構的作用,在確有把握時,方可上機操作。

3.熟悉設備性能和加工範圍,能選用合適的切削用量或工作負荷,發揮設備的最大效能,熟悉加z12t藝,能選用合適的工具和刀具及其它輔助裝置。

(二)會保養

1.經常保持設備內外清潔,工具、工件(成產品)堆放整齊,做到班前潤滑,班後擦拭清掃。

2.保證設備無滴漏(油、水、汽、電),備滑動面無油垢、無碰傷、無鏽蝕。

3.按設備潤滑表加油,做到“五定”‘保持油標醒目,油窗明亮,油路暢通,油氈、油線清潔完整。

4.認真做好例行保養和定期保養。

(三)會檢查

1.設備開動前,必須檢查各操縱系統,擋鐵、限位器及其它操縱控制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各運轉滑動表面潤滑是否良好,一切正常後再開機。如果發現問題,不得開機並向生產科反映。

2.設備運行過程中,應經常觀察各部位運轉情況,聽取設備運轉聲音,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會同維修工人一起分析原因。

3.瞭解設備精度的檢查項目,檢查方法和精度要求,並能進行檢查。

(四)會排除故障

1.凡設備的一般機械故障(不需要拆開較大的箱蓋等),操作者應能夠排除。較大的故障應與維修工共同排除。

2.操作者在電氣人員指導下,經常熟悉設備電氣系統,如遇電氣故障,應協助電工排除。

3.設備發生事故,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

二、對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要按照“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等四項要求來做。

清潔

設備內外清潔,各滑動面、絲桿、齒條、齒輪箱,油孔等處無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氣,設備周圍鐵屑雜物、髒物等應清掃乾淨。

整齊

工具、附件、工件(成產品)應放置整齊。管道、線路等應保持整潔。

潤滑

按時加油、換油,不斷油。油壓正常,油標明亮i油路暢通,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標、油氈清潔。

安全

努力學習和熟悉設備結構及安全操作規程,不超負荷使用設備,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做到無設備人身事故。

三、建立潤滑管理制度,擬定潤滑工作人員的職責範圍。

四、編制設備的潤滑卡片,收集潤滑技術資料,指導操作和維修工搞設備保養。

五、核定全廠每台設備潤滑材料及消耗定額,編制設備的換油計劃,並組織好廢油回收工作。

六、貫徹設備潤滑的“五定”原則,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定人,以實現科學管理。

七、建立精、大、稀設備保養細則,嚴格按計劃進行維修。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2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項目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完畢,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設備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附有設備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發生設備事故,設備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設備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對重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設備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十八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屬設備自然事故,設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設備管理部門要編制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設備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設備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繫外援,儘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台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複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信息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設備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信息向設備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設備主管反應。

4、設備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台帳。

第三十四條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五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整改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閲後,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3

一、新增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必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增置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

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第一條、目的設備是生產力三要素之一,是進行社會生產的物質手段,設備管理制度的好壞,對企業產品的數量、質量和成本等經濟技術指標,都有着決定性的影響。因此要嚴格按照設備的運轉規律,抓好設備的正確使用,科學維護,努力提高設備完好率。為此,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操作人員和維(檢)修人員應以主人問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的完好。

第三條、操作人員對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三懂、三會(懂結構、東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出故障),並享有“三項權利”,即一是有權利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二是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三是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第四條、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執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温、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2)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3)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4)配合檢修人員搞好設備的檢修工作,時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保證隨時可以啟動運行,對備用設備要定時盤車,搞好防凍、放凝等工作。

(5)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缺陷記錄,以及操作日記。

(6)經常保持設備和環境清潔衞生,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設備見本色、門窗玻璃乾淨。

第五條、搞好設備潤滑。嚴格執行石油化工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第六條、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條、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第八條、車間所有設備、管道等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放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三、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章檢修前準備工作

接到檢修任務或檢修通知後,按檢修任務要求的工作範圍,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一條、對檢修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良好,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導線,絕緣要良好,並有可靠接地,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線與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

第二條、凡是具有兩人以上參加檢修的項目,車間或班組應指定人員負責安全。

第三條、進行檢修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電氣設備檢修時應在電源進線開關上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四條、凡在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線上檢修或動火,必須切斷電源,將有關部位插上盲板,清洗、置換分析合格,需要動火時(焊接時)要辦好“動火證”,動火分析標準按《安全動火制度執行規定》。

第二章檢修中的安全制度

第五條、生產單位必須給檢修人員創造安全檢修的良好條、件,對一些操作複雜的設備,檢修人員進行設備檢修時,該設備的操作員應積極配合完成修理任務。

第六條、檢修人員要對高大設備檢修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腳手架等必須安全可靠,腳手架的負荷量要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第七條、登高檢修時,其高度在2米以上,必須拴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人員要注意空中電線,距高壓電線應在2。5米以上,高處檢修時使用的工具和物件要放穩,必要時要拴好繫牢,工具不用時要插入工具袋,以免落下傷人,嚴禁隨意向下拋物體。

第八條、電氣設備檢修必須由電工進行,檢修前腰詳細檢查,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檢修。低壓不問如在檢修過程中要進行電檢查測量時,要有兩名電工進行,一名有經驗的電工做監護,並應掌握觸電後的急救方法,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九條、檢修時要使用絕緣木為工具,嚴禁使用銼刀、鋼尺等。

第十條、外線電路發生故障檢修時,登高前應檢查登高工具,確認良好可用時在使用。

第十一條、要防止倒杆、滑梯等墜落事故,立梯坡度以60°為宜,梯低寬度50釐米,梯腳不能穩固的,必須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第十二條、在設備檢修過程中如中途離開,當回來繼續工作時,應首先檢查零部件和設備是否變動,確認無變動時方可繼續工作。

第三章完工或試車前的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設備檢修完畢,機器設備試車之前應檢查機械部件、防護裝置是否完全裝好,設備內容應無遺物留存,然後對設備的傳動部件進行盤車檢查。

第十四條、電氣設備試車前,要檢查電線連接是否有錯誤和不當的地方。並應清理現場,電氣控制箱內不得遺留不用的導電物體。第十五條、開機前注意設備是否有人,與檢修和操作無關的人員不要在設備周圍圍觀,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開機試車。

第十六條、開機時先作點動試驗,觀察設備有無異常聲響,如無異常反應,再啟動試運行。

第十七條、試車後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停機,當繼續進行修理時,應切斷電源,拔掉保險。

四、設備計劃檢修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及時消除設備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借閲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檢修份大修、中修、小修、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和事後維修。大修費用由大修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系統(裝置)停車大修的費用按項目及檢修分類別支付。

第三條、實行科學文明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企業設備動力不猛必須嚴格控制大修基金的使用。制訂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設備使用週期。

第四條、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設備大修、中修、小修計劃,設備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訂、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任何檢修項目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第五條、設備檢修計劃有車間編制。廠設備動力組織平衡,報主管廠長批准後下達。年度計劃在年前4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第六條、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要做到:

(1)有一名副廠長全面督責大檢修工作。

(2)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大檢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定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檢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羣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即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業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修、試壓開車四個環節。

(4)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氨氣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衞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第七條、嚴格認真執行設備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設備中修、小修計劃調整有廠設備動力科批准;大修計劃調整,每年6月份由廠設備動力科組織進行,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八條、結合設備大修、中修實現技術革新的應由車間向廠設備動力科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説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廠設備動力科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九條、設備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絡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設備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設備動力科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條、設備檢修必須嚴格辦理設備交接手續,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設備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排轉染幫助施工人員聯繫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施工護欄和標識,以確保安全檢修。

第十一條、設備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項目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設備動力科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第十二條、設備檢修要把好質量罐,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並貫徹於施工的始終。主要承壓承載部分要有鑑定合格證。主要設備大修竣工驗收由設備動力科組織;一般設備的大修及所有設備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第十三條、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設備大修、中修要由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由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設備檔案。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必須按項目退庫,不得準一使用,盡力借閲檢修費用。

第十六條、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採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

第十七條、各車間每月必須做好設備檢修執行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託,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准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並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籤,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築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並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佈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於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説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後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範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瞭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並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繫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繫纜、錨鏈、錨爪、繫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並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颱、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於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説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説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説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後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並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後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後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並複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5

(一)管理制度

1、全廠的設備固定資產由設備組負責管理。

2、設備固定資產:單台設備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購置價(出廠價、運雜費、安裝費、管理費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設備固定資產。

3、設備選型、安裝、移交使用,建檔封存,廠內部調劑、向礦申請更新改造、報廢、確定修舊方案由設備組負責。

4、生產設備操作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操作證上崗使用。

5、未經設備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調整、變動設備的安裝地點和使用條件。

6、未經設備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改變設備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

(二)考核辦法

1、無證或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設備者處30—50元扣款,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2、擅自變動設備安裝地點位置者,除令其將設備放回原處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3、擅自改變設備原有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到,處30—50元扣款,恢復設備完好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4、不按要求使用設備,擅自改變設備的使用條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復原來的使用條件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由責任者承擔。

5、已被定人定機,有操作證的設備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間,如不愛護設備、違章操作、拼設備,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用責任者承擔。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設備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設備設施運行台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運行中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並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設備全面檢查一次,並認真填寫《設備安全檢查表》,特種設備應定期聯繫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性檢查:由於季節原因設備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維修工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並認真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並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設備維修前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電器電源,並經啟動複查確認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誌。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併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場的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乾淨。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9)設備檢修人員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3)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乾淨,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設備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

(4)報批後由運營部統一辦理報廢。

4.4新設備設施的驗收

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合設備採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2、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説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採購部門負責追回。

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設備採購部門監督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後,設備採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對於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後,調試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採購部門,由設備採購部門聯繫並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採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部門人員參加並建檔。

五、附件

《安全生產設施及特種設備管理台帳》

《安全附件統計管理台帳》

《設備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檢查表》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檢維修記錄》

《設備檢維修計劃》

《設備檢維修作業(交付/驗收)單》

《設備檢維修安全交底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7

1 目的

規範LED製造中心設備申購、維修、保養、事故處理、現場管理及報廢程序,加強LED製造中心設備管理.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新LED製造中心所有的設備.

3 定義

3.1 設備的分類規定

3.1.1 A類設備:即為關鍵設備,對製造中心的生產具有特別重大影響的設備.

3.1.2 B類設備:即為重要設備,對製造中心的生產具有重大影響的設備.

3.1.3 C類設備:即為一般設備,對製造中心的生產具有一般影響的設備.

4 工作職責

4.1 製造中心設備部門負責:

4.1.1 製造中心所有設備的歸口管理.

4.1.2 設備的選型、考查、驗收及安裝工作.

4.1.3 設備的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4.1.4 編制設備操作規程、維護保養規程,並對使用部門的人員進行培訓.

4.1.5 編制年度設備維修與保養計劃.

4.2 設備使用部門負責:

4.2.1 正確操作設備和保管設備.

4.2.2 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及完成日周月點檢記錄.

4.2.3 設備使用時異常的及時如實地彙報.

5 工作程序

5.1 新設備的採購管理

5.1.1 各部門根據自身的需要,需增加新設備時,提出設備需求,並上報製造中心總監.

5.1.2 製造中心總監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設備會審.如確實需要增加新設備,則提出可行性報告;如不需要,則駁回設備申請.

5.1.3 根據會審結果確認需要增加新設備,使用部門詳細填寫>上的各項要求,經相關部門會籤後及公司領導批准.

5.1.4將會簽完畢後的>給採購部負責採購,並提出設備的期望歸期,設備部門跟蹤設備的採購進度.

5.1.5 所採購的設備進廠後,由採購部組織設備供應商、設備部門及使用部門共同開箱驗收,並填寫>,開箱驗收內容應包括:

(1)與購買合同或技術協議的型號、技術要求是否相符;

(2)零部件與送貨單是否準確無誤;

(3)設備表面沒有明顯的劃傷、碰傷或缺陷等;

(4)設備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如驗收不合格,根據合同或者其它協議向供應商辦理退貨或者維修手續,直到合格為止.

5.1.6 開箱驗收合格後,由供應商組織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及有關人員進行設備調試,通過設備鑑定,設備部門填寫>,並確定該設備是否為關鍵設備.

5.1.7經調試發現設備不能滿足合同和協議規定要求時,由設備部門提出異議,採購部門組織有關部門與供應商按合同和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5.1.8新購置設備經安裝調試成功後,由採購部門組織設備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參加的設備驗收移交,並在>上簽字確認交接.

5.1.9 將填寫好的>交部門領導簽字確認,並上報製造中心總監.>一式三份,一份給採購部,一份給供應商,一份設備部門留存.

5.1.10 設備的技術資料、圖形資料及隨機配件由設備部門保存,並建立>.設備的保管由使用部門保管並確認設備責任人.

5.1.11 設備台帳的建立

設備移交後兩週內,設備部門應辦理固定資產手續,對設備進行統一編號和標識,並填寫>.設備編號參考模具設備編碼規範進行.

設備部門應對設備進行關鍵設備認定,並做明確標識,並將標識卡貼在設備上.

5.2 設備零配件的採購管理

5.2.1 設備部門建立>,根據設備損耗情況,及時提出設備配件申請.

5.2.2 對於設備使用的常規易損、易耗配件,由設備部門轉生產部採購;非常規或者特殊配件,廠內不能協助完成,由設備部門負責採購.設備部門應對採購部門提出設備的期望歸期.

5.2.3 設備零配件採購進廠後,應通知設備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設備部門保存零配件並建立>;驗收不合格,根據合同或者其它協議向供應商辦理退貨或者維修手續,直到合格為止.

5.3 設備的使用與維護保養計劃

5.3.1 設備部門根據設備供應商提供的説明書,向設備使用部門提供設>和>.

5.3.2 設備操作人員的要求

主要設備操作人員應通過設備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或設備部門認定合格後,放可上崗操作.

特殊設備如焊接、起重機等操作人員應通過上級專業機關考核確認合格後,持證方可上崗.

其它設備操作人員應按>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設備操作人員要做到“三好”、“四會”. “三好”的要求:管好設備;用好設備(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範);調整好設備(會調整設備的基本設置). “四會”的要求:會使用設備(熟悉設備操作規範);會維護設備(執行設備維保規定、保持設備清潔);會檢查設備(瞭解設備原理、結構、性能及易損壞部位);會排除設備故障(會一般性調整、簡單故障會排除)

5.3.3 操作人員在作業前應該認真閲讀相關的>或在設備工程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生產中嚴禁違反>.

5.3.4 保養計劃

設備部門於每年底對主要設備及與產品質量有關的一般設備編制下年度設備維護保養計劃,對與產品質量無直接關係的設備不編入計劃,其維護保養由使用單位按保養規程執行.若因生產急需,經制造中心總監同意,可對月度保養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但必須保證該年度計劃的完成.

設備的預防維護保養分為三類:

a.一級保養(日常保養);

b.二級保養;

c.三級保養.

5.4 設備的預防維護保養管理

5.4.1 一級保養(日常保養)

設備的一級保養由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執行,並有操作人員完成>.

5.4.2 二級保養

設備的二級保養通常每一年一次,以操作人員為主,在設備部門維修人員指導下進行設備部門檢驗驗收,並填好>,當月底交設備管理部門.

5.4.3 三級保養

設備的三級保養通常每一年至二年一次,以設備部門維修人員為主,操作人員參加,按三級保養檢修規範進行.設備部門驗收,並填寫>,當月底交設備部門.

5.4.4 設備部門對設備使用部門所使用的設備維護保養執行情況和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的事項要求使用部門進行整改,並回收>.

5.4.5 對暫時不使用的設備的保養,每週做日常清潔,並開機運行十分鐘,檢測設備是否完好.

5. 5 編制機器設備維修、保養目標:

5.5.1 設備部門每年底根據當年的設備實際使用和維修保養狀況擬定下一年度的機器設備維修保養目標.

5.5.2 設備維修、保養目標:

a.設備完好率目標:95%;

b.設備故障停機率每月不超5%;

5.5.3設備部門於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對機器設備的實際維修、保養狀況進行設備完好率及故障率統計,做出>並將統計的結果存檔.對未達到指標者,設備部門應要求相關責任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

5.6 設備維修管理

5.6.1 設備部門負責製造中心所有設備的維修.

5.6.2 設備使用部門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時,經過簡單的維修還不能排除異常,應及時上報部門主管,並通知設備部門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5.6.3 每次設備維修完成後應將維修結果記錄於>中,並報設備部門備案.

5.6.4對關鍵機器設備的維修,使用單位與設備部門應進行跟蹤管理,以便及時制定其大修理和定期的預防維護保養計劃以及合理地建立其備品備件計劃.

5.6.5設備部門維修人員維修後的設備還是不能正常運行,由設備部門填寫>,經制造中心總監批准後,通知設備供應商來廠維修.

5.7 設備年度大修

5.7.1設備部門於每年初根據設備使用、保養情況及大修週期制定設備>.

5.7.2設備使用單位可根據使用、保養情況提出設備大修、小修申請,設備部門同意後,納入當年大修計劃,並下達大修作業計劃.

5.7.3設備大修單位將大修的內容和結果記錄於>,並設備部門備案.

5.8 設備封存管理:

5.8.1 設備封存條件:設備使用單位預計該設備超過一年無生產任務被閒置.

5.8.2設備的封存由設備部門填寫>,報送製造中心總監審查後,由設備部門進行原地封存,掛“封存”牌進行標識.

5.8.3設備封存要求

切斷該設備的所有電源,各部位要清洗乾淨;

封存設備所有輔助設施,並清點、保管;

封存的設備一般應為完好設備,若在封存前無力修復,應另安排時間進行修復;

封存設備應做好防塵、防損、防鏽等措施.

5.8.4啟用:封存設備如因生產和工作所需需啟用時,由設備使用單位填寫>,報送製造中性總監批准後方可使用.封存設備使用前由設備部門負責作試機作業,試機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常使用,並將設備移交給使用部門.

5.9 設備配件管理

設備的配件是設備維修的重要環節,為了縮短維修時間,提高設備利用率,對於一些常用的設備配件做到有備無患.

5.9.1設備配件計劃:設備部門應根據機器設備相應的維修狀況和其使用量進行統計、分析、彙總制定出相關設備的備件庫存數量.

5.9.2 設備配件保管:設備部門負責對所有設備的配件的保管.

5.9.3 對關鍵設備的備件應單獨列帳,種類、數量符合>中之規定,且不得挪作他用.

5.10 設備折舊管理

5.10.1設備折舊率的計算由財務部門將其列入相關科目中,經部門主管審查、由財務部門進行保存與歸檔.

5.11 設備報廢管理

5.11.1 報廢條件

損壞嚴重,確無修理價值的設備.

喪失工作能力,年代已久,型號淘汰,無配件可供的設備.

設備單位應填報>,由設備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審查、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設備部門將>一式三份分別送達設備使用部門、財務部各一份,自留一份.設備部門依據>註銷該設備固定資產台帳.

6 記錄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8

首先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並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特種設備、常用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項目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設備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設備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設備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設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編制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設備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繫外援,儘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台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複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設備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信息向設備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設備主管反應。

4、設備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台帳。

第三十四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五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整改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閲後,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總部設備科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建立生產設備清潔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設備符合工藝衞生要求。

2範圍

車間一般生產區、潔淨區設備。

3責任

3.1車間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各工序生產操作人員有責任按本制度執行。

3.2工藝員、質監員負責監督、檢查。

4內容

4.1一般生產區設備的清潔

4.1.1設備內表面清潔時,先用軟用水(必要時加洗滌劑)擦試設備內表面至清潔,再用幹抹布將設備內表面擦試乾淨。

4.1.2設備外表面清潔時,用軟布或濕毛巾擦拭設備外表面,注意不可讓水流入電器開關及控制盤內。

4.1.3如有污處應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乾淨。

4.1.4清洗完後,用毛巾擦乾設備表面的水。

4.1.5清潔時注意手勿被設備尖物刺傷。

4.1.6電器開關清潔前必須切斷電源,用乾布擦去表面浮塵。如有必要用微濕毛巾擦拭電器表面。

4.2潔淨區設備清潔

4.2.1生產完畢後,切斷電源,對設備進行整理,清除設備內外的殘留物。

4.2.2設備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動設備送清潔間清洗,按生產用容器具清潔SOP進行清潔。

4.2.3設備主體按各設備清潔SOP實施,內部要清潔乾淨,外部要見設備本色,電器擦拭無油污,設備清洗要揩淨邊角、縫隙。

4.2.4用純化水將設備內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乾淨,再用75%酒精對設備及部件進行全面擦拭、清潔。

4.2.5設備清潔完後,按順序進行安裝、試車,正常後,填寫清潔記錄,報質監員檢查,檢查合格後,設備掛已清潔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本公司生產、運輸設備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護設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可用來指導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以及設備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開展設備操作、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轉讓、報廢等工作。

第二章設備使用規定

第三條設備使用前,其操作人員應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訓,培訓由設備部門安排專業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講解。

第四條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設備,清楚設備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設備部簽發設備操作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報告班組長及有關負責人員解決處理。

第六條所有動力設備,未經車間、設備部、電工或機修工人允許,不準亂修、亂拆,不得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類、棉紗類物品。

第七條設備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八條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員的機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條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設備管理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將其列為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章設備檢修和技術改造

第十一條設備管理科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設備檢修計劃》,在使用部門的協助下按計劃進行檢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門無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寫《設備檢修單》申請設備管理科檢修。

第十二條檢修後的設備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門負責人的簽名認可,由設備管理科將設備檢修的情況,記錄於《設備檢修單》及相應的《設備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設備的技術改造可納入檢修計劃一併執行。

第四章設備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設備的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科在《設備維護保養項目表》中規定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併發放至設備使用部門執行,設備管理科負責配合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設備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制度。

第十六條相關部門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性能檢測,保證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十七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設備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五章新增設備管理

第十八條生產部根據工作的要求及公司發展需要,需購置生產設備時應填寫《生產設備購置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註明設備的名稱、規格、用途及要求設備達到的性能、數量等,並提交設備管理科審查,報生產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產設備的申請由生產車間提出,由生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製造或改造。

第二十條新生產設備的驗收。

1.採購或自制的生產設備,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調試,確認符合要求後,由技術部、生產部和使用部門在《生產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驗收不合格的生產設備,相關部門把情況反映到設備採購人員,由其與供應商協商解決,最後由驗收人員把處理結果記錄在《生產設備驗收單》上。

3.生產部對驗收合格的生產設備進行編號,建立《設備管理卡》,並在《生產設備台賬》上登記。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設備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科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正確使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二十三條安裝的設備,由設備管理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首先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並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特種設備、常用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項目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設備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設備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設備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設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編制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設備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繫外援,儘快修復。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通過對設備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設備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設備。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設備。

5、設備相關的使用説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 、設備動力部: 負責公司設備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設備的資產管理、設備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 、模具車間: 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 、理化實驗室: 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 、車間等使用部門: 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 、辦公室: 負責設備台帳、檔案管理。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1、生產設備、工具由各車間專人管理。(按設備指定使用人員)。

2、嚴格執行《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每天上班後檢查設備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當發生與生產設備有關的工作,應及時、準確、整潔填寫各種記錄。

5、生產設備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

(1)、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2)、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6、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設備空車運轉。發現故障立即停機、維修檢查、處理。

7、保管好各自工具、附件、不得丟失。

8、嚴格掌握控制設備預熱時間。

9、各設備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一、設備檔案資料管理總則

設備檔案資料是設備製造、使用、管理、維修的重要依據,為保證設備維修工作質量、使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維修水平,充分發揮設備檔案資料為日常設備管、修、用服務的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設備檔案資料的説明

1、有關設備資料是指從設備選型(設計)、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等全過程中形成並經整理應當歸檔保存的圖紙、圖表文字説明、計算資料、照片、錄像、錄音帶等科技文件資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生產設備的資料整理,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

2、設備檔案資料的內容

⑴、廠家的技術檢驗文件、合格證、技術説明書、裝箱單。

⑵、設備安裝、記錄、調試記錄驗收移交書。

⑶、設備附件及工具清單。

⑷、設備大、小修理記錄,竣工驗收單,修理檢查記錄。

⑸、精度校驗及檢查記錄。

⑹、設備改裝、更新技術。

⑺、設備缺陷記錄及事故報告書(原因分析處理結果)。

⑻、設備技術狀況鑑定表。

⑼、安裝基礎圖及土建圖。

⑽、設備結構及易損件、主要配件圖紙。

⑾、設備操作規程(包括:崗位職責、主要技術條件、操作程序、維護保養項目等)。

⑿、其他資料。

三、設備檔案的管理

由公司檔案資料室負責統一集中管理,保證設備檔案資料。

四、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

1、新設備進公司,供應公司人員及有關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收集整理。

2、設備檢修與維修期間,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對設備的易損件、傳動件等進行測繪,經校對後將測繪圖紙彙總成冊存檔保管。

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審查各種資料,並負責將審查合格完整的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由檔案室管理人員建檔並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4、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帶出資料室,只能在資料室查閲。

五、設備檔案資料管理的具體要求

1、技術文件力求齊全、完整、準確。

2、檢驗(檢測)、檢修、驗收記錄等資料由設備管理部分管人員作分類整理後交資料室作統一管理。

3、所有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4、圖紙上的.技術要求要求標註齊全、圖紙清晰。

5、型號相同的設備、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核對,並在圖紙索引中加以註明。

6、設備經改裝或改造後,圖紙應及時修改。

7、圖紙的修改應表示在底圖上,並在修改索引中註明。

8、凡原製造廠的圖紙,一律沿用原製造廠的編號。

9、外協加工和自己製造的非標設備的各種資料管理與外購標準設備相同。

10、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設備圖紙資料作為加工和外協等用。

六、圖紙資料的借閲審批手續

1、資料管理員認真按《圖紙資料借閲登記表》填寫名稱、圖號、張數、借閲時間、期限等項,借閲人在簽字欄內簽字。

2、絕密文件資料借閲,需經總工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閲,其它資料可由設備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閲。

3、借閲超期未還者,應辦理延期手續,丟失、損壞者作價賠償。

4、非為我公司服務的外單位人員不得借閲公司的設備檔案資料,為我公司服務的人員經設備主管批准,可在資料室查閲有關的檔案資料,但不得將檔案資料帶出,外來服務人員需將資料帶出,應經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5、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資料室查閲。

6、本單位人員調出或離退休前,有借閲資料未還者,須辦理歸還手續,否則,黨政部不予辦理調、離、退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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