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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業務管理制度十篇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十篇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1

一、建立健全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十篇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結合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制定職責分明的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包括:財務機構內部崗位設置及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必須設置財務管理員崗位)。重點應當明確單位領導對財務機構的領導職責權限;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出納人員的職責權限;其他會計人員的職責權限;並在財務機構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迴避制度: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出納人員應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單位的會計或者出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不得在本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近親屬不得在同一會計機構擔任會計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會計人員因執行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不得審批。

二、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現金開支範圍。

2、根據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的管理辦法。

3、明確各項現金收入賬時間,制定控制坐支現金行為的管理辦法。

4、建立庫存現金的盤存制度,保證賬實相符,並對可能發生的現金長短款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銀行存款開户、使用以及銷户的管理辦法。對出租、出借銀行賬户、簽發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項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明確核對銀行賬務的管理辦法。

(三)、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明確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辦法。對辦理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應分開保管的制度應當明確。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文件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辦法。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辦法。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序及管理辦法。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及有關獎懲辦法。

3、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來款項管理制度

1、明確職工借支的審批程序及歸還時間,對不按期歸還借款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制定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辦法。對清理和核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程序和辦法應當明確。

3、明確呆賬、壞賬的審批處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單位收入範圍和入賬時間。 2、各項收入的取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對非税收入,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以財務獨立核算為標準,單位的各項收入支出由該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序和支出手續,明確領導的審批權限;明確與支出有關的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等。明確重大支出項目的標準及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辦法和程序。

5、建立嚴格的開支標準制度。對各項支出,國家有規定的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並明確因情況特殊超標準開支的處理程序;對國家無規定而由單位自定的,應當明確其報批的程序和標準,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6、對單位的專項資金應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明確專項資金的支出範圍和核算辦法;明確專項項目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結餘的處理辦法。

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人員增減變化等。

2、財務會計分析的有關指標,至少應當包括:各項收入、支出絕對數及對比指標、預算內撥款佔總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佔總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專項支出佔總支出的比重、人員經費佔總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等,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特點增加相應的財務分析指標。

3、明確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報送時間和部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財務分析,財務分析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七、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明確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

2、明確會計檔案的保管、查閲、複製登記制度。

3、明確會計檔案的銷燬管理辦法。

八、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包括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的設置制度及內部牽制制度;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權限範圍。

(二)、明確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確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權限;明確操作密碼的管理辦法等。

(三)、明確會計電算化代替手工記賬的各種憑證、賬簿、報表的打印時間。當天憑證必須當天打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應滿頁打印;總賬應於月末3日內打印;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月報應於次月3日內打印;季報應於次月5日內打印;年報應於次月15日內打印。

(四)、明確計算機硬件、軟件及數據的管理制度。對各種計算機硬件、軟件進行修改升級的程序和審批手續應當明確。

(五)、明確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確保醫院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醫院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等國家有關財政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餘與分配、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五條 醫院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醫院的財務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 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財務工作。

第八條 醫院財務處是醫院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一級部門,在院長領導下,統一管理醫院的財務工作,組織會計核算,實施財務監督。

第九條醫院的財會人員必須持財政部門統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並具有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

第十條 醫院的會計人員必須在內部控制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下開展工作,並進行定期輪崗。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預算管理是醫院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醫院事業發展在年度經濟工作中的計劃安排,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可操作性。醫院不得隨意變更和突破。預算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原則: 醫院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精打細算,勤儉節約。

第十三條 預算編制方法: 醫院預算以會計年度為期間,採取零基預算方式,充分體現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預算,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情況編制;支出預算,參照上年實際執行情況,結合當年事業發展因素優先保障人員經費,重點傾斜醫教研和基礎設施建設,緊縮公務性開支。

第十四條 醫院支出結構要不斷優化,各項支出預算應保持合理的比例,醫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長,基本建設的支出要兼顧單位的長遠發展,體現可持續發展。

第十五條 預算制定和執行: 醫院財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編制預算,經院長辦公會同意後報醫院財務處。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彙總,提出修改建議或意見。經院長同意後,上報主管部門,並遵照執行。不經批准,任何處室和個人不能隨意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預算調整: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根據預算執行情況作適當調整。有關處室提出調整方案,由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彙總,經院長審批後執行。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收入是指醫院在開展醫療、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

第十八條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撥款、特色學科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和其他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教學、科研以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部門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省、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局實際,特修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局機關、各直屬單位,以下統稱為各預算單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局長對局本級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對各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管責任。分管財務副局長對局本級財務工作負直接責任,對各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線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直屬單位法人對本單位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辦公室承擔局財務歸口管理職能,負責制度修訂,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與核算,監督預算計劃的實施,定期進行財務分析,檢查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組織財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第四條各業務單位按照規定履行經費預算、開支、結算、報銷、績效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財務人員對各預算單位法人負責。記賬會計實行集中記賬,結報會計由各預算單位確定1人。記賬會計應做好各預算單位憑證審核、資金結算、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單位預算、會計報表等工作,做好財務檔案資料收集、保管工作。結報會計應做好票據、現金管理等工作,規範國庫支付。結報會計原則上兼任各預算單位資產管理員。財務人員應加強與財政部門、各業務單位的溝通聯繫,及時提供財務信息,保障工作開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六條各預算單位應嚴格按照財政要求編制預算,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七條各業務單位應在財政規定時間內,提出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填報項目績效預算表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初審,編制預算方案,經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後,報市財政部門核定。

各直屬單位預算方案報市財政部門前須經局黨政聯席會議審核。

第八條預算經批覆後,各預算單位須認真執行。各線分管領導應加強對分管業務單位的預算編制和經費執行情況的監管。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各預算單位統一在指定銀行及分支機構開設一個基本賬户,賬户日常管理工作由結報會計負責。

第十條公款競爭性存放工作嚴格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操作細則》(紹市林〔20xx〕4號)執行。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財政預算撥款,根據市財政部門下達的用款計劃,按要求分項目進行收入核算。

第十二條專項經費,由各業務單位會同財務人員根據項目下達文件到財政或相關部門辦理撥款手續。

第十三條其他經費,如有其他收入,各業務單位憑收款通知或收款憑證入賬。

第六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各類公務支出的定義及標準,嚴格按照省、市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局本級公務接待統一由辦公室安排,各直屬單位根據情況按規定安排。各業務單位接待來賓,須提前1天填寫《公務接待單》(見附件1),辦公室根據來賓的級別、實際來訪人數,按規定接待標準核定用餐額度。接待廳局級及以上來賓,各業務單位事先制定接待計劃(方案),經分管領導審定後,由辦公室按規定程序向市政府報告。

第十六條物資採購。辦公用品,局本級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登記及分配,其他處室一般不自行採購。各直屬單位自行採購。

固定資產類物資,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執行。固定資產類指除土地以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購置金額2萬元及以上的,須提交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同意後實施。

第十七條職工福利。統一由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各直屬單位不得自行安排。

第十八條會議(培訓)。各業務單位應於每年編制預算時,根據工作需要擬訂下年《會議(培訓)計劃表》(見附件2),統一報辦公室。

主辦業務單位應在舉行會議(培訓)前一週填寫《會議(培訓)經費預算單》(見附件3)。原則上不組織安排未列入預算的會議(培訓)。如確需舉辦未列入預算的會議(培訓),經局長審批同意後,協調確定。

各類會議(培訓)應在財政定點飯店進行集中採購。

會議(培訓)費用報銷時,應提供合法票據、會議(培訓)經費預算單、政府採購合同、會議(培訓)通知、實際參會人員簽到單、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十九條 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和集中統一支付的“三定點一集中”制度。公務用車報銷加油費時需提供車輛號碼加油清單,報銷維修費時需提供維修清單等詳細內容。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根據工作需要,出市需租車時,應提前1天填寫《公務用車聯繫單》(見附件4),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填報的,於公務活動結束後2日內(遇節假日可順延)補辦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差旅報銷。工作人員至少於出差前提前1天填寫《出差預算單》(見附件5),辦理報銷手續時作原始憑證隨附。局領導根據工作安排報銷,處室主要負責人由分管局領導審批,處室其他工作人員由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批。

遵照一事一單、統一報銷的原則,即一項出差任務填寫一張報銷單,同一事項共同出差的,由一人統一報銷相關費用。出差結束後,應在7日內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應提供出差預算單、合法原始發票、有關文件通知等憑證。對未經批准,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住宿、交通等支出按公務卡使用規定結算。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其他經費支出。除以上事項及人員、水電、通訊等經費之外,其他經費支出實行先預算後辦理制度。承辦人員在辦理事項前填寫《其他經費支出預算單》(見附件6),核准後辦理相關開支手續。計劃支出額度在20xx元以下的,按程序由辦公室核准;20xx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按程序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同意;5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按程序報局長同意;2萬元及以上的,經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在預算單上註明會議討論日期。遇特殊情況的,口頭報告並事後補辦手續。

其他經費支出原則上不安排未列入預算的項目。預算內容包括開展某項工作或某一公務活動所需開支的各項支出,集中報銷,不能多頭分散預算、分頭報銷。《其他經費支出預算單》在報銷時作原始憑證隨附。經費如在項目中列支,經辦人員須在發票後備注開支的項目名稱。

第二十二條對一些特殊支出需要編制相關證明材料的,由各業務單位提供,交財務進行結算報賬。

第二十三條林業專項資金使用嚴格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52號)規定執行。需提交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確定的專項資金額度,由5萬元調整到2萬元及以上。

第七章財產物資管理

第二十四條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執行,額度與本制度明確標準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八章經費報銷

第二十五條健全經費報銷程序,實行聯審制度。

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金額20xx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金額5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局長審閲後,財務予以報銷;金額2萬元及以上的,報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證明,辦公室主任審核並註明會議討論日期,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

第二十六條經辦人須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

第九章財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各預算單位應按照《紹興市林業局財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紹市林〔20xx〕50號)要求,對預算、決算及經費開支情況進行公示。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負責對各預算單位財務收支的日常監督。對不合理的報賬單據,有權要求解釋説明,要求退回糾正;對違反政策法規制度規定的,不予報賬核算。

第二十九條各預算單位應接受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局內審小組的檢查和監督。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紹興市林業局財務管理制度》(20xx年版)、《紹興市林業局公務支出報銷補充辦法》(紹市林〔20xx〕27號)同時廢止。《紹興市林業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52號)、《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中內容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遵守國家財經紀律,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努力做好增收節支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保障我縣農業和林業事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

1、嚴格執行單位預算,堅持量入為出、重點保障、兼顧一般和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原則,切實管理好有限的預算資金,充分發揮好資金的使用效益。

2、局計財股統一管理局機關的財務管理,編制縣財政撥給局各項經費預算、決算,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及時反映各項經費使用管理情況,

2、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恪守財經紀律,不斷學習有關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按照資金的使用用途分類核算各項業務,使財務結算規範化、程序化,嚴格遵守公務卡開支要求,並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建賬設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財務管理人員應認真落實財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資金,一切開支均按規定報銷,對不符合財經政策的堅決不予報銷,財務人員如不按規定給予報銷,造成單位經濟損失的,按《會計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二、收入的管理

單位各項收入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

三、支出的管理

(一)審批權限

1、機關財務審批制度

局機關所有財務支出票據都要有經辦人簽字、複核人簽字、分管領導審閲簽名後由分管機關財務領導審批,10000~50000萬須局主要領導同意,超過5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

2、專項資金審批制度

局各項專項資金必須按專項資金用途使用,在資金使用實施前,作出資金使用計劃方案(包括資金來源),1~5萬元須局主要領導同意,超過5萬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一般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報賬制,在報賬時須提供資金使用方案、有效票據和資料如工程税務發票,招投標工程合同,工程預算決算單;工程物質購銷合同、政府採購表、發票、入出庫單,人工工資及有關費用的原始憑證,工程預決算等。由分管領導審閲簽名後由分管機關財務領導審批後報銷;需經會議研究的由局領導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

(二)公務經費開支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及報銷。辦公用品由各股室統一填寫採購清單向辦公室申報採購計劃,辦公室根據需要彙總審核,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購置用品及設備達到政府採購要求的,必須進行政府採購才能購買。所有購進辦公用品、材料要做好登記入庫工作,保管和採購簽字交接,做到賬物相符。股室領用時,領用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年終彙總對賬。

購買各種辦公用品,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公章的購物清單。發票上未具體寫明商品名稱或未附清單等一律不予以報銷。

2、車輛費用報銷。機動車輛外出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外出公務車輛由司機填制差旅費報銷單按縣車改方案補貼及時報銷,未經辦公室安排出車的,辦公室有權不予審核,費用由司機承擔。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辦公室彙總,報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結賬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序結算,並附修理費明細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換配件或維修的需經分管領導認同,並報局主要領導同意方可;機動車保險按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一投保。嚴格按局車輛管理規定執行。

3、差旅費報銷。職工因公外出開會、培訓、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和公務卡結算制度執行。如單位派車則不再另報銷差旅費。借支差旅費的人員機關人員大小借款,應經分管財務領導批准。外出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考察和調研等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和發票,按審批權限審批。

4、招待費報銷。嚴格控制接待範圍和標準,縣鎮內工作往來按一般招待,上級和外地、市來人,確需招待的,由經辦人報局長或分管局長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接待,由經辦人結算後回單位報銷,但事先必須向局長或分管局長彙報。報銷招待費時一般要提供原始點餐憑證,由分管財務領導指定專人複核後方可報銷。按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執行。

5、幹部職工探親路費報銷按照《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報銷,幹部職工探親路費由人事股審核登記後,經分管領導審閲簽名再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同意。

6、凡符合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要求,並具備使用公務卡結算條件的一律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購置由辦公室和計財股根據各股室申報計劃,按實際需要編制預算,報主要領導批准後購置。大型和數量較多固定資產購置,由局會議集體研究決定。購置固定資產需實行招標的,嚴格按招投標程序進行。

2、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和財務指定專人進行管理,應建立健全管理賬卡,對報損、報廢、調出、變賣以及增加或減少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批財政局。辦公室和財務有權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

3、固定資產以股室為單位登記,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到人。不得人為損壞,不得丟失。調出人員使用的公物,應及時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移交,並辦理移交手續。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規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任用會計人員必須符合會計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部門綜合預算一經批准通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優先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七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二)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罰沒收入;

(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七)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使各項財務收支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促進我鎮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和諧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條收入包括各項協調款、項目資金、上級專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種來源資金;支出包括經常性支出(辦公費、車輛燃修、招待費、書報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專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種資金支出。

第三條嚴格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各單位取得資金收入時,必須出具省財政廳監製的《山東省往來結算統一收據》,並加蓋財政所公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印製收據。各單位取得收入後,必須在3日內繳存至鎮財政預算外專户,否則按公款私存處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資金及坐收坐支現象的發生。

第四條進入預算外帳户的資金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政府集中調撥使用,實行鎮長一支筆簽字制度。

第三章報帳制度

第五條報銷單據以部門為單位,每月1-10日集中報賬,每部門要設一名固定報帳員,非報帳員報帳,財務部門可以不予辦理。

第六條對各部門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財務部門根據各業務部門的的支出規模,合理確定備用金數額,由各部門報帳員填寫備用金領取單後領取使用。

第七條單位或個人有報銷項目,必須提供有對方單位加蓋公章或財務章的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或收據,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報銷發票時要遵循以下程序:經辦人簽字並註明事由,分管領導簽字,財政所審查核實,鎮長簽字,入帳報銷。

第八條各項開支都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一般業務支出,要由分管領導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項支出,須報鎮主要領導同意,必要時要通過集體研究決定。

第九條對單項超1000元的業務支出,各單位不能自行以現金支付,原則上通過鎮財政直接撥付到對方賬户。

第十條政府經費支出要根據領導籤批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處理,財務部門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並列清支出計劃報鎮長籤批撥款。

第十一條對專項支出尤其是涉及農户的資金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在資金支出、發放時,具體承辦單位要提供對方銀行開户信息,完善手續後,由財務部門直接將款項打入對方賬户或“惠農一本通”存摺,嚴禁以現金支出或發放。

第四章內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加強機關內部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機關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實行內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條各財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崗位職責範圍內辦理會計事項。帳務處理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會計檔案借閲,必須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帳、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帳、稽核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條稽核人員的職責:稽核人員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認真查核,嚴守祕密。對各種原始憑證(包括自制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核。有權對不合規定、手續不完備的票據,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有權向有關人員詢問經濟業務內容,查對原始記錄,索取證明材料,有權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管理的建議;對違反財會制度或損害國家、公眾利益的收支,應予制止和糾正,制止糾正無效的,要向主要領導或有關監督部門彙報。對違法亂紀人員和因嚴重失職造成國家和集體財產重大損失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稽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情況進行審核,記帳憑證填制後,必須對每一頁記帳憑證的內容進行審核。

⑴記帳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錄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⑵會計科目的運用和金額填列是否正確;

⑶記帳憑證的摘要、日期、附件張數、章印、編號等是否齊全;

⑷審核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員對帳簿的設置、種類帳簿的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規範,總帳與明細帳是否平行登記,月末相關帳户餘額是否對應或一致,帳簿的啟用、結帳和對帳、記帳錯誤的更正方法等方面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記帳會計崗位職責:

⒈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章制度,掌握各項費用的開支渠道和開支標準,加強財務監督,把好財務收支關。

⒉負責與出納進行結帳並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帳,及時分析、清理債權和債務,結算往來款項。

⒊正確核算和計算工資分發表,做好各項代扣款工作,協助出納按時發放工資。

⒋根據銀行結算辦法及現金管理規定,定期核對銀行存款餘額,協助做好餘額調節表,做到帳帳、帳款相符。

5.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準確、及時地登記帳簿,並按規定結帳,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針對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

6.對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於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經濟業務,有權拒絕辦理。

7.管理本局會計檔案,負責裝訂及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並立卷歸檔。

第十七條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把好現金收付關,接受有關部門和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帳、款的檢查。

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收付,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有權拒付。

⒊負責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現金帳面餘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和對帳單調節相符。對於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做到日清月結,真實準確。

4.妥善保管好現金、有價證券、各種支票和收據;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不得將銀行帳户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5.認真填寫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業務,必須通過轉帳結算。因特殊原因簽發的空白支票,要寫明收款單位、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用途,並及時清理結算。

6.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帳簿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項目監管制度

第十八條對各種政府投資的基建、農田水利、綠化等工程項目,要嚴格遵守鎮政府關於工程項目建設招標監管審計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程序進行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質量監督、審計及撥付款。

第六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現金出納要嚴格遵守人民銀行關於現金管理的規定,無特殊情況禁止超限額存放現金;要不定期清點餘額,做到帳帳、帳實相符。要注意加強防範措施,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十條嚴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購物或出差確需借用的,要報分管領導同意,填寫統一格式的現金借用單,經鎮長籤批後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歸來後7日內,必須按程序進行報帳核銷,否則,從單位經費中扣還。

第二十一條對借出的款項,各經辦財務人員要加強責任心,隨時清理彙總,督促借款人員及時歸還。

第七章經費限額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為提倡節約,控制浪費現象的發生,對車輛燃油、公務接待等費用實行限額管理,具體標準單獨發文。

第二十三條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雙人維修制度。維修前,要報黨政辦批准,由黨政辦安排專人與司機一同到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由黨政辦統一結算。

第八章政府採購制度

第二十四條要嚴格執行鎮政府關於辦公用品採購的有關要求,所有辦公用品一律實行政府集中採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採購,否則一律不予入帳報銷,所發生費用由有關責任人自行承擔,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資產為政府所有,實行黨政辦、財政所綜合監管,部門、單位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單位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設定固定資產管理台帳,黨政辦、財政所要制定制度,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填寫使用卡片,明確責任到部門和站所,對各部門、站所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單位因工作原因發生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或退還手續。

第二十八條採購辦採購固定資產並交付使用單位後,要及時通報黨政辦、財政所備案、記賬。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7

為切實加強本局財務管理,嚴肅財政紀律,規範財務工作秩序和財務行為,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及有關財政制度,結合本局實際,制訂實施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

(二)堅持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堅持量入為出,根據經費來源,合理安排使用。

(三)加強財務管理,積極推進財務管理服務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進一步促進局財務工作及其他相關業務工作的健康開展。

(四)加強財務監督,重點加強事前、事中監督,發揮有限經費的最大效益。

二、預算管理

(一)局本級部門預算編訂,嚴格遵循財政部門時間和程序流程安排,根據財政部門各項預算編訂規定進行科學合理編制,充分考慮事業發展需求和預算年度收入增減因素,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科學統籌安排各項資金。

(二)預算編訂應遵循保障局本級正常運轉所需的前提,包含人員工資、機關正常辦公等基本性支出需求,既要貫徹勤儉節約原則,又要保障日常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三)預算編訂應充分考慮本單位事業發展需求和規劃,由局機關各科室和單位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和工作計劃,編制經常性項目資金申請書,具體列明資金使用方向、範圍和具體安排,實現項目預算“立項有依據,績效有目標、計算有標準”,確保預算項目切實可行;同時編訂預算年度內設備、設施、自動化辦公設備更新的政府採購計劃表,以備局本級總體預算編制所需。

三、收入管理

(一)統一專户。在經營活動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其中屬於國庫收入的資金先統一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管理中心,通過財政結算後轉入本單位存款帳户;其他資金專户收入,要及時繳入單位賬户,任何科室不得在帳外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二)規範管理。局所管理的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嚴禁任何科室外購票據。對當日的收入款項應當日入庫,不得坐支。

四、支出管理

(一)人員經費

局機關幹部職工正常晉升、職務晉升等工資變動,負責人事工資工作人員要及時填寫工資福利變動相關表格,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憑審批表向財務資產科申請相應變動人員的工資福利補發,並存入個人檔案。若遇人員調動,需及時提供幹部介紹信和增(減)編表格給財務資產科,增加(減少)人員經費的開支。

(二)基本經費

局基本經費支出主要由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交通費、會議費支出等組成。局財務資產科應根據區財政核定的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局年度基本經費支出分月計劃,並在保證局機關正常公務活動下嚴格按計劃控制基本經費支出。其中招待費全年支出必須控制在區紀檢部門與財政部門下達的支出控制範圍內。

(三)專項經費

1、各類專項經費,由財務資產科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局財務資產科應嚴格按照年初專項經費支出預算,根據各專項事務的輕重緩急規範列支專項經費支出。各相關業務科室應嚴格按照各專項預算的開支額度、開支範圍、開支時間順序等上報列支,(有合同的按合同專款執行)。一般不得進行超範圍超預算的專項經費支出。

2、大額費用開支須事先請示彙報。單項工程以及其他項目(含基建工程新建、改擴建、修繕和設備的購置、安裝、改造、維修等)在10000元以上的,應先編制經費預算,經分管局領導審核,報局長審批後方可實施。

3、重大工程或採購項目50000元以上的須先行由專家論證並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後方可實施。

4、超出預算或無預算的,報分管局長和財務資產科審核後,由局長審批後方可實施。

(四)日常結報

1、結報程序

經辦人填寫報銷清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會計審核-→局分管領導簽字-→局財務審批人簽字-→財務出納核對與報銷。

2、審批權限

本局經費採取局財務審批人“一支筆”審批和權限分級核准相結合的審批制度。

一次發生費用不足500元的,由經手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後,由財務分管領導籤批,也可以由辦公室主任籤批;在500元以上的,經手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後,由分管副局長審核,報分管財務領導籤批;超過1000元(其中基建、車輛等專項經費100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籤核。

3、結報方式

本局經費結報原則上全部實行公務卡刷卡與轉賬結算結報方式。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現金結報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現金使用情況説明表,並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

局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新做公務卡的要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新增手續,人員調出要及時辦理公務卡核銷。

4、結報類別

(1)備用金: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一般情況下不再借領備用金,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借領的,先由經辦人填寫借據,經財務資產科長審批,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經局財務審批人簽字後,才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出差結束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結清借款。

(2)差旅費:差旅費支出要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xx〕10號)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報分管領導審批(駕駛員由車隊負責人審批)。工作返回後,出差人員應及時憑出差審批單到財務資產科報銷差旅費,嚴格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憑據報銷。駕駛員由車隊負責人審批後,交財務會計審核,再報財務分管領導籤批;其他工作人員按結報程序報銷。

(3)會議費: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xx]7號)規定,減少會議次數和會議規模,嚴格會議費開支標準;凡經批准召開的會議,由辦公室按標準安排食宿,並憑會議審批依據、會議通知、實際與會人員簽到表以及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按規定結報。

(4)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活動一般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嚴格按《定海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定黨政辦發[20xx]201號)規定,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和工作餐標準,費用結報時一律按規定填寫接待費報銷單(合法財務票據,列明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並提供派出單位公函或公務(商務)來賓記錄、接待清單,方可報銷。

(5)職教費:各類學習班、培訓班及其他各種專業證書班的學習,須與本崗位業務有關,並經局長同意才能參加,考試合格後按上級規定報銷學費。

(6)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是指與車輛活動有關的費用,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車輛加油保險、車輛裝飾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區機關車隊車輛實行單車核算,建立一車一賬管理制度。車輛實行定點修理裝潢、定點加油、定點保險。修理在結算時須附修理委託單和結算單,裝潢在結算時須附裝潢清單,並由車隊負責人核實。車輛加油實行定點定標制度,如遇特殊情況產生的費用需由經手人和車隊負責人簽字後,交分管副局長審批,報分管財務領導籤批。

(7)辦公經費:局報刊雜誌徵訂、通訊、郵寄、印刷等工作由局辦公室統一承辦並報銷。對於日常辦公確需要購置的物品或維修,由相關科室填寫採購清單,經辦公室審核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副局長審批後方可採購、維修。涉及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的,須辦理財產登記手續。

(8)專項等其他費用:專項等其他費用包括工程項目、設備購置、專用材料採購等,嚴格按照局採購制度執行。凡一次活動有多項支出時,經辦人員必須歸集齊全後,一次性到財務部門報銷,原則上不得將同一活動的多項支出分次報銷。局費用支出報銷(審批)單憑證應嚴格按照表式內容填寫。要求為二家及以上單位轉賬方式結報的必須分別填制費用支出報銷(審批)單。

五、票據管理

(一)局財務票據由專人負責、專人保管,領用時必須在票據領用簿上簽名。

(二)按規定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通用票據,票據由票管員向財政部門購領、保管,使用完後及時上繳、核銷。

(三)在使用票據前,應對票據進行檢查,如發現缺份、少聯的應及時退回,並辦理有關手續。使用時,應逐項逐欄填寫,不得塗改、挖補、撕毀,並在收據聯加蓋單位財務章。對填錯的廢票,各聯應説明作廢或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備查。

(四)局財務資產科要加強對領用票據的監督、檢查,定期或不定期核實票據的使用情況,以杜絕挪用、坐支收入、丟失票據等現象的發生。

六、財務報告

局實行財務月報制度和財務分析報告制度。財務月報內容主要根據局年初預算情況,就局財務的主要項目每月所發生的有關數據編制報表,供局領導決策參考。財務資產科需將每個月的單位預算會計報表和財務開支明細賬報分管財務領導和局長籤核。財務分析報告分年中、年終兩次進行,主要就局經費開支結構、內容及存在問題進行整理分析,並提出改進管理、加強財務控制的建議,財務運行情況及時向領導班子集體報告。

七、檔案管理

每年度結束後,所有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票據存根及財務留存合同、協議、文件證明等一律納入會計檔案管理,由檔案室專人管理。若有非會計人員或外單位人員借閲財務檔案須向財務資產科提出申請,經財務資產科科長審批後方可在財務人員的陪同下,在檔案管理員處登記借閲。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8

一、收入管理

1、收費室憑正式發票國家統一監製票據收費,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收費。

2、收費室各窗口收款員每天下午4:00以前將當天收到的現金足額上交到出納處,做到日清月結。出納負責日報表與交款金額核對,並將款項當日存入銀行,然後將銀行存款單複核無誤登記帳薄。

3、每月末,出納與收款員將收入彙總表與電腦收入進行核對,並將核對情況和財務報表上報主要院領導。

二、支出管理

醫院各項支出必須遵守《會計法》及其相關財經法規,支出票據必須真實、合法、完整,支出票據上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具體支出報銷程序如下:

報銷程序:經辦人簽字(註明事由並附票據)→分管副院長審核簽字→財務科審核簽字→院長審查簽字→出納室支付

三、其它有關規定

1、財務人員應加強現金的管理,出現收假鈔、少收鈔、丟失現金、現金被偷等情況,由當事人自己負擔全部損失。

2、財務人員應加強票據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現票據被毀、被盜等情況,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辦理。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確保醫院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醫院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等國家有關財政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餘與分配、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強化全校預算管理,有效地發揮校園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校園教學、後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國小財務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預算管理實行“一所校園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校園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二、校園預算是指校園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曆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校園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校園預算編制小組是校園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校園預算編制活動。

四、校領導班子是校園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校園預算和決算報告。

五、校園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徵求校園各部門的意見後,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園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六、校園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校園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着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七、校園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並根據批准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校園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校園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校園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餘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採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十、校園預算一經批覆下達,校園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一、校園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二、校園決算是反映校園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校園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並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三、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校園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由校園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才能執行。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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