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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收支管理制度(精選3篇)

經費收支管理制度(精選3篇)

經費收支管理制度 篇1

第一部分財務管理

經費收支管理制度(精選3篇)

財務管理是物業管理正常運營的生命線'。我們將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財務管理規定,依法建帳,依法管理,確保物業管理資金的良性運作。

一、財務管理模式(附圖七)

二、建立規範、透明的財務體系

1、根據'xx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度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2、和益行物業總公司對xx小區管理處的財務工作定期進行檢查,並每年對管理處財務帳目進行一次審計。

3、管理處每半年向廣大業主公佈一次收支帳目,接受業主的質詢和監督。

4、管理處於每年初制定當年的物業管理費預算報告,並提交物業管理委員會審批,經批准後實施。

三、管理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收取

1、我們將在管理處設置專職收款員,負責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各項代收代繳費用的收取。對於部分在上班時間交費有困難的業主,我們將採取節假日照常辦公、預約上門服務的形式,方便業主交費,提高費用收繳率。

2、在費用收取方式上,我們初期採用人工收費,且以收現金為主。兩年內逐步採用電腦劃帳和委託銀行收款的方式,儘量減少現金的收取,提高收款工作效率。

3、對於極少數欠交管理服務費用的住户,我們將採用電話催交、發催款通知單的形式進行催交,必要情況下管理處經理、主任進行上門拜訪或在小區公告欄中予以公佈,敦促其交費。對於拒不交納的住户,我們將採取法律手段作為催繳方式,以確保全體業主的利益。

第二部分日常物業管理經費測算

一、物業資金的籌措與使用

管理資金是物業管理正常有效運作的基礎和必要條件,為此我們把物業管理經費收支的管理作為管理處工作的又一重要內容,確保xx小區物業管理的經費收支實現良性循環。在物業管理經費收支上,我們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作為物業管理收支的基本原則。收入方面,堅決按招標書確定的參考價格及煙台市建委、發改委等政府部門的定價標準執行;政府部門沒有規定及招標書沒有提供參考價格的其他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堅持略低於市場平均價格執行或雙方協議價。支出方面,以服從業主利益為前提,堅持'事前預算,事後核算,量入為出,合理使用'的資金管理原則,並採取必要的增收節支措施,在降低物業管理成本、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實現物業管理在較低收費條件下的高效運營。

二、日常物業管理經費收支測算彙總

(一)物業管理經費測算依據及説明

1、煙台市政府相關物業管理法規及收費辦法(煙台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招標書》提供的原始數據和有關規定;

3、經我公司實地調研及樓宇管理需要以及物業管理工作所積累的測算經驗;

4、税費按管理處總收入的5.5%計算;

5、管理處員工工資待遇、物業管理人員配置和物資裝備計劃;

6、xx小區與物業管理收支相關的市場行情。

7、本公司對管理先期購置各種設備、用具所需的費用先行墊支,以後逐年折舊收回。

(二)xx小區日常物業管理資金流程圖(附圖八)

第三部分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計劃

維修基金的管理

1、對維修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帳管理,並設立專用帳號存儲本物業的維修基金。

2、管理處於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年度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和預算,提交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3、管理處需使用維修基金時,應出具詳細使用方案和預算,並報管委會審批。

4、當每棟房屋的維修基金不夠支出時,經該棟50%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後,由該棟房屋的全體業主按實際發生額分攤。

5、維修基金的收支帳目接受和益行公司和業主監督並每半年公佈一次,年度使用情況接受管委會及其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經費收支管理制度 篇2

為規範和加強基層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為職工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1、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原則。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單獨開設銀行賬户,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3、預算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依法收繳原則。基層工會應依法收繳工會經費,並按規定留成上繳。

5、服務職工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6、勤儉節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佈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範圍

工會經費收入包括:

1、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2、撥繳經費收入。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依照規定向基層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託税務代收後按規定比例轉拔基層工會的經費。

3、上級補助收入。指基層工會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4、行政補助收入。指所在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5、事業收入。指工會附屬獨立核算的企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6、投資收益。指基層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如購買國債或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層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三、工會經費支出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文件精神,應當由各級財政和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行政方面承擔的費用,不得由工會經費開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留成經費支出包括:

1、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職工教育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餘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等。

宣傳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閲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於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等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2、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羣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温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專用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4、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並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餘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於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5、事業支出。指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開支:

如用會費對會員的特殊困難補助、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會經費必須及時、足額收繳。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於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工會經費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經費收支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費用報銷流程,做到有計劃、合理地控制費用支出,節省資金,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全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則及職責

第四條管理原則

(一)費用報銷的內容應當真實、合理;報銷的憑證應當合法、有效;報銷的手續應當健全、嚴格。

(二)各項費用開支一律憑證式發票報銷。

(三)費用發票要求開票單位填寫清楚,大、小寫相符,不得塗改,要素齊全,要素包括:發票抬頭(公司完整開票信息)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日期、開票單位發票章、發票監製部門監製章。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予報銷。

(四)辦理報銷必須根據不同費用類型填制報銷單據。對支出內容填寫不清的、單據填寫金額與附件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五)當月費用當月及時報銷,不得跨月報銷。

(六)根據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對於已享受公司各類補貼、津貼的人員,不再報銷其與補貼、津貼範圍重疊的相關費用。

(七)對於公司統一管理、發放、結算的各類費用事項,參照相關對應制度執行,由公司統一與合作單位結算的,不再另行向員工支付相關款項。

(八)本細則所涉及報銷人費用使用標準的級別為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的職級。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報銷人:對申請報銷的內容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報銷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報銷內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管理部:對原始票據的合法性、有效性,報銷金額的準確性以及報銷內容是否符合報銷規定進行審核。

第三章具體實施細則

第六條行政類費用

(一)費用定義

一般是指因日常運營發生的行政管理類的費用。此項費用由各公司行政部進行統一管理。

主要包括:辦公費用、電話費用、信息運維費用、車輛費用、水電費用、維修保養費用、租賃費用、物業管理費用、辦公區域裝修費用、低值易耗品購置費用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各項行政類費用按照對應管理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據實結算。

(三)附件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均需提供發票原件或公司內部自制表單;

2、日常辦公文具、低值易耗品、勞保用品等批量採購的物品和書籍購置,需提供審批通過的採購申請單或釘釘審批流程截圖,入庫清單或明細訂單;

3、車輛費用中維修、保養同時需提供維修清單,車輛保險費用報銷需註明保單保管人,根據使用年限、行駛里程和車況,達到大修標準的車輛,應事先由駕駛人員提出報告,經行政部及上級領導同意後方可送到具備修理條件的定點廠家進行修理;

4、固定資產購置後報銷,需在設備接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設備接收單提交至財務部,費用報銷時需提供相應入庫單設備接收單複印件,註明固定資產編號、使用人、接受時間;

5、租賃費用報銷,同時需提供租賃合同複印件。

6、水電費用及物業費報銷,如先付款後到票的情況需提供催繳單作為附件並在備註中列明費用所屬時間段,如發票直接開具給物業公司,需提供物業公司開具的費用分割單;

第七條交通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務需要,在辦公常駐所在地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且按公司出差流程進行提前申請,對應釘釘外勤考勤雙項前提下,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予以審核報銷。

(二)報銷範圍

1、因公務需要,外出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車、地鐵等所發生費用;

2、因公務需要,外出乘坐出租車、網約車,需符合以下條件:

(1)外市出差的出差地;

(2)公司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加班,並已提前報備加班申請,經上級審批通過的加班)至21點之後;

(3)領導安排的緊急事務;

(4)出差出發時間7點之前及返回時間21點之後;

(5)相應職級人員,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3、不得報銷範圍:

(1)極短途行程(小於3公里);

(2)上下班產生的市內交通費;

(三)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四)附件要求:發票原件。

(五)其他要求

1、除出租車、協議網約車外,其他市內交通費用應一人一報,不得多人彙總報銷。

第八條業務招待費

(一)費用定義

行政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所產生的包含但不限於各種餐飲、送禮等費用。

(二)費用報銷標準餐飲招待費報銷標準

一次招待,人均超200元或單次招待總額超過2,000元;對同一對象一年內累計招待、送禮金額超過5,000元,需經過美年大健康集團合規部審核方可報銷。

招待費應嚴格執行招待標準,接待用餐時應合理控制陪同人數。

(三)附件要求

1、各項招待費用,憑發票原件報銷;

2、有經授權主管審批的業務招待申請單。

(四)其他要求

1、業務招待費用需先審批後使用,需先在每刻報銷中填寫業務招待審批單,有授權的主管審批後實施。

2、報銷業務招待費用時,報銷內容中應註明招待何單位、招待客人數及陪同人數,並關聯事前提交併通過的'業務招待申請單。

3、公司任何員工,一律不得將個人招待消費納入招待費用內報銷。

4、業務招待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報的原則,同一事項支出不允許拆分審批和報銷。

第九條差旅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務需要,離開辦公所在城市的行程產生的費用。

主要包含交通費用、住宿費用、異地市內交通費、出差補貼。

(二)費用報銷標準

1、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

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

1)月度經營會議、年度會議或第三方組織舉辦的會議住宿標準及餐費按會務組統一公佈的價格為準,報銷時應提供證明文件,無補貼;

2)2人及以上人員同行差旅標準從級別最高人員;2人同住1間時,以級別較高人員住宿標準X1.5倍確定2人的住宿標準;

3)特殊地區指:北京、上海、深圳、廣州;

4)省會城市及其他指:各省省會城市、廈門、青島、大連、蘇州、天津、重慶、寧波、温州、東莞;

5)一般地區:指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

6)午餐補貼天數計算規則為:以機票或者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出發時間為準,若工作日時間出差不滿半天按0.5天計算補貼,不滿一天超過半天按照1天計算補貼;若非工作日時間出差不滿半天沒有補貼、不滿一天超過半天按0.5天計算補貼、滿一天按照1天計算補貼。下午從13點以後開始計算、上午至12點截止。

(三)附件要求

審批結束的出差申請單為差旅費報銷的必要附件憑證,差旅各類費用的具體附件要求如下:

1、交通費:發票原件;

2、住宿費:發票原件及酒店入住清單;

3、異地市內交通:發票原件(網約車需提供清單、時間、目的地必須一致);

4、出差補貼:體現實際出差日期的審批完結的出差申請單。

(四)其他要求

1、員工出差,無論何種類型的出差均需在系統中發起出差審批流程,員工的差旅費報銷,需同步附上系統中審批完結的出差申請流程作為報銷依據;

2、差旅行程中發生機票,由公司統一預訂;住宿行為,出差人可在商旅系統中按照個人職級進行預訂;

3、所有人員嚴格按照《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規定的標準執行,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情節嚴重的按違紀處理。

4、商務出差是工作行為,不是玩樂旅遊,出差的工作安排必須緊湊、飽滿且有工作成果產出。杜絕低效、無效出差,嚴厲懲戒任何假借出差名義到地方公司旅遊觀光玩樂的行為。

5、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目的地有動車高鐵且行程不超過八小時,需選乘動車高鐵出行;

6、無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自行預訂機票均不予報銷;

第十條會務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參加外部會議或組織會議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會議期間租用的場地費用、車輛費用、資料印刷費用、物資費用、住宿費、餐費,往返交通費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實報實銷,交通、住宿、補貼和招待參照差旅費用和招待費用標準執行。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參會批示或會議組織批示。

(四)其他要求

1、參加外部會議,應有部門負責人指定參會人員的批示,參會人員在費用

報銷時提供該批文;

2、組織會議,應有會議組織相關的通知或批覆生效的批文、會議流程説明、會議簽到表等,會議批示應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人員、議程及主題等。

3、單次會議的相關費用應一次性報銷完成,不得拆分多次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安排或組織員工參加培訓或員工申請參加與本崗位相關的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差旅費,師資費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實報實銷,如有住宿、交通等費用發生,參照本細則第三章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執行。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培訓通知/申請等。

(四)其他要求

1、參加外部培訓,應有部門負責人指定參培人員的批示或員工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的培訓申請;

2、內部組織培訓,應有相應的培訓通知;

3、單次培訓的相關費用應一次性報銷完成,不得拆分多次報銷。

第十二條中介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外聘中介機構進行業務諮詢、審計、評估、驗資、公證等以及外聘企業相關業務顧問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二)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三)附件要求:發票原件及合同複印件。

第十三條招聘費用

(一)費用定義

1、服務費:獵頭公司人才推薦費、招聘網站費、招聘軟件費及其他招聘渠道費用;

2、專項招聘費:面試場地費、宣傳用品費、服務費;

3、面試費:應聘者往返面試地點的交通及住宿費;

4、入職費:體檢費。

(二)費用報銷標準

1、服務費&專項招聘費:實報實銷;

2、面試費:由人力資源部按照招聘崗位的級別,參照公司正式員工出差標準執行;

3、入職體檢費:員工轉正後,可報銷100元以內在公司體檢機構入職體檢費。

(三)附件要求

1、服務費&專項招聘費:發票原件及合同複印件;

2、面試費:經人力資源部簽字的面試確認表;

交通費:發票原件及人選參照職級;

住宿費:發票原件、酒店入住清單及應聘的職級;

本地交通費:面試期間本地交通費發票原件,面試人應在發票上簽字。

3、入職體檢費:新員工本人簽字的入職表

體檢費:發票原件;

住宿費:發票原件+酒店入住清單。

(四)其他要求

需同時報銷多筆費用的,須附明細清單。

第十四條專項費用

(一)費用定義

用於專項事項所產生的費用,主要是捐贈、贊助支出,行業協會會費支出,購買大型軟件及辦公系統,及各類專項活動事項。

(二)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相關文件。

公司各類專項活動事項還應提供相應合同或專項事項費用報告。

第四章具體實施流程

第十五條報銷紙質單據粘貼規定

(一)票據粘貼統一用A4紙作為底紙,豎向粘貼。單據粘貼時,底紙左側留出三公分裝訂線。票據較多時可使用多張底紙,但必須在每張底紙底端標註小計金額及頁碼,如:“小計:100元,1/4”。

(二)不同類型票據分類粘貼報銷,如辦公用品、電話費、差旅費、設備維修費、資料費、市內交通費等等,按照類別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順序粘貼。如果同類票據大小不一樣,按照金額先大後小的順序粘貼。

(三)粘貼的原始單據相互不能覆蓋、遮擋,每張平鋪粘貼。

(四)將膠水塗抹在票據背面,沿着底紙裝訂線內側和粘貼紙的上、下、右三邊依次均勻排開橫向粘貼,避免將票據貼出底紙外。不要將票據集中在底紙中間粘貼,以免造成中間厚,四周薄,使憑證裝訂不整齊,達不到裝訂要求。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細則由財務管理部進行制訂。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細則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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