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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十篇

企業管理制度十篇

企業管理制度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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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註冊的職責,規範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祕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本站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註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准的註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准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註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複製和銷售,或採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註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後,即可申請註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准後,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註冊獲准後,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註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彙報,並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徵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製版註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複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後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採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並取得標準樣稿,核准後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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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管理,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是指以公務員年度考核、工商系統目標責任制考評等為依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定一定數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通過離崗培訓、試崗工作、職位調整等辦法,促進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轉變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條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全體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條末位調整工作在各級工商局黨委(市直各分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末位調整工作要堅持黨管幹部、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末位調整要貫徹立足隊伍建設、強化競爭激勵、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則,以正面教育為主,促使末位調整人員提高素質、轉變思想、改進作風、愛崗敬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定為末位調整對象:

(一)違犯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夠辭退的;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在聘用和雙向選擇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

情況者除外);

(四)崗位資格考試不合格的;

(五)行政執法過錯較嚴重,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認定應負主要責任的;

(六)被省轄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經查證屬實應負主要責任的;被省轄市以上機關暗訪、督察、檢查發現過錯,受到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主要負責人;

(七)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安排的;

(八)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連續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

歸,尚不夠辭退的;

(十)有其他問題應當進行末位調整的。

第六條末位調整對象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予以確定:

(一)目標責任制考評被確定為末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年度民主測評中被評為最後一名的。

第七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進行以下調整:

(一)誡勉談話。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告誡。

(二)離崗培訓。自確定末位調整人員的次日起,由縣級

以上工商局組織實施離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2個月。培訓內容為政治理論、行為規範、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能等,培訓結束時應組織考試考核。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的,視為自願辭職。

(三)試崗工作。對培訓合格者,由縣級以上工商局根據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安排試崗3個月。試崗期滿後,由試崗單位對試崗人員進行測評和鑑定,並報有關工商局黨組織審定。試崗合格者可以正常使用。

對於只作誡勉談話處理的末位人員,誡勉期為3個月。

第八條對於培訓不合格、試崗不合格以及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連續兩次被確定為末位調整者,當年年度考核應評為不稱職等次。

第九條被末位調整人員在離崗培訓、試崗工作和誡勉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其他一切福利和獎金停發。正式上崗後,工資福利恢復正常,對離崗、試崗和誡勉期間扣發的福利獎金不再補發。

第十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應視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選擇以下形式進行人事調整:

(一)崗位調整。指非領導職務以下的末位人員,從現有崗位調整到其他崗位工作。

(二)平職調任。指擔任副股長、副所長(副分局長)以上職務的末位人員,調整到其他部門、單位擔任同級職務。

(三)平職改非。指正、副科級領導職務末位人員,調整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去原職、保留原級別。

(四)降職。指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幹部,其職務下降一級使用。

(五)免除試用職務。指在試用期間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幹部,應免除其試用職務。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工作原

企業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範圍: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3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4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xx)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

5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採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

5.3後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採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衞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羣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並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6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

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鈎,並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範,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並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

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後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

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 “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週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週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台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

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並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後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並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衝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衝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後用拖把擦淨,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後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於完工後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後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於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澱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後,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後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於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後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採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並採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範、標識清楚,設備佈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後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築物外牆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鏽、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後勤收集、聯繫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後,由後勤統一運至環衞所處理,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儘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後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於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後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後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後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並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後勤清掃後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並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並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着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後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領班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於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於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並登記、備案,以後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後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當事後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

6.13.7對於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後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後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後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ⅹⅹ元,對車間主任(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ⅹⅹ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後勤部門經理)加罰ⅹⅹ元。

6.13.8對於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後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後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後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後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於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後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並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後,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企業管理制度 篇3

學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各市(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籍由市(區)教育局(泰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管理。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與控輟工作,建立學籍的學期會審制度,及時糾正或解決學籍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瞭解學籍的變化狀況和控輟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處報送會審結果和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第三條任何學校(含民辦)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範圍,新生入學後,學校應按本規定辦理入籍手續。

第四條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的有關手續,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糾正,引起的後果由學生或監護人負責。

二、新生入學

第五條市、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生報到名冊辦理新生學籍並建立電子檔案,編制省統一格式的學籍號。國小新生入學年齡為年滿6週歲(當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條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入學後務必及時辦理入籍手續。無故不按時報到的,學校和當地鄉鎮、村要跟蹤調查,依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到學校就讀為止。

第七條凡沒有納入當地就近入學範圍的民辦(含按民辦機制運作的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須與公辦學校劃片招生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能夠接收貼合規定條件的轉學學生。

第八條新生入學的辦理

1、農村公辦國小新生入學。由鄉(鎮)中心國小,根據當地適齡兒童名單,在7月底前,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監護人持入學通知書按通知時光帶適齡子女到指定學校報到。

2、城市公辦國小新生入學。適齡兒童監護人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施教範圍,在學校公佈的報名時光內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需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本施教區的户籍、居住狀況(房產證)等有關證明。

3、農村鄉(鎮)公辦國中新生入學。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每年七月,將全鄉(鎮)國小畢業年級學生名冊、畢業生的電子檔案交鄉(鎮)中心國中,並填寫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國小、中心國中、鄉(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各存一份。中心國中根據接收的學生名冊在七月底前給所有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光到指定學校報到。

4、城市公辦國中新生入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七月底前,根據户籍和住房分佈狀況將本轄區範圍內國小畢業生,按施教區分配給各國中學校,各國中學校根據接收的新生名冊,經核查後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光到指定學校報到。

5、民辦學校招收國小、國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在規定的時光、地域範圍招生,新生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向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

6、國小、國中新生入學後,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軟件建立學生檔案。城市國小向國中帶給畢業生電子檔案的具體方式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7、國小、國中新生無故不按時報到的,應做好跟蹤調查和詳細記錄,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確保不讓一個孩子輟學。

8、國小、國中新生入學後須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縣編碼,第7位表示學校類型,第8位表示學校性質,第9-11位表示學校編碼,第12-15位表示學生入學年份,第16-19位為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9、適齡兒童、少年,因故未及時上學或在外地上學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確屬應在本地入學的,應安排學校就讀或准予參加畢業和升學考試。

10、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按規定在本市理解義務教育的,家長向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憑相關手續(暫住證、務工證、住房協議)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級的能夠建立學籍,非起始年級的按轉學處理。

11、民辦學校跨市(區)錄取國小、國中新生的,由學校在新學年9月15日前向學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出來源於該地的學生名單。學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名單即予備案。

12、學生在國小、國中階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須向學校交驗更改後的户口簿及複印件,學校更改備案後在規定時光(國小、國中在升學報名前)持複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更改手續。

13、殘疾兒童入學年齡能夠適當放寬。能夠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也能夠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14、學校招收的國小一年級學生務必入籍,不能作為借讀生處理。

三、轉學

第九條學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區)、鄉(鎮)遷移的,准予轉學。學生單人户口遷移不視作轉學理由。國中學生在本市(區)、本鄉(鎮)內不轉學。

第十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第十一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後,轉入學校方可准予復學。

第十二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户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核同意接收後,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並由學籍管理員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户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核後開出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後連同學

生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説明:

1、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中途轉入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統籌安排,並由學校帶給同意轉入證明。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須經泰州市教育局同意,並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學校要及時將轉入學生信息輸入計算機。

四、借讀

第十三條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户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條起始年級學生務必在錄取學校取得學籍後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理解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核後開出同意理解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理解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核後開出同意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説明:

1、同一地區國小、國中原則上不辦理借讀手續。

2、借讀生的數額不得多於在籍生數的5%,不得影響正常在籍生的學習。

3、學生監護人因公出國工作一年以上、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長期支援邊疆、現役軍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親屬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

4、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的,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同意。

5、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學籍所在地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借讀學校;學生回到學籍所在學校時,借讀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原校。學生在借讀期間的有關成績、評定、獎懲等,由借讀學校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借讀學校在借讀學生離校時要留存學生電子檔案。

6、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為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後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不可抗拒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能夠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准復學後,應回原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和復學操作流程

學生因傷病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市(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住院病歷(原件)

3、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説明:

1、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2、休學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開始計算;出國的自批准之日計算。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

3、休學期滿,學生或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復學須回原級就讀。

4、因傷病或學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學期滿不能復學的,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續辦休學手續。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能夠跳級。國小、國中跳級學生畢業時視為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和修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修業期滿,畢業成績和有關考查考核成績合格,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畢業證書,國小畢業證書由學生六年級就讀學校免費發放。國中畢業證書由學籍所在學校免費發放。未畢業者由學校免費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修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有不及格者,准予補考。補考後有下列狀況之一者不予畢業,只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國小修業證書或國中的義務教育證書:

語文、數學、外語有一門不及格者;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體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條畢業證書、修業證書加蓋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章並經電子認證後生效。

八、升學

第二十五條國小畢業學生免試升入國中學習。

1、跨市(區)借讀的國小、國中畢業生,一般都應回學籍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領取文憑、安排升學。

2、民辦學校國小畢業生,能夠升入户籍所在地學區公辦國中,也能夠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國中就讀,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學區的公辦國中。民辦學校國小畢業生要升入公辦國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國中。跨區縣就讀民辦學校的國小畢業生,要先將學籍轉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

九、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校依照規定對學生實施獎勵和處分。

1、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學校應根據規定,民主、公開、公正地評選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2、學生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學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關規定的,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處分須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因違法犯罪經人民法院判決需服刑、勞動教養的學生,服刑、教養期滿超過十六週歲的,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能夠取消學籍。

3、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進步顯著,確實改正了錯誤,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准,能夠撤銷處分。處分一旦撤銷應在學生電子檔案上加撤銷記錄。

4、學生留校察看時光最長不超過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內仍無改正表現的國中學生,經監護人同意可送工讀學校託管。

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學生,可按規定送工讀學校。

到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籍留在原校,參照借讀辦理有關手續。

5、累計已經學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並年滿十六週歲的,其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不再繼續上學的,學校審核,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能夠取消學籍。

6、學生受行政拘留、勞動教養處理期滿,年齡在十六週歲以下者,可持批准處理單位有關證明,向原校提出書面申請回原級就讀,原校應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潛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准後註銷其學籍。

企業管理制度 篇4

1新時期電力企業安全管理面臨的困境

1.1安全管理意識較薄弱

部分電力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理念薄弱,缺乏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宣導和教育,導致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能力不強。安全管理意識和理念的形成是企業安全工作開展的前提,也是落實安全管理方案的有效指導。然而實踐工作中,部分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理念尚未形成,未能對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做出合理指導,使得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緩慢。

1.2精細化管理水平不足

精細化管理是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有利途徑,也是電力企業實現快遞發展的重要方式。然而,大部分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細節上存在問題,未能落實精益管理理念,對企業安全管理責任的劃分和電力安全工作的控制水平不足,進而導致安全事故頻發,影響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有序進行,同時,精細化管理水平不足也導致電力企業在新時期發展水平的滯後,不利於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1]。1.3基層安全管理不到位基層員工的安全生產問題是電力企業需要關注的重點內容,電力企業的發展與繁榮與基層工作人員的努力密不可分。基層電力維護與檢修人員為企業做出了突出貢獻,然而實踐中,部分電力企業在基層安全管理上存在工作落實不到位、管理力度不足的問題,導致基層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缺乏對安全生產的有效認知,不利於安全生產技術的具體實施。同時,部分電力企業基層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不強,對安全作業技術的掌握不紮實,進而出現嚴重的安全管理問題。

2新時期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的有效對策

2.1提高安全管理意識

為有效改善電力企業遇到的安全管理困境,電力企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提高管理人員的安全理念,注重應用現代化的技術開展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對電力生產與維護中遇到的安全事故案例進行講解與剖析,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同時,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以安全宣導的方式提高生產人員的安全意識,對其安全操作能力進行檢測,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案,組織員工的培訓活動,進而全面提升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具體工作中,為提高電力企業安全管理意識,應強化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要求管理人員具有羣抓羣防的技術,對電力企業日常的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技術指導,進而提高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能力。實踐中,還應結合目標企業的發展現狀,例如,電力企業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對安全管理工作的細節進行合理設計,以此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水平,為電力企業的發展提供動力與保障。安全管理意識和理念作為指導實踐的重要理論基礎,對管理人員的能力做出要求,管理人員不僅具備安全生產的能力,還應擁有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技巧,實現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有序進行。同時,安全管理理念也是企業在新時期獲得穩定發展的重要指導思想,對企業管理人員與基層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培養提供了理論基礎,因此,實踐中,技術人員應加強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認知,進而提高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與意識,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條件[2]。安全管理意識的形成與企業的創新發展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理念也是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指導思想,對電力企業的現代化發展起到關鍵作用。因此,具體工作中,電力企業應促使員工形成安全管理的責任意識,以此提升電力企業的現代化服務能力,為企業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借鑑與參考。電力安全生產是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也是新時期,電力企業運行發展的重要保障。

2.2加強精細化管理水平

鑑於精細化管理在電力企業生產中的重要地位,相關人員應提高精細化運作與管理能力,對電力企業的員工管理、技術管理、檔案管理等進行全面控制,有效改善現有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同時,工作人員應明確電力企業管理工作的具體範疇,對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方案進行優化設計,以電力企業的發展目標為依據,設計科學有效的精細化管理方案,以此踐行企業精細化運作理念。精細化管理工作中,為促進安全管理理念的有效落實,需要對電力企業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要點進行明確,以此提高電力行業的服務水平。在此過程中,電力企業相關部門應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意識,對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效引導,並促進安全管理方案朝向精細化方向發展,進而加強對安全管理工作細節處的監督與控制,以此保證電力工作人員的安全性。同時,相關措施的應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安全技術人員在具體工作中應肩負安全管理責任,對現場的安全施工作業提供技術指導,保證電力作業的安全性與穩定性,為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貢獻力量。實踐工作中,影響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理念落實的因素較多,相關因素如圖1所示。由圖1可知,影響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因素的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其中內部因素包括員工觀念和員工行為;而外部因素則主要來源於管理模式和管理力度。實踐中,為有效提高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對電力企業員工的.安全觀念、安全作業行為作出合理規範。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加強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力度、改善管理模式,以此提升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為企業的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日常工作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還應抓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對電力企業中經常發生安全管理問題進行及時整治,有效提升電力企業的現代化服務能力。

2.3落實基層安全管理工作

電力企業基層工作人員的安全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基層人員為電力企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電力企業相關人員應認識到基層員工的重要性,落實基層安全管理工作,進而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落實。實踐中,企業管理人員應注重提高基層員工的素質,定期開展員工的技能培訓工作,以此為電力企業服務能力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時,電力企業的運行與發展中,應做好相關的配套設施,尤其是人力資源的配套。在員工的服務能力和專業技術上做出合理調整,以此全面提升電力企業的現代化服務水平。此外,針對電力企業的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可增加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進而促進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的形成。電力企業在生產與維護中,安全管理技術佔有重要地位,安全性與穩定性也是電力系統中的基本要求,為此,新時期電力企業應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提高重視力度,利用科學合理的管理技術和經驗,保證電力企業在新的歷史階段獲得發展與進步,以此全面提升管理人員的工作能力[3]。為培養基層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知能力,企業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在具體的工作中落實精益管理理念,研究控制風險因素,確保電力企業的各項工作在可控的範圍下運行,進而全面提升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針對企業基層人員電力設備維護技術水平的落後,相關人員應開展培訓工作,選派專業技術能力較強的工作人員組織培訓,以此提升基層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生產能力。電力企業與一般性質的企業具有較大的不同,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問題是企業的基礎工作,安全事故具有破壞範圍大、持續時間長、波及範圍廣的特點,技術人員應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特點,選擇合適的安全管理方案,以此全面提升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水平,為電力企業在新時期的發展與繁榮提供重要保證和有力支撐。總之,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突破現階段遇到的發展問題,並探究科學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能力。

3結論

綜上所述,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應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着力點,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強化精細化管理水平,落實基層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長效工作機制,構建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以此提高電力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為其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實提供必要保障,為電力行業的高水平發展貢獻重要力量。

企業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監督控制作用,依據“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實施大綱”(略),特制定以下標準及程序。

第二章借款審批及標準

第二條出差人員借款,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略),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各級主管領導批准,最後由財務經理審核後,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而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第三條外單位、個人因私借款,在填寫“借款憑證”後,一律由財務總監審批,經財務經理審核後,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員工,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條試用人員如果借支差旅費或臨時借款,必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各項借款金額在3000元以內的按上述程序辦理,超過3000元的須報請財務總監審批。

第六條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在三天內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清借款。如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欠款部分,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回。

第三章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第七條住宿公司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平均每天不能超過80元,業務主管每天不能超過60元、業務員每天不能超過45元。高層領導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費超過每天80元標準的經財務總監批准後,可給予報銷。

第八條出差補助。按出差起止時間每天補助30元。

第九條市內短途交通費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內,憑票據報銷。

第十條其他雜費。如存包裹費、電話費和其他雜項費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內,費用憑單據報銷。

第十一條車船票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准後,給予報銷。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應事先整理好報銷單據,由主管會計對單據進行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後由部門經理籤認並報有關各級主管領導批准,經財務經理審核後,方能報銷。

第十三條出差坐飛機,需由部門經理批准,另外連續三個月虧損的單位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特殊情況報上一級領導批准)。

第四章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第十四條總公司本部各業務部的業務招待費,應控制在各部門完成的營業收入的2.5%以內,由部門經理掌握開支,總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職能部門,按總公司下達的指標使用,由財務經理掌握開支,下屬公司根據完成的營業收入,控制在4%內,由經理掌握開支,超過部分一律在年終利潤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應予以扣除。

第十五條凡屬指標內的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數字分明,由經手人簽名,並註明用途,由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後,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後由各級主管領導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第十六條超出指標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報銷,如果出現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董事長批准,方能報銷。

第五章其他有關費用的開支標準及審批

第十七條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應憑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後,報分管領導批准,然後送財務經理審核報銷;當費用超過20xx元以上時,須報財務總監批准。

第十八條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按有關規定執行,20xx~5000元的則應報財務總監批准,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指定代理人簽署,並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內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 篇6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企業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使員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的傷害等能得到及時救治和經濟補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工傷的定義

工傷: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有關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四、工傷的認定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特定路徑、特定時間)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

6)因本公司直接原因而患職業病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2)國家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造成傷害的。

5)國家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工傷申報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職工本人或直接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告知公司安環科工傷負責人,安環科工傷負責人應立即通報部門和公司有關領導,在需要辦理索賠時應由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在24小時內向合同保險機構備案,説明事故原因、經過。對於重大的工傷事故,公司負責人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部門口頭報告。

2.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應及時協助發生工傷的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規定的手續。

3.負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必須在工傷發生後的30日內由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書面材料。

4.負工傷員工所在部門直接領導和所在部門部長必須參加工傷善後處理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進行推脱。

六、工傷救治與付款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由部門負責人立即上報,並立即送指定醫院治療,公司原則上只提供應急借款。

2.安環科可根據實際需要到財務部領取工傷應急借款,用於緊急狀態下費用支付。

3.工傷產生後,安環科工傷負責人必須作好登記,註明產生的費用以及保險理賠的費用,工傷保險負責人及時辦理相關報銷工作。

七、工傷醫療報銷説明

1.工傷職工一般不允許在私人小診所就診,原則上必須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

屬特殊情況且須徵得部門經理或安環科工傷負責人許可的情況下,可在正規診所臨時就診,事後必須馬上轉到指定的醫院,否則,產生的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工傷職工在治療期間應保留相關的票據,門診治療的職工在每次門診時應帶上病歷本並請醫生作好每次的門診記錄;無病歷的需要辦理病歷本。

住院治療的職工需在出院後打印用藥詳單。

住院治療的員工報銷來回兩趟的車費,門診治療的員工報銷個人每次門診的來回車費。

沒有票據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如掛號費等)。

3.工傷職工在工傷治療期內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工傷報銷藥品目錄》和其他相關標準費用可報銷。

如在治療期間使用違規或規定以外藥品的(如滋補、健身等藥品),其產生的費用由工傷員工本人承擔。

工傷人員出院後在每月1~20日將醫療費報銷材料交到安環科,彙總後由工傷保險負責人在每月1~20日向醫保中心申報審核工傷人員醫療費。

4.工傷員工因個人原因產生不必要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如不必要的車費,誤工費等其他費用),工傷員工不得謊報費用(如多報車費、藥費等),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銷資格,並視情節處以相應的罰款。

5.員工在康復後應積極配合工傷負責人收集準備用於保險理賠的相關材料。

八、工傷待遇

1.須手術的工傷員工在手術期間視情況給予護理費,其中福安為30元/天,寧德為40元/天,福州、廈門為50元/天,護理工人由安環科工傷負責人聯繫。

2.工傷員工在治療期間和療養期間(療養期按實際情況和醫囑來定),職工享受基本工資待遇(標準按照:普通員工900元/月、班組長1200元/月、車間主任1800元/月,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審批)。

3.經權威部門鑑定為傷殘的,按相關的規定給相應等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其他相關工傷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和《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及其他相關標準和文件規定執行。

5.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3)拒絕治療的。

企業管理制度 篇8

一、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作用

1、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作用巨大,資金管理和控制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嗎在資金管理之前,企業要制定資金的使用合理規劃,制定資金的規劃才能把資金的存量控制在相應的範圍裏面,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過多或過少的持有資金,不管資金過多還是過少都會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所以説我們有必要創造一條優化資金管理的道路,以最完美的方式運用資金,以取得最理想的收益。

2、加強資金管理是規範企業經濟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的需要。目前,一些企業由於資金管理不當造成其經濟效益下滑,生產經營效率低下以及較為嚴重損失的情況。加強資金管理和控制能有效防止財務人員發生貪污、舞弊以及資金挪用等行為。因為企業加強資金管理就必需要制定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制度約束工作人員,保證資金的使用流程正規化,合法化,也防止舞弊發生的有效手段。其次,加強資金管理能有效的擴大資金規模。眼下資產管理存在兩在問題,資產的閒置浪費是首要問題,其次是資產的重複分散,尚未形成統一的規模。加強資金管理可以加快資產的積聚,迅速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企業財務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強資金管理已被越來越多的管理人士所重視,企業內部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資金的控制不嚴造成財務風險也顯露出來。

1、管理者需加強資金管理意識。目前企業的管理者已經意識到了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但有些管理者在管理方面還是有所欠缺,缺少資金時間價值觀念和現金流量觀,缺乏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和財務分析方法。同時,一些企業管理者由於管理意識不強,尚未建立良好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即使在設立了內部控制制度的企業,也由於意識不強、執行力度不夠達不到應用的效果。

2、財務資金管理信息不準確。目前由於企業受利益方面的影響,導致企業間出現了信息失真的狀況,企業管理部門之間溝通不暢,甚至不願為其它部門提供相關信息,企業的高層決策者對管理部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存在質疑,嚴重影響其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更有甚者,企業各層面都出現了提供虛假信息、截留信息的情況,使得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缺乏真實性,無法真實有效地瞭解子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據有關資料顯示,全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業都出現了會計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情況。會計信息的不準確嚴重影響了企業管理層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導致決策結果不當影響企業的收益或造成損失,同時對政府宏觀管理和社會監督也造成一定的影響。

3、監控不力,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形同虛設。目前一些企業儘管制定了監督制度也設置了一些監督職能,卻因監督者對財務資金的運作情況掌握不夠全面,很難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部分企業在重大投資決策時對影響決策結果的因素考慮不周,存在着大量的個人主觀觀點以致事前、事中監督形同虛設,事後控制審計也是走個形式,缺乏可行的考核方法。由於管理失控,企業成員不按規定行使其應具備的職責,導致企業資金不能良好的運作,影響企業健康發展。

4、資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目前企業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主要矛盾是資金集中管理與內部分層次管理機構分散佔用的狀況較為明顯。由於子公司普遍存在多頭用户的現象,一些集團旗下各子公司設立多個賬户使得企業資金管理嚴重失控。其次有些企業存在盲目投資的情況,在投資時缺乏多方面的慎重考慮,造成極大的損失,使得資金緊張的狀況得不到緩解反而更難週轉。

三、加強與完善資金管理的對策

1、加強資金管理,要嚴格財經紀律。財務管理是以資金管理為核心,企業應加強資金預算編制,加強對資金運行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分析,對預算外的資金支出要嚴格把關。加強對企業債權債務及時的清理與追回。同時要強化監督約束機制,保證生產經營資金能夠正常週轉運行。要嚴格按制度進行發票的管理,要嚴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杜絕白條入帳。因此,資金管理一定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只有多管齊下,才能真正搞好。

2、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強化事前、事中的及時監督、事後的及時控制,有效地運行統一的財務管理軟件,並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使其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制度是資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負責對企業資金管理的考核和有效監督。目前我國內審力度還需加強,要建立高層的內部審計制度,調節人員的組織結構,加強對自身素質的培養,並保證內部審計監督考核制度的.有效實行。

3、實施資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能。將企業貨幣資金由分散管理改為集中管理,首先,應成立企業內部資金結算中心統一在銀行開户,並撤銷企業所屬各單位在外部銀行的開户,實行統一管理。結算中心要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各單位貨幣資金的動態收支狀況,對閒散資金合理的安排使用,加速資金的週轉,有效的利用。其次,要明確現金流量在資金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現金流量作為控制重點,加強對現金流量的分析預測,強化對於公司現金流量的監控。

4、建立健全資金收支預算管理體系。預算作為一種控制機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完善資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一個健全的企業預算制度實際上是企業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的體現,預算制度的的完善並有效實行可以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正常的進行,保證企業健康穩步的發展。同時它也為企業監督、控制、審計、考核的過程中提供了相關規範化的依據。企業應建立健全全面預算管理機制,將預算管理制度的作用發揮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中去,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金收支納入嚴格的預算管理程序之中。同時,使資金在預算和結算方面更加的快速、準確,從而使資金的集中管理成為可行。

企業管理制度 篇9

總則

一為了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防範和杜絕各類事故隱患,維護社會、公司的安全穩定,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各部門是指辦公室、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

三安全保衞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各部門應建立安全保衞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實現安全保衞工作科學化、規範化。

四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本規定做好本機構的安全保衞工作。保衞部門或專、兼職保衞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其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公司必須同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繫,形成制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六公司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防治安、自然災害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和良好的管理秩序。

機構及人員配備

七公司應配備專、兼職保衞人員,併為安全保衞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以利於保衞工作的開展。

八公司保衞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政治堅定,身體健康,品行良好,並經過公安機關培訓合格。

九安全保衞人員的任免調動應及時聽取董事會的意見,報公安機關備案。

十公司各部門按照隸屬關係逐級簽訂安全保衞工作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十一各部門應建立情況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公安機關通報情況信息。重、特大事故和案件,必須立即上報,及時處置。

十二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協助各部門,落實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工作職責

十三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衞工作的法律、法規;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衞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本機構治安秩序的意識;

3、根據本規定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並組織落實;

4、落實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防詐騙和防竊(泄)密等治安防範措施,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本公司穩定;

5、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並保護現場;

6、調解、疏導本公司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本公司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

8、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本公司的暫住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口;

9、參與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安全防範

十四按照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的原則配置安全防範設施。

十五廠房的構築和裝飾必須符合公安機關的技防、物防要求,保險箱要配備相關防護設施。

十六廠房的籌建、改建前,要提出並制訂安全防範設施的方案,報董事會及總經理審核後,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驗收批准,方可執行。

十七各部門應當將安全防範工作納入員工的崗位職責,並進行考核。

十八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和防範技能訓練。

十九建立重要崗位保衞工作檔案,嚴格重要崗位員工的錄用和考核制度,不適宜在重要崗位的員工必須及時調離。

二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二十一安全保衞人員應當定期研究、佈置、檢查安全保衞工作,及時清除隱患。

二十二各部門應加強對各類票證、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

二十三嚴格執行雙人查勘、雙人管理保險箱櫃交叉複核的制度。

交通安全

二十四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二十五公司機動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他員工駕駛公司機動車輛須經車輛管理部門同意。二十六公司班子成員外出,應分乘不同航班、輪船。

二十七公司機動車輛長途行駛前,必須由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並經車輛管理部門車況登記後,方可出行。

二十八公司機動車輛必須配備滅火設備。

二十九各部門應定期對其部門員工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職駕駛員必須定期參加交通安全培訓。三十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並立即妥善處理。

消防安全

三十一各部門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三十二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本機構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公司應為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防火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4、組織制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知識、滅火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並實施演練;

5、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十三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

三十四各部門應當每月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

三十五各部門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檢查考核、評比之列。職場安全

三十六職場安全防護設施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出納工作區要採取防範措施;

2、財務部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報警裝置,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

3、配置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單證和印鑑的保險櫃和防偽鑑別器;

4、配置防衞器械,置於隱蔽部位;

5、計算機主機房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備防範設置。

三十七來訪人員須經登記,由接待人員迎入會客區域。一般情況,來訪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如確屬必要,應由相關人員陪同。

三十八吸煙必須到指定場所。

三十九下班後應有保安人員或專人進行職場安全檢查。

四十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文印室,嚴禁無關人員操作文印室設備。

四十二員工因工作需要攜帶公司文件、資料、印章、辦公設備等離開公司辦公場所,必須經相關管理

部門批准並經登記後方可帶出。

四十三禁止利用公司電腦、電話、傳真等辦公用品進行反動、迷信、黃色宣傳。

突發事件處理

四十四各級機構處置突發事件應該遵循“責任個人制”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的原則。四十五突發事件的類型:

1、搶劫財務部和業務收支款項等;

2、外來、內部或內外勾結,利用各種手段進行的金融詐騙案件;

3、現金、有價單證、空白重要憑證、重要業務公章遺失、被偷、被盜、失竊事件;

4、計算機、傳真機遭非法入侵及電腦智能犯罪的突發事件;

5、發生重大火災或惡性人員傷亡事故;

6、內部員工發生矛盾激化,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治安事件;

7、大面積集中聚眾衝擊公司或擾亂公司秩序等突發事件;

8、其它直接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突發事件。

目標責任管理及獎勵與處罰

四十六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書必須由各部門工作第一責任人與董事會或總經理簽訂。

四十七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作為一項考核指標,納入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四十八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不合格的部門不得參加年度各項先進評比和獎勵活動。

四十九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由董事會協商後給予表彰、獎勵。

五十違反本規定,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由董事會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因不及時整改而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由董事會對該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者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則

五十一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十二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本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企業管理制度 篇10

一、有意義的會議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市場宣傳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户。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製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户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户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採用團購方式並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三、娛樂員工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枱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鬆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四、解析數據部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後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户單位進行交接關係並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後,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後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後,編制項目計劃後,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後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願意出差、無人願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採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採取“責任經費”扣製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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