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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管理制度十篇

裝修管理制度十篇

裝修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裝修管理制度十篇

用於指導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進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惡性事故,防患於未然。淨化現場環境,創建安全、文明、環保工地,達到市級綠色工地標準,爭創省級綠色工地。

適用範圍

適用於xx酒店精裝修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1安全生產責任制

1.1.1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1.1.2項目和班組的分承包經濟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和處罰措施。

1.1.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懸掛於各工種加工場和主要工作區域內。

1.1.4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設立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

1.1.5定期進行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考核。

1.1.6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施工安全的宣傳、教育、佈置、檢查、整改、評比工作,做到三不傷害,堅持安全值日,誰負責施工,誰負責安全。

1.1.7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安全規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負責佈置、檢查安全工作;項目經理為安全工作責任人;工程師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員負責按照審核批准的消防設計進行施工;安全監督員負責項目日常安全專業檢查。

1.1.8建築工程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消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的消防技術規範的要求實施。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要有針對性的消防技術措施,並由相關責任部門會籤。

1、2目標管理

1.2.1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

1.2.2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各班組和工人。

1.2.3建立責任目標考核制度細則,並按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

1.2.4工程開工前,公司必須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明確項目經理的消防安全職責;項目經理與分包單位、施工班組,在簽訂《施工分包協議》的同時還須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逐級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分解消防安全責任。

1、3施工組織設計

1.3.1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嚴格遵照執行。

1.3.2施工組織設計應於開工前上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

1.3.3對於深基坑、支模和支撐拆除等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

1.3.4安全技術措施應貫徹於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緻、全面和具體,真正做到預防事故。

1.3.5安全技術措施應有針對性,編制人員必須掌握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場地周邊環境和條件的實際情況,熟悉安全法規、標準。

1.3.6技術負責人應將安全技術措施向項目經理、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逐級進行安全交底。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置應列入任務單,落實責任到班組和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1.3.7針對季節特點和施工過程中不同階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項目部應當制定和落實相應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4.1針對工程分部(分項)部位有針對性的以書面形式對班組和個人進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1、5安全檢查

1.5.1施工單位應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5.2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檢查記錄應詳細、認真,特別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和處理意見。

1.5.3事故隱患整改應落實到人,並應有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限制。

1.5.4對於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單,應派專人落實並按要求日期完成。

1.5.5現場機電維修人員應該經常檢查設備觸漏電保護是否完好有效。

1.5.6現場用電機具較多,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外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外皮破損要及時修理,如果破損達到2處及以上時必須整條更換。

1.5.7雨季應加強電器設備的防雨和接地檢查,以防發生漏電事故。

1.5.8手持類電動工具必須嚴格遵守《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現場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1.5.9電動機械及工具應嚴格按一機一閘制接線,並設漏電保護開關。

1.5.10現場施工用電設備均應有良好的二級防護裝置。

1、6安全教育

1.6.1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1.6.2建立新工人的公司、分公司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崗位,並應同時建立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卡。

1.6.3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現場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組安全制度、紀律。

1.6.4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變換工作崗位時應按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重新進行安全教育。

1.6.5每個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6.6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培訓。

1.6.7現場專職安全員應按月,季和年度進行工作考評,考評不合格的不能上崗。

1.6.8根據建築施工生產特點進行“五抓緊”安全教育:

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教育;

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

施工條件好時,容易麻痺,要抓緊教育;

季節氣候變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

節假日前後,思想不穩定,要抓緊教育;

1.6.9創建民工學校,不斷提高民工綜合素質。

1.6.10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對所有參加施工生產的職工(包括外包工、代訓工及實習生)均應進行入場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同時應結合工程進度及不同施工工藝,進行鍼對性的安全知識與遵章守紀教育。

1.6.11時刻關心安全、防火,不斷提高對防火施工的認識,進入施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減低物材墜落對人員的傷害。

1.6.13溶劑、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別加強管理,嚴格收發制度,對工人領用材料時應嚴格控制,對用畢的材料須隨時歸庫保管。

1、7班前安全活動

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並應有詳細的安全記錄。

1、8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1.8.1特種作業人員應經特種作業安全培訓教育,並持操作上崗證。上崗證應於特種作業人員進場時上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

1.8.2電焊工和監護人員動火作業前,必須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確責任,相互監督,安全作業。

1.8.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簽發動火證,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應當按照施工性質和部位確定動火等級,節假日應提高一個等級,並相應落實防護措施。

1.8.4嚴格執行動火證使用有效期限:一級動火證1天,二級動火證3天,三級動火證7天。電焊工動火作業時,必須隨身攜帶動火證和特殊工種操作證。

1.8.5施工現場使用切割機具作業時,視同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落實防護措施。

1.8.6施工區域動用明火作業時,應當清除周邊易燃物,並落實防護措施,嚴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塊墜落,監護人員要做好立體監護工作。

1.8.7施工進入裝飾階段,裝飾施工現場禁止吸煙,明火作業動火證簽發相應提高一個等級,並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1.8.9施工現場木工操作間必須按規定設置禁火標誌,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禁止將切割、打磨機具安裝在木工間內使用。

1、9工傷事故處理

1.9.1工傷事故的處理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重大事故發生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緊急預案,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第一時間通知建設單位。

1.9.2工傷事故的分析按規定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1.9.3現場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1、10安全標誌

1.10.1應繪製施工現場安全標誌佈置總平面圖,並按圖進行安全標誌的設置。

1.10.2在施工現場的入口處,設置安全宣傳標語和警示牌。

裝修管理制度 篇2

一、組織管理

1、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在防火業務上多請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作現場指導。

2、在開工時,制定詳細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按技術、質安、機械設備、保衞部門依次審核,由保衞部門送公司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審批。

3、施工現場實行分級防火責任制落實各級防火責任人,各負其責。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對本班組的防火負責.工地防火檢查員(消防員)每天班後必須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或彙報。施工現場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4、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增強消防觀念。

5、施工現場設置防火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張掛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等標牌。

6、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項目、施工範圍,實行'誰施工、誰負責'。

二、火源管理

1、施工現場對動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用火證'審批制度。

2、焊、割作業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私自操作。

3、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3.1動火前'八不':

3.1.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3.1.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1.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3.1.4盛裝油質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3.1.5盛裝過氣體會受墊膨脹並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3.1.6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3.1.7在高處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3.1.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2動火中'四要':

3.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3.2.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2.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3.2.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3動火後'一清理'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後,才能離開現場。

4、高處焊、割作業時設專人監焊飛濺、氣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動火作業前後要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

6、在施工範圍內不準吸煙,嚴禁油漆及木製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電源,應距明火不少於10米,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於5米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曬。

8、溶解瀝青場所與稀釋瀝青場所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溶解瀝青爐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看火,防止瀝表溢出爐外。

三、電氣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的一切線路、設備必須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並嚴格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範bg50194-93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規定.非電工嚴禁私自拉線接電。

2、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

3、嚴禁使用銅絲或其他不符合規範的金屬絲作電路保險絲。

4、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牢固,碘鎢燈距易燃物不少於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採取隔熱措施,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

5、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牢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

6、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宜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小於50cm。

7、臨時建築設施內的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8、每棟臨時建築以及臨時建築內每個單元的用電必須設有電源總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人離電斷。

9、凡是能夠產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有消除靜電的裝置。

四、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確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照防火規定設置,並經公司保衞科或消防部門審批同意後,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過3天的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

3、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同一倉庫內。氧氣和乙炔氣要分別獨立存放。

4、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實行限額領料和領料記錄。在使用公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禁動火作業;禁止在作業場內分裝、調料;嚴禁使用乙炔發生品作業。嚴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氣,確須使用時,要嚴格按防火規定操作,落實安全措施,並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同意。

5、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照明必須使用防爆燈具、線路、開關、設備。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倉庫。

7、木加工場內木屑、刨皮等必須及時清理。嚴禁在油漆間、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煙取火。

五、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腳手架採用阻燃密目網進行全封閉圍護。

2、施工現場所有搭建的臨時設施都必須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門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單獨設置,並遠離其他臨時建築,臨時建築不得修建在高壓線下面,與高壓線距離不得小於規定距離。

3、每間宿舍應設立一名防火責任人,負責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亂丟煙頭。

5、嚴禁在宿舍內燒香拜神和使用蠟燭照明。

6、嚴禁亂拉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電熱器具,電線上不得掛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和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

9、在建築物內,未經允許不得住人。

六、消防器材配置與管理

1、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並配備消防水泵一隻,其電線專線敷設,建築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並配置水帶和水槍。

2、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2.1食堂:配備泡沫滅火器2個。

2.2材料倉庫:面積在60平方米以內,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2個,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滅火器1個。

2.3辦公室:配備泡沫滅火器1個。

2.4電梯駕駛室:配備1211滅火器不少於1個。

2.5配電房:配備1211滅火器不少於1個。

2.6木工製作場: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4個。

2.7臨時動火場所: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1個和其它消防輔助器材。

2.8集體宿舍:按每25平方米配備泡沫滅火器1個。

2.9在建建築物:施工層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4個,非施工層一般按每一層在樓梯口設置二隻滅火器。

3、消防器材選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於1.5米,保持放置點通道暢通。

4、施工現場由消防員負責對消防設備、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泡沫滅火器藥劑有效期為一年,1211滅火器總重量不少於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確保消防設備、器材的有效使用。

5、對所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繪製平面示意圖,掛在施工現場明顯的地方。

裝修管理制度 篇3

1、為貫徹實施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控制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種因素,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為業主提供優質滿意的.產品。建立和健全了由總工程師統一領導,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施工員、項目質量員具體實施,部門配合監督的的質量保證體系。

2、加強現場管理,建立質量管理網絡。

3、嚴格執行質量驗收標準,貫徹執行質量體系程控中各項制度。

4、加強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及專業檢查,填寫'班組自檢、互檢記錄',對工序質量信息反饋到缺陷頻數較多的項目,及時按其特點,制定符合質量體系規定的糾正預防措施。

5、加強現場檢測、計算管理,所有檢測、計算設備必須經計算局檢測合格,在施工過程做好計量、抽檢工作。

裝修管理制度 篇4

一、人員管理規定:

1、廠商施工隊員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統一工服,佩帶裝修出入證工牌,便於商場人員管理。

2、商場的工作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正在裝修的房屋進行現場檢查,以確保現場裝修符合裝修的各項規定。

3、進出商場的施工人員應主動向保安人員出示《施工出入證》,在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應佩戴和愛護《施工出入證》。《施工出入證》系本人專用,不得轉借、塗改。如發現有任何疑問,保安有權沒收其《施工出入證》,並有權阻止其進入商場。

4、施工人員穿戴必須符合要求,衣褲、鞋齊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潔者,禁止進入。

5、施工人員進出商場一律走員工通道。

6、施工人員活動範圍應在本施工區域內,不準遊蕩到其他樓層(包括其他施工區域現場)。如發現任何可疑之處,保安有權將可疑人員帶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進行處理,情況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

7、禁止隨地吐痰,不弄污走廊、廁所、貨梯、出入口等公共區域。

8、施工人員必須至指定衞生間入廁,禁止隨地大小便。

9、禁止在衞生間或茶水間內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頭、洗衣服等。

10、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須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謾罵或爭吵等影響其他展位裝修、經營的行為。

11、禁止在施工區域睡覺、隨地大小便等行為。

12、在商場內施工時,非商場原因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3、商場各電梯在非運營時間處於停運狀態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護欄,運行時間禁止藉助搬運物品。

14、所有人員不得留宿商場,裝修人員禁止酒後施工,絕對禁止打架滋事。裝修人員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動,違反規定者清逐出場,引起嚴重後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責任,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二、證件的辦理規定:

1、裝修公司必須提前確認安全負責人和所有施工人員名單,交安全部辦理《施工出入證》。辦理《施工出入證》須持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2、如屬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等還須持有有效的電工操作證及焊工操作證。所有電氣/電焊人員(含小工)必須隨身攜帶有效“特種人員操作證”,以備檢查,違章按xx元/人次扣押金。

3、如實填寫《施工出入登記表》,辦證時需申報工種、人數、裝修時間、貴重工具,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辦證時需繳納押金,xx元/張。施工結束,等各部門統一驗收完畢後,憑《施工出入證》和付款收據至財務部辦理退回押金手續(如施工出入證遺失、損壞或塗改,此費用將不予退回)。

三、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1、所有廠家進入商場裝修的施工隊必須持有“有效的裝修資質”,提供該單位有效期內的施

2、工意外保險證明,對廠家和施工單位進入商場的一切意外行為均必須承當相應的安全責任。

3、如沒有相應的保險證明,可自行或委託承包商購買相關裝修工程的保險,包括公共責任險。

4、如不能提供上述資質和保險證明,裝修施工期間的所有安全責任均有廠家和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5、裝修必須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環保材料,如必須使用其他材料,須報商場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但必須做好防火處理。

6、廠商進廠裝修按消防規定展位內每50平米必須配備一個5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滅火器廠家自帶或到商場購買)。在裝修工程現場根據消防規範放置。

7、商場為無煙商場,所有進出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禁止在商場內吸煙、使用蠟燭、蚊香、動用明火。

8、裝修展位時必須對建築內的煙感探頭做保護,避免引起消防誤報警。

9、在商場營業時間任何廠商或個人禁止噴塗、刷漆及打磨作業。

10、易燃物品應控量使用,每個裝修廠商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過2kg,汽油不得超過0.5kg,廠商裝修期間必須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油漆、汽油、香蕉水、二甲苯等)易燃物品,隨施工人員進出商場,嚴禁在商場內存放。

11、裝修現場施工易燃垃圾厚度不應超過2公分、面積不超過3平方米,如超過標準應及時清理。

12、商場內絕對禁止使用危險大功率電器。(見臨時用電相關規定)。所有電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區。

四、裝修材料方面規定:

1、各區域要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由區域物業部長考察選定商場裝修主要使用材料品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價格適中。商場公示環保材料品牌、型號、規格,由商户自行購買。另外要將選定材料品牌型號、規格報集團物業推進中心備案。

2、所有廠家使用的電線、各種電氣開關、防火塗料必須是商場推薦合格品牌,必須向商場提供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否則不允許在商場使用。

3、廠商裝修使用材料,如板材、地毯、牆紙、石膏板、油漆、塗料等,必須是商場推薦合格環保品牌,必須向商場提供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及環保證明,否則不允許在商場使用。

4、所有吊頂必須採用輕鋼龍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如必須使用其他材料時,必須向商場申報同意後採用阻燃處理方可施工。

五、建築主體和結構的改動規定:

1、不允許在任何大樓結構及隔牆上隨意開鑿、打洞。

2、所有的管道工程應由合格的管工承擔。

3、如擬建工程涉及到大樓的主體結構,必須向商場提出審批,得到明確答案後,方可按約定的方案進行施工。

4、固定在樓板上的螺栓和打孔,進入樓板的深度不應超過50毫米。地面上開鑿佈線,深度也不得超過30毫米。

5、消防通道絕對禁止私自改變設計用途。

六、商場裝修管理規定:

1、裝修施工全過程廠商必須接受商場安全、物業等各職能部門監督和管理,如發生未註明的問題,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2、裝修前須向市場部提供平面圖、效果圖,經商場審核後方可裝修。

3、裝修前必須按照商場規定,由廠商建立完整地裝修隔離圍擋,選用輕鋼龍骨,加石膏板、噴繪布,起到防火、防塵、美觀作用。噴繪製作由商場企劃部審定,圍擋懸掛平整,圍檔周邊需採用龍骨封邊並由商場物業部監督管理。

4、裝修場地的地面應保持整潔,裝修現場必須進行灰塵遮擋,為了保證一個衞生、清潔和安全的環境,廠家和各施工隊必須每天對當天產生的裝修垃圾進行清理。垃圾必須裝袋並紮緊袋口,不能有泄漏。

5、廠商必須保證裝修垃圾日產日清,不得亂拋亂倒。垃圾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由商場安排車輛統一進行垃圾清運。

6、靠走道的展廳垂直門面不能超過商場公共過道(以公共走道地面磚為界)。

7、所有展位之間隔斷及防火分區必須嚴格按照商場規定施工,所有隔牆要求由地面砌到頂,之間不能有空洞或空隙。如遇水、電、空調、消防水、消防電源、通訊設施等管線穿越時,應用防火填料將孔洞或縫隙填實。具體施工參照商場“防火隔斷施工工藝要求”。

8、不得私自拆、改、封、堵、移動商場原有電氣、水暖、空調等公共設施(包括原有門頭、玻璃),如有違反立即停止裝修,待整改後方可繼續裝修。

9、裝修施工中因現場存在大量灰塵,施工人員進出現場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如換鞋、換腳套、門口加地墊等措施,避免商場公共走道有腳印,影響環境衞生。

10、施工現場夜裏12:00之前必須停止施工作業,電焊(氣割)必須在夜間8:00之前結束(監護員不夠要相應減少電焊作業量),如果是必須施工作業的項目,須提前申請,同意後方可作業。

七、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1、進場前必須先申請用電,並説明申請電壓及使用的.電氣設備,報電工班備案。

2、由商場專職電工負責安裝臨時用電電源,嚴禁私接亂接,違者停止供電。

3、各裝修隊自配臨時用電箱,箱中必須配備匹配的數字電錶、漏電保護裝置,總開關應使用帶有漏電保護裝置的空氣開關。臨時用電設備應性能可靠、絕緣良好、配套齊全。嚴禁電氣設備帶病工作,一經發現立即停用。

4、手持移動式工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護,用電設備的安全防護罩要齊全有效。搬動移動式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源線不準在地上隨意拖動。

5、裝修現場絕對禁止使用電熱壺、電爐、熱得快、微波爐、點鎢燈、電動車電瓶存放及充電等危險性大的大功率電器。

6、臨時用電電源線只可採用軟線護套線或三芯電纜線。所有裝修使用臨時用電接線板電源線不得有破損和接頭。嚴禁使用麻花線、平行線、音響線、電話線、護套線等做電源線。各種用電線路需架空處理,高度不低於1.8米,不得在地上隨意拖拉。

7、所有臨時用電插頭應完好、無破損,應採用單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標準插頭。嚴禁引線不用插頭,一插多用或直接將線頭插入插座孔內使用,違者必罰。

8、所有裝修使用臨時照明燈具應採用成套的手持膠木防爆手燈、日光燈。嚴禁採用100w及以上燈泡、碘鎢燈、金屬鹵化燈、鈉燈等大功率及高熱量燈具。

9、商場營業時間內不允許動用電刨、電鋸、電錘等高噪音設備,特殊情況可與商場總經理協調限時使用。

10、展位內設備開關與設備水平距離不能大於3米,分配電箱至開關箱相距不能大於30米,臨時用電總功率不得超過3千瓦,如不能滿足時,必須增加轉接箱。

11、臨時用電拖線板及電線接頭處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裝紙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證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12、裝修現場電線、照明燈具不能緊靠圍擋,距離在50公分以上。

13、各裝修隊應使用各自獨立電源,嚴禁各隊互借電源,現場嚴禁跨工種作業。

14、當日施工完畢後必須關閉所有電源方可離場。

15、必須服從商場人員,有關臨時用電的安全、規範管理,違者當即請出場外,不得參與工程施工。

八、物料管理規定:

1、黃沙、水泥等裝修材料必須袋裝進場(進入廣場區域的的車輛限載5噸,如果使用5噸以上車輛,保安將有權拒絕該車輛駛入商場區域,所有車輛由安全部統一指揮管理),該類裝修材料未經袋裝不得運入商場。袋裝的裝修材料在運送過程中嚴禁出現“跑、冒、灑、漏”等污染大廈環境的現象,如有污染,施工單位必須自行清潔處理,直至商場滿意為止。如施工單位不處理,商場有權按垃圾進行處理,並向施工單位收取垃圾清運費,同時處以罰款。

2、裝修物料運入商場必須提前向物業部提出申請,聽從商場貨梯操作人員和保安的安排,按先後、輕重緩急的順序進行運輸。

3、所有出商場的貨物均必須有商場對應的管理部門開具的“出門單”,無“出門單”保安有權進行扣留物品。

4、所有的裝修工程應在展位內進行,公共走廊及大廳不能施工。商場的廠商在裝修前,應用圍板將自己的區域起來,佔用公共區域的距離不得超過1米。禁止在公共區域內臨時存放材料。所有物品進入商場後均由商家自行保管,責任自負。

5、裝修施工期間,因灰塵、噪音和異味對相鄰用户造成影響,須立即停止該項工程,如造成相鄰用户損失的,須負責賠償。

6、所有切削、電鑽、拆除及噪音工程以及有異味的工程,應在辦公和商場營業時間以外進行,商場整體裝修和總經理簽字同意時除外。

7、注意成品保護,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攪拌水泥砂漿,愛護本商場的一切設施及裝飾物,如因施工對商場電梯、大理石、牆壁、地磚及其他設施設備損壞,必須無條件照價全額賠償。

8、施工單位在每日施工結束後,必須清掃施工場地,並按照“裝修垃圾不過夜”的原則將裝修垃圾袋裝後運出、堆放至商場指定的臨時存放地點。切斷施工電源,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離開施工場地。

九、費用方面規定:(根據集團關於裝修收費規定執行)

1、整體裝修押金共xx元(含電氣安裝安全押金xx元)。電焊施工安全押金xx元/台電焊機(含亞弧焊)。出入證件押金xx元/張。電話費押金xx元/商家。

2、裝修清運垃圾費用:1~2層按xx元/百平米商家。3~6層xx元/百平米商家。面積不足100平米按100平米計算。每超過100平米增加xx元,按四捨五入計算,700平米(含)以下的廠家,最高交納費用為xx元。超過700平米的廠家,最高交納費用為xx元。廠家必須用編制袋將所有垃圾自行裝好,放在自己展位內,由商場指定清運隊伍定時進行清運。市場價為:xx元/只的編制袋由商場負責提供。

3、電話初裝費用:xx元/部(含公共電話線路,不含電話機。線路只到展位邊緣,廠家如有改動要求,自行施工,電話線等施工材料自備)。網絡寬帶初裝費用xx元/部。申請電話時必須提供所在市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或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等。

4、展位必須配備滅火器:商場規定:每50平米必須配有1只5kg的有效abc乾粉滅火器,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計算。商場可代售:xx元/只。

5、商場確定展位內消防設備噴淋頭高度為2.95米,如貴廠家因為自己的裝修式或效果有所改動,必須由商場指定隊伍進行改動施工,噴淋頭xx元/個,煙感xx元/個,手動報警器xx元/個,捲簾門開關xx元/個。

6、每人出入商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商場可代售:xx元/只。

7、裝修承包商必須與商場簽訂“廠商裝修協議”,廠家為此協議的擔保方,裝修承包商按此協議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以確保裝修工作順利進行,裝修保證金具體數額見上述費用明細。

8、裝修保證金可用於修復裝修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損壞、承包商在裝修過程中違反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罰款等。如果裝修押金不足,施工承包商應在個工作日內足額補齊。

裝修管理制度 篇5

為使電梯設備運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狀態,避免對電梯產生額外損壞,應嚴格按以下規定使用:

一、使用電梯實行分段定時制,即每日的8:00—12:00、14:30—18:00為材料搬運時間;

二、業主和搬運隊在搬運物品時一律採用貨梯,客梯僅供客人上下,嚴禁用於搬運物品。電梯載重量不得超過800kg,搬運過程不得長時間佔用電梯或用物料堵塞電梯門;

三、沙、石搬運需按要求袋裝方可入內,進入電梯後需肩扛,不得放置在電梯轎廂底部;輕質磚塊、地板磚等材料進入電梯需在轎廂底部鋪墊保護膠袋,搬運過程確保材料平鋪,不得集中堆放在電梯轎廂單側,避免造成電梯傾斜損壞;

四、進入轎廂的'貨物不得超過長1.5米、深1.6米、高2.2米;厚度為5釐米(包括5釐米)以上的木板嚴禁硬塞入電梯轎廂;

五、裝載流質、粉狀、砂石、塊狀材料應包裝牢靠,無滲漏、無污染,遺留物應自行清理乾淨;

六、裝載的貨物儘可能採用箱裝、袋裝或捆綁等措施,並在裝運前,集中在廳門附近堆放(勿堵塞通道),以減少佔梯時間;

七、裝運裝修用易燃易爆材料、化學危險品時,應向管理人員如實説明,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八、嚴禁以下違章用電梯行為:

非消防狀態下敲擊消防按紐呼梯;

用木片塞入廳門門槽或用貨物阻止廳(轎)門關閉;

擅自開啟轎內操縱廂面板使用電梯;

裝卸貨物時採用拖拉式、拋甩式撞擊轎廂或強行向轎廂內塞貨物,造成轎廂門變形。

裝修管理制度 篇6

商位(房屋)裝修規定

1、商位內裝修不能遮蓋頂部。

2、房屋裝修不允許設置閣樓。

3、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原商位給構制及建築物原有結構。

4、裝修不得破壞、損壞、遮擋市場消防設施。

5、裝修用電線需用合格的bv1.5以上銅芯線,日光燈鎮流器需用電子鎮流器。

6、電氣線路必須用防火pvc管套管,各連接處須用接線盒。

7、外用插座須用標準合格插座,並固定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插座。

8、商品陳列櫃、架須用防火材料或經防火處理。

9、房屋吊頂、護牆材料須用pvc阻燃板、石棉板、石膏板或其它不燃、難燃材料,材料必須選用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和不合格材料。

10、裝修施工時應保持場內清潔,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嚴禁佔用消防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即時清理。

商位(房屋)裝修審批程序

1、需裝修的經營户到福田市場分公司領取《福田市場商位(房屋)裝修申請表》。

2、隨帶營業執照、經營户本人身份證、裝修負責人身份證及裝修用防火材料的防火檢測報告(報告須有出售材料商店的公章)的'複印件,房屋裝修需附裝修設計圖紙,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

3、填好裝修申請表,備齊裝修資料,送福田市場公司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審批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並報福田市場綜合辦公室備案。

4、市場商位(房屋)裝修,每間需交納五百元施工保證金,裝修完工驗收合格後退還。

市場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施工中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使用劣質電器。

2、裝修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須經防火處理,嚴禁使用易燃材料裝修。

3、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膠漆劑等易燃液體,儘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作業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安全防範措施。

4、施工現場使用明火,須事先向福田市場分公司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操作焊割、安裝電氣人員,須持證上崗,操作現場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實行監督施工。

5、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並做好相應防範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清理。

7、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施工中對違反市場管理該不聽勸阻的,公司保衞人員有權阻止其進入市場內施工。

8、對未經審批擅自進行裝修的或裝修施工不符合其審批內容,市場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違章施工或暫扣工具,按規定辦理手續達到要求後方可施工。

裝修管理制度 篇7

1.0目的

通過對顧客裝修過程的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顧客入住後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0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制定《建築、裝飾管理手冊》,並對管理處進行不定期的裝修檢查。

3.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並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3.3管理處負責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工程部負責對結構、室內管線等有重大改動的裝修方案的審批。(商場、寫字樓裝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0內容

4.1裝修申報

4.1.1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的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防水層的破壞等),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工程部審批。

3)商場、寫字樓部位的裝修需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1.2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審批。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審批合格,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後,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4.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4.2.1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建築、裝飾管理手冊》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於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中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4.2.2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建築、裝飾管理手冊》及協議中約定的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後再進行驗收。

4.2.3重大裝修,需經公司工程部驗收。商場、寫字樓裝修需經消防局主管部門驗收。

4.2.4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複驗,合格後將押金退還顧客和施工單位。

4.2.5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檔案內,保存期至業主搬遷後。

5.0引用文件與記錄

裝修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保障住宅區的房屋結構完好和外觀優美、統一、配套設施完好,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2.適用範圍

管理片區內住宅、商鋪的裝修設計審批與施工監督。

3.管理內容

3.1住宅裝修必須辦理裝修申報手續。

3.2住宅裝修必須保證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

3.2.1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功能、外牆的顏色。不得擅自對室內的陽台、露台、通道等進行任何改動。

3.2.2為保護整個小區的.美觀、整齊,凡統一安裝施工的設施,如外門、窗、陽台、露台等,不得進行任何改裝。吸排油煙機、空調等應安裝在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內現澆水磨石及鋪設10cm以上、容重大於700kg/m3磚、板等材料,如有導致房屋損壞,甚至保修、保險失效以及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人身事故,均由當事人負責。

3.3裝修施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3.3.1住宅裝修施工時間:每日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規定時間外施工,必須事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且靜音作業。

3.3.2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施工人員《出入證》進出裝修房間。

3.3.3若利用電梯運輸裝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規定使用。

3.3.4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裝修垃圾,每日應清理出户並倒在指定地點。不得亂堆亂放,不得佔用公共區域堆放建築材料。嚴禁從樓上拋棄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裝修施工用電、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駁。因裝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公共設施等,應由裝修隊負責修復和賠償。

3.3.6住户申請裝修需到管理處客服中心領取:《裝修審批表》一份。《裝修管理規定》一份。住户填好《裝修審批表》,並提供裝修隊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裝修設計方案1套,將以上資料交管理處客服中心,由工程隊主管審批。裝修户與裝修隊施工負責人應到管理處交裝修保證金20xx元、垃圾清運費3.00元/平方米,費用繳清並登記在《裝修情況彙總表》上後才能領取蓋有管理處指定印章的《裝修許可證》,此《裝修許可證》要求裝修隊貼於住户進户門外側,裝修施工人員由負責人或業主辦理《出入證》,並在《裝修施工人員統計表》上登記,裝修工人憑此證進入裝修户內施工。

3.4住户裝修完工後,經管理處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塞、損壞等情況,併入住二個月後可退還保證金;否則,應從保證金中扣除賠償費用,多退少補。保證金管理參見《裝修保證金及押金管理規定》。

3.5管理處工程維修人員和片區管理員跟蹤監督,每週二次定期到施工現場巡查,填寫《裝修巡查表》。保安巡邏員或班隊長每天抽查,填寫《巡查記錄表》。工程維修人員在巡檢中,若發現有超越審批範圍的施工情況,由工程維修隊人員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的情況應在《裝修巡查統計表》上留下記錄。若有動過防水層的出現滲漏情況,應限期裝修隊進行整改。

3.6保安隊對施工人員的出入及在小區內的活動管理參見《出入證管理規定》和《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

3.7竣工驗收時,由工程維修隊負責人或管理員在《裝修驗收表》上簽字。

3.8保安部應將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對各房內人員及其出入證件進

行核查,清理無證及串房人員,按照《出入證管理規定》、《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予以處理、記錄。

4.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

4.1《出入證管理規定》

4.2《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規定》

4.3《裝修保證金及押金管理規定》

4.4《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4.5《裝修審批及竣工驗收表》

4.6《裝修許可證》

4.7《裝修情況彙總表》

4.8《管道通水試驗記錄》

4.9《裝修人員登記表》

4.10《裝修巡查表》

4.11《違章整改通知書》

4.12《裝修巡查統計表》

4.13《關水試驗記錄》

4.14《冷、熱水管試壓測試記錄》

4.15《出入證》

裝修管理制度 篇9

1.0目的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户裝修項目的審批。

3.2客户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户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並負責審核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客户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審核,現場管理並參與驗收。

3.5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工作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客户服務部前台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户,並要求業户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託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户説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單位客户服務部前台人員核實業户提供的資料。

4.2裝修審批

4.2.1各單位物業部審核完業户申請裝修項目資料後,轉交工程維護部審核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審核意見》。

4.2.2客户服務部收費員核算相關費用後,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裝修項目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4.2.4要求裝修業户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裝修項目手續齊全後由客户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户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户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後::,由各單位客户服務部前台人員負責向業户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審核意見》並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裝修監督

4.4.1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裝修驗收

4.5.1物業助理根據業户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項目進行驗收。

4.5.2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後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户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6裝修資料管理

客户服務部資料管理員負責對裝修資料分類建檔並保存。

5.0相關文件

5.1《裝修管理規定》 (wi-7.5.1-06-01)

5.2《裝修監管工作規範》 (wi-7.5.1-06-02)

6.0記錄表格

裝修管理制度 篇10

住宅小區(大廈)裝修管理制度

1工作職責

1.1客服部

1]負責受理用户裝修申請。

2]檢查用户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材料。

3]裝修許可證的辦理。

4]裝修工人出入證的辦理

5]填寫用户室內裝修批准書,通知用户繳納裝修費用。

6]批准用户裝修加班申請;批准用户大件物品放行等。

7]負責處理因用户室內裝修引致的各種投訴,保證裝修不滋擾其他用户的正常辦公。

8]檢查監督裝修進程及禁止事項。

9]與工程部配合作裝修竣工的驗收。

10]審核裝修保證金的退還。

1.2工程部

1]負責對用户房間作裝修前的檢查。

2]負責審批裝修圖紙及較大工程改動的用户裝修項目。

3]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紙施工,並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通溝,並提出處理意見。

4]審批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申請,並核定收費。

5]裝修完畢後,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6]驗收合格後,在用户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表上籤批意見,對退還裝修保證金提出意見。

1.3安防部

1]裝修工人進場資格的檢查。

2]裝修材料、車輛秩序的管理。

3]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滅火器配備和使用情況。

4]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配合。

5]制止違章裝修。

6]裝修工人進出攜帶物品的檢查。

7]裝修工人留宿資格的檢查。

1.4財務部

1]向用户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用户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單于裝修驗收合格後為用户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2.裝修手續的辦理

2.1業主在入住時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及《消防安全責任書》。

2.2業主在辦理入夥時統一交納裝修保證金及垃圾清運費。

2.3業主裝修申報登記

住户如要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必須提前七日內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項目物業處提出申請(租户必須持業主授權或委託書),並領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一式貳份。

2.4裝修審核:

2.4.1住户與裝修公司應準確填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各款內容並於確定的裝修日期前七天攜帶裝修設計圖紙報物業管理中心審核。

2.4.2住户和裝修公司須配合物業管理處於開工前簽署《裝修承諾書》。

2.4.3住户應帶選定的裝修公司負責人到物業管理中心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方可進場施工。

2.4.4業主自行分包裝修工程的,業主即為裝修負責人,須承諾由裝修負責人承諾的事項。

2.5裝修的管理事項

2.5.1樓宇及社區外觀的管理

(1)嚴禁在外牆四周懸掛、橫挑及貼畫任何廣告圖飾物品及開窗或更改門窗尺寸。

(2)嚴禁在天台搭、建建築物及構築物。

(3)嚴禁在社區周邊路面亂搭、亂建商品展示台等。

(4)嚴禁在草坪、花架裏亂搭、亂建任何建築物。

(5)嚴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樹木上隨意懸掛任何物品。

(6)安裝空調外機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部位,嚴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佔用草坪或在公共綠地上擅自栽花養草。

(8)防盜網必須內置;並按物業管理處統一規定的格式製作。

(9)外牆色調必須保持統一,外牆面磚如有損壞,必須統一更換色調一致的外牆面磚。

(10)嚴禁封閉陽台。

(11)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其它禁止事項。

2.5.2土工施工管理

(1)嚴禁敲打、破壞承重牆及樑、板、柱、屋蓋、樓蓋。

(2)嚴禁敲打、破壞公共部位的牆及樑、板、柱。

(3)所有加置隔牆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礙消防通道、消防連廊及相關設施。

(4)不能有超過樓地面的有效承載的裝修行為。

(5)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衞生間。

(6)嚴禁改變外牆上的原有門窗的尺寸、材料。

(7)嚴禁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及護欄。

(8)若需要在室內牆體上懸掛物品或鋪設木地板等,釘子釘入牆體或樓地面的深度不得超過3cm。

2.5.3電路施工管理

(1)用電總容量不得超過室內設計最大電流.

(2)裝修用電時,必須配備漏電保護開關。

(3)電源插板必須能承載相應裝修工具的電流。

(4)強、弱電線須分開佈置。

(5)pvc管、鍍鋅管、銅管等管材內埋的電線必須完好,有塑料保護層。

(6)空調必須接地線。

2.5.4排水系統的管理

(1)嚴禁修改或增加接駁公共設施、水管、閥門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應將水管鋪設在地面上,必須埋在樓地面以下或牆體內。

(3)更改原給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施工。

(4)空調冷凝水必須接入專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須做閉水試驗。存水高度應超出地面10cm以上,閉水試驗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2.5.5施工現場的管理

(1)裝修單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間,必須保持靜音作業;不得影響本大廈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工,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

(3)若裝修單位需在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中心審批後方可施工,但不得進行噪音施工。

(4)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工證》,且將其複印件粘貼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報表》必須已獲管理中心書面批准。

(5)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進出小區裝

修時,必須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一人一張,不得共用、轉借他人使用且應隨身攜帶,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遺失必須自行負責,立即補辦。

(6)裝修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進入本物業施工時,必須言語、行為得體。嚴禁出現穿拖鞋、袒胸露背、辱罵工作人員及物業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舉止。

(7)裝修單位在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及物業使用人財產。否則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8)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不得在業主住房內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須經業主同意,並提前向管理登記。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2)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佔用消防通道。裝修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動消防設施的行為。

2.5.7材料運輸及電梯使用管理

(1)裝修單位的一切施工用料嚴禁從客梯搬運。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狀材料必須用密封袋將其裝好方可從貨梯搬運。若有散漏,則從消防通道進行搬運。

(3)裝修單位的物料的長、寬、高不得超過貨梯的長、寬、高;不得超出貨梯的最大承載。物料不能遮住攝像探頭。

(4)若施工物料(如:鋼管、鋁皮、大型硬木條等)有尖鋭處,無論從消防通道或貨梯搬運,都必須在鋭角處設置保護層。

(5)在裝修物料搬運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損壞及他人財物的損失,裝修單位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2.5.8裝修垃圾的管理

(1)裝修單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須袋裝,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嚴禁將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須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運輸途中遺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須無條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項

(1)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的安裝、維修、拆移、改裝,必須由具有專業資格的單位施工,用户不可自行安裝、維修、拆移、改裝。

2.5.10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60天,較大工程為90天,最長不超過120天。如確需要延期,應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

3.施工隊裝修人員管理規定

3.1施工隊進入本小區施工,應接受資質審核,提供以下資料:

(1)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

(2)執業許可證。

(3)資質登記證書。

(4)裝修設計圖紙。

3.2施工隊填制《裝修承諾表》,接受物業管理中心對其進行有關小區裝修基本要求、行為規範、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培訓。

3.3施工隊人員進出小區必須證件齊全,進出小區時應將臨時出放證懸掛於胸前.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在小區內閒逛,到其他業主單元拉生意,在電梯、公共場所塗畫廣告、電話。如有發現,要求肇事者無條件恢復原狀。

3.4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1寸免冠照片兩張及身份證複印件,辦理出入證每證交納工本費5元。

4裝修過程的監管

4.1工程部負責監督用户按圖施工,保證裝修單位在裝修過程中不違反用户室內裝修規定,如發現違規裝修,及時將其記錄在表上,交用户簽名確認後存檔。

4.2客服助理每天對裝修單位進行巡檢,確保裝修不影響其他用户正常辦公,不損壞和污染公共設施和公共地方,並將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在裝修巡檢記錄表上。

4.3安防部負責檢查用户室內安全防範情況,施工人員佩戴施工情況,裝修施工是否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等等。

4.4客服部、維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間發現裝修單位初次違反用户室內裝修規定,應及時加以制止並口頭警告要求其糾正,同時在裝修巡視記錄上記錄第一次口頭警告的時間、巡查人,要求裝修公司簽名確認。裝修單位若屢次不聽勸告,管理中心將向用户發出室內裝修違章通知單,對情節嚴重者,由管理中心發給用户關於貴單位違反裝修規定的最後警告書。如違規現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訴不斷,管理中心將安排安防部對裝修單位停電或清場,直至裝修單位承認錯誤,保證遵守裝修規定,方可讓其重新進場施工。

4.5對於搭建構築物、建築物的嚴重違章行為,各部門工作人員應發現在先,制止違章行為既成事實。

4.6裝修過程中須動火作業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動火時須接受維修部、保安部的監督指導。施工單位需有動火負責人在現場監管。

裝修過程中用户需臨時用電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經維修部審核定價、財務部收費後,由維修部提供臨時用電。

5驗收:

5.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户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物業管理公司項目物業中心申請竣工驗收,管理中心派人進行查驗。

5.2隱蔽工程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如未驗收,物業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隱蔽部分遮擋,再進行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住户自己負責。

5.3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物業管理中心驗收人員在《裝修竣工審批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整改,再行復驗,直至合格。

5.4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個月後,經物業管理中心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將保證金退還住户。

6臨時出入證的製作規範

6.1出入證正面應寫明施工人員姓名,工程的性質(土工、水電、木工、油漆等),裝修施工的具體單元,臨時出入證的有效期限,並加蓋項目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證背面應粘貼證件持有人身份證複印件。

6.2填寫臨時出入證辦理登記表.

6.3臨時出入證編號、數量必須與收回的工本費相符,作廢的要如數收回。特殊情況要經客服部經理或公司領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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