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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部門人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2篇)

1、業務員、設計師、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安排。業務員之間應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

2、業務員、設計師、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業務員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行為或舉動。更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或者客户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獎金或解聘。

第二章、部門人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1、業務員、設計師、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

2、業務員、設計師、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辦法。每週六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此項規定只在發現並解決業務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總結歸納,幫助提高業務員的業務水平。

3、業務員、設計師在上班期間,要求着裝整潔,形象健康,不得有披頭散髮、穿拖鞋短褲等有礙觀瞻的舉止。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4、業務員、設計師如需出差洽談客户的,業務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

5、業務員如有客户需要量房、需提前告知上級主管、或經理、由上級主管或經理告知設計小組、安排量房、設計師去現場如有未見到甲方,或未進行量房工作、扣除單月底薪50元、業務員必須保證客户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上級主管備檔。

第三章、部門人員基本規範

1、上午9:00打卡上班。

2、部門經理協助及調整下屬當日工作計劃及任務安排,並做好記錄。

3、外勤人員外出,必須到前台處填寫《外出登記本》做好外出記錄,由辦公室、市場部及總經理共同做好監督,抽查到脱崗者給予100元/次/人的懲罰。

4、下午17:00必須回到公司進行部門例會,如有突發情況未能返回,必須提前打電話告知部門經理。公司電話營銷人員,外出辦事必須到前台處填寫《外出登記本》,以便隨時核查。

第四章、業務小組崗位職責、基礎工作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利益。

2、建立健全部門管理制度,自己執行。

3、調查市場,瞭解行業在本地市場、狀況做出市場分析。向部門經理提交市場報告。

4、選擇市場營銷渠道,多方開拓市場,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

5、詳細瞭解競爭對手在市場的營銷情況及採取措施,做出市場分析,提出相應對策,提交給部門經理。

第五章、設計小組基礎工作

1、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準確、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

2、保證內部的工作秩序,環境衞生。

3、與客户溝通良好,準確理解客户意圖,設計出符合要求的方案。

4、認真解答客户疑問,按照規定格簽下訂單。

5、對接收的任務單仔細審核,準確設計,按公司統一報價單認真報價。

6、妥善保管相關合同,設計資料,不斷分析總結。

7、正確使用設計工具,並且能熟練運用。

8、認真聽取其他部門的意見,深入社會和施工現場,增強設計和服務水平。

9、和工程部密切配合,協調工作,提高顧客滿意率。

第六章、市場部人員配比以及崗位職責

1、部門經理1名

2、設計主管1名

3、業務員8名

4、設計師4名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部門的各項工作,並承擔責任。

2、建立健全的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3、根據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制定本部門的任務量,進行任務分解和實施,帶領部門員工完成公司下達各項任務指標,對部門的任務指導。

4、負責組織建立完成的客户服務體系,規範客户檔案管理。

5、指導、培訓部署綜合業務能力,科學管理,營造良好的職場氛圍,建立穩定、熱情、高效的市場部團隊。

6、組織與其他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7、定期主持召開部門會議,總結部門業績達成情況,指導員工行動。

8、負責就部門的人員調配、薪酬分配、晉升情況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方案。

9、完成公司規定的其他工作。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裝飾裝修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廣工友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第一條;工地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第二條;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條;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有事要提前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嚴禁打架鬥毆、賭、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200元罰款次,其醫藥費自理後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嚴禁抽煙、喝酒,抽煙一次罰款普通工友 50元次,管 理人員200元次,對喝酒後尋釁鬧事、故意製造事端均處以200元罰款次,其醫藥費自理,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對工地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愛護, 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倍。

第七條;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均應由工地 電工專人負責;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機械損壞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 應持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第八條;工地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 工要求執行,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原則。

第九條;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 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條;工地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物品。嚴禁在本工地、相 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2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一條;工地應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衞生良好, 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佈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面貌及個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

第十二條;各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用具、設備、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為了公司榮譽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工 友切實執行、嚴格遵守。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3

裝飾裝修公司銷售部管理制度目的為規範銷售行為,確保銷售指標的達成,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銷售人員。

銷售部採取周例會制,每週一上午9:00—9:30,為營銷啟動例會,確定本週工作目標,制定本週工作計劃,對上週預定工作再確認,鼓舞士氣;

每週五下午3:00—3:30為營銷總結例會,回顧本週工作情況,總結本週工作進展和收穫,制定跟進計劃,反省工作中的不足。

銷售部經理在設定銷售指標時,需要參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銷售量;

(2)同類企業人均銷售量;

(3)市場需求變動情況;

(4)公司銷售政策的調整等。

銷售指標在執行過程中變更必須經銷售部經理批准,否則按正常銷售指標核定業績。

銷售人員不得無故接收客户的招待,更不得在工作時間飲酒。

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產品的特性,能夠隨時解答客户關於產品性能、規格、價格的問題。

銷售人員對待客户的抱怨應忍讓,不允許與客户發生衝突。

銷售人員應定期拜訪客户,收集市場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户使用情況及滿意度。

(3)競爭產品使用情況及滿意度。

(4)有關行業動態信息。

銷售人員應定期瞭解經銷商庫存,保證產品的供應。

(1)所負責的客户花名冊。

(2)應收賬款清單。

(3)領用的公共物品。

銷售回款管理銷售人員收到客户的`貨款應當日繳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繳回,應電話通知銷售部經理。

銷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否則追究其責任。

銷售人員應以公司核定的客户信用額度為標準,超過授信額度出貨的,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貨品變質或出現瑕疵可以退換,但不得退貨或抵繳貨款。

銷售人員必須在與客户約定的結款日與客户結款,不得延遲。

銷售工具的使用、領用管理新進試用期的員工,首次領用個人日常辦公用品,須向銷售部經理提出申請,經同意後視崗位情況核實發放,但金額不能超過元;

試用期內,每月領取辦公用品應在元以內。

銷售人員須購買非日常性辦公用品時,須擬定計劃書(急需物品除外)。

經銷售部經理審批後,由專人購買。

攝相機、照相機、錄音機等電器的領用,由領用人提出申請(註明用途),由銷售部經理批註後辦理。

附則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准日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級、客户登記

設計師對來客户做詳細詢問,填寫規範客户登記表,確保與客户相關數據的採集完整、準確。

第二級、設計審核

每一套設計圖紙,均須有審核及客户認可簽字,確保設計合理,圖紙準確。

第三級、設計師進行全程服務

設計師不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滿意的諮詢及設計服務,而且在開工後施行全程跟蹤服務,即每個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級、工長與客户一道實施逐步質量認定制度

工程進展中的.每一步,工長應與客户做逐步質量認定,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第五級、工程巡檢逐家巡迴檢查

工程巡檢對每一個工地的施工情況做巡迴檢查,對所存在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施工按期、按質進行。

第六級、工程部經理抽查

工程部經理對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檢,防止遺留問題發生。

第七級、監察部電話回員對在施工程客户問,監察部經理、監察員定期對在施工地監察

公司投訴接待員對在施工程做逐家電話回,徵詢客户意見,對客户提出的問題迅速報告工程部和監察部經理給予及時解決。監察員每週工地巡查不少於2次,監察部經理每週查工地不少於1次。

第八級、監察部電話回員電話回

在質量保修期中,公司電話回員將定期對客户做電話抽查回,對客户提出的問題給予及時解決。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屋裝修管理,規範業主和裝修單位的裝修行為,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業範圍內的一切裝修活動。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裝修,是指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對房屋室內進行裝修的建築活動。

第四條物業管理公司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裝修裝飾活動進行管理。客户服務中心負責裝修秩序和環境管理,包括裝修證件和裝修垃圾的監控。工程部負責為裝修審批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包括消防、機電等方面,並負責辦理《動火證》。環衞部負責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衞生。

第二章裝修申報和審批

第五條客户服務中心諮詢員負責裝修受理和報批工作,辦證人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裝修管理規定》的要素要求,裝修人提供資料後方可受理。

第六條辦證人必須仔細審查裝修人的裝修申報內容,對禁止項目、可能存在隱患的項目或不合理項目必須當即指出,並向裝修人耐心解釋原因。

第七條對涉及改變房屋平面佈局結構、水電管線移位、變更原房屋配置設施或

需重新做防水的裝修項目,辦證人員必須要求裝修人按標準格式填寫《裝修承諾書》,並存檔備查。

第八條辦證人必須將裝修過程中的各項注意事項和禁止條款告知裝修人,指導裝修人詳細準確地填寫《房屋裝修申請書》,併為裝修人提供其他諮詢服務。

第九條在每辦一項裝修,辦證人必須按規定將裝修人房號和所有裝修交款收據號登記在《裝修台帳登記本上》。

第十條辦證人將相關資料收齊後必須在當日連同《房屋裝修申請書》按照審批權限和時限分報工程師、客户服務中心領導、公司領導審批,並負責跟辦。每個審批環節為一個工作日,累計審批時間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門審批的,由客户服務中心工程師牽頭組織會審。相關人員的審批權限請參見《裝修審批權限一覽表》。特殊項目,如防盜大門外移佔用公共面積的,須呈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審批時限不在以上規定的範圍之內。

第十一條工程師必須從技術角度明確批示裝修審查意見,詳細註明裝修禁忌及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辦證人必須將審批後的裝修內容、裝修禁忌及審批註意事項在《裝修許可證》上詳細寫明。

第三章裝修巡查和監管

第十三條辦證人必須將當天受理的及審批完畢的裝修申請彙總成《裝修受理日報表》和已開出的《房屋裝修申請書》一起於當日派發給物業主管、保安部,並做好派發登記。

第十四條客户服務中心物業主管根據裝修受理、審批匯總表及《房屋裝修申請書》,必須每天安排物業助理對房屋裝修進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書面安排記錄。

第十五條客户服務中心維修監理、物業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負責對維修活動進行監管,各崗位每天對各維修點巡查不得少於兩次,要求必須有書面巡查記錄。客户服務中心必須彙總當天的裝修巡查記錄填報《裝修巡查日報表》,於次日早晨8:00報公司領導。物業助理主要負責監督維修隊伍的證件手續、垃圾處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負責監管維修過程中的垃圾堆放、維修秩序等。

第十六條物業公司裝修巡查人員如果發現違章裝修的,必須當即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產生後果更的影響,同時通知工程師現場鑑定,確定整改方案並督促實施。違規裝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處理完之前,裝修巡查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十七條客户服務中心領導必須親自現場查看或處理當天發生的每一起違規裝修,按報表每天抽查30%的裝修户,每週組織一次裝修大檢查,並形成書面記錄上報公司領導和集團領導。

第十八條客户服務中心工程師必須就裝修重點户和重點工序,如重做防水層,改變房屋結構等進行兩次/周的巡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並將處理結果上報領導。

第十九條客户服務中心工程師、維修監理必須對每項重點裝修項目進行跟蹤檢查,對隱蔽工程必須按規範檢查合格後才允許進行隱蔽。

第四章裝修驗收

第二十條裝修驗收分為初驗和複驗。物業助理和工程師為初驗責任人,複驗責任人為物業助理,必要時,工程師也須參與。

第二十一條物業助理和專業工程師必須按照與裝修人約定的時間提前5分鐘一同上門現場驗收。裝修過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層的,必須進行二十四小蓄水實驗。如驗收中發現有其他違章或與裝修要求不符的,必須要求裝修人在規定時限內恢復原狀或進行整改。

第二十二條客户服務中心調度主管負責回收工人出入證,並在收據單後註明退還個數,如有丟失,應註明丟失個數,並呈領導簽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證應每週交至檔案管理員處,檔案管理員每週銷燬一次。

第二十三條初驗合格二十天後可進行復驗。複驗時,物業助理必須檢查裝修户的毗鄰户是否正常,初驗時的違章項目是否已經整改完畢。每次驗收後,必須清楚、準確地填寫驗收意見。有違章須扣除押金的,必須在《房屋裝修驗收表》上予以註明。

第二十四條複驗合格後,調度中心人員負責收齊《裝修許可證》原件、《房屋裝修驗收表》和裝修保證金收據,於當天呈報部門領導簽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條物業助理必須在複驗合格後十天內,將《房屋裝修申請書》交檔案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章裝修考核

第二十六條客户服務中心辦證人員未按照規定辦理裝修申報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條未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越權審批裝修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審批完畢的,扣罰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條辦證人員未安規定收取裝修申請相關費用的,扣罰當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條物業公司裝修臨界管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內容對裝修進行巡查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100元。

第三十條物業公司裝修監管人員未及時制止和處理裝修違規行為或未即時上報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100元,部門領導50元。

第三十一條客户服務中心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對裝修施工監力度不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扣罰當

事人100元,部門領導50元。(1)對於關鍵工序,未按規定進行驗收就進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2)漏查、漏檢或造成滲漏等返工的;(3)造成相鄰業主(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

第三十二條因裝修管理不善,出現重大裝修事故的,按下列情況處罰:(1)業主未經物業公司批准,擅自開工裝修,每發現一户,扣罰物業助理300元、工程師300元、當值保安中隊長200元、服務中心領導200元、服務中心主管領導100元。(2)由於管理不善,業主違規施工,導致破壞建築物結構構件(柱、剪力牆、承重牆、樑)影響結構安全的,每發現一户,扣罰物業助理600元、工程師600元、服務中心領導600元、服務中心主管領導600元。(3)由於管理不善,業主違施工,導致樓板開裂、滲漏水,分户牆、外立面破壞,公共設施破損的,每發現一户,扣罰物業助理300元、工程師300元、服務中心領導300元。(4)由於管理不善,業主違規施工,導致給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損、堵塞,每發現一户,扣罰物業助理300元、工程師300元、服務中心主任300元、服務中心主管領導300元。(5)由於管理不善,業主違規施工,導致其他業主家中強、弱電線路受損,不能正常使用,扣罰物業助理300元、工程師300元、服務中心主任300元、服務中心主管領導300元。(6)由於管理不嚴造成公共設施受損,每發現一項,扣罰當值保安員200元、保安部經理300元。

第三十三條客户服務中心工程師、維修監理和物業助理不按約定時間進行裝修驗收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引起投訴的,扣罰當事人100元。進行虛假驗收的,扣罰當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條客户服務中心辦證員未按規定時間受理或呈批裝修文件,未及時跟催審批進度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各審批環節未按時限審批的,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條物業公司員工亂收費或私吞裝修相關費用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賠償損失。

第三十六條客户服務中心每月25日將裝修報表送報督導室。督導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別對裝修工作組織抽查。未按規定進行抽查,扣罰督導室主任200元、主管領導100元。經公司領導發現有漏報、錯報或不報的,每發現一次,扣罰部門責任人200元,主管領導100元。

第三十七條以上違規行為,連續發生兩次,當事人加倍處罰;連續發生三次,作勸其離職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以上扣罰均從責任人當月的獎金中予以執行,直至扣完為止。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開始施行。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6

為維護小區的安寧、整潔和祥和,全體業主共同定立本規定,並承諾履行如下義務:

1、不改變房屋的使用用途,將住宅用作商業、經營、工廠、倉庫、辦公等用途。

2、在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應遵守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城市名稱)城市室內裝修管理規定》。

3、在工程開工前,向物業管理部門申報登記,清楚物業管理部門告知的關於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物業管理部門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此協議內容告知自行委託的裝飾裝修施工企業。

4、不拒絕和阻礙物業管理部門依據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的約定,對裝飾裝修活動進行的監督檢查。

5、按裝修管理協議約定的時間裝修,以免滋擾鄰里。

6、不因房屋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變房屋建築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8、不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9、裝修垃圾袋裝,並按物業管理部門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堆放。

10、一樓私家花園內只允許搭建木製簡易花架,且符合物業管理部門統一規定款式,從室內草坪至花架頂端高度不超過x米,長不超過x米,寬不超出圍牆或護欄外沿,上部不得覆蓋陽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裝遮陽蓬、雨蓬須經政府規劃部門批准,到物業管理部門備案,且一樓不得安裝遮陽蓬、雨蓬,二樓以上陽台只許安裝布料可收縮雨蓬,且向外伸展寬度不超過cm。

12、所有陽台、平台不得封閉,護欄不得更改(含顏色、材料、增加門扇)。

13、由業主户內通達的頂樓平台可作木製花架、遮陽蓬(周邊不得封閉),蓬頂只許蓋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邊不得超出女兒牆外沿。

14、洋房車庫門、私家苑門、所有住户防盜門、防盜窗花和拉閘門(安於門窗內側),需按物業管理部門指定款式安裝。安裝空調應當將空調機外機安裝在建築設計指定位置,並注意安裝牢固,防止跌落。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7

1.0目的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户裝修項目的審批。

3.2客户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户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並負責審核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客户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審核,現場管理並參與驗收。

3.5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工作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客户服務部前台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户,並要求業户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託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户説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單位客户服務部前台人員核實業户提供的資料。

4.2裝修審批

4.2.1各單位物業部審核完業户申請裝修項目資料後,轉交工程維護部審核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審核意見》。

4.2.2客户服務部收費員核算相關費用後,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裝修項目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4.2.4要求裝修業户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裝修項目手續齊全後由客户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户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户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後::,由各單位客户服務部前台人員負責向業户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審核意見》並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裝修監督

4.4.1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裝修驗收

4.5.1物業助理根據業户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項目進行驗收。

4.5.2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後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户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6裝修資料管理

客户服務部資料管理員負責對裝修資料分類建檔並保存。

5.0相關文件

5.1《裝修管理規定》 (wi-7.5.1-06-01)

5.2《裝修監管工作規範》 (wi-7.5.1-06-02)

6.0記錄表格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8

考勤制度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

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據公司需要調整。

(二)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給予補籤、

(三)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准,併到前台登記、

(四)請假:

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前台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五)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30元,以考勤卡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5元 2分鐘10元以此類推)遲到30分鐘以後,按曠工半天計。

3、 曠工: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

4、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辭職制度

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規定辦理,具體實施細則:

本公司員工的離職分為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四種情況

(一)辭職

(1)合同期滿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或不願繼續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辭職;

(2)員工因疾病、身體方面的原因(須附鎮級以上的醫院證明和相關資料),並在短時間內不能恢復健康而提出的辭職;

(3)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個人辭職,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4)公司所有職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總監(含)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一個半月申請並填寫‰職申請單》,試用期職員離職申請應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辭職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填寫‰職申請表》,申請得到批准後再辦理離職手續,並離職前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並不予以結算工資。

(三)辭退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辭退:

(1)試用期內經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2)對工作不負責任,表現欠佳,經教育無效者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或調換崗位仍無法適應者;

(3)數次違公司管理制度,屢教不改者;

(4)不服從管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者;

(5)由於公司經營不景氣或組織結構調整需要裁員。

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條件

(1)對未準辭職,而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

(2)請假期滿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續假達三天(含)以上者。

2、員工未經正常渠道辦理辭職、辭退手續,擅自離職離崗,終止雙方勞動關係,若對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

3、重要崗位員工因自行解除雙方僱傭關係導致企業重損失者,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開除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開除:

(1)玩忽職守,造成責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較損失者。

(2)不服從領導,不執行上級工作指令,態度惡劣,情節嚴重者。

(3)威脅、恐嚇、危害管理人員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竊公司產品、開發信息、文件制度、員工財物或泄漏公司商業技術祕密的。

(5)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聚眾鬧事,破壞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有流氓行為或道德品德極為敗壞者。

(7)不忠於公司事業,污受,索取回扣,公報私仇,嚴重損害公司名譽和信用者。

(8)工作中嚴重弄虛作假,偽造(包括與人串謀)公司記錄文件、帳單等人為掩蓋事實真相,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者。

(9)觸犯國家有關法律造成犯罪,觸犯刑律而被機關拘留、判刑人員。

(10)對於違上述條件者經公司核准開除的人員工資不全部發放,僅發放基本工資的30%作為遣送費並永不錄用,如果開除人員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直至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離職程序

所有由部門主管(經理)→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後生效,生效後按公司規定程序辦理好一切交接手續者,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公司部門職責

一、總經理

1、處理公司內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統籌安排公司各個部門的工作並下達工作指令單,負責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

3、組織和落實裝飾工程項目的工作開展並監控裝飾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

4、裝飾工程材料採購及相關資金錶格的審核,及對材料採購價格的審批。

5、審核《預結算書》、《裝飾工程施工合同》、《裝飾設計託合同》、《圖紙》、《方案圖》、《施工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

6、落實各部門經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務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總經理制定合理的部門市場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公司企業形象的宣傳和裝飾設計作品的推廣。

3、負責業務聯繫及與業主溝通,洽談,協調並簽定合同、合約。

4、負責聽取業主對工程項目及公司各項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並將其收集並饋給總經理。

三、設計部

1、設計師應在設計部經理的領導下,主要負責進行工程投標方案及裝修工程設計及方案效果圖設計、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設計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顧客需求,充分了解設計師意圖,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國家標準進行製圖;

3、按時、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給的每一項工作任務,確保公司的工程進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後三日內,按照公司設計規範製作平面圖、吊頂圖;

5、設計方案時要考慮產品強度,工藝、裝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設計師必須在交底前一天將工程全套圖紙交給主管上級和相關部門;

7、現場交底時,由設計師依照圖紙向工程人員詳細介紹設計理念、表達效果,工程人員向設計師提供簽字認可後的交底單(交底人員包括客户、設計師、設計總臨及現場負責人);

8、正式開工前應做出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平面圖、總吊頂圖、剖面圖、節點樣圖、牆面展開圖(立面圖);

9、認真核對測量底稿,客户簽字圖紙降低出錯率;並根據自己所學知識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議及設計;

10、做好安全文明生產,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四、項目工程部

1、負責項目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及安全措施準備工作,填寫施工人員安排表。

2、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及項目工程材料採購計劃的編制。

3、組織設計師,各工種施工員對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

4、材料分析實際材料用量統計表的編制及申請採購。

5、工程項目中的協調工作,包括施工人員,場地設施,工具借用的審批,發放,材料進場安排,現場施工各班組的工期及質量的控制。

6、對裝修前裝修套房的物品檢查,並接收。裝修押金的退還。

7、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規章制度,教育違章行為,並對臨時設施及搭設腳手架等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8、施工質量檢查,對不負責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員。對質量意識不強,不能按設計要求的施工班組,可聯絡部門主管,確定更換新班組。

9、施工完成後安排材料的清點入庫。退庫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後的,垃圾清理,清潔工作;

11、組織相關人員竣工驗收,並辦理相應的驗收報告,移交手續等;

12、施工人員人工費彙總,及臨時水電費,裝修押金的`退還;

13、對施工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引起的公司經濟損失,形象損害負責;

14、負責審核《施工驗收單》。

五、工程監理崗位

1、負責監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用料、工藝、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內容;

2、進行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對所分管監理的每個工地做好監理記錄,及時處理施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4、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施工管理的各項辦法及獎罰條例,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紀事件執罰;

5、及時向工程部經理彙報監理情況,協助工程部經理對施工單位進行管理;

6、對重質量事故或施工單位其他重違紀現象,不能處理的,須及時向工程部經理或副總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

7、完成直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並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六、水電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理;

2、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以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築結構;

4、施工前水電工組長鬚首先對原有下水管道和電氣開關進行檢查驗收,對有問題的下水管和電氣開關列出清單,報項目經理讓客户簽字確認;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水電工施工規範及作業要求施工;

6、施工完畢,須交工程監理員及客户驗收,並協助做好驗收記錄;

7、驗收合格後,須做好水電佈置竣工圖,交公司、客户、項目經理各一份;

8、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9、妥善保管好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10、耐心細緻地與業主進行交流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該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衞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築結構;

4、木工組長或施工隊隊長鬚在正式施工前,通讀施工技術文件(施工設計方案、工程預算),並對須施工木製部份,參照圖紙進行現場測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對有問題的圖紙,報項目經理和設計師,待設計方案確定並經客户簽字後,按圖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規範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緻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衞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築結構;

4、進場後對所有的木製傢俬進行基本驗收,對不合格傢俬配合木工做好細節修補,合格後方可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規範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工種成品,愛護材料,文明施工,協調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關係;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緻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忱地接待現場參觀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衞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財務

1、參與制定本公司財務制度及相應的實施細則。

2、參與本公司的工程項目可信性研究和項目評估中的財務分析工作。

3、負責董事會及總經理所需的財務數據資料的整理編報。

4、負責對財務工作有關的外部及政府部門,如税務局、財政局、銀行、會計事務所等聯絡、溝通工作。

5、負責資金管理、調度。編制月、季、年度財務情況説明分析,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經營情況。

6、負責銷售統計、複核工作,每月負責編制銷售應收款報表。

7、負責每月轉賬憑證的編制,彙總所有的記賬憑證。計報表的編制,並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

十、行政

1、負責辦公室日常辦公制度維護、管理。

2、負責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後勤保障工作。

3、負責對全體辦公人員(各部門)進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資源部門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並履行人事管理職責。

5、處理公司對外接待工作。

6、協助總經理處理行政外部事務。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處理其他相關事務。

4、裝修公司規章制度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規範裝修(包括施工)的申報、審批的程序,以便對大廈的裝修實施有效管理。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管理中心的物業裝修管理。

3職責

3.1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裝修申請的審批。

3.2管理員負責對裝修的申報、進場、監管和退場等過程進行跟蹤和管理。

3.3管理員負責向業户解釋有關裝修方面的諮詢。

3.4管理員負責辦理簡易裝修的審批與驗收。

3.5工程部負責裝修過程的用水、用電的管理,並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監督。

3.6安管隊負責裝修現場的消防治安的巡視和檢查。

4工作流程

4.1業户裝修流程圖:見附錄一

4.2裝修的申報

4.2.1客户在進行裝修前,須向管理中心申報裝修內容,如實填寫《裝修申報表》。

4.2.2客户應提供裝修單位資料、裝修材料,如涉及大廈供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裝修,須提供相應的圖紙等。

4.2.3涉及消防設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裝修,施工單位還需按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裝修單位資料包括:

營業執照複印件。

資格證書複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項)。

施工人員身份證複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張。

需進行電氣、電焊、氧焊作業的應提供相應的操作證複印件。

4.2.5裝修單位必須按面積大小自行配備相應滅火器(在《裝修許可證》寫明)。

4.3裝修審核與審批

4.3.1管理員審核業户提交的裝修申報資料,參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初審。

4.3.2管理員初審內容。

審查裝修設計內容是否影響房屋的結構、牆面及公用設施設備等。

審查裝修設計內容有無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

裝修單位申報資料是否齊全。

4.3.3表格填寫是否正確、齊全。

4.3.4報材料不完整時,管理員應向客户説明原因,待申報齊全後交由管理中心經理審批。

4.3.5確認裝修申報材料合符本規定要求後,管理員應將材料整理並送管理中心經理審批。

4.3.6裝修單位提供的材料齊全,管理中心經理應在接到申報材料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體結構、公共設備設施及消防的裝修,如油漆、刷牆等可由管理員直接審批)。

4.3.7對大廈正常辦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響的裝修項目,管理中心應根據實際情況同客户及施工單位簽定有關協議後,方許辦理進場手續。

4.4裝修單位的進場手續

4.4.1裝修申報項目批准後,管理員應通知客户及裝修單位到管理中心辦理進場手續。

4.4.2裝修單位交:

裝修公共區域保護費30元/m/60天;

裝修管理壓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垃圾清運費600元/户;

電費:按供電局收費,加收5%電損費,最高不超過500。

購置滅火器:150元/個;租5元/天,押金150元/個。

4.4.3裝修單位交納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10元/張,押金20元/張。

4.4.4管理員將《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證》及《裝修管理規定》發放給裝修單位。

4.4.5裝修施工許可證制證費20元/個(押金50元),機動車臨時出入證制證費20元/個(押金50元)。

4.5裝修管理規定

4.5.1遵守大廈的管理制度,並服從管理中心人員對施工現場的管理。

4.5.2禁止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牆、樑、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超過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牆內側及排煙管道

4.5.6禁止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4.5.7禁止破壞或拆改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4.5.8禁止將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規規定的易燃裝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佔用公共場地,及進行違章搭建。

4.5.11對於以上行為除恢復原樣、扣除裝修保證金外,業户及裝修單位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4.5.12業户和裝修單位負責人應仔細閲讀裝修管理規定及轄區有關管理規定,並嚴格按照裝修審批意見進行文明施工。

4.5.13裝修單位應將《裝修許可證》、《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張貼在顯眼處,便於管理中心檢查。

4.5.14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臨時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進出與施工無關的場所。

4.5.15施工人員及搬運裝修材料只能使用貨梯,違者將酌情給予處罰。

4.5.16裝修垃圾須用袋裝,並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運送。

4.5.17裝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場所堆放,應日產日清,運送到指定地點,裝修垃圾的清運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

4.5.18正常裝修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30時,下午14:00-17:30時,週六和週日8:00-17:30時,若在非規定時間內施工將處以罰款(100-500元)。

4.5.19裝修單位如需加班應提前提交加班申請,經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後,可將裝修時間延長至22:00時,但施工隊必須在22:00前全部撤離大廈。

4.5.20裝修工期,最多不超過90天,特殊情況須辦理延長手續。

4.6施工期間的管理

4.6.1管理員每天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巡查,主要核實《裝修許可證》裝修範圍及違章違規行為。

4.6.2工程部值班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用電、用水的巡查。

4.6.3巡邏安管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員、值班員、安管員在進行施工巡邏時,發現有違反規定現象應制止並通知相關人員處理,同時將情況並記錄在《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中,如屬違章現象應按4.7相關程序執行。

4.7違章處理

4.7.1處理違章的原則。

以勸導、教育為主的原則。

慎用處罰的原則。

批評規勸從重,處罰從輕的原則。

4.7.2常見的幾種業户違章現象。

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結構(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的功能或佈局。

在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柱、樑、板進行違章鑽、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擅自在門窗安裝網、罩、牌破壞房屋整體外觀。

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動用滅火器(應急燈、消火栓、噴淋、指示燈等)及損壞消防設備或器材的行為。

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亂接電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災隱患等。

在公共場地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製品、木製品及其它廢棄物。

施工現場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

亂丟垃圾、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隨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

破壞衞生、綠化設施設備的行為。

在公共場地私自堆放、吊掛雜物、亂張貼或亂塗寫等。

高空拋物、倒污水等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行為。

播放高音喇叭或製造超量噪音(大廈正常辦公時間內不得進行大噪音的作業)等影響大廈正常辦公的行為。

違章停車、違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對停車場、道路造成污染的行為。

聚眾賭博、打架鬥毆或其它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有可能損害其他業户利益或影響大廈正常辦公或安全的行為。

4.7.3處理違章的方法

違反4.7.2規定的行為,尚未對大廈業户安全或經濟構成威協的行為視為一般違章行為,除一般違章以外的行為視為重大違章行為。

一般違章行為的處理應以勸導、教育為主。

重大違章行為的處理應根據實際情況由管理中心經理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a.限期整改;

b.賠償經濟損失。

4.7.4違章處理流程

管理中心各崗位人員發現裝修人員有違章行為時,應立即採取規勸、教育的方式進行處理,當事人如置之不理,應及時將情況反饋到管理中心。

管理員接到裝修違章信息後,應登記在《客户違章事件記錄表》,並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屬重大違章行為的應報管理中心經理處理。

屬一般違章行為應報管理中心經理助理處理。

管理中心經理接到重大違章信息後,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給小區造成經濟損失的大小,給予處罰、賠償經濟損失或其它合法的處理意見。

對於業户漠視管理中心給予的處理意見,不配合小區正常管理工作的,可與甲方物業管理監管部門協調解決。

《違章整改通知單》經管理中心經理簽署後生效,由管理員執行。

裝修違章罰款,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如裝修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單位給予賠償。

4.7.5退場手續

裝修完工後,裝修單位應持《裝修申報表》、《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卡》到管理中心辦理驗收手續。

管理員應在當日檢查裝修現場的公共設施、設備及有無違反本規定的違章行為。

管理員收回《裝修許可證》、《裝修責任書》、《臨時出入卡》、《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管理員現場檢查後無發現問題,在《裝修申報表》的驗收意見欄目中註明檢查合格。

管理員將《裝修申報表》上報管理中心經理審核後,開具《退費通知單》並辦理裝修保證金及臨時出入卡的退款手續。

4.8裝修管理工作流程圖

5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表格

5.1《樓宇巡視檢查管理規程》

5.2《裝修申報表》

5.3《裝修檢查記錄表》

5.4《違章整改通知書》

5.5《退費通知單》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一、工程管理獎罰總則:

1、施工過程中以規範指導為主、處罰為輔進行管理。對不符合施工管理要求的事項,第一次以口頭通知或下達書面整改通知的方式進行,對仍未按時進行整改或整改未達標的,以罰款的方式進行,直至整改達標為止。

2、工程質量控制及服務出色的施工單位,可給予優先安排大型工程施工、降低監理費支付比例等獎勵。對施工單位的處罰由工程監理人員執行。每例罰款,由監理人員將一式二聯罰款單據填妥,交工程部經理審核簽字後,監理人員留存一份,交被處罰責任人一份;每個工程施工完畢,監理人員填制移交清單將罰款單移交給財務部,由財務部在工程結算時直接扣收罰款。處罰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後,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通知後的72小時內向執行處罰人的上司提出申述,超過72小時沒提出申述的,視為默認,公司不再受理申述。受理申述者必須完全記錄,留檔;並告知申述人計劃處理時間。

3、對監理人員及合同簽署人、設計師的處罰由公司客户服務部在工程結算時統一執行,財務部、行政人事部配合執行。

4、對工程部經理的處罰,原則上由客户服務部隨時或按考核時間進行。重大問題,總經理有臨時執罰權力。

二、項目工程施工(前後)各環節處罰辦法:

1、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辦法

施工現場沒有施工牌、安全標識牌、滅火器、醫藥箱、完整的施工管理資料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人民幣。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沒按要求着裝、沒配戴工作證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人民幣。赤裸身體施工的每人次罰款200元,並責令被處罰人立即離開工地。施工現場有不清潔、材料擺放不整齊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人民幣,並責令整改。施工現場沒有對原有須保護物品、客户所購材料、施工成品、半成品進行有效保護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人民幣。客户自購材料因保護不好而損壞的,按客户要求賠償並罰款100施工單位開工沒通讀施工技術文件的、工人沒準備就緒的、工程進度安排不合理的、工器具準備未就緒的、未召開施工協調會議的、未編制並提交材料配送計劃表的、未進行施工現場勘測校驗並填制校驗表的、未編制並提交客户準備材料通知單的、未填制客户準備材料驗收單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人民幣。施工過程中電動工具及大功率燈具沒使用電纜線作電源連接的;電纜線需要而沒使用插頭的每例罰款100施工單位在未收到有效施工技術資料(加蓋業務單位審核章)情況下,進行施工的,每例罰款1000

2、隱蔽工程處罰辦法

防水工程施工前沒有對基層進行勘測的、對存在的問題沒有進行整改的、使用防水材料基層不平整不光滑不幹燥的,每次每項罰款100元人民幣。使用防水材料沒按產品要求比例進行配兑的、防水材料進行塗刷施工後沒進行有效保護的、每例罰款100元人民幣。未進行閉水實驗的罰款200元人民幣。供水管路改造施工操作程序不規範的、改造完成後不做減壓試驗的每次每例罰款100未進行閉水試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的加倍罰款,並拆除重做。排水系統改造施工程序不規範的、坡度不夠的、排水實驗排水不通暢的、每例罰款100並責令返工。電路系統改造施工程序不規範的、用線線徑不符合規定的(品牌正確、規格不符)、使用套管不符合規範的、工藝不規範的每次每例罰款100電路系統改造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質量等級、規格型號的材料的,每次每例處以500-3000元的罰款。結構牆體改造沒按預算表要求使用材料的罰款500結構牆體改造施工砌築垂直度、水平度不符合要求的、新舊牆體接駁處沒掛鋼絲網的罰款200防火工程施工程序不規範的,每例罰款50元,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型號的防火材料的罰款500元,;未按產品要求隨意稀釋防火塗劑的罰款500防蟲工程施工程序不規範的,每例對防蟲施工單位罰款200百元,並責令返工。使用非工程指定的品牌規格型號的殺蟲藥劑的罰款500

3、泥水工程處罰辦法:

暗裝水電管路線槽封閉前管線沒固定的、開關插座底盒安裝不垂直不水平的每次每例罰款50管槽封閉面與承載牆面不平整的、地面找平前沒對基層進行粗糙化處理的、水泥沙漿配比不規範的、地面找平水平度不合格的、找平後地面翻沙的每次每例罰款50牆面瓷片鋪貼勾縫手摸起灰的、所貼瓷片有紋路不對的有缺損或污穢的、空鼓率(面積比)大於3%的每例罰款50地磚大理石鋪貼前沒對基層空鼓進行整改的,沒將基層打毛的、基層沒潤水的,每次每例罰款100地磚大理石鋪貼水泥沙漿標號不符合要求的、墊層厚度小於2cm的、幹貼地磚大理石底面沒刮水泥油的、沒采用濕水切割的、每次每例罰款50地磚大理石鋪貼表面平整度、接縫高低誤差、橫豎縫垂直度、空鼓率(面積比)不符合標準的、勾縫劑手摸起灰的、地磚有紋路不對的有缺損污穢的、每次每例罰款50潔具安裝不穩固的、水源連接處有滲漏的、排水不通暢的、因保護不力而損壞的每例罰款50。

4、木製品工程處罰辦法:

門窗及家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一、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安排。

二、團隊成員必須遵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和服務行為規範,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三、團隊成員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業性祕密,違者按公司或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四、客户服務團隊每天定時召開溝通協調會議,及時交流工作體會,傳達工作信息,保持團隊成員的密切合作、思想統一,團隊所有成員必須參加。

五、團隊成員必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現問題應及時檢討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責,影響團隊內部團結。

六、對客户投訴和發生重事件應及時作出應,積極研究對策作出處理,並總結如實上報,不得欺上瞞下,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和損失。

七、經常與其他部門進行溝通,保持良好的協作關係。

2、裝修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1、文明施工,規範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範及各小區的規範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後,工長先行驗收並及時整理後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後並出具書面文件,鑑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 後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 早人做安排,如有違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户。凡每發現一次箭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户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户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 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並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乾淨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於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煙,嚴禁帶小孩及閒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鬥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牆。

11、對於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後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 移交給下一工種並鑑寫工程移交單,並請客户簽署驗收單。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

室內裝修、辦公室裝修、寫字樓裝修、廠房裝修、酒店裝修、店鋪裝修、舊房翻新裝修、別墅裝修、家庭裝飾設計、深圳裝飾、深圳設計、裝飾公司、裝修公司、裝飾設計公司、深圳蒙恩思裝飾設計。

土建裝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方共同出資設立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長青路53號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室內外裝修設計,家庭裝修,售後保修,建材零售及批發。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3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 出資方 出資額

張 現金 人民幣1萬元

藍 現金 人民幣1萬元

於 現金 人民幣1萬元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長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長,決定有關董事長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人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 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不設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九條:董事長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12)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對股東會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長、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長、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長、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四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30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二十八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⑴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⑵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⑶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⑷清繳所欠税款;

⑸清理債權、債務;

⑹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⑺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9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第2款的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三十三條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幾個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三十四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七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五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20xx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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