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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5篇)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5篇)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5篇)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

工資薪金制度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鈎,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鈎,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採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税工資,根據國家税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税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2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置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於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並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後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於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採購及工程項目嚴格執行學校物資採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採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後一週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3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工程費開支、所有税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工程費發票和税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税,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4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 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 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 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執行。

(4) 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 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並組織實施。

(6) 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 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 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 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 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 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 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範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條 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 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併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 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企管部。

(2) 企管部彙總後,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3) 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 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後,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説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並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 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有親屬關係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採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 試用

第十五條 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 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並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複印件)

(3) 畢業證明書(複印件)

(4) 技術等級證(複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企管部應於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 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 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 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 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 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 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 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的考核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 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3) 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 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 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 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 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 服務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鬥。

(2) 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 牢記“質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 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 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 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 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 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 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採用薪點數計算,彙總後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 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 工資採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於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 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彙總,彙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後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 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 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 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 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 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 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於恢復上班後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准後休假的: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脱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後,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後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准;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公司獎懲的目的在於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後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 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採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並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 脱產學習

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後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並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僱”“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卹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於免除兵役、預備役後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僱,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後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僱或開除處理。解僱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並將辭退及解僱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僱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僱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籤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5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一人出資設立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XX市XX區路號XX室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製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註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方式 出資額 出資時間

貨幣 人民幣10萬元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 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 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4) 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 有權查閲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 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 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 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 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 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字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 向股東報告工作;

(2) 執行股東的決議;

(3)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 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 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 檢查公司財務;

(2) 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 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 向股東提出提案;

(5) 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 股東決議解散;

(3)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

第二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6

衞生管理制度範本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管理的範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衞生。

二、衞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台、窗櫺)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鏽、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乾淨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衞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衞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

四、責任區衞生清理每週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衞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衞生清理和衞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衞生清理,不得因衞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衞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彙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公司衞生間管理制度

衞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乾淨、衞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樓衞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其它區域衞生間管理由所在單位責任人負責。

二、 衞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誌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定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乾淨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四、 衞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髮、無鏽斑、無異味,牆面四角保持乾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五、 便後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 衞生間牆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衞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衞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衞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衞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衞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衞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瞭解衞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衞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8.飲水必須清潔。

9.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衞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10.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11.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於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於)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合同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 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29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0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31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2)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2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3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4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5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6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7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第38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並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9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41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2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3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第44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5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6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8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衞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範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佈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並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週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並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於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衞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衞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採購索證驗收記錄制度

1、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採購食品的,要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採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户)採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採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複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採購記錄台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採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製品。

6、所採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六)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在食品購銷台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台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於容器內,並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凍温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乾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衞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採購使用違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2、餐飲服務必須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保存的管理制度。

3、採購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供應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產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查驗添加劑包裝是否完整,標籤是否標註了“食品添加劑”,並標明生產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規格、生產許可證號、質量標準等。採購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籤或説明書,必須索取進口檢驗合格證明。

4、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應當使用計量器稱量添加劑,不得用手或容器隨意添加。添加劑使用完畢,及時將添加劑放入密閉容器中包裝,防止吸潮變質。

5、採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建立台帳,如實查驗和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不得為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網眼孔徑小於6毫米的金屬防鼠類網罩。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並有明顯標誌。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應位置進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枱、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3、粗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做到刀不鏽、砧板不黴,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衞生。加工結束後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後拆開清洗乾淨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衞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製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殼;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油炸食品時避免温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火鍋等餐後剩餘油禁止再次用於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於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無毒無害,標誌或者區分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4、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餐隔夜熟製品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衞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淨消毒,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並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從業人員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並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關消毒衞生標準。

7、清洗消毒後的餐飲具,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櫃(間)保存。保潔櫃有“已消毒”標記,櫃內潔淨、乾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衞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採用化學消毒的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並做好記錄。

(十一)餐廳衞生管理制度

1、餐廳、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台後或顧客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台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黴。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台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後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清潔枱面。

8、及時做好枱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衞生。

(十二)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並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0—10℃專用冰箱內,並標明留樣時間、餐次,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三)預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馬鈴薯(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餘,放涼後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採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十四)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3、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4、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5、建立餐廚廢棄物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繫人、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情況,並長期保存備查。

6、不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不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7、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報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處置調查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組長由單位法人代表擔任。

2、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時,發現或者接到報告的人員,立即向單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3、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廚房及有關原料倉庫,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將食物中毒病人及時送往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過的所有剩餘食物及當餐所用原料、輔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在知道該事件起2小時內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衞生部門。

5、報告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病人主要症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6、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衞生部門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處置聯繫電話:(餐飲單位電話和法人電話)

120急救指揮中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4、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5、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衞生狀況、操作規範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6、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採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9、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措施,並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10、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麪食糕點製作管理制度

1、設置製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設涼凍和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進行。

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黴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使用。

3、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於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浸泡20分鐘左右,再衝洗乾淨。

4、分設製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櫃內,做到通風、乾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按貯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麪點製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條件下儲存。

6、使用食品添加劑,要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麪機、饅頭機等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淨晾乾備用。

8、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麪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後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製作專間管理制度

1、食品製作專間內加工的食品包括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糕點、水果拼盤等,為獨立的隔間。

2、食品製作專間操作人員應指定專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食品製作專間。

3、食品製作專間操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首飾;在預進間按照規範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製作專間室內温度不得超過25°C,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每次(餐)使用前要進行空氣和操作枱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有完好的防蠅、防塵、防污染設施。

5、食品製作專間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設備等用具必須專用。製作涼菜、生食水產品的用具要分開,用前消毒,用後洗淨,保持清潔。砧板做到三面光潔(面、邊、底)。水產品要單獨設清洗水池。

6、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洗淨處理的不得帶入食品製作專間。

7、加工熟食滷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滷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後進食品製作專間改刀配置。製作肉類、水產品類涼菜拼盤的原料,應儘量當餐用完,剩餘尚需使用的存放在專用的熟食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儘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9、各種涼菜裝盤後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食品製作專間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並在允許使用量和使用範圍內使用。

11、加工結束後,將剩餘食品冷藏,及時清理專間,保持清潔狀態。

(十九)食品衞生綜合檢查制度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衞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衞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衞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4.衞生管理組織及衞生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受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有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着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説,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瞭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的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並儘量留下賓客的聯繫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的立場上表示同情 ,真誠地向賓客致歉,並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瞭解賓客的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瞭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緻,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方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儘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後,耐心轉告投訴人,徵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後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遇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作出承諾。

5、如遇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並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儘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採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並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做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瞭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並做追蹤檢查,並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二十一)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範圍、超供餐能力製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佈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採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户)採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採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台賬。不採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籤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於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隔餐隔夜熟製品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台、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製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黴、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枱、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衞生保持清潔乾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後的餐具放置於專用保潔櫃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籤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籤上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麪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牆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乾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黴、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衞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9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 務 管 理 制 度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20xx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0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後方能復英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祕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六、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櫻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櫻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為私人打英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1

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後必須説明情況並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一般幹部職工請假,一日內科長(所長)批准,兩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長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長批准;科長(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准,兩日以上由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請假期滿,必須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

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山東省政府《關於國家機關幹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定》執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

五、請銷假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考評、考核的內容之一,並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請銷假情況列入督查通報內容。

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2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工程安全目標標準。

(二)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組長,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要素的指揮者,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三)、要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納入工作議事日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四)要組織好對本工程項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五)負責本工程項目的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的施工驗收工作,經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並履行交驗簽字手續。

(六)項目經理要組織好每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組織好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安全生產教育等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長抓不懈。

(七)要選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熱愛本職工作的人任專職安全員。要大力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發揮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使他們在生產方面真正有職工、有責、有權。

(八)有權拒絕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違章指揮。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根據情節分別給予批准教育、罰款及行政處分,使責任者和職工受到教育。

(九)、保證本項目安全防護用品用施工用電氣產品的質量,對本項目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用電氣產品,執行準用證制度,嚴禁購買和使用偽劣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

(十)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和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十一)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上報,協助事故調查組搞好事故調查工作。對發生的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使幹部職工受到教育,防止此類事故在此發生。

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達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對項目施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技術責任。

(三)以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為原則,編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終處於安全的良好狀態。在解決施工難點時從技術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四)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施工方法要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生產安全。

(五)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編制對職工安全生產教材。參加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提出技術性的整改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六)參加項目的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三寶”及“四口”防護等,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負責編制項目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作好交底簽字手續入檔。

(八)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九)對項目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針對事故原因,編制出預防事故再次發生的技術措施。

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

(二)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思想意識。

(三)搞好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和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崗位職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四)工長是施工生產的指揮者,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施工隊長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懲罰。

(五)配合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評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六)負責組織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和施工機械安裝後使用前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八)對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專庫、專人進行嚴格保管並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領、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要平整暢通,排水設施良好,各種機械設備要按施工總平面進行佈置,各種材料構件堆放整齊有序,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

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 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 配合公司進行每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和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並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記錄入檔。

(三)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並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四)負責對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工作,並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五)負責編制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作好交底記錄入檔。

(六)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安全生產技術資料,按公司規定每月向公司安全處報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各種資料,作到安全技術資料與生產同步,內容真實、齊全。

(七)、安全員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有責任,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並作好懲罰記錄入檔。

(八)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並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迴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協助施工隊長作好“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並負責整改銷項工作,作好檢查整改記錄入檔。

(九)協助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有關班組長等對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三寶”及“四口”防護,進行檢查驗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驗簽字手續,並作好檢查驗收記錄入檔。

(十)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語,安全生產標誌牌,各種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章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和登記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後,協助工程處長、施工隊長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協助事故調查工作,並作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入檔。

班組兼職安全員

(一)、班組兼職工安全員在專職安全員的指導下,協助班長開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產中要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

(二)、配合組長,經常組織本組工作學習作規格和新工作入廠安全教育工作。

(三)、協助班長,堅持執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並做好記錄。

(四)、教育督促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個人防護用品,並在生產隨時檢查執行情況。

(五)、檢查和維護班組的安全設施,做好作業現場狀況自檢工作,發現生產中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並報告。

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對本班組生產的安全負責。

(二)參加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組織開好班前安全生產交底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操作。為違章指揮,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搞好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崗位職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四)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廠(班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的違章作業人員,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五)配合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六)參加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解決後,才能使用和作業。

(八)、在生產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檢查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請上級採取措施,保證安全方可繼續作業。

(九)、組織本組安全生產競賽和評比,及時表揚好人好事,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十)參加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組織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逐級上報,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庫房保管員安全責任制

(一)庫房要經常打掃衞生,保證庫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齊有序。

(二)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別設專庫進行嚴格保管,並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領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對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要堅持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準用證,對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堅決拒收。

(四)對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發放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後必須檢修合格,對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時修復或進行報廢處理,並向有關人員提供產品使用情況。

(五)對批准的施工電氣產品及安全防護用品,要納入供應計劃,保證及時供用。

(六)負責制定項目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制度並跟蹤落實,保證項目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七)負責物資和設備的防潮、防雨、防鏽、防曬、防火工作,危險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單獨隔離存放並加鎖及防盜工作。

保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項目經理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努力作好本質工作。

(二)護場守衞人員要佩戴執勤袖標,保衞好施工場區的一切財物,按規定作好夜間值勤巡邏,防止施工場區財產被盜。

(三)堅持做好場區出入制度,禁止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四)主動配合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開展好羣眾性安全生產活動,狠抓事故苗頭,消除治安災害事故隱患,重點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五)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範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消防保衞檢查,並建立保衞消防工作檔案。

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揮。

(三)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四)正確穿戴個人的安全防護用品,維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整改意見,並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五)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整改意見。

(六)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上報,要聽從統一指揮,積極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工程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包單位有對分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管理的權力和責任。

(二)總包單位必須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沒有安全資質的單位,不得發包工程。

(三)對分包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要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認真的監督檢查。

(四)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蠻幹的分包單位,有權勒令停工,並進行有效經濟懲罰。

(五)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發生的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並按承包合同的規定,處理分包單位的工傷事故。

二、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分包單位領導一把手是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分包單位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總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分包單位領導第一把手是該單位施工生產的指揮者,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四)分包單位有權拒絕總包單位的不安全生產指令,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總包單位,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的前提。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加強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與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才能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規定,對入場的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嚴把新工人安全生產素質關,入場的新工人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做好新工人入場前三級教育記錄入檔。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後並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6、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准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7、採用新工藝、新設備、製造新產品時必須由採用新工藝、新設備、製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8、公司對各級領導幹部(包括經理、項目經理、工長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9、公司每年冬閒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11、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項目部)每月底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一個月來的安全生產情況,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並做好會議記錄入檔。

13、班組每週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在班前或班後進行。其內容是:學習國家、省和本單位隨時下達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週安全生產要求;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形勢,表揚好人好事。

14、適時安全教育根據施工特點堅持“五抓緊”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放鬆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思想麻痺,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作業環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心情不穩定,要抓緊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或根據各自的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如: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典型事故、圖片展覽、電視片、黑板報、牆報、簡報等等。安全教育要講究實效,並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一是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從而採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二是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標準;三是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羣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四是通過檢查,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吸取教訓;五是通過檢查深入瞭解安全生產動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加強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塔吊、傷亡事故的處理等等。

3.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A、公司對項目部施工現場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掌握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對檢查了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組織落實“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評分記錄入檔。B、項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對不能糾正解決的疑難問題,要採取臨時措施,並及時上報,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並作好檢查記錄入檔。C、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所處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除事故隱患。互檢:班組之間開展安全檢查,可以做到互相監督、共同遵章守紀。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長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後或合格後,方能交給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要經過交接檢查。D、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範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並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E、每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立的“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F、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細緻。特別是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採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理由。G、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評價。H、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的最終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限期、整改、複查、銷項。

4.對事故隱患的處理:A、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不僅是檢查整改情況的依據,也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況研究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B、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重視,對凡是有限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受檢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C、對於違背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必須當場指出,立即糾正;D、受檢單位領導對存在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進行治理,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E、整改完成後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派人員進行復查,經複查合格後,進行銷項。

5.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龍門架(井字架)、施工機具、腳手架、“三寶”“四口”的防護及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塔吊、外用電梯、打樁機、壓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項目,在施工前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完成後,在使用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有關作業班組長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報公司安全處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驗收報審表》報工程所在地安全監督站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後簽發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驗收合格通知書和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安全準用證,準用證要懸掛在機械設備的醒目位置,未經安監站檢查驗收合格簽發驗收合格通知書和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並履行好交驗資料入檔。

6、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併發通報。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7、安全處每月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限期整改。

8、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項目部的生產安排制度巡迴檢查,對本單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並上報公司安全處。

9、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週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並作為週一教育的內容。

10、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迴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11、各項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項目經理帶隊,安全、機械、電氣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3

一、 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 適用範圍:

玉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 職責:

3.1玉龍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管理規定

4.1工作期間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乾淨;

4.3工作期間須戴工號牌;

4.4嚴禁工號牌借給別人;

4.5公司發放的工作服、工號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4.7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8嚴禁無故曠工;

4.9上、下班必須簽到;

4.10不許代別人簽到;

4.11不得塗改簽到表。

4.12服從上司的命令,對同事和上級講禮貌,執行正確的工作指導,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4.14嚴禁在公共區域吐痰或丟垃圾;

4.1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吸煙;

4.16工作時不準喧譁、打鬧;

4.17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4.18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4.19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4.20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4.21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4.23熱愛公司、團結同事,不説不利於公司的話,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團結協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責任。

4.25不利用職權謀私利,不損壞公司利益。

4.26上班時間不會客、不串崗、不脱崗、不辦私事、不扎堆聊天。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五、員工行為規範

員工行為規範是員工在公司內一切行動的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認真執行。

5.1總則

5.1.1愛祖國、愛生活、愛公司。

5.1.2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5.1.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2勞動紀律

5.2.1遵守職業道德,忠誠敬業,鑽研業務,恪盡職守。

5.2.2服從領導,服從分配,服從調動,服從安排。

5.2.3高度負責,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及時完成本職工作。

5.2.4不遲到,不早退,自覺簽到,不弄虛作假。(一次扣5元)

5.2.5維護公司聲譽,提倡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的真誠合作,嚴禁散佈流言蜚語,傳播小道消息。(一經發現給予警告,二次開除)

5.2.6不得擅離職守,工作時間不準串崗、聊天、吃零食、嬉鬧、大聲喧譁。

5.2.7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工作期間不得辦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為親友或個人謀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5.3、儀容儀表

5.3.1着裝整潔、大方、得體,着工作服。

5.3.2員工必須注重儀容、儀表,保持衣冠、頭髮整潔,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個人衞生,無汗味異味。

5.3.4嚴禁酒後上班。(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3.5員工着裝必須保持清潔、平整,不得污跡、開線、掉扣,保證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員工進入工作區域應按規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須自行保管,不得借於他人。如有遺失,應按規定辦理交費不領手續。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設專人負責,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須按公司統一制定的考勤表認真填報,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隱瞞、虛報、漏報,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7.2遲到、早退與曠工

7.2.1上班前十分鐘為簽到時間,員工應在該時間內將自己的名字按規定簽入考勤表。(班組長應提前二十分鐘到崗)

7.2.2簽到時應認真逐日上、下午簽寫,不準補籤、代簽或預籤,嚴禁弄虛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幹未能簽到者,由負責人登記證明。

7.2.4未按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遲到人員不得簽到,考勤員將上班時間如實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下班為早退。

7.2.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

7.3全勤獎與缺勤處理

7.3.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20元。(當月滿勤者,可獲得60元出勤獎。遲到、早退者罰款5元,並且扣除當天出勤獎2元,事假相同)

7.3.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並處以警告;超過五次辭退。

7.3.3每曠工一天,除不享受當天出勤獎外並扣除2日工資。

7.4.1加班:八小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休息時間工作的稱作加班。

7.4.2加班時間2—4小時的記半天加班(10元),6—8小時的記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樣記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且填寫加班條(單據)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動,各單位應積極參加,利用休息時間參加按加班計算。

八、請休假

8.1請假及執行程序

8.1.1如無特殊情況,請假須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主管批准。臨時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必須在四個小時內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內(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由主管報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經理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8.1.3所有請假必須獲得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按曠工論處。

8.1.4請假後及時將假單交主管計算考勤。

8.2婚假

員工婚假三天(帶薪休假)

8.3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給假三天(帶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據路程給予假期。

九、獎懲制度

9.1獎勵

有以下表現者,應予以獎勵:

9.1.1工作勤懇踏實、任勞任怨,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獎勵20—100元。

9.1.2愛司如家,善於總結學習,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者併產生效益者,獎勵30—100元。

9.1.3發現並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減少損失的,獎勵30—100元。

9.1.4領導有方,使工作成績顯著者,獎勵20—50元。

9.1.5尊重領導、團結同事,積極幫助他人的獎勵10—50元。

9.1.6每季度評選先進工作者一次,獎勵20—80元。

9.1.7每季度評選先進班組一次,獎勵100--200元,

9.1.8每半年評選一次先進工作者,獎勵100--200元。

以上三項做為年底評先的依據。

9.2違紀處理

有以下表現者,將給予處罰:

9.2.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9.2.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及2天出勤獎;

9.2.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9.2.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9.2.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5元;

9.2.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5元。

9.2.7當班時間飲酒者,給予警告並罰款20—50元。

9.2.8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者,罰款20—50元。

9.2.9貪污、盜竊公司及同事財物者,記過並罰款30—100元。

9.2.10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罰款50—100元,或者開除。-

9.2.11工作期間與客户或同事發生爭吵、鬥毆,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2客户投訴視情節輕重,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3搬弄是非、傳播謠言,不利於團結者,警告並罰款30—50元。

9.2.14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處分並罰款50—100元。

9.2.15對於違紀情節嚴重者,除以經濟處罰,並追究法律責任。

十、安全與保密

10.1安全

為確保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員工要牢記“安全第一”,公司實行“主管誰負責,誰在崗位誰負責”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10.1.1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設備。

10.1.2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及操作規程執行。

10.1.3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和亂拉電線。

10.1.4及時清理地面油跡、水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1.5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動用消防設施。

10.1.7下班前認真檢查本崗位的環境,着重防火、防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上級。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文件資料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嚴格借閲手續。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公司的機密(包括經營決策、市場推廣方案、規化設計方案、財務收支情況、預慨算標準、施工訂貨合同、員工 收入數額等),做到“該説的不説,不該問的不問”,作廢的資料、單據要及時清理。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4

一、為規範本局考勤制度,統一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局職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內者,每次扣款10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作為曠工。工作(生產)途中無故脱離崗位,溜班10分鐘三次者按曠工1天。曠工按相關文件規定考核。

三、請假程序:

1、請假須遞交請假條,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辦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局銷假,通報人事辦,並交接工作。

四、請假標準:

1、病假:

(1)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要有醫院證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診斷書。

(2)病假一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病假2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以此類推直到扣完為止。病假期間的生產獎,每天扣25元。

2、事假:

(1)職工因事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事先寫好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請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當日工資全額。事假在4天以內(4天),每天扣30元。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30天以上的,年終績效獎金全部扣除。

(3)探親假、年休假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

(4)婚喪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作考核。

3、4、所有請假條(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喪假、年休假),經有關程序批准後交人事辦存檔備查。

5、各類請假人員的工作由班組、支局(所)內自行調整安排的,其所扣發請假人的生產獎按70%返給班組、支局(所)。

五、批假權限:

1、探親假、年休假、婚喪假由市場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人事辦,人事辦核定有關政策後再報局長審批。

2、病假和事假3天以內報經市場部審批;4天以上至7天報經分管局長審批;7天以上報經局長審批。

六、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八、生產班組(支局、所)人員臨時調班須報告市場部批准,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過或未報經批准一次扣款50元。

九、行管人員請假,均須在局長處備案或審批,並報知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本辦法經20__年8月27日職代會議審議通過,從20__年9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關於企業規章制度 篇15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準遲到,需提前1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情況必須説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情況請假,批准者按無薪假期。未經批准無故曠工者,按曠工處理.

4.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況,網站後台用户名和密碼,服務器登錄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盤、軟件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户應該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户利益着想,對客户所提的問題應該耐心解釋。為了保持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繫業務需着裝整齊,舉止文明,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應該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積極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能力。

9.員工應該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煙。

10.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鈎。

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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