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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通用15篇)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通用15篇)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通用15篇)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

1、在街道勞動保障所的領導下,開展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諮詢服務工作

2、負責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掌握就業、失業人員就業狀況,並及時更新信息,建立基礎台賬,實行動態管理。

3、收集、發佈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瞭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發佈培訓信息,掌握有培訓意向人員的信息並及時上報,組織推薦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4、做好就業援助對象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受理就業援助申請,建立管理台賬和及時更新信息庫,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為就業援助對象提供各種再就業援助服務。

5、配合市、區勞動監察部門對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及時採集和維護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動標準、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6、負責指導本轄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旅行情況報告備案工作,協助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7、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督促本轄區應參保企業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辦理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參保、續保手續;為轄區內服務對象查詢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

8、做好本轄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瞭解本轄區內退休人員基本情況,並建立基本信息庫,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繫卡,指導建立退休人員自管組織,開展日常文體娛樂、定期走訪慰問、醫療保健等方面活動;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各類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和體檢預約。

9、完成街道勞動保障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節職工招用

第1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4條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同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5條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1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23條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勞動紀律

第24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上班時間為:8:30-11:30、13:00-17:00,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報告》;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本職工作、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如實填寫《面試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脱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並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公司考勤和辭職等有關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並向全體職工公佈。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員工手冊,職工閲後簽字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的解釋與修改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從__年__月__日啟用。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4

一、認真執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凡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不請假外出的,每次罰款20元,工作時間打撲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將、打藍球、羽毛球的,每次罰款50元。

二、實行週六、週日和法定節日公休制度,凡在規定公休天數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視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緻傷除外),減發工資20元。(本月內請假天數與加班天數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發基本工資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有婚、喪、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親屬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視情況給予照顧。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不能休息的,按國家規定發給雙薪。經領導批准,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發工資20元。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況請假者,需經領導批准,並將本人負責的工作安排好後,方可離開崗位。請假批准程序是:科長請假要寫出請假條,經主管機關工作的主任批准;其它人員請假,寫出請假條交給本科科長,由科長報主管機關工作的主任批准,假滿後按規定銷假,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的,科長、付科長向主管機關工作的主任請假,科員向科長請假,否則按早退處理。無故曠工者,每天罰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記制度。實行辦公定、人事科、財計科和資產科輪流管理考核,每科負責一個月。堅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點半前親自簽到,嚴禁他人代簽,上班不簽到按曠工處理。因外出不能簽到的,回來後補籤或有主管科長寫明原因。雙休日或法定節日,除門崗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再簽到,不再計入考勤天數。領導批准加班的,由批准人代簽。科長要委託一名付科長負責,把每天的到崗情況,在上午八時半前結清,對遲到、曠工者進行認真登記。月底把簽到薄和考勤彙總情況一併報主管主任審批。每天到點結不起來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發科長、主管科長工資10元。

七、實行義務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財務科要建立義務工台賬,年內加班超過12天后,方可領取加班費。

八、加強領導、抓好落實,成立由縣社主任為組長、付主任為付組長、各科科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實。並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5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管理秩序,規範選礦廠員工工作行為,根據選礦廠實際管理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選廠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鐘到車間會議室報到,參加班前會議,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按曠工對待。

第二條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下的,每分鐘扣罰1元;在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給予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對待。

第三條 曠工一天扣罰50元工資,連續礦工3天,月累計曠工在5天者,上報公司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兼併執行罰款,標準每天50元。

第四條 車間職工考勤由班長統一考勤和管理,月終由廠長負責彙總審核,核對無誤後張榜公佈,在與員工無爭議時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 員工因有事需要請假時,需提前4小時辦理請假手續,以便車間安排頂班人員,否則不予准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 員工有配合企業完成以下工作的義務和責任,若無故推脱或者不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的停職檢查或辭退。

(1)崗位缺員時,配合車間完成加班工作,任何人不得藉故推辭;

(2)參加厂部各種培訓和學習工作;

(3)參加厂部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員工請假時必須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具體規定如下:

(1)請假3天及以下的,由班長簽字,主管副廠長批准;

(2)請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班長簽字,廠長批准;

(3)請假7天以上的由班長簽字,廠長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4)不按程序辦理的請假條一律無效。

第八條 員工超假不到的,必須向厂部説明原因,並須辦理續假手續,否則即視為曠工。

第九條 員工在休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時,若條件符合休假要求,可按基礎工資標準發放薪金;同樣事假、病假的缺勤工資按基礎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條選礦廠員工必須服從班組長和厂部的管理,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服從車間生產指令,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立即停職檢查,同時給予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或貽誤生產者,交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員工在上班期間必須嚴格要求,認真操作,禁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以10元以下的罰款。

(1) 上班期間用手機上網、聊天、玩遊戲的;

(2) 上班期間看雜誌、電子小説的;

(3) 聚眾談笑閒聊,擅離崗位的;

(4) 幹其他與工作無關之事的。

第十二條嚴禁竄崗、脱崗行為,竄崗、脱崗在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的,扣罰10元,在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扣罰20元,在30分鐘以上的取消當日考勤。上班期間吃飯時間不得超過50分鐘,超過50分鐘按脱崗處理。

第十三條 嚴禁酒後上崗,否則罰款100元,因酗酒影響生產的,罰款500元,造成設備事故、人身事故的,一切後果自負,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嚴禁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影響選廠整體形象和團結的行為,否則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罰款。

(1) 因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 無故謾罵他人使其精神損傷的;

(3) 毆打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公安機

關處理。

第十五條 嚴禁破壞公共財產、設施,對故意破壞公共財產、設施的員工,除處以最少50元罰款外,同時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六條 凡是有盜竊公司財物或勾結外人倒買公司材料的行為者,一經查處,立即做除名處理,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辦。

第十七條 嚴禁上崗期間睡崗,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睡崗在3次以上的,給以嚴重警告,並處以50元以上罰款。

第十八條 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有下列行為的,處以50至1000元的罰款:

(1) 違章、違規操作不加改正的;

(2) 若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金屬流失的;

(3) 因檢查不到位和違規違章操作造成停車停產的;

(4) 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的。

第十九條碎礦崗位人員開車前必須上下聯繫,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崗位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要求,保證礦石粒度,否則每次扣罰當班破碎班長50元,相關崗位工每人30元。

第二十條 磨礦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規定掌握好磨礦濃細度,若因跑粗造成浮選沉槽的,每次扣罰當班球磨工5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金屬流失,若因下列因素而造成跑冒滴漏的,每次罰款20至50元。

(1) 不按規定加藥;

(2) 長時間脱崗,因操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二條 藥劑配比人員必須按浮選要求配好藥劑,有下列行為時罰款50至100元:

(1)因藥劑內雜質未清理乾淨而堵塞管道的;

(2)因藥箱內斷藥造成管道凍堵的:

(3)造成浮選斷藥的。

第二十三條 水隔離泵工、砂泵工、清水泵工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斷巡迴檢查,保證泵的正常運轉,有下列工作失職行為時,處以50至100元罰款。

(1) 不按時給設備加註潤滑油造成設備高温的;

(2) 設備衞生不按要求清理的;

(3) 電流、電壓不正常不及時上報而致使泵跳閘的;

(4) 違章、違規操作的;

(5) 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的;

(6) 不按設備管理要求來進行日常維護的。

第二十四條 選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定,整齊穿戴勞保用品, 否則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五條 各種設備操作及機電值班人員,必須巡迴對設備進行檢查,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否則罰款50元。

第二十六條 全廠員工必須講文明,懂禮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互助,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條 各班組必須按要求搞好車間衞生及所屬區域衞生,否則每查出一次處罰班長50元。

第二十八條車間運轉設備,必須按時進行潤滑,定期進加註潤滑油脂,否則每查處一次罰款50元,若因潤滑不到位而形成事故時,除罰款外按《設備事故處理辦法》追究其他責任。

第二十九條 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要求字跡工整、事項條理清晰,以便接班人員辨認,否則每次罰款20元。

第三十條 主要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觀察電流、電壓和主要部位温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三十一條 選礦廠各崗位人員對於因自身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事故的,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者,開除廠籍。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有與公司制度相牴觸時,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6

為規範集團旗下各學校資金使用及財務管理,教育集團現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該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1.根據學校日常零用現金開支需要,為各校區財務部門收費員核定備用金定額RMB20xx元每月,可循環使用;

2.校區財務部門憑使用備用金取得的原始憑證,編制分類報銷單據,定期向總部報銷以補充備用金定額。但在會計處理上不通過定額備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餘額。

3.平時,定額備用金科目不記錄領用事項,除非發生調整或收回備用金定額的業務。每週二,收費員必須向總部會計部門報銷當期費用;

4. 校區備用金主要用於因特殊情況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費除外),如:學校快遞費、多刷一卡通費用、每星期不超過500元的辦公用品採購等事項。其他超過500元的特殊支出須向總部申請付款。

5.該備用金如因收費員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錯誤導致公款丟失或缺少,責任由收費員本人承擔。

請校區各級部門依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支付備用,收費員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備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説明

一、為了規範保險企業的會計核算,便於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閲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説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期報送當地財税機關、主管部門。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企業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送出日期等,並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二章 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保險業務核算分類

綜合性的保險企業,必須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企業經營的社會保險業務,亦應單獨進行核算。

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分別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併入直接業務核算。

二、非人身險業務核算

1.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即每一會計年度新發生的保險業務,其前兩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支餘額,以提存長期責任準備金並於次年轉回的方式滾存到第三個會計年度終了時結算利潤。

2.返還性兩全保險業務,以保户儲金的運用獲得的收益作為保費收入。保户儲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儲金及預定利率計算出返還性兩全保險的保費收入後,從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帳户中轉入保費收入帳户。

三、人身險業務核算

1.人身險保費收入按實際收到的保費入帳。人身險保單在實際收到保費後確認生效。躉交保費在交費時一次性記入保費收入帳户。

2.年終決算,應計算三差益損,並進行分析説明。

四、準備金的核算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會計核算期末,按規定從本期尚未到期責任的保費收入中提取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般採用提存本期、轉回上年同期的辦法。通常提存期為十二個月。提取及轉回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

2.未決賠款準備金,為結算損益年度的年終決算時,根據已報來未決賠款提取的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一般採用按已報來未決賠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計入當期支出,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3.長期責任準備金,為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保險業務,在未到結算年度之前,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餘額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4.人身險責任準備金,為年終會計決算按人身險保單全部責任精算數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人身險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準備金,為再保險業務按合約規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費以應付未了責任的準備金。存出、存入分保準備金通常根據帳單按期扣存和返還,扣存期限一般為十二個月,至次年同期歸還。

五、備抵性準備的核算

1.備抵性準備包括:壞帳準備、貸款呆帳準備、投資風險準備。

壞帳準備,指按應收保費、應收利息和應收分保帳款帳户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

貸款呆帳準備,指按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帳準備。

投資風險準備,指按長期投資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風險準備。

2.各種備抵性準備應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種備抵性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壞帳、貸款呆帳、投資損失,應分別沖銷壞帳準備、呆帳準備、風險準備。已沖銷的各種備抵性準備,以後又收回的,應衝回相應的備抵性準備。

3.各種備抵性準備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單獨反映。

壞帳準備在“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貸款呆帳準備在“貸款”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投資風險準備在“長期投資”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六、外匯業務核算

有外匯業務的企業,可採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採用外匯統帳制的核算方法。

採用外匯分賬制的企業,應設置“外幣兑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兑換及帳務間的聯繫均通過“外幣兑換”科目。“外幣兑換”科目的帳簿格式應採用多欄式帳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和摺合為人民幣金額。

採用外匯統帳制核算的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帳,並登記外幣金額和摺合率。所有外幣帳户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帳。會計期末,企業應將外幣帳户的外幣餘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帳户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外幣帳户的人民幣金額與原帳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兑損益。

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時,可採用變動匯率,即按業務發生時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採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摺合率;也可採用固定匯率,即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牌價作為摺合率。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論

第一條目的

為了使公司員工考核的實施與運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的作用

員工考核的作用,是為了把握並評定員工的能力。具體來説,就是運用考核表,按照規定的考核項目,對員工擔任職務所必須具備的能力以及職務工作完成情況做出評定。

1.把握每個員工與其擔任的職務級別相應的能力,並在此基礎上,有計劃地開發和利用員工的能力。

2.把握每個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工作完成情況,據此公正合理地做出薪酬安排。

第二章員工考核的標準

第三條員工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員工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與職務相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員工在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能力。

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

第四條員工考核的分類員工考核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1.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職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2.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承擔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第五條員工考核的標準員工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標準以及相應的要求和水平進行的,並且,能力考核的標準是職能標準,業績考核的標準是職務標準,

第六條員工考核的項目設置

1.考核的項目依據員工在職職務、級別進行設置。

2.考核表的格式以及計分標準: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在聽取有關人員意見之後決定。

第三章員工考核的實施

第七條考核對象員工考核的對象,限於評定期之日登記在冊的員工,下列人員排除在外:

1.連續工作年限不滿一年者(截止到評定進行時)。連續工作年限包括臨時、試用期。

2.因長期缺勤(包括公傷)、停職等原因,評定期間出勤不滿兩個月者。

第八條評定者與評定階段

1.被考核者與考核者之間,原則上要求在相當長時間中有過上下級管理關係。

2.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直屬上級領導。

3.在評定期間,因工作轉換、人事調動,原有的考核關係變更,致使不能對被評者進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考核困難,可以尋找能夠替代原直屬上司的考評者,完成考核工作。

4.在其他難以確定考核者的情況下,原單位主管、總公司的經理以及業務部負責人可以在徵得人力資源部主管同意的情況下,指揮考核人員。

第九條考核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核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核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核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或者有關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應該與第一次考核者交換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做出調整。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通知給第一次考核者。

3.裁定者應參考考核評定報告,做出最終評語。

第十條評語等級

1.評語等級原則上分為五等。評語等級的更改,需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決定。

2.與評語等級相對應的評分,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員工待遇管理方面的工作中去,要採用如下具體做法: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員工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的內容,進一步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

第十二條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的工作調配或崗位調動時應該參考人事考核的結果,把握員工對工作及工作環境的適應能力。

第十三條晉升職位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和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要按職能資格制度規範要求評定。

第十四條提薪

企業對於員工的提薪,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第十五條獎勵

參考業績考核的評語對員工所做的貢獻給與相應的獎勵。

第四章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閲

第十六條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考核表自制成之日起,保存__年。但是,與退休、退職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1年。

第十七條考核表內容的查閲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位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閲有關考核表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要求進行查閲。

第五章考核者培訓

第十八條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第十九條為了達到下列目的,也必須進行考核者培訓

1.理解員工考核制度的結構;

2.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3.確認考核規定;

4.統一考核的基準。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六條 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七條 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 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 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 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八條 關於崗位工資。

1.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 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 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九條 關於獎金。

1. 獎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 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條 關於工齡工資。

1.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 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 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四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二條 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三條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四條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30 日。

第十七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税工資,根據國家税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税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十八條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0

在企業文化結構中,行為文化處於第二層,是員工在生產經營、學習娛樂中產生的活動文化,是企業經營風格、精神面貌、人際關係的動態表現,也是企業精神、企業價值觀的折射。企業行為文化包括企業集體行為,企業領導的行為,企業先進模範人物的行為,企業員工的行為等。

企業家行為

企業家是企業管理中的一種特殊的“角色叢”——思想家、設計師、牧師、藝術家、法官和朋友。

企業家是理念體系的建立者,精通人生、生活、工作、經營哲學,富有創見,管理上明理在先,導行在後。

企業家高瞻遠矚,敏鋭地洞察企業內外的變化,為企業也為自己設計長遠的戰略和目標;企業家將自己的理念、戰略和目標反覆向員工傳播,形成巨大的文化力量。

企業家藝術化地處理人與工作、僱主與僱員、穩定與變革、求實與創新、所有權與經營權、經營權與管理權、集權與分權等關係。

企業家公正地行使企業規章制度的“執法”權力,並且在識人、用人、激勵人等方面學高為師、身正為範。

企業家與員工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關心、愛護員工及其家庭,並且在企業之外廣交朋友,為企業爭取必要的資源。

在一定層面上,企業家的價值觀代表了一個企業的價值觀,“企業老闆就是企業文化的核心”。

模範人物的行為

模範人物使企業的價值觀人格化,他們是企業員工學習的榜樣,他們的行為常常被企業員工作為仿效的行為規範。企業的模範行為可以分為企業模範個體的行為和企業模範羣體的行為兩類。企業模範個體的行為標準是,卓越地體現企業價值觀和企業精神的某個方面;一個企業中所有的模範人物的集合體構成企業的模範羣體,卓越的模範羣體必須是完整的企業精神的化身,是企業價值觀的綜合體現。企業模範羣體的行為是企業模範個體典型行為的提升,具有全面性,因此在各方面它都應當成為企業所有員工的行為規範。

員工羣體行為

員工的羣體行為決定了企業整體的精神風貌和企業文明的程度,員工羣體行為的塑造是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各種開發和激勵措施,使員工提高知識素質、能力素質、道德素質、勤奮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將員工個人目標與企業目標結合起來,形成合力。

企業行為文化的營造

企業在運營過程中,企業家的行為、企業模範人物的行為以及企業全體員工的行為都應有一定的規範。在規範的制定和對規範的履行中,就會形成一定的企業行為文化。例如,在企業管理行為中,就會產生出企業的社會責任,企業對消費者的責任、企業對內部成員的責任、企業經營者同企業所有者之間的責任、企業在各種具體經營中所必須承擔的責任等問題。承擔這些責任就必須有一定的行為規範加以保證。

行為識別系統與企業行為文化

行為識別系統(BI)是企業形象識別系統(CIS)第二個構成要素。它指的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對所有企業行為、員工操作行為實行系統化、標準化、規範化的統一管理,以便形成統一的企業形象。它是動態的識別形式,受企業理念的支配。它包括企業內部的組織、管理、教育,以及對社會的一切活動。具體説對內的活動有:幹部教育、員工教育、工作環境的改善、職工福利等。對外的活動有:市場調查、產品推廣、公共關係、促銷活動、溝通對策及公益文化活動等。企業文化中的行為文化是企業員工在生產經營和人際關係中產生的活動文化。它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關於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活動,如生產活動、經營活動和科學技術活動;另一類是關於企業內部人與人之間的行為活動,如人際關係的協調活動、教育宣傳活動、文娛活動等。

企業行為文化,是一種較為特殊的文化成功。它不像企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質文化,以既成的靜態形式作為文化成果存在,而是以動態的形式作為文化成功存在,是創造其他文化的活動文化。行為文化一方面受精神文化的指導,另一方面又在各種活動中影響和創造着新的精神文化。行為識別與企業行為文化在各自系統中的作用是相同的。不注重行為識別,是不可能有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的,而不注重企業行為文化的建設,也形成不了優秀的企業文化。

人們瞭解一個企業,很多情況是透過企業的行動給他們的印象。消費者來到企業購買商品,如果店員的態度和舉止不佳,比如接待客人不夠親切,總機小姐應答電話不夠禮貌、售後服務差等,不管企業怎麼樹立劃一的標識招牌,穿着同一制式的標識服裝,也不管該企業多麼費心設計華麗的店鋪外觀和裝潢,都無法使消費者留下良好的印象。因此,從事CIS活動,必須先從企業員工的教育訓練做起。只有通過行為識別的各項活動,使企業理念深入到每個員工的心裏,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CIS。

日本東芝公司前董事長巖田貳夫上任初,就總結過鬆下公司的經驗,他對員工説:“松下電器日益興盛的理由,就在於員工與松下先生上下一心,具有相同的觀念,所以工作效率非常好。”確實是這樣,松下公司為了使企業理念深入到每個員工的潛意識裏,曾開展了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全日本每個分公司、辦事處和工廠都要舉辦早會就是這些活動中一項有名的活動。在早會上20萬員工都要高聲朗誦松下董事長頒佈的“松下公司要遵守的七大精神”。凡是成功的CIS實力,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行為識別都與企業理念一致。

麥當勞公司之所以贏得世界良好的評價,就是因他們在全世界所有的連鎖店中都做到了企業理念與行為一致。他們經常派出監查員巡視各連鎖店。監查員再把審查結果向總公司或地區總部報告,如果審查結果不良,該店的店長考績就會受很大影響。如在温尼伯克的麥當勞特許快餐店裏,一次發現了一隻蒼蠅,雖然只是一隻蒼蠅,但是它破壞了麥當勞的質量、服務、清潔的企業理念。兩星期後,這家快餐店的特許權被吊銷。這件事被宣傳後,給所有麥當勞快餐店以很大教育。企業的行為文化,直接塑造企業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因而,優秀的企業家總是通過英雄人物和各種文化儀式來開展各類活動,用正確的價值觀、行為規範統一人們的行為,用一種強大的,似乎是無形的意識教化人們。如果不重視企業的行為文化,企業員工就不可能逐漸形成統一的企業價值觀,企業也不可能起優秀的企業文化。

從上述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行為識別和企業行為文化所包含的內容有不少相一致的地方。行為識別的有關內部員工的活動和一部分外部活動,都可看作企業的行為文化,而企業的行為文化,就其實質而言,也都可看作行為識別。因為這些行為都是在同一個企業價值觀指導下進行的,有利於形成企業各自的特色。當然行為識別的活動範圍要比企業行為文化中的文化儀式廣泛得多,它指所有的企業行為和員工的行為,而且有些企業行為的對象,不僅是活動的人,更不只是內部員工,例如公共關係活動、參與社會實踐與公益文化活動,都是行為識別的範圍,因為這些活動能夠贏得參與社會參與活動的社會大眾對企業的認同,着正是導入CIS的目的。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1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 全廠會議。歸納為四類:

1.廠級會議:主要包括廠級領導(擴大)會,全廠幹部會、全廠班組長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厂部批准後,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廠領導批准,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表22—1會議通知

謹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午___時___分

召開

會議,請準時參加為荷。

隨本通知送提案書乙份,若有提案請填寫後於開會前提交為荷。

此致

先生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車間、科室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領導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工會、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三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廠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廠長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廠生產、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廠務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廠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工廠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廠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彙報或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車間(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科務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2)班組(科室)班前會:邀集與會人員的選定標準對於該項議題確實深有感觸者。對於該項議題確實握有資料、學有專精並富有經驗者本次會議的結論將會對其有所影響者邀其與會參與發言討論的好處要比因該職員出席會議而致工作停頓所造成的損失來得更大者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車間(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工廠董事會;

(2)工廠管理委員會;

(3)廠長、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論文、成果發佈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廠QC成果發佈會;

(4)科技成果發佈會;

(5)信息發佈會;

(6)企管成果發佈會。

第五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凡涉及多個車間(科室)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准後,報廠辦彙總,並由廠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 廠辦每週六應將全廠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到廠領導和各車間、科室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 凡廠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廠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廠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 對於準備不充分、有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廠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廠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廠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

第十一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2

一、加大產品結構調整力度,依據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積極實施清潔生產審計並自覺實施清潔生產,創建“環境友好型企業”。

二、要建立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健全完善環境管理制度並納入正常管理,記錄環保設施的運行數據並建立環保檔案,環保設施穩定運轉率達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加強生產技術和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種資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產生或少產生廢棄物。凡是通過檢修、更換設備能夠解決污染問題的,要及時停產檢修、更換設備。

四、必須在查清污染現狀和排污底數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付諸實施。周圍居民和企業員工對環保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五、現有化工企業的改擴建項目,必須符合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政策及其他有關規定,實行以新帶老的原則,一併解決新老項目污染問題,確保增產不增污。

六、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七、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採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置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採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採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八、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採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取樣分析要採用在線閉路採樣。靜密封點泄漏率保持在萬分之五以下。

九、生產裝備符合相關清潔生產標準中國內清潔生產先進要求,設備運行無故障,設備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十、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採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原料、產品的裝卸要採用自動密閉裝卸設施。生產設備所有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全部收集並採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十一、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採取密閉處理,並對惡臭污染物採取淨化回收措施處理,以達到企業廠界外無化工異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並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採取密閉措施並設置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

十三、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廠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

十四、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十五、對生產和設備檢修中產生的廢酸液、廢鹼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循環套用於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後出售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廢氣排放點源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十七、國家、省頒佈新的標準後執行新的排放標準。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3

12月5日,我校召開第二屆“班級文化引領學生髮展”班主任論壇。高一、二年級全體班主任參加論壇,合肥藝術中學執行校長李昌平主持論壇。

班級文化是什麼?如何運用班級文化管理引領學生髮展?

讓我們來聽聽以下幾位班主任如何看待班級文化引領學生髮展吧~

高一(2)班 袁偉

班級文化建設要做到以下幾點:

1、正班風,盛學風。想口號、制公約必不可少,調動學生積極性的同時培養良好的班級秩序。

2、樹立學習榜樣,帶動班級學習氛圍。同學之間互相幫助,並鼓勵學生之間相互競爭,掀起學習高潮。

3、培養班級凝聚力,增加集體榮譽感。班級之間即比成績也比行為習慣,讓學生自己記錄每天得分情況,找出差距,針對性改進,進一步調動學生積極性。

4、定期對班幹部進行培訓,多傾聽學生反饋意見,羣策羣力,可以更好地根據每個學生制定相應的學習計劃。

高一(4)班 王祿

班級文化是一種組織文化,是一個班級所有或大部分成員共有的信念、價值觀、態度的複合體,其包含了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等多方面內容。

我們班的文化核心是立身、安心、求識、創新。我們班的特點是將各種文化落實到每一件小事上,抓細抓實並持之以恆,讓學生長久處在一個良好的班級氛圍之中,通過彼此的相互影響,形成整個班級的內在文化。

高一(11)班 吳立秀

我平時會經常利用學校提供的輔助工具,如“班級願景榜”“英雄榜”“小組PK榜”,激發他們的學習熱情和班級榮譽感。

讓學生自己制定班規、讓家長成為班級的助手、讓學生參與到班級中來等等,這些都是我在管理班級中使用的小方法。我一直致力於建設富有特色的班級文化,張揚學生的個性,挖掘學生的潛力,激發他們的創造力,昇華師生之間的感情,建設積極的班級文化,構建民主的師生關係,讓班級文化引領學生成長。

高二(6)班 饒猛

班級文化分為“硬文化”與“軟文化”。“硬文化”是指班級的硬件環境,一個班級是否具有良好的學習氛圍,是衡量這個班級優劣的重要標準,富有濃厚文化氛圍的班級,會使全體學生自發形成一股濃郁的學習風氣,擁有良好的“硬文化”課堂,是人性化的高效課堂;“軟文化”是指班級的精神環境,是樸實求真的班風、完善可行的規章制度,“軟文化”環境是否決定了一個班級整體形象的優劣。

軟硬兼施才能更好地管理好班級,同時班主任也要積極引導學生參與班級管理,充分發揮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力,激發學生用自己的智慧和雙手來創設有特色的班級文化,鍛鍊學生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班級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

高二(2)班 胡義超

班級文化有三點:

1、精神引領,為班級目標服務。對班級目標進行分解,如文化課成績成為第一、課內外紀律氛圍和諧、教寢室環境乾淨整潔,將精神引領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行動。

2、制度護航,圍繞目標,競爭激勵。完善組織建設,培養學生自主管理能力,制定獎勵機制,提升學生參與度和價值感。

3、物質渲染,營造團結、進取、和諧的班級氛圍。設置照片牆、榮譽牆、激勵語、圖書角等,對學生產生強烈的感染力和滲透力,努力創設一個寬容和諧、積極向上的班級氛圍。

班主任論壇給班主任們提供一個平台來展示自己對待教學與班級管理的熱情與認真,對於班級管理,班主任們均有屬於自己的獨特見解,他們相互分享、相互借鑑,令人受益匪淺。班主任論壇的開展,既給了班主任們一個展示自我的平台,同時也讓大家獲得了一次學習的機會,意義非凡。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4

一、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範圍:

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於服裝、裝束

**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乾淨;

**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儘快申請補領;

不得擅自塗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於上班時間

**1時間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3僱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嚴禁無故曠工;

**5上、下班必須簽到;

不許代別人簽到;

不得塗改簽到表。

六、關於廠內設備和備件

**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2注意整理整頓;

**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塗、張貼;

**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1服從上司的命令;

**2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4嚴禁在花園內吸煙;

**5不準喧譁、賭博;

**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2、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3、嚴禁在辦公室私用電話;

4、除急事外不許接聽私人電話;

5、未經許可不準在公司內演説集會示威;

6、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7、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8、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僱員嚴格遵守。

關於上班時間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元;

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元。

(所罰款項存用於公司活動基金)

關於花園內設備和備件

1、弄髒設備和備件或粗魯使用物品情節較為嚴重者,則警告並罰款**元;

2、屢次不搞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部門全體人員給予罰款**元/人;

3、凡盜竊本公司設備、備件等財物,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20;

4、凡故意損壞本公司設備等財物,按所購入價2倍賠償;

5、在公司或花園內張貼、亂塗,按警告處理並罰款**元;

6、設備引起故障擅動機器而導致設備損壞,則需等價賠償其修理費,並酌情加倍處罰。

其它

1、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按嚴重警告處理並罰款5—**元,屢次重犯則開除處理。

2、疏忽報告或聯絡而受到損害,則嚴重警告並罰款**元。

3、在公共場所或花園內吸煙,則罰款**元;

4、發現喧譁、賭博,按嚴重警告且罰款**元處理,情節嚴懲者以開除處理;

5、凡盜竊他人的物品,立即開除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時間內怠工或打瞌睡,則嚴懲警告並罰款**元起。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不按時上交工作報表、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查到一次罰款**元。

8、內部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元,並給予警告。

企業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篇15

黨支部目標管理制度

1、按照省高校工委和上級黨組織關於黨支部工作目標管理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

2、結合實際制定出黨員在支部工作中應當承擔的職責和務必完成的任務,提出具體的數量和時間要求.

3、透過有效的管理手段,實現黨員和支部的目標任務。

4、為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對本支部的黨建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職責制,黨支部書記為黨建目標管理第一職責人。

5、黨員職責目標包括五個方面:一是黨員用心參加黨內各種政治生活,提高黨員政治素質;二是遵紀守法,以身作則;三是作風建設;四是用心參加精神禮貌建設,密切聯繫羣眾,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五是努力完成崗位職責,爭先創優。

6、目標管理與爭創活動相結合,目標管理的考核實績作為創先爭優的主要依據,同時也作為評選優秀黨員的依據。

7、每年度黨支部對當年目標管理進行總結講評,先進促後進,並由黨支部全體同志討論下年度目標的擬定,每年一次構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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