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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精選5篇)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精選5篇)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精選5篇)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 篇1

酒店工程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標準範例

1.每一天早8:00前各班組領班到辦公室彙報上一天的工作完成狀況和當天的工作按排。

2.每一天早晨工程部領班負責工作安排,監督檢查工作落實狀況,及時向工程部主管報告。

3.按時開關各區域照明、空調及通風設備,保證樓內的環境良好。

4.按照各工種制定的巡視及保養計劃,對樓內設備設施進行巡視和保養。

5.上班時在自己工作區域內禁止串崗和脱崗,經發現後根據員工手冊相關管理規定處罰。

6.不準在崗位上抽煙、喝酒、打牌、吃零食、聽音樂、玩遊戲、看報紙、翻閲與本工作無關的書刊等。

7.工程部各班組加強職責心,誰當班誰負責,上班時間內不準睡覺、洗澡和辦理個人事務。

8.不經上級領導批准,不準私自調整自己的班次或與別人倒班換班,更不允許異崗換班。

9.工程部施工修理務必在地面鋪防髒單,帶抹布和垃圾袋。

10.夜班人員應加強巡視,及時關掉走廊等公共區域照明及室外照明開燈和關燈。

11.禁止打私人電話(其中包括外單位人員),如家中有急事,經領導批准後才能打。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 篇2

為調動本部門員工上崗期間的工作用心性,加強崗位職責心,切實做到“有據可依、獎懲分明”的原則,根據飯店規章制度及部門的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等要求制定以下細則:

一、處罰

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於10元---30元罰款

(1)上班遲到、早退時間為30分鐘以內者;上班時間務必在09:50換好工裝到達崗位,下班時間務必在18:00後才能離開崗位,以在崗位上實際檢查為準。

(3)上班不簽到或不簽退者;

(4)上班遲到、早退、脱崗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5)當班儀容儀表、禮貌禮儀不貼合規範者;要求頭髮整潔光亮、無異味,前不能蓋過眼眉,兩邊和後面不能過耳和衣領,面部整潔、眼角無異物、鼻毛要修剪,不能過長;手要持續乾淨,經常修剪指甲,不能配帶戒指,不能配帶廣告性手錶;皮鞋要持續乾淨明亮、無破損;服裝要按規定着裝,持續平整、乾淨,上班期間一律着工裝,不能由於天氣熱就脱,工裝口袋嚴禁裝太多物品。

(6)非當班時間無故穿工裝外出者;包括外穿自己衣服,內裝工服者。

(7)在飯店見到同事或領導、客人不用規範禮貌用語、讓路、指引者;規範用語包括“您好、您請、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對不起、謝謝,請問有什麼能夠幫您的,請問您需要幫忙嗎?”等等。

(8)言語、舉止粗俗者;在飯店區域、同事之間,對領導、客人取綽號,説、吵架、做下流動作等。

(9)在面客區域大聲説話,維修工作產生噪音、異味,引起客人投訴者;

(10)無故不參加各種形式的例會及培訓者;包括飯店、部門的例會、培訓、協調會、報告會、培訓,有特殊狀況提前4小時以書面形式填報請假手續。

(11)上班時間利用飯店電話接聽私人電話聊天者;上班時間電話打成震動或關機者,嚴禁用手機或座機聊天。

(12)在值班期間坐姿不貼合要求者;包括身體歪斜、翹二郎腿、脱鞋子、坐在桌子上等。

(13)接聽電話不貼合規範者;接電話要求聲音適度、吐字清晰、手持電話聽筒正確,必要時做記錄。

(14)在飯店隨地亂扔廢紙、果皮、垃圾者;亂堆工程備件者。

(15)工作時未對工作區域保護造成二次污染,工作後對遺留垃圾及工作區域衞生未及時清理、粉刷者;

(16)對浪費飯店財產者;包括浪費水、電、汽等能源,及工程配件、材料能修理的配件不修理者。

(17)各種維修保養表逐台/次填寫者。

(18)各自的衞生區域堆有雜物,不能持續清潔者。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30元---50元罰款。

(1)部門例會遲到或無故不參加者;部門例會時間為每一天07:50,所有人員參加。

(2)對部門或專業安排的工作未按時完成或完成後一天內再次返工者;

(3)未經同意擅自換班者,員工請假或換班需提前一天由專業負責人批准並記錄在案;主管級以上人員請假需提前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所有請假務必是書面申請;

(4)在非吸煙區吸煙者;。

(5)上班期間看報、看書、看電視、聽隨身聽、MP3者;

(6)上班脱崗、扎堆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上班幹私活,串崗聊天,不完成本職工作而去幹別人的活。

(7)無故不參加部門組織的各項培訓者;

(8)部門發生突發事件帶給的聯繫方式聯繫不到或無故不到者;每個員工有義務帶給能聯繫到本人的電話號碼,如有變動應主動告訴部門。(9)未按要求完成部門或專業安排的工作任務或有意推脱者(罰款50元);

(10)因服務態度、服務語言及其它因職責心不強而導致投訴者(罰款50元);

(11)上崗期間在工作區域吃零食、口香糖等食物者;(12)部門質檢員檢查出工作區域衞生不合格未及時整改者;

(13)對所管轄設備、設施運行狀況不瞭解、對系統不熟悉、違反操作規程操作設備者(罰款50元);

(14)未按要求填寫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或漏填寫者;在各種表格刮畫、污損、撕毀者。

(15)未按要求、期限遞交上報的各種書面材料者;上交的書面材料不全,錯字連篇,用詞不當、詞不達意者。

(16)對同事間不團結及部門間協調工作不及時者;

(17)對發現的故障、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不採取臨時措施、不上報領導、隱瞞真實狀況者。

(18)違反飯店《員工手冊》中A類過失者;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1)不愛護飯店及部門設施、設備導致損壞、丟失者;在飯店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刻者;對發現人為損壞設施狀況不進行制止者。(2)未能及時發現各種設備、設施損壞或故障者(包括對不屬於自己管轄的設備故障、安全隱患發現而未及時上報者)。(3)上班時間非維修工作而不在本職崗位者;(4)由於交接班不清或職責心不強造成設施、設備受損者;(5)上班時間因職責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設備、設施受損者;(6)在崗位範圍內對違反飯店及本部制度的行為不管不問或隨意處置者;(7)上班時間職責心不強、未能及時發現設施、設備故障或其他事故者;(8)違反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工作程序和標準者;(9)由於工作失職給飯店及部門造成必須損失並引起客人投訴者;(降職、降級);(10)對各種事故及隱患採取隱瞞欺騙等手段,不上報部門負責人者;(降職、降級);(11)散佈影響飯店及部門聲譽的言語者(降職、降級);(12)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者(降職、降級);(13)無故曠工一天者(降職、降級);(14)違反飯店《員工手冊》中B類過失者;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處理(造成損失的照價

賠償)(1)上班時間睡覺者;(2)上班聚眾賭博者;(3)未經同意私自挪動或打開設施、設備者;(4)上班期間飲酒或帶有醉態上崗者;(5)進入客房打客用電話及使用客用品者;(6)私自或夥同他人偷飯店財物以及客人、員工的物品者〈並視物品的價格給予十倍賠償〉;(7)對設施、設備野蠻操作者(並視損失輕重照價賠償);(8)無請假手續連續曠工三天者;(9)造謠生事、影響飯店及部門聲譽者;(10)嚴重違反飯店規章制度、崗位工作説明、操作規程、服務程序造成不良後果者;(11)違反飯店〈員工手冊〉C類過失者;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 篇3

工程部獎懲條例

1獎勵條例

1.1對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推薦,被採納實施並取得顯著成效者,酌情獎勵20-30分。

1.2對酒店設備增新改造有突出貢獻者獎10-30分。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30分以上。

1.4努力鑽研業務,進步顯著,為酒店或部門爭得榮譽者獎20-50分。

1.5工作認真負責,用心主動,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門的表揚者酌情獎勵10分以上。

1.6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2處罰條例

2.1不準遲到早退,違者按酒店有關規定執行。

2.2維修不及時或故意拖延時間者,利用維修機會在客房看電視,吸煙,影響客房衞生的發現一次扣5分。

2.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及部門經理彙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的,一次扣10分

2.4維修工作需要能夠乘坐電梯或走客用通道,無故使用客用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0分。

2.5無維修任務時不得離崗,串崗,外出維修應向當班負責人報告去向,違者扣5分。

2.6所有機房如發現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的外來人員進入,一次扣當值人員5分。

2.7因維修質量低劣或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門投訴者,需做出書面檢討並扣除當事人30分。

2.8違反操作規程,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9對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寫交接班記錄或記錄不清,未認真記錄設備運轉狀況,未對當值機房或設備做好清潔衞生的一次扣10分。

2.10當班人員麻痺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11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 篇4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規定定期巡視設備運行情況;

2、密切注意設備運行狀態,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現和處理隱患;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往修理;

4、發現設備故障,當班人員無法處理,應報告上級派人處理;

5、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要調班,必須事前報請工程師同意。

四、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報告班長:

1、主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

2、主要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3、設備發生故障或停台檢修;

4、運行人員短時間暫離崗位;

5、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值班工程師(主管):

1、重點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2、採購新的運行方式;

3、主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台檢修;

4、系統故障及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或代換、加工修理;

6、加班、換班、補休、病假。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總工程師:

1、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台檢修;

2、影響營運的設備故障或施工;

3、系統運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設備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設備增改工程;

7、班組結構調整;

8、工程師(主管)病假、事假、補休、換班。

酒店工程部規章制度 篇5

工作範圍

1、負責本酒店電力系統、空調系統、冷熱水系統及地面管道、鍋爐蒸汽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

2、負責賓館水暖設備、廚房機械、洗滌設備的定期保養和故障檢修。

3、負責賓館製冷設備、冷凍設備、排氣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和故障檢修。

4、負責賓館、設施、傢俱、門鎖的修理工作。

5、負責賓館燈飾、燈具的定期檢查、修理工作。

6、負責賓館動力各系統的設備、線路更新和系統改造。

7、負責賓館工程改造工作。

二.以上責任範圍內設備接《維修單》後,在有配件的情況下不能及時修理而造成事故,由該責任班組填寫《事故報告》,並由辦公會按事故性質和損害程度研究進行處理。

三.以上責任範圍內設備因修理不當,而造成事故,責任由該修理人員負責。

四.對責任區域範圍內的酒店、賓館設施、設備維修時,操作規程及施工質量應符合當地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程部所有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設備操作、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否則,由此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酒店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機房重地。否則,造成機械人為破壞、物品丟失等事故,則責任由該當值人員負責,並賠償一切損失。

七.機房內各種滅火器材應備齊,確保發生意外時能正常使用。

八.酒店內的各種電器設備,應保證符合電工安全使用規定。

九.嚴禁當值喝酒或酒後上崗、脱崗,若由此引發事故,則後果自行承擔,並賠償損失。

十.維修人員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時,雖按操作規程操作但仍發生了非人為意外造成傷、殘、亡等事故,則視為公務。若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的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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