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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3篇)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3篇)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3篇)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1

一、禁燒時間

x年5-6月和9-11月

二、重點禁燒區域

被列為鄉重點禁燒區域的10個行政村。

三、禁燒目標

重點禁燒區域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禁燒期間力爭實現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

四、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幹部羣眾禁燒意識。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時一項長期、複雜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鄉統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到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對秸稈禁燒工作的重視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減小,措施不能減弱,投入不能減少,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確保今年秋季秸稈禁燒。

(二)狠抓宣傳發動。鎮政府召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會議,各行政村也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逐級落實禁燒責任。及時發放《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焚燒秸稈的通告》,重點禁燒行政村要組織流動宣傳車巡迴宣傳,利用懸掛標語,廣播等方式面向農村和農民羣眾開展宣傳活動,進一步營造秸稈禁燒濃厚氣氛,切實增強廣大羣眾的法制觀念和環保意識。

(三)狠抓責任落實。 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包片管理責任制,進一步明確鎮、村、組三級管理秸稈禁燒宣傳教育、政策落實、困難幫扶、綜合利用、監督管理、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方面得職責。禁燒期間,鎮、村、組責任人、監管人要實行24小時駐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實行人盯人、人盯地,嚴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晝不見煙、夜間不見火,完全杜絕焚燒秸稈現象發生。

(四)積極推動秸稈綜合利用。要針對農村秋季勞動力缺乏、農時緊的現狀。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大力推廣農機農藝配套技術,實施秸稈機械化粉碎還田。切實推進秸稈還田、快速腐熟還田、覆蓋還田、墒溝埋草、免耕還田,鼓勵農民把秸稈挑回家,就地轉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羣眾為原則,因地制宜設立秸稈集中堆放點,落實看管人和責任人,並通過組織農民自運、幹部幫運、突擊隊或志願者搬運、補助代運、招標運輸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盡快將秸稈搬運離田集中堆放。鼓勵秸稈收購公司(經紀人)集中堆放點打捆收購,開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業化利用,變廢為寶。

(五)繼續加大秸稈禁燒投入力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一項彰顯環保和社會效益的系統工程。盡力而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時,要提前做好禁燒隊伍、物資、場所等方面得準備工作,確保禁燒工作有備無患。

(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執法檢查隊伍力量。要繼續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嚴格執行焚燒秸稈責任追究制度,繼續執行秸稈禁燒督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禁燒期間,鎮黨委、政府派出禁燒秸稈督查組,實行駐點督查,分片督查,加強監控。一旦發生焚燒現象,由鎮紀委依法依規查處,同時,追究鎮、村、組三級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鎮、村成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四落實”,形成“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調度”組織領導機制。

(二)堅持鎮幹部包掛責任制。鎮黨委、政府抽調工作人員包到10個行政村,包村工作人員與行政村責任相同,鎮農發中心包片督導,各工作組和督導組切實負起責任,確保督導查處到位。

(三)強化管理責任機制。繼續依照《沐川縣x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要求。完善禁燒區域基礎資料並及時彙總上報鎮紀委。

(四)完善督查調度機制。繼續堅持鎮、村目標管理、政務督查、行政監察、定點巡查、領導檢查等督查機制。組成聯合督察組,實行駐村24小時督查,形成鎮督查村、村督查組。一級督查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格局。加強對各級幹部建設期間在崗情況及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堅持督查通報、工作調度、重點行政村監控等制度,加大對秸稈禁燒的推進力度。

(五)完善應急機制。認真落實秸稈禁燒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佈秸稈焚燒應急預警。調度監管力量和應急隊伍,加強對重點地區的監控。一旦出現火情,快速處置,及時處置,及時上報。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局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完善信訪穩定工作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系統信訪穩定工作遵循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信訪工作主管領導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其他領導按照分工(分管業務、分管部門、聯繫單位)對口負責的領導機制。

二、信訪穩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和黨政重要議事日程。局黨委會或局務會議至少每季度聽取一次信訪穩定工作情況彙報,分析研究有關問題;局領導每年年初與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主要領導簽訂信訪穩定工作目標責任書,至少每季度聽取一次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信訪穩定工作情況彙報,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的矛盾排查聯席會議。

三、重大事項決策前須進行信訪評估,未評估或未完成評估不得進入決策程序;在信訪評估中不得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對可能出現信訪穩定問題的,須提前研究制定應對預案。

四、局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聯繫單位發生的,或與分管部門、聯繫單位有關的信訪案件要親自包案;包案領導要對案件的辦理及時進行分析研究、協調督促、檢查落實,直到信訪問題最終解決;需兩個或兩個以上分管領導協調解決的信訪案件,由黨政一把手確定包案領導。

五、發現圍堵省、市、縣黨政機關事件,重大及突發性羣體事件,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敏感時期發生越級非訪、集訪事件,分管領導、涉及單位主要領導要立即向局黨委書記、局長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六、按照省、市處置集訪要求,發生到縣、到市、到省集體上訪事件,信訪工作主管領導、業務主管領導、事件涉及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協助省、市、縣信訪部門穩控局面,做好勸返工作,直至上訪人撤離,並做好後續處理和信息掌握、上報。

七、每週三為局領導信訪接待日,當日接待領導須到局信訪室接待來訪人,信訪工作人員及時做好領導接訪記錄;局辦公室對領導接訪工作進行妥善安排,並將每月安排表在醒目位置公示。

八、信訪工作主管領導每月召集一次局系統信訪穩定工作例會,傳達上級指示精神,聽取工作彙報,排查不穩定因素,交流工作經驗,進行業務培訓。

九、各單位每月定期排查一次不穩定因素;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敏感時期,須深入細緻的排查不穩定因素,及時發現問題,化解矛盾;排查和發現的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向局信訪室報告。

十、局信訪穩定日常工作機構(信訪室)設在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信訪穩定事項所涉內容向有關部門或單位轉辦、交辦、督促檢查,直至妥善處理;局屬單位應配備與信訪穩定工作相適應的信訪穩定工作機構和專(兼)職工作人員;信訪穩定部門應對信訪材料分門別類、立卷歸檔、裝訂成冊、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十一、局辦公室為信訪穩定工作的綜合督查部門,局有關處室為專項督查部門;局辦公室對信訪穩定事項是否按要求辦結,受理、承辦、複查的案件、信件是否存在推諉、敷衍、拖延和泄密等現象進行督查,並對信訪穩定工作進行目標考核。

十二、信訪穩定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追究辦法依據《寧鄉縣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

十三、未盡事項,參照省、市、縣信訪穩定工作規定執行。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3

1)要求:保持嚴肅、認真、積極而有序的工作態度,分秒必爭,搶救病人。做到思想、組織、藥品、器械、技術五落實。

2)病情危重須搶救者,方可進入監護室或搶救室。

3)一切搶救物品、器材及藥品必須完備,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儲存,所有搶救設施處於應急狀態,並有明顯標記,不準任意挪動或外借。護士須每日核對一次物品,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4)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種搶救操作技術,嚴密觀察病情,準確及時記錄用藥劑量、方法及病人狀況。

5)當病人出現生命危險時,醫生未到前,護士應根據病情給予力所能及的搶救措施,如及時給氧、吸痰、測量血壓、建立靜脈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

6)參加搶救人員必須分工明確,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疾病的搶救規程。

7)搶救過程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對危重的病人應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方可搬動。

8)及時、正確執行醫囑。醫生下達口頭醫囑時,護士應當複誦一遍,搶救結束後,所用藥品的安瓿必須暫時保留,經兩人核對記錄後方棄去,並提醒醫生立即據實補記醫囑。

9)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應詳細、及時、正確記錄,因搶救病人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h時內補記,並加以註明。

10)及時與病人家屬或單位聯繫。

11)搶救結束後,做好搶救記錄小結和藥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時補充搶救車藥品、物品,並使搶救儀器處於備用狀態。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4

村務公開工作制度

為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保障村民對村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村民自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各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的資料

1、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村民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狀況;

2、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支出和債權債務狀況;

3、羣眾資產及其經營管理狀況,包括土地、物業等生產資料的經營狀況和羣眾企業承包經營方案、投標結果、承包費收繳、合同履行狀況;

4、村羣眾經濟收益及使用狀況;

5、興辦村羣眾經濟項目和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以及招投標、建設承包方案及實施狀況;

6、徵用羣眾所有土地各項補償的收入和使用狀況;

7、救災救濟、扶貧助殘、擁軍優屬、社會捐贈等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狀況;

8、人民政府下撥的補助經費、專項經費的收支狀況;

9、農民負擔各種費用的狀況;

10、村合作醫療費的收繳和開支狀況;

11、村幹部工資、獎金、補貼及其他福利,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狀況;

12、當年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狀況;

13、安排計劃生育指標、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和計劃生育費的收繳、管理、使用狀況;

14、協助鄉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狀況;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村務公開的時間

村務至少每半年全面公開一次,涉及財務的事項應當每月公開一次,具體公開時間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代表決定;應當及時公開的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形式

村委會應當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公佈村務,必要時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予以公佈。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同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公佈。

四、村務公開的監督

村設立由三至七人組成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負責。

村委會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時間和資料,及時、全面、如實編制村務公開資料的草案,並經村務公開監督小組逐項審核簽章後方可公佈。村務公開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利用會議、村民議政日、專題座談、意見箱、電話等形式徵求村民意見。對村民提出的詢問和意見,村民委員會能夠當場答覆的,要當場給予答覆,應當於15日內作出答覆。半數以上的村民對村務公開的事項不同意的,應當依法予以糾正,並重新公佈。對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及時、弄虛作假等行為,村民有權向鄉政府或者縣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反映、舉報,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並作出答覆。

村委會應當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檔案資料應當真實、完整、規範,保存期限與村財務帳簿相同。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5

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資料:

財務收支、財產及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負擔、計劃生育指標安排與處罰、徵地土地和宅基地審批、各種費用收繳管理、各業承包和其他需要公開的資料。

二、公開的時間:

堅持每月公佈一次,每次公開時未涉及到的資料能夠不公佈,涉及到應及時公佈的資料務必及時公佈。

三、公開的形式:

以公開欄張榜及農廉網村級網頁公佈為主,適時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公佈。

四、公開的程度:

在村居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擬出公開的資料,聽取村民代表意見後公佈。村務公開制度。

五、公開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村民代表對村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負責開啟意見箱,吸取羣眾意見,宣傳解釋公開的有關資料,對羣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村黨支部反映,由村居“兩委”會負責處理。

凡涉及村裏的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

“四議”程序

1、提議

凡是党支書記或村委主任認為需要開會討論決定的事情,首先應在村兩個主幹之間相互提出來,兩主幹之間達成共識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其他兩委班子成員認為自己分管範圍內的某一項工作需要上會研究的,應直接向書記或村委主任提議,由兩個主幹碰頭商定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未經兩主幹碰頭商定的事情,書記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準單獨向兩委會上提議。

2、商議

由党支書記組織並主持兩委班子成員商議事情的聯席會議,並由會前提議上會討論的班子成員向會議作出議題説明,然後安排足夠的時間讓與會人員對議題進行討論。討化時,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法,即總支書記在聽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後再證明自己的態度,最後總支書記綜合各方面狀況,採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羣眾決定。

3、審議

透過支村兩委討論決定的事情,屬於重大事項的,首先要經過黨總支會議進行審議。審議形式為:(1)支部書記向會議提出支村兩委討論的事項;(2)參會黨員以黨小組分開討論;(3)以黨小組彙報討論結果;(4)全體參會人員進行表決。

4、決議

透過支部會議表決透過的事情,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決議,決議的程序為:(1)支部或村委主要領導向村民代表彙報支部所審議透過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發表各自的觀點;(3)就支部審議透過的事情進行表決。村務公開制度。

5、要求

(1)召開支村兩委會議、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實參會人員務必到達應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2)討論表決透過的事情務必經實到會人員半數以上人員透過方可有效;

(3)表決形式可選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三種形式中的任何一種。

(4)討論確定某個分管領導所提議的問題無特殊狀況務必有其分管領導參會,否則,本次會議暫不確定。

兩“公開”要求

1、決策過程公開:經過“四議”所決定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將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公開,公開的資料包括:工作進展狀況、資金使用狀況、存在哪些問題,下階段如何發展,讓廣大羣眾對該項工作有充分了解。

2、實施結果公開:每項工作結束後,要將該項工作的完成狀況和資金使用狀況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狀況全方位向公眾公開。

3、公開的形式為會議、公開欄、廣播、網絡、報刊等。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6

(一)搶救室為搶救病員設置,其它任何情況不得佔用。

(二)搶救室每天必須設立固定值班護士。

(三)護士每天交接班必須清點檢查搶救室各項設備及用品是否齊全、有效,做到賬物相符。一切搶救藥品、設備、物品、器械、敷料均須放在指定位置,並有明顯標記,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應物品須用登記

(四)搶救的病員病情平穩或死亡後,必須立即移出搶救室,以保證其他病員的搶救。

(五)無菌物品須註明滅菌日期、定期消毒。藥品器械用後須及時做好清理、補充、消毒和登記工作。

(六)搶救室各項搶救設備須完善。搶救車物品每日清點,及時補充。每次搶救完畢後,及時清點藥品及消耗品,補足基數,放回原處;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後按規定進行清理,消毒和更換。

(七)每週須徹底清掃,消毒一次。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落實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信訪工作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推動信訪問題及時就地解決,依法維護羣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黨政機關,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

各級黨政機關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適用本辦法。

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工作原則,綜合運用督查、考核、懲戒等措施,依法規範各級黨政機關履行信訪工作職責,把信訪突出問題處理好,把羣眾合理合法利益訴求解決好,確保中央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四條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信訪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作彙報、分析信訪形勢、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從人力物力財力上保證信訪工作順利開展;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導致信訪問題的矛盾和糾紛。

黨政機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權範圍內的信訪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各級領導幹部應當閲批羣眾來信和網上信訪,定期接待羣眾來訪,協調處理疑難複雜信訪問題。

第五條 各級黨政機關工作部門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程序,及時妥善處理。

垂直管理部門負責本系統的信訪工作,應當督促下級部門和單位依法、及時、就地解決信訪問題。

第六條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在預防和處理本地區信訪問題中負有主體責任,應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風險防控預警,針對具體問題明確責任歸屬,協調督促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依法、及時、就地解決,並加強對信訪羣眾的疏導教育。

第七條 各級信訪部門應當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指導和監督本地區的信訪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受理、交辦、轉送和督辦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分析研究信訪情況,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給予處分的建議。

第八條 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理信訪事項過程中,應當遵守羣眾紀律,秉公辦事、清正廉潔、保守祕密、熱情周到。

第三章 督查考核

第九條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信訪工作納入督查範圍,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信訪工作開展和責任落實情況,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並在適當範圍內通報督查情況。

第十條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以依法、及時、就地解決信訪問題為導向,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定期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信訪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評的重要參考。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考察工作中,應當聽取信訪部門意見,瞭解掌握領導幹部履行信訪工作職責情況。

國家信訪局負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信訪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對工作成效明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予以通報表揚;對問題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強工作指導,督促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確履行本辦法所列責任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一)因決策失誤、工作失職,損害羣眾利益,導致信訪問題產生,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未按照規定受理、交辦、轉送和督辦信訪事項,或者不執行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嚴重損害信訪羣眾合法權益的;

(三)違反羣眾紀律,對應當解決的羣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者對待信訪羣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損害黨羣幹羣關係,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對發生的集體訪或者信訪負面輿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對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給予處分等建議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導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

(六)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失職失責情形。

對前款規定中涉及的集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負責人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或者行為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涉及的個人責任,具體負責的工作人員承擔直接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 根據情節輕重,對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責任追究採取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的方式進行。上述追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對具有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由有管理權限的黨政機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限期整改。

第十四條 對受到通報後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標,或者具有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且危害嚴重以及影響重大的,由有管理權限的黨政機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督促限期整改。同時,取消該地區、部門和單位本年度評選綜合性榮譽稱號的資格。

第十五條 對受到誡勉後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標,或者有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且危害特別嚴重以及影響特別重大的,由有管理權限的黨政機關對相關責任人採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措施。

第十六條 對在信訪工作中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信訪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__年10月8日起施行。此前發佈的有關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新華社北京20__年10月24日電)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8

為加強村社組織建設和廉政建設,樹立幹部勤政愛民、求真務實、廉潔自律的公僕形象,各項村務自覺理解村民監督,給村民一個明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採取設立固定公開欄、利用會議公開、文字張貼公開、發放明白卡、召開聽證會等多種形式進行。

二、村務公開由村委會指定專人負責,每季度進行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眾關心的熱點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資料包括:村社財務、税費負擔、救災扶貧款發放、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宅基地申報審批、退耕還林補貼款發放等村民明白的事項都要公開。

四、村務公開的程序是:由村委會根據本村實際,一招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具體方案——村民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提交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透過後在公開欄或會議上公開。

五、收集反饋村民意見,解答村民不明白的事項和提出的疑問,建立村務公開工作檔案。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9

一、定期對護理人員進行急救知識培訓,提高其搶救意識和搶救水平,搶救患者時做到人員到位、行動敏捷、有條不紊、分秒必爭。

二、搶救時做到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

三、每日核對搶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各種急救藥品、器材及物品應做到“五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搶救物品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務必處於應急狀態。無菌物品須註明滅菌日期,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四、參加搶救人員務必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和搶救常規,確保搶救的順利進行。

五、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準確、及時填寫患者護理記錄單,記錄資料完整、準確。

六、嚴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在搶救患者過程中,正確執行醫囑。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楚,護士執行前務必複述一遍,確認無誤後再執行;保留安瓿以備事後查對。及時記錄護理記錄單,來不及記錄的於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説明。

七、搶救結束後及時清理各種物品並進行初步處理、登記。

八、認真做好搶救患者的各項基礎護理及生活護理。煩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牀檔並採取保護性約束,確保患者安全。預防和減少併發症的發生。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10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範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祕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祕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範圍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祕密級。

4、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範圍

1)公司祕密(絕密、機密、祕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 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複製,確需摘抄或複製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准;

2)機密級、祕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摘抄或複製; 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複製,複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複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複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祕密文件、資料的保管,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祕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11

1.為及時有效搶救急危重病員,提高搶救成功率制定本制度。

2.搶救工作應由主治醫師資格或以上人員主持。接診住院醫師發現病員病情危重應立即進行搶救,同時將情況報告上級醫師。各級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急救處置。

3.搶救過程中需請他科會診或者協助搶救,應及時邀請相關科室參加,緊急情況可以口頭或者電話通知。

4.各科室接到搶救急會診通知,應由主治醫師資格及以上人員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參加搶救工作,主治醫師及以上人員如因其他醫療工作需要無法及時會診,應由總住院醫師或者值班醫師先到達現場參加搶救,同時將情況向上級醫師彙報,上級醫師在其他醫療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到達現場,指導搶救工作。

5.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各項醫療規章制度和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尊重患者及家屬的知情同意權,嚴防差錯事故和醫療糾紛的發生。

6.因緊急搶救實施口頭醫囑,護士必須複述一遍,確定無誤後執行,醫師應及時補開醫囑。

7.搶救過程應由責任醫師及時、詳實、準確記錄,搶救過程中來不及記錄的,應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補記。

8.對於不宜搬動的急危重病員應就地進行搶救,待病情穩定後再護送至相應病房進一步處理,對立即需手術的病員應及時送手術室施行手術,經治醫師應向病房醫師或手術醫師直接交班,需轉院治療的按轉院制度執行。

9.遇重大搶救、突發公共事件應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及時報告,組織搶救。凡涉及法律、糾紛的病員,在積極救治的同時應向有關部門報告。

10.各科室應做到搶救器材、設備、藥品定人管理、定點放置、定品種數量、定期檢修保養,及時消毒滅菌,整理補充,班班清點交接,確保齊全完備,隨時可用。

11.科主任、護士長應定期對搶救病例組織討論,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不斷提高危重病人搶救水平。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12

根據校領導批示及管理權限分級歸口辦理。?

、對事關學校發展建設和師生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來信及領導批示和辦理結果,視情況在適當範圍公佈。?

、監察室按來信類別,做好信訪件的登記、歸檔工作。?

(二)網上信訪辦理?

在校園網上設立校領導信訪電子信箱,辦公室設專人將相關內容彙總分類,轉送有關校領導閲批。辦公室根據已批示結果,及時轉送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相關部門要在限定時間內將承辦意見和結果反饋辦公室,由辦公室及時在校園網上予以公佈。?

(三)來訪接待?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認真填寫《信訪登記表》;?

、接待人員應認真聽取來訪人的陳述,瞭解來訪人來訪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問題的時間、地點、主要事實、證據等,做好來訪記錄;

、對不需要處理的一般問題,應説明理由或原因做好來訪人的思想工作;應由所屬部門解決的問題,通知其部門接待處理;?

、需向領導彙報、請示的,填寫《來訪問題呈閲表》同《接訪記錄》一併報送有關領導審批辦理;?

、對重要來訪、突發性或重大集體上訪,要通知相關領導接待;?

、做好存檔工作,來訪處理完畢,按來訪類別整理相關材料並及時歸檔。?

四、信訪工作責任與目標

(一)信訪工作責任?

、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黨委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實責。?  、注重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信訪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祕密,嚴禁將控告、檢舉材料和信訪人要求的保密內容泄露給被控告人、被檢舉人;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燬信訪材料。?

(二)信訪工作目標?

、處理好“初信初訪”,“初信初訪”辦結率力爭達%。?

、保證處理來信、來訪的時效和質量,信訪按期結辦率不低於%。? 、努力控制越級信訪,力爭達到無越級集體訪和重複集體訪。?

、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轉交辦的信訪事項,要及時辦理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相應機關和領導。

五、開展校長信訪接待日活動

每週四下午,為校長信訪接待日。全體校領導輪流值班,集中時間,面向校內和校外開展信訪接待活動。認真接待處理督辦信訪問題。

六、信訪工作內務管理

、信訪工作和校長接待日所用的表、單、簿、冊規範,辦理程序、規定統一。?

、信訪材料裝訂整齊;保管符合保密規定。?

、對來訪師生、學生激和外來聯繫公務人員,文明禮貌、接待熱情。

七、信訪工作總結

為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學校每半舉行一次信訪情況分析會,通報信訪工作情況;終總結信訪工作。

體育工作規章制度 篇13

一)鄉(鎮)人大信訪工作應服務黨的中心工作,促進人大職權行使,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確保全鄉(鎮)社會穩定,經濟發展;

(二)鄉(鎮)人大信訪工作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分工負責,歸口辦理和領導親自辦信訪的原則;

(三)鄉(鎮)人大信訪承辦下列信訪事項:

1、對鄉(鎮)人大選舉產生的政府工作人員的控告和檢舉, 。

2、對鄉(鎮)人大代表和上級人大代表的控告和檢舉。

3、對鄉(鎮)行政區域內重大事項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4、上級人大機關或領導交辦的信訪案。

5、依法應由鄉(鎮)人大受理的其他信訪案。

(四)鄉(鎮)人大信訪達到下列要求:

1、對信訪案,鄉(鎮)人大在接待、登記後,7天內作出處理意見,並着手查辦或轉交有關部門辦理;

2、凡直辦的信訪案,在受理之日起30天內辦理完畢,特殊情況不得超過90天;

3、交辦案在90天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書面回覆交辦機關,同時書面答覆信訪人;

4、發現對承辦結果適用法律不當,處理有誤的,應退回重辦,不屬本單位承辦的自受理之日起7天內退回;

5、信訪承辦人員與信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迴避;

6、信訪承辦人員要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泄露信訪人隱密,不得擴大範圍,不得遺失、損毀信訪材料,不得壓報、滯報、舞弊、受賄、打擊、報復;

7、信訪人可以向鄉(鎮)政府的辦理機關或向上級機關申請複查,複查機關應在30天內複查答覆,特殊情況不超過60天;

8、鄉(鎮)人大信訪案的有關登記、調查、處理的各類資料應規範完善,妥善保存,年底整理入檔,

(五)鄉(鎮)人大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分析信訪工作情況,處理重大信訪案件。

(六)對信訪案承辦有下列行為的,應通報批評或依法作出處理。

1、接到交辦案通知後拒不提供情況或材料的;

2、接到交辦單位交辦的信訪案後頂着不辦或拖着不辦的,在規定時間內既不説明原因又不報告結果的;

3、在信訪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為提高環衞所管理人員工作素質,更好地為棠陰環衞事業作貢獻,經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體工作人員,

鎮環衞所工作制度鄉

一、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和請銷假制度。有下例情況之一的,扣除當月清銷假制度,

1、上班遲到又不説明理由的;

2、在規定下班時間前半小時早退的;

3、請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的;

二、嚴格執行崗位廉潔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應給予處罰,發現一次批評教育,發現兩次待崗

1、不按有關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亂收費的;

2、收費後不及時交納給會計佔為己有的;

3、為當事人爭取不正當利益而接受當事人宴請或參加有其他支付費用的各項休閒娛樂活動的;

4、對本職工作不能盡職,對保潔管理力度不夠,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不廉潔的行為,

三、其他未盡事宜視情形而定,望全體員工嚴格遵照執行。

1、熱愛本職工作,執行上級指示,主持環衞所日常工作,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接受上級領導的檢查和督促,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環衞所的各項規定。

2、團結一致,辦事公正,對工作積極負責,講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諉,不扯皮。

3、定期召開各種會議,加強對本處員工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職工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4、負責集鎮的保潔員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聯繫縣垃圾填埋場及時清運鎮垃圾中轉站的垃圾。

6、負責集鎮區域單位、商鋪及居民的衞生保潔費的收取工作。按時完成達到95%以上的鎮政府給與適當獎勵,否則從工資里扣除達到百分比為止。

7、負責集鎮城-管工作,對街道亂設攤、亂堆放、亂停車、亂搭棚、佔道經營等實行嚴格管理,使集鎮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對集鎮衞生保潔員的衞生保潔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9、對各村垃圾分離揀場的運行情況進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帳,隨時迎接上級檢查。

10、帶領全體職工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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