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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裝管理制度(精選3篇)

工裝管理制度(精選3篇)

工裝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範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工裝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二條、職員着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着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着裝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吊帶裝、低胸衫、短褲、涼拖。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後果的輕重處以製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後,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5.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着裝。未按規定着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20元/人次、部門經理50元/人次。

6.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着裝。

第三條、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為兩年。

2、工裝及配飾的費用由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0%,工裝歸個人所有。個人承擔部分劃分為12個月,由企業給予員工以工裝補貼形式發放。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包括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企業將停止工裝補貼部分,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僱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摺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六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七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八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九條、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工裝管理制度 篇2

一、 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加強員工的規範管理,現對公司員工工服的製作、發放、着裝進行統一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制服或工裝,包括襯衣、領帶、西裝外套、褲(裙)。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着裝。

2、行政人事部負責制服預算、樣式選定、登記造冊、驗收、發放、折舊、退還登記等,同時負責抽查各部門員工制服着裝情況。

3、財務部負責員工制服破損、丟失、報廢時制服折舊款結算。

4、行政人事部發放給各部門後,由各部門主管負責保管,行政人事部、財務部負責抽查收發、保管情況。

三、員工工服穿戴領用規定

1. 員工入職時可填寫《工服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在各部門領用服裝。

2. 員工離職時,工服需交回公司,在離職時由部門主管對所交還工服進行全面檢查,如有損壞、破漏、丟失及未清洗情況者,應進行扣款,具體扣款標準如下:

1) 未清洗者:扣除乾洗費(按乾洗店收費標準支付,由部門內勤及時送乾洗店清洗);

2) 損壞或破漏: 根據實際情況及工服價值進行扣款處理;

3) 丟失:按照工服原有價值(扣除折舊率)進行扣款;併到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

3. 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潔,做到無污漬、油漬、墨跡等各類不潔的痕跡。清洗後應作定期的熨燙,保持工服的平整;

4. 工服僅限於工作時間內穿着,每日上下班前,應在員工更衣室更換服裝,換下的工服應用衣架懸掛晾好,以保持服裝的潔淨和造型;

5. 着工服人員應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員工皮鞋高度不得超過5CM,須保持斜面清潔。如無特殊規定,不得穿涼鞋或拖鞋式涼鞋; 6. 工服清洗標準:

1) 冬季工服每週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褲裝/裙裝至少2天清洗一次;

2) 清洗時需對工服上的污漬、油漬、墨漬等各類痕跡整理乾淨並熨燙整齊,穿着時不得有明顯褶皺痕跡;

7. 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服的樣式和穿着方法;工服應保持乾淨、整齊、無破損,不得捲起褲腳。

8. 試用期員工應自行添置工裝相近的服裝;

9. 在崗員工上班時間的着裝情況是個人的考評內容之一,對不按規定使用及維護工裝的,將在考評記錄中備註。着裝不合格者經指正後仍不改正者的,將予以警告、記過直至取消上崗資格的處分;

10.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裝,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況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天氣情況統一通知。

四、工服報損、折損管理規定

1、員工工服由個人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行政人事部,及時辦理補領手續,同時按照工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

2、工服在使用期限內,確因工裝使用時間過長導致嚴重破損,影響着裝效果、整體形象的,其個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請要補做工服,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寫明事情經過,部門經理簽字報公司領導批准後重新定製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3、非工作原因損壞工服造成提前報廢的,員工須按工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並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或更換工服。

4、對摺舊、替換以及員工離職回收後的工服由部門彙總後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進行處理;

1) 對摺舊年限已到以及破損嚴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將進行報廢處理;

2) 對保存較為完好,成色較新的工服則由新入職員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據工服折舊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舊

1、 工服丟失或發生非工作原因破損報廢時,員工按以下規定進行折舊賠償: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滿3個月的,按原價的100%賠償;

2、 工服在使用年限滿3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原價的70%賠償;

3、 工服在使用年限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原價的40%賠償;

4、 工服在使用年限12個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長期),不用賠償。

六、工服監督檢查

1、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 工作時間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罰款30元。

3、 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10元。

4、 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 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本規定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檢查及執行;

統領娛樂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工裝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規範員工服裝的領用、保管、繳回手續,特制訂本規定。

一、 各部門員工通過考察期(一星期)後,合格者向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工作服領用申請。

二、 管理中心將根據季節的不同為員工配發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門申請領用夏裝或冬裝。

三、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制服或工裝,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着裝。

四、 着裝要求

1、 着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2、 着西裝時須着襯衣系領帶,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釦。 3、 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脱線現象。

4、 工作時間應保持口腔清潔、雙手整潔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過長不得塗指甲油。

5、 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6、 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制服不準混穿。

7、 男員工着裝要求

① 頭髮梳理整齊、大方;頭髮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後不蓋衣領;不得剔光頭;不得留鬍鬚。

② 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8、 女員工着裝要求

① 工作時間着裝以保守為宜。

② 頭髮梳理整齊不得披髮髮型包括髮式、顏色不得太誇張提倡化淡粧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③ 工作時間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於休閒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着裙裝時外露襪子須穿肉色絲襪。

④ 儘量避免用過濃的香水。

9、 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工牌,工牌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五、 一線員工服裝的使用期限為1年,辦公室人員服裝使用期限為2年。員工要愛護、妥善保管好工作服並保持整潔。凡因員工個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導致工作服污染嚴重或破損需更換的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補領手續,但要支付相應的服裝成本費同時將受污染或破損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 員工異動時工裝的處理:

員工離職時,根據在職時間長短,服裝費用的扣除作如下規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滿3個月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費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3個月以上未滿半年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成本費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成本費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者,離職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注:辦公室人員及客服部員工期限為兩年,即工作滿兩年者離職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

七、 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執行。

八、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為:20xx年8月24日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公司有權根據本公司業務發展狀況進行調整

X公司 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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