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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管理制度(精選3篇)

隊伍管理制度(精選3篇)

隊伍管理制度 篇1

為了使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於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隊伍管理制度(精選3篇)

1.由教務科指定專人進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進行編號登記,每學期核對一次,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對增員缺檔的教師即時建檔。

3.教師業務檔案的封皮、目錄、規格、樣式力求統一。

4.查閲教師業務檔案應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經業務校長同意,方可查閲。

5.根據查閲單位用途,檔案管理人員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閲。

6.教師業務檔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況下,經業務校長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時歸還。

7.查閲檔案時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閲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撤換檔案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或向外公佈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8.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在學校黨委、校長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由業務校長負責並指定專人管理,同時,與人保科搞好協調工作。

隊伍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中國小教師的調配、編制管理以及自然減員的補充,均由縣(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凡從省外調入的中國小教師,都要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由省內往省外或由教育系統調往外系統的,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學教師和具有中師以上文化程度的國小教師以及雖不具備上述相應學歷,但確有教學經驗的教師,都要嚴格控制,並須經縣9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對違反規定調出的,除要追回教師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教師的調配工作,要堅持面向農村,面向偏僻地區,加強薄弱環節,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教師從農村調往縣城,城郊或縣城調往市區的必須嚴格控制。要鼓勵城鎮教師去農村或偏僻地區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定期輪換的辦法,分期分批抽調地方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實行教師職務聘任制或任命制的學校,如確因編制或職務限額的限制暫不能被任用的教師,要動員和鼓勵他們到農村學校去工作。

三、除黨政機關選拔縣以上領導班子成員外,一律不準到中國小抽調幹部或教師。各部門對長期借調的教師,在本規定發佈後三個月內必須將其退回原學校;逾期不退者,學校停發工資。

四、高、中等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分配、派遣由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並要按照遼政發〔1986〕89號文件有關規定辦理。師範院校畢業生見習期滿後,連續工作滿五年,經批准方可調動。新分配的畢業生報考高一級師範院校的,必須工作二年以上、本人表現好並經學校同意和縣(區)教育部門批准。

五、為了加強普通中國小的師資力量,今後各類專業學校和各高等學校,都不準從中學抽調教師;同時,中學也不要從國小抽調骨幹教師。

六、中國小教師中不具備培訓條件或經過系統培訓仍不勝任教學工作的,可調整安排做其他行政工作或調到其他部門工作。

七、要建立健全教師考核制度。對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態度、教學業務能力、教學效果、文化程度等要進行全面考核,並將主要考核材料歸入本人檔案,作為評聘職務的主要依據。

八、要加強中國小教師的檔案管理。中層以上領導幹部的檔案,由縣(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配備專人管理。凡屬教師離職進修、在職培訓以及業務考察、考核、任用、獎懲等有關材料,必須及時整理歸檔。

九、對教育和教學工作成績突出的教師,要予以表彰和鼓勵。給教職工晉級或授予稱號的,須由縣(區)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對校級幹部的獎勵,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對教師、職員、工人給予開除留用以上處分的,須經縣(區)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對學校領導幹部的處分,由其任命機關批准。

十、要加強民辦教師的管理。辭退民辦教師,須報縣(區)教育局批准,並收回任用證書。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的民辦教師,一經發現,必須堅決清退,並要追究領導者和承辦人的責任。已由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的(含”五大”、”中函”畢業生),在五年內不準調動。

各市可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教師管理辦法 。同時,還可就中國小教師的任用 、職責、考核、獎懲、培訓進修等問題,制定實施細則,使我省教師隊伍的管理更加完善。

本規定也適用於職(農)業中學、盲聾啞和弱智兒童學校、工讀學校、中等師範和教師進修院校。

隊伍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提升教師隊伍綜合素質,保證學校教育工作有序進行,全面提高學校教學質量,特制定《教師工作常規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校政治、業務學習,認真做好學習記錄。經常讀書看報,每學期閲讀一本教育專著,做好讀書筆記。每學期參加課改實驗或專題培訓一次,撰寫5篇教學反思或教學隨筆,撰寫一份教研、教改實驗報告或教學經驗總結、研究論文。

二、研討制度。建立教研、教改成果的檢查、研討、評估、交流制度。教研組每學期要有教研活動計劃、教改課題,各學科至少召開一次專題研討交流會;教研組積極承擔各級教研課題,每週要有教研活動,每學期至少要完成一項校級科研課題。教師每學期至少上一次公開課或教改實驗課,主動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教師每學期至少要參與一次校外教研活動,評課和研討時要注意聽取他人意見、汲取他人精華、發表自己見解。

三、請假制度。嚴格執行請假管理制度,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無事不請假、小事少請假。教職工每日考勤由教導處負責,實行簽到制。請假時須按有關程序到教導處辦理登記手續,工作時間憑票出入校門。半天以內的病假或事假,由教導主任或主管副校長審批;1-3天以內的公假或私假,應經校長同意;3天以上報教育局審批。教師請假應自找本學科或本教研組教師代課,並告知教導處同意備案,假後上班時主動銷假,並在規定時間內為學生補上課。

四、辦公制度。認真執行坐班制度,上班時間上做到“四準”:準時到校、準時進教室、準時上課、準時下課。辦公期間杜絕玩遊戲,嚴禁吸煙、喝酒、下棋、打牌,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辦公的事。輪流值日,保持辦公室的整潔;相互尊重,維護人際關係和諧。

五、課程制度。嚴格按照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計劃組織教育教學活動。嚴肅教學紀律,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不經教導處批准,不得隨意調換課程、隨意授課,改變授課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授課時數;不得搞突擊教學提前結束新課;不得隨意停課、放假,不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六、集會制度。週一晨會或學校集會時,由政教處出面組織,全體教師均應主動參加,主管副校長應提前到操場維持秩序,組織好師生列隊參加,做到準時、文明、整齊、安靜和安全。教研組長和班主任應根據集會時提出的要求,結合師生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強調引導、提出具體要求。

七、上課制度。建立和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向課堂教學要質量。教師上課必須做到“五不”:不上無準備的課,不坐着上課,不歧視後進生,不將學生趕出教室,不在上課時接打手機、聽音樂;力求“四多”:多采用直觀教學,多面向全體學生教學,多給學生思考的時空,多讓學生合作探究、互動學習。

八、聽課制度。建立隨堂聽課、定期聽課制度,養成專心聽課、認真做好聽課和評課記錄的良好習慣。聽課後要及時參加評課、議課,同授課教師溝通交流。每學期校長、主管副校長、教導主任聽課不少於30節;教研組長、教導幹事聽課不少於20節;教師每人聽課不少於15節,新教師聽課不少於20節。

九、備課制度。教師每學期第一週圍繞學科課程標準、班級學生實際和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制定本學期所任學科教學計劃,上報教導處備查。提倡教師集體備課,交流教學經驗。教師課前必須精心備課,做到備課標、備教材、備教法、備學生、備學法。教案一般應包括教學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等,尤其是教學目標和教學過程的設計要備詳實。教學目標設計要體現“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三維目標;教學過程設計包括組織活動設計、認知活動設計、情境活動設計和評價活動設計,設計要有利於學生知、情、意、行的和諧發展。教案每週一由教研組長簽字,每月底交教導處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十、作業佈置。要精心設計作業,不允許搞題海作業。少佈置機械重複的作業,多佈置實踐性、發展性、自選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要適當,國小生一般一、二年級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應控制在一小時以內。畢業年級學生的各科作業也要適量,最多不超過二小時。教師應督促教育學生獨立、認真、按時完成作業,養成複習、預習、自習的良好習慣。

十一、作業批改。語文科作業按課批改,數學科作業當天批改,其他學科作業按次批改。作業每次批改都應註明批改日期,使用統一的修改符號,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之處應明確打錯,並讓學生在下次作業前更正。應要求學生使用統一規格的作業本,按規定的格式完成,字跡要工整,少寫錯別字,按時按量完成。學生作業應及時批改,及時反饋,必要時採取面批面改形式。高年級作業批改可把教師批改與學生互動批改有機結合。

十二、家校聯繫。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或同家長親自面談一次學生的學習和表現。各班主任應健全學生家長聯繫簿,有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遇到學生曠課或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家長聯繫,該緊急處理的及時處理,該向校領導報告的要及時報告。學生髮生突發事件時不得隱匿不報。教師不得辱罵、貶損、嘲諷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班主任在學期結束前要對學生的在校表現寫出實事求是的評語,評語應以鼓勵為主。

十三、質量管理。強化教學過程管理和質量考評工作。教學工作的每個環節都要有明確具體的規範化要求和質量標準,有檢查、指導、評估措施,要以新生入學定員人數為基數考評班級、年級的及格率、優秀率和平均分。建立各班學生考試成績和各科教師教學成績考核數據庫,對入學成績、抽考成績和會考成績全面科學地進行教學質量分析,採取考試成績幾何描述的方法,實施教學質量增值評價,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

十四、考核獎懲。教師績效工資是學校分配中活的部分,由學校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以體現教職工的責任、成績和貢獻。嚴格落實教師工作量、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公開教學活動、競賽活動輔導、業務培訓和教學能力等為主要內容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細化量化考核細則,用數據和事實考核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把“幹多幹少”和“幹好幹壞”區別開來,按照考核結果兑現教師績效工資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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