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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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每週帶薪休假一天:
公司總部:每週六、週日串休
各銷售部:依照實際工作情況每週安排串休一天(銷售部門週六週日不安排休息)
2、調整:
根據公司需要,有活動及相關變動時,員工有義務更改休息時間,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串休,串休於兩個月之內(下個月月末之前)串休完畢,期限內未串休完的,不再順延補串;不得連續兩天或連續兩天以上串休。
3、有薪節假日
員工可根據公司的公告享有有薪節假日。所有假日執行公司根據部門及現場實際情況各自安排的休假標準。
4、集體活動
公司舉辦各類集體活動,每位員工都應積極響應公司各項安排及號召,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不參加的按缺勤處理。
5、病事假:
(1)員工病事假,嚴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中請請假程序,經逐級批准後方可休假。
(2)無極特殊情況,員工病事假必須提前一天以上申請,特殊情況當天請假的,須提前兩小時以上。
(3)員工在病事假期間扣除相應的工資。無特殊情況公司另作安排以外,不得將工抵假(本月請病事假,不可以近期或遠期的多出勤天數抵平休假天數)。
(4)不請假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日扣發三日工資及相應的補助,累計三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並扣發相應的工資。
(5)請假工資的計算(扣):(基本工資+工齡工資+駐外補助+車補+話補)÷30×病(事)假天數
(6)請假必須即時上交請假條,無假條者按曠工處理,後補無效。
6、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的員工,結婚時方可申請婚假。
(2)申請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請,辦理請假和交接手續後方可休假。
(3)婚假為三天,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的,婚假可增至七天。(含每週正常休息日,不含公司公佈的本部門節假日休息天數)
7、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去世(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司給予兩天的帶薪喪假。
8、產假:在本單位工作半年以上,男員工帶薪陪護產假為三天;女員工在公司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申請產假,公司根據其個人情況和公司的崗位情況確定具體休假時間。
9、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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