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營業税減免税收優惠政策

營業税減免税收優惠政策

營業税,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税。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2019年營業税減免税收優惠政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營業税減免税收優惠政策

1.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税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 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84號)

2.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徵營業税;對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對其從事營業税暫行條例“服務業”税目規定的服務項目(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

3.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可免徵營業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林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徵收營業税問題的批覆》(國税函【2019】700號)

4.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税。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大學科技園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117號)

5.對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員工制家政服務免徵營業税的通知》(財税【2019】51號)

6.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税率徵收營業税。《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4號)、《《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延長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税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税【2019】101號)

7.自10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營業税。《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税和營業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71號)

8.符合信用擔保機構免税條件且列入免税名單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擔保收入(不含信用評級、諮詢、培訓等收入)三年內免徵營業税,免税時間自擔保機構向主管地税機關辦理免税手續之日起計算。在貴州省享受三年營業税減免政策期限已滿的擔保機構,仍符合條件的,可繼續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税有關問題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9】114號)、《貴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貴州省地税局關於進一步開展我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税工作的通知》(黔經信融資【2019】2號)

9.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24號)

10.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税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88號)

11.納税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税徵收範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納税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税問題的公告》(2019年51號)

12.納税人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的行為,暫不徵收營業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營業税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74號)

13.對提供“服務業”税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佔增值税業務和營業税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限額減徵營業税。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減徵的營業税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含縣級)税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 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税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92號)

14.一些納税人(以下稱投資方)與地方政府合作,投資政府土地改造項目(包括企業搬遷、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當該地塊符合國家土地出讓條件時,若成交價超過投資方投入的所有資金,其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徵收營業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納税人投資政府土地改正項目有關營業税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15號)

15.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税。《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

16.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徵營業税。《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7pjzo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