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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實施方案4篇

考試實施方案4篇

本文目錄2017考試實施方案度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 物理、化學、生物操作考查實施方案江西省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中學度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江西省xx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考試實施方案4篇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xx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為了確保本次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關於完善公務員制度,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優秀幹部充實各級黨政領導機關,鼓勵年輕幹部到基層工作,建立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幹部培養選拔鏈的精神,加大向基層傾斜力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建功立業,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依法考錄、科學考錄、公平考錄;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提大學聯考錄工作服務水平。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見招考職位表)。

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xx年應屆畢業生(xx年9月底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xx年7月。年齡計算方法為:18週歲以上是指1991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25週歲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0日以後出生;30週歲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0日以後出生;35週歲以下是指1973年11月20日以後出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實施步驟

考錄工作按照制定錄用計劃、發佈招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錄用等步驟實施。

(一)制定錄用計劃

各招錄機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申報xx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的通知》(贛人社〔xx〕279號)要求,編制錄用計劃,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二)發佈招考公告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於11月中旬在有關媒體發佈招考公告和考試大綱。各設區市招考的有關具體事項可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相關媒體發佈。

(三)報名

報名時間為xx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9日24:00。採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户網站()、江西公務員熱線()、江西人事考試網()。一個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可在省內11個設區市中選擇筆試考區。各職位報名成功人數將定期在報名網站予以公佈。報名成功的人員,要在xx年12月21日至26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准考證。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閲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後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考試報名費、考試考務費、面試費和其他測試費,體檢費由招錄機關負擔。擬享受減免費用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經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這部分人員,不進行網上繳費。

(四)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xx年12月27日。公共科目筆試的組織、閲卷等考務工作委託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這兩科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必須具備的潛能。內容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係、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閲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能力和文表達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範圍以《江西省xx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2、專業科目考試

全省統一的專業科目考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發佈公告。其他經批准同意的專業科目考試,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省直招錄機關經批准的專業加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專業科目考試滿分為100分。

3、劃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後,將區分不同情況,分層分類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只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成績排序進入面試。

(五)面試

1、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

規定的報考比例和麪試比例如下:計劃錄用數在5人及以下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5:1,面試比例為3:1;計劃錄用數在6人到10人之間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5:1,面試比例為2.5:1;計劃錄用數在11人及以上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4:1,面試比例為2:1。

確定第一批入闈人員時,先根據職位實際報考人數和對應的報考比例計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計劃數,再乘以這一計劃數對應的面試比例,即為第一批可入闈的人數。然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第一批可入闈人數範圍內,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

按此辦法,報考人數不足5人的職位,第一批無人可以入闈,全部面試人員需通過調劑產生;報考人數達到5人但未達到本職位規定報考比例的職位,或報考人數已達到規定的報考比例但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第一批入闈只產生一部分面試人員,不足人數通過調劑產生;報考人數達到規定的報考比例且筆試合格人數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職位,全部面試人員都在第一批產生,無須進行調劑。

確定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併入闈面試。

2、網上公開調劑

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達到合格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均可在網上自願重新報名參加調劑。調劑報名結束後按調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調劑後仍達不到規定面試人數的職位,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

面試人員名單在網上公佈。公佈內容為:面試人員姓名、准考證號、報考職位、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最低分數(調劑職位還需公佈調劑入闈人員最低分數)。

3、面試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人員要在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名表、准考證、身份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等,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下述相應材料:

(1)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xx年應屆畢業生,由於資格審查時還未取得畢業證,要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表格在報名網站下載)。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省裏統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並服務期滿的人員,要提供由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4)“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原件和複印件。xx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要提供由縣(市、區)人事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職位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考試錄用的資格審查,貫穿於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4、遞補面試人員

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規定予以遞補。遞補人員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1)職位出現面試缺額時,從該職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職位調劑到其他職位未入闈人員及原報其他職位調劑到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2)考生在原報職位與調劑所報職位均可遞補時,可在這兩個職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入闈;

(3)遞補出現同分時一併遞補入闈;

如出現無人可遞補的情況,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按照“不足調減1個計劃時不調減”的原則進行。

5、面試組織實施

面試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贛人發〔xx〕53號)組織實施,實行全省統一時間、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面試滿分為100分。

省直招錄機關的面試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設區市以下招錄機關的面試工作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應按規定組成面試考官小組。每個面試考官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單位考官不少於5人。面試要採取考官、考生雙抽籤的辦法。面試時應當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保證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面試時如出現考生臨時未到、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以零分計算,但職位招考計劃不再調減。當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數相等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小組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

6、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佔50%。計算公式為:

(1)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50%+(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50%

(2)沒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50%+面試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錄用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人事部、衞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xx〕1號)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其體檢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發〔xx〕74號)執行。體檢工作由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1997〕43號)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後,可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後,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職位名稱或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省直機關擬錄用人員,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江西公務員熱線上進行公示;設區市以下機關擬錄用人員,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本市有關網站進行公示。

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時,須填寫《江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連同錄用報告、擬錄用人員的檔案、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材料及有關證件,按管理權限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非應屆畢業生的錄用工作應於xx年6月底前完成,應屆畢業生的錄用工作應於xx年8月底前完成。

四、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招考工作

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參照本方案進行招考。辦理錄用審批時,填寫《江西省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

五、監督檢查

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認真負責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要加強公示制和紀律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要加強保密觀念,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做好試題的印製、傳遞、回收等工作,要與有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建立健全考試錄用保密工作的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考試不出泄密問題。考錄收費方面,要嚴格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批准的項目和標準執行,不得超出標準更不得巧立名目收費。

要加大對錄用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按編制限額、職位要求、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作出宣佈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考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錄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招一年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等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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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 物理、化學、生物操作考查實施方案一、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秦教[XX]108號秦皇島市國中畢業與升學有關專門性發展素質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查工作的精神,對XX年的此項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參考學生的範圍 XX年參加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的國中畢業生。(二)考查的內容及範圍考查的範圍限制在新的課程標準下現行教材範圍內容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主要檢驗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實驗探究動手能力,達到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三)組織與實施 1.試題及評分標準專門性發展素質考查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的試題及評分標準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各校不得隨意更改、刪減。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的試題每科四套,每位考生以抽籤的形式分別抽取每科中的一套作為考查試題。 2.成績的呈現與使用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專門性發展素質考查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的滿分為7分、7分、6分,實行等級制的評價辦法。根據國中畢業與升學專門性發展素質評定考查記分表中的評定標準將分數轉換成等級。由學校根據招生部門的要求錄入考生信息中。 3.組織機構各校應成立考務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任副組長,設立以教務主任為組長的考務工作小組。 4.考場的要求及設置各校要準備獨立的實驗室分別作為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場,同一所學校使用的教學儀器、器材、和藥品必須標準統一,數量充足。各科要有備用的實驗儀器和藥品。各考場的點名處、抽籤處、第幾考場都應有醒目標誌。準備好與試題號相對應的籤號供學生抽籤用。每個實驗操作枱上標出試題號,寫明考試的題目、試題説明及實驗器材。準備充足的實驗記錄單。每個考場中可以擺放同一學科的四個不同考題(或擺放三個學科的各一個考題)。每個考場設主考一名,協調場內各種事宜,負責控制考試時間、按考生號由小到大的順序整理實驗記錄單、登記缺考的考生名單、填寫本場考查考場報告單等。每個考場設監考四名(或三名),每位監考負責監考一個考題,每次監考一名考生,負責記錄素質評定考查記分表中的等級並籤。每個考場應設實驗教師,負責實驗儀器、藥品的補充、更換。 5.考生每科考試的時間為10分鐘。 6.認真確定和培訓考務人員監考人員應由相應學科的任課教師擔任,各校應按照海港區實施方案的精神及學科考試的評分標準,對有關人員做好嚴格的培訓,確保考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7.考試時間全區統一定為XX年5月19日——5月21日。(四)其他事項 1.凡因病、因事確實不能參加實驗操作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學校另行安排補考時間,因殘疾確實不能完成實驗操作的考生,經學校認真審核後,每科實驗操作考查可按c等級記入畢業或升學成績。 2.各校將考查工作領導小組及考務安排具體寫明5月幾日周几几點幾分到幾點幾分,務必在5月17下午5:00前發到進修學校儀器站郵箱,有關部門將安排檢查、巡視。(五)進修學校儀器站郵箱內所附有關XX年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的資料如下:附:1、實驗操作物理試題一、二、三、四 2、實驗操作化學試題一、二、三、四 3、實驗操作生物試題一、二、三、四 4、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查工作領導小組及考務安排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彙總表 6、物理實驗操作考查記分表 7.化學實驗操作考查記分表 8.生物實驗操作考查記分表 9、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場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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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xx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xx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為了確保本次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關於完善公務員制度,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優秀幹部充實各級黨政領導機關,鼓勵年輕幹部到基層工作,建立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幹部培養選拔鏈的精神,加大向基層傾斜力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建功立業,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依法考錄、科學考錄、公平考錄;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提大學聯考錄工作服務水平。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見招考職位表)。

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xx年應屆畢業生(xx年9月底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xx年7月。年齡計算方法為:18週歲以上是指1991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25週歲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0日以後出生;30週歲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0日以後出生;35週歲以下是指1973年11月20日以後出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實施步驟

考錄工作按照制定錄用計劃、發佈招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錄用等步驟實施。

(一)制定錄用計劃

各招錄機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申報xx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的通知》(贛人社〔xx〕279號)要求,編制錄用計劃,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二)發佈招考公告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於11月中旬在有關媒體發佈招考公告和考試大綱。各設區市招考的有關具體事項可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相關媒體發佈。

(三)報名

報名時間為xx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9日24:00。採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户網站()、江西公務員熱線()、江西人事考試網()。一個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可在省內11個設區市中選擇筆試考區。各職位報名成功人數將定期在報名網站予以公佈。報名成功的人員,要在xx年12月21日至26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准考證。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閲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後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考試報名費、考試考務費、面試費和其他測試費,體檢費由招錄機關負擔。擬享受減免費用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經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這部分人員,不進行網上繳費。

(四)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xx年12月27日。公共科目筆試的組織、閲卷等考務工作委託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這兩科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必須具備的潛能。內容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係、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閲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能力和文表達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範圍以《江西省xx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2、專業科目考試

全省統一的專業科目考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發佈公告。其他經批准同意的專業科目考試,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省直招錄機關經批准的專業加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專業科目考試滿分為100分。

3、劃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後,將區分不同情況,分層分類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只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成績排序進入面試。

(五)面試

1、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

規定的報考比例和麪試比例如下:計劃錄用數在5人及以下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5:1,面試比例為3:1;計劃錄用數在6人到10人之間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5:1,面試比例為2.5:1;計劃錄用數在11人及以上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4:1,面試比例為2:1。

確定第一批入闈人員時,先根據職位實際報考人數和對應的報考比例計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計劃數,再乘以這一計劃數對應的面試比例,即為第一批可入闈的人數。然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第一批可入闈人數範圍內,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

按此辦法,報考人數不足5人的職位,第一批無人可以入闈,全部面試人員需通過調劑產生;報考人數達到5人但未達到本職位規定報考比例的職位,或報考人數已達到規定的報考比例但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第一批入闈只產生一部分面試人員,不足人數通過調劑產生;報考人數達到規定的報考比例且筆試合格人數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職位,全部面試人員都在第一批產生,無須進行調劑。

確定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併入闈面試。

2、網上公開調劑

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達到合格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均可在網上自願重新報名參加調劑。調劑報名結束後按調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調劑後仍達不到規定面試人數的職位,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

面試人員名單在網上公佈。公佈內容為:面試人員姓名、准考證號、報考職位、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最低分數(調劑職位還需公佈調劑入闈人員最低分數)。

3、面試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人員要在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名表、准考證、身份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等,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下述相應材料:

(1)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xx年應屆畢業生,由於資格審查時還未取得畢業證,要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表格在報名網站下載)。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省裏統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並服務期滿的人員,要提供由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4)“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原件和複印件。xx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要提供由縣(市、區)人事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職位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考試錄用的資格審查,貫穿於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4、遞補面試人員

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規定予以遞補。遞補人員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1)職位出現面試缺額時,從該職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職位調劑到其他職位未入闈人員及原報其他職位調劑到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2)考生在原報職位與調劑所報職位均可遞補時,可在這兩個職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入闈;

(3)遞補出現同分時一併遞補入闈;

如出現無人可遞補的情況,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按照“不足調減1個計劃時不調減”的原則進行。

中學度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2017考試實施方案(4) | 返回目錄

為了檢測我校教師隊伍素質和專業水平,能更好的制定我校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進一步改進教師培訓工作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學校掌握教師的素質能力狀況提供參考,從而有的放矢的進一步抓好教師隊伍建設。

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型學校”建設,強化校本研修,進一步推動學校學習型組織的形成和發展,營造更加濃厚的學習氛圍,使教師在更高的層次上學習新理念、探究新方法,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經學校研究決定將舉行一年一度的教師專業基本能力測試,具體方案如下:

一、考試的對象:

未滿55歲的在初、高中部擔任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的教師。另外:已參加過XX年秋季市教育局組織的新課標抽測的老師,成績排在全市前10%的老師將頒發業務測試優秀獎並列入教師職務評聘和年度考核中,可以不參加本次業務考試;成績排在全市後30%的老師必須參加本次業務考試;其餘的老師自願參加,並可將業務考試成績納入教師職務評聘和年度考核會考核。

二、考試的內容:

1、國中教師測試所任教學科課程標準(XX年版)遠程培訓內容綜合知識及《晉江市首峯中學國中部課堂教學改革方案(XX年11月修訂稿)》部分內容

2、高中部教師與高三學生同步測試每年一度的省質檢試題。

3、技能科的老師以撰寫教學設計為形式進行業務考試。

三、考試的時間和卷面賦分

考試時間: 1、高中部為省質檢時間。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文理綜各科均為90分鐘。

2、國中部:XX年5月25日上午

卷面賦分:學科課程標準60分;教學改革方案40分。

3、技能科另行通知

四、考試的命題

試題由學校聘請教育局專人命制,

五、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1.成立考試領導小組

組 長:楊少偉

副組長:吳健康

成 員:張金倡 張建穩 蘇龍武

2.考試實施:

命題、制卷、考室及監考安排、閲卷、登分等工作由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成績統計與考核

教師成績由教科室組織相關人員登分統計,通知教師個人知曉,不公佈,具體考核參照《首峯中學教師年度考核和教師職務評聘》制度。

晉江市首峯中學教師業務考試領導小組

XX年2月26日

標籤: 實施方案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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