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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xx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祕〔xx〕50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制定我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不斷提高體育教育教學和體育活動質量,促進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

二、考試辦法與考務工作

(一)考試辦法

1.考試範圍和對象。凡報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的應屆、往屆國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

2.考試時間和地點。市區 xx年4月21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職教中心田徑場進行。每個考生必須在半天內完成三個項目的考試。如遇雨天不能進行考試,則考試日程以通知為準。三縣時間、地點安排參照市區安排由三縣自定。

3.考試內容。體育考試以《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運動技能領域(水平四)規定的相關內容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測試內容為基本內容。

4.考試項目與分值。

(1)考試項目: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其中必考項目1項,選考項目2項。

a.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選考項目:xx年體育考試選考項目數不變,仍為4個項目,①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考生須從中選1項;②2kg實心球、50米跑,考生須從中選1項。考生在報名時須註明所選考的項目,項目一旦確定不得更改。從2016年開始,我市體育考試的選考項目將在原來4個選考項目的基礎上增設2個選考項目,具體增設的選考項目另行通知。

(2)考試分值: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從xx年開始,我市體育考試總分定為50分。其中必考項目20分,選考項目各15分。

5.測試手段。使用學生體質測試儀器。所有項目的評分完全由電腦進行,確保評分結果公開、公平、公正。

6.體育考試成績作為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內容之一,計入考生國中畢業學業考試總分,作為國中畢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依據。並設4個等級:50-45分為a等級,44-40分為b等級,39-30分為c等級,29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國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之一。

考生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和輪次內,出現因突發疾病、受傷或中途離場等造成考試中斷的,與文化課考試中類似情況同等對待,考幾項算幾項,不考不得分,不進行緩考。

考試不設及格與不及格的界限,各單項成績以0分為起點,不設最低分。

7.執行規則。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標準》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測試規則制定的《xx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分值對照表(見附件1)。

8.免考與緩考。

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程序是:由考生與家長憑《殘疾證書》提交書面申請,填寫《xx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學校簽署同意並蓋章後,應將申請免考的學生名單在學校公示欄公示,公示滿5天無異議後,市區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縣報縣教育局體衞藝科審批。市、縣在審批免考考生時,按照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各校要安排2名以上的專門人員對免考考生進行目測,並由目測人簽字。凡經市、縣審核批准後的考生方可免予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記載。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檔案,一份交市考試院或縣教育局備查。

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醫院的詳細病歷和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公示。經審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類學生,會考體育成績按我市體育考試總分的70%計入考試總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檔案。

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由學生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填寫《xx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一式兩份,學校簽署同意並蓋章後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及各縣教育局體衞藝科,經市、縣審核批准後方可緩考。市區參加緩考的學生,原則上安排在4月28日上午半天集中進行補測。逾期不參加考試視為放棄,成績按0分計算。

免考、緩考申請截止時間為4月10日,逾期不予辦理。已被 批准免予體育考試的學生,不得再參加體育考試。對體育考試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體育考試成績按0分處理。

(二)考務工作

1.報名。各校考生(含往屆生)由原學籍所在學校到市教育局考試院(縣報縣教育局體衞藝科)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讀的回蚌(縣)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考試院(或縣教育局體衞藝科)報名參加體育考試。市區報名時間:xx年3月20日~3月30日(節假日除外),三縣報名時間由各縣自定。

2.考試。考生憑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縣考生由縣教育局體衞藝科)核准頒發的准考證參加考試,無證者不得參加考試。在考試中,考生若有疑問,應當場向監考教師提出,以便及時處理,事後一律不予受理。考生一律不準穿帶釘的跑鞋、跳鞋參加考試。

3.成績統計與公佈。考試中採用多台計算機同步當場進行成績處理,由監考員在考生出場時告知考生成績,如考生對於成績有異,由監督員協助主裁處理。上午考試結束的,下午領取考試成績冊,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下午考試結束的學校,第二天上午領取考試成績冊,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當天考試結束後公佈考生成績,並將成績冊及有關的原始資料密封存檔。

三、考試規則和評分標準

(一)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在塑膠田徑跑道上進行, 15人一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測試中,出現跌跤受傷等情況,能堅持跑完全程的,以及未能堅持跑完全程的,均以儀器實際測試成績為準。其他特殊情況參照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執行。

(二)短跑(50米):在塑膠田徑跑道上進行,2人一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測試中,出現跌跤受傷等情況,能堅持跑完全程的,以儀器實際測試成績為準;未能堅持跑完全程的,以最低分值成績為準。其他特殊情況參照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執行。

(三) 實心球:在實心球測試儀器上進行,兩腳左右或前後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擲出。如兩腳前後開立投擲,當球出手的同時後腳可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每名考生投擲三次,以最遠一次計分。

(四) 在立定跳遠測試儀器上進行。兩腳自然分開站立,站在起跳線後,腳尖不得踩線。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每名考生連續跳三次,以最遠一次計分。

(五)跳繩(1分鐘):考生可自備跳繩,在規定區域內,考生將跳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聽到開始信號後開始跳繩。動作規格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週圈),計為一次。聽到結束信號後停止,電子測試儀自動記錄受試者1分鐘時間內的跳繩次數。測試過程中跳繩拌腳,除該次不計數外,應繼續進行。學生跳出測試區域或在規定區域內出現身體“轉向”,繩觸碰儀器,影響儀器及時記錄成績的,以儀器實際測量為準,每考生一次測試機會。

四、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

(一)組織機構

市教育局統一領導體育考試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市區考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各縣考試由縣教育局體衞藝科負責組織實施。

市教育局成立“xx市xx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次體育考試工作。市教育局考試院負責體育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三縣教育局也應確定相應機構,負責轄區內體育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各學校要加強領導,確定專人做好考試期間各項工作,並做好對考生遵規守紀、誠信互助、人身安全和考試要求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二)工作人員

體育考試成立紀檢組、調度組、醫務組、場地組、後勤組、安全保障組、宣傳組等工作組,各組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認真研究確定。

五、考試紀律

(一)封閉考場,考試工作人員憑證入場。

(二)考生必須端正考風,嚴格遵守考場紀律、《xx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須知》(見附件3)和有關要求,自覺服從監考教師和考務人員的安排,不無理取鬧、不弄虛作假。對違紀考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取消體育考試資格和相關體育考試成績等方面的處理。

對冒名頂替者,該項考試即按零分記錄、取消該考生錄取省示範高中資格並對有關人員做出處理。

(三)體育考試工作人員要簽定《誠信承諾書》,工作中必須做到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嚴格遵守《監考守則》和《考場規則》。對待考生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關心愛護。工作人員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不串崗,不弄虛作假、不徇私舞弊。如發現違紀工作人員有違紀現象,市、縣教育局將立即將其撤離崗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公開檢查、通報批評、行政處分等方面的處理,並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取消其當年晉職、評優和表彰的資格,並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

六、安全工作

(一)鑑於體育考試的特殊性,各校要把考生安全擺在第一位,切實重視考生的交通安全、飲食飲水衞生安全和考試安全,對考生進行必要的安全、衞生、遵紀守法、服從裁判等方面的教育。

(二)學校要針對學生的健康特點,組織進行適宜的體育鍛煉。要建立學校與家庭聯繫制度、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測制度、體育教學與活動義務監督制度。學校要組織考生學習本《實施辦法》、《考生守則》及《考生須知》,考試時要有校領導帶隊送考。

(三)各地各校要把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實行會考體育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並落實體育考試工作應急預案,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準備。

(四)在體育考試前,學校要和每一個學生家長對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確認,同時學校必須組織學生進行常規體檢,特別是對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對經體檢證明確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

市、縣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文件要求,三縣要制定本縣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並於2月10日前將方案報市教育局體衞藝科備案。從xx年開始,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市、縣體育考試落實省廳文件情況進行督查通報。

附件:

年xx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分值

對照表。

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

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須知

年xx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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