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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規章制度(通用6篇)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通用6篇)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通用6篇)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篇1

1. 經院委會科主任聯席會議決定並授權,組建食堂管理委員會,食堂管理委員會在院委會領導下工作。負責食堂的日常運轉、財務決算、物資購買、監督制約等工作。

2. 實行按人頭定額核算,單位補助為主,個人支付為輔的結算制度。每人每餐定額標準暫定為5元,包含肉蛋蔬菜、饅頭、油鹽醬醋、液化氣等成本,不含人工成本。單位按3.5元/人次補助,個人按1.5元/次支付。每份餐包含菜一份,饅頭一至兩個,稀飯(不固定)一份。每人每日限定一份餐,當日值夜班者可預訂兩份。

3. 支付方式:以餐票為支付憑證,每張面值5元,職工支付1.5元/張購買,每餐支付一張。食堂工作人員憑餐票與財務科結算。

4. 食堂固定使用物品(油鹽醬醋、調料等)由食堂管理委員會經考察協商後指定固定供應商,肉蛋蔬菜、饅頭等不固定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採購,記賬後核算。油鹽醬醋、液化氣、肉蛋蔬菜等價格應符合市場行情,食堂管理委員會人員有權對價格、質量、重量等進行監督。食堂每月核算,核算結果公示,接受職工監督。

5. 鼓勵食堂工作人員厲行節約,在保證飯菜質量的前提下每月成本核算後如有結餘,可按結餘款的20%計入個人獎勵。但每月結餘不得超過總金額的10%。原則上不允許超支,若超支,超支10%以內的部分按超支金額的20%從食堂工作人員工資中扣除,超過10%的部分需由食堂工作人員全額支付。

6. 食堂工作人員應保證菜品新鮮衞生,且每週同一種菜品不得超過2次。食堂工作人員每週日休息一天,其他時間(含節假日)均應提供就餐服務。

7. 食堂為解決當天在崗職工中午就餐問題而設立,所提供伙食需當日在崗職工在院內食用,禁止帶出院外。

8. 楊勇負責每日統計就餐人數,並與9:30分前彙總到食堂工作人員處。楊勇休息時由食堂工作人員自行統計。

9.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20xx年12月31日

食堂管理委員會人員組成及職責

主任:張可華

成員:崔紅豔

高春蓉

陳 衞

周 坤

楊 勇

食堂管理委員會所有組成人員均負有食堂日常運轉、財務決算、物資購買、監督制約等管理職責。主任負責全面協調,崔紅豔、高春蓉主要負責賬目、餐票、現金結算等工作,陳衞主要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對價格、質量、重量等進行監督,周坤主要負責與食堂工作人員的對賬核算工作,楊勇主要負責統計就餐人數,並每月彙總。

委員會聘任韓秀娥同志為監督員,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篇2

一、餐廳必須保持清潔、衞生,做到地面無垃圾、油污,牆面、屋頂無蛛網,桌子、板凳無油污、灰塵等。

二、餐廳由食堂管理人員指定責任心強,工作負責的同志負責打掃餐廳的清潔衞生。

三、餐廳清潔衞生在每餐前後都要進行打掃,保證員工在進餐時,餐廳乾淨衞生。

四、完善滅蠅、滅鼠、滅蟑螂、滅蚊設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餐廳管理人員實行輪流值班制,各管理人員在值班當天負責維護餐廳正常秩序,引導員工文明就餐,進餐時不爭搶擁擠,不大聲喧譁,不要面對員工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噴嚏,防止飛沫唾液傳播疾病。

六、保證餐廳的清潔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和紙屑,不亂倒殘留的食物和廢棄物。

七、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餐廳的清潔衞生,公司領導每天至少檢查一次餐廳的衞生情況,總務部分管領導對餐廳衞生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 。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單位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員工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四、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五、每天早上上崗前由服務主管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衞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

六、從業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按要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露出帽外,不戴首飾,不塗指甲油,不留長髮,售賣食物時應戴口罩。

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試嘗留樣,是預防員工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員工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一、指定專人負責原材料及成品飯菜留樣。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並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二、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不少於100克),儲存於專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三、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並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登記表》進行逐項登記。

四、飯菜留樣必須保留24小時。

五、單位分管領導不定期進行抽查並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食堂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按單位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和食堂衞生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原料採購索證登記制度

單位食堂的原料採購是保證單位食品衞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保證單位員工食品衞生安全,按照《食品衞生法》的規定,特制定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一、分管採購經理要定期深入市場,瞭解市場行情,在採購過程中必須堅持雙人採購。

二、採購人員採購原材料時,為保證全體員工的食品衞生安全,必須定點採購食品。

三、不採購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的食品和原料。

四、不採購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及原材料。

五、採購農貿市場的食品及原材料應當新鮮,價格合理,並按每天食譜所定數量合理採購,嚴禁購買病死畜禽等動物食品。

六、採購食品,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複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誌(質量安全認證)。

七、食品採購回來,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驗收,並有驗收記載。

八、凡無人驗收或無驗收記錄,均視為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九、採購人員必須清正廉潔,大公無私,對採購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如發現採購過程中存在違規問題的,報請單位領導及總務部批准後,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食堂衞生檢查制度

保持食堂乾淨、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衞生,是保證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為保證單位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食堂衞生檢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食堂的環境衞生,並作好檢查記錄。

二、單位分管領導至少每天不定時檢查一次食堂的衞生情況,並作好記載。

三、檢查內容:

1.食堂內的環境衞生:地面是否有殘留的食物殘渣等垃圾,地面坑窪處是否積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蓋。水池內外、排污地溝等處有無堵塞,是否有飯菜殘渣。灶台,操作枱等處是否乾淨、整潔。

2.從業人員的個人衞生:從業人員是否做到

3.從業人員是否按流程進行規範操作,做到生熟、葷素分開,有無不規範操作現象。

4.庫房是否通風、整潔、整齊、明亮。更衣室衣物掛放是否整潔有序。

5.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後清洗、消毒,是否按規定和要求進入配餐間存放保潔。

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單位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瞭解食品衞生知識,單位必須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確保單位食堂的食品衞生。為此,特制定單位伙食團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應堅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相關衞生知識,增強衞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二、單位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二次,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積極認真參加培訓,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四、每次培訓之後,組織食堂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衞生知識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單位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物品驗收入庫制度

為了保證食品衞生安全,加強過程管理,驗收食物時一定要堅持

一、所有原料、物品在入庫前應計量後如實登記。

二、核對交貨量與訂購量是否一致,交貨量與發貨單上數量是否一致。

三、檢查原料質量是否符合規格標準要求,對於數量及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予以據收或要求調換。

四、驗收結束後,應及時妥善收藏處理各類已領取原料並填寫《食堂入庫單》,作好貨物的入庫登記。

五、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原則

1.驗包裝上內容是否與檢驗報告內容相符;

2.驗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果已超過保質期的決不能收;

3.驗包裝是否有廠名、廠址;

4.驗食物外觀:有無破損、污損、變形、雜物、黴變等;

5.嗅氣味,是否有異味;

6.手感,是否有異樣

六、非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

1.看:是否有腐爛、黴變的食物;

2.聞:是否有異味;

3.手感受有無異樣;

4.蔬菜是否新鮮。

操作間是烹調食品的重要場所,也是保證食品衞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操作間管理制度。

一、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衞生法》和相關衞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衞生安全意識。

二、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三、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採取合理的烹調方式,儘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四、烹調的菜餚儘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慾。

五、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乾煸,需經高温煮熟燒透後才能食用。烘、燒、炒要掌握火候,且數量不宜過多,要翻鏟均勻,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員在加工時要嚴格按衞生要求操作,養成良好衞生習慣,加工食品時不能對着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後要洗手。

七、食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衞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嚐,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嚐。

八、製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衞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十一、操作枱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並及時加蓋。

十二、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

單位食堂粗加工區管理得好,不僅能保證員工的食品衞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預防食品中毒。為此,特制定伙食團粗加工區管理制度。

一、分設肉類(包括水產品)和蔬菜原料洗滌池。

二、加工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枱、用具和容器必須與加工蔬菜的操作枱、用具、容器分開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裝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容器,不得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後必須及時消毒、清洗後,才能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枱和砧板及容器,必須及時消毒、清洗晾乾。

五、加工過蔬菜的操作枱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時清洗、晾乾。

六、保持粗加工區的清潔衞生,保持上下水暢通,及時清掃地面殘留的廢棄物等垃圾。

七、採買回來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臵於地上,要放在攤晾架上,使其通風透氣,防止黴爛變質。

庫房管理制度

單位食堂的庫房是儲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場所,規範的庫房管理也是保證員工食品衞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庫房必須保持清潔,每天清掃,保護良好的環境衞生。

二、庫房要保持乾燥、通風、整潔,防止物資因受潮而黴爛變質。

三、食堂庫房應設專人管理,做到隨手關門,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任意進出。

四、任何人員不私自動用庫房內的物品,保管員應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庫房物品應按標記標識有序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裝,食品必須隔牆15釐米,離地面20釐米。

六、在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蠅、滅鼠藥、農藥及個人用品。

七、超過保質期或黴爛變質食品要及時銷燬,不得存放在庫房內。

八、確保入庫、出庫手續齊全,食品原材料進出庫必須有完整的記錄。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北京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人事章、生產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總裁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董事長(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長(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繫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董事長、總裁 負責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總監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台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財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請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台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私章由法人或總監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後,由分管領導及總裁/董事長籤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後,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篇4

為加強機關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嚴格審批手續,維護機關印章的嚴肅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本制度所稱機關印章是指鎮委、鎮政府和鎮委辦公室、鎮政府辦公室印章。機關印章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專櫃存放、按規使用。

2、各部門及有關業務印章、鎮屬單位印章等由各部門(單位)自行負責管理和使用。

3、分管機關的領導為機關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及鎮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單位)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責任人。

二、用印的審批

1、加蓋機關印章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未經下列相關領導批准,印章管理人員不得啟用機關印章。違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2、加蓋機關印章,應履行以下審批手續:

(1)鎮黨委印章使用由鎮委書記批准;

(2)鎮政府印章使用由鎮長批准;

(3)鎮委辦公室、鎮政府辦公室印章須經鎮委、鎮政府分管領導批准後使用。需要以黨政綜合辦公室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或其它重要用印還需同時報鎮委書記(鎮長)批准。

三、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員根據授權使用機關印章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核用印內容。對手續不全、內容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用印。

2、使用機關印章必須在印章使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備查,並由用印人簽字。登記內容主要有:用印單位、報送單位、用印材料名稱、份數、審批領導、經辦人、用印人、用印日期及其它特殊情況説明。如使用機關印章無登記的,一切後果由管理印章的人員承擔。

3、機關印章必須在辦公室內使用,用印要由印章管理人員親自加蓋,或由印章管理人員監督進行

若需在外使用印章的,需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由機關印章管理人員帶印外出。如機關印章管理人員不便帶印外出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並辦理機關印章外借手續後,機關印章管理人員可以將機關印章交付給指定人員。

機關印章在外使用完畢後,外帶人員必須及時將印章歸還辦公室。

在外印製較大數量公文,需要使用印模的,必須按使用機關印章的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在印模使用完畢後,必須由印章管理人員現場監督銷燬。

四、其他事項

1、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印章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蓋章。發現私自用印、越權用印或非法用印的,或因不按規定用印造成損失和危害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機關印章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項。

3、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表格、空白紙上加蓋機關印章。

4、機關印章丟失或被竊時,管理人員應立即向分管機關領導報告,並按規定程序處理。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篇5

一、印章的使用範圍

1、公章使用:由單位名義簽發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局對外工作聯繫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其它情況需加蓋公章時,必須由局長籤批。

3、局屬單位及局屬各科室的公章及業務專用章使用由各單位及科室負責人明確使用範圍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以單位名義發信息與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局長同意簽字後,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後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局長同意簽字後,方可蓋章。

4、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簽字後,方可蓋章。

5、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6、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局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公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7、對一些行文不規範(字跡潦草、有明顯塗、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印章。

8、單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行政章或業務專用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用章。

9、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後認真填寫公章啟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啟用登記表”上簽字並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説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准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後方可蓋章。

10、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註明事由,並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繫後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後及時補辦手續。

11、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則,出現事故,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己承擔。

12、規範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4、經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燬,不得私自處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局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於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的保養,使用中達到乾淨、字跡清晰、色調鮮豔。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

6、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篇6

為更好地保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中午就餐,節約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食堂工作人員職責 (一)食堂管理員職責:

1、負責採購物品的鑑定、驗收和監督管理。

2、負責建立食堂物品台帳,對物品使用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3、負責炊事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務管理。

4、在特殊情況下,食堂需要幫助料理廚務時,負責組織機關單位幫廚人員。 5、與炊事員共同擬定每週食譜。 (二)炊事員職責:

1、負責日常飲食的採購和加工,與管理員共同擬定每週食譜。

2、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學習研究營養學,不斷改進炊事技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搞好職工用餐服務。

3、做好廚房廚具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4、搞好個人衞生、食堂衞生,保持環境整潔。

5、下班前要對食堂的水、電、氣、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食堂物品及財務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應登記造冊並由專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員對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術性能和維護保養方法,以經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潔乾淨。對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損壞要負經濟連帶責任。

(三)管理人員應對採購人員購進的食品原材料的數量、質量、價格以及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無誤後採購人員、食堂管理人員分別在購物發票上簽字確認,並作為記賬憑證,對檢查驗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員進行食品加工。 第三條 機關單位人員就餐管理制度

(一)機關單位食堂承擔工作人員中午就餐。

(二)機關單位全體工作人員每日上班後9時前先到值班室確認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當日就餐人員表格內劃簽名簽到,食堂按簽到供餐。在當日就餐人員表格上籤到後沒有在食堂就餐的,當天就餐費用在工資中照扣。沒有在當日就餐人員表格上籤到的,食堂原則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資中扣除當天常規就餐雙倍的費用。 (三)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後不得大聲喧譁,食堂工作人員按照當日就餐簽名表上的名單依次分餐,並做好標記。對未簽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記錄。

(四)在餐廳就餐人員應根據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費,主副食品不得帶出食堂,飯後應將自用餐具和剩飯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 第四條 食堂衞生管理制度

(一)應有紗門、紗窗、紗罩,保持無蠅。

(二)每餐後要及時進行環境擦掃,保持環境整潔。

(三)保持排水暢通,污水應及時倒入污水池,不積存髒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飼養家禽家畜,禁止攜帶有毒化學藥劑等進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並分別保管。

(六)小炊具用後要及時清洗晾乾、放置有序;較大的炊具用後以熱水洗淨擦乾,每週用鹼水刷洗一次;機械用具用後熱水洗淨,擦乾保存。 第五條 炊事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的健康檢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三)上班時不吸煙,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儀表整潔。

(四)禁止穿工作服離開廚房、食堂或做與製作飯菜無關的工作;工作前、便後或接觸髒物後必須洗手。

(五)不能對着食物咳嗽、打噴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廚具等,不能隨地吐痰。

第六條 加強機關單位食堂規範化管理

(一)機關單位食堂實行賬、錢、物分開管理,由辦公室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各項收支做到日清月結。

(二)成立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加強食堂管理,提出改進飲食服務的意見,監督食堂開支情況。

(三)機關單位每名工作人員都有對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和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和義務,有關意見和建議可隨時向每位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成員反映。

(四)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成員要注重聽取每名幹部職工對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將大家的意見反饋給食堂管理人員,促進伙食改進。

(五)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發現食堂管理和服務中存在問題,可隨時召開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工作會議,及時告知管理人員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以確保機關單位食堂管理規範,服務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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