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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安全規章制度(通用15篇)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通用15篇)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通用15篇)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

一、園內集體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集體活動,有關部門和負責老師一定要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集體活動前,各班應按時排隊,有序前往指定地點,做到靜齊快。如需帶座椅,應規範執拿,輕拿輕放。

3、集體活動時,應坐姿端正,認真觀看或聽講,不隨便走動,不交頭接耳。

4、集體活動結束後,應按序整隊回教室。上下樓梯速度要慢,注意禮讓不搶先。

二、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園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園長室批准;組織全園性的園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幼兒,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幼兒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脱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幼兒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後,教師應把幼兒帶回幼兒園。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後一個幼兒接走後,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幼兒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幼兒應予拒絕。

三、幼兒上學放學安全防範制度

1、應按時入園,及時回家。不要在園外遊玩。

2、教師在中午和傍晚放學時,應組織幼兒排好路隊,及時護送幼兒離園並安全穿過校門前馬路。

3、值日老師應準時在園門口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靜園時間到後,值日老師應清校,檢查每間教室,發現有未回家幼兒,讓其在傳達室等候。

4、上學、放學時,幼兒不得在校門口滯留玩耍。路上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結羣嬉戲。

5、幼兒園禁止幼兒單獨搭車上、下學。

6、嚴禁接送車輛進入校內。

7、如遇惡劣天氣,教師應妥善處置難以回家的幼兒。

四、幼兒課間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課間活動時間,應及時作好課前準備工作。

2、上下樓梯,靠右行,慢慢行,不併步,不跳步。

3、不玩危險性遊戲。不在教室、走廊、樓梯等處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樓梯的扶欄上,不把樓梯扶欄當滑梯。

4、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五、體育課、運動會、課外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加強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使幼兒瞭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及預防措施,掌握自我監督和預防傷害事故的方法,進行科學的鍛鍊。

2、教師要全面瞭解幼兒身體素質基本情況,適應個別差異,加強個別指導。

3、要做好準備和整理活動,運動量要適中,重視做好體育活動中的保護工作。

4、要加強組織教學和紀律教育,保證體育活動有序進行。幼兒因病等請假必須履行手續。

5、幼兒穿着要符合鍛鍊要求,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不戴帽子和圍巾,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6、園內運動會時,不要隨意站在跑道上,不來回穿越跑道或投擲場地。不參加比賽的幼兒不得接近賽場,應在指定地點有秩序的觀看比賽。

7、教師應定期檢查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和器材,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8、體育器械,非老師許可,嚴禁私自玩耍。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2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公司發展的基礎工作,在以後的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確保安全效益的豐收。

1、礦山配備專職安全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檢查中必須嚴厲查處崗位違章、違法、違規行為,保持機組連續穩定可靠,安全運行。

2、在安全生產的同時,要注意加大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必須達到計劃要求。

3、安全巡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報礦山領導處理,或發現情況不及時彙報處理的,將追究安全員責任。

4、礦山鼓勵員工技術創新,實行工作考核制,對員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進行懲罰,對積極表現者進行獎勵。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3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是為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生產。它也是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公司採用操作工自檢,班組必檢,工程隊互查,公司全面重點檢查的形式。

自檢是崗位工人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狀況自行組織的檢查,自檢由於狀況熟悉,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事故隱患比較瞭解,檢查起來便於準確掌握全面狀況;缺點是目前相當一部分人員的安全素質較低,安全認識缺乏,或由於習慣,對一些比較明顯的危險因素也視而不見,或雖知有危險、有隱患,但習以為常,引不起注意。

生產班組每一天上下班前班長務必進行安全檢查,總結操作工自檢發現的隱患,認真分析,能夠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向隊長彙報由隊長負責,協助解決。

互查是各工程隊之間互相進行的檢查(每半個月互查一次),互查能夠克服自檢的缺點,易於檢查出問題,能夠互相促進,互相學習。但在互查中,由於相互之間沒有直接職責,往往不夠深入、認真。因此應注意挑選職責心強,安全素質較高的人員參加互查。發現隱患,隨時就地整改,對較大隱患短期內不能徹底解決的在採取應急措施後及時上報請示,如實寫進填寫安全台帳資料,便於複查。

公司工程部質安組每半月定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主要查台帳資料上的隱患,指導幫忙解決事故隱患。季節性,專業性檢查,法定假日前後檢查相應增加。公司每月組織檢查隊對工地進行全面重點檢查。此種檢查方法,能夠克服自查的缺點,能夠採取隱患通知書、指令書、停工作業,限期整改等強制手段。因此,對全面推動,改建安全工作,解決問題有重要的作用。

三、安全檢查的資料

安全檢查的資料包括兩大方面,一是查人,二是查物。

1、查物的狀態就是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工人的勞動條件,安全用具及安全設施安全裝置是否貼合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各級標準要求。一般檢查中分為三大資料,即:

(1)現場防護。包括各類腳手架,“三寶、四口”施工道路等是否貼合安全標準。

(2)電氣設施。包括各種機電設備、元件及線路架設與連接,接零接地保護狀況。

(3)機械施工。包括施工現場各種機械、電動機具、手持工具、井架、塔吊、捲揚機等是否貼合規定。

2、查人的狀態就是到民工中去檢查安全生產的意識,安全生產製度的落實狀況,即:

(1)查人的思想。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作為依據,認真檢查各級領導和工人是否重視安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是否落實,是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三同時”,“五同時”的狀況,各部門是否認真執行各項職責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實了各項職責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實了各項規章制度、違章和遵章守紀的狀況。

(2)查各項措施。檢查每個工程項目是否都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每個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是否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有無隱瞞事故的行為,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是否制訂了防範措施,是否落實事故處理中的各項規定。

(3)查教育培訓。新來的工人是否經過認真的安全教育,從事特殊作業人員是否都經過特殊的安全教育併發證上崗,工地負責人是否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取得安全認可證,各類宣傳標誌是否按規定張掛在有效區域等。

(4)查組織建設。各工地是否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否經常活動,安技部門是否按國家規定配備齊全,各安全員是否盡職盡責,充分發揮作用,安技部門的管理水平是否不斷提高,不斷完善。

安全生產檢查只是一種發現隱患,推動工作的手段,落實改建措施,消除隱患,爭取安全生產才是目的,對檢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事故措施,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時、定人、定措施;凡是操作者能解決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工程隊,工程隊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公司能解決的不給上報)。有些限於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訂出計劃限期解決,並上報備案,做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公司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制

一、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職責,協助正職領導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定期開安全工作會議。

二、領導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簡要,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三、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所主管的職能部門要進行安全職責制教育,並檢查執行狀況。

五、組織和領導定期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六、發生傷亡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並對事故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報請上級核定。

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制

一、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上級的指示、決議、決策公司的安全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三、組織建立公司安全保證體系,制立公司安全管理細則,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決定安全獎懲辦法。

四、經常對下屬領導,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人員執行安全生產職責制狀況,每年按比例撥給安全措施經費。

五、每2—3年,申辦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公司安全科安全生產職責制

一、用心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狀況。

二、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本單位具體狀況制定月、季、年安全計劃。

三、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四、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五、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會審,參加年、季、月安全生產會議,並彙報安全工作狀況,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六、經常深入基層掌握安全生產狀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找出規律,從生產、技術、管理方面提出改善意見或要求。

七、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八、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險情,有權停止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對嚴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者有權給予經濟處罰和越級彙報。

九、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對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未逐事故的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生產技術科安全生產職責制

一、對施工生產中的有關技術問題負安全職責。

二、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治理塵毒危害負責制定技術措施。

三、以安全生產方針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使安全措施滲透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去,負責解決施工中的疑難問題,從技術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四、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加工方法,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會同勞動部門、教育部門,編制安全技術教育計劃,向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六、參加死亡事故,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措施,並督促他們按期實現。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制

1、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務必熟悉國家、地方、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法規、規程、規定及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不得違章指揮。

2、掌握施工安全技術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制訂項目安全規章制度主持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並負責實施,做到安全生產的“五同時”。

3、按規定定期召開項目安全會,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和操作規程。負責對現場人員做好上崗前的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特種工作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建立必需的安全台帳、資料。

4、按規定定期開展自查、自改和班前班後安全活動,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按“三定”整改。配發必需的勞保品,完善各種防護設施,危險設備(設施)的裝拆須有安全方案並經規定審批、驗收,裝拆時須親臨現場指揮。

5、用心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支持安全員開展工作並服從整改,搞好現場禮貌施工,做好防火工作,虛心理解上級整改意見和處罰,有職責拒絕上級及建設單位的不貼合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的指令和意見。

6、發生事故,應立即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事故狀況,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範措施。

專(兼)職安全員生產職責制

1、安全員對所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務必熟悉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自覺鑽研和提高安全管理專業技術、掌握各種用電及觸電急救和易燃、易爆物保管、使用等的基本知識。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配合項目、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換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協助做好對工人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負責完善各種安全台帳及務必的資料。

4、協助項目經理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和計劃,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並督促實施,嚴格監督工人的違章行為,檢查執行安全措施狀況。

5、認真執行安全檢查制度,經常檢查現場的安全狀況,遇有事故隱患有職責及時向項目經理、班長及有關人員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督促和檢查整改狀況,並做好書面記錄,各種安全記錄和簽字不得偽造。

6、用心開展各種安全競賽、班前班後等安全活動,有職責阻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遇有危險作業須到場監督,必要時,作出停工令,並及時上報,搞好禮貌施工工作。

7、發生事故,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持續好現場,配合上級調查,帶給如實狀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施工員安全生產職責制

1、施工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技術職責人。務必熟悉國家、地方、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法規、規程、規定及本單位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不得違章施工。

2、掌握施工安全技術,熟悉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項目安全規章制度,負責編制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和方案,做到安全生產的“五同時”。

3、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交任務同時交安全要領,檢查和督促班組安全作業。作好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4、以生產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井架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參與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5、按“管生產務必同時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佈置、指揮施工的同時,遇有生產與安全矛盾時,務必絕對服從安全,有職責阻止現場的違章行為,整改事故隱患。

6、用心開展安全達標活動,協助項目經理、安全員開展工作,在項目經理不在時,責無旁貸地抓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7、發生事故,應立即搶救,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及時上報事故狀況,配合調查工作,提出防範措施。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制

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務必瞭解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熟悉安全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的“五同時”。

2、經常教育本組人員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對新工人和換人的班組級安全交底,做到班前佈置、班後檢查。

3、與安全員一齊經常對本班組的作業人員、場所、機具設備等進行檢查活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發現隱患用心處理解決或上報,不得違章指揮。

4、帶頭執行安全規程、制度、督促班組人員遵章作業,有職責阻止違章行為,特種工種作業做到持證上崗,遇有危險作業須臨場指揮。

5、用心開展班前,班後安全自查和各種安全活動,協助安全員工作,並服從整改、服從上級整改意見和處罰,搞好禮貌施工。

6、發生事故,應立即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按規定如實上報事故狀況,配合事故調查,執行防範措施。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1.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並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3.2.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3.3相關職能部門

3.3.1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3.3.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序

4.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4.1.1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

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範、事故傷害等指標。

4.1.3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4.1.4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4.1.5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4.1.6安全科應設計製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4.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後,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並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2.2各部門經理應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4.3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4.3.1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3.2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並形成文件印發和保存。

4.3.3各部門負責人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4.3.4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並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

4.4.2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4.4.3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並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並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4.4.5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並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5

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關係到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激勵我校全體領導、教職工加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人人都主動關心安全,個個都自覺重視安全,明確安全事故責任劃分,獎懲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中。

2、各部門、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也是不同層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每學年與第一責任人簽訂一次“責任書”,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工作、活動過程中的監管,出現一般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出現重大事故或造成較大影響,實行一票否決,同時按有關規定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範意識。要求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特別是對學生的上學、課間活動、集會、放學等提出具體的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管理。學校與班主任每學年簽訂一次“責任書”。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於管理,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的責任,其班級取消評比文明班、先進集體等資格,並與班主任學期考核獎掛鈎。

5、全體領導、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職責。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照職責範圍,定時檢查及時處理事故的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6、凡學生攜帶對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彈弓、尖鋭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發生學生打架鬥毆現象,目擊領導、教職工(含聘用人員)有責任進行教育、制止。若目擊者不理不問,造成一定後果,經查實,相關目擊者師德考核分為零分,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鈎。

7、凡出現存在對學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會造成羣體傷害事故,帶來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的隱患,目擊者或知情者,應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並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學校按可能發生的損失大小給予有功目擊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經濟獎勵。

8、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教師教育學生方式簡單、粗暴而造成的事故,並釀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鈎。嚴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9、教職工(含聘用人員)在工作中要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違規操作,擅自蠻幹,造成任何後果由本人負責,學校還要追究其賠償責任,並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6

1 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 職責

3.1 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 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 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衞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後,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後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後,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並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後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後,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後,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並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4 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脱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並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台帳,並報安委辦備案。

4.5 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後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後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羣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並報安委辦備案。

4.6 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於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於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於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於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7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級,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學後,務必安排專人對所分管的教室、辦公室、各專用教室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設備是否斷電,用水設備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校內防護設施檢查每週檢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學生外出乘坐車輛必須要貼合安全標準,要對學生進行安全乘車教育。教育學生乘車時要注意觀察車況是否良好,乘員是否超員,司機有無駕照,司機有無飲酒。

三、飲食衞生安全

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爛、過期的食品。搞好個人衞生,嚴防病從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學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每兩週檢查一次,包括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

五、體育設施安全

由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每週至少檢查一次,主要檢查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是否合乎安全標準。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8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日教師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學校安全巡查制度》。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

2、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3、按學校要求做好學校大門的開鎖與上鎖。非本校人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後一律不得入內。

4、當日值班教師負責好“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值日領導安排好課間巡視範圍(a、學校操場。b、校園內)。

6、對校舍及操場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他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7、向值日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8、值日結束後由帶班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9

公司每年初,將確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目標管理分解方案,另形成正式文件。同時統一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1、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主要內容包括:傷亡事故控制指標;創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指標;遵紀守法違規行為控制指標;履行責任、落實制度、實現規範管理的達標指標等。 2、與機關部門簽定的管理目標責任書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落實程度指標;指導、監控本業務系統基層崗位人員貫徹執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標;按規範化的管理要求,年內本系統業務管理總體水平提升幅度指標等。

(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與、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公司處室、部門負責人簽定目標責任書;所屬項目部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項目經理簽定,並報公司備案;新接工程開工前十日內簽定目標責任書籤定後統一由公司安全處建檔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統一按排進行。 1、對“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與公司工會主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年考核一次進行,上半年於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於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對照“安全目標責任書”彙報;對照公司制度查資料;對照行業規範標準查現場。在作出考核結論的同時,對發現的問題要下達整改通知書。考評結果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考評資料由公司安全處存檔。 2、對機關部門“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公司領導與工會主席組織有關人員成立考核小組,每年考核一次於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對照責任書聽彙報,對照

制度要求查資料,依據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評價責任制履行狀況,而後形成書面考評情況報公司領導班子作出考核結論。 3、對機關職能人員的崗位責任制考核,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的業務系統,分別對本系統各部門職能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組織本分管系統各部門的職能人員會議,聽取每個職能人員的書面工作總結報告,對存在問題進行點評,並將考評情況於次年元月上旬以書面報告機關考評組。機關考核資料由公司組織人事處存檔。

4、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組織考核。

(四)考核工作結束後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做出對考核結果的獎勵、表彰、處罰、處分意見,由公司領導班子做出對機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獎勵、表彰、處罰、處分意見。對項目部考核的結果自行實施獎懲。

(五)考核工作的具體方案由考評班子研究制定。

怎麼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方法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製度獎懲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和職工所規定

的再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的制度。

公司根據各個部門人員的不同職責範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職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

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

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並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籤

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

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

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週、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

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於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

八、 獎懲方法: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

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

並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起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人罰款300元)並提出警告處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後加倍罰款。

九、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

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2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佈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併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後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鍼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覆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赤峯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獎懲長效工作機制,懲戒安全生產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執行主體是鎮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條 本制度的適用範圍為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各村委、各站所和企業。

第四條 安全生產獎勵每年一次。

一、獎勵

1、提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項目具有先進性、可靠性,為企業安全生產帶來顯著成效的;

2、積極主動排除險情,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

3、發生事故後能積極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惡化、使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現場隱患整改力度大並取得積極成效的;

5、敢於制止違反安全法規,杜絕重大傷害或火災事故的。 以上獎勵項目由安全部門調查核實後專題報告總經理,予以通報表揚與獎勵。

6、發現並舉報重大安全隱患

二、處罰

1、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處罰1000元;

2、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包括不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造成傷亡事故的,處罰1000元;

3、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後果的,處罰5000元;

4、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工傷事故或較大經濟損失的,按其情節輕重處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罰款。

5、對違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外來承包工程單位及個人,按違反相關規定處罰。

三、獎懲款項的管理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根據本規定中的有關條款,開出罰款通知單,由財務部門開具收據辦理罰款手續,罰款由財務部門設立安全獎勵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規定的獎勵經費,其來源為單位設立的年度安全獎勵基金和由罰款專項資金組成。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2

運輸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脱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

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

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3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總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三條 所屬各單位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

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4

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務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餘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尋呼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個性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務必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務必徵得家長同意。

10.做禮貌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羣眾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務必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4.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職責。需要組織校外活動,務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級申報取得批准,方可進行。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潛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就應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剩餘的錢必須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摺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幹後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裏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羣眾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務必自覺做好羣眾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狀況應及時報告,用心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務必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職責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羣眾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羣眾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衞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衞人員務必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校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生活教師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衞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房門應加鎖關掉,對學生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旅遊安全規章制度 篇15

一、考核責任單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合方工委、安監局、工商局、電力局、公安局、糧食局、文教局、衞生局、交通局、工業促進局、國土局、藥監局、質監局、供銷社、消-防-隊、交-警隊、建設局、民政局、農牧局、水務局、環保局、房管局、商務局、石油公司、火車站、新城區管委會。

二、考核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落實政府(部門)安全監管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以制度建設、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防範體系為重點,突出基層和基礎工作考核,強化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責任。

(二)堅持控制目標考核與管理目標考核相結合,年終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結合,建立和完善各項監督考核制度,嚴格監督管理,使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適度、科學、規範。

(三)控制目標考核以事故統計和事故調查處理資料為依據,對發生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事故和瞞報事故的行為從嚴進行考核。

三、考核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縣安委辦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掌握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綜合情況,組織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二)事故報告和信息反饋制度。各鄉鎮和縣直部門分別按附表1和附表2要求,每季度後5日內報控制目標完成情況;《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半年和全年執行情況自查報告,分別於20__年7月15日和20__年1月10日前上報;各鄉鎮對本地發生的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按附表3要求,隨自查情況報告一併上報。

(三)日常監督檢查(抽查)制度。對各責任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情況實行季度抽查制度。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各責任單位及時將整改意見和措施落實情況上報縣安委辦。抽查情況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四、考核實施辦法

(一)考核內容為各責任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所規定的各項控制和管理目標,考核時限為20__年1月1日零時至20__年12月31日24時。

(二)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依據事故統計資料和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資料,由縣安委辦直接進行考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採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實行百分制考核。各鄉鎮控制目標占40分,管理目標占60分;縣直部門控制目標占30分,管理目標占70分;兩項目標考核得分相加為考核得分。各鄉鎮考核計分表見附表4;縣直部門考核計分表見附表5。

(四)各鄉鎮考核辦法

1、控制目標考核記分:

(1)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發生每起扣20分。

(2)發生重大事故,未超出20__年實際發生起數,每起扣1分;超出20__年實際發生起數部分,每起扣5分。

(3)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標每項扣3分。

2、管理目標考核記分:

(1)日常考核,佔20分,可記負分。其中,抽查和監督檢查佔15分,根據抽查和監督檢查情況考核記分;事故報告和信息上報、反饋情況等佔5分。計分標準為:遲報一般事故每次扣2分,遲報重大事故每次扣5分;隱瞞不報一般事故每次扣10分,隱瞞不報重大事故每次扣20分;不按要求上報、反饋有關信息,每次扣2分(注:凡舉報查實的均屬於隱瞞不報)。

(2)年終考核佔40分,由縣安委辦組織考核組進行考核、記分。

(五)縣直部門考核辦法

1、控制目標考核記分:

(1)屬於直接負責監管的單位,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發生每起扣20分。

(2)行業(系統)內單位,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5分,再發生每起扣10分。

(3)因本部門未履行或未盡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發生每起扣20分。

(4)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標,每項扣3分。

2、管理目標考核記分

(1)日常考核,佔20分,可記負分。其中,抽查和監督檢查佔15分,根據抽查和監督檢查情況考核記分;事故報告和信息上報、反饋情況等佔5分。計分標準為:未按要求報告事故或上報、反饋有關信息,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組織、參加有關活動,每次扣3分。

(2)年終考核佔50分,由縣安委辦組織考核組進行考核、記分。

五、考核評定辦法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合方工委

1、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

2、未發生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同比下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70分以上,為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4、其他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二)縣直部門

1、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

2、完成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

理先進單位;

3、完成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75分以上的,為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4、其他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目標單位。

六、獎懲辦法

1、考核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的鄉鎮或部門,頒發錦旗一面,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考核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的鄉鎮或部門,頒發錦旗一面;

3、考核為“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單位”的鄉鎮或部門,在全縣通報表彰;

4、考核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單位”的鄉鎮或部門,罰人民幣5000元,罰金由縣財政局落實。

七、補充説明

(一)事故等級標準。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一般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發生學生、兒童、未成年人死亡重大事故,已在國內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屬於重大惡性事故。

(二)本辦法由縣安委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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