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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通用15篇)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通用15篇)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通用15篇)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台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乾淨,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説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大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閲,複製反動,淫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

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訪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説“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

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訪。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1.對總機人員的要求

(1)工作人員必須會標準的普通話和多種地方話等;

(2)電話總機工作人員要求聲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語音語調,使人感到婉轉動聽;

(3)接聽電話與客人會話時,要注意態度誠懇,使對方感到你樂意為他效勞;

(4)熟練掌握電話總機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內線電話號碼;

(6)熟悉酒店總經理、部門經理的電話號碼;

(7)熟悉各大機關。公司、交通部門(如鐵路、輪船、民航、客運等)、海關、公安局(如消防隊等)、醫院、供電局、各大酒店總機等單位的電話號碼:

(8)熟悉世界各地的國際時間與北京時間的時差;

(9)熟悉各地長途電話的收費標準。

2.電話服務的項目

(1)接轉內部電話

內部電話指由外部掛進酒店的電話,接轉時必須注意:

①掛給客人的電話必須問清掛電話人的姓名及掛電話的事項,然後核實住客是否是掛電話人要找的,若是,則徵求客人意見是否可轉給他,客人表示可以時才轉給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時,可向掛電話人婉拒;

②若掛電話者查詢住客時,也要徵詢客人意見,經同意後才告訴掛電話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聽電話或不在房間時,可將掛電話人的姓名及電話內容記下來轉告客人;

④職工工作時間外面掛來給職工的電話,一般不轉,若有急事可轉有關部門辦公室或其頂頭上司代職工接聽。

(2)掛長途電話

①必須詳問清客人的姓名、房號、接電話單位的名稱或接話人的姓名、電話號碼等;

②電話接通後,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間告訴客人,請客人講話,客人講完話後,要告知客人通話時間;

③客人通話後,總機人員要及時將電話收費單轉交給總服務枱收款處,為客人記賬;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時有許多人要掛長途電話,對此都要—一登記好,在線路比較忙的情況下妥善安排。

(3)電話諮詢服務

①若客人電話詢問要在酒店開房時,要及時與客房預訂處或總服務枱聯繫,並及時答覆客人;

②若客人詢問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務設施及項目時,要向客人熱情介紹。詳細解答; 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區的遊覽勝地、商業中心、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情況時,要儘可能向客人介紹。

(4)電話叫醒服務

①客人申請叫醒服務,均要將客人的房號、叫醒時間登記好,記錄在“住客叫醒登記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員要交接好班,根據“住客叫醒登記表”上的時間準時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時要有禮貌地用英語和普通話重複講“早晨好,現在的時間是早上×點鐘”。要連續地叫,若五分鐘或十分鐘無人聽電話,要請樓層值班人員去敲門,直到叫醒客人為止;對晚醒的客人要告訴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時間,您已晚起了××分鐘。”

③將客人晚起的時間記入檔案,日後客人投訴時,可以此作為解釋。

一 收銀員管理制度

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程辦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於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收款過程中做到快、準、不錯收、不漏收,對於各種鈔票必須驗明真偽。

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時間不得攜帶私人款項上崗,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

4、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將公款挪作私用。

5、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結賬時,應認真依照銀行有關規定受理。

6、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每班營業結束時,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並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本部門營業收入情況資料及數據。

7、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填寫交款清單,錢款與清單一致,投款必須填寫投款報告,投款需有人見證,並在

8、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計算器、驗鈔機等),並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9、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開市前、收市後的收款崗內外衞生,保持桌面的整齊、乾淨。

10、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以員工手冊為準,自覺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

1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參加培訓。

1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穿着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大方。

1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完成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2

一、餐飲服務員工要敬崗愛業,忠於職守,無私奉獻,做好本職工作。

二、工作要認真,做事要仔細,恪守職責,做好餐前準備搞好酒店衞生保持店內乾淨整潔。

三、上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違反一次扣5—20元,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四、遲到或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按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扣40元一次;超過兩個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執行嚴格的考核制,考核結果與提成掛鈎。

五、休假請假未經主管領班批准,擅自離崗外出者,按實際計曠工。

六、撿到客人的隨身物品要及時交給客人或吧枱保管。

七、上班時間不準閒聊,大聲喧譁,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和其他私事,違者5元/次。

八、做發個人衞生,上班時保持制服乾淨整齊,保持飽滿的清神面貌;值班人員下班時,必須檢查好水電器開關,確保關閉。

九、不能擅自拿來酒店物品愛護酒店財物,人違者照價培償;無關工作的事不能圍在吧枱,違反者扣10元/次。

十、團結一致分工合作,不打架鬥歐,違反者每人扣50;情節嚴重者交公安處理或者開除。

大湖魚港

20xx年4月15日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3

一、 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

二、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上班時間站立規範,不得倚牆、靠椅,不準聚一起閒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範,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

三、儀容儀表要符合酒店要求,身體不能有異味。上班必須按規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准穿肉色襪子。(男員工穿深色襪) 女服務員:女員工不可散發,上班要化淡粧,不準濃粧豔抹,長髮要盤起,短髮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髮不準染色,不準梳過於誇張的髮型。 男服務員:頭髮不準染髮,不留鬍鬚,勤修面。不準留長指甲,不得塗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戒指、耳環、項鍊等飾物。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衞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四、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葱、榴蓮、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食物,飲料。不能當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髮,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五、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桌面無油漬、無灰塵,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必須消毒。工作台要乾淨、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乾淨、無污漬。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衞生。門窗、牆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衞生間要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衞生工具擺放整齊。各班組衞生分片包乾到人,每天派人輪流值班,保持衞生清潔。每週一搞大掃除。

六、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櫃、燈光、衞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等設備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管理層安排人來維修。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七、員工用餐應在指定時間、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口香糖。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拾到客人物品必須及時上交吧枱或上一級領導保管,並儘快與客人取得聯繫,不準私自留藏,佔為已有,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説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大聲喧譁,打鬧,不準在餐廳、包廂、走廊內大聲叫喊。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不準使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聽從工作安排,員工上班時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九、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熟悉業務知識,瞭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客人來了要説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做到來有迎聲,走有送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並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

十、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擅自離崗。遇事(如上洗手間等)離崗要上報領班,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後,才能離開。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

十一、員工要遵守外事紀律,不得與客人私下通信,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時不得表示過分親熱,未經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十二、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傢俬及酒店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

十三、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傳菜員的崗位職責

一、 按規定着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作,如因此對在開餐過程中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二、 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內容。積極配合好服務員的工作,主動及時完成收桌工作。

三、 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避免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等情況。

四、堅決把好食品衞生關,做到盤淨無破損,保證變味、變質食品絕不上餐桌。

五、不得私自品嚐食用所有菜品。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二條懲戒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承包指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

第五條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六條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徵得酒店工會同意方可辦理。

第七條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及工會申訴的權利。

第八條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人事部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第九條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第三章獎勵

第十條獎勵的方法有經濟獎勵與行政獎勵兩種:

(一)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二)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第十一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頒發獎金2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全年累計五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嘉獎通報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貫忠於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其他對酒店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並頒發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全年累計三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並通報全酒店。

(一)維護酒店安全,積極採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二)全年累計獲嘉獎五次者;

(三)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四)對維護酒店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

(五)在生產,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的;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頒發獎金1000元。全年累計兩次,正常之外晉升兩級工資。獎勵及獎金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頒佈。

(一)開發,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者;

第十四條酒店對第十三條(一)款中新產品開發項目負責人,除予以記大功獎勵外,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五條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條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條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人為人力資源部,批准人為總經理。獎勵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第四章懲戒

第十八條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檢查員工對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稱為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二)考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如果因失職而使自己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損失,稱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第十九條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

(一)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或工資,降低工資標準。

(二)行政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並罰款元。

(一)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二)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經勸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並罰款元。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酒店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譁,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並罰款元。

(一)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二)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三)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2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損失者;

(四)故意損壞酒店重要文件或財物者;

第二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視情節予以辭退或開除並處罰款元。

(一)偷盜,侵佔同事或酒店財物經查事實者;

(二)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

(三)在酒店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四)造謠惑眾詆譭酒店形象者;

(五)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酒店同類業務者;

(六)在職期間負有刑事處分者;

(七)偽造或變造或盜用酒店印信嚴重損害酒店權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並未構成犯罪者;

(九)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者。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並處以降職或撤職。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5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權限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6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 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 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 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 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 所在區域樓層衞生,連續合格數週。

6. 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係,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7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並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於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訴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後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遊逛;

14) 違反酒店制度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製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衞生習慣;

18)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衞生;

19)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餐廳等);

20) 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1)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2) 工作時幹私活;

23) 管理幹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4) 管理幹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5) 管理幹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於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酒店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或帶外來人員在客房內過夜的或使用酒店設施設備。(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樓層房卡或工作間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紙張,易耗品等;

9) 製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閒言碎語;

10)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或拒絕接受酒店領班以上領導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參加酒店有關部門規定的活動;

14) 違反國家或酒店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5) 為其他員工簽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財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複製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僱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為已有,情節較嚴重,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衝突;

12)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3) 偷竊行為;

14) 騷擾、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員工;

15) 鬥毆或慫恿打架鬥毆;

16)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7)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8) 由於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酒店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於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四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部門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併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帶領其他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為維護社會公德和酒店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為且為酒店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4個月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5)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多次以上受到表揚及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蹟突出的;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8

為確保酒店員工對客提供優質服務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員工獎罰細則。本細則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則,確保獎懲分明,以改善員工品行及工作表現,並允許員工有自我陳述的權利。

一、獎勵

(一)獎勵細則:

1、嘉獎(獎勵人民幣50元)

(1)、提出開源節流、提出有利酒店發展的合理化建議,並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現較好,在本部門起到表率作用者;

(3)、節約酒店資源,制止浪費,為酒店挽回巨大損失,事蹟突出者;

(4)、推銷成績突出,為部門創造佳績者;

(5)、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為本部門爭得榮譽者;

(6)、服務熱情,團結同事,綜合成績優異,被評為季度優秀員工者;

2、記小功(獎勵人民幣100元)

(1)優質服務或拾金不昧(視情況而定)為酒店爭得社會榮譽者;

(2)及時發現事故苗頭,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遇有緊急事故,勇於負責,舉措得宜者;

(4)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經查證屬實者;

(5)被評為季度優秀班組,帶領班次獲得集體榮譽者;

3、記大功(獎勵人民幣150元)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經濟效益有較大貢獻者;

(3)見義勇為、保護國家、酒店、客人生命財產安全者;

(4)參加對外活動表現優異,為酒店爭得榮譽者;

(5)在酒店開展的各項活動,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

(6)積極拓展業務市場,業績顯著者;

(7)維護財務紀律,制止貪污挪用公款行為,或其他營私舞弊行為,使公司避免較大的經濟損失的;

(8)與上述性質相同的其他行為;

4、晉薪、晉職(獎勵人民幣200元)

(1)工作表現一貫優秀,為公司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2)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者;

(3)對酒店有特殊貢獻,足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評為季度優秀部門者;

(6)其他有利於酒店或公眾利益,有具體事實的部門和個人,均可申報獲得上述各項嘉獎;

(二)審批程序

1、由部門主管並以書面形式呈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表彰、獎勵。

2、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薪、晉職先由各部門呈報事蹟,然後由人力資源部對事實進行查證並提出獎勵意見,經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三)獎勵原則

應從員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進行考量,要求有具體事例,寧缺毋濫,嚴禁搞平均主義。

二、處罰

(一)、處罰細則

(1)、組織紀律類

1-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1-3工作時間未經允許接、傳、打私人電話。(10元)

1-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1-4工作時間吃零食。(10元)

1-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1-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9未經上級批准,離開工作崗位。(20元)

1-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或將非本部門員工帶入工作場所。(10元)

1-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10-20元)

1-12帶情緒上崗。(10-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3攜帶私人提包、傳呼、手機、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20元)

1-14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5不按規定回覆傳呼,不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8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19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20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21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2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糾纏取鬧。(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22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3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24參加會議傳呼機、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10~20元)

1-26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7集體活動起鬨、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8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形為。(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9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30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經批准着裝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員工下班後無故在酒店內停留、住店員工下班後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廂內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10~20元)

1-34帶有酒意在酒店內閒逛。(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35私自帶外人進包廂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1-36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帶領親友在員工餐廳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內烹製個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飲料。(50元)

1-40亂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員工夜間外出不登記,(10元)。未經允許不按時歸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內喝酒。(30元)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9

一、 實施獎懲的目的

為大力推進“像軍隊”的紀律要求,規範酒店獎勵、處罰管理制度,統一獎勵、處罰標準,使酒店獎勵、處罰有據可依、有章可查,確保酒店管理制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執行機構及工具

酒店內實施獎罰由質檢部統一管理,人力資源部備案。獎勵由《員工獎勵單》體現,處罰由《員工處罰單》體現,《員工處罰單》分為紅單和黃單,紅單用於過失、嚴重過失和重大過失的處罰,黃單用於輕微過失罰款的處罰,以上單據均由質檢部統一編號定期審核,獎罰表單等同於有價證券進行管理。

三、獎罰權限及程序

(一)獎罰權限

1.總經理有權對部門總監級(含)以下任何一名員工提出獎罰。

2. 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有權對所分管部門總監(含)以下員工提出獎罰。其中使用紅單對部門總監、經理實施的處罰,須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對部門副經理、助理級(含)以下員工的獎罰意見,可直接通知質檢部執行。

3.行政總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行使副總經理的獎罰權限。

4.質檢部經理有權對酒店各部門主管(含)以下員工實施獎罰。

(二)部門處罰權限及程序

1.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本部門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處罰;部門主管、質檢員亦有權對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但須經部門負責人籤批。

2.各部門對本部門過失員工提出過失處罰時,如屬“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由部門直接簽發《員工處罰單》,並定期報質檢部複核,人力資源部備案 。如屬“嚴重過失、重大過失”處罰則須向質檢部報告,經質檢部核實情況後簽發《員工處罰單》,在此過程中,質檢部有權對部門提出的處罰予以更正或調整。

3.大堂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在所轄範圍內對酒店任何部門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並通知質檢部,由質檢部核實情況後簽發《員工處罰單》,在此過程中,質檢部有權對大堂經理提出的處罰予以更正或調整。

(三)、部門獎勵權限及程序

1.對員工實施獎勵,不論何種形式每次不得超過5000元。

2.員工獎勵審批權限規定:總經理1000元以上,副總經理200-1000元,質檢部經理200元以內。

3.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本部門員工提出獎勵,報質檢部批准後執行,部門主管、質檢員亦有權對員工提出獎勵,但須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後方可報質檢部批准。

4.大堂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在所轄範圍內對酒店任何部門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員工提出獎勵,報經質檢部批准,質檢部有權對大堂經理提出的獎勵予以更正或調整。

(四) 、獎懲的操作

1. 管理人員在行使獎勵處罰權時必須按照權限程序審批,必須使用質檢部和財務部統一編號的《員工獎勵單》、《員工處罰單》,如出現無單處罰,則等同於貪污公款。

2.《員工獎勵單》、《員工處罰單》一式四聯,一聯員工本人留存,二聯員工所在部門留存,三聯質檢部存根,四聯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獎勵

(一) 獎勵的目的

貫徹鼓勵先進,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團結、奉獻、有良好行為規範的員工隊伍。

(二)獎勵方式和種類

1. 表揚,分為部門內通報表揚,全店通報表揚。

2. 獎金,按照不同審批權限,根據本制度逐條對應兑現。

3. 獎品,按照獎金等同價值,根據實際情況給予。

4. 體驗,按照獎金等同價值,享受酒店等價消費。

5. 休假,按照獎金等同價值,根據本人日薪兑換休假日。

6. 進修深造,根據本人特點給予培訓機會。

7. 帶薪旅遊,年內安排省外旅遊一次,全薪,報銷全程車費、食宿費。

8. 職級晉級,本人貢獻巨大,又在本崗有發展潛力,給予晉級。

9. 工資升級,根據貢獻大小,通常在本崗晉一級,也可一次連晉幾級。

(三)獎勵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善酒店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可給予500-3000元獎金或工資升級及其它等同價值的獎勵;

2. 提供優質服務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為酒店贏得良好聲譽者,可視實際情況給予20元—100元獎勵;

3. 積極鑽研業務技術,革新改造設備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並取得明顯成效者,可視情況給予100元—1000元獎勵;

4. 精打細算、節省開支,為酒店節約成本費用有明顯成績者,可視情況給予100元—1000元獎勵;

5. 經批准參加市級以上各類競賽並取得優良成績為酒店爭得榮譽者,可依據獲獎名次給予100—500元獎勵;

6. 發現事故苗頭並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可視情況給予200—1000元獎勵;

7. 為保護集體財產和賓客財產安全而見義勇為者,可視情況給予報銷醫療費用、帶薪休假或200—1000元獎勵;

8. 拾金不昧,撿獲價值一萬元以下者,一次獎勵50-200元;撿獲價值一萬元以上者,一次獎勵200-1000元;

9. 各部門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員可對酒店內任何一名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提出獎勵建議,報質檢部批准後實施。

五、處罰

(一)處罰的目的:

實施處罰的目的在於使所有員工都自覺的執行酒店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各級管理人員以身作則,自覺維護店規店紀的嚴肅性,嚴格貫徹“二十字方針”的具體內容。

(二) 處罰方式:實行罰不累計,現獎現罰。

(三) 處罰種類

處罰種類分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四) 處罰申訴

員工對受到的處罰如有不服,可書面向質檢部申訴,質檢部應在5天內給予回覆,若質檢部5天內沒有給予回覆,可直接向總經理申訴。

(五) 撤銷處分

1、對非重大過失性錯誤,酒店執行將功補過的政策。員工受處罰後,如能正確認識,則在一個考核季度內,根據其工作表現考慮撤消處分及相應處罰。

2、員工過失處分撤銷後,所受的經濟處罰不予撤消。

(六)處罰範圍

〈一〉、輕微過失(不入檔案,予以經濟處罰)

1.進出酒店不出示證件,罰款20元。

2.進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罰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請人代打卡,罰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酒店,罰款50元。

5.不按指定場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罰款10元。

6.儀表儀容未能達到酒店要求標準(有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達到要求),罰款20元。

7.隨地吐痰、亂拋雜物,在非指定吸煙區吸煙,罰款20元。

8.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設施,罰款50元。

9.工作期間在經營場所和工作區域大聲喧譁,唱歌、吹口哨、行為舉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罰款20元。

10.無故遲到或早退三十分鐘以內,罰款30元。

11.上班時間內不戴名牌或戴別人的名牌,罰款20元。

12.上班時未經許可打私人電話,罰款20元。

13.在工作時間內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罰款30元。

14.上班時間吃零食、未按規定時間用餐,罰款30元。

15.上班時間私自會客超過5分鐘,罰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裝回家,罰款50元。

17.違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規定,罰款20元。

18.違反員工食堂就餐規定,特別是浪費食品,罰款20元。

19.違反員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規定,罰款20元。

20.擅自脱崗、工作時間未經許可外出,罰款100元。

21.串崗或扎堆聊天,罰款50元。

22.下班後無故在酒店營業場所內逗留、遊逛,罰款20元。

23.對客服務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語,與客人遇見時不主動問候、讓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針的要求,罰款20元,停職停薪一天,送培訓受訓,合格後上崗。

24.工作時間狀態不佳,服務姿態不合格,罰款20元。

25.電話鈴響超過三聲仍不接聽、接電用語不規範,罰款20元。

26.未經許可在四層以內乘用電梯或擅自乘客用電梯者,罰款30元。

27.工作時間內帶小孩進入工作場所,罰款10元。

28.客人遺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時上交,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30.無故不參加酒店、部門、班組的各類活動、會議等,罰款20元。

31.不規範操作造成酒店財物或設備輕微損壞,罰款50元。

32.造謠惑眾、誣衊誹謗、挑撥員工間關係,罰款50元。

33.對客崗位人員在工作期間,佩帶奇異飾物、隨身聽,MP3,手機等,罰款20元。

34.隨意在酒店牆壁、電梯、衞生間等場所或物品上亂寫亂畫(情節嚴重,另行處理),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35.未經人力資源部許可擅自調班,罰款50元。

36.在酒店內兜售私人物品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

37.所管轄的崗位環境、備品、工具等衞生標準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38.衞生檢查不合格通報後未整改或反覆出現,罰款20元。

39.其他輕微違反酒店規定或影響服務質量的行為,罰款20元。 〈二〉過失(經濟處罰,記入個人檔案)

1.服務態度惡劣、無禮對待賓客、與客人爭吵,罰款100元—500元,停職停薪接受培訓部培訓三天,合格後方可上崗。

2.工作態度惡劣,對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穢語,罰款50元,調整工作崗位,一週內經考核後如完全悔改則重新上崗,如反省不足則轉為初級員工。

3.無故遲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時以內者,罰款50元。

4.在非指定場所聚眾打牌、酗酒、看碟等,罰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員及監督部門的檢查,罰款100元。

6.擅自動用或損壞酒店安全消防設施,罰款100元/次,並照價賠償造成損失。

7.故意損壞酒店、賓客或同事的財物,原價賠償造成損失並罰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內張貼布告、小字報或擅自塗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罰款200元同時處以5天內抄寫《員工手冊》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飲酒或帶有醉態,罰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規定標準收費,罰款200元並賠償全部損失。

11.未按規定程序交接各類鑰匙或遺失店內鑰匙,罰款100元並賠償全套鎖具的損失。

12.違反工作規程、服務程序,造成賓客嚴重不滿或引起投訴影響酒店聲譽,罰款200元,停職停薪送交培訓部培訓一週,考核後如合格則重新上崗,不合格則辭退。

13.未經酒店領導批准,從事店外兼職,罰款200元。

14.其他違反酒店規定的過失或影響服務質量的行為。

〈三〉、嚴重過失(經濟處罰,記入個人檔案)

1.工作時間睡覺,罰款200元,降職一級,通報批評。

2.不服從領導指揮、不聽從領導的臨時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分配、緊急時刻下不做出積極的反映,工作質量不能保持連續性,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罰款200元,降職一級。

3.未經酒店保安部允許私自配製店內鑰匙,罰款200,賠償整套鎖具。

4.私藏客人遺留物品,罰款200元,降職一級,調離原崗。

5.曠工1天(含1天),罰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發現事故隱患未能及時制止,或發現損害酒店利益的事卻知情不報,罰款200元,降為初級員工,調離原崗或辭退。

7.因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酒店財產重大損失(1000元以上)。除照價賠償損失外,要寫出書面檢討並通報批評。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經營管理、財務、設施等方面的保密資料,罰款300元,寫出書面檢討並通報批評。

9.工作時間內或在工作場所賭博或變相賭博,罰款500元,店內通報批評。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罰款200元,通報批評。

11.玩忽職守,違反規程,導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財產、人身等方面損失或危害,罰款200-1000元,通報批評,降職或辭退。

12.私進客房,或在客房內看電視、聽音樂、打電話、洗澡、休息等,罰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極怠工,故意不按時完成任務者,罰款200元,降為初級員工或辭退。

14.丟失樓層萬能鑰匙或不規範使用萬能鑰匙,罰款200元。

15.其他違反酒店規定造成損失的過失行為。

16.其他嚴重影響酒店服務質量的行為。

〈四〉、重大過失(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辭退或降職)

1.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內,或半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罰款500元,辭退。

2.利用職權收受回扣或接受賄賂,向他人行賄,罰款1000元,辭退並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3.侮辱或毆打同事,情節較重的,罰款500元,賠償醫治費用,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4.偽造、騙取文件或證明,欺騙酒店或客人,罰款5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5.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罰款500元,辭退。

6.偷拿公物,偷竊他人財、物,罰款500元,通報批評,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7.收藏、傳播、複製、觀看黃色淫穢畫刊、書籍、錄像,罰款500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8.攜帶、收藏違禁物品(包括武器、兇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罰款5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9.參與嫖娼賣淫活動的,罰款10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0.觸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勞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

11.組織、參與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非法活動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2.鼓動騷亂、聚眾鬥毆、集體怠工或罷工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3.其他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或嚴重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1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獎罰現金的管理

1、各級質檢人員對於過失員工的現金獎罰,必須使用《獎勵單》、《處罰單》。

2、現金處罰一律實行現罰,受處罰人員必須在收到處罰單的當天將罰款交於處罰人,如當日內未交,處罰人可將處罰單轉至質檢部,質檢部彙總後月底轉至財務部按罰金的雙倍從受處罰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3、對於同一件過失行為的現金處罰部門不得重複執行。

4、由質檢部建立獎罰基金,全部獎罰款項由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户,收回罰金要統一經質檢部審核後交財務部。實施現金獎勵由質檢部的獎勵備用金中支付,質檢部定期與財務部核對獎勵款項的使用、節餘情況。

八、本規定由質檢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如與其它規定發生牴觸時,以本制度為準。

十、本制度從二Oxx年二月二十日起實行。

質 檢 部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 請假程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症,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僱用關係。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 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准,並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並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於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鈎,與分配掛鈎,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1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鬥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註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准權限批准後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准。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後,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於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説法。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2

(一)衞生管理

1、宿舍房內衞生管理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酒店員工宿舍規章制度。

2、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

3、宿舍衞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門窗、牀、衞生間、洗臉盆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蜘蛛網、無污物、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4、住宿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維護公共衞生,搞好個人衞生,每天起牀後,疊好被子,個人日常用品擺放整齊有序,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裏。不準在宿舍門前堆放雜物和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準往樓下潑水、吐痰、亂丟垃圾雜物等。

7、保持衞生間的衞生。不準將垃圾袋、飯菜雜物等倒入便池和下水道,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8、注意室內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二)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嚴禁吸煙。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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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管理制度《酒店員工宿舍規章制度》。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衞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衞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衞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衞生檢查相關事宜;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3

為規範職工食堂安全行為,保障食品衞生安全,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管理處所有職工食堂餐飲安全的控制。

處機關食堂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單位負責本單位食堂的管理。

1 食堂員工

1.1 食堂工作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 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並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換衣,嚴禁佩戴手鍊、戒指等裝飾物品。

1.3 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內吸煙。

1.4 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1.5 嚴禁在操作內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6 生病時應及時就醫,不準帶病上崗。

2 食品製作場所環境

2.1 應設置標誌,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堂製作區。

2.2 應設置紗簾、沙門、紗窗、防鼠牆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2.3 飯、菜、等食物應加蓋或是紗罩,以防蚊蠅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 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藥、強酸、強鹼等有害物品。

2.5 食堂內應配備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垃圾箱各泔腳桶要加蓋,並當天處理。

2.6 操作枱、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象。

2.7 廚房間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滅火毯。

2.8 堅持每餐餐後清掃,每週一次大掃,保證室內清潔。

2.9 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後鎖好門、關好窗。

3 食堂餐飲用具

3.1 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 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3 餐具、飲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後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 食品原料的採購

4.1 定購熟食品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把好食物採購關。嚴禁腐爛、變質和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入庫。

4.2 購買肉類及其製品時,必須購買衞生免疫部門檢驗合格的。

4.3 嚴禁購買病死、毒死或是死因不詳的禽、畜及水產製品。

4.4 使用洗調劑、消毒劑等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5 食品加工過程

5.1 蔬菜清理後,應立洗後切,菜要洗淨,防止泥土或是昆蟲夾雜在菜中。

5.2 對直接入口的食品,應使用專用餐具盛裝、發放。

5.3 在切制食品時,應生熟分開,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潔。

5.4 在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

5.5 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6 食品存放

6.1 食品應在專門的庫房存放,實行“三隔離”,熟與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

6.2 食品入庫後應分類、分架、離牆離地存放,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檢查,發現變質、過期食品應及時處理、出庫時要做到“先進先出”。

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應進行冷藏。

7 刀、機具的操作

7.1 刀具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應放置在刀架上並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櫥櫃或是抽屜內,以免誤傷,不得以刀具代替開瓶器,破損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遲鈍的刀具,不得勉強使用。

7.2 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7.3 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後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8 監督檢查

8.1 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品質量衞生、食堂衞生及人員衞生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 辦公室及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餐飲衞生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相關記錄,對提出整改問題應跟蹤解決。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員工務必認真遵照執行,後勤部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不符合規定的,違者發現一次經濟處罰50—100元,對多次警告,屢勸不聽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資格。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4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報人事部審查批准後,根據人事部發放的宿舍號和牀位號對號入住。

二、外單位住我單位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

三、職工必須愛護宿舍內公共財產,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員工必須服從酒店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

五、員工所分配宿舍鎖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轉借他人。

六、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宿舍嚴禁放高聲喇叭,不準打麻將、打撲克、酗酒及大聲喧譁。

七、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

八、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隨地吐談、

九、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

十、每個員工宿舍可使用電燒壺一個。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

十四、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酒店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營造一個衞生、美觀、優雅有序的用餐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在飯堂就餐人員、飯堂全體工作人員。

三、管理部門及職責

行政經理

1行政部為公司飯堂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飯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食堂工作每日有序進行。

2日常管理工作內容為:食品價值的市場調查、評估、供應商的選定;食堂堂生、飯菜質量的管理;日常開 支的控制;監督飯堂人員工作,反饋員工意見,協調處理雙方關係及建議等。

3食堂物質的採購。

3負責食堂安全、衞生管理。

4負責對食堂相關費用的結算審核,加強費用的控制及節省。

廚師

1負責對飯菜的具體操作;

2負責每日下午4點以前向食堂採購員提出次日所需菜品計劃;

3負責每週配合食堂採購員提出各類副食購置計劃;

4負責每日食堂工作的綜合安排;

5負責每日菜品的驗收。

雜工

1負責廚房、餐廳及食堂周邊的衞生打掃和清潔;

2負責菜品的切洗;

3負責餐具的清洗、消毒。

四、就餐時間

早餐:07:20-07:5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夜宵23:00~23:30

五、就餐管理

1員工就餐時應佩戴工作證,自行攜帶餐具依次排隊等候打菜,飯自行按需打取;

2不得在食堂高聲喧譁、嘻笑打鬧、餐具應輕拿輕放;

3員工在就餐區就餐,不得將餐具及飯、菜拿出就餐區(當班人員、傷、病人員除外);

4講究環境衞生,殘食不得亂丟亂倒或留在餐桌上,應在指定地點倒放,並將餐具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5定時開餐,過時就餐一般不予供應(特殊情況除外);

6食堂專人打菜,食堂及行政部人員相互監督。

六、食堂的衞生管理

1食堂人員必須於開餐前完成就餐區及廚房的清潔工作;

2員工餐後需將餐桌及餐區衞生進行清潔;

3用潔淨的抹布擦兩次以上桌面,保證桌面無水跡、油污;

4保證廚房、就餐區地面無垃圾、無油跡、防滑;

5食堂人員將餐桌、椅凳擺放整齊;

6食堂的牆、天花板應每週清潔,以保證牆面、天花板上無蜘蛛網;

7食堂的燈具、消毒櫃、排風扇、灶台等每天清潔一次,以保證清潔;

8食堂人員每日在開飯後完成餐具、廚具的清潔工作:

9將需要清潔的餐具、廚具分別放置;

10用潔淨的抹布將使用過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潔後,整齊放置在指定地點;

11用潔淨的布清洗廚具、餐具、灶台兩次以上,直至乾淨,保證無油污、污漬;

12將清潔乾淨的餐具抹乾、放入消毒櫃內消毒;

13用清潔乾淨的拖布清潔工作間地面,直至乾淨、無水跡;

14食堂人員必須持衞生防疫部門的“健康證”上崗。

七、安全管理

1未經許可,除食堂工作人員及行政部管理人員外任何人員非因公不得進入廚房;

2廚房清潔用品應與調味品、菜品等分開放置;

3廚房設置滅火器;

4廚房及就餐區嚴禁吸煙;

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6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7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八、食堂採購和報銷:

1採購員本着質優價廉、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資的固定供應商;

2採購的物品應保證新鮮,嚴禁購買病死豬肉和過期、變質的蔬菜、調味品及肉製品;

3每天採購的菜品必須由廚師進行驗收核實,以保證帳物相符;

4每天將採購的物品登記在採購明細單上,並做出統計;

5各類物資一般每10天結算一次,經行政經理審核無誤後即可呈報總經理批准付款;

6食堂採購員根據公司財務制度存放採購備用金5000元。

九、食堂人員的管理

1、食堂採購員嚴禁挪用採購款,嚴禁以少報多;

2、食堂人員應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不得刁難就餐人員;

3、食堂工作人員應提前將當天的菜譜公佈於白板上,並按時、保質、保量提供菜品。

十、監督管理

1公司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食堂物品採購質量及數量的監控管理;

2廚師每天對採購回來的物品進行質量確認;

3管理委員會人員不定期抽查採購物品數量及質量;

4管理委員會人員不定期進行採購物品市場行情的調查。

十一、食堂獎懲細則

1保證為員工提供衞生、合理的飲食,不得采購劣質、腐爛、過期食物,違者公司予以辭退,並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2保證廚房餐具及食堂環境清潔衞生,若連續兩次達不到檢查要求,處以獎負績效5分/次;

3為員工提供好的服務與質量較高的伙食,若接到員工有效投訴,視其情況獎負績效5~10分/次;

4採購廚房物資、菜品、調料必須如實記錄開支,不得謊報,否則予以辭退並賠償公司損失,情節嚴重者以“貪污”論處,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5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電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損壞,損壞物品原值賠償;

6對就餐人員一視同仁,若發現徇私、態度惡劣情況發生,獎負績效50~100分/次;

7應對菜品準備的量進行合理控制,杜絕浪費,若發現浪費現象處以獎負績效50-100分/次,情節嚴重者予以終止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8食堂菜品、用具嚴禁帶回家,否則視貪污處理並獎負績效100分/次,物品價值超過100元的終止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9服從工作安排,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上級,不服從工作安排者獎負績效50-100分/次,嚴重者予以終止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10準時開餐,不得消極怠工,否則處以獎負績效50-100分/次,嚴重者予以終止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11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規定,未經許可,帶外來人員進入食堂工作區者處以獎負績效100分/次,嚴重者予以終止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12擅自用藥滅蠅、滅鼠者或擅自將有毒物品帶入食堂工作區者,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3工作積極主動,並提出合理化建議,有利於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質量者,獎正績效100分以上/次,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14堅守原則,敢於面對矛盾,維護公司利益,表現突出者,獎正績效50-100分,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15工作技能有顯著提高並受到領導及眾多同事肯定者,獎正績效50-100分,屢次受到獎勵的提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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