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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精選3篇)

建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精選3篇)

建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篇1

1、工程部、項目經理部凡在編制新工程項目的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勞動保護法令和行業部門發佈的勞動保護的規定或標準為依據。

建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精選3篇)

2、工程部、項目經理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時,必須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種類、數量,危險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為編制內容。

3、明確認識到安全技術措施在生產中的作用,在預防職業病、職業中毒造成的停工停產經濟損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項目經理部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內,要有安全技術項目,確定各個項目的資金額度、物質準備、負責人員和具體執行人員;規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實施以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部門的審查,審批後方能實施。

5、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批准以後,由生產部門下達生產技術措施計劃時同時下達。

6、各項目工程部應按有關規定提取安全措施經費,提取的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挪用。

7、經上級或安全技術部門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原則上不得變動,若需修改原計劃方案,應經過生產部門、安全技術部門批准。

8、凡是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不真實,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不執行,而造成生產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建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篇2

建築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制度是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於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築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範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以下是中國建築網為建築人士整理相關建築施工安全規範相關資料。具體內容如下:

建築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制度具體規定: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築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範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築施工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範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事故和規範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築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採購、查驗、 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築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築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後的設備 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並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築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築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佈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現有未整改或重複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範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建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篇3

1、管理人員崗位制度

管理人員分工,是任職和工作範圍的分工。公司根據每個人的特長、道德品質、工作經驗和實際需要而確定各自的職務和權限。任何人都要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明確各自的責任範圍,不要該乾的幹不好,不該乾的瞎參與,即影響工作又妨礙團結,更不允許違背分工原則去搞個人特色。

1.1、總經理職責

領導公司全面工作,確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實際需要的各項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公司服務,統籌全局、正確制訂企業的發展規劃。重點抓好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財務、材價審批工作,並親自抓好廣大幹部職工的來信來函工作。用科學規範的理念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現代化企業制度管好企業,廣泛聽取廣大幹部職工的意見,策劃企業的進退,負責做好管理人員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風。

1.2、部門辦公室職責

嚴格執行公司核心層的決議決策,向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監督下屬人員的不正之風,為總經理任免幹部提供所有人員的優劣情況;負責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寫、蒐集整理企業檔案、印刷資料等文祕工作;負責人員培訓取證和職稱審報工作;檢查督促各項目部對公司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工作;做好公司宣傳以及各種會議籌備工作。

1.3、總工程師職責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質量體系的建立和運轉等工作;負責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和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檢查各項目工程的圖紙更改記錄以及工程簽證手續;督促各項目部指定保證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組織培訓工程項目的技術員、質量員、安全員等,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負責實施新規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1.4、財務科長職責

負責財務、材料、成本核算工作。宏觀控制資金適用,及時向領導提供經濟信息,安排要款計劃;掌握每個工程項目的材料使用情況,保證材料有計劃供應,確保工程施工;嚴格把好材料價格和質量關,健全各種報批手續,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經濟帳;負責把好成本核算關。

1.5、預算科長職責

精通所在地的取費標準、各種材料費用;監督預算員、定額員的平時工作,防止漏項錯算,隨時注意圖紙變更,提供經濟信息;督促各項目做好預決算工作;組織做好招投標報價和預決算的審核工作,以台帳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書。

1.6、施工部部長職責

全面掌握各項目的施工質量動態,指導與督促各項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分並組織好每月的評比工作;及時處理各項目施工技術和質量問題,對各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

1.7、安全科長職責

負責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經常性的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評分,組織好對各項目部每月的安全生產評比工作;負責公司所有特殊、少數工種的培訓、取證、換證工作。

1.8、項目經理職責

執行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負責項目工程全面工作,召開每週生產會議及每月職工大會;參與簽訂各類合同,並且確保合同的兑現;監督制訂好工程的年計劃、月計劃,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1.9、項目副經理職責

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工作,經理不在時負責全面工作。每天必須召開幹部碰頭會,解決實際生產問題,認真落實監督月計劃的'工作,做好各個工種勞力、材料調配工作,對機械、料具的使用及執行定額用工情況。做好考勤審批工作。

1.10、技術負責人職責

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編制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整改措施;組織學習新技術、新規範等;在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道工序的技術交底工作;辦理好圖紙更改記錄和簽證手續;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1.11、施工員職責

具體安排項目工程的現場施工;嚴格實行各工種各班組大樣圖施工,做好書面技術交底;編制並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任務書,督促作業組長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好各項生產計劃並切實實施;詳細記錄施工實施情況,保證圖紙與現場施工一致。

1.12、質量員職責

嚴格按國家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去檢驗質量;隨時辦理職工的施工質量簽字手續,組織學習新規範、新標準,組織好工程質量的驗收和評比工作,作為每月評分考核依據;深入現場抓好質量通病的防止工作;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並有權對不服從的工長進行罰款。

1.13、安全員職責

必須經常有計劃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作出所有員工和班組的安全獎罰,隨時查找安全隱患,制止一切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在各項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記錄好安全資料,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1.14、工長職責

配合項目領導制訂好生產計劃,堅決實施月計劃、周計劃;無條件接受技術、質量、安全等人員對施工過程交底及管理,並迅速組織落實到各班組;對本工種的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嚴格做好自檢、交接檢工作,認真履行工序交接檢查手續;抓好本工種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個班組的勞力、技術、定額任務;對職工的出勤工時、評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協調配合好其它工種,顧全大局不搞本位主義。

1.15、預算員職責

熟悉掌握當地的各種取費標準,參與項目的合同制訂,協助項目經理搞清楚各項合同條款,隨時瞭解圖紙變更情況,提供每月的材料計劃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預決算,如果有疑問之處寧多勿少。

1.16、資料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各種驗收規範和資料要求做好技術資料,進行收集、分類、編目、歸檔和轉發工作,並對檢驗和試驗狀態作好標識工作。整理好竣工資料,竣工時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總部存檔。

2、施工技術制度

2.1、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規範要求、特殊施工條件、新工藝等,組織做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方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讓建設方、總包方滿意。如果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要求而影響工程的,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

2.2、每項工程開工施工員都要組織編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進度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並在計劃中詳細標明部位、工作內容、工程量、完成時間,勞動力曲線表,編制人、審批人,缺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2.3、施工技術員(指各類技術員)要領會圖紙的設計意圖,明確技術要求,發現設計中存在的差錯,要迅速提出意見,避免質量事故發生,如果由此引起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罰責任人不低於200元。

2.4、施工單位無權修改施工圖,如有大的疑難之處,只有通過建設(監理)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進行修改後根據設計單位的洽商委託書和相關簽證進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並罰款200元。

2.5、嚴密的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制定項目施工方案,着重於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實施。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把這項工作幹在施工前頭,如拖延時間按長短予以處罰。

2.6、施工技術員要進行層層交底,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保證技術工作按標準和要求進行交底缺少一次技術交底罰責任人100元。

2.7、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對材料設備進行檢驗,保證項目使用的材料、構件、設備和零配件符合要求,進而保證工程質量,如出現材料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質量,則責任人與材料員一樣處罰損失部分的30%。

2.8、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加強施工質量的控制,避免質量差錯,為工程積累技術資料和檔案和為質量等級評定提供數據情況。

2.9、工程項目放線中出現了嚴重的軸線移位、水平標高不正確,給予放線員每次每點罰款100元。

2.10、技術負責人負責工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檢查和督促,有關人員調換工地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直到工程竣工時完整的交給總部,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2.11、凡是各工種報驗、試塊試驗、工程驗收,所有責任人員一定要在各自的範圍內做好對外交涉工作,驗收不了而影響工程的,拖半天罰責任人200元,拖一天罰500元。試驗、化驗不合格,罰責任人200元、500元或1000元不等,重大損失給予開除並追究責任。

2.12、試驗員應認真做好砼試塊、砂漿試塊、鋼筋焊接試驗,原材料複試等技術資料,資料員負責收集好各種工程技術資料,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2.13、技術負責人要認真複核工程結算,將漏算、錯算的工程量提供給預算員。

2.14、技術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工程變更籤證。如果甲方拖着不辦,要理直氣壯直到努力簽到為止,如放棄不籤或隔年不籤,每次按200元處罰。

2.15、施工過程中,對於甲乙雙方所有來往函件都要有雙方簽收單,並要編號登記,建好台帳,該回復的要及時回覆,沒有回覆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重要的要有項目經理、公司經理把關簽字。

2.16、安裝隊的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接到施工圖紙後,必須提供一份施工翻樣,一個月內拿不出的罰款500元。

3、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3.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3.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3.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3.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3.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3.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3.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或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3.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3.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3.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3.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3.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3.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3.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4、財務管理制度

4.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4.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4.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4.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户,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4.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户,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4.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餘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徵得總經理同意。

4.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4.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允許長期鉅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5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10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4.9、對於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餘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4.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採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並追究責任。

4.11、材料會計每月彙總幹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並張榜公佈。

4.12、財務上對於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户,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4.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4.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藉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4.16、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機械管理制度

機械料具使用,全部執行公司內部調撥制度,凡是工程項目需要機械料具時,一律由公司機具負責人統一調配。

5.1、在公司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如果項目部急需機料具,要徵得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去社會上租賃,如果擅自去社會上租賃機械料具,按租賃費的10%罰責任人。

5.2、項目上需要大中型設備,必須提前一星期通知機具負責人。如設備閒置在工地上或無計劃要設備,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5.3、設備調出時,項目部必須清理乾淨維修好,保證調進項目部及時正常的使用,如果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對調出項目部的使用工長罰款200元。

5.4、凡是調出設備,一律辦理調撥單,重要設備由調出單位派專人押車,損失的由調出單位按原價賠償。汽車到達調出或調進項目後不及時卸車,每小時罰項目負責人50元。

5.5、因生產需要總部要求項目調出設備時,項目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如影響生產,大中型設備每拖延一天罰項目負責人500元。

5.6、凡是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的設備,原則上都由各項目部機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協單位修理的機修工應向施工員交代原因,並由工地材料員,施工員,機修工,協助單位的修理人員談好價格,明確修理後的保證使用期。

5.7、使用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嚴格按機械操作規範,嚴禁違章操作,如果項目部不按要求超負荷吊裝,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5.8、三大料具調撥要求項目部提前十天報送機具負責人,調撥時由需方項目派人到調出項目驗收,並在調撥單上簽字,手續完備後雙方不得扯皮。

5.9、所有貨物調出項目必須配合裝車,如汽車到工地後,遲遲不能安排人員,每推遲一小時,項目負責人罰50元。

5.10、鋼管調出時必須清理調直,彎曲鋼管每根扣5元,鋼管上帶有扣件的不記帳,亂割鋼管的每根扣10元。

5.11、鋼模調出時必須調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鋼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發現小鋼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鋼模上打洞的,每個洞扣30元;大模變形每平方米罰100元。罰款由項目分攤,其中木工工長與組長承擔70%,30%由其他管理人員承擔。

5.12、快拆頂託調出必須清理調直,配件齊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5.13、扣件調出必須靈活,螺絲齊全上油。調出後發現如需修理的壞扣件每隻扣2元;不靈活的扣件,每隻扣0.5元。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5.14、工地上遺失料具的,按總額30%賠償。根據全體管理人員的折率、時間,由項目經理負責分攤。

5.15、凡是新開工的項目,需要機械料具的,一律由機具負責人報總經理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支發票,由項目管理人員分攤。

6、計劃管理制度

6.1、每個工程項目開工,不但要詳細精確制訂年度施工形象計劃,還要制訂月計劃和周計劃。統一用曲線圖標明工程人員配備、工種分析、用工量情況。

6.2、繪製好施工現場機械裝置、料具、材料堆放的詳細合理的平面圖。

6.3、計算出料具使用、材料使用計劃,並報送總部。

6.4、年度施工計劃要由月計劃去保證實現,月計劃必須詳細定額量、用工量。

6.5、月計劃的實現要有周計劃去保證,所以周計劃更要詳細標明定額量、用工量。在施工日記中要明確記載每天的上班時間、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計劃等。

6.6、計劃完不成是客觀上的延誤可以順延,這是指停電、停水、建設單位缺少資金、工程圖紙拖延以及機械、材料、料具跟不上等客觀原因,以簽字為準。

6.7、月計劃受到影響屬於主觀原因造成的,必須於周計劃中抓緊,加班加點掙時間,不允許延誤。

6.8、經檢查,第一次不及時下達計劃任務書,給予工長罰100元,項目經理與施工員罰200元。

6.9、經檢查,第一次完不成計劃,給予工長罰100元,項目經理與施工員罰200元。

6.10、如果第二次檢查到未下達計劃任務書或者完不成計劃,説明施工員已毫無計劃概念且管理能力跟不上,已不適應繼續留在所在職位上,一律降職處理。

6.11、凡是緊急需要的材料、料具,必須於24小時前通知,一般的物資,必須在三天前通知,其他計劃物資應在半月前通知。

6.12、班組以上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計劃生產意識,確立按計劃生產的原則。公司總部由施工科長負責成立一個計劃小組專門領導生產計劃工作,各項目部也要指定專人負責,並作為重點工作去抓。

6.13、製作三塊牌子,掛在辦公室最醒目的位置。一是工程施工月計劃和分項工程計劃表;二是年度計劃表;三是機械、料具、材料進出場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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