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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職業技術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教職工工作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秩序,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職業技術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時間

6:30: 起 牀

7:00-7:30: 早 餐

7:30-7:50: 早 操(每週一早晨升旗,全體師生必須參加。)

7:50: 預 備 鈴

8:00-8:45: 第一節課

8:55-9:40: 第二節課

9:40-10:00: 眼保健操

10:00-10:45: 第三節課

10:55-11:40: 第四節課

11:40-12:20: 午 餐

12:30-14:00: 午 休

14:20-14:30: 預 備 鈴

14:30-15:15: 第五節課

15:25-16:10: 第六節課

16:20-17:30: 課外活動

17:30-18:20: 晚 餐

19:00-20:30: 晚 自 習

21:30: 查 寢

22:00: 熄 燈

二、考勤考核辦法

1、中層以上幹部實行值周制,教職工實行值日製,凡值周領導和值日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師早晨8點(週一7:30),下午2點,必須到教務處簽到。專職招生人員,在招生高峯時候可以作為特殊情況不簽到。其它處室人員要外出辦事的,需到辦公室簽到後再出校門。

2、一次不簽到,扣1分,月底考核時與工資掛鈎。

3、遲到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作曠工一天處理。

4、教師上課時遲到、早退或脱崗視為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按制度處理。

5、每週日下午六點為教師例會時間,所有教師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作為曠到,按曠工處理。

6、一學期內累計曠工達一個工作日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關於病假的規定

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必須有病情證明書。病假需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住院需要有醫院證明、病歷以及費用單。

四、事假考核辦法:

1、凡請事假者,屬後勤服務和管理人員的,按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事假天數的標準,扣減工資。

2、教師因特殊情況請假。只要課程銜接完整,不影響教學進程的,不扣工資。

3、校董事會成員請假,履行請假手續,經董事長簽字同意,交校辦存檔備案。

4、所有教職員工請假,原則上要事前請假,先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同意,並做好工作銜接。一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經領導批准的請假條,交校辦存檔備案。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後再補齊手續。

5、所有請假人員,在假期結束後必須按時到校辦辦理銷假手續。

6、不履行正常請假和銷假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上班時間,所有人員外出,一律要跟辦公室打招呼。中層以上幹部外出超過半天,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董事會成員出市區辦事須向董事長報告。所有教職員工,凡離開市區,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賠償單位損失,情況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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