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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築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工程建築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工程建築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第1條、為加強本公司經營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保護公司人員財產安全,維護公司員工合法權益和公司利益,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高效運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築規範》及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條、文山海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足於技術創新,重視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顧客致上的管理經營理念,不斷提高經營效益,把企業做大做強。

第3條、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業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公司經營效益,改善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努力創建和-諧、幸福、快樂的企業文化。公司提倡勤儉節約,樂觀向上,奮發有為,合作奉獻的精神。

第4條、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公司屬於獨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營的私營企業,公司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二章、機構設置和崗位職責

第5條、公司管理架構及管理人員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總經理、副總經理、項目部經理、辦公室主任、會計、出納、資料員、施工管-理-員等管理職位。下設水電、鋼筋、模架、磚瓦、混凝土、裝璜裝飾等六個班組,班組設班組長。

第6條、總經理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產經營事務,並直接負責材料採購、設備管理,保證建設項目按期完成。

2、做好財務計劃管理,決定重大資金投資事項,審批各項財務開支。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和文明生產觀念。

4、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各項作業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門崗位職責。

5、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編報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指揮、督促檢查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展情況。

6、負責擬定公司部門的設置、定編、定員、定崗。負責公司的人員招聘和人事安排,決定人事任免事項,並對各種違章違紀行為進行處罰。

7、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負責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工作績效。

8、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參與工程建設方工程項目競標,與工程建設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9、瞭解和掌握國家對建築業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動態,注重科學管理,抓好質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擴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組織召開公司部門負責人工作例會,總結研究解決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第7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工作,處理對外事務。

2、總經理不在位期間代理總經理履行工作職責。

3、負責協調辦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材料、機械設備的計劃採購工作。

4、負責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工程建築材料、機械設備、工程質量的送檢、檢驗、檢測工作。

5、負責後勤設施,工棚、工地辦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電保障工作。

6、負責安全文明施設施、防護網、防護欄、安全運輸通道,安全宣傳標誌牌,安全宣標語的搭建和製作工作。

7、熟悉安監、消防、人防、質檢、質監備案程序及所需資料,並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備案。

第8條、項目經理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為總經理負責,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工程技術監督工作和質量管理工作,做好圖紙會審,向各施工班組長做好技術交底工作,監督各施工組嚴格按工程圖紙和工程建築規範施工,對基礎工程和隱蔽工程進行單項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

2.負責組織各施工班組技術人員閲讀工程圖紙,熟悉工程關鍵部位,關鍵技術規範要求及説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組織施工程序,確保各道施工工序質量。

3、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各施工隊工人進入施工工地後,對參與施工的工人及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各道施工工序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防範措施及安全事故責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監督,工人進入施工操作後,及時對每個工人及技術員執行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查,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違章操作的當場給予警告或給予經濟處罰。

5、做好特種設備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檢查,每天對塔吊、起重設備、建築材料運輸通道,腳手架,安全防護網、防護隔離欄板、等重要部位檢查一次,杜絕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6、做好質量、進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負責腳手架模板搭設、鋼筋製作安裝、混凝土澆注、磚砌體、內外粉刷、水電管線預埋安裝等工序的質量管理和進度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7、負責做好做好基礎樁柱、混凝土試壓樣品、建築材料的送檢、檢驗和試壓檢驗,對種材料的檢驗、檢測技術資料、施工日誌、防雷檢測、沉降觀測、消防設施、器材、空氣檢測、排污管網、供水管道,供電線路等技術資料的印製整理保存工作,為工程順利通過竣工驗收提供有效的技術資料。

8、按甲方要求,負責附屬工程、地面地板、圍牆圍欄、供水供電系統、供氣管道、排污管道、小區美化綠化、有線電視網絡、安全監控系統的施工管理,確保附屬工程質量達到甲主的質量技術要求。

9、負責做好主體工程部分增減工程量和附屬工程工程量的測量測算記錄。對合同條款約定外增減工程量和附屬工程工程量要及時與甲方工程負責人實地測量後,填制工程量清單,辦理現場簽證,雙方簽字認可,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10、做好進入工地現場機械設備、工具用具、建築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丟失和損壞。

第9條、辦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監督各部門認真貫徹公司的各項工作決策和指令。

2、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隊伍文化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

3、做好人事檔案管理、負責人力資源考核評價、調配、引進、培訓工作。辦理員工招聘、錄用、勞動用工合同簽訂和員工年度考核工作。

4、負責制定公司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不斷修訂和完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做好公司各類文書、標書、工程圖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等技術資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會議、活動的籌備和安排,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堅決貫徹落實公司辦公會作出的有關重要決定和重要決策,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6、做好後勤管理服務工作和對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業文化、品牌產品的對外宣傳工作。

第10條、資料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工程造價計價預算和工程投標標書的的製作工作。

2、負責工程完工竣工驗收後工程造價總結算。

3、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裝訂製作。

4、負責工程圖紙、工程技術資料、各種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資料、隱蔽工程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檔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公司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條、財務管理人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和財經管理制度,參與制定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

2、根據工程建設需要會同有關部門核定資金定額,按年、季、月編制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

3、做好資金預算的執行與控制事項,及時記錄資金增減變動情況。與銀行部門辦理融資和資金籌措、調度和清償工作,並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辦理各種應上交款項的手續;

4、彙總、分析、編制制定成本費用計劃;參與公司盤點及抽點工作;建立各種有價證券、所有權的購、存、兑的完整記錄,並經常進行盤點;

5、做好員工工資核算和工資發放工作。

6、做好財務資料、文件、記錄的整理、保管和定期歸檔工作,做好保密工作;辦理其他與財務調度有關的事項。

第12條、水電工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相關班組技術人員閲讀工程圖紙,熟悉工程水電關鍵部位,關鍵技術規範要求及説明,嚴格按圖紙設計,做好強弱電系統和供水系統管線的預埋鋪設。工程完成後,做好用水、用電線路穿線、管道架設連接,保證水、電連接符合技術規範和質量要求。

2、熟練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學習《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熟悉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標準,規範行為,規範管理。

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做好現場責任區域臨時用電安全監督檢查和線路維護,保證責任區域電氣設備正常使用。

4、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隨時檢查、巡視現場及作業面的電氣設備的完好情況。

5、配合做好施工現場用電自檢自檢,及時上報臨時用電安全隱患,並採取措施認真糾正或整改。

第13條、施工管-理-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施工管-理-員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確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參與圖紙會審、技術核定,認真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各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質量、 技術方案,編制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及人力、物力、機具、用具、設備使用計劃。

3、負責組織測量定樁放線、做好技術複核,制定並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做好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作,合理調配生產資源,落實施工作業計劃。

4、協同項目經理、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維護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利益。

5、編制文明工地實施方案,根據工程施工現場合理規劃佈局現場平面圖,創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組下達施工任務,督促有關人員,保證施工材料、設備按時進場,對進場的種建築材料進行檢查驗收,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工地,確保工程質量。

7、參與隱蔽、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和工程竣工交驗,負責工程完好保護。

8、負責編寫施工日誌、彙總、整理施工記錄等相關施工資料,並做好施工資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14條、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止設備及建設材料被盜丟失,項目部根據需要配備工地看守人員,實行巡邏值守制度,保證駐地安全。

第15條、項目部巡邏值守人員要認真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對進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員進行詢問登記,隨時瞭解掌握來往人員情況,防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常

2、夜間加強值班巡邏,防止非法人員進入行竊偷盜地工財物。

3、項目部值守人員不得私自外出,擅離職守,如因值守人員擅離職守發生施工工地財物被盜丟失,造成經濟損失,由值班看守人員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4、值守人員在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或財物被盜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及時報告,必要時及時報警撥打110。

5、做好工地機械設備、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亂丟亂放或擺放不當造成遺失和損壞。

第16條、公用物資和辦公設備管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1、公司新採購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複印機、掃描儀、傳真機、音響)、沙發、桌椅、檔案櫃等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明確管理責任人並由管理責任人在採購單據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2、辦公用品、公用物資按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公司公共區域內公用物資應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

3、辦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資管理登記,登記表內要登記清楚公用物資的品名、價格、規格型號、存放地點、責任人等內容,屬於耐用品,使用時間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資產管理。

4、各個辦公室辦公用品及物資要建立公用物資登記帳,並明確管理責任人,工作變動時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資管理不善、管理責任不明確,或因管理者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被盜丟失和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第17條、本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間,為保持工程建設的連續性,確保工程按期完工,對部分人員實行靈活有彈性作息制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延長上班時間,節假日照常上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正常情況下可實行輪休或調休。

第18條、本公司職工實行考勤實登記制度,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的考勤登記管理。考勤登記內容為:遲到、早退、請事假、曠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300元。有事請假經批准同意,按實際請假天數交回本人當月平均工資。

條19條、本公司員工必須保證通信暢通,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遇有特殊情況,能隨叫隨到。因手機關機,無法接通影響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20條、其它管理規定。

1、本公司員工應遵紀守法,不得打架鬥毆。不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

2、本公司員工或各班組成員不得損害公司財物,不得私藏偷盜、夾帶、變賣工地建築材料、工具、用具、管線,損害公司的利益,違反上術規定者給於從重處罰。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員不得散發傳播有損於公司榮譽和形象的言論和消息。

4、 公司員工應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 積極進取,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精通業務。

第21條、休假規定

1、事假:公司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應提前2至3天提交請假申請,經監督部主任批准後向公司財務交納請假期間的日平均工資。未經批准不到單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公司員工因病住院不能堅持上班的,應向單位遞交病假申請。回單位上班時需向公司提供相關住院證明材料,證明情況屬實後,工資照發。住院時間超過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單位只計發住院期間的基礎工資,停發職務工資和績效工資。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工作,需要長期休病假的,應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3、婚假:公司員工結婚,本地員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雙休日),外地員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雙休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處理。

4、產假:女員工生育分娩可享受產假45天(含雙休日),產假休滿後需要繼續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男職工享受護理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5、喪假:公司員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數確定,請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近-親屬去逝可享受喪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第22條、與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根據本人自願的原則,可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保險金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分別由單位和個人承擔。

第23條、本公司員工不願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辭職的,應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如本人未按規定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臨時要求辭職的,公司不計發當月工資。已簽定勞動合同,要求終止勞動關係的,按合同約定條款辦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24條、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工程安全目標。

第25條、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組長,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要素的指揮者,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第26條、項目部經理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各施工隊工人進入施工工地後,對參與施工的工人及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各道施工工序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防範措施及安全事故責任。

第27條、項目經理在發現各班組有違反安全管理定,違規操作時,要堅決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繼續違規操作,要責令其停工,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經濟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處於200元罰款。

2、高空作業不繫安全保險帶的每人每次處於200元罰款。

3、各班組施工人員首次進入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款組小兒科安全教育培訓的,對項目經理處於500元的罰款。

4、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等設施經安全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每項處於500元罰款。

5、各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不到位,發生輕微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輕傷的,對班組長處於500元的罰款。

6、各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的,由單項工程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7、各班組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超過10萬元以上的,由單項工程承包人承擔80%的責任。

第四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28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29條、辦理會計業務時,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30條、財務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審計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帳帳相符。

第31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報總經理,並按有關部門要求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填制人簽名或加蓋財務專用章。

第32條、財務主管要對企業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第33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審計每季進行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進行審計,並提交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34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員辦清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監交。

第五章、檔案管理制度

第35條、文書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公司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批示性文件、法規性文件、決議、總結、工程技術資料、勞動人事資料、音像圖片、證件、證書等資料。

第36條、文書檔案資料涉及公司商業機密,檔案管理人員要對公司內部文件資料和對外往來文件資料進行認真登記,辦理借閲、送審、籤閲交接登記,防止文件交接過程中因登記不及時或交接手續不清,造成文件遺失或泄密,導致本公司商業機密外泄。

第37條、文書檔案資料應分類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時間順序及檔案管理部門對檔案管理的規範和要求,製作檔案卷宗目錄,編制卷綜號和頁碼,有序排列,立卷歸檔,專人專櫃,妥善保管,確保無遺失損毀,保證安全。

第六章、建築材料採購管理制度

第38條、建築材料採購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設的重要工作,對所採購的材料數量、質量、單價、供貨時間,均直接影響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原材料採購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1、自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不接受供貨商禮金、禮品和宴請。

2、嚴格遵守材料採購規範流程,按流程辦事。

3、按質按量按計劃及時採購所需要建築材料並按國家相應的檢驗標準檢驗合格方可進入工地使用。

4、認真做好採購前的準備工作,瞭解和掌握有關建築材料價格信息,儘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採購成本,並保證各種材料質量。

5、大批量採購建築材料,必須簽訂《材料採購合同》,並向對方索取 “產品檢驗合格證”、“ 生產經營許可”、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檢驗證明、產地證明、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產品質量標準等文本資料。

6、科學、客觀、認真地進行材料質量驗收檢查。

第39條、所有原材料採購,必須事前獲得批准,未經列入採購計劃報公司審查批准的,除急需和特購外不得擅自採購,如有違反處2000元罰款並記過處分一次。

第40條、採供部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訂貨、採購工作中堅持“貨比三家”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將瞭解掌握的價格信息報公司領導審查,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在重質量、守合同、講信用的前提下,選購質優價廉的材料。如出現因採購原材料過程中,把關不嚴出現質量問題的,按照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由採購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41條、建築料採購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確保建築材料質量安全。如在商務活動中,發現有不廉潔行為和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導致未達到質量技術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後,出現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難於挽回的重大損失的,採購人員除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外,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42條、採購人員在與供貸方簽訂採購合同時,要認真細緻地審核合同條款。簽訂訂購合同,不得自作主張,必須先上報總經理審定後方可簽字。採購計劃要按實際需要採購,防止盲目進貨,造成原料積壓。

第43條、採購人員在對外業務交往中,要注意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嚴格遵守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購進物資要儘量做到單據(發票)隨貨同行,交項目經理核實查驗簽字後,及時報賬,不得隨意拖賬或掛賬。

第44條、建築材料驗收時,要對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數量等認真驗收核對,做到準確無誤。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做好記錄,並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第45條、材料驗收時,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材料驗收人員應立即通知採購人員,公證人員等前來公證並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並儘可能維持原狀以利公證作業。如確定材料確實存在質量有問題,驗收人員應開具“索賠處理單"辦理索賠或辦理退貨。對於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辦理退貨時,應開具“材料交運單”並附“材料檢驗報告表”報總經理籤認。

第46章、進入工地現場的建築材料應加強管理,分類整齊堆放,並明確管理責任人。易受潮的水泥、塗料要加墊枕木離地存放並加蓋棚佈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損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壞。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應堆放在平整乾淨的地方,使用後剩餘的砂石料要及時收攏,儘量避免拋撒浪費。各種建築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由管理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或處於管理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第七章、固定資產及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第47條、固定資產、機械設備主要指辦公設備和動力設備,包括各種測量儀器、儀表、用具工具等。各種機械設備的購置、安裝驗收、操作使用、維修、維護、保養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及時維護,合理操作,確保設備生產安全,確保設備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第48條、機械設備使用前,要對相關技術人員,機械操作人員進行講解操作培訓,充分了解和掌握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機械操作規程,不得瞞目上崗操作。對機械設備要求持證上崗的,要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49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愛護機械設備,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隨時保持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具良好工作運轉狀態。

第50條、公司對各種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具要登記造冊,定人定位,專人專管,其他任何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顫自動用和違規操作。如違返規定顫自啟動操作,造成事故,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51條、對損壞的機械設備、工具、用具要及時修復利用。對各種設備、機具、工具和其它小型機械設備要加強管理,不得亂丟亂放,以免發生丟失被盜,給公司造成損失。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的由管理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現場施工組織管理制度

第52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

第53條、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常

第54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第55條、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第56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

第56條、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57條、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不得在鋼筋骨架、板筋上行走。

第58條、施工人員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採取護壁保護;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第59條、施工人員在主體工程施工和裝修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懸掛安全網,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不得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處理。

第60條、施工人員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第61條、項目經理或施工管-理-員應每天準時到施工現場,堅守工作崗位。如有急事,應經請假批准,並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保證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在夜間施工時,必須安排管理人員值班。

第九章、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62條、工程施工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務道工序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第63條、工程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並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第64條、建築物在開挖之前,施工管-理-員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核簽字認可後方可開挖。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人員自檢合格後,在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並向甲方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經驗收合格並各參驗方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作業。

第65條、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第66條、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施工人員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後,施工單位應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後可大面積施工。

第67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並及時告知甲方。

第68條、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檢驗認可,未經檢驗合格後的材料禁止使用。施工人員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並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或檢驗證明待查。

第69條、混凝土攪拌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配合比掛牌,並設立專人計量監控,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常

第70條、為方便管理協調,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後方可安排進常相關人員聯繫電話要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第71條、為了便於管理銜接,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施工單位參加人員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各班組長組成。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第72條、開工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甲方未簽發開工令的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準,工期應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客觀因素。影響工期的各種因素應在施工日誌中作好記錄登記。

第73條、施工用水用電按以下規定執行: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用水用電要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配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並作好登訪記錄。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水電費按合同約定結算,合同未約定的按時向水電部門繳費,屬於甲方提供用水用電的按實際用量向甲方繳費。

第十章、附則

第74條、本管理制度每5年修定一次,必要時可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定。

第75條、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文山海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實施的管理規章制度自本管理制度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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