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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獎懲細則(精選18篇)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精選18篇)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範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户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衞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 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並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衞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乾淨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衞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户、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户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户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户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 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於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2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鈎,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衞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2.、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户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於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 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形成後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並以申辯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3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

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經濟嘉獎並通報,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詳情如下:

1、全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出色完成工作任務,獎勵15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獎勵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品德端正,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獎勵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二、懲罰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批評,詳情如下:

(1)上班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遲到10分鐘至3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遲到30分鐘至60分鐘以上按30元扣除

(5)上班遲到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着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備註:

1、業務人員業績第一名者,按底薪3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業務人員業績第二名至第四名者,按底薪一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事假、病假扣除當天100%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300%,譬如聊QQ、看電子書、煲電話粥等),將予以重罰處罰如下:

第一次(處罰100元)

第二次(處罰300元)

第三次(處罰1000元)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4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鈎,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衞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 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 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 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 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5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獎 勵:

一、 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一表彰。

二、 對各有償服務範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並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並按公司文件規定評選獎勵。

處 罰:

三、 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後為一天)。

四、 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 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幹私活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六、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 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並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户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 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餘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務要求,發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户造成損失(本物業服務範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併賠償。

十、 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 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 嚴格考勤並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並於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後備案並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 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6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一、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1. 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 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4. 特殊貢獻獎:為保衞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後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並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1分為10元)

1、 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Ø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Ø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聲喧譁或指手畫腳者

Ø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Ø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Ø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Ø 上班時間穿拖鞋者

Ø 高空作業不帶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帶好者

Ø 空調安裝好後沒有搞好衞生及補好牆洞者

2、 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Ø 工作時間幹私事,睡覺者

Ø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於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Ø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對客户、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Ø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Ø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户投訴者

Ø

3、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Ø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Ø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Ø 上班時間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Ø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Ø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Ø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並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Ø 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Ø 對客户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Ø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Ø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Ø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Ø 有盜竊、貪污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Ø 散佈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Ø

5、 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Ø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Ø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Ø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 懲罰的實施

Ø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Ø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後予以處罰; Ø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脱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 違紀罰款的繳納:

Ø 對於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 部;

Ø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後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Ø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 員工申訴

Ø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員工Ø獎罰制度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公司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7 年終獎為全年總工資5%(當月有處罰及客户投訴的才能享受)

二 財務考勤制度

1 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 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 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三 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 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 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 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 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係等;

(5)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6) 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户爭吵;

(7) 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司和社會秩序;

(8) 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着裝規範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後不講不利於團結友好的言語)。

5) 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於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 不得提供偽證;

2. 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佈不滿情緒。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 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7

一、申報材料(10%)

1.內容要求:要突顯寢室濃厚的學習氣氛、豐富而高雅的寢室文化生活、和諧而又温馨的人文環境,彰顯寢室特色。文字等信息要真實可靠,並注有寢室號及寢室各成員姓名。 (10分) 2、評分細則:

1)寢室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應表現寢室和諧友愛的氛圍,突出寢室特色。(4分)

2)寢室的學習情況:寢室成員若無掛科(2分),寢室成員有一人掛科則總成績扣除0.5分。

3)寢室的政治情況寢室有黨員或預備黨員(2分/人),入黨積極分子(1分/人)。 二、寢室照片評分

參加本次評比活動的寢室可自願上交各自寢室的最美照片電子稿(之多三張),最終將由生活部與紀檢部一同評比出最温馨、最個性、最整潔三個獎項各3名,每個獎項分為一二三等獎,分別在綜合成績上加5分、4分、3分。

三、寢室防火防盜(20%)

是否使用違章電器(電飯煲 、電熱壺 、電熱杯、電熱毯、熱水器等大功率或易引發觸電及易引發火災的電器)、亂接電線、使用酒精燈或煤油燈等明火設備。有一種違章電器或以上一種行為者此項為0分。有兩種以上違章電器或有以上兩種行為者直接取消文明寢室評選資格。(20分)

四、 寢室特色(20%)

寢室有自己的主題特色,如典雅的室名、精巧的室徽;寢室布

置上獨具匠心、新穎別緻,而又不失整潔不失凌亂;寢室擺放的某些物品外觀優雅且有深意;寢室成員要求有各自的特長。另外要注重在勤儉節約方面要求生活環境大方、淡雅、素淨;體育鍛煉方面要求各成員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健康文化生活,增強體質、思想品德方面要求寢室成員團結友愛,積極向上,團結友愛。(20分)

五、寢室衞生、物品擺放等基本情況(45%)

1. 整體印象(5分)

(1) 整體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無異味、給人以舒適、温

馨感。(3分) (2) 衞生值日體制與寢室成員公約健全,言行文明,積極主動配合檢查。(2分) 2. 地面情況(6分)

(1) 乾淨,無垃圾。(3分)

(2) 笤帚、拖把擺放合理,無大量垃圾。(3分) 3. 衞生間情況(5分)

(1)廁所內便池沖洗乾淨,地面及牆壁乾淨,內無異味。(2分) (3) 水房洗漱台、牆壁乾淨;水房無異味、無垃圾、無泡洗的衣物;洗漱品擺放整齊、美觀。(3分) 4. 物品擺放(5分)

(1)整體:椅子、行李箱、物品箱子、垃圾簍、飲水機、水桶、盆等擺放整齊、美觀;(3分) (2)個人:衣物及其他個人物品擺放整齊、美觀。(2分) 5. 陽台情況(5分)

物品(如自行車、掃把、拖布)擺放整齊,乾淨整潔無雜。(5分) 6. 桌面情況(5分)

(1) 桌面書籍及其他物品擺放合理、大方。(3分)

(2) 桌面乾淨、整齊,物品、衣櫃書桌頂不可以有積灰,椅子

整齊。(2分) 7. 牀鋪情況。(5分)

(1)牀單、蚊帳、枕巾、被套等牀具乾淨、整齊。(3分) (2)被子摺疊整齊,牀上不亂堆衣服雜物。(2分) 8. 門窗牆壁(5分)

(1)門窗無灰塵,玻璃(門窗、陽台窗、試衣鏡)乾淨。(3分) (2) 牆壁無印跡(球印、鞋印等污漬),無不宜貼畫。(2分) 9. 值班表與寢室公約(4分)

有完整公約與值日表,每份2分。(4分)

六、學習氛圍及安全穩定(出現一下情況,直接從檢查總分進行

扣除)

1、檢查期間有成員吸煙、酗酒或賭博的寢室,每人次扣除總分4分,有成員玩遊戲的寢室,每人次扣2分。

2、寢室成員夜不歸宿者,而寢室長未及時上報的寢室,第一次扣5,第二次扣10,第三次則取消該寢室評選資格,並且寢室長學年末評分降低一等。

3、寢室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則取消該寢室評選資格,寢室長年末評分降低一等。

4、寢室成員夜不歸宿室友幫助隱瞞謊稱請假的寢室一次扣除10分。(檢查小組帶隊人員檢查完的第二天可以到各分部輔導員處核對請假人員)

(以下幾點寢室違反任意一條取消文明寢室評選資格並上報學院處理。)

5、存在煽動或參與非法遊行者,該寢室未知情不報,取消文明寢室評選資格

6、存在帶頭在宿舍鬧事、打架,造成不良影響者,該寢室未知情不報,取消文明寢室評選資格

7、存在未經允許私自調換宿舍者,該寢室未知情不報,取消文明寢室評選資格

8、宿舍成員有困難,舍友未及時幫助或者上報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取消文明寢室評選資格。

9、其他涉及安全穩定的情況,視情況嚴重程度上報輔導員老師處理。 (以上內容分為優良中差四等級,分別扣0~0.5分,0.5~1,1~1.5,1.5~2分,工作人員按情況給予打分。)

注:在檢查期間阻撓工作人員、檢查人員敲門十秒鐘之後未開門或關門閉鎖的寢室,該次檢查記為零分。驗收期不合格的文明寢室將取消申請文明寢室的資格.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8

一、活動宗旨

辯論作為一種知識性,互動交流式的語言,已逐漸成為社會思想交流的重要途徑。通過舉辦此次辯論賽,在同學們中間普及辯論知識,鍛鍊同學們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激發同學們探索真理、追求知識、博學雄辯,促進同學們在競爭中弘揚民主團結精神,展現莘莘學子的素質風采,增進校際之間的交流和友誼。

二、比賽時間地點

20xx年1月31日(星期日)下午 2 :30——5 :00 在四川大學華西醫學院演播大廳

三、參賽要求:

1、各參賽隊請準時到達比賽現場,在每場比賽之前做好細緻的準備工作,以利於辯手在比賽中發揮出自己的最高水平。

2、各參賽隊及啦啦隊要遵守賽場秩序,遵守比賽紀律及比賽規則,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尊重評委評判。

3、各校參賽代表隊隊員統一着校服.

4、各校在1月29日前提交參賽隊員名字,註明分別為第幾辯手。

四、評委

評委共18人,分別由9個組的9名家長代表和9名學生代表組成。評委名單請組長在1月29日前提交給蘭媽媽。

五、辯論賽主持人

張書琪、尹昊楠、莊景天、沈若鴻

六、辯論賽題目及參賽隊分組安排

辯論一組:七中嘉祥外國語學校 PK 成都實驗外國語學校

正方嘉祥隊:西式快餐好

反方實外隊:西式快餐不好

辯論二組:成都外國語學校PK 成都實驗外國語學校西區一隊

正方成外隊:網絡對中學生的影響利大於弊

反方實外西區一隊:網絡對中學生的影響弊大於利

辯論三組:成都實驗外國語學校西區二隊PK 成都七中國中部

正方實外西區二隊:成長過程中,家庭影響大於校園影響

反方七中國中部隊:成長過程中,校園影響大於家庭影響

辯論四組:西川棕北聯隊 PK 四七聯隊

正方西川棕北聯隊:住校比走讀更有利於學生成長

反方四七中聯隊:走讀比住校更有利於學生成長

七、賽制

1、比賽共四場,每場分為開篇立論,攻辯階段,自由辯論階段,總結陳詞四個階段;

2、辯論細則

① 時間提示

辯論階段,用時滿時記時員提醒終止發言。記時員提醒後,發言辯手必須停止發言。

② 攻辯

攻辯由正方二辯開始,正反方交替進行。辯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數限制。

③ 自由辯論

正反方辯手自動輪流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為發言結束即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記時標誌。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在積極交鋒的自由辯論階段對重要問題迴避交鋒兩次以上的一方進行扣分,對於雙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適當扣分。

④ 總結陳詞

辯論雙方應針對辯論賽整體態勢進行總結陳詞;不顧現場辯論情況,背誦事先準備的資料,適當扣分。

⑤ 辯論時間規定

八、評判並頒獎

①每場比賽結束後由18個評委打分,去掉兩個最高分,去掉兩個最低分後以平均分計算。

②經過評委打分決出團體一、二、三等獎。

③通過大眾評委投票選出最佳辯手3名。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9

第一章 評獎宗旨

第一條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是由中共長春市委、長春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以長春市人民政府名義頒發的長春市文藝最高獎。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選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經濟文化建設的戰略部署要求,引導和激勵廣大文藝工作者遵循“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創作生產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相統一、在市內外傳得開叫得響的藝術精品,培育和推出更多優秀文藝人才,推動我市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

第二條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選要堅持“科學民主、公開公正、嚴格標準”的原則,尊重藝術規律,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性。要以對黨的文藝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精心組織,認真評審,嚴肅紀律,確保質量,使評獎結果經得起羣眾的評判和歷史的檢驗。

第三條 按照《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獎辦法(暫行)》的規定,每三年評選一次。設“作品獎”“成就獎”“貢獻獎”“新星獎”,首屆增設“榮譽獎”。

第二章 評選要求

第四條 評選對象與範圍:

1、凡長春市內(含駐長部隊及高校)集體和個人創作的藝術作品成果,包括文學、戲劇、影視劇、廣播劇、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曲藝、攝影、民間文藝和文藝理論等12個藝術門類,均可參加評獎。

2、參評“作品獎”,原則上是在前三個年度(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發表、展覽、演出和播出的作品。

3、參評“榮譽獎”應是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獲得過國家級獎項的作品。

4、集體創作的作品參評,須經主要作者、主創人員同意後署名申報。與市外人員、單位聯合創作的作品,可由我市主創人員或單位申報。

第五條 參評條件與標準:

“作品獎”的參評作品,應是在評獎屆期內發表,我市擁有著作權的各類優秀文藝作品。作品應具有深刻的思想內容和鮮明的時代精神,在藝術形式上有所突破或創新,在我市文藝中具有代表性,在全國有一定影響。

“成就獎”的參評者,應是在文藝創作方面具有突出成就,在藝術形式和表現上有所創新或發展,有重要貢獻或獨特價值,在我市具有代表性,獲得過多項國家或我省重要文藝獎勵榮譽,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德藝雙馨的文藝家。

“貢獻獎”的參評者,應是評獎屆期內為促進長春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

“新星獎”的參評者,應是評獎屆期內35週歲(含35週歲)以下,我市各藝術門類創作生產中湧現出的,具有發展潛力和培育價值的文藝新人。

“榮譽獎”的參評作品,應是在本世紀內獲得過國家級獎項的作品

第三章 評獎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選委員會為評獎活動的領導機構,對評獎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審定評委會名單、評獎規則和終評結果。評選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市委、宣傳部長擔任,市委宣傳部分管部領導、市文聯、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有關單位同志為副主任委員。委員由各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文藝處,負責評獎活動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根據各藝術門類的專業特點,設各專業評審委員會,負責對初評結果的審評。各專業評審委員會分別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4人,委員10人以內。分別邀請著名專家擔任主任委員,選定省內知名藝術家、評論家及有關單位從事文藝創作、管理方面的同志擔任副主任委員和評委,同時適當邀請部分基層文藝工作者、羣眾代表參加評選工作。各專業評審委員會人選由市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從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審專家庫中遴選,由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選委員會發聘書和邀請函。

第八條 由各相關部門及各藝術家協會設立各專業初評小組。按藝術門類分設12個初評小組,各設組長1人、副組長2人、成員若干人。初評小組成員組成要求:

1、初評小組成員從由各藝術門類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選。

2、在同一藝術門類初評小組內同一部門、單位的評審人員,不得超過2人;

3、凡申報作品的人員,不再聘任為本屆評審小組成員。

4、初評小組成員報經市評選委員會同意後聘任。

各初評小組按照市評選委員會的要求及評獎《細則》的規定,負責完成各藝術門類的初評工作。

第四章 評獎程序與方法

第九條 申報。市直各部門和單位、駐長部隊及高校可直接向各藝術門類初評小組申報。各縣(市)、區及各大企業文聯負責組織各縣(市)、區、各單位的申報工作,報市評委會辦公室,由辦公室按藝術門類送各初評小組。

申報獎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審核推薦。

各單位須按規定時間將申報表及有關資料(統一用A4 紙)報送(詳見各藝術門類評選細則報送要求),各初評組對參評者進行參評資格審核。

第十條 初評。初評小組對申報作品進行審議審評,採取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各藝術門類推薦的初評結果按順序報市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第十一條 終評。市評委會辦公室組織各專業評審委員會對初評結果進行審查、複評,採取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產生評選結果,提出獲獎建議名單。

第十二條 審定。由市評選委員會對各專業評審委員會審評的獲獎建議進行討論,審議通過獲獎作品名單。

第十三條 評定結果在市直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由市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受理並由市評委會研究作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 相關事項

第十四條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為市文藝政府獎,由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獎委員會代表市委、市政府頒獎,向獲獎者頒發獲獎證書、證書副本和獎金。證書副本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第十五條 獲長春君子蘭文藝獎的所有獎項,均可作為業績考核和人才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參評作品獲獎後,相關資料收入長春君子蘭文藝獎檔案庫,由市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十七條 長春君子蘭文藝獎的命名、標識及相關獎牌、獎盃、證書的圖樣由市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製作並擁有版權。

第十八條 為確保評獎質量,設立長春君子蘭文藝獎評選工作紀律監督組。

第十九條 評選結果公佈後,如發現獲獎作品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等問題,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已頒發的證書與獎金,責任人五年內不得參與評選。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0

各黨(總)支部:

為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樹立典型,激勵先進,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評選表彰一批先進黨支部、先進黨小組、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辦法

先進基層黨組織、先進黨小組、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的評選工作採取民主推薦和組織評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以下程序評選產生:

1.深入發動。各黨(總)支部、黨小組要在廣大黨員羣眾中大力宣傳發動,讓廣大黨員羣眾知曉和參與。

2.民主推薦。各黨(總)支部要召開黨員會,按照分配人數民主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黨小組,並於6月24日前將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黨小組推薦審批表上報鎮黨委審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由鎮黨委召開班子會議評定。

3.綜合會審。徵求紀檢機關和綜治、衞計等有關部門的意見,涉及企業等經營性單位的組織和個人還要徵求環保、工商、税務、安監、人社等部門的意見。

4.會議審定。鎮黨委會議根據民主推薦、綜合會審的情況,結合支部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選、審定。

二、評選條件

1.先進黨支部的條件:一是領導班子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協作,勤政廉潔,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二是黨員隊伍好。黨員素質優良,能夠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三是工作機制好。規章制度完善,工作運行順暢有序。四是工作業績好。本單位各項工作成績顯著,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事蹟突出。五是羣眾反映好。黨支部在羣眾中有較高威信,黨員在羣眾中有良好形象,黨羣幹羣關係密切。

2.先進黨小組的條件:要求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能夠按照“有陣地、有經費、有制度、有活動、有指導、有成效”的“六有”標準進行規範化建設,組建有服務團隊。能夠定期開展學習教育、為民服務等活動,積極參加市、鎮黨小組競賽活動,黨小組內全體黨員在城鄉環境整治、羣眾文化生活、服務地方發展等方面的示範帶動作用發揮好。

3.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條件:要求從事黨務工作2年以上,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認真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遵守黨章,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熱愛黨務工作,具有較高的黨務工作專業水平,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黨務工作的方法途徑,在本職崗位上作出顯著成績。堅持黨的羣眾路線,善於做羣眾工作,克己奉公,廉潔自律,在黨員羣眾中有較高威信。

4.優秀共產黨員的條件: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認真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遵守黨章,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認真履行黨員義務,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密切聯繫羣眾,敢於擔當、積極作為,業績顯著、事蹟突出,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清正廉潔,品德高尚,受到黨員羣眾廣泛讚譽。

三、評選要求

各黨(總)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充分發揚民主,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要通過評比、表彰和宣傳活動,進一步激發全鎮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開拓創新、勇於改革、甘於奉獻的工作熱情,為建設具有全省中等縣市綜合實力的幸福永安作出更大貢獻。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1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遲到。遲到5分鐘以內扣1分,10分鐘以內扣2分,以此類推。中途無故離開幼兒每次扣1分。遲到4次視同1天事假。每天實行簽到制度,保衞每天在簽到簿上做好記錄,按月統計。

2、請假:無論病、事、公假、調班,均需向辦公室請假,自己安排好課務,經同意方可離園。不得事後請假,不得私自委託他人上班,否則作事假處理。

3、請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半個月,在本學期考核總分中扣5分。參加繼續教育請假或大型活動請假以事假計算。

4、每人每學期可以調2天班,不影響滿勤;用完後視為請假。

5、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不參加每次扣1分。開學、期末、重大集會、例會等活動期間請假加倍扣分。

6、婚、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思想品德:(20分)

(1)愛崗敬業、愛生如子,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關心他人,主動幫助同事。

(3)談吐文明,同志之間團結合作,背後不議論他人,搬弄是非,不鬧無原則糾紛,用事實説話。

(4)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5)服從領導分工,配合做好有關園務工作,以全園大局為重。

(6)進班不穿高跟鞋、留長指甲、披髮。

(7)上班時間使用普通話,違者每次0.5分。

(8)上班時間不做任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

(9)上班時間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串崗、幹私活、睡覺等。

以上如有違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誤,家長每反映一次,查實扣2分。

2、教育教學:(40分)

(1)認真學習《幼兒教育規程》和《幼兒教育指導綱要》,鑽研業務,熟悉教材。(2分)積極參加園內各項活動,主動、大膽發表自己的觀點。(2分)

(2)周計劃由週一早班老師填寫並於上午之前上牆。(1分)

(3)教案要求字跡清楚、目標明確、過程詳細。(1分)教案每週五下午班老師於放學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辦公室,逾期視為不交。(1分)

(4)按周計劃認真上課,組織幼兒活動。不得私自調課,如發現不上課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課期間不得離開課堂,發現一次扣1分。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完成教研課題或教研活動任務。(2分),每學期至少上1節公開示範課(2分),認真聽課、評課,互聽互評不少於10節。(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學習心得、隨筆或個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視為不交。(1分)

(7)每學期按時交計劃、總結。(1分)

(8)積極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活動,競賽、集會等。(2分)態度認真,準備充分,輔導盡力,追求創新。(2分)敷衍失職,不加分。

(9)積極組織幼兒晨間活動,開展豐富多彩的區角遊戲。(1分)

(10)每天保證幼兒的户外活動時間,按規定保證幼兒適度活動量,注意幼兒安全,使幼兒在有趣的遊戲中成長(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換家園聯繫欄,要求結合教學需要,內容新穎(2分,逾期酌情減分)。

(12)不斷收集廢舊材料,製作增添幼兒玩具,每學期人手3件。(10分)如少於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日活動,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園聯繫記錄本(1分)。

(14)每學期教學論文不少於1篇。(2分)

(15)每月認真填寫各項表冊,並隨時接受檢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辦公室,(1分)隱瞞不報的家長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傷等由保健室處理。(1分)

(3)重大事故:縫針、骨折、燙傷、丟失、咬傷、死亡的必須報辦公室,辦公室再視情節上報。(3分)本班幼兒發生意外的,老師必須打電話或親自上門看望。

(4)將危險物品放在幼兒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於當班教師擅自離崗或不負責任造成的事故,情況屬實,由本人承擔一切後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兒的衣物和本班的設備、用具,遺失和損耗的向辦公室彙報,學期結束清點本班財產。(1分)

4、衞生保健:(10分)

(1)幼兒進園,認真進行晨檢,用微笑面對每一位幼兒。(1分)

(2)每週定期剪指甲,促進幼兒良好衞生習慣的養成(1分)。

(3)當班老師認真記好幼兒姓名、藥名、數量,如發現一次錯誤,扣1分。

(4)禁止幼兒帶零食進園,教育幼兒不吃過期食品。教育幼兒不亂扔紙屑、果殼。(1分)

(5)各班認真填寫消毒記錄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門把手,經常保持活動室內空氣的流通。(1分)定時拆洗和翻曬幼兒的被褥,隨機檢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園內衞生,教室衞生由本班老師負責,如發現不衞生情況,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離園前為幼兒整理衣褲。(1分)

三、獎勵:

1、全學期出滿勤,5分。

2、幼兒安全無事故,全學期安全5分。

3、積極參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開課獲獎,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是3、2、1分,在州級優質課獲獎分別是5、4、3。優秀論文省、市、縣級每篇分別3、2、1分(同一篇只獎最高項不重複)。指導學生獲得州、縣一、二、三等獎每項分別加3、2、1分;2.5、2、1.5分。園內獲獎分別是2、1.5、1分。

4、參加各項活動獲獎的縣一、二、三等獎的分別是3、2、1分;州級4、3、2分;省級和國家級的5、4、3分,同一項獲獎的取最高獎項。

5、按班額計算每多一名幼兒每學期總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學前班50人)

6、園長分數按全園前三名的平均分計算。

7、獲得家長好評,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的加2分。

四、一票否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月不得分。

1、班級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後果,家長上訪到上級部門的。

2、因嚴重體罰學生引起家長到縣級以上部門上訪的。

3、受到教育局通報批評的。

4、無故拒收幼兒的。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2

第一條 保安禮儀

(一)儀容儀表

1. 儀表:

1.1 乾淨、整潔,沒有異味

1.2 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

1.3 不留古怪髮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髮

1.4 清潔、乾淨、不留鬍鬚;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1.5 保持指甲乾淨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鍊、項鍊)

2. 服飾

2.1 乾淨、整潔無污漬

2.2 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穿高領內衣,鈕釦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捲起褲腳或衣袖

2.4 工牌、標誌等統一佩戴

3. 整體精神面貌要求:

3.1 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3.2 服裝筆挺、不歪斜鬆垮

(二)禮節禮貌

1. 站姿

1.1 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

1.2 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

1.3 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於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於背後或兩手握於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

1.4 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牆上或腳右搭左等

2. 坐姿

2.1 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男士雙腿間距可容一拳

2.2 禁止:前仰後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 敬禮

3.1 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

3.2 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禮畢時,將頭轉正。

第二條 保安工作守則

(一)工作態度

1. 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遊客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二)日常行為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祕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其他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 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

11. 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 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 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4. 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3

為加強學校對學生公寓的管理,優化育人環境,把學生公寓建設成為文明、安全、舒適、和諧的家園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特制訂此辦法。

一、“文明宿舍”評優條件:

1、考評成績好。宿舍成員能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和學生公寓各項規章制度,無違規違紀行為。

2、內務衞生好。能積極配合公寓工作人員工作,內務衞生整潔,各類內務衞生檢查成績在本樓棟的前20%。

3、學習風氣好。在上課和晚自修期間不在宿舍從事娛樂、玩遊戲等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4、人際關係好。宿舍成員團結友愛、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共同進步。

5、文化氛圍好。宿舍佈置文化品位高,能積極參加學校和物業部(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組織的各類文化活動,成績良好。

二、“文明宿舍”評選程序:

“文明宿舍”每學年評選一次,評選名額按本號樓住宿學生房間總數的10%掌握。每學年“寢室文化節”期間,由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組織考評小組,根據上學年宿舍表現情況進行評議推薦,將評選結果在公寓樓公示3天后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審核確定。

三、“文明宿舍”內務衞生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1、室內玻璃乾淨明亮,燈具無灰塵,門窗框無污物,窗台無雜物(20分);

2、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無蒼蠅,牆壁無塵土、無蛛網,室內無雜物(20分);

3、地面乾淨,無痰跡、果皮、紙屑等(20分);

4、桌上物品擺放整齊、排放有序,牀上無其他物品,被褥疊放整齊(20分);

5、衞生間乾淨無異味(20分)。

四、獎懲措施:

1、獲得“文明宿舍”稱號的宿舍由學校進行通報表彰,頒發“文明宿舍”獎牌,並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2、獲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員,在申報校級獎學金或其他獎學金時,比其他同等條件的參評者優先考慮。申報個人市級榮譽稱號者所在宿舍必須為“文明宿舍”。

3、獲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員,在申報各類集體榮譽時,比其他同等條件的參評者優先考慮。申報市、校級先進班集體班級必須有“文明宿舍”。

4、對於不遵守學生公寓相關管理規定和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第三次取消各類評優資格。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4

一、獎勵制度

1.0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晉升或獎勵100-500元

1.1對改革小區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2在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屢受顧客表揚者。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1.4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着成效者。

2.0經過季度考核及民主評議,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獎勵50-100元。

3.0在工作中盡職盡責、服務態度良好,積極主動地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得到公司領導和客户表揚的,經季度考核確認的獎勵50元。

4.0積極參加工作,學習訓練成績優秀的獎勵20-50元。

5.0抓獲盜竊分子、自行車嫌疑分子的每次獎勵100-200元。

6.0因公受傷獎勵100-200元。

7.0內務衞生評比表現較好的獎勵10-20元。

二、懲罰制度

1.0一般違紀

1.1違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響的罰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規定着裝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遲到或早退10-15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分鐘以內一個月累計者罰款10元。

1.4當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態不正罰款10-20元。

1.5崗上看書、看報、吃東西、與無關人員閒聊者罰款10-20元。

1.6在隊伍中鬧不團結,搞小磨擦的,當事雙方罰款20元。

1.7無故不參加訓練、部門會議和突擊任務的每次罰款10-20元。

1.8不愛惜或不妥善保管裝備,造成一定程度損壞的罰款20元。

1.9在值班記錄上亂寫亂畫,不按要求填寫的罰款10元。

1.10員工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盜或自盜的,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律不發工資,開除處理。

1.11違抗命令,當眾頂撞上級,不服從管理的:

1.11.1情節較輕的,罰款50-100元;

1.11.2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2當班睡覺被查實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罰款50-100元;

1.12.3一年內三次被發現睡覺的作辭退處理。

1.13服務態度粗暴、頂撞客户或管理人員,造成惡劣影響,視情節作以下兩種處理:

1.13.1情節較輕每人每次罰款30-50元;

1.13.2情節較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4當班時喝酒或不當班時酗酒滋事的:

1.14.1當班時造成不良影響但未釀成後果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

1.14.2當班時喝酒造成一般責任事故的,每人罰款50元以上同時作辭退處理;

1.14.3當班喝酒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追究責任後作開除處理;

1.14.4其它時間喝酒滋事未造成後果的罰款2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罰款50元后作辭退處理。

1.15無故打罵污辱他人或員工之間相互打鬥的:

1.15.1情節較輕的罰款30-50元;

1.15.2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作辭退處理。

1.16脱崗、失職現象:

1.16.1脱崗未造成責任事故的罰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責任事故的罰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作辭退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1.17違反宿舍規定,未經批准留宿外來人員:

1.17.1留宿同性的罰款20元;

1.17.2留宿異性的罰款50元,並作辭退處理;

1.17.3內務不合格的罰款20元。

1.18散佈對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的:

1.18.1罰款50元;

1.18.2造成嚴重後果的作辭退處理,並扣除全部工資。

1.19拉幫結派,搞不團結和地方主義,影響員工隊伍團結的:

1.19.1造成一定影響的罰款20元;

1.19.2情節嚴重的作辭退的處理。

1.20安管隊員違反公司的請假制度的,不當班時間:

1.20.1不請假外出一天以上或兩天以內,罰款50元;

1.20.2兩天以上作辭退處理;

1.20.3休假逾期兩天以上,五天以內,罰款50元,並扣除本季度獎金。

1.21聚眾賭博兩次以上作辭退處理。

1.22當班時間出現以上情況,每次罰款5-10元。

1.22.1當值時間在員工指定以外的場所用膳。

1.22.2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的聲浪、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等。

2.0嚴重違規

2.1.0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記過、勸退或辭退處理。

2.1.1當值時間睡覺;

2.1.2擅離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委託他人,代他人簽到;

2.1.3蓄意破壞、損壞、偷竊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對住户不禮貌、與顧客爭辯;

2.1.5吵鬧、粗言穢語,擾亂公共秩序或小區安寧;

2.1.6未經允許擅自進入住户房間;

2.1.7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

2.1.8未經批准,私自配調住户或公司鑰匙;

2.1.9塗改、造假單據、證明或拾遺不報;

2.1.10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公司榮譽;

2.1.12違反公司程序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2.0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即時除名或開除處理。

2.2.1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行賄;

2.2.2侮辱、謾罵、恐嚇、威脅他人、與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

2.2.4傳播淫穢書刊、錄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劑或興奮劑;

2.2.5賭博或打架,惡意破壞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當班時間飲酒;

2.2.6未經批准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假另謀職業;

2.2.7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2.2.8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2.2.9經常違反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2.10連續曠工兩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次;

2.2.11由於工作失職使住户財產、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

2.2.12拉幫結派、挑撥離間,影響員工的團結,影響公司聲譽,屢教不改者。

3.0懲罰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過失罰款通知書》)、最後警告(警告通知書)及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在最後警告後,該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犯有嚴重錯誤,便會受到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可在無提前通知情況下執行,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三、獎罰程序

1.0獎懲依據:客户投訴、羣眾反映、員工或主管檢查發現、部門領導發現等。

2.0獎罰原則:實事求是、獎罰分明、恰如其分。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5

第一條 本細則適用於鎮江市區計劃安置的軍轉幹部。

第二條 積分是指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按照一定標準和辦法計算的軍轉幹部個人總得分。

團級軍轉幹部的積分,由基礎分、條件分、附加分、懲戒分四個部分組成。

營級以下及專業技術軍轉幹部的積分,由基礎分、條件分、附加分、懲戒分、考試分五個部分組成。

懲戒分為減分,其它各項為加分。

第三條 基礎分計分標準和辦法

凡符合轉業安置條件的軍轉幹部基礎分為30分。

第四條 條件分計分標準和辦法

(一)軍齡分。以部隊服役年限計算,每年1分。軍齡按國家有關軍齡計算的規定執行,起點時間從入伍所在地人武部批准時間或軍事院校學員參軍登記表明確的時間起算,退出現役的時間截止到轉業當年3月31日。從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後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學習時間比照軍齡計分。

(二)任職分。

團級軍轉幹部任職分從擔任副團級開始計分。擔任副團級非領導職務每滿1年計2分,副團級領導職務每滿1年計3分;擔任正團級非領導職務每滿1年計4分,正團級領導職務每滿1年計5分。如有技術等級與行政職務交叉的,技術等級按相應行政非領導職務計算。

營級以下和專業技術職務軍轉幹部,以本人轉業移交時的職務計算。正營職11分,副營職9分,正連職7分,副連職5分,排職3分;技術6級18分,技術7級16分,技術8級14分,技術9級12分,技術10級10分,技術11級8分,技術12級6分,技術13級4分,技術14級2分。在此基礎上,按轉業時所任職級年限,每滿1年加1分。

以上任職分均計算到月,不滿1年按月折算。

(三)學歷分:以本人轉業當年7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計算。其中:中專(含高中)計1分,大學專科計3分,大學本科(含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驗印的雙專科畢業證書的雙專科)計5分,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計6分,碩士研究生(含普通高校畢業的雙學士學位本科)計7分,博士研究生計9分。對取得多種學歷學位的,按其最高學歷學位計分。

第五條 附加分計分標準和辦法

(一)獎勵分。

在部隊服役期間,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獲得相關獎勵的,按下列方法計分:授予榮譽稱號的計40分,大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計30分,立一等功計30分,立二等功計20分,立三等功計5分。獲國家或解放軍四總部評審的科學技術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9、6、3分。各軍區或總部所屬部門的科技進步獎不列入獎勵加分範圍。立功、獲獎次數可累加計分,其它的軍隊獎勵表彰均不列入獎勵加分範圍。

服役期間,個人獲地方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記一、二、三等功的分別計3、2、1分,累計不超過3分。

(二)優待分。

1.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役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至20xx年的計3分, 10至20xx年的計5分, 20xx年以上的計8分。既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役又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按較高的加分,不重複計分。艱苦邊遠地區範圍的界定按國辦發[20xx]14號文件和國發[1989]14號文件規定執行。

2.為保衞國家安全參加作戰1年以上的計15分,1年以下的計10分;參加國際維和任務1年以上的計5分,1年以下的計3分。

3.傷殘分。因公、因戰致殘的,三等乙級計3分,三等甲級計5分;二等乙級計7分,二等甲級計10分。傷殘等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因公、因戰致殘證書為依據。

第六條 懲戒分計分標準和辦法

受過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黨紀處分的,分別計減6、9、15、20分;受過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級)或降銜(級)、撤職等軍紀處分的,分別計減3、6、9、12、15、20分。

因同一問題受多種處分,按最高處分計減分一次。受多次處分的,累加計減分。

第七條 考試形式和內容

凡符合安置條件的營級以下和專業技術職務軍轉幹部,均需參加由省軍轉辦統一組織實施的考試。考試為閉卷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實際工作能力、適應創新能力、職業道德修養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第八條 個人積分經本人確認後予以公佈。如軍轉幹部對積分有異議的,應在知道積分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安置部門提出複核,由安置部門組織複核。對個別確因組織原因,造成檔案記載不詳,而本人持有相應證件的,經原部隊或上一級部隊政治機關調查核實並出具有效證明後,可予以認可。對在積分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檔案材料的,一經查實,扣除軍轉幹部本人積分20分,並將作假情況報其部隊上級政治部門。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學習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做好中國小校德育工作,深入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教育部、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省文明辦、教育廳關於中國小校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市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教育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堅持價值引領,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於創建活動全過程;堅持貼近師生,使每一名師生都成為創建活動的實踐者和受益者;堅持注重實效,引導創建活動穩步推進、普遍開展,力戒形式主義;堅持廣泛參與,把創建活動延伸到班級、宿舍和每個師生員工,夯實校園文明根基。

第三條 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是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文明辦要將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納入文明城市測評工作,納入文明單位評選工作序列;各級教育部門要將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納入教育系統年度工作任務,納入各級學校目標考核,納入教育督導工作體系,推動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落地落實;各中國小校是創建活動的主體,要形成學校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二章 標 準

第四條 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學生為中心,加強師德建設,重點圍繞領導班子建設、思想道德教育、活動陣地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校園文化建設、整潔優美環境創建等方面開展工作,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中國小校園落細、落小、落實。

第五條 中學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基本標準應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基教一〔20xx〕7號)中規定的《中學文明校園標準》。

第六條 國小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基本標準應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基教一〔20xx〕7號)中規定的《國小文明校園標準》。

第三章 考 評

第七條 符合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的各級各類中國小校均應參加文明單位評選。評選活動每三年開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願申報、逐級推薦、組織考核、徵求意見、媒體公示、命名錶彰。

參加縣(區)文明單位評選的,由申報學校根據創建標準,在自查自評基礎上,通過所在地教育局向縣(區)文明委提出申報,經所在縣(區)文明委核定後,報請縣(區)黨委政府予以命名錶彰。

參加市文明單位評選的,從獲得縣(區)文明單位稱號的學校中產生,由縣(區)文明委擇優推薦,經市文明委核定後,報請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錶彰,並擇優推薦參加省級文明單位評選。

第八條 對已經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每三年複評一次。經複評未達到中國小校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的,取消其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第九條 相關評選和複評工作,根據市、縣(區)文明單位評選表彰工作的總體安排實施,由市、縣(區)文明辦會同教育局,分級組織落實。從20xx年起,對參加市文明單位評選和複評的學校,統一使用《湖州市中國小校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測評細則》進行量化考評;縣(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條 對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按照同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市、縣(區)文明辦和教育局實施動態管理,建立相關學校年報制度和重大情況報告制度,加強日常指導、服務和監督。

第十一條 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如發生創建工作嚴重滑坡、學校德育方面出現嚴重問題或其他違反本辦法,嚴重損害學校聲譽的情況,文明委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及撤銷稱號等處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創建期間的,取消文明單位評選資格;已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由文明委撤銷其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領導班子成員有嚴重違紀、違法事件;

有重大勞資糾紛、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誠信事件;

有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消防責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員工違法犯罪案件;

有嚴重違規辦學(辦班)、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問題等。

第十二條 文明委對涉事學校的處分採取一事一處分的辦法。對存在問題並已經上級文明委處分的學校,下級文明委不再因同一問題對其進行處分;情況特別嚴重的,經上級文明委同意後,可作進一步處分。

第十三條 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如出現更名、撤銷、分設、合併,應及時向各級文明委報告備案。原學校撤銷的,其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自然取消;分設學校,原學校若已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其稱號經文明委審核確認後繼續保留,但是其分設學校不享有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合併學校,原學校如均已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其稱號經文明委審核確認後可予繼承。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文明辦、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和修訂,各縣(區)文明辦、教育局可根據本辦法和各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亦適用於中等專業學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等各級各類中職學校。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文明辦、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7

安全防事故工作是部隊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綜合性的基礎工作,是部隊保持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圓滿完成各項任務,鞏固和提高戰鬥力的重要保障。針對當前部隊事故案件時有發生的嚴峻形勢,部局、總隊於12月9日召開了全國公安消防部隊安全防事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深入剖析今年以來在全國公安消防部隊發生的事故案件原因,要求各級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研究部署加強部隊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因此,當前在開展部隊全面建設中,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尤為重要,因為它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容不得半點虛假和漂浮。否則,思路再清晰,措施再具體,標準定得再高,也只是空談。為此,本人認為抓好當前部隊安全工作應堅持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功夫。

一、要堅持在羣策羣管上下功夫,上下合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實

一是黨委要統攬抓。各級要始終堅持把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安排工作時,要堅持把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一道部署;在督查部隊時,要重點查找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隱患;在下基層蹲點、指導工作時,要着力幫帶基層提高預防事故案件的能力;在總結講評時,要着重講評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總結表彰先進,通報批評後進。

二是主官要親自抓。各級軍政主官要切實擔負起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責任人"的神聖使命,要結合安全工作形勢分析,親自講評部隊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結合每月的行政例會,親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結合下基層檢查調研工作,親自查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案件苗頭,促進安全工作落實。

三是機關要合力抓。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落實部門歸口督導機制,及時通報安全工作情況,以便跟進做好防範工作。要經常深入基層,及時掌握真情實況,發現問題要當面説清,遇到問題要一查到底,形成部門聯動的安全工作網絡格局。

四是基層要具體抓。各基層單位在思想上,要堅持搞好安全教育,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不放鬆;在管理上,要明確重點目標,要害部位和事關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重點時段,並明確負責人和安全員,建立一套完整的基層安全工作網絡;在組織上,要建立健全基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狠抓人員、車輛、裝備物資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執勤制度的落實,特別要加強小、散、遠單位的管理,防止管理的失控。

五是人人蔘與自覺抓。要加強經常性的安全工作常識教育,切實打牢官兵的自我安全防範意識;引導官兵刻苦鑽研執勤技能和操作規程,消除潛在隱患;經常組織官兵學習相關的安全防事故知識,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安全因素。要樹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責”的觀念,強化官兵的參與意識、主人翁意識,充分發揮骨幹在前沿陣地上的“觀察員”、“信息員”、“戰鬥員”和“指導員”的作用,及時發現,有效地遏制,正確地處理不安全因素,不斷消除“盲區”,共抓齊管。

二、要堅持在按章辦事上下功夫,下大力規範部隊安全工作秩序

一是要明確責任。各級黨委對安全工作要負總責,軍政主官要負全面責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同級黨委、首長的領導下搞好協調分工,負直接領導責任,機關各部門要按照業務分工,對本部門負全責;基層單位由軍政主官共同實施,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基層思想骨幹和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是及時發現和報告安全因素和苗頭,協助領導做好安全工作,確保各級組織都有責任,人人肩上都有擔子。

二是要完善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依據條令條例、《安全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指示要求,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形勢分析、安全檢查、談心交心和點驗等制度,使各級在抓安全工作中有依據、有標準。

三是要嚴格規範。各級對各項安全工作的制度和規定要進行細化和規範,把難落實的工作制度化,把難操作的工作具體化,使之更具操作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強化督導。各級在下基層督查時,要沉到末端,一項一項、一點一滴地把工作督導到位;注重方法得當,講究既看"病"又給藥,做到傳方法與引路子的有機結合,依靠基層組織解決問題。同時,作為上級機關還要抓好跟蹤督導工作,多殺"加馬槍"、多搞"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和工作浮於表面,抓落實不到位等不良現象。

三、要堅持在強根固本上下功夫,不斷提高安全工作的層次和質量

提高安全工作的層次和質量,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下大力提高人的素質。

一是重點解決與時俱進更新觀念的問題。抓安全工作要經常教育和引導大家牢固樹立系統管理思想,着眼整體,區分層次,按級負責,落實"全時制"、"全員額"、"全方位"管理意識,消除安全工作的"盲區"和"死角";要牢固樹立目標管理思想,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明確各個層次、各類人員的管理責任;要牢固樹立動態管理思想,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正確對待新生事物,積極探索新生事物的特點與規律,不斷總結新鮮經驗。

二是要突出解決官兵知法懂法問題。在內容上,搞好理論、思想、知識、職能、紀律等多方面的教育;在形式上,注重集中教育與經常性教育,有形教育與無形教育、普遍教育與個別教育、專題教育和隨機教育、部隊教育與社會家庭教育相結合,做到多種方法並舉;在手段上,讓思想教育、傳媒教育、文化薰陶、管理約束、法紀規範等多管齊下,以儆效尤、切實形成合力。

三是要大力解決各級幹部事業心責任心的問題。要加強部隊適時的教育整頓和對幹部的定期講評制度,並結合羣眾評議、典型引路等措施,不斷強化幹部的事業心責任心。進一步深化幹部量化考核機制,注重激發幹部的潛在積極因素,使各級幹部認清責任,排除私心雜念,端正對黨、對人民、對部隊建設高度負責的態度,紮實做好本職工作。

四是要着力解決專業技能的問題。各級要立足現有條件,充分發揮教育訓練的主渠道作用,藉助地方、社會、家庭等多方面力量,幫助官兵提高專業技能和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執行特殊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減少人為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不安全隱患。

四、要堅持在營造氛圍上下功夫,努力謀求安全工作的最大效益

一是要注重改善安全工作環境。既要優化人際環境,創造出團結奮進、健康純潔的氛圍;又要優化文化娛樂環境,創造出豐富多彩、催人奮進的氛圍;還要優化生活環境,創造出舒心宜人的氛圍,使廣大官兵切身感受到部隊大家庭的温暖,盡心盡力幹好本職工作。

二是要積極加強安全工作研究。如:針對官兵思想成分複雜,針對"酒綠燈紅"影響大,針對當今社會信息傳播交流快、對外交往聯繫方法多,針對執勤、執法管理難度大等新帶來的問題,應加大研究力度,多探索有效的部隊管理方法。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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