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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實施方案4篇

改革實施方案4篇

本文目錄改革實施方案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衞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課程改革示範學校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關於下發音像(電子)出版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加快機關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機制,推進幹部管理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經黨政研究,特制定沙市鎮xx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改革實施方案4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改革幹部人事管理機制,堅持科學定崗、因事設崗、用人唯賢、賢者擇優的用人導向,努力建設一支愛崗敬業、開拓進取、廉潔奉公、務實高效的高素質幹部隊伍,為實現沙市鎮xx年經濟社會新一輪大提升,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成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下設辦公室:由湯美珍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2、堅持歸編歸位原則;

3、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

5、堅持適當精簡、以人為本、優化配置的原則;

四、崗位及職數設置

1、黨政綜合辦(8人):負責黨政、人大、政協綜合事務,組織、遠教、宣傳、統戰、教育、信訪工作,工青婦、關協、老年科協、老年體協工作,機關幹部管理與日常考核、機關支部管理、檔案管理、機關內部及後勤管理、中心工作督查。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員6人。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6人):負責全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司法調解、人民武裝等工作。設主任1人,副主任(兼司法所所長)1人,武裝專幹1人,其他專幹3人。

3、計劃生育辦公室(15人):負責全鎮計劃生育和人口管理及技術服務,交通工作,內設計劃生育服務站。設主任1人,副主任(兼計劃生育服務站站長) 1人,其它工作人員13人,內含交通專幹1人。

4、經濟發展辦(9人):負責財政税收、村帳鎮管、部門財務管理、計劃統計、經營管理、企業管理服務、招商引資、工業小區、旅遊開發、安全監管、環境保護等工作。設主任1人,副主任(兼財政所所長)1人,工作人員7人。內設財政所、企業服務站、招商辦、安監站、環保站等機構。

5、農業綜合發展辦公室:負責新農村建設、農技、水管、林業、農機、科技等工作。設主任1人,管轄農技站、水管站、林業站、農機站。

6、社會事務辦公室(5人):負責民政、殯改、合管、文化、衞生、老齡、老幹、計協、維穩協工作和社會保障等。設主任1人,工作人員4人,管轄文化站。

7、烤煙生產管理辦公室(11人):負責全鎮烤煙生產、管理工作,設主任1人,工作人員10人。

8、城建公司:負責城建經營開發和管理工作,重點工程建設。內設沙市鎮瀏醴高速指揮部、規劃科、管理科、徵拆科、融資科等機構。設執行總經理1人,工作人員崗位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設定。(董事長、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由黨政領導兼任)

五、方法與步驟

本次幹部優化配置改革工作,主要採取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人員實行雙向選擇,黨政考察確定,其主要步驟如下:

(一)歸編歸位管理

本次改革共設立8個辦公室,分別為黨政綜合辦、政法綜治辦、計劃生育辦、經濟發展辦、農業發展辦、社會事務辦、烤煙生產辦、城建公司。其中:黨政綜合辦、經濟發展辦、計劃生育辦、政法綜治辦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農業發展辦、社會事務辦、烤煙生產辦各設主任1人,城建公司設執行總經理1人,共設中層骨幹崗位12個,通過競崗選拔由黨委集體研究批准任職。六協會長、機關支部書記、安監站站長、環保站站長由黨政指派人員兼任,不列入中層骨幹序列。農技站、農機站、水管站、林業站、經管站、文化站、企業服務站長由主管領導組織各站民主推選確定,報黨政聯席會議審批,除兼任八大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外,不納入中層骨幹序列。

(二)財政列支人員定崗

共設崗位56個,其中中層骨幹崗位12個,一般幹部崗位44個,其中財政列支崗位55個,城建公司執行總經理工資、獎金、福利歸口公司負責。

1.中層幹部定崗

(1)崗位申報和資格審查。按照崗位設置和競崗條件,原則上中層幹部崗位每個人限申報1個,於 2月25日11:00前交黨政辦,鎮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對中層幹部競崗者進行資格審查。

(2)競崗演説及組織測評。召開競崗演講大會,申報中層骨幹者進行競崗演説,黨政成員對其進行測評計分,總分為10分,全體幹部職工對競崗者進行民主測評。黨政計分佔40%,其他幹部職工民主測評佔60%。競崗者總測評計分未過半者不得定崗。

(3)組織審定。結合測評情況和組織考察最後由黨政聯席會議集中研究確定中層幹部。

2.一般幹部定崗

(1)分管領導和中層幹部選擇。根據本辦崗位設置和人員需求情況,由分管領導和中層幹部共同填寫《工作人員需求意向表》。

(2)一般幹部選擇。個人結合自身情況填寫《崗位申報表》,每人最多可申報兩個崗位。

(3)黨政會議確定。結合分管領導和中層幹部意見、個人崗位申報情況與平時考核情況,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確定工作人員。

(4)未競入財政列支崗位人員由站所自行安排。

六、中層幹部競崗條件

參加中層幹部崗位競崗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年齡在五十歲以下;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和業務知識;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工作勤奮、奉公守法、作風正派。

4.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5.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七、崗位待遇

1.主任崗位(含城建開發公司執行總經理)津貼150元/人·月按月發放到本人,副主任崗位津貼按100/人·月按月發放到本人。主任、副主任的崗位津貼由財政列支。

2.凡事業編借調到財政開支序列崗位上崗者,包括上級人頭經費在內,按每人3000元/月由財政負責。

八、有關政策

1.內退。凡年滿55週歲的工作人員,繼續執行內退政策。行政編制工作人員內退期間發放檔案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及未納入津補貼)和85%津補貼(地方補貼、生活補貼及獎金)。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內退期間檔案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及未納入津補貼)由站所發放。津補貼由站所根據經濟狀況適當發放,站所確有困難的,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2.自謀職業。凡申請自謀職業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請假期限至少在一年以上,經黨委、政府同意後,行政編制人員發放檔案工資,財政負責其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可以由站所自行制定標準,簽訂協議後報鎮黨政辦備存。

九、目標考核

1.強化幹部管理。競爭上崗結束後,出台科學規範、操作性強的幹部日常考核方案和機關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使幹部管理逐步走向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實行年終獎金績效掛鈎。年終獎金與目標任務、工作績效直接掛鈎,根據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適當拉開分配檔次。

十、紀律保障

1.鎮幹部優化配置改革領導小組要嚴格操作程序,確保公平、公開、公正。

2.全體幹部職工應本着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態度,搞好民主測評及各項考核工作。

3.全體幹部職工都必須認真對待,積極參與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工作。定崗定位宣佈後,須當日內到新崗位上崗,逾期不到崗者,一律視為待崗。

附:沙市鎮xx年幹部優化配置崗位設置情況

xx年2月22日

沙市鎮xx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崗位設置情況

單 位

崗位設置

工作職責

人員數

內設機構

管轄單位

(8人)

主任

綜合管理各類事務

1人

黨政辦

組織辦

副主任

兼黨委祕書、文祕

1人

行政祕書

兼信訪專幹

1人

人大祕書

兼工青婦、宣傳專幹

1人

組織幹事

兼統戰、遠教專幹

1人

後勤管理

1人

專職司機

2人

(6人)

主任

1人

司法所

武裝部

副主任

兼司法所所長

1人

武裝專幹

1人

其他工作人員

3人

計劃

生育辦

(15人)

主 任

1人

計育服務站

副主任

兼計育服務站長

1人

計生專幹

含交通專幹

13人

單 位

崗位設置

工作職責

人員數

內設機構

管轄單位

經濟

發展辦

(9人)

主任

1人

財政所

招商辦

安監站

環保站

企業管理服務站

副主任

兼財政所所長

1人

招商專幹

2人

安監專幹

1人

環保專幹

1人

財政所

3人

農業

發展辦

(1人)

主任

1人

農技站

農機站

水管站

林業站

社會

事務辦

(5人)

主任

1人

民政辦

合管辦

文化站

民政辦

2人

合管辦

2人

烤煙

生產辦

(11人)

主任

1人

烤煙專幹

10人

城建

公司

(1人)

執行總經理

1人

瀏醴高速

指揮部

管理科

規劃科

徵拆科

融資科

注:1、八大辦共設工作人員56人,其中中層骨幹12人,一般幹部44人。

2、以上財政列支崗位55個,城建公司執行總經理工資、獎金、福利歸口公司負責。財政列支崗位55個均享受鎮財政工資福利,在事業單位借調的,包括上級人頭經費在內,按每人3000元/月由財政拔付到站所。

3、待人員確定後,除中層骨幹外的工作人員的具體分工各辦可適當調整。

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衞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改革實施方案(2) | 返回目錄

(xx—xx年)的通知來源:中國規劃 發佈時間:xx-4-23國發〔xx〕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醫藥衞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xx—xx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醫藥衞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

實施方案(xx—xx年)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xx〕6號,以下簡稱《意見》),xx—xx年重點抓好五項改革:一是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二是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層醫療衞生服務體系,四是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五是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推進五項重點改革,旨在着力解決羣眾反映較多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將全體城鄉居民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切實減輕羣眾個人支付的醫藥費用負擔。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衞生服務體系,方便羣眾就醫,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使全體城鄉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最大限度地預防疾病。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提高公立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努力解決羣眾“看好病”問題。

推進五項重點改革,旨在落實醫療衞生事業的公益性質,具有改革階段性的鮮明特徵。把基本醫療衞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這是我國醫療衞生事業發展從理念到體制的重大變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是艱鉅而長期的任務,需要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要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在改革初期首先着力解決公平問題,保障廣大羣眾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並隨着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衞生服務,統籌利用全社會的醫療衞生資源,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的醫療衞生需求。

推進五項重點改革,旨在增強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點,帶動醫藥衞生體制全面改革。建立基本醫療衞生制度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醫藥衞生體制全面改革的關鍵環節。五項重點改革涉及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藥品供應保障、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建設、公立醫療機構改革、醫療衞生投入機制、醫務人員隊伍建設、醫藥衞生管理體制等關鍵環節和重要領域。抓好這五項改革,目的是從根本上改變部分城鄉居民沒有醫療保障和公共醫療衞生服務長期薄弱的狀況,扭轉公立醫療機構趨利行為,使其真正迴歸公益性,有效解決當前醫藥衞生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全面實現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一)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三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兩年左右時間,將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實現醫療保險待遇與企業繳費脱鈎。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保給予適當補助。xx年全面推開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範圍。積極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政府對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費用給予補貼。靈活就業人員自願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或城鎮居民醫保。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可以自願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農合。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xx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並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具體繳費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對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和比例。將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三)規範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各類醫保基金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合理控制城鎮職工醫保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的年度結餘和累計結餘,結餘過多的地方要採取提高保障水平等辦法,把結餘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餘率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餘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調劑金制度。基金收支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佈。提高基金統籌層次,xx年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基本實現市(地)級統籌。

(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資金,簡化救助資金審批發放程序,資助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户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逐步提高對經濟困難家庭成員自負醫療費用的補助標準。

(五)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藥服務提供方的談判機制和付費方式改革,合理確定藥品、醫療服務和醫用材料支付標準,控制成本費用。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推廣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探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解決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並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調整管理機制。制訂國家基本藥物遴選和管理辦法。基本藥物目錄定期調整和更新。xx年初,公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七)初步建立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兼併重組,發展統一配送,實現規模經營;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完善執業藥師制度,零售藥店必須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為患者提供購藥諮詢和指導。政府舉辦的醫療衞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公開招標採購,並由招標選擇的配送企業統一配送。參與投標的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招標採購藥品和選擇配送企業,要堅持全國統一市場,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藥品購銷雙方要根據招標採購結果簽訂合同並嚴格履約。用量較少的基本藥物,可以採用招標方式定點生產。完善基本藥物國家儲備制度。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對藥品定期進行質量抽檢,並向社會公佈抽檢結果。

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在國家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基本藥物統一採購價格,其中包含配送費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各地探索進一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的採購方式。

(八)建立基本藥物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均應配備和銷售國家基本藥物,滿足患者需要。不同層級醫療衞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率由衞生行政部門規定。從xx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衞生行政部門制訂臨牀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加強用藥指導和監管。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三、健全基層醫療衞生服務體系

(九)加強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建設。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衞生服務網絡。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三年內中央重點支持xx所左右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完善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xx年,全面完成中央規劃支持的2.9萬所鄉鎮衞生院建設任務,再支持改擴建5000所中心鄉鎮衞生院,每個縣1—3所。支持邊遠地區村衞生室建設,三年內實現全國每個行政村都有衞生室。三年內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1.1萬個社區衞生服務站。中央支持困難地區2400所城市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建設。公立醫院資源過剩地區,要進行醫療資源重組,充實和加強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對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衞生服務,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對其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簽訂醫療保險定點合同等方式,由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等渠道補償。鼓勵有資質的人員開辦診所或個體行醫。

(十)加強基層醫療衞生隊伍建設。制定並實施免費為農村定向培養全科醫生和招聘執業醫師計劃。用三年時間,分別為鄉鎮衞生院、城市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和村衞生室培訓醫療衞生人員36萬人次、16萬人次和137萬人次。完善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級醫院要與3所左右縣級醫院(包括有條件的鄉鎮衞生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係。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衞生工程”。採取到城市大醫院進修、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等方式,提高縣級醫院醫生水平。

落實好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勵高校醫學畢業生到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從xx年起,對志願去中西部地區鄉鎮衞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醫學畢業生,由國家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

(十一)改革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補償機制。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負責其舉辦的鄉鎮衞生院、城市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公共衞生服務的業務經費,按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補助。醫務人員的工資水平,要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後的成本制定。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後,藥品收入不再作為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不得接受藥品折扣。探索對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等管理方式。

政府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衞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補助標準由地方人民政府規定。

(十二)轉變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運行機制。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要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大力推廣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務。鄉鎮衞生院要轉變服務方式,組織醫務人員在鄉村開展巡迴醫療;城市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對行動不便的患者要實行上門服務、主動服務。鼓勵地方制定分級診療標準,開展社區首診制試點,建立基層醫療機構與上級醫院雙向轉診制度。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

四、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制定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明確服務內容。從xx年開始,逐步在全國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實施規範管理。定期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髮育檢查、為孕產婦做產前檢查和產後訪視,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結核病等人羣提供防治指導服務。普及健康知識,xx年開設中央電視台健康頻道,中央和地方媒體均應加強健康知識宣傳教育。

(十四)增加國家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衞生項目。從xx年開始開展以下項目:為15歲以下人羣補種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等,預防出生缺陷;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農村改水改廁等。

(十五)加強公共衞生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改善精神衞生、婦幼衞生、衞生監督、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衞生機構的設施條件。加強重大疾病以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積極推廣和應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落實傳染病醫院、鼠防機構、血防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衞生服務所需經費。專業公共衞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户或納入預算管理。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提高公共衞生服務經費標準。xx年人均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於15元,xx年不低於20元。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困難地區給予補助。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十七)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公立醫院要堅持維護公益性和社會效益原則,以病人為中心。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明確院長選拔任用和崗位規範,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定製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鼓勵地方探索註冊醫師多點執業的辦法和形式。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規範公立醫院臨牀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

探索建立由衞生行政部門、醫療保險機構、社會評估機構、羣眾代表和專家參與的公立醫院質量監管和評價制度。嚴格醫院預算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全面推行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十八)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衞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和貸款行為。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不得接受藥品折扣。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途徑。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定期開展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科學考評醫療服務效率。

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鼓勵各地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定價由利益相關方參與協商的機制。

(十九)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省級衞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區域衞生規劃,明確轄區內公立醫院的設置數量、佈局、牀位規模、大型醫療設備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製為民營醫療機構。制定公立醫院轉制政策措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和職工合法權益。

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民營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對其在服務准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落實非營利性醫院税收優惠政策,完善營利性醫院税收政策。

公立醫院改革xx年開始試點,xx年逐步推開。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改革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文件。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抓好組織落實,加快推進各項重點改革。

(二十一)加強財力保障。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意見》提出的各項衞生投入政策,調整支出結構,轉變投入機制,改革補償辦法,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了實現改革的目標,經初步測算,xx—xx年各級政府需要投入8500億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億元。

(二十二)鼓勵各地試點。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政策性強,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各地情況差別很大,要鼓勵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進行探索創新。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各地試點工作。要注意總結和積累經驗,不斷深入推進改革。

(二十三)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制定分步驟、分階段的宣傳方案;採取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的方式,廣泛宣傳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解答羣眾關心的問題;及時總結、宣傳改革經驗,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環境。

課程改革示範學校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改革實施方案(3) | 返回目錄

為全面推進我市普通高中學校課程改革工作,全市課程與教學工作會議確定,在全市高中學校開展“雙十”活動,即:解決高中課改和推進素質教育過程中的十大難題,建設十所實施課程改革示範學校,把這十所學校建設成實施素質教育、規範辦學行為、推進課程改革、深化課堂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等各個方面的示範,引領全市高中學校健康協調發展。“雙十”活動的時間安排,計劃兩年完成10所學校建設任務,每年9月下旬對當年申報學校創建方案進行研討,11月份對申報學校進行驗收。

“雙十”活動建設標準(注:這十個方面既是十個重點問題,也是示範學校建設標準。)

1、在自主選課、走班制教學與學分制管理方面有成型做法。

自主選課、走班制教學是新課程實施的重大特色之一,也是新課程實施的一大亮點。申報學校要率先落實自主選課、走班制教學,並積極探索實行自主選課、走班制教學後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重建、教師與學生管理體系及評價機制創新、師資合理配備、學分制管理等。

2、在學科分層次教學的實踐探索方面有成型做法。

讓不同類型、不同起點的學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發展是素質教育的根本要求。申報學校要根據學生的差異、不同發展需求組成不同層次的班級,重點在學科(也可部分學科)教學領域實施分層次教學。在教學目標、教學內容、作業要求等各方面體現出差異;也可在同一班級中,根據學生的個性差異、學習狀況、興趣愛好實行班內的分層次教學,加強分層考試、分層作業、分層任務、不同目標要求的分層次教學策略研究。

3、在課程資源整合、校本課程開發與實施方面有成型做法。

在辦學行為規範之後,最大限度地挖掘學校教育資源和社會教育資源,形成校本課程加以開發、實施,不僅體現着學校的辦學特色,也能夠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綜合發展需要,也是落實新課程、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申報學校要在如何挖掘、整合教育資源,如何加強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工作機制上有比較成熟的做法。

4、在學生課外活動、社團活動、綜合實踐活動的實踐與管理方面有成型做法。

學生課外活動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對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發揮着重要作用;社團活動是實現國家課程校本化的重要手段,是對學科教學的延伸拓展與深化提升。申報學校要研究規範辦學行為後,根據學生自主支配時間相對增加的實際,如何科學安排與管理學生課外活動內容;如何根據學科教學需要,通過學科社團活動,實現學科教學的延伸拓展與深化提升。

5、在學生研究性學習的實踐探索中有成型做法。

研究性學習是國家課程綜合實踐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課程的另一個亮點。申報學校要針對研究性學習課程的實際,設計課內外教學內容,實現課程設置與管理的科學化、系列化、規範化。

6、在學生自主學習、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及學習方法指導方面有成型做法。

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使學生具有較強的自主學習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是新形勢下確保學生學習高效益和教育教學高質量的重要教學管理策略。申報學校要在新形勢下應該培養學生哪些良好學習習慣、自主學習能力及自我管理能力;應該採取哪些培養形式,應該採取怎樣的工作推動機制與管理機制,實現規範化、系列化、科學化;針對學生實際,應該如何實施有效的學習方法指導等。如何讓學生能夠有計劃地科學安排自習時間,使自己的學科學習延伸、拓展、深化;如何讓學生的閒暇生活過得更充實、幸福、有價值;如何引導學生對生活有規劃,對成長有追求,對人生有感悟,從而培養學生自我規劃、自我選擇、自主發展等意識的形成,讓學生的課餘生活從自由走向自主,從自主走向自覺。

7、在建立和完善學生學業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方面有成型做法。

為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全面發展,根據目標多元、方式多樣、注重過程的評價原則,對學生進行發展性評價,全面反映學生的成長曆程,逐步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申報學校要在學生學業成績的過程性、階段性監測內容、方式及評價機制;如何採取學生選課、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為學生建立綜合、動態的成長記錄檔案,逐步完善與新課程要求及素質教育核心理念相適應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8、在完善教師評價體系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方面有成型做法。

申報學校要根據規範與創新相結合、導向與激勵相結合、個體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原則,建立適合本校實際、與新課程要求與素質教育要求相適應的教師工作評價機制與評價辦法。通過評價的規範、導向與激勵功能,杜絕片面依據學生考試成績和升學率對教師進行獎懲性評價,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規範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探索適合本校實際的校本教研模式,引導教師立足崗位,自我培養,實現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9、在先學後教原則指導下構建以“自主、合作、探究”為核心的教學流程,探索高效課堂方面有成型做法。

申報學校要以課堂為核心,主要針對“自主學習、合作探究、精講點撥、有效訓練”的課堂結構的構建,課堂的前後延伸及預習學案、課時學案、訓練學案的編制使用,作業佈置,課後輔導,考試檢測等有效教學策略展開研究。重點研究探索具有普遍性的優質高效教學流程,凝練昇華課堂教學理念,形成個性鮮明、獨具特色、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課堂教學模式。

10、在研訓一體的教師專業發展模式探討方面有成型做法。

申報學校要實現校本教研常態化,把校本教研與教師發展和課堂效率提高緊密結合起來。研究重點放在落實“三講三不講,解決教師課堂講授時間過多,課堂效益不高的問題。課堂教學儘可能有設計有較高思維含量,能真正激發學生思維的有價值的問題。將檢測、反饋、糾錯、追蹤檢測制度化,將“落實”進行到底,完成本堂課的教學目標,最大程度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培養學生的預習能力,確定預習目標,明確預習要求,檢測預習效果。教學過程中分層指導、分層作業、因材施教問題。探索講評課課堂常規。

關於下發音像(電子)出版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改革實施方案(4) | 返回目錄

[關鍵詞]音像 出版社 轉企改制 文化體制改革[文件類別]規範性文件[發佈機關]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出版署)[頒佈日期]xx年10月28日[實施日期]xx年10月28日[效力狀態]有效[國家地區]中國大陸

新出[xx]331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中國出版集團公司:

為進一步加快音像(電子)出版業體制改革步伐,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新出產業[xx]298號)和《關於促進我國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出政發[xx]5號)精神,結合音像(電子)出版業的發展實際,新聞出版總署制定了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和“三個一批”的具體實施方案。

一、關於轉企改制要求

1.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屬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必須在xx年底前全部完成轉制;中央各部門各單位所屬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必須在xx年底前上報體制改革方案,在xx年底前全部完成轉制(其所屬圖書出版單位已確定為第一批轉制的,所屬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必須同期完成轉制工作)。

2.音像(電子)出版單位須按照《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工作基本規程》(新出[xx]1號)的基本要求,認真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參加社會保險、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法人治理結構、註銷事業法人、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等相關工作。對未能按時完成轉制任務的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停辦註銷。

3.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轉制方案的主要內容及上報、審批程序參照圖書出版社進行。

4.已轉企改制的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儘快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二、關於“三個一批”方案

1.做強做優一批音像(電子)企業

對實力較強、基礎條件較好的音像(電子)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在上市融資、出版資源配置、重點項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傾斜,力爭在3年內,培育5至8家大型音像(電子)集團公司。

(1)重點支持組建2至3家以音樂為主業,集音樂創意、出版、製作、複製、發行及歌手演藝等於一體,在3年內實現淨資產和年銷售收入雙超10億元的大型集團公司。

(2)重點支持組建1至2家以影視類、百科類為主業,集製作、出版、複製、發行等業務於一體,在3年內實現淨資產和年銷售收入雙超10億元的大型集團公司。

(3)重點支持組建1至2家教育音像集團公司,通過整合國內教育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資源,在3年內實現淨資產和年銷售收入雙超10億元的大型集團公司。

(4)重點支持組建一家電子出版集團公司,通過開發、整合電子和網絡出版數據庫資源,在3年內實現淨資產和年銷售收入雙超10億元的大型集團公司。

同時,重點支持20家導向正確、主業突出、特色鮮明、實力雄厚、管理規範、運行高效、核心競爭力強的獨立音像(電子)出版、製作企業。20家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專職人員在30人以上。

(2)淨資產和年銷售收入均超過1000萬元。

(3)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4)年原創國產音像、電子出版物品種不少於50種。

(5)近3年來沒有違規記錄。

(6)對在承擔國家重大出版項目、獲得國家級獎項較多、在“走出去”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音像、電子出版、製作企業予以優先考慮。

符合上述條件的20家企業,力爭在3年內實現淨資產和年銷售收入均超過1億元。

2.整合重組一批音像(電子)企業

將音像(電子)出版體制改革同出版資源整合、產業結構優化及產業佈局調整、總量壓縮結合起來,通過宏觀調控手段,積極鼓勵和支持教育、科技、衞生等領域的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先行整合,組建專業性音像(電子)出版集團公司;積極鼓勵和支持跨媒體、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組建綜合性音像(電子)出版集團公司;積極鼓勵和支持獨立音像(電子)出版單位以多種方式併入大型國有報刊集團、出版集團、印刷集團、發行集團、影視集團等文化企業集團;積極鼓勵和支持大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在政策許可領域、範圍參與音像(電子)出版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或重組。

(1)對於淨資產和銷售收入均低於300萬元的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原則上不再保留,要與有實力的圖書出版社、報刊社或出版、影視、文化演藝集團公司進行整合。

(2)中央各部門各單位中同時擁有多家獨立法人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的,建議在部門內進行整合,原則上只能保留一家,或整合成立專業音像(電子)出版集團公司。

(3)中央各部門各單位中同時擁有獨立圖書和音像(電子)出版社的,建議音像(電子)出版社與圖書出版社進行合併,可保留音像(電子)出版社副牌。

(4)鼓勵和支持地方新聞出版、廣電、文化等部門所屬的音像(電子)出版社併入當地出版集團、報刊集團、發行集團、影視集團、文化演藝集團或有實力的圖書出版社。

3.停辦退出一批音像(電子)企業

對不具備市場準入條件、改革中不願轉制的予以停辦;對在人員、資金、設備、場所等方面已不符合年度核驗條件的予以註銷;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予以吊銷。

(1)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經營不善、資不抵債、發展難以為繼的,停辦退出。

(2)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在經營過程中,不守誠信,盜用他人版權有不良記錄且情節嚴重的,停辦退出。

(3)音像(電子)出版單位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明確表示不願意改制或不願意繼續辦下去的,停辦退出。

(4)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在年檢中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予以註銷:①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取得國家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編輯人員。音像(電子)出版單位人數不得少於10人,其中從事音像(電子)出版業務2年以上並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不得少於5人;電子出版社需有2人以上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②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工作場所。音像出版社有3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電子出版社有20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固定工作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0平方米。③有正常的出版業務,兩年內音像、電子出版物品種必須達到10種(含)以上。

(5)音像(電子)出版單位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且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出版許可證:①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制作、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禁止內容的。②音像(電子)出版單位未將其年度出版計劃和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選題報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備案。③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變更名稱、主辦單位或者主管機關、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業務範圍等,未按規定辦理審批、變更登記手續的。④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向其他單位、個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本單位的名稱,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本單位的版號、電子出版物專用書號的。⑤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委託未取得《音像製品製作許可證》、《電子出版物製作許可證》的單位制作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或者委託未取得《複製許可證》的單位複製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⑥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出版未經批准擅自進口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

三、關於組織領導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在當地文化體制改革辦的領導下,負責本地區音像(電子)出版單位體制改革的具體協調工作。

2.各主管和主辦單位對所屬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轉制工作要切實負起責任,對於未按照規定時間完成轉制的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將予以註銷,遺留問題由其主管主辦單位自行解決。

3.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加緊制訂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轉制方案。地方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的轉制方案須於xx年11月底前報送新聞出版總署備案,中央各部門各單位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的轉制方案須於xx年12月底前報送新聞出版總署。

特此通知。

新聞出版總署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標籤: 實施方案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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