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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3篇

局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3篇

居民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是記錄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統資料,是對居民進行衞生服務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據,應設健康檔案室和檔案櫃專門存放。有專(兼)職人員管理、維護,檔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下面是局民健康檔案管理條例,歡迎參閲。

局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3篇

局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1

1、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健康檔案要採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範化。

2、建立專人、專室、專櫃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後及時收回放於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准許不得隨意查閲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衞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並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燬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燬。

居民健康檔案建檔制度

一、居民建檔率要符合衞生局的要求。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户為單位,一人一檔的準則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櫃存放,保持整齊、美觀和規範有序,逐漸實行計算機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檔案應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責任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按照65歲以老人、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設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四、定期開展隨訪工作,按疾病分期隨訪病人,結合參加合作醫療農村居民和育齡已婚婦女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以及兒童防備接種和體檢、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常見婦女病檢查、臨牀診斷治療、職業體檢和健康隨訪服務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在健康檔案中,對體檢和隨訪發現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

五、資料管理人員及責任醫師,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

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強信息化建設。及時準確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管理相關信息,鼓勵利用計算機管理健康檔案。

二、公共衞生科信息員每個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新增建檔花名冊、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按要求上報的各種統計數據和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登記、統計制度,做好統計彙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計算機化健康檔案,要在技術上加強用户權限和密碼管理設計,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獲得認可後,才能登陸。

四、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五、逐步健全網絡信息系統,做好數據錄入及整理工作。

六、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範,定期對計算機進行保養、維護及數據備份。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健康檔案文本保管,資料微機輸入,保持微機內的記錄與文本記錄一致,並做到同步更新及動態變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檔案由醫院保管,應保證居民信息資料的完整性與可利用性。 三、非檔案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閲已經建好的各種檔案資料。未經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凡非本人管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應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凡居民因大病轉上級醫院住院時應隨帶健康檔案,出院後繼承交由社區責任醫生保管並及時將本次住院概況記入檔案。

四、責任醫生是轄區內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的第一責任人。對填寫健康檔案的責任醫生應進行培訓。按統一的規範來描述記錄,內容要真實可靠;符合邏輯,不得隨意塗改。如有改動,責任醫生必須簽字,以示負責。做到字跡清晰,格式規範統一。

五、對各科室(站)查閲、使用電子版健康檔案設置不同層級的使用權限,保證信息安全。調閲或更新檔案必須有登記。

六、純熟運用各種衞生服務管理軟件,保證信息渠道通暢,每月有資料彙總、統計、分析,主要數據上牆。做好信息的開發利用工作。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設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高危人羣和重點慢性病定期篩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庫。

3、.對人羣重點慢性病分類監測、登記、建檔、定期抽樣調查,瞭解慢性病發生髮展趨勢。

4.、針對不同人羣開展健康諮詢及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舉辦慢性病防治知識講座,發放宣傳資料。

5、.對本轄區已確診的二種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進行控制管理。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規範管理,跟蹤隨訪,具體記錄。

6、.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係和責任,以保證對慢性病患者的連續性服務。

慢性病監測制度

一、.公共衞生辦公室全面負責慢性病監測管理工作。科主任為本轄區相關業務的管理者和監督者,各經管醫生是慢性病的報告責任人。 二、.報告範圍:高血壓、糖尿病。

三、.接診醫生髮現確診的上述二種需要報告的病例,定期內向公共衞生辦公室報告,公共衞生辦公室收到報告卡,審核合格登記後,及時向疾控中心報出卡片。 四、.各種表卡填寫要完整,字跡要清楚,不漏項。

五、.凡未按要求上報者,按年度考核細則的規定與考核掛鈎,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處罰,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工作制度

1、免費為35歲以上首診病人測量血壓,以提高高血壓病人的檢出率。 2、全科診室(內、外、婦科)、慢性病管理室、中醫門診等科室,把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做為常規檢查內容,並在門診日誌和病歷中記錄血壓值。 3、發現高血壓病人,門診醫生應填寫慢性病患者報告卡,交給該公共衞生管理科醫生,並向患者進行面對面的健康指導,發放健康教育處方,指導正規治療,宣傳高血壓防治知識。4、責任醫生掌握的高血壓病人按照高血壓病管理的要求,納入規範管理。

5、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對各單位各科室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量血壓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列入考核範圍。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板報、櫥窗,定期推出新的有關各種疾病的科普知識,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3.開通轄區健康服務諮詢熱線(專線),提供健康心理和醫療諮詢等服務。 4.針對不同人羣的常見病、多發病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解答居民最關心的健康問題。

5.發放各種健康教育手冊、書籍,宣傳普及防病知識。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計劃、宣傳板小樣、工作過程記錄及效果評估等資料。

資料管理制度

一、各種文件、計劃、宣傳資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管理好,由專人負責管理,專室存放。

二、資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計算機資料、網絡技術資料、多媒體、音像資料和文字資料等,應分類存放分類管理。

三、文字資料中的教材、參考書、工具書等應按圖書分類統一編目註冊登記,期刊雜誌、報紙、合訂本、宣傳摺頁、海報等均須統一登記編目。

四、音像資料中的錄音帶、錄象帶、軟盤、光盤等必須分類登記編目,分類存放,並定期檢查其質量變化情況。

五、計算機資料、網絡技術資料等應按操作系統、應用軟件、工具軟件等分類管理,注重用時升級、更新等,並配備相應的殺毒軟件。

六、資料必須始終為衞生工作服務,其他人員均可借閲有關資料,但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每借閲一次登記一次,每次限借5盤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連續資料也只能依次歸還後再續借。

2、每次借閲期限不得超過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繼續借閲者必須辦理續借手續。

3、孤本資料或數量較少的資料均不外借,可臨時使用。

4、借出資料歸還時,資料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如發現有損壞者必須照價賠償,如資料丟失,應借閲人重新購買完全相同的資料進行賠償,或處以原資料價值的3― 5倍罰款。

七、所有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為別人借閲本單位的資料。

八、聲像資料其版權所有,借閲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經許可私自翻錄的,責任自負。

九、外的部門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閲資料的,必須經領導批准,並辦理正常的借閲手續。十、宣傳資料收發做到每張(份)出入庫有登記有簽字。

服務接待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態度,重視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熱情、耐心、負責的精神,禁止

二)、對接待外來諮詢的人員,都必須首先認真瞭解病情,做到:無論何時來訪,隨時給予接待;來訪無論幹部、羣眾,態度好壞一個樣;堅持誰接待誰負責落實;(三)、堅持自辦、轉辦、聯辦、指導辦相結合的準則。對諮詢者出的問題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當即答覆;對不瞭解的問題,既要堅持醫學理論準則,又要説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四)、絕不答應對羣眾來訪互相推諉或置之不理。要嚴格落實接待工作

五)、嚴厲接待工作紀律。對接待工作不負責任、無端拖延時間、影響較壞的人員要追究責任;

六)、對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局領導彙報。

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

1.、設專(兼)職人員負責老年人保健工作,建立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內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建立健康檔案。 3.、對以鄉鎮(社區)居家養老形式為主的老年人進行服務需求評估,提供醫療護理、康復、保健服務及精神慰籍、舒緩治療服務。

4.、對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進行管理進行飲食、運動、合理用藥、合理就醫指導。 5.、對於高危行為老人,進行健康指導、進行行為危險因素干預。

6.、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對老年人進行疾病的預防、自我保健、常見傷害預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導。

服務隨訪制度

1、.要定期走訪村委會老年人,至少每3個入户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老年人,及時掌握老年人變化情況,見面率達90%以上。

2、.對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隨訪,根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康復治療指導,完整填寫相關隨訪記錄。

3、.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進行隨訪,瞭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

4、.指導老年患者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動員老年人蔘加村(社區)組織的健康活動。

5、.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老年患者,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享受免費藥物治療。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轄區重性精神疾病衞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精神衞生三級管理網絡(街道、居委會、監護人),制定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

2、.開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準確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準確將相關報表上報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 3、.開展重點人羣的心理衞生諮詢、心理行為干預、精神疾病預防等服務,早期發現精神疾患病人。

4、.開展對慢性或服用維持劑量藥物的精神病人診治,對新發現或疑似病人應及時轉診至上級專業機構確診。

5、.建立隨訪制度。定期走訪居委會,按疾病分期隨訪精神病人,及時掌握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進行康復治療指導。

6、.指導監護人督促病人按時服藥.觀察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病人蔘加社區組織的康復活動。

7、.病人就診或醫務人員到病人家中診療時,應有家屬或監護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9、.對

服務隨訪制度

1、.要定期走訪村委會病人,至少每3個入户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寫

2、.對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隨訪,確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康復治療指導,完整填寫隨訪記錄。

3、.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進行隨訪,瞭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

4、.指導監護人督促患者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患者參加村組織的康復活動。

5、.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患者,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享受免費藥物治療。

6、.入户隨訪前應瞭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況,提前與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幹部聯繫,並通知患者家屬,尤其對病情不穩定患者的隨訪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局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2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户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實施電子健康檔案後,應將健康檔案信息及時錄入電子檔案。

2.健康檔案由責任醫生填寫,應內容真實、準確、齊全,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健康檔案的內容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現況、治療、康復情況,慢病相關生活行為因素、家庭社會經濟狀況等。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盒)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3.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健康體檢、門診就診、參合住院病人出院隨訪、健康隨訪、慢性病隨訪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並歸入健康檔案。婦女病檢查、宮頸癌檢查、孕產婦系統管理、兒童系統管理、預防接種、精神病康復管理、肺結核治療管理等專案(冊)管理內容,仍按專線管理要求,做好資料存檔,暫不歸入健康檔案,但有關信息特別是異常情況及治療情況應簡要記入。

4.社區責任醫生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臨牀保健醫生、責任醫生應將非本人責任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

5.中心站、村衞生室應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櫃),健康檔案按行政村(居委會)名和編號順序,專櫃分冊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範有序,無污損,無丟失。檔案盒要有索引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6.健康檔案主要由轄區責任醫生保管、閲覽或利用,不得轉借、塗改和丟失,並確保個人隱私不向外泄露,嚴格保密。

7.凡居民因大病轉上級醫院住院時,可以把病人原始檔案裏的資料借給轉診醫生,但須辦理借閲登記手續;出院後及時歸還,並及時將本次住院概況記入檔案。

8.非社區衞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閲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除轄區責任醫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中心分管領導同意。

9.設立健康檔案管理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質量控制小組,開展健康檔案質量檢查和評價,不斷提高健康檔案質量。

局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3

一、居民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是記錄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統資料,是對居民進行衞生服務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據,應設健康檔案室和檔案櫃專門存放。有專(兼)職人員管理、維護,檔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居民接受醫療服務和公共衞生服務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變動情況,都應在健康檔案(含電子檔案)中及時記錄。

三、使用健康檔案要細心、愛護,用後及時放歸原處,防止丟失。輔助檢查報告單據和轉、會診的相關記錄應粘貼留存歸檔,保持健康檔案完整無損。

四、居民健康檔案不可外借,也不準其他人員查閲。管理和使用健康檔案的人員,應保護居民個人隱私,不得隨意泄露檔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數據存放在區級健康檔案數據中心,查閲居民電子檔案應設置分級權限和密碼,保證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

六、應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檔案記錄的信息,評估居民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健康問題,針對危險因素和健康問題,制定、實施並調整干預計劃或治療措施,管理、維護居民健康。

七、健康檔案室及檔案櫃應具備適當的防塵、防曬、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護設施。健康檔案室或檔案櫃中,不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八、建檔居民住址變更的,遷出與遷入地的社區衞生服務機構之間,應做好居民健康檔案(或電子檔案)的轉出與接收,保證居民健康管理的連續性。

九、建檔居民發生死亡的,應在其檔案(或電子檔案)做好相關記錄,整理裝訂後,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電子檔案也要妥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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