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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規章制度(精選10篇)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精選10篇)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1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教學時務必使用普通話。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繫、接待家長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範用語、用字的教育,對於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並幫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班會活動,用心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用心參加社區、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教師的示範作用。

六、用心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用心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潛力。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2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務必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佈欄等務必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務必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務必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務必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務必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閲讀課、寫字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範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説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用心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範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3

一、普通話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説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説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説普通話。

二、規範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範,無錯別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2、學生筆記中使用規範字。

3、校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範字(不使用二簡化、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範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5、常年堅持開展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檢查城市大街小巷宣傳牌、門牌、廣告語用字不規範狀況。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4

一、語文課、普通話課、書法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

二、在各學科各專業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範化教育。

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範基本訓練。

四、校園內有規範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五、學校有“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欄”。

六、學校和班級均設有語言文字監督員。

七、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範字的陣地。

八、透過學校網站、班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好處及有關法律法規,語言文字規範化有關知識。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5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用心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並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鈎。

三、學校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聽説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範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説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範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幹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幹部帶頭,率先垂範。堅持説好普通話,用好規範字,增強幹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範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恆,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幹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佈、理解媒體採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並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幹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範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標準,推行規範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務必規範: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幹部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範化納入建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範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幹部職工務必按要求説普通話、寫規範字。辦公桌上務必設立“請説普通話,請用規範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範,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範用字。

3.把説普通話、寫規範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範;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説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氛圍,紮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幹隊伍。採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狀況和用字規範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範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7

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制度

為了實現國家提出的新世紀“普通話初步普及”的目標,用心有效地開展我校普通話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上級語委的規定,特制定以下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增強師生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識。

二、學校領導每學期要召開1-2次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彙報,研究普通話推廣和規範用字工作,將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的工作資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

三、認真策劃、組織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動,並使這項活動常規化。年度“推普周”常規活動資料如下:

1、學校主管行政領導和推普領導小組對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工作進行一次大檢查,並擬成檢查報告提交校長辦公室。

2、不斷豐富和完善校園推普專題學習的資料。

3、教導處組織學生開展年度“推普周”的問卷調查。

4、語文科組織學生開展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專題調研活動,並構成調研報告。

5、大隊部和各年級組認真動員和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活動,用心為我市精神禮貌建設服務。

6、學校將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動中做出成績的教師和學生。透過“推普周”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推動我校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工作。

四、學校聘用新教師要審核普通話測試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如未達標,不予聘用。

五、專兼職教師及外聘教師上崗前,務必向教導處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未達標者,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員工要分期參加市語委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六、加強普通話達標後的測後管理,引導和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加強教師的常規培訓,不斷提高普通話和規範用字水平。

七、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中務必使用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對標牌、公文、印章、內部文件、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記錄、學習筆記、批文等不能使用不規範用字和錯別字以及二簡字(教學需要除外),違反規定要限期整改。

八、學生務必按照學校制定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中使用普通話。

九、用心開展校園演講、朗誦和書法等各種競賽、講座活動,營造濃郁的推普校園氛圍。

十、學校廣播站播音員普通話水平務必相當於一級乙等,否則不予播音。廣播站每年務必配合推普工作的開展播出推普宣傳的專題節目。

十一、校園網上的語言文字工作網站,要及時報道學校推普工作動態和先進事蹟。

十二、辦公室、教室、圖書室等公共場所務必設置“請説普通話,請用規範字”的提示牌。

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是樹立學校良好形象,提高師生素質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師生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制度。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8

校園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禮貌禮貌用語,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校園內務必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務必到達《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

6、學生能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標誌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貼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範。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務必到達規範要求。

4、公文、校刊、講義、試卷等,用字規範。

5、板書用字貼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的用字貼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並正確書寫規範字。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語言文字應用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玉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強普通話的普及,使普通話成為我局日常工作用語。

(一)局機關幹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佈、理解媒體採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195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機關公務員,都要到達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四)把普通話合格作為新錄用人員的一項條件。

二、加強對局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範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標準,推行規範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局機關下列用字務必規範: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三、加強對我局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局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幹部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範化納入建立交通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和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我局的語言文字規範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氛圍,紮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幹隊伍。採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我局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和用字規範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和總結。

語言文字規章制度 篇10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範、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校園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註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範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範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園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諮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用心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範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校園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佈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範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範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範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範。領導評課要有規範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校園文化活動。用心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範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並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羣眾活動中使用規範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併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並書寫所學的規範漢字。學生能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併到達相應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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