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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工資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工資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工資規章制度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國小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含中心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省派資教生)。

義務教育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績效工資核定到受援學校,參與受援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由受援學校組織考核,考核依據及要求與受援學校教職工一樣。

借調在非義務教育學校或其他單位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後報市財政局,通過個人工資帳户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工資規章制度 篇2

一、指導思想

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教育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的工作績效考評,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當學年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 ,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年(期)度考核造冊,報市教育局審核後通過個人工資賬户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

五、發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與發放

個人考核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德15分,能10分,勤50分(考勤佔15%、工作量佔60%、教育教學過程佔15%、兼職10%),績25分。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考核項目及計分標準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辦法和考勤記載。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齡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婚期增加7天。②產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生育第一胎享受產假3個月;女方年滿二十四周歲生育第一胎的為晚育,無論是順產還是剖腹產產假為4個月,給予男方護理假3天;育齡婦女生育第一胎後應主動採取節育措施,避孕失敗造成小產者產假15天,引產者產假1個月。③喪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喪假3天,其他親屬1天。

2.請假手續

①病假、事假無論時間長短均應寫書面請假條。②向校長請假准假後由本人持准假條到教導處備案,安排好課務。(特殊情況辦理補假手續)領導幹部、教師出公差應事先與班主任或搭班教師打好招呼,安排好課務方可離校。

3.考勤考核辦法(滿分1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過3天,每天扣2分。②病假每天扣0.5分。③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含學校的會議、教研活動等)④曠工一節扣2分。

工作期間,事假3天以內,一般病假7天以內(住院15天以內)的,按天數扣減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病事假髮生在同一月的,合併計算請假天數,下同);礦工1天,事假15天以內,一般病假在15天以內(住院治療30天以內)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獎;累計礦工2天以上15天以內的,事假15天以上1個月以內的,一般病假1月以內(住院治療1一個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獎;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狀態的,視為出勤不全,酌情扣減考勤獎。

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情況,包括學期中事假、病假、曠課、曠工、開會遲到早退等情況,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從總分直接扣減。

(2)工作量(30分)

本項考核以百分制進行,每學期進行一次。

1.根據崗位設置確定教師工作量,教師能切實履行崗位職責,認真抓好教育教學工作,工作認真負責,視為滿工作量。基本為14-16節每週。

2.個別崗位因實際因素視為不滿工作量,具體折算如下:圖書室管理為滿工作量的40%;科學儀器室管理為滿工作量30%。團隊、工會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核算工作量,也可以按平均工作量增加40%。個別臨時性中心工作,根據實際核算工作量;統一的臨時性工作不計工作量,沒有參加的一次可以扣3-10分。國中教師週日到崗的每月可以加5分計入(出滿崗的才加)

3.工作量考核:達到滿工作量為100分,不滿工作量的得對應分數,代上一節課加0.3分,因私少上一節課扣0.3分。

4.分配辦法

全校績效獎勵性工資總額的30%除以全校工作量考核得分總和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工作量考核得分就是教職工個人工作量績效工資額 。

(3)教育教學過程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

1.師德:(15分)

對在教育教學中,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一定後果,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向家長索取物品,有損學校形象的;參與賭博等違法活動的,由行政會研究視情節扣除相應的師德考核分。影響大的老師不得享受德的考核獎,教師德育考核不合格的,其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得享受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應對學生安全負責。學校把安全考核納入教師德的績效考核。集體活動、放學排隊,課間課堂上等都應避免大小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造成影響,經行政會研究將扣除責任人安全考核分(總分不超出15分)

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表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基本分中累計扣分,直至扣完為止。

1.不能正常參加政治學習或學校組織的政治活動,無故缺席者扣1分。

2.因犯有嚴重政治錯誤,受到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分扣10分。

3.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扣3-15分,造成傷害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處理。

4.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或暗示學生家長請客送禮,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

5.參與賭博、搞封建迷信活動等違法行為,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6.教師有嚴重不團結行為或出現打架罵人的惡性事件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15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處理。

7.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進行打牌,下棋、球類等與教學無關的活動,發現一次扣1分(學校安排的比賽除外)。

8.凡擅自離崗,上班期間隨便出入者,發現一次扣1分。

9、上班期間酗酒過度,有損教師形象的每發現一次扣3-10分。

3.教學教研(20分)

1、教學常規10分

⑴備課教師應在認真鑽研教材、課標、瞭解學生的基礎上,制訂好學期授課計劃,並按進度與課時認真編寫課案,課案必須精心設計,教案的詳略應以有利於教學實踐為原則,新教師、青年教師寫詳案,備課的考核以檢查記錄累計平均值為準。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已備課時每少於應備課時(按教參要求)一課時扣1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學校要求的格式進行備課,發現一課時扣0.5分,直至扣完。

③考核範圍內的青年教師不寫詳案,每發現一課時扣0.5分。

④教學內容、教學目的要求,教學重、難點,教具安排不明確,發現一課時扣0.2分。

⑵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上課要做到目標明確,內容正確,改革教學方法,掌握教學的基本功、嚴格上課常規。達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有課不上,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凡聽課中發現滿堂灌的老師一次扣1分,

②不按課表上課或擅自調課,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③不按時候課進課堂,無故遲到、早退、離開課堂者或者接打手機等行為,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課清點學生人數,因不實行點名制而引發的學生的不安全因素等,發現一次扣2分。誘發的其它責任事故按安全責任合同辦理。

⑶作業佈置與批改

佈置作業要依據大綱和教材要求,作業題要精選,作業量要適當,符合省“減負”規定。及時、認真批改作業,一週內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業原則上在當天(不得超過第二天)批改好。不漏批、錯批作業,作業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學校規定。教師應嚴格作業書寫要求,對作業不合格的,要批評教育,嚴禁以壓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重視口頭作業及動手能力訓練。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組織或要求學生徵訂、購買學校統一規定之外的教輔資料。發現一次扣2分。

②美術及勞動科技課手工作品於期末上交,其它各學科應按課標要求對學生進行認真考查並做好記錄。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發現一次扣1分。

③作業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請學生批改的,發現一次扣1分。

④作業佈置偏少或偏重的,佈置懲罰性作業的,酌情扣分。

⑷輔導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輔導可採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之間互幫互助等多種形式進行。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記載。對學習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按要求填寫好成長記錄。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無成長記錄每人次扣2分(由教導處統一確定人頭)。

②教師單獨將異性帶到其它隱蔽場所輔導,發現一次扣1分,嚴重者將追究師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讀課或自習課教師必須按時到班輔導。發現不到班輔導或不按時到班輔導者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⑸考核進行考核是鞏固學生基礎知識,形成技能的關鍵。考核將由學校逐步實行改革,考核分過關考核、期末考核進行。

(1)過關考查 過關考查由教導處,教研組組織進行,各項目過關率應不低於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予以扣分。①不進行重點單元過關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②對沒能過關的學生不進行再過關的扣1分。③過關人數低於全班人數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 ①期末考查由教辦、學校統一組織進行,成績進入績效考核和加分項目。因績效發放的時間等因素制約可以順期兑現落實。②音、體、美、電腦等專兼任教師要按照課標要求進行考查。 ③對不完成教學任務的扣2分,按規定無成績記載的扣2分。

2、教研 (10分)

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業務學習,集體備課有書面發言稿,能主動聽課,每學期人均聽課達10節以上,骨幹教師培養計劃考核對象聽課每學期達20節。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教師每人交一篇有質量的教學論文,認真學習教科研理論,撰寫《教師專業成長學習心得》10篇(女50週歲及以上,男55週歲及以上減半),並按學校要求進閲覽室看書學習,按要求撰寫好讀書筆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為止。①學校組織的各類業務學習,無故不參加一次扣1分。②集體備課,無中心發言稿扣3分。③每學期聽課節數達不到要求,每少一節課扣2分,無評課意見,每少一次扣0.5分。 ④青年教師未完成學校交給的教學公開課任務的每次扣5分。⑤每學期教師未按學校佈置的要求參加各級論文競賽的,無教研論文的扣4分。⑥教師撰寫的讀書筆記達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2分。

(4)教育教學考核實績 (25分)

“績”主要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重點考核:①教學工作態度、敬業奉獻精神、教育學生成效,主要以學生對教師評價為依據。(5分)②維護團結穩定,維護學校榮譽和教師形象,出色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主要以考核小組的評價為依據。(5分)③教學業績主要以學期片區統考所教學科的綜合分和特優生完成率為考核依據。一等的得滿分,二等的得10以上,末等的得5分,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以起始名次為依據,每上升一個名次加2分,但滿分不得超過15分。(15分)

特別要強調一點,凡是需要參加考調的老師,實績考核當年(期)綜合評定不得居於片區末等。(處於自然班倒三分之一名次)

第二項:加分

師德加分:

師德表現考核合格並且被教職工公認為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突出的(被評為校師德標兵)加2分,受到校、區、縣、市、省、國家級有關部門表彰的分別加2、3、4、5、6、7分;同時受到不同級別不同類型表彰的以最高級別計分。

在安全隱患排查上,及時發現報告(處置)有重大隱患有立功表現的加3-10分。

教學教研加分:

教師教學評優及基本功競賽與輔導獎,參照以下條款執行:

1.區級學生競賽活動中獲團體第一名的輔導教師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以下不得分。

2.在縣、市、省、國家教育部門正規機構舉辦的學生學習、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中獲團體一等獎的輔導老師,分別得3、5、8、10分,二、三等獎(組織獎)按相應級別一等獎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部門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3.在縣、市、省、國家級教育部門正規機構主辦的學生學習競賽活動中,學生獲個人一等獎指導教師分別得1、l.5、2、3分,二、三等獎按相應級別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系統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每人次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4.學生作品在縣、市、省、國家級教育部門正規刊物上發表,輔導教師分別得1、2、4、6分。

教師教學研究有下列實績,按下列標準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論文評比活動中,獲區、市、大市、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分:區級(2、1、0.5),市級(3、2、1),大市級(4、3、2),省級(6、4、3),國家級(8、6、4)(非教育行政部門不納入此範圍),同篇論文以最高層次計分,每個層次特等獎參照上個級別一等獎計算,鼓勵獎參照下個層次三等獎執行。

2.區級教育教學評優活動中一、二、三等獎分別得3、2、1分。縣、市、省、全國性教育教學評優及基本功競賽中獲一等獎,分別得5、8、10、15分,二、三等獎分別按相應級別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系統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3.承擔各類教學公開課任務的區、市、大市、省級、國家級每節課分別加(2、3、5、8、12分)。

4.論文發表(必須有“三標識”的:國內刊號CN、國際刊號ISSN、郵發代號)按同級獲一等獎計算,論文交流參照同級論文評比二等獎計算。(主要指教育刊物(校報可以加1-2分))。

5.承擔市級課題實驗班教師,每學期有明確的課題研究計劃,積極開展實驗、收集、整理好實驗材料,按時按質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課題負責人加3分,課題組成員、實驗班教師分別加2分。當年課題評估合格或鑑定結題另加2分。若獲省市教科研成果獎,分別給予課題教師獎勵,省級為(5、4、3),市級(4、3、2),縣級(3、2、1)。凡參加實驗課改的教師在評先評優職稱晉升等活動中將優先考慮。

6.在學校期末優秀教研組評選中,獲得一等獎的教研組,所有組員每人加2分,組長加5分;二等獎教研組所有組員加1分,組長加3分。

7、中三會考中綜合排名在區前三名者,語數外老師加30、20、15分。其餘學科按70%計分(國小畢業考試語數居片區前三名者),生物地理按50%計分。單科成績綜合處於前三名者,優先享受外出學習進修培訓的機會。

分配辦法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者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3.發放要求

(1)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3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的;b解除聘用合同的; c停發工資的;

(2)經過市教育局批准的提前離崗退養人員只享受考勤和基本工作量分值的績效工資。

(3)在師德師分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夠不上紀律處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凡學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二)單獨發放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與發放

1.標準

(1)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5個月):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歸併,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班主任津貼總額為學校獎勵性績效的15%,分基礎性和考核性兩項,其中基礎性班主任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考核性班主任津貼為餘下班主任津貼部分。(國小最高不超過180元每月,國中最高不超過240元每月)

(2)行政人員津貼(每學期按5個月):經過教育局任命的校級中層以上幹部,按教辦與學校考核標準核發。其津貼總額按教辦的統一方案執行。

副校長係數為1.3,教導主任係數為1.25,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為1.2.副教導主任為1.15.1.專職支部書記、學校專職報帳員按本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0.7-1.0倍提留(30歲以下係數為0.7,30-40歲係數為0.8,40歲-50歲係數為0.9,50歲以上係數為1.0)

學校專職支部書記,副校長、中層幹部及專職報帳員績效考核內容,主要是以省教廳、南充市教育局《試行辦法》“第三章第七條”之規定執行,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等方面。

“德”主要考核領導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政令暢通、團結協作、廉結自律等方面。

“能”主要考核領導幹部教育教學能力,教研指導能力,德育工作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領導執行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量,常規工作和出勤。

①工作量分為職務工作量和教學工作量。職務工作量:學校副校長計0.6-0.9個工作量(30歲以下計0.6,30-40歲計0.7,40-50歲計0.8,50歲以上計0.9,其他領導幹部以此類推);教導主任計0.5-0.8個工作量;總務主任、辦公室主任計0.4-0.7個工作量。教學工作量:以學校標準工作量,根據實際承擔的教學任務,計算領導幹部的教學工作量,學校領導幹部教學工作量超出部分×0.6計入總工作量。

②常規工作分教學常規工作和管理常規工作。教學常規工作以教學“六認真”考核綜合得分為依據,計算公式為:領導幹部承擔的教學工作量×考核得分率×常規分值;管理常規工作,以領導幹部分管工作或部門工作的完成情況、工作實效的考核分為依據,計算公式為:領導幹部職務工作量×考核得分率×常規分值。

③出勤。根據學期內領導幹部出勤,包括事假、病假、開會遲到、缺席等情況 在總分中直接扣減。

“績”主要考核:①領導幹部的教學工作態度,敬業奉獻精神,全面育人的效果,主要以學生評價的結果為依據;②領導幹部的教學實績,主要以每學期參加片區統考所教學科的綜合得分和優生完成情況為依據;③領導幹部管理工作業績,主要以教職工對領導的組織力、執行力的評價為依據;④領導幹部對學校工作支持、協調、配合的成效,主要以校長和班子其他成員的評價為依據;⑤領導幹部完成教辦安排工作的時效情況,主要以教辦的考核評價為依據。⑥領導幹部在教育教學,教研教改、學校管理等方面,成績突出,獲得表彰獎勵適當加分。

學校領導幹部績效考核,先由學校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再由教辦考核確定其最終得分。學校領導幹部績效考核量化細則由教辦制訂。

學校領導幹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發為: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校長除外)×係數×考核得分率。

校長津貼按學年度核定標準,由教育局考核發放。

(3)後勤人員的考核以後勤管理細則執行。

2.發放

班主任津貼的發放與其他績效一併進行。方式相同。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本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及發放細則將通過教代會和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一經通過,年度內一般不再改動。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分數將安排在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

3.學校將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負責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

4、其他相關事項以上級文件為準。

附一 班主任考核細則

為充分發揮班主任在班級教育管理中的主導作用,調動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自動化,為班主任聘任、評優及發放班主任津貼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細則。

一、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內容: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遲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個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以班務手冊記錄為依據)制訂有個性的班級公加2分,沒有的不得分。(以學校檢查為依據)制訂有班風、學風的加3分,沒有的不得分。(以學校檢查為依據)平時能按時上交資料,每次得2分,遲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並按時上交者加5分,遲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個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

2、能認真組織好每週一次的班隊活動課,班隊主題活動每學期不少於5次。其中主題活動每舉行一次得2分,未舉行的倒扣2分,班隊課移用1節扣1分。(以班隊活動記錄和學生座談為依據)

3、每天上好晨間談話課,並及時做好記錄,少上一次扣0.5分(以學生座談和晨談記錄為依據,尤其是留守學生中心理不很健康的學生以及班上的問題學生),搞好全到場工作,督查落實所轄區域的衞生、鍛鍊、集會、勞動實踐等常規工作,凡一次不到場落實的扣2分。

4、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能採取適當手段,每學期對50%的學生作一次家訪或與家長書面聯繫一次,缺一次倒扣1分。(以座談和家訪記錄為依據)同時考核班級鞏固率,每流動一人扣5分,流失一人扣10分,每增加一人加8分。

5、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經常瞭解班風,學風情況。每月至少能組織1次班級學生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得少於5次,每組織一次得2分,少開一次倒扣2分。(以班幹部會議記錄和學生座談為依據)

6、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以上的學習差異生會議,做好提優補差工作。每組織一次得2分,少開一次倒扣2分。(以會議記錄和學生座談為依據)沒一學期至少和科任教師有四次以上碰頭會,研究班級發展策略,有記載。每組織一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5分。

7、能積極向校園廣播、《陽光成長報》輸送稿件,每星期2篇,學期累計達30篇的得10分,缺一篇扣0.5分;被錄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加10分(運動會報道因另設獎除外)。(由團隊提供)

8、能按時參加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每參加一次得2分,遲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學校常規檢查和會議記錄為依據)

9、能積極撰寫有關教育管理方面的論文或課題,在區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2分、1.5分、1分,在區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3分、2.5分、2分,在市級獲一、二、三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5分、4分、3分,在省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7分、6分、5分,在國家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9分、8分、7分。交流、發表、已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降一級二等獎計算。未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同級三等獎計算。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以競賽公佈的結果、獲獎證書複印件、相關文件為準,在該學期相應教學時間內為有效)

10、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學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各項活動。每缺一次倒扣5分。(以平時記錄為依據)在校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2分、1.5分、1分,在區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3分、2.5分、2分,在市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5分、4分、3分,在省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7分、6分、5分,在國家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9分、8分、7分。學生作品交流、發表、已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降一級二等獎計算。未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同級三等獎計算。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非本人指導的本班學生獲獎按同級獎的50%計算;最多加分不超過30分。(以競賽公佈的結果、獲獎證書複印件、相關文件為準,在該學期相應教學時間內為有效)

11、能科學、規範管理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得5分;否則不得分。

12,為寄宿學生提供一切優質服務,及時上繳學生伙食費,在公佈收費的一週內必須如數上繳到學校財會處,每延遲一天扣5分。

13、班主任要把愛傾注於每一個學生,把樂觀、健康、美德、智慧落實在班級管理的各個環節,把班主任工作當成主業來發展。以家長、師生、學校班子的綜合評價確定等次。

二、考核辦法

由教導處統一考核,結合值週考核、師生評價以及領導班子考核綜合評定。根據得分的高低,確定一二三等次,一等的發90%-100%的津貼,二等的發85%-90%的津貼,三等的發75%-85%的津貼。(班級人數以國小部、國中部分開算出平均數,每增加5人可加2分。)

三、班主任考核結果的使用

1、根據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績,學校每學年組織一次優秀班主任的評比,根據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績,得分第一名評為學校文明班級,並有資格參加上一級優秀班主任的逐級推選;。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況者,不能參加上級有關德育管理的評優評先。

(1)、不能經常深入班級、深入學生,不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學生、家長意見較大者;

(2)、因失職、瀆職造成班級較大事故者或對班級學生中出現的違紀行為教育處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負責而導致班級班風、學風差或不服從學校安排而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者。

(4)有體罰或變相體罰班中學生的行為者。

3、不合格的班主任由學校直接解聘。

附二 後勤人員績效實施細則

為了認真搞好學校後勤工作,進一步增強全體後勤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懲 戒:

1、服從工作安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不服從學校安排,且工作不主動,每次扣5—10元。

(2)參加有關會議和學習,遲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無故不到每次扣10元。

(3)上班期間,遲到或早退0.5小時內每次扣5元;遲到1小時及以上,每小時扣10元;無故缺席扣發日平均工資。

(4)按時提供三餐,延遲一次扣相關人員10-20元。

(5)保證飯菜質量,蒸一次夾生飯或夾生饅頭扣相關人員30元。

(6)工作期間,事假3天以內,一般病假7天以內(住院15天以內)的,按天數扣減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病事假髮生在同一月的,合併計算請假天數,下同);礦工1天,事假15天以內,一般病假在15天以內(住院治療30天以內)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獎;累計礦工2天以上15天以內的,事假15天以上1個月以內的,一般病假1月以內(住院治療1一個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獎;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狀態的,視為出勤不全,酌情扣減考勤獎。【注:請假手續:①病假、事假無論時間長短均應寫書面請假條。②向主管領導請假准假後由本人持准假條到總務處備案,安排好相關工作。(特殊情況辦理補假手續)與伙食團長或搭班職工打好招呼,辦理好交接手續方可離校。】

2、講究個人衞生, 堅持穿戴工作衣帽,注意飲食衞生安全,菜食、用具等清潔無毒、無污跡。

(1)上班期間不穿待工作衣帽,每次扣3元.。

(2)搞好清潔衞生,保持餐飲用具清潔、地板乾淨、水缸內無雜物,否則,每次每處扣3元。

(3)保潔員每天不深入實地督促檢查,每天扣3元,不記錄每次扣2元;學生就餐不管理,每頓次扣3元。

(4)定期消毒(環境消毒每週三一五次,餐具消毒每週二至三次,飲水消毒每池一次),每少一次消毒扣3元,每少一次記錄扣2元。

(5)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出現問題,視其情況每次扣相關人員10-50元。

3、做好飯菜留樣、試嘗、守護工作,堅持購物、出庫登記、簽字,時刻注意食品衞生安全。

(1)飯菜留樣(每樣不少於250克,留樣時間不少於48小時),每次檢查發現未留樣,每樣扣責任人3元,未記錄每次扣2元。

(2)堅持購物、出物登記簽字,不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不及時簽字,發現一次每人扣3元。

(3)做好飯菜試嘗、守護工作,否則,發現一次扣相關人員3元。

4、注意個人衞生,管好用好學校的炊餐用具和食物。

(1)不在伙食團洗衣服、洗頭、刷牙、洗澡,不把與伙食團無關的私人物品帶入夥食團,每發現一次扣3元。

(2)保管好餐具和食物,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餐具和食物被盜或故意損壞,概由相關人員負責賠償,並處10-20元罰款。

(3)不佔集體便宜,嚴禁將學校公物據為己有,若發現有偷盜行為,除退還物質、通報批評外,每次處20—50元罰款。

(4)採購員購買不合格食品(過期、變質、腐爛、劣質)除賠償損失外,每次扣10—30元。

(5)保管員若因工作失職,造成食品過期腐爛,概由保管員負責賠償,並處10-20元罰款。

5、不搞個人特殊化,節約水電和物質。

(1)在伙食團用物起小夥(特殊情況在外),發現一次扣5元。

(2)浪費水電和物質,每次扣3-5元。

(3)不節約用煤,若炭未燒盡每次扣5-10元。

6、時刻注意安全,確保校園平安穩定。

(1)炊事員要嚴格執行食品加工流程,若出現食品衞生安全事故,造成影響的,炊事員除賠償損失、扣發當月績效津貼外,並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2)三輪車駕駛員要嚴格行學校《校車管理制度》,按要求在規定路線、人員和範圍內使用,否則,造成車輛損壞和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概由駕駛員自己負責,除負責賠償車輛損失外,並處50-100元罰款。

(3)掌握用電常識,正確用電,做到人走燈滅,並隨時關閉用電器開關。若因工作失職,人為造成用電器損壞或火災,當事人除負責賠償損失外,並處50-100元罰款。

(4)隨時注意灶後火星是否熄滅,做到人走火滅,否則,發生火災概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損失,並處50-100元罰款。

(5)認真做好“四防”工作,不使用相關設備,發現一次懲款3元。

(6)宿管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上班紀律,堅持通宵值班,全力做好學生兩睡期間和夜間校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在此時段出現校產被盜和學生安全事故概由宿管員負責,並扣發當月績效津貼。

7、創造性地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不互相推諉、扯皮,工作主動自覺、團結合作。

(1)若發現後勤人員在工作上互相推諉、扯皮,每人每次扣5元。

(2)後勤人員搞不團結,有爭吵者每次各扣5元;打架鬥毆者每次各扣50-100元,並在全體教職工會上公開作檢討。

8、師生無投訴,認真接受意見和建議,並改進工作。

(1)師生投訴食品質量問題,經查證屬實,每次扣責任人5元;

(2)與師生髮生爭吵,每次扣5-10元;

(3)對提出的建設性意見不改正者,每次扣3元。

9、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為教育教學提供強有力保障。

(1)對學校領導和後勤管理人員的分工和安排不服從者,每次扣5-10元。

(2)與來校的家長在服務方面引起爭吵,每次扣5-10元。

二、獎 勵:

服從工作安排、服務態度好、合作意識強、工作成績優且工作無失誤者,可優先評選先進和按“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工資規章制度 篇3

為更好地調動我縣鄉鎮衞生院職工的積極性,進一步推進鄉鎮衞生院績效工資制度的順利實施,促進衞生事業科學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以服務和促進鄉鎮醫療衞生髮展為目標,以提高醫療衞生幹部隊伍素質為核心,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着力構建科學規範的幹部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激勵廣大職工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促進醫療衞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考核範圍

全縣所有鄉鎮衞生院在編在崗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20xx年2月13日河北省醫改領導小組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把基礎性績效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調整為4:6或3:7。根據本縣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

(一)基礎性工資的分配。基礎性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額的30%)、艱邊津貼。根據醫德醫風、思想政治素質、精通業務程度、工作能力、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崗位職責、工作紀律和行業作風以及考勤等情況實施100分考核,每月按考核分數得相應比例的基礎性工資,月底直接打入個人卡户,下列情況可享受基礎性工資:

1、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離崗治療期間;

2、工作人員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探親假、婚喪假期期間;

3、工作人員經批准離崗學習時間;

4、工作人員因病休假2個月以內的,需持上一級醫院的診斷書證明及衞生局主管領導批准或醫院住院證明;

5、請事假(七天以內由本單位領導批准,超過七天者,由衞生局主管領導批准)全年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的;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超過天數發本人基礎工資的60%。

下列情況不在享受基礎性工資:

1、工作人員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超過天數停發;

2、工作人員無故曠工不上班者,扣發曠工天數的全部工資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額的70%。實施分配打破本單位個人檔案工資界限,根據單位職工每個人工作量的實際完成情況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中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獎勵性工資要按月考核,工資按月或季度發放。單位年終結餘的50%部分按全年每人每月績效考核情況年終一次性發放。獎勵性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特殊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進行或參與績效工資的發放。具體情況如下:

1、鄉鎮衞生院結合新農合、醫療、防疫、管理(院長、副院長、後勤)等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可設立科室負責人津貼等項目,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職工意見,院領導班子研究後,經職工大會通過,報衞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並在本單位公示。

2、鄉鎮衞生院院長享受全院平均獎勵性工資100-150%,也可和職工一樣按業務量考核發放。(院長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與當年新農合年終考核結果掛鈎,考核分值不少於總分值比例的40%。)

3、下列情況之一者,正常享受全院正常上班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1)工作人員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婚喪假、探親假;

(2)工作人員因工(公)負傷治療期間的;

(3)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有單位經批准離崗學習 。

4、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工作人員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超過天數停發;

(2)工作人員無故曠工期間。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鄉鎮衞生院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職責,依照本《管理辦法》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具體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統籌負責本院職工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實施方案必須經過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50%以上人員同意),上報縣衞生局審批後實施。

(二)完善制度,強化監督。要不斷健全職工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內容、形式及辦法,形成長效機制。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公開化,隨時接受單位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屬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

(三)強化督導,加強考核。縣衞生局在宏觀上指導各衞生院的績效考核工作,把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單位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績效工資的順利實施。

工資規章制度 篇4

1、請假一天扣本月全部工資的1/22,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曠工一天扣100元,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2、全園會議遲到一分鐘扣1元,以此類推,扣完會議津貼為止。

3、教育心得一次未寫扣2分,周計劃未及時上交併向外公佈者扣2分,備課差一課時扣2分。

4、課前準備好活動所需的教、玩具,製作的教具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未按計劃上課的每次扣2分。不用普通話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的,發現一次扣3分。

5、沒有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的一次扣4分。

6、能較好地開展各類遊戲,遊戲前準備充分,及時觀察瞭解幼兒遊戲的需要。區域遊戲根據目標及時提供材料,認真做好觀察分析記錄。此項5分。

7、保持教室整潔,離園前,整理好桌椅、玩具,關好門窗,關掉電源。行政人員查到1次未按要求做的扣2分。

8、離園前保證幼兒衣裝整潔,面部乾淨。冬天需將幼兒內衣扎進褲子裏面,如有褲子尿濕未換或服裝不整齊,鞋子穿錯,一次扣1分。

9、活動前後及時提醒或幫助孩子脱穿衣服並管理好孩子衣物。活動中不離開孩子,進行必要的安全保護。未按幼兒園安排看管幼兒,聚眾閒聊、離開幼兒每次扣3分。

10、課間保證幼兒休息時間,一天保證一定的自由活動時間,及時更換幼兒的座位。注意教室的採光與通風,及時開燈,關燈。注意幼兒的坐立姿勢。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

11、進餐期間提醒幼兒保持桌面整潔,保證每一位幼兒吃飽吃好,飯後必須組織幼兒散步。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12、午睡時保持安靜,要求入睡率達到90%,如大部分幼兒不睡,吵鬧,發現一次扣1分。值午休期間,如發現值班人員離崗一次2分,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自行休息的,扣相應責任人2分。

13、班級財產管理:管理使用好幼兒園的分共財產,節約辦公用品。教育幼兒愛護幼兒園的財物。損壞公共財產的,除追究相應責任外,一次扣5分。

14、根據幼兒在園表現及時做好家訪工作,共同探討教育措施並有家訪、電訪記錄。幼兒缺勤未核實原因的每人次扣1分。

15、認真接待每位家長,儘量使家長滿意。家長投訴情況屬實的一次扣2分。

16、在幼兒園監護時間內發生幼兒重大安全事故或上醫院進行治療的,自行承擔醫藥治療費的20%。抓傷、咬傷一次扣2分,跌傷見血的一次扣 2分,家長投訴的加倍扣分。

17、接送車間,送錯或漏送幼兒一次扣2分。

18、未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學習和教研活動的,扣2分。

19、上班時穿高跟鞋或拖鞋,一次扣1分。

20、服裝要整潔大方,披頭散髮、奇裝異服者一次1分。

21、帶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接待外來人員,一次2分。

22、在外有有損學校形象的言行,一次 1分。

23、同事之間議論他人、搬弄是非、園內外傳播流言蜚語發現第一次扣10分,以此類推。第三次直接開除。

工資規章制度 篇5

為規範公司對部門和員工的績效考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範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範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並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鈎。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彙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並作出評估,並將考核結果於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q/bw·g0802-04

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並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並將審批後的考核結果於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並與員工薪酬兑現。

4.1.6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並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併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採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並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係數:部門績效係數和員工個人績效係數

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係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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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按績效係數與工資掛鈎計算髮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

+(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部門績效係數

=∑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係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係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係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係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連續三個月考核低於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於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於75分的淘汰。

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於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採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性行為,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並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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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獎勵。

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採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對於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

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遇到非常事變,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於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讚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處罰。

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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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工作時間幹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並免職或解除合同。

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並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於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q/bw·g0802-04

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相關文件

q/bw·g0205-04質量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q/bw·g0305-04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q/bw·g0306-04環境保護獎懲條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q/bw·g0801-04員工聘用管理規程

q/bw·g0803-04員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記錄文件

gj0802/01績效考核表(員工)

gj0802/0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gj0802/03績效考核表(部門)

附加説明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發佈日期:20xx年5月30日

版本號:g-a受控(編號/章):

工資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與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二章 原則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津貼+提成+年終獎勵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差旅津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提成

(1)根據員工完成公司銷售指標制定的提成辦法確定。

(2)提成由財務部核算後於每月10日統一發放。

4. 年終獎勵:

根據員工一年的工作任務、銷售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由公司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第二條 關於年終獎金。

1. 年終獎金的核定程序。

(1)財務部提供員工完成一年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2.年終獎金的發放,由財務部門年底利潤核算,經公司的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通過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第三條 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3.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4.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三章試用期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 工資模式-採用基礎工資制。

第二條 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三條 試用期員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 本薪金制度為任務底薪制,具體操作詳情見《業務提成及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方案經公司領導批准實行,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工資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增強員工的業務素質與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健全完善內部獎懲激勵機制,促進員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促進部門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制定本辦法。

一、 考核目的:

提高員工工作技能業務水平,滿足企業快速發展需求,為獎懲績效提供重要依據。

二、 考核範圍:

本部門工作員工

三、 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事原則;全方位考核原則;定量與定性相結原則;責、權、利相結合原則。

四、 考核內容:

1、 職責履行(40分):按照本崗職責要求,在實際工作中責任履行的表現及程度,確定員工的履責到位狀況和履責的缺陷情況。

2、 工作效率及計劃任務完成質量(20分):對上級交辦的事務,本人承擔的日常工作,能否做到按時或提前,不推卸、不拖拉、一絲不苟、認真負責、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主動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員工績效考核辦法3、 工作能力(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對本崗位業務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履行本崗位職責情況以及根據部門主管領導安排獨立開展相關工作的能力。

4、 工作態度(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責任心、積極性、

主人翁意識和維護公司利益、榮譽意識情況以及堅守工作崗位,體現主動服務意識,按時出勤等情況。

5、 溝通協調能力(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與本部門其他人員、其他部門相關人員、以及與各項目部的人員之間的溝通能力以及協助項目部解決生產過程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6、 遵章守紀(10分):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各項組織活動,維護企業利益形象。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確定員工的組織紀律性、團隊意識和遵章守紀情況。

五、 考核辦法

1、 部門員工的考核,由部門經理具體負責,從考核內容的六個方面按季進行綜合評定。

2、 季度考核應先由員工對照工作職責,以及綜合表現進行自評,並作為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時的參考依據。

3 、 考核由部門所有人員共同評定。被考核人員評定分數為:部門經理評定分數值的30%+部門分管副經理評定分數值的20%+本部門其它人員評定分數平均值的50%。

4、部門員工的考核評定分為優、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評定為優者應在基數績效的基礎上增加10——20%的績效不變,評定為一般者應減發基數績效的10-20%的績效工資,評定為差者應扣發基數績效的50%及其以上績效工資。

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安全管理資料按規定要求分類明細,內容無缺失,收集齊全,保存完好,並按時建檔歸檔。

2、各種安全上報資料、數據表格及時準確,事故台賬明細完整、清晰、員工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以及工傷補償,能在有效規定期內完成。

3、對各施工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巡視,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項目部及時整改,並作好記錄。

4、對項目安全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工資規章制度 篇8

1 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 工齡組成

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着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並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峯。

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後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 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3.1 在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3.2 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xx年1月入職人員,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3 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 3.4 工齡工資增長表

4 其他

4.1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4.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X公司

20xx年03月26日

工資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六條 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七條 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 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 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 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八條 關於崗位工資。

1.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 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 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九條 關於獎金。

1. 獎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 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條 關於工齡工資。

1.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 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 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四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二條 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三條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四條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30 日。

第十七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税工資,根據國家税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税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十八條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工資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潛力、態度和職責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狀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狀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推薦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曆1月1日)

b、春節(農曆新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c、勞動節(公曆5月1日、2日、3日)

d、國慶節(公曆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週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狀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准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工資規章制度 篇11

各分公司、公司各職能部門:

為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員工敬業愛崗,增強企業凝聚力,根據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制定本考核管理辦法。

一、 總公司成立考評小組

1、 考評小組主任由董事長張蘭岐擔任,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王仲濤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李忠春,創建辦主任開建梅,財務部經理李忠,人力資源專員何慧英組成。辦公室具體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

2、 考評領導小組職責:制定考核辦法,指導部門考核工作。

3、績效工資考核辦法4、

5、 各分公司負責人的考核由總公司考評辦公室組織實施。 對各分公司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分公司領導組織實施。 對總公司機關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辦公室李忠春、康璐負責。

二、 考核範圍

全體員工

三、 考核辦法

(一) 分公司經理、副經理、負責人按照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

書進行考核;

(二) 其他員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質量進行考核,相關員工績效

考核表(詳見附件二)

四、 考核標準

(一)部門經理、副經理、負責人員考核,滿分100分;按照簽訂目標考核責任履行的情況發放績效考核工資: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發放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發放當月85%績效工資;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發放當月70%績效工資。

(二)員工績效考核滿100分,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發放考核工資,具體考評標準如下:

1、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績效考核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

2、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無績效考核工資;

3、新增員工或辭職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30天)×出勤天數。

五、 考核工資列支及考核工資發放方式

(一) 考核工資均從公司的薪資總額列支;

(二) 考核工資發放形式 按季度發放。

六、 員工的季度績效考核工資須經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隨當月考勤一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後在每季度後一個月30日前發放。

七、 任何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現一次,對弄虛作假者扣發當月薪資,同時對相關審核人員及分管領導按當月薪資的20%進行處罰。

八、 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執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工資規章制度 篇12

職工工資制度

(試行方案)

一、總則

1.1為規範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准立項後,於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狀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於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狀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於於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行政工資1、總經理辦公會成員

2、總部助理部長以上職員(市場本部及下屬部門除外)

3、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料供應部所有職員

4、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員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資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推广部、客户服務部所有職員

營銷系列1、市場本部及下屬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广部、銷售計劃部、客户服務部所有職員

2、駐外機構所有職員(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項目-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係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係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係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係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係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係數為B,其會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標準係數分別為B1、B2、B3、B4,B=B1+B2+B3+B4。

以上係數的標準設定説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項目標準係數高級定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係數(A)浮動工資標準係數(B)

合計基本工資(A1)技能工資

(A2)住房補貼

(A3)醫療補貼

(A3)

合計考勤工資

(B1)績效工資

(B2)效益工資

(B3)項目工資

(B4)

行政系列

技術系列

營銷系列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

=工資標準*(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係數,C2為績效考核係數,C3為效益考核係數,C4為項目考核係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係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結果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1

病、事假每請一天0.25

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0.5

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0.5

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0.2

C1=初始值―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係數(C2)確定方法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佔職員總數

的比例績效考核係數

C2的取值

S優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格15%0.6

D較差5%0

表4-4:效益考核係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係數

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係數

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

121%-150%1.541%-60%0.6

101%-120%1.221%-40%0.4

81%-100%10-20%0

表4-5:項目考核係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內項目進程完成率項目考核係數

完成100%以上1

完成80%-100%0.8

完成60%-80%0.6

完成60%以下0

項目考核由項目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透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後提出推薦,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5.1.2透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限範圍內酌情思考。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於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1.3、5.1.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試用期職員

學歷0-2年工作經驗者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浮動範圍及上限

博士3360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18級(9800)

碩士5226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2級(6200)

雙學士5424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4級(4600)

本科6018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40級(5800)

大專6612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1級(2700)

中專717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6級(2200)

備註1、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2、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狀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狀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下限範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試用期職員

學歷下限上限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標準

碩士

雙學士

本科

大專

中專

5.2.3對於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准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貼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並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採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規定如下:

表6-1.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係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薪級調整幅度備註

S優秀上調5-6級

職員薪級調整的上限為職員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A良好上調3-4級

B合格上調1-2級

C基本合格上調0級

D較差下調1-2級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資標準予以普調,併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採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髮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髮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髮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泄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處100―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840

應發工資合計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項目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項目考核係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項目津貼3000*0.2*0.8=48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2=6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3*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15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2820文章來源蓮

工資規章制度 篇13

目的:為了給在公司服務一定年限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尊重勞動貢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保密:內部普通

制度條款:

第一條:工齡工資的定義: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

第二條:員工工齡設定標準:

1、從20xx年元月1日起,新進員工工齡以“年”為單位,當月15日(含)以前入職的從當月計起,15日以後入職的從次月計起,每滿一年即可享受工齡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齡計算。日後每到元月1日遞增1年工齡;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齡計算。日後按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遞增1年工齡;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1年的工齡待遇,日後按“年”為單位遞增工齡,不再按半年計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以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工齡待遇;

6、所有工齡以連續工作時間的累計為原則,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第三條: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五款類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2、第二條第二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3、第二條第三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4、第二條第四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第四條:管理人員工齡工資:

管理人員(包括質檢、採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跟單、電工)工齡設定標準與員工工齡設定標準相同,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為200元每月,計算方式與員工相同。

第五條:此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第六條:本制度於20xx元月份正式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時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

工資規章制度 篇14

1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設備科管理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5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20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40元。

2.2生產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5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15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00元。

2.4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1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重新滿1年後計算。

2.5舉例:某員工從20xx年1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xx年1月晉升為車間統計員,那麼,在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15元;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25元;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35元。20xx年1月,因事離開公司8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20xx年8月開始續接,為45元。

2.6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資規章制度 篇15

薪資福利管理規定

一、目的規範公司薪資福利管理,融洽勞資關係,激勵員工士氣,有利於調動全體員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需要,參照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總監及以下人員

三、定義

四、權責

1、管理小組負責薪資福利管理規定的制定及解釋。

2、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薪資福利管理規定的執行。

3、信息中心負責薪資的核算。

五、資料

5、1薪資管理原則

5、1、1業績優先

在公司薪資福利管理規定中,要貫徹“業績優先”原則。也就是注重工資的激勵作用。

(1)對於結構工資,應加強績效工資的比重,並加強績效工資的調節力度。業務部門績效工資反映為提成工資,詳見各業務部門《業務提成管理規定》;

後台部門的績效工資反映為後部門的人力資源部、信息中心、財務部各部門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對於計件工資或類似的銷售工資,應認真核定計件單價,計件工資可思考在工程維護和施工崗位推行。執行細則參照業務單位的

(3)對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重獎。如技術創新、科技進步、業績異常優秀,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隨着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員工應當分享企業發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體現為年終獎勵,每年1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出上年年終獎勵計劃,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負責計劃具體的執行、實施。

5、1、3合法性

合乎勞動法規,保險法規,計劃生育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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